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材料、部品技术要点
1 厨房
材料选择
橱柜产品技术要求
(1)橱柜产品使用的材料应符合 GB/T3324 中第 节的
用料要求,其材料含水率应不高于产品加工所在地区的年平
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加 1%。
(2)游离甲醛释放量应不大于 9mg/100g。
(3)由人造板制成的部品应进行封边处理。
榫结合处应涂胶,外表结合缝隙不大于 ;不允许有
脱胶、透胶、鼓泡、压痕及表面划伤、麻点、裂缝、崩角和
刃口;外表的倒棱,圆角应一致,产品色泽相似。
(4)力学性能应符合 GB/T10357-8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的规定。
(5)柜体使用的人造板应为防潮型,其技术要求应分别
符合以下规定:
GB/T4897-1992《刨花板》
GB/T11718-1999 《中密度纤维板》
GB/T15102-1994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6)人造板的贴面材料应符合 GB/T7911-1999《热固性
树脂浸渍高压装饰层积板(HPL)》的规定。
(7)柜体的长、宽(进深)、高应严格遵守橱柜外形尺
寸系列,极限偏差为±,柜体的对角线的长度差为不大
于 2mm。
(8)金属拉手、内置式金属配件,如铰链、转篮、拉篮、
挂架、抽屉滑道等应具备而酸碱性能。
(9)金属水嘴采用陶瓷片密封水嘴,质量符合
GB/T18145-2000《陶瓷片密封水嘴》及 QB/T1334-1998《水
嘴通用技术条件》。
(10)厨房洗涤台的进水系统和排水管线、水槽与橱柜结
合严密,不漏不渗;低柜宜设踢脚板,调整地脚应坚固、调
整灵活。
(11)操作台的台面宜用中密度纤维板或选用人造大理石
制作。人造大理石台面应符合 JC/T644-1996《人造玛瑙及人
造大理石卫生洁具》的规定。
(12)操作台阻燃性能应符合 GB8624-1997《建筑材料燃
烧性能分级》中规定的等级 B1 级(难燃材料),其他部位
用材的阻燃性能等级为 B2 级(可燃材料)。
(13)厨房装修应选择无安全隐患和污染隐患对人体无害
的环保材料。
(14)吊柜、低柜的安装,按照 GBJ203-1991《砖面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垂直度允许偏差为不大于 2mm。
电气
(1)厨房灯具宜选用 100W 的白炽灯泡和吸顶灯,嵌入
式灯的引入线应采取保护装置,厨房照度一般在 50Lx-100Lx,
除顶部照明外,在主要操作面应配置局部照明。
(2)厨房电气分支回路截面应不小于 4mm2。
(3)厨房应提供数量足够,位置合适的 220V、10A 防溅
水型单向三线和单向二线的电器插座组,厨房电源插座不宜
少于 4 组。插座安装高度应在
(4)厨房电源插座应设置单独回路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开关、插座和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
护措施。
(5)选用的电器应具有出厂随机印刷品,如说明书、产
品合格证、保修证、装修单和标识等,并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6)厨房设备安装接线时,应避免燃气灶、洗涤池等操
作不便,接近水、火的电线应加保护层。
厨房内的吊顶、墙面及地面均应选用 A 级装修材料:
不燃材料。
质量检查
外观质量
柜体表面应光滑无凸凹,光泽良好,无划痕和磕碰伤等缺
陷;同一色号的颜色应无明显差异。缝隙均匀一致,踢脚板
连接牢固严密。门板下端应在同一平面上,相邻柜体连接坚
固;台面板安装牢固、整齐;柜与柜间的层错位、面错位不
大于 1mm,门与门间隙不大于 4mm,柜门与柜体的上下间
隙不大于 3mm,柜门与柜体的左右间隙不大于 3mm,柜与
