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填开日期: 2008 年 10 月1 日 NO.
销售方
名 称
深圳市**发展有限公司
购买方
名 称
深圳市**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代码
440300000000002
税务登记代码
440300000000001
开具
红字
专用
发票
内容
货物(劳务)
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税率
税额
电脑显示器
20
17%
合计
————
————
——
说明
一、购买方申请 □
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
1.已抵扣□√
2.未抵扣□
(1)无法认证□
(2)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3)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4)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对应蓝字专用发票密码区内打印的代码:
号码:
二、销售方申请 □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的□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
对应蓝字专用发票密码区内打印的代码:
号码: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理由:已认证抵扣,发现单价开具有误。
申明:我单位提供的《申请单》内容真实,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方经办人:张三 联系电话:123456 申请方名称(印章):
注:本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申请方留存;第二联,申请方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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