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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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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及培训
督导部
质量督导部 人事管理部
小学及学前教育督导部 学校改进督导部
研究、分析
及国际编辑部
中学、私立及国际学校
督导部
地方政府督导部
通讯、媒体
及公共关系部
义务教育后督导部 护士教育督导部 财务管理部
特殊教育督导部 合同督学管理部 课程咨询及督导部
合作服务部 行政及财产管理部 信息系统部
督导主任 督导执行主任
政策、计划
及资源主任
总督学
英格兰的教育督导制度历史悠久,从 1839年初建
立教育督导机构至今已有 170多年的发展历史,从中
央到地方建立了一整套完善健全的督导制度,在英格
兰的教育发展事业中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控作用。
一、英格兰教育督导制度的现状
(一) 英格兰教育督导机构及督导队伍
1.教育督导机构———教育标准局
国家教育标准局(Ofseted) 是英国皇家首席督学
领导的非建制政府部门的独立机构,下设两位局长,
标准局现有工作人员 600 人,其中皇家督学 300 人,
总部的工作人员有 300人,其中皇家督学 100人,其
余在 6个地区性的办公室工作[1],其经费由财政部从
中央税收中拨付,每年 亿英镑,占全国教育经费
总数的 %。教育标准局的主要职能包括两个方面,
即使英格兰所有公立学校的定期督导规范化,并向内
务大臣提出有关英格兰公立学校教育标准和质量的建
议。教育标准局的主要任务是建立评估体系,制定评
估标准;撰写督导报告;监督督学工作,等等。
教育标准局的组织[2]结构如表 1所示。
2.教育督导队伍人员的任职与条件
从国家层面来看,教育标准局的成员包括皇家首
席督学、皇家督学和助理督学;从学校层面来看,由
注册督学、督学和外行督学代替了原本由皇家督学和
地方督导队分别进行的教育督导。英格兰的各种督学
担任了大量繁重的督导任务,其任职条件和主要职责
也相对要求严格,具体如表 2所示。
(二) 英格兰教育督导制度的实施
英格兰的教育督导包括对各类学校、办学机构的
督导(称为督学) 和对地方教育局工作的督导(称为
督政) 两个方面。
1.对学校的督导
(1) 督导对象。英格兰所有的国办学校和一些非
国办学校都要接受督导,具体包括:社区学校、基础
学校和捐赠学校;国办托儿所;城市技术学校;城市
工艺院;特殊学校;学生收容所;专科院校……
(2) 督导目的。为学校提供一个关于学校教育标
准和质量方面的独立的、外部的评价。学校借此进行
改进。
(3) 督导内容。主要包含九个方面:①标准达成
情况;②学生态度、价值观和个性发展;③教与学情
英格兰教育督导制度的现状、特点及启示
孙杰明
皇家督学
(终身制)
注册督学
(非终身制)
督学
任
职
条
件
拥有大学硕士学位
且声望较高;思维
敏捷、教育教学经
验丰富;善于分析
解决实际问题,有
较强的管理和写作
能力;敢于秉公办
事,谨遵原则;年
龄一般在 40~50岁
之间
具有督学资格,
有 5 次以上参与
督导评估活动的
经验;有评估英
语、数学、科学
等主科的经历;
有较强的分析、
管理和写作能力
具有 4 年以上教
学经验和学校管
理经验;有相应
的管理、指导、
评估及写作能力
主
要
职
能
参与少数学校的督
导工作;审查督导
报告;对督学进行
监督、指导及培训
领导小组对学校
进行评估督导,
保证督导工作顺
利进行
参与标准局组织
评估学校的教学
和管理情况;提
供决策信息;帮
助指导学校工作
并制订提高计划
选
聘
机
构
政府部门考核录取 标准局考核录取 标准局考核录取
他山之石
表 2 英格兰督学的任职条件和主要职责
表 1 教育标准局的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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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④课程质量;⑤对学生的关照、指导和支持情况;
⑥学校与家长、学校和社会的伙伴关系;⑦领导与管
理;⑧学习、学科与课程等领域;⑨皇家首席督学具指
定的其他方面。[3]
(4) 督导程序和方法。教育标准局在正式检查前
2~3个月与校方取得联系,共同商定检查日期及期间
的各种行政安排。第一步为准备工作,在正式检查前
召开校长会议、部分教职工会议和家长会议,具体过
程为:①通知及部署;②多方面获取督导信息;③督
导小组与学校取得联系;④初访学校;⑤寻求家长和
学生对学校工作的看法及建议;⑥预检评论。第二步
为实地调查,具体步骤为:①收集证据;②记录证
据。第三步为处理结果,具体步骤是:①反馈督导结
果;②起草及出版督导报告;③制订学校整改计划。
