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服务企业培训教程
企业工时制度和工资支付管理实务
宁 波 市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目录
1.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2.工资支付管理﹠
一、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 (一)工时制度的种类和特点﹠
• (二)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
• (三)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和工资的折算
﹠
• (四)用人单位在工时制度实行过程中应
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工时制度的种类和特点
• 1.标准工时工作制﹠
• 2.不定时工作制﹠
•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
•• 指每日工作不超过指每日工作不超过8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40小时的小时的
工时制度。工时制度。
•• 特点:特点:
••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
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1小时,小时,
因特殊原因,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因特殊原因,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
得超过得超过33小时,并且每月不得超过小时,并且每月不得超过3636小时。小时。
••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加班工资的支付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加班工资的支付规定:
工作日加班的,按本人工资的工作日加班的,按本人工资的150%150%支付加班工资;休支付加班工资;休
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本人工资的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本人工资的200%200%支付支付
加班工资;法定节日加班的,按本人工资的加班工资;法定节日加班的,按本人工资的300%300%支付支付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
2.不定时工作制
•• 指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指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
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
种工时制度。例如: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推销员等。种工时制度。例如: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推销员等。
•• 特点:特点:
•• .工作时间难以确定、弹性较大。工作时间难以确定、弹性较大。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工作时间不确定,无法实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工作时间不确定,无法实行
加班加点制度,其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加班加点制度,其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
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 指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用人单位的指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用人单位的
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
制度。制度。
•• 特点:特点:
•• .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8小时小时
(或(或4040小时),工作日加班可以超过小时),工作日加班可以超过33小时,如果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小时,如果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
作时间未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职工支付加班作时间未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职工支付加班
工资。但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本人工资的工资。但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本人工资的300%300%支付加班工资。支付加班工资。
(注:综合计算周期既是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也是计算加班工资的周期。)(注:综合计算周期既是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也是计算加班工资的周期。)
•• .如果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如果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
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即按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即按
150%150%)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劳动法》》第第
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即按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即按300%300%)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
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36小时。(请注意: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工资小时。(请注意: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工资
的支付中没有的支付中没有200%200%的规定)的规定)
•• 对于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对于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
报经劳动保障部门行政许可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报经劳动保障部门行政许可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
制,但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制,但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
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
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
• 1.审批依据
• 2.申请对象
• 3.申报条件
• 4.申报材料
• 5.办理程序
• 6.法定时限
审批依据
••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33..《《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的审批办法的审批办法》》(劳部发(劳部发〔〔19941994〕〕503503号)号)
•• 44..《《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
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
(浙劳社劳薪(浙劳社劳薪〔〔20062006〕〕181181号)号)
•• 55..《《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
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甬政办发〔〔20022002〕〕6060号)号)
申请对象
•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因生产经营特点不能
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
过40小时的,可以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国家机关、事业
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
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可以依照上述
规定执行。
• 市本级受理对象:
•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受理社会保险关系在市
本级经办机构的用人单位。
申报条件
• 1.因生产工作经营特点不能实行每天工作
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标准
工时制度的;
• 2.符合浙劳社劳薪〔2006〕181号文件规定
条件的岗位。
•• 具体条件如下:具体条件如下:
•• 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1)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
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劳动者;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劳动者;
( (22)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
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劳动者;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劳动者;
( (3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 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
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
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 (1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
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劳动者;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劳动者;
( (2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
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劳动者;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劳动者;
( (33)其他因生产工作需要,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其他因生产工作需要,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
动者。动者。
申报材料
•• 11.行政许可申请书;.行政许可申请书;
•• 22.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 ((11)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特点,要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理)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特点,要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理
由;由;
•• ((22)用人单位上年度工时执行情况,加班加点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上年度工时执行情况,加班加点工资支付情况;
•• ((33)申报岗位及职工人数;)申报岗位及职工人数;
•• ((44)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需要说明以周、月、季或年等为计算周期的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需要说明以周、月、季或年等为计算周期的理
由;由;
•• ((55)保证劳动者休息休假和加班加点工资按规定支付的具体规定;)保证劳动者休息休假和加班加点工资按规定支付的具体规定;
•• ((66)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限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期满或劳动合同提前解除的,用人)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限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期满或劳动合同提前解除的,用人
单位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规定;单位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规定;
•• 33..《《宁波市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宁波市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审批表(审批表
包括工会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意见);包括工会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意见);
•• 44.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复印件;
•• 55.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应当提交由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所.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应当提交由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所
涉及职工选举出来的职工代表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书面意见,以及职工代表的劳涉及职工选举出来的职工代表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书面意见,以及职工代表的劳
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选举决议;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选举决议;
•• 66.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时提供);
•• 77.相关职工的考勤纪录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作为核对资料提供);.相关职工的考勤纪录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作为核对资料提供);