柜间的间隙不大于 ,抽屉上下、左右的间隙不大于
。
安装质量
(1)吊柜
吊柜安装后必须牢固可靠,吊码、胀锚螺栓等牢固到位,
搁板安装平衡,门开启灵活,铰链无松动现象;榫及部件结
合牢固严密,外表结合处缝隙不大于 ;吊柜的柜体宜
在同一平面上,吊柜与底柜的相对应侧面宜保持在同一平面
上,吊柜与底柜的水平面垂直。吊柜的直线度不超过
,吊柜的门板与油烟机立板的上平面应在同一平面上。
(2)低柜
低柜安装后必须牢固可靠,相邻柜体连接牢固,搁板安装
平衡,门开启灵活无阻滞,铰链没有松动现象,柜体处于同
一水平面上,门应调整水平。
(3)水槽柜
水槽及其配件装配牢固,垃圾桶及盖紧固到位,垃圾桶、
热水器、反水弯间应无干涩现象,热水器溢水阀插入下水口,
门开启应灵活,铰链没有松动现象;将水槽内装满水,30min
后检验各管件衔接处,水槽密封处等不得有渗漏现象。
(4)灶台柜
门板开启灵活,铰链无松动现象;拉篮运行自如,无阻滞
现象。
(5)米柜
推拉自如,无阻滞,按钮灵敏。
(6)调料柜
调料拉篮安装到位,无歪斜,推拉时运行灵活无阻滞现象。
厨房电器设备
电器功能件:冰箱、微波炉、干燥柜、洗碗机、排油烟机
等应具有检验人员签署的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全部随
机文件。
(1)排油烟机安装牢固可靠,悬挂必须水平并正对灶台,
排油烟机距灶台灶面高度不大于 700mm。排油烟机的排气处
应设置避风和防止污染环境的装置。
(2)燃气热水器安装应牢固可靠,除密闭式燃气热水器
外,其它燃气热水器不应设置于无自然通风的部位。
五金件
五金件如铰链、转篮、拉篮、挂架、水嘴、拉手等应牢固
严密、无松动或歪斜现象,各部件外表应光滑、无锈蚀、无
电镀缺陷或喷涂缺陷,并应耐酸碱。
陶瓷片密封水嘴质量参见 GB/T18145-2000《陶瓷片
密封水嘴》及 QB/T1344-1998《水嘴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
试验方法进行验收。
燃气管道、阀门及灶具
燃气管道应进行严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提
交试验报告。
燃气阀门、表具应进行耐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结果应符
合设计要求,提交检验报告。
燃气器具应具质量合格证,附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泄露自
动报警系统,性能和要求应符合《家用燃气灶》的规定。
电气配线及电源插座
厨房电气配线应装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
应符合 GB50054-19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电源插座应
是防溅水型的单向三线和单向二线的电器插座组,数量应符
合厨房家电的需要。插座安装应符合 GB50259-1996《电气
装置安装工程电器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2 卫生间
普通卫生间
材料选择
(1)便器的选择
℃陶瓷便器的外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标(GB/6952-1999)
瓷质应平滑,细腻且有光泽;轻击便器的声音应清脆。
℃确定坑距和排水方式(坑距,即落水口中心到毛坯墙之
间的距离),应根据坑距和排水方式确定购买相对应尺寸型
号的便器。
℃便器应达到建筑材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6566-86)。
℃便器的冲洗量应符合节水的要求,宜选择一次冲洗量小
于 6 升节水型便器。
(2)浴缸的选择
℃浴缸按制作材料可分为:SMC 模压浴缸、珠光浴缸、铸
铁搪瓷浴缸、钢板搪瓷浴缸、压克力浴缸等几种。
℃SMC 模压浴缸的质量应符合行标(JC/T779-2000)。
