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河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执行报告
(季度)
施工单位:XXXXXXXX
XXXX年X月XX日
目 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及监理内容 X
本监理标段工程概况 X
环境监理主要内容 X
第二章 环境监理的管理状况 X
环境保护机构及制度建设情况 X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X
第三章 环境监理执行情况 X
环境达标监理执行情况 X
环境污染物达标排放监理执行情况 X
环境敏感路段污染物达标排放监理执行情况 X
环保工程监理执行情况 X
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监理执行情况 X
生态恢复工程监理执行情况 X
取得的环保成绩 X
环保投诉及处理情况 X
第四章 结论及计划 X
结论 X
下一步环保监理计划 x
附表:
临时占地使用及恢复情况一览表
附件:
1、环境保护机构设置文件;
2、临时占地恢复协议(包括取土场、弃土场、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等);
3、环保措施相关照片。
说明:
环境达标监理执行情况包括:环境污染物达标排放监理执行情况和环境敏感路段污染物达标排放监理执行情况。
环境污染物达标排放监理执行情况:
通过环境监理监督施工单位在公路建设过程中环境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其中包括:噪声、废气、污水、固体废物等达标排放。
环境敏感路段污染物达标排放监理执行情况
通过环境监理监督施工单位在公路建设过程中敏感路段污染物达标排放,包括水土流失、生态恢复、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保护等符合要求。
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监理执行情况
通过环境监理监督施工单位在公路建设过程中环保工程的落实情况,其中包括公路沿线声屏障、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蒸发池、地源热泵等。
生态恢复工程监理执行情况
通过环境监理监督施工单位在公路建设过程中环保工程的落实情况,其中包括临时占地(施工营地、拌合站、料场、预制场、施工便道等)的生态恢复情况,取土场和弃渣场防护、排水、复耕、绿化的情况等。
神河高速公路LJZ-4合同标段取土场治理恢复情况汇总表
施工单位: 起止桩号: 表号:001
监理单位: 合同段号: 编号:
原设计
实际使用
序号
中心桩号
距离(m)
占地面积(亩)
取土量
(m3)
恢复措施
序号
中心
桩号
距离(m)
占地面积(亩)
取土量
(m3)
变更原因
恢复情况
整改措施
左
右
左
右
1
1
2
2
3
3
4
4
5
5
环保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环保负责人:
神河高速公路LJZ-4合同标段弃土(渣)场治理恢复情况汇总表
施工单位: 起止桩号: 表号:002
监理单位: 合同段号: 编号:
原设计
实际使用
序号
中心桩号
距离(m)
占地面积(亩)
弃土量
(m3)
恢复措施
序号
中心
桩号
距离(m)
占地面积(亩)
弃土量
(m3)
变更原因
恢复情况
整改措施
左
右
左
右
1
2
3
4
5
环保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环保负责人:
神河高速公路LJZ-4合同标段施工场地治理恢复情况汇总表
施工单位: 起止桩号: 表号:003
监理单位: 合同段号: 编号:
序号
中心桩号
距离(m)
用途
占地面积
(亩)
占地类型
恢复情况
整改措施
左
右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施工场地包括营地、料场、预制场、拌合站合施工便道等
环保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环保负责人:
神池至河曲高速公路环保达标监理重点及内容(1)
单位工程
监理地点
监理方法
监理重点及内容
路基工程
耕地集中分布路段、声环境敏感路段
旁站
现场监测
巡视
现场旁站监督检查路基开挖与填筑作业范围控制情况与耕地、植被保护措施
监督发现文物的处置过程
现场抽测声环境敏感路段的场界噪声达标情况
检查临时水保措施的实施情况
巡视检查路基土石方的调运情况,弃渣是否进入指定弃渣场
监督旱季洒水措施的实施情况
路面工程
与敏感点对应的施工路段
旁站
现场监测
巡视
现场抽测声环境敏感路段的场界噪声达标情况
监督旱季洒水措施的实施情况
检查石灰、粉煤灰等路用粉状材料运输和堆放的遮盖措施,其混合料拌和情况
桥梁工程
跨越朱家川河、县川河的桥梁
旁站
现场监测
巡视
现场抽测声环境敏感路段的场界噪声达标情况,巡视检查夜间是否有打桩作业
抽测施工生产废水的水质达标情况,检查沉淀池的设置以及运转情况
检查钻孔灌注桩施工中产生的泥浆的处置情况,孔中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中;旁站监督混凝土的灌注施工,溢出的泥浆应引流至适当地点处理
检查基础开挖产生的废方及泥浆是否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是否有随意丢弃河流中或岸边的现象
检查监督施工单位不得向水体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隧道工程
隧道施工现场
旁站
现场监测
巡视
现场抽测声环境敏感路段的场界噪声达标情况
检查隧道口开挖作业面,是否有超挖现象
检查洞身开挖废渣是否运至指定弃渣场
检查隧道内是否设置有足够的排风设施,施工人员应配防护用具,以降低作业粉尘和有害气体对人体影响
抽测施工生产废水的水质达标情况,检查沉淀池的设置以及运转情况
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生产生活用火和爆破作业管理工作
神池至河曲高速公路环保达标监理重点及内容(2)
单位工程
监理地点
监理方法
监理重点及内容
取土场、弃渣场
全线所有取土场、弃渣场
巡视
审批取土场、弃渣场的选址,严禁施工单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
审核取土场、弃渣场的变更
检查弃渣场拦渣工程的建设情况,先挡后弃,未建设拦渣工程的弃渣场禁止弃渣
检查施工完毕后的恢复情况
施工营地、拌合站、施工便道以及临时材料堆放场
全路段
现场监测、巡视
审批施工营地的选址及占地规模,严禁施工单位在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施工营地
检查施工营地产生生活污水是否达到排放标准、有关要求及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审批拌合站的选址及占地规模,严禁施工单位在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拌合站
检查沥青拌合站下风向300m内是否有居民点、学校等敏感点
现场监测拌合站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检查拌合设备是否采用了密封作业和除尘设备
严格控制施工道路修筑边界,严禁施工单位在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
检查监督旱季施工定期洒水情况
现场抽测施工便道两侧敏感点噪声达标情况
检查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的防止物料散漏污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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