•• 88.上年度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原批准过的用人单位提供);.上年度许可决定书复印件(原批准过的用人单位提供);
•• 99.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 11.有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有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
•• ((11)主管部门初审;)主管部门初审;
•• ((22)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受理;)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受理;
•• ((33)审核;)审核;
•• ((44)窗口办结反馈。)窗口办结反馈。
•• 22.无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
•• ((11)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受理;)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受理;
•• ((22)审核;)审核;
•• ((33)窗口办结反馈。)窗口办结反馈。
法定时限
• 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三)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和工资的折算
• 1.制度工作时间(即法定工作时间)的计
算
•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制度工作时间
(即法定工作时间)的计算
•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
(法定节假日)=250天
• 季工作日:250天÷4季=天/季
• 月工作日:250天÷12月=天/月
•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
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 例如:月工作小时数=天×8小时
=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 按照按照《《劳动法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
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
除国家规定的除国家规定的11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
资的折算为:资的折算为:
•• 日工资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
•• 小时工资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8÷8小时)小时)
•• 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365天天-104-104天)天)÷12÷12月月==天天
•• 要特别注意月工作天数和月计薪天数的区别:要特别注意月工作天数和月计薪天数的区别:
•• 月工作天数(月工作天数()主要用于工时的计算。)主要用于工时的计算。
•• 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主要用于工资的计算。)主要用于工资的计算。﹠
(四)用人单位在工时制度实行
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事先征求劳动者意见,不得强迫或变相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事先征求劳动者意见,不得强迫或变相
强迫劳动者加班。强迫劳动者加班。
•• .用人单位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事先征求有用人单位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事先征求有
关职工的意见。关职工的意见。
•• .用人单位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准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用人单位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准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
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决定书后,应在本单位公示五天。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决定书后,应在本单位公示五天。
•• .职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时制度与用人单位实行的工时制度不一致职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时制度与用人单位实行的工时制度不一致
的,用人单位应与职工协商,对劳动合同中的工时制度作相应变更,的,用人单位应与职工协商,对劳动合同中的工时制度作相应变更,
并签订变更协议。并签订变更协议。
•• .对于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岗位,劳动者每对于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岗位,劳动者每
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11小时,而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小时,而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 .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尤其要做好考勤记录,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尤其要做好考勤记录,
并且要以小时为单位进行考勤。并且要以小时为单位进行考勤。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
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
•• .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要合理安排职工的作息时间,加班要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要合理安排职工的作息时间,加班要
适度,防止出现因长时间加班而导致职工疲劳过度的现象。疲劳过度适度,防止出现因长时间加班而导致职工疲劳过度的现象。疲劳过度
既影响职工身体健康,又容易引发工伤事故。既影响职工身体健康,又容易引发工伤事故。﹠﹠
二、工资支付管理
• (一)工资概述
• (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一)工资概述
什么样的收入属于工资范畴?
•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
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
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它包括计时工资、
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 PS: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等都是以本人
工资为计算标准,弄清工资的含义至关重
要。
用人单位以实物代替货币
支付工资行吗?
•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
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有的企业由于经
营不善导致产品积压,无法支付职工工资,
就将产品交给职工去卖,卖的出去就发工
资,卖不出去就不发工资,这种做法是完
全错误的,侵害了职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
益。如果有类似的情况,职工可向劳动保
障部门投诉。
工资应多长时间支付一次?
能委托他人代领吗?
•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
人,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也可以
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
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另外,有些单位委
托银行发放工资也是允许的。
• PS:什么时间发工资应在劳动合同或企业依
法制定的内部工资支付制度中明确约定,
工资发放日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
提前支付。
哪些情况不属于克扣
劳动者工资?
•• 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按劳动合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按劳动合
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全部劳动报酬,这是劳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全部劳动报酬,这是劳
动者应得工资。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动者应得工资。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
得工资的行为就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这里强调的得工资的行为就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这里强调的
是是““无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因此,以下几种减发工资的情。因此,以下几种减发工资的情
况就不属于况就不属于““克扣克扣””:一是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一是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
定的;二是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三是厂规、定的;二是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三是厂规、
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四是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四是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
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五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五
是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的。是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的。
•• PS:PS:厂规、厂纪必须是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并告知厂规、厂纪必须是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并告知
劳动者的。劳动者的。
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以延期
支付劳动者工资吗?
• 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企业无法
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企业必须按
照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支付制度规定或劳
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劳动者工资。因
不可抗力原因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在
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应当立即支付。
•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经职工大会或者
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或者经劳动者本人同
意,可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延期时间
最长不得超过15日。
劳动者有权得到有关
其工资的清单吗?
• 用人单位每次向职工支付工资都应有一张
工资清单,详细记载职工工资的应发款项,
如职务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等,
同时还有应扣款项,如社会保险费、住房
公积金等。每一名职工都有权利得到该工
资清单,用人单位必须在支付工资时向劳
动者提供。而且用人单位还要书面记录支
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
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什么是最低工资
•• ““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
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
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 从从20102010年年44月月1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
准调整为准调整为11001100元、元、980980元两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元两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
工资标准调整为工资标准调整为元、元、元两档。其中海曙区、江东区、元两档。其中海曙区、江东区、
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区域内(含大榭开发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区域内(含大榭开发区、
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职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职
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10011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
资标准为资标准为元。元。
•• PS:“PS:“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
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含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含
了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了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 PS:PS:最低工资不包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最低工资不包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
付的伙食补贴。付的伙食补贴。
国家对非全日制用工的
工资支付有何规定?
