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检修计划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设备检修计划管理,及时掌握发电厂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好设备运行的调度工作,充分提高机组的可利用率,创造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冠公司或公司)系统良好的经济效益,确保发电厂安全运营和设备可控在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桂冠公司各分公司(直属企业)、子公司。
第三条 发电厂设备检修分为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两大类。
计划检修是指设备列入年度、月度有计划进行的检修、维护、试验等。
临时检修是指非计划性的检修,如因设备缺陷、设备故障、事故后设备检查等进行的检修、维护、试验。
机组低谷消缺是指机组在电网日负荷低谷期间(每日凌晨0点至7点)进行的维护、试验或消缺。属于临时检修。
机组周末消缺是指机组在双休日期间(每周的周六凌晨0点至次日凌晨7点)进行的维护、试验或消缺。属于临时检修。
第四条 各单位应重视设备检修计划管理工作,按“预防为主,计划检修,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强化检修管理,提高检修质量。
第二章 计划管理及申请、批复
第五条 每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应按照集团公司《设备检修与质量管理办法》制定下一年度的主要发供电设备及其相应的附属、辅助设备,公用系统和设施,主要水工设施和建筑物的检修计划,并按《桂冠公司年度设备检修计划书》(附表一)格式,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六条 每月28日前,各单位应将下月主要发供电设备及其相应的附属、辅助设备,公用系统和设施,主要水工设施和建筑物的检修计划按《桂冠公司月度设备检修计划表》(附表二)填报,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七条 发电厂进行如下设备检修时,应填报《桂冠公司设备检修、消缺、试验申请表》(附表三),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提出申请,并得到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向电网调度中心申请。机组检修直接通过集团公司“检修管理信息系统”向公司提出申请,不用填报附表三。
㈠ 发电厂的发电机组、主变压器、500kV、220kV、110kV设备及其控制、保护装置的计划检修。
㈡ 发电厂的机组、主变压器、500kV、220kV、110kV设备及其控制、保护装置的临时检修(含机组低谷消缺和周末消缺)。
㈢ 发电厂机组非强迫停运的非计划停运所进行的维护、消缺(即第4类、第5类非计划停运)。
㈣ 发电厂进行有可能影响、危及电网安全或主设备安全运行的重大试验(如AGC、AVC、PSS、RB等)。
㈤ 辅机系统、计算机系统、远动等设备进行维修、消缺或试验,可能直接影响或危及主设备安全运行。
第八条 发电厂发生了强迫停运的非计划停运事件(即1~3类非计划停运),应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向公司汇报并立即组织开展抢修工作。
第九条 在进行设备停运检修、维修或消缺时,遵循以下规定:
㈠ 发电厂计划性检修,应提前三天半(84小时)提出申请,公司安全生产部在8小时内予以答复。
㈡ 发电厂的其他检修、维护、试验、消缺等,应至少提前12小时提出申请,公司安全生产部在4小时内予以答复。
㈢ 设备维修或消缺开始后发现在预定的停电期限内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报,并按第四条规定办理延期手续。
㈣ 设备维修或消缺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提前做好技术、工艺、备品备件的安排,最大限度地减少停机时间。
㈤ 设备维修或消缺要严格执行有关设备维护及缺陷处理的规章制度,执行“两票三制”,做好事故预想和安全措施,严把质量验收关。
第十条 除机组检修用集团公司“检修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申请手续外,其它设备、设施的检修申请手续原则上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发送至公司安全生产部的公共邮箱。
第三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一条 每发生以下情况一次,则记发生单位一次非计划停运:
㈠ 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安排停机检修、消缺。
㈡ 未按公司及电网调度中心规定的时间恢复运行。
㈢ 隐瞒、擅自扩大、更改消缺范围。
第十条 经公司同意,电网调度中心批准的机组低谷消缺、周末消缺,公司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不计入非计划停运统计指标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发电厂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状况的分析,充分利用技术监控的有效监测手段,提高设备的巡检质量,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发展趋势和存在隐患,确保设备良好的健康水平和设备完好。对设备异常运行已达到规程或标准规定的紧急停止运行条件时,要立即停运。严禁为了逃避指标考核,继续运行,扩大设备缺陷。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桂冠公司安全生产部解释。
第十三条 公司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冲突者,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
桂冠公司年度设备检修计划书
单位名称
设备检修计划概况
设备检修计划安排的依据及说明
设备检修的准备情况及开工条件说明
五、年度设备检修计划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检修范围
主要内容
特殊项目
上一年度检修时间
今年计划时间
立项情况
备注
锅炉:
二、汽轮发电机组(水轮发电机组)
三、热控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
四、输变电及厂用、照明、直流、通信、消防、远动设备等:
五、生产建(构)筑物
六、辅助设备(磨煤机,高压加热器,给水、排水系统,送风、引风系统等)
七、厂房特种设备(门机、桥机等)
八、其它
主管生产领导: 管理部门负责人: 编写:
附表二:
桂冠公司月度设备检修计划安排表
单位名称: 时间:
序号
检修设备名称
计划检修时间
申请天 数
检修类 别
间隔
周期
上月未完成项目及原因说明:
主管生产领导: 管理部门负责人: 编制:
附表三:
桂冠公司设备检修、消缺、试验申请表
NO. -B9-D3
单 位
设备名称
型 号
申请检修工期
批准计划工期
检修类别
1、计划 2、临时(维护、试验、消缺、事故检查、其他)
设备停运对电网或全厂运行方式的影响:
主要工作内容:
联络人员: 联系电话:
管理部门负责人:
主管生产领导:
桂冠公司安生部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