℃铸铁搪瓷、钢板搪瓷浴缸的质量应符合 QB/T3564-1999,
压克力浴缸的质量应符合 JC/T779-2000 的规定。
℃浴缸的质地应细密,釉面完好,没有暴瓷等重大的缺陷,
光泽、耐酸碱性能、耐冲击性能、耐磨性能、抗负载性能均
应良好。压克力材料浴缸应表面平滑,平整,有光泽,背部
附层有足够的强度,底面应加厚或用木板类材料加固。
(3)洗面盆的选择
℃陶瓷洗面器的表面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应的国标
(GB/6952-1999)。
℃台盆的台面宜选用人造大理石。
℃在较大和较高的卫生间环境中,宜选用人造大理石的整
体洗面台。
(4)水嘴的选择
℃水嘴应采用陶瓷阀芯,在对温度控制要求较高的场合中,
宜选用恒温水嘴,质量应符合《陶瓷片密封水嘴》
(GB/T18145-2000)。
℃水嘴等五金件外表面应光滑、无毛刺、无锈蚀、无裂纹、
无电镀缺陷。耐腐蚀性能等级按《轻工产品镀层腐蚀试验结
果的评价》(QB/T3832-1999)判断。
质量检查
(1)便器
℃便器安装后完好无损,进水管连接规范,脚阀开关自如。
便器底部不得用水泥沙浆固定,应用膨胀螺栓与地面固定安
装,用油石灰或硅酮胶密封。
℃整个便器安装应稳固,不晃动,冲洗效果好。
℃水箱水位应低于水箱扳手孔 10mm 以上。
℃采用目测和手感方法验收时,应进行不少于 2 小时盛水
试验无渗漏。
(2)浴缸
℃安装完毕后,在浴缸内盛入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水放置 2
小时以上,浴缸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所有浴缸与墙面的连接面应用硅胶类材料密封,且浴缸
与墙面的连接界面无任何外力。
℃浴缸周围的瓷砖应平直,浴缸的挡水卷边应埋入墙内。
℃浴缸排水应采用硬管连接。
(3)洗面盆
℃洗面盆安装完毕后应稳定,不晃动。
℃台下盆与台面板间隙应尽可能小。给水排水应通畅,连
接处应无渗漏。
℃台面板支托(架)安装后应牢固,平整。
℃当采用目测和手感方法验收时,将洗面盆盛水至溢水口,
2 小时后应无渗漏。
(4)水嘴
水嘴安装后,使用时手感应轻便,出水状态良好,水嘴关
闭后不滴水,且其他所有连接处无渗漏。
整体浴室
技术要求
(1)外观要求
由 SMC 防水盘、壁板、顶板形成整体框架,配上各种功
能洁具形成的整体浴室,应具有淋浴、盆浴、洗漱、便溺等
功能的任意组合。
℃SMC 防水盘的外观应符合 GB/-2000 的要求;
℃SMC 浴缸的外观应符合 JC/T779-2000 的要求;
℃SMC 墙壁板、顶板的内表面应光洁平整,颜色均匀,应
无裂纹、气孔、气泡,外表面应无缺损,切割表面应无分层、
毛刺;
℃金属件表面加工良好,无裂纹、气孔、毛刺、蚀痕,喷
涂部分无脱落、斑点等明显缺陷,电镀部分无剥落或颜色不
均等明显缺陷,易锈部位应作防锈处理;
℃其它各部件外观无明显缺陷与异味。
(2)安装要求
℃起隔离和保护作用的 SMC 防水盘、壁板、顶板组成的
整体框架,相互间连接应牢固;
℃电器设备工作正常、安全、无漏电现象;
℃与水直接接触的木制件应做防水处理;
℃易生锈的金属零部件不应外露,必要时应做防锈处理;
℃所有构件、配件应便于保养、检查、维修和更换。
(3)使用要求
℃可洗浴,浴缸应可供冷、热水,并有淋浴器。
℃可洗漱,洗面盆应可供冷、热水,并备有镜子等设施。
℃可便溺,便后可冲洗。
℃应有通风设备,能够换气。
℃应设有带锁的门,意外时可由外部开启。
℃浴缸、座便器及洗面盆排水应通畅。不渗漏。
℃浴室应便于清洗,清洗后地面无积水。
℃整体浴室宜具有化妆或储物功能。
℃无其他不安全及影响使用的故障。
(4)配件要求
℃卫生洁具:SMC 浴缸的质量应符合行标(JC/T779-2000),
便器及水箱、洗面盆等陶瓷制品应符合 GB/T6952-1999 卫生
陶瓷规定;人造大理石卫生洁具应符合 JC/T644-1996 的规定,
其它材料的卫生洁具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卫生洁具配件:洗面台水嘴应符合 JC/T758-1996 的规定,