•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
动者在同一 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
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
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
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加班加点工资如何计发?
•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
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
工资:工资:
((1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
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150%
支付劳动者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
((2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不能安排补休的,
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200%支付劳支付劳
动者工资;动者工资;
((3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
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300%支付劳动者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
••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
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
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150%、、200%200%、、300%300%支付其工资。支付其工资。
••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
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
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工作时间不确定,无法实行加班加点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工作时间不确定,无法实行加班加点制
度,其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度,其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时间
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
是如何确定的?
•• 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应当以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所在的岗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应当以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所在的岗
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
•• 执行上款规定有困难的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以下列标准计执行上款规定有困难的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以下列标准计
发加班加点工资:发加班加点工资:
•• 11、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以职工本人的岗位工资与技能、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以职工本人的岗位工资与技能
工资之和为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工资之和为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
•• 22、实行其他工资制度的单位,以加班加点上月职工正常工作情、实行其他工资制度的单位,以加班加点上月职工正常工作情
况下的工资收入(即本人的基本工资和工资性津贴、补贴之和,不包况下的工资收入(即本人的基本工资和工资性津贴、补贴之和,不包
括奖金)为计发口径括奖金)为计发口径;;对于难以划分工资、奖金、物贴等项的企业,对于难以划分工资、奖金、物贴等项的企业,
以职工上月实得工资的以职工上月实得工资的70%70%为计发口径。为计发口径。
••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为计发基数。工资标准为计发基数。
•• 计发加班加点工资时的日工资,按加班加点上月列入计发口径工计发加班加点工资时的日工资,按加班加点上月列入计发口径工
资除以月法定工作天数(资除以月法定工作天数(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八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八
小时计算。小时计算。
加班加点工资计算举例
•• 如一职工劳动合同约定月岗位工资为1100元,
该职工在一个月中某日加班1小时,某休息日加
班半天(4小时),某节假日加班1天(8小时),
那么,该职工可得到的加班工资为:
•• 日加班工资=1100÷÷8× 150%=元;
•• 休息日加班工资= 1100÷÷8 ×4 ×
200%=元;
•• 节假日加班工资= 1100÷×300%=
元
•• 那么该职工全月加班工资不得低于:
++=元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
加班工资计算举例
•• 如一职工劳动合同约定月岗位工资为1100元,
所在岗位实行的是以3个月为一个计算周期的综
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该职工在一个计算周期内
共工作了524个小时,其中有8小时属于节假日
加班,那么,该职工可得到的加班工资为:
•• 延长工作日加班时间=×8×3-
8=小时;
•• 延长工作日加班工资为= 1100÷÷8
×× 150%=元;
•• 节假日加班工资= 1100÷×300%=
元
•• 那么该职工这个周期加班工资不得低于:
+=元
年休假工资是如何计发的?
•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
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
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
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工资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
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
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支付未休年休假工
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收入。收入。
••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
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天)进行折算。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
假工资报酬前假工资报酬前12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
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
工资。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
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
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
行。行。
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如何计发?
••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在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在66个月以内的,按其连续个月以内的,按其连续
工龄的长短发给病假工资。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工龄的长短发给病假工资。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1010年年
的,为本人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物的,为本人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物
价生活补贴,下同)的百分之五十;连续工龄满价生活补贴,下同)的百分之五十;连续工龄满1010年不满年不满
2020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连续工龄满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连续工龄满2020年不满年不满
3030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连续工龄满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连续工龄满3030年以上年以上
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病假在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病假在66个月以上的,按其个月以上的,按其
连续工龄的长短改发疾病救济费。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连续工龄的长短改发疾病救济费。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
满满1010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连续工龄满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连续工龄满2020年不年不
满满3030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连续工龄满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连续工龄满3030年以年以
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 企业支付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企业支付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
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事假工资是如何计发的?
• 劳动者请事假的,企业可以不支付事假期
间工资,但不得扣减事假以外的工资。
产假工资是如何计发的?
•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
的福利待遇。如低于生育保险基金计发的
生育津贴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的工资是如何支付的?
•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
动的,视同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当按照
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
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期间,
工资如何支付?
••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
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
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
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
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
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需支付给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基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需支付给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基
本生活费的标准为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本生活费的标准为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80%,基,基
本生活费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等费本生活费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等费
用。用。
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限制人身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限制人身
自由期间等情况的工资是如何支付的?自由期间等情况的工资是如何支付的?
•• 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
企业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不支付工资。企业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不支付工资。
•• 劳动者被依法判处管制或者拘役适用缓刑、有期徒刑适用劳动者被依法判处管制或者拘役适用缓刑、有期徒刑适用
缓刑期间,企业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提供了正缓刑期间,企业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提供了正
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
资标准支付工资。资标准支付工资。 ﹠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