奇 瑞 汽 车 采 购 有 限 公 司 制 度
级别: 签发: 鲁付俊
采购阳光行为准则
目 录
一、目的
二、 适用范围
三、奇瑞公司级生效
采购
研发
质量
物流
财务
四、 内容
五、 其他
出 自 综合管理部 编 号
生效日期 2008 年 3 月 版 次 第一版
1.目的
为防止腐败,杜绝暗箱操作,保证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经济活动在公正、公
平、公开、诚信的原则下开展,特制定本准则。
2.适用范围
奇瑞采购有限公司所有与供应商接触的员工。
3. 职责
综合管理部:
a.严格遵守公司阳光工程相关规定。
b.负责后期对供应商违反阳光工程的登记和汇总。
c.严格遵守公司阳光工程相关规定同时,并负责监督该准则的执行。
其他各部门:严格遵守公司阳光工程相关规定。
4.内容
我方人员应遵守准则:
严禁明示或暗示供应商给予贿赂;
在各种采购过程中不得个人私自收取回扣,牟取私利;
严禁接受供应商的股份、金钱、宴请、礼品、娱乐消费等任何形式的好处;
任何员工均不得有任何借口提出向供应商报销任何开支(前期双方达成协议
的或经供应商承诺的合理费用除外。如:培训、受邀参加会议、展览等产生的费
用);
严禁在采购过程中向供应商透露包括竞争对手的名称、报价、方案等关键信
息;保守双方业务机密。
对于接受的实在无法推辞的物品,应及时如数上交公司综合管理部。
代表公司馈赠对方的礼品和提供给对方的款待必须如实入帐;
在下列情况下,礼品、金钱、宴请、娱乐消费等应该得到拒绝:
a) 可能导致引起对本公司不必要和不需要的直接或间接的宣传效果;
b) 故意对本公司施加影响或可能使本公司限于尴尬境地的礼品;
c) 收取此礼品会使接受人受到任何形式义务的约束;
d) 现金形式的礼品必须予以拒绝。
供应商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不得以任何方式贿赂奇瑞工作人员,包括现金贿赂、赠送礼品礼券、安排高
档宴请和娱乐消费等,为奇瑞公司工作人员及家属安排、谋取不当利益等,如违
反则按照阳光工程违约责任的特别约定进行处罚。
如我方人员明示或暗示要求给予贿赂,应拒绝并将情况通报给我方相关领导,
如隐瞒不报则按照阳光工程违约责任的特别约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必须遵守及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阳光工程管理协议》,如违反则按
该协议规定处罚。
阳光工程及礼品操作管理规定
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履行职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
而导致诸如质量技术事故、火灾、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储运不当造成损失、
损坏设备或倒塌工程、不按合同支付货款或工程款、延误索赔期被索赔等各类事
故发生,公司按照下列情况给予处罚:
经济及行政处罚序
号
事故类型
直接责任人 直接领导 间接领导
1
直接经济损失 500 元及
以上 1 万元以下(不含
1 万元),或轻伤 5 人以
下(不含 5 人)
书面警告并承担部分
或全部经济损失的处
罚,取消其年度各项
奖励
书面批评 ∕
2
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
万元及以上 5 万元以下
(不含 5 万元),或轻
伤 5 人以上 10 人以下
(不含 10 人),或重伤
1-2 人
解除合同或开除的处
分,并承担部分或全
部经济损失的处罚
书面警告并处留职
查看处分,取消其
年度各项奖励
书面批评处分,并处以
经济罚款
3
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
万元及以上 10 万元以
下(不含 10 万元),或
重伤 3-5 人的,或死亡 1
人
开除处分,并承担全
部经济损失的处罚
降职或撤消职务处
分,取消其年度各
项奖励和年终奖
降职处分,取消年度各项
奖励,给予分管领导书面
警告处分,取消年度项奖励。
4
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及以上,或重伤 5
人及以上的,或死亡 2
人及以上
开除处分,并追究经
济责任
撤消职务或解除合
同的处分,取消其
年度各项奖励和历
年来的期股
撤消职务的处分,取消其
年度各项奖励和年终奖
5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擅
自向外借款、提供担保
或抵押、以私人名义开
立账户的
开除处分,并追究经
济责任
撤消职务或解除合
同的处分,取消其
年度各项奖励和历
年来的期股
撤消职务的处分;给予
分管领导留职查看或降级
处分,取消年终奖
备注:
1、直接领导:导致事故的直接负责人
2、间接领导:直接责任人的上一级领导
任何员工均不得接受客户的钱、物、股份等任何形式的好处,不得向客户报
销任何开支。对于接受实在无法推辞的钱、物,应及时如数上交,对接受客户好
处且不及时上交公司的,以及向客户报销开支,是为收受贿赂,没收受贿所得,
并按下列情况予以处罚:
经济及行政处罚
序号 事故类型
直接责任人 直接领导 间接领导
1
折合人民币 500 元以下
的(不含 500 元)
给予书面批评 ∕ ∕
2
折合人民币 500 元以
上 1000 元以下的(不
含 1000 元)
给予书面批评 ∕ ∕
3
折合人民币 1000 元以
上 10000 元以下的(不
含 10000 元)
给予撤消职务和解除劳动
合同
书面批评处分 ∕
4
折合人民币 10000 元以
上的
给予开除处分
降职处分并取消年度
各项奖励
∕
5
挪用公款或以借用超
过 3 个月为贪污,且主
动归还的
书面警告制止留职查看、降
职处分
书面警告处分 ∕
6
违反公司规定的采购和
销售行为
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第二此给予留职查看、降职
和书面警告处分,第三次降
职、撤职和除名处分
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
处分,第二此给予留
职查看、降职和书面
警告处分,第三次降
职、撤职和除名处分
∕
备注:
1、贪污所得由公司全额没收,并处以 2-4 倍罚款。
2、索赔的按上面表格种的标准加一倍处罚。
3、对 2 人共同贪污的,根据个人所得金额和及所取的作用分别处分,其中首要责任人及干部按贪污总额级别
给予处分。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忠于职守,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如发生以下情况,公
司予以处罚:
对未经公司批准在公司以外单位兼职(包括担任顾问)的,给予除名处分,
取消年度各项奖励和历年奖励的期股。经公司同意兼职的,其领取的兼职收入全
部上交公司;不上交视为贪污,按 处罚。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不得私自经商办企业,不准其配偶、子女和亲属与公司发
生任何业务关系;不准各部门员工的配偶、子女和亲属与本部门发生任何业务关
系。如违反上述规定,给予除名处分,取消年度各项奖励和历年期股奖励;对造
成公司损失的,按 相应条款处理。
对泄露公司商业机密(产品技术资料、采购价格、招标等等)的,按
处理。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严于律己,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不准私自参加
客户安排的娱乐活动,不准安排或参加一切不健康的活动,不准做违背公民道德
和社会公德的事,不准违反外事纪律。以上情况一经发现,视情况给予书面批评、
书面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直至除名处分。
对严格执行本规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及时发现并根据他人的渎职
行为,积极检举、揭发腐败问题的员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公司会严格为检举员工保守秘密。综合管理部负责收集、记录员工检举、揭发信
件和电话,公司的检举电话 5923767(内线:7767)、5924500(内线:4500)。
对本规定未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比照本规定相关条款处理。所有违法违纪行
为,凡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公司取消其所有奖励和历年期股。
5.其他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公司综合管理部;
奇瑞公司工会采购公司分会有权利对各级领导、骨干行使监督的权利;
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制定: 张小燕
审核: 吴卓亚
公司领导批准: 鲁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