浴缸水嘴应符合 JC/T760-1996 的规定,水箱配件应符合
JC707-1997 的规定,排水配件应符合 JC/T761-1996、
JC/T762-1996 的规定。
℃门:门框宜采用铝合金材料,面板宜采用高级复合板,
防水,开启灵活。
℃管道及管件:整体浴室所用管道、管件应不易锈蚀,给
水管宜采用铝塑复合管或铜管。
℃电器:包括换气扇、照明灯具、电插座及烘干器等,所
有电器应符合 -1998 及其它相应的标准。
℃配件:包括毛巾架、浴巾架、扶手、帘杆、纸卷器、肥
皂盒、镜及门锁等,所用材料均应防水或不易锈蚀,并符合
相应的标准。
(5)性能要求(见表 2-1)
表 2-1
项目 性能
(1)通电 安全正常,无漏电现象
(2)光照度 浴室内光照度大于 70Lx,洗面台上方光照
度大于 150Lx
(3)耐湿热性 无变形、裂纹、气泡、剥落
绝缘电阻 >5MΩ
绝缘耐压 1500V、连续 1 分钟以上无击穿烧焦等现象(4)电绝缘
耐湿绝缘电阻 1MΩ以上
壁 板冲击强
度 防水盘
无变形、开裂、划伤、破损等缺陷
顶 板 最大挠曲量<7mm
壁 板 最大挠曲量<7mm
(5)强度
挠度
防水盘 最大挠曲量<3mm
(6)接合
部 位 密 封
性
壁和壁,壁和防水盘,壁
和顶板接合部
无漏水及浸渗现象
(7)配管
检漏
洗面盆、浴缸、座便器低
水箱等配管
无渗漏现象
质量检查
(1)通电检查
℃浴室接通电源,插座、灯、排气扇等电器设备工作应正
常、安全。
℃在卫生间带电部位(如灯口、插座)与不应带电的金属
件(如门框、毛巾架)之间施加 1500V 的交流电压,1 分钟
后检查,应无击穿烧焦等现象。
℃浴室内光照度应大于 70Lx,洗面台上方应大于 150Lx。
(2)外观检查
℃SMC 制品表面应平整,光洁,无裂纹、气孔、气泡,颜
色均匀。
℃其它材料卫生洁具或配件应外观光滑,边缘整齐,颜色
均匀,无裂纹、无脱落。
℃各部件及零配件完整无损。
(3)性能检查
℃SMC 防水盘、壁板、顶板及门安装应牢固。
℃浴室门开启应灵活,浴缸(或淋浴器)、洗面盆应满足
使用性能,座便器冲水应正常、干净。
℃防水盘的性能应符合表 2-2 的规定。
表 2-2
序号 项目 性能要求
1 挠度 最大挠度应小于 3mm
2 巴氏硬度 巴氏硬度不小于 35
3 耐 砂 袋 冲
击
表面无变形,破损及裂纹等缺陷
4 耐 落 球 冲
击
表面无裂纹及玻璃纤维露出等缺陷
5 耐渗水性 无渗漏现象
6 耐酸碱性
耐酸碱试验后,表面的巴氏硬度应不小于 30,且无裂
纹、分层等缺陷
7 耐污染性 色差℃E 不应大于
8 耐热水性 耐热水性试验后,表面应无裂纹、鼓泡或明显变色
(4)配管检漏
℃冷、热给水管: 从进水口注入常温清水,排除管内空
气,然后关闭浴室内所有供水管的终端阀门,用试压泵打压
至压力为 ,保持压力 2min 后,各密封面及连接处应
无渗漏。
℃排水管:封闭浴室排水管的末端,加水至浴缸和洗面盆
的溢水口,放置 30 分钟后,连接应无渗漏。检查浴缸、洗
面盆的排水口、管道及各接头、弯头、三通及地漏接头应无
渗漏。
℃污水管
封闭浴室排污管的末端,加水至便器的上缘,放置 30 分
钟后,水箱水管及各连接处应无渗漏。
3 隔墙与隔断工程
注:隔墙与隔断工程饰面见第六章墙面。
材料选择
技术要求
内隔墙、隔断所采用骨架、罩面板、饰面等材料必须有产
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验报告。
骨架类隔墙、隔断
(1)骨架材料
℃轻钢龙骨
a.用作墙体的轻钢龙骨,其厚度应≥。墙体龙骨可根
据设计要求选用断面宽度为 50mm、75mm、100mm 和
150mm。
b.外观质量:龙骨外形要平整、棱角清晰,切口不应有影
响使用的毛刺和变形。镀锌层不允许有起皮、起瘤、脱落等
缺陷。对于腐蚀、损伤黑斑、麻点等缺陷,按规定方法测量
时应符合表 3-1 的要求。
表 3-1 轻钢龙骨外观质量要求
缺陷种类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腐蚀、损伤、黑斑、麻点 不允许