督导小组到学校后需找校长和教师进行问卷调查、
个别谈话、课堂听课。督导评估采取等级量化方法,依
据七级评价表对督导的各个方面进行打分评判。[4]具体
见表 3。
2.对地方教育局的督导
对地方教育局的督导主要由全面督导和专项督导
两个部分组成。
(1) 全面督导。这是将每个地方教育局视作一个
机构进行的督导。督导程序如下:督导团在实地调查
开始前 2个学期通知地方教育局;地方教育局要在 6
个星期内完成并提交自我评估报告;督导小组对该自
我评估报告进行分析以便决定哪些相关职能不需要进
行实际调查;对需要进行实际调查的领域拟订详细的
调查计划;在进行检查时,地方教育局和督导组长讨
论检查计划以便提高改进。
(2) 专项督导。这是在几个地方教育局之间进行
的督导,并详细检查地方教育局的职能。皇家学校督
导员有权对专项检查主题进行选择,一般来说,一个
专项督导占用 1~2个学期,并在实地调查前的一个学
期通知地方教育局。督导程序包括:制定督导大纲;
设计督导方法;选择地方教育局;以特定的方式接触
地方教育局,确保得到所需的资料和文件,并决定与
地方教育局官员进行面谈的日期;组建督导小组。
(三) 督导报告的内容及特点
督导报告是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
进行分析有助于了解英格兰教育督导的形式与重点。
1.督导报告的内容
学校督导报告由序言、评论、督导检查结果和附
录等几部分组成,其中评论和督导检查结果是报告的
正文,也是报告的重点。
序言部分主要介绍督导工作的开展和数据来源;
评论主要是首席学校督学在督导检查过程中的见闻和
感想,以及对一些重要问题的看法与评述,用第一人
称撰写,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督导检查结果主要是
督导检查获得的数据资料,用第三人称撰写,客观反
映当年教育的基本情况;附录主要是督导根据、统计
概要以及相关的年度国家教育标准局的出版物。
2.督导报告的特点
督导报告程式严格,须依照学校督导法要求向议
会备案;督导报告呈递具有连续性,每年递交一次;
督导报告具有公开性,定期向社会公布,希望得到全
社会对教育的关注和支持;督导报告具有主题性,每
年都有一个突出的主题,如 2002~2003年度学校督导
报告的主题围绕“标准与质量”展开。
二、英格兰教育督导制度的特点
(一) 注重提高学校质量和学生的学业成就标准
英格兰教育的首要目标是“提高学生成就标准”[5],
为此,英格兰的教育督导以提高质量为核心,通过定
期督导、公开报告、提出建议来帮助学校总结成绩并
发现不足,以改进提高学校质量和学生的学业成就。
(二) 督导注重学校特性和差异性
英格兰教育标准局是按照全国统一的大纲来进行
督导工作,但也会根据评价的具体内容、方法、频率
和类型等的不同来对各个学校进行督导,对问题严重
的学校进行督导次数多一些,对表现好的学校进行督
导次数少一些。
(三) 督导机构相对独立,重视督导的客观性和
公正性
教育标准局独立于英国教育部,能单独行使职权
并对议会负责。从而保证督导评估不会受到来自内部
的干扰和压力,保障评估活动和评估报告的客观性和
公正性,进而保证了教育督导的质量。
质量描述术语与抉择 等级 涵义
优秀:异常的;突出的;一
流的;非常高效的;进步幅
度非常大
1 成果价值的推广和
宣传超出学校范围
非常好:远高于一般水平;
高效能;进步非常快
2 成果在校内有推广
的价值
好:高于一般水平;有效的 3 需加强和发展
满意:一般水平;可接受
的;合理的;典型的
4 适当,但需改进
不满意:低于一般水平;不
充分;发展慢;无效
5 需要关注
差:远低于一般水平;非常
无效;非常慢
6 需要立即采取行动
和措施
非常差:极其无效;极其慢 7 需要立即进行根本
性的改革
表 3 七级评价表
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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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督学种类多样化,选拔聘任具有严格性和
专业性
英格兰督学种类多样化,其任职选拔条件及日常
管理也有一整套严格制度。督学选聘引入竞争机制,
公开选拔,条件严格、规范、专业;督学的岗前和岗
位培训比较重视实践环节;督学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较
高,皇家首席督学的工资相当于大学校长,而督学的
工资也相当于中小学校长和副校长。
(五) 督导活动人性化,校外评估与学校自评相
结合
英格兰的教育督导活动具有人性化的特点,形成
了内外结合的质量保障体系。外部督导是由教育标准
局控制、注册督学及其小组实施的督导,同时强调国
家层面的督导要以学校的自评报告为基础,要充分考
虑学校的自评意见。正是对学校自评的重视,外部督
导调动了学校的积极性,使得学校对评价的态度由被
动变为主动,积极参与到督导评估活动中。
(六) 督导机制合同化,引入市场原则
每年初,教育标准局根据总体评估工作安排,确
