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白市驿第二小学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试行)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事
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九龙坡区人事
局关于抓紧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竞聘上岗准备工作的通知》(九龙
坡人事[2009]31 号)和《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教
职工竞聘上岗准备工作的通知》(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现有人
员结构情况,认真落实竞聘上岗工作。在开展竞聘工作中坚持政策规定,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
理、动态考核。我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在职、在册、在岗教职工共 117 人,其中职员 0 人,工人 5
人(高级工 3 人、中级工 1 人、初级工 1 人),专技人员 112 人(中高 0 人,
中级 55 人,初级 56 人,试用期人员 1 名)。按照九龙坡人事[2009]4 号文
件,我校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单位性质是全额财政拨款单位,编制数为 133
名(含管理岗位职数为 7 名),全校缺编 16 名。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领导,成立九龙坡区白市驿第二小
学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谢宝红 (校长、书记)
副组长:刘念(副校长、工会主席)
成 员:谭昌茂(副校长) 刘克勇(副校长) 刘亚东(校长助
理、纪检委员) 彭光志(人事干部 ) 龚方懋、方溪国、蒋友军(职
工代表)
三、竞聘范围
1.现有本单位在册(即在编、在岗和在聘)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
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全部对应相应等级岗位。
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委审查、司法调查、停止审查尚
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竟聘上岗。
2. 2006 年 7 月 1 日以后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对应等级岗位,不占
岗位设置数。
四、竞聘岗位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事局核准我校共设置 133 个岗位。其中,管理岗位 7
个(七级职员岗位 3 个,八级职员岗位 4 个);专业技术岗位 124 个(七级岗
位 2 个,八级岗位 11 个,九级岗位 15 个,十级岗位 12 个,十一级岗位 42
个,十二级岗位 42 个);工勤技能岗位 2 个(技术工三级岗位 1 个,技术
工四级岗位 1 个)。
五、各类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
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和
任务;
6. 上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六、管理、专技、工勤三类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 管理岗位应具有中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及其以上职员岗
位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 各等级职员岗位的任职年限:
⑴ 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⑴ 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⑴ 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⑴ 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3. 管理岗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聘用。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1)评聘为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2)能履行中学高级教师职责的人员。
2.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
(1)评聘为小学高级教师满四年及以上的在岗教师;
(2)认真履行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职责。
3.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
(1)评聘为小学高级教师满二年及以上的在岗教师;
(2)认真履行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职责。
4.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
(1)评聘为小学高级教师的在岗教师;
(2)认真履行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职责。
5.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
(1)评聘为小学一级教师满二年及以上的在岗教师;
(2)认真履行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职责要求。
6.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
(1)评聘为小学一级教师的在岗教师;
(2)认真履行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职责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根据本人专业技术职务情况,直接聘用到单位专
业技术岗位内部所设的同级最高等级岗位: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
(2)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4)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
(5)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重庆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7)荣获全国、市(省)级(党委、政府授予)和国家部委(与人事部
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标兵”荣誉称号者;
(8)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发明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和社会科
学奖四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同等条件下,岗位有空缺,取得下列奖项之一者,优先聘用到单位专业
技术岗位内部所设同级高等级岗位:
(1)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2)重庆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3)九龙坡区有突出贡献专家;
(4)九龙坡区委、区政府联合授予和重庆市级部门(与人事部门联合
授予)表彰的先进个人;
(5)获得九龙坡区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情况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
先聘用到本单位所设的本人现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的相应等级岗位:
获得特级教师、国家级或市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班主任)、市级
名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市级骨干教师者。
(三)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工勤技能三级、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
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取得高、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聘用在高、中级技能岗位上,能履行好相应等级岗位职责。
七、竞聘办法
1.管理、专技、工勤三类人员对照现在执行的工资类别和现聘职务,对
应明确相应等级的岗位。
2.符合直接聘用条件者,直接聘用到本人现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的最高
层次岗位;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
可优先聘用到本人现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的高等级岗位;具备基本任职条
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可优先聘用到本人现任同
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的相应等级岗位。
3.专业技术人员中,以现任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教龄,年龄,工作业绩
(主要包括年度考核,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个人获奖等)进行聘任。
年 7 月 1 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之后到岗位设置首次聘用完成期间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按《重庆市九龙坡区事业单位岗位基本任
职条件》中在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条件参加直接分级,并按所对应的
岗位等级与在职人员同步兑现相应待遇。
竞聘办法补充说明: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情况下,
到退休年龄不足 1 年者,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可优先聘用到同级较高层次
岗位(已具备竞聘较高层次岗位条件的除外)。
八、聘任程序
(一)制定《白市驿第二小学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岗位任职条件》和
《岗位说明书》,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会议、教职工代表
大会审议通过《方案》。
(二)上报《白市驿第二小学竞聘上岗工作方案》,主管部门审核、批
准。
(三)实施竞聘
1. 向全体教职工公布方案和竞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 教职工根据竞聘岗位,结合自身情况,向竞聘领导小组递交《教职
工岗位申报表》;
3. 学校竞聘领导小组对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审查结果;
4. 学校竞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设置数量,在岗位申报表中提出评聘意
见,确定入围名单;
5. 按照竞聘上岗办法和竞聘上岗的程序开展竞聘;
(四)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五)公示结果。
(六)按规定程序报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按上级相关规定兑现待遇。
(九)总结。
九、工作要求
1. 首次竞聘工作政策性强,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领导小组既要坚持
政策规定,又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稳妥、规范有
序地做好我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学校
党组织和调解小组要认真学习、掌握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特别是人
员竞聘上岗的政策要求,受理教职工反映的问题, 接受教职工的申诉,及时
沟通化解矛盾。
2.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回避制度。领导小组成员中当事人及其直系亲
属实行回避制度。全校教职工不准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违背纪律,违规
上访,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十、本《方案》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会议、教职
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本《方案》若与上级相关
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本《方案》由九龙坡区白市驿第二小学岗位
设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九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