无较严重的腐蚀、损伤、黑斑、麻点。面
积不大于 1cm2 的黑斑每米长度内不多于
3 处
c.龙骨及配件表面应镀锌防锈,保证使用三年内无严重锈
蚀。镀锌量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d.底面和侧面的平直度应不大于表 3-2 的规定。
表 3-2 底面和侧面的平直度 mm
品 种 检测部位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侧面
横龙骨和竖龙骨
底面
℃木龙骨
木龙骨宜采用红松或杉木,应根据其特性按规定进行防裂、
防虫、防火、防腐处理。含水率为 8%?12%。
(2)罩面板
℃纸面石膏板
a.隔墙用纸面石膏板厚度应不小于 12mm。
b.外观质量:纸面石膏板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影响使用的
破损、波纹、沟槽、污痕、过烧、亏料、边部漏料和纸面脱
开等缺陷。
c.尺寸偏差:纸面石膏板的尺寸偏差应不大于表 3-3 的规
定。
表 3-3 纸面石膏板尺寸允许偏差 mm
项 目 长 度 宽 度 厚 度
尺寸偏差
0
-6
0
-5
±
d.对角线长度:石膏板应切成矩形,对角线长度误差应不
大于 5mm。
e.楔形棱边断面尺寸:楔形棱边宽度为 30mm?80mm,楔
形棱边深度为
f.石膏板单位面积质量应不大于表 3-4 的规定。
表 3-4 石膏板单位面积质量
板材厚度(mm) 单位面积质量(kg/m2)
g.含水率应不大于表 3-5 的规定。
表 3-5 纸面石膏板含水率(%)
优 等 品 一 等 品 合 格 品
平均值 最大值 平均值 最大值 平均值 最大值
h.石膏板断裂荷载应不低于表 3-6 标准。
表 3-6 断裂荷载
断 裂 荷 载(N)板 材 厚 度
(mm) 纵 向 横 向
360 140
12 500 180
15 650 220
18 800 270
21 950 320
25 1100 370
i.护面纸与石膏芯应粘接良好,按规定方法测量时,石膏
芯不应裸露;
j.有耐水要求的,普通耐水纸面石膏板吸水率应不大于
10%,高级耐水纸面石膏板的吸水率应不大于 5%,板材的表
面吸水量应不大于 160g/ m2。
k.有耐火要求的,普通耐火纸面石膏板遇火稳定时间应不
小于 20 分钟。高级耐火纸面石膏板遇火稳定时间应不小于
45 分钟。
l.有吸声要求的,穿孔吸声板的吸声系数应不小于 。
℃胶合板、纤维板(宜采用刨花板和细木工板做隔墙板材)
同第四章木质产成品同类材料规定。
℃纤维水泥压力板
应符合设计要求及产品质量的有关标准。
(3)石膏板接缝材料应选用专用嵌缝石膏和专用嵌缝带,
不得选用普通石膏粉加 107 胶等调制的劣质嵌缝材料。
(4)填充材料
宜选择岩棉、聚苯泡沫板、矿棉或玻璃丝棉等做为隔声和
保温填充材料。
塑钢玻璃隔断
(1)塑钢玻璃隔断及零附件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或行业标准的规定,按设计要求选用。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
(2)当隔断构件长度超过规定尺寸时,其内腔必须加衬
增强型钢,增强型钢的壁厚应不小于 。
(3)塑钢隔断不得有开焊、断裂等损坏现象,如有损坏,
应予以修复或更换。
铝合金玻璃隔断
(1)铝合金玻璃隔断及窗型材壁厚宜不小于 ,门
型材壁厚宜不小于 。
(2)表面应光滑平整,外观顺直、方正、洁净,大面无
划痕、碰伤、锈蚀等缺陷。
板材式隔墙
(1)板材式隔墙(复合轻质墙板、石膏空心板、钢丝网
水泥板等隔墙)的材料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板材式隔墙厚度应不低于 100mm。
活动隔断
活动隔断所用墙板、配件、五金件等材料的品种、规格、
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质量检查
技术要求
隔墙骨架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样式以及隔断的构造,
