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 目的
为全公司第一时间有效处理各类交通事故提供应急处理指引,最大限度地减
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尽可能减轻和避免由此引发的一切负面影响。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万泰物流各类交通事故处理。
3 内容
交通事故的分类
轻微事故(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
a. 一次造成轻伤 1-2 人;
b. 财产损失机动车不足 1000 元,非机动车不足 200 元。
一般事故(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
a. 一次造成重伤 1-2 人;
b. 轻伤 3 人以上;
c. 财产损失不足 3 万元。
重大事故(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
a. 一次造成死亡 1-2 人;
b. 重伤 3-10 人;
c. 财产损失 3-6 万元。
特大事故(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
a. 一次造成死亡 3 人以上;
b. 重伤 11 人以上;
c. 死亡 1 人、同时重伤 8 人以上;
d. 死亡 2 人、同时重伤 5 人以上;
e. 财产损失 6 万元以上。
处理原则
对于交通事故,首要责任为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并最大程度减少人
员伤亡。
快速反应、立即发挥各项应急处理职能,第一时间控制事态的扩大
和蔓延。
该预案作为地区交通事故处理的指引,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指
引进行细化。
成立应急领导机构
成立公司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发布各项工作指令,对交通事故的处置
工作进行指挥和协调。
公司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与职责
组长:副总经理,负责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的指挥、领导工作。
副组长:车队长(车管),负责协调处理所有交通事故,并根据事
故程度及现场位置、距离通知相关应急人员。
组员:营运经理、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点
部主管、经理,负责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的现场处理及
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职能
a.接收交通事故信息。
b.负责对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跟进、全面处理以及上报。
应急处理程序
现场责任人立即停车察看和判别事故情势。
驾驶员和随乘人员要保持头脑冷静,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人员
和财产的安全。如出现重伤者,立即拨打 120 急救电话。
立即向车管扼要汇报情况,如:事故发生具体地点、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现场动态等。
车管视事故严重程度指示现场责任人拨打 122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
及上报应急小组。
a. 若事故现场距离区部较远(异地或高速公路),车管等应急人员
无法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则需立即致电距离最近的分、
点部负责人事先前往处理。
b. 同时向投保公司或事发地保险公司报案(异地事故)。除轻微事
故外,车管均须抵达事故现场进行处理,掌握第一手信息,并
作好拍照备查等工作。
现场责任人上报同时需保护现场。具体做法是:
a. 抢救伤者:如发现伤者严重受伤,切不可随意搬、挪动伤者,
以免造成更大的伤害,可通过语言、或安抚等方式与伤者沟通,
使伤者保持清醒,给予伤者鼓励及精神支持。
b. 用标牌、放石块、树枝或其它方法设置警戒线,动员无关人员
或车辆离开现场。
c. 当为了抢救伤员需移动或使用车辆时,应在移动前对车辆所处
的位置、行驶方向做好标记。
d. 对路面上的痕迹、血迹或散落物用石块或树枝等做好标记,车
上或其它建筑物上的痕迹要记住位置。如遇恶劣天气,能在现
场周围找到遮盖物的,尽量用遮盖物将痕迹保护好。
e. 要努力寻找证人,注意不要让事故的另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
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汇报后,听取组长指
示,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a. 首先稳定驾驶员情绪并作妥善安排。
b. 车管须配合当地交警查明事故原因,充分利用所掌握的车辆业
务知识,认真仔细地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
c. 若为营运车辆,运作部门负责人应组织人员,赶在交警拖车之
前尽可能设法将所载货件转移到其他车辆,确保正常操作不受
太大影响,同时通知区客服部人员进行备案。
d. 如有必要,由公司负责人组织人员对可能受事故影响的货物进
行查询,做好相关客户解释工作,以取得客户谅解。
e. 现场处理后,由应急小组成员至少两人或以上(在情况不明时,
副总暂不前往),前往医院看望伤者,必要时安抚其家属。如伤
者为我司员工,行政部负责人则须安排相关人员立即上报保险
公司(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理赔(工伤处理)手续。
f. 如出现人员死亡,在死者家属情绪激动情况下,应急领导小组
必须坚持有政府部门人员(公安、交警等)的陪同下方可前往
看望,以避免发生意外情况。在与其家属(及对方单位)进行
沟通、谈判时,如需法律支援,应及时与总部法律事务部联系。
g. 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车管、运作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交警
部门处理善后工作,同时根据事故情况,按保险公司相关要求
准备好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定损单、现场照
片、相关发票单据等理赔资料办理理赔事宜。
事故处理上报
应急领导小组在妥善处理事故的同时,视事故损失程度,按相关上
报指引标准将情况报告总部营运中心,对重、特大事故的须同时向
人事行政中心报告,且首次报告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事发后 24 小时。
报告主要内容: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发生原因
及现状,造成损失的初步判断、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和控制情况、预
测事发趋势等。
事故进展过程中,应急领导小组须将事件处理进程及其变化情况及
时报告总部营运中心,事件处理完结后,须向人事行政中心及营运
中心上报完结报告。
应急处理要求
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齐心协力,统一听从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及
调遣。
应急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和落实总部下达的各项指示,同时应及时了
解事件进展情况,密切跟进,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正确判断及制定
有效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减少损失;
应急领导小组须与本区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做好沟通及通报工作,做
到下情上报,上情上达。
当需要专业支持或遇到困难时,应及时报告总部相关部门,以协助
解决。
事故后期处置
应急领导小组应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及处理过程,总结经验教训。
将事故原因和经验教训等材料作为地区安全例会的培训实际案例
进行分析,使驾驶员们引以为诫。
应急领导小组对每次事故,无论严重程度大小,均须记录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