定该年度接受督导的学校名单、督导日期、督导类型
等,然后把督导任务向社会公开招标,广泛征募督导
签约方,再由签约方物色注册督学,并全权委托注册
督学对督导活动进行管理,而注册督学与标准局是合
同关系。这就确保了督导活动的透明、公开、公正,
保证了督导评估的有效性。
(七) 督导法制化,有完善的教育督导法规制度
英格兰非常重视教育督导的立法工作,保证督导
工作顺利展开。例如 1996 年通过并实施的 《学校教
育督导法》和 1988年通过的《学校标准与框架法案》
都对督导评估的管理方法、实施细则、评估结果的应
用及评估质量的监控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八) 督导体现公开性与民主性,关注家长和社
区的需求
英格兰教育督导强调公开性,对学校的评估过程
和评估结果等都要向学校、社区和家长公布,强化了
全社会的教育意识,得到了从教育内部到教育外部的
普遍关注。另外,教育督导具有民主性,社区和家长
等都可以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英格兰教育督导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一) 树立现代化教育督导观念
首先,要改变教育督导的传统观念,改善教育督
导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关系,提高教育督导机构的
社会地位;其次,建立督导人员与学校和教师的关系,
走向合作化趋势;再次,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督
导观念,关注学校质量的持续改进;最后,树立教育
增值观念,教育评价结果的解释要具有灵活性。
(二) 构建个别化督导体系,完善评估标准
我国基础教育不均衡现象极其严重,各个地区的
不同学校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参差不齐,因而用同一
个标准去评价所有的学校是不公平的。根据我国实际
情况,督导标准要有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基础
性指标不应对所有学校一视同仁,应根据不同学校进
行督导评估,而发展性指标着重学校的进步情况,这
样就在注重共性的同时,又强调了个性。此外,在评
估多元化的同时,也要注重多种评价类型综合运用,
完善评估标准。
(三) 实现督导专业化,加强督导队伍建设
首先,建立督学选拔聘任制度,面向社会公开选
拔督学并引入竞争机制;其次,建立督学资格认证制
度,要求持证上岗;再次,完善督学培养制度,先培
训,后上岗;最后,完善督学考核与管理制度,保障
督学的编制和待遇。
(四) 加强教育督导立法建设
尽管原国家教委发布了《教育督导暂行条例》,在
教育督导法制建设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但这还远远不
够。现实迫切需要对教育督导机构的性质、对象、职
能、权利以及督学的编制和待遇、督导工作的职责权限
等问题加以法制性规定,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督导。
(五) 实行督导公开化,重视家长、社区和社会
各界力量的参与
教育督导要获得长足的发展,必须吸引社会力量
的参与,其中家长、社区和研究人员的参与最为重要。
这样不仅把学校的办学效果展示给学生家长和社会各
界,还会使学校受到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得到更
多人士的支持。由于“中介组织是解决中国教育评估
困境的处方”[6],因此应倡导中介机构参与和承担教育
督导工作,以淡化评估的行政性,实现督导公开化。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教育学院,重庆 北碚,400715)
参考文献:
[1]中国教育督导考察团.考察英国教育督导制度的
启示与建议[J].北京教育,1998(7- 8).
[2]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现代教育督导原理[M].
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3.
[3][4]钱一呈.外国教育督导与评价制度研究[M].
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6.
[5] School Improvement Strategy:TheUKApproach[M].
London:DFEE,1999.
[6] 张东娇.美国学校质量评估制度的审视与启
示———认证制度和蓝丝带学校 [J].比较教育研究,200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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