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骨架类隔墙、隔断
(1)骨架材料
℃轻钢龙骨
a.轻钢骨架使用的紧固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及构造功能,
安装轻钢骨架应无弯曲变形。
b.龙骨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 800mm,固定应牢固可靠,边
框龙骨与基体之间,应安装密封条。
c.轻钢骨架沿地、沿顶龙骨位置应准确,相对垂直。竖向
龙骨间距为 300mm(卫生间)、400mm 或 600mm,应分档
准确,定位正直,无扭曲变形,应留出伸缩量(一般竖向龙
骨长度比实际短 10mm)。
d.门窗或特殊节点处,使用附加龙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
求。
℃木龙骨
a.安装木龙骨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留设预埋件,且预埋件
的位置、尺寸准确。
b.安装靠墙、柱竖龙骨,宜采用木楔圆钉或膨胀螺栓固定。
c.安装其它竖龙骨,竖龙骨间距应与板材规格配合,钉成
方框。竖龙骨应垂直,其上下端应顶紧沿地、沿顶龙骨。
d.安装斜撑时,斜撑不可与竖龙骨垂直,应将其两端按相
反方向稍锯成斜面,以便楔紧和钉钉。横撑的间距应符合设
计要求。在门樘边应加大断面或双根并用,门樘上方应加设
人字撑固定。
e.所有裸露木材均需刷底油一道,罩面漆两道,并进行防
火处理。
℃安装罩面板前,应检查龙骨的牢固程度,如有不牢固处
应进行加固,骨架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7 的规定。
表 3-7 隔墙龙骨允许偏差 mm
项 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立面垂直 3 用 2m 托线板检查
2 表面平整 2 用 2m 直尺、楔形塞尺检查
3 竖龙骨间距 3 尺量
质量检查
(1)通电检查
℃浴室接通电源,插座、灯、排气扇等电器设备工作应正
常、安全。
℃在卫生间带电部位(如灯口、插座)与不应带电的金属
件(如门框、毛巾架)之间施加 1500V 的交流电压,1 分钟
后检查,应无击穿烧焦等现象。
℃浴室内光照度应大于 70Lx,洗面台上方应大于 150Lx。
(2)外观检查
℃SMC 制品表面应平整,光洁,无裂纹、气孔、气泡,颜
色均匀。
℃其它材料卫生洁具或配件应外观光滑,边缘整齐,颜色
均匀,无裂纹、无脱落。
℃各部件及零配件完整无损。
(3)性能检查
℃SMC 防水盘、壁板、顶板及门安装应牢固。
℃浴室门开启应灵活,浴缸(或淋浴器)、洗面盆应满足
使用性能,座便器冲水应正常、干净。
℃防水盘的性能应符合表 2-2 的规定。
表 2-2
序号 项目 性能要求
1 挠度 最大挠度应小于 3mm
2 巴氏硬度 巴氏硬度不小于 35
3 耐砂袋冲击 表面无变形,破损及裂纹等缺陷
4 耐落球冲击 表面无裂纹及玻璃纤维露出等缺陷
5 耐渗水性 无渗漏现象
6 耐酸碱性 耐酸碱试验后,表面的巴氏硬度应不小于 30,且无裂纹、分
层等缺陷 7 耐污染性 色差℃E 不应大于
8 耐热水性 耐热水性试验后,表面应无裂纹、鼓泡或明显变色
(4)配管检漏
℃冷、热给水管: 从进水口注入常温清水,排除管内空
气,然后关闭浴室内所有供水管的终端阀门,用试压泵打压
至压力为 ,保持压力 2min 后,各密封面及连接处应
无渗漏。
℃排水管:封闭浴室排水管的末端,加水至浴缸和洗面盆
的溢水口,放置 30 分钟后,连接应无渗漏。检查浴缸、洗
面盆的排水口、管道及各接头、弯头、三通及地漏接头应无
渗漏。
℃污水管
封闭浴室排污管的末端,加水至便器的上缘,放置 30 分
钟后,水箱水管及各连接处应无渗漏。
3 隔墙与隔断工程
注:隔墙与隔断工程饰面见第六章墙面。
材料选择
技术要求
内隔墙、隔断所采用骨架、罩面板、饰面等材料必须有产
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验报告。
骨架类隔墙、隔断
(1)骨架材料
℃轻钢龙骨
a.用作墙体的轻钢龙骨,其厚度应≥。墙体龙骨可根
据设计要求选用断面宽度为 50mm、75mm、100mm 和
150mm。
b.外观质量:龙骨外形要平整、棱角清晰,切口不应有影
响使用的毛刺和变形。镀锌层不允许有起皮、起瘤、脱落等
缺陷。对于腐蚀、损伤黑斑、麻点等缺陷,按规定方法测量
时应符合表 3-1 的要求。
表 3-1 轻钢龙骨外观质量要求
缺陷种类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腐蚀、损伤、黑斑、
麻点 不允许
无较严重的腐蚀、损伤、黑斑、麻点。面积
不大于 1cm2 的黑斑每米长度内不多于 3 处
c.龙骨及配件表面应镀锌防锈,保证使用三年内无严重锈
蚀。镀锌量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d.底面和侧面的平直度应不大于表 3-2 的规定。
表 3-2 底面和侧面的平直度 mm
品 种 检测部位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侧面
横龙骨和竖龙骨
底面
℃木龙骨
木龙骨宜采用红松或杉木,应根据其特性按规定进行防裂、
防虫、防火、防腐处理。含水率为 8%?12%。
(2)罩面板
℃纸面石膏板
a.隔墙用纸面石膏板厚度应不小于 12mm。
b.外观质量:纸面石膏板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影响使用的
破损、波纹、沟槽、污痕、过烧、亏料、边部漏料和纸面脱
开等缺陷。
c.尺寸偏差:纸面石膏板的尺寸偏差应不大于表 3-3 的规
定。
表 3-3 纸面石膏板尺寸允许偏差 mm
项 目 长 度 宽 度 厚 度
尺寸偏差 0
-6
0
-5
±
d.对角线长度:石膏板应切成矩形,对角线长度误差应不
大于 5mm。
e.楔形棱边断面尺寸:楔形棱边宽度为 30mm?80mm,楔
形棱边深度为
f.石膏板单位面积质量应不大于表 3-4 的规定。
表 3-4 石膏板单位面积质量
板材厚度(mm) 单位面积质量(kg/m2)
g.含水率应不大于表 3-5 的规定。
表 3-5 纸面石膏板含水率(%)
优 等 品 一 等 品 合 格 品
平均值 最大值 平均值 最大值 平均值 最大值
h.石膏板断裂荷载应不低于表 3-6 标准。
表 3-6 断裂荷载
断 裂 荷 载(N) 板 材 厚 度
(mm) 纵 向 横 向
360 140
12 500 180
15 650 220
18 800 270
21 950 320
25 1100 370
i.护面纸与石膏芯应粘接良好,按规定方法测量时,石膏
芯不应裸露;
j.有耐水要求的,普通耐水纸面石膏板吸水率应不大于
10%,高级耐水纸面石膏板的吸水率应不大于 5%,板材的表
面吸水量应不大于 160g/ m2。
k.有耐火要求的,普通耐火纸面石膏板遇火稳定时间应不
小于 20 分钟。高级耐火纸面石膏板遇火稳定时间应不小于
45 分钟。
l.有吸声要求的,穿孔吸声板的吸声系数应不小于 。
℃胶合板、纤维板(宜采用刨花板和细木工板做隔墙板材)
同第四章木质产成品同类材料规定。
℃纤维水泥压力板
应符合设计要求及产品质量的有关标准。
(3)石膏板接缝材料应选用专用嵌缝石膏和专用嵌缝带,
不得选用普通石膏粉加 107 胶等调制的劣质嵌缝材料。
(4)填充材料
宜选择岩棉、聚苯泡沫板、矿棉或玻璃丝棉等做为隔声和
保温填充材料。
塑钢玻璃隔断
(1)塑钢玻璃隔断及零附件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或行业标准的规定,按设计要求选用。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
(2)当隔断构件长度超过规定尺寸时,其内腔必须加衬
增强型钢,增强型钢的壁厚应不小于 。
(3)塑钢隔断不得有开焊、断裂等损坏现象,如有损坏,
应予以修复或更换。
铝合金玻璃隔断
(1)铝合金玻璃隔断及窗型材壁厚宜不小于 ,门
型材壁厚宜不小于 。
(2)表面应光滑平整,外观顺直、方正、洁净,大面无
划痕、碰伤、锈蚀等缺陷。
板材式隔墙
(1)板材式隔墙(复合轻质墙板、石膏空心板、钢丝网
水泥板等隔墙)的材料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板材式隔墙厚度应不低于 100mm。
活动隔断
活动隔断所用墙板、配件、五金件等材料的品种、规格、
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质量检查
技术要求
隔墙骨架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样式以及隔断的构造,
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骨架类隔墙、隔断
(1)骨架材料
℃轻钢龙骨
a.轻钢骨架使用的紧固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及构造功能,
安装轻钢骨架应无弯曲变形。
b.龙骨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 800mm,固定应牢固可靠,边
框龙骨与基体之间,应安装密封条。
c.轻钢骨架沿地、沿顶龙骨位置应准确,相对垂直。竖向
龙骨间距为 300mm(卫生间)、400mm 或 600mm,应分档
准确,定位正直,无扭曲变形,应留出伸缩量(一般竖向龙
骨长度比实际短 10mm)。
d.门窗或特殊节点处,使用附加龙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
求。
℃木龙骨
a.安装木龙骨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留设预埋件,且预埋件
的位置、尺寸准确。
b.安装靠墙、柱竖龙骨,宜采用木楔圆钉或膨胀螺栓固定。
c.安装其它竖龙骨,竖龙骨间距应与板材规格配合,钉成
方框。竖龙骨应垂直,其上下端应顶紧沿地、沿顶龙骨。
d.安装斜撑时,斜撑不可与竖龙骨垂直,应将其两端按相
反方向稍锯成斜面,以便楔紧和钉钉。横撑的间距应符合设
计要求。在门樘边应加大断面或双根并用,门樘上方应加设
人字撑固定。
e.所有裸露木材均需刷底油一道,罩面漆两道,并进行防
火处理。
℃安装罩面板前,应检查龙骨的牢固程度,如有不牢固处
应进行加固,骨架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7 的规定。
表 3-7 隔墙龙骨允许偏差 mm
项 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立面垂直 3 用 2m 托线板检查
2 表面平整 2 用 2m 直尺、楔形塞尺检查
3 竖龙骨间距 3 尺量
(2)罩面板
℃罩面板固定后,表面应平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脱层。
℃石膏板、胶合板、纤维板表面不得有污染、缺棱、掉角、
锤伤等缺陷,钉固间距、钉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纸面石膏板
a.石膏板铺设方向应正确,安装牢固、接缝密实、光滑、
表面平整。
b.螺帽应埋入板内
c.螺钉距石膏板包封纸边缘不小于 10mm,在切割的边缘
不小于 15mm。
d.螺钉间距,板周边不大于 200mm,板中部不大于
300mm。
e.石膏板接缝应留 2mm?5mm 缝隙,并选用专用嵌缝材料
进行处理。
f.石膏板之间及板与主体结构之间应粘结密实、牢固、接
缝平整。
℃胶合板、纤维板质量检查同第四章木质产成品同类产品。
℃水泥加压板安装质量要求参考石膏板安装质量要求。
℃隔断罩面板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8 的规定。
表 3-8 隔断罩面板工程质量允许偏差 mm
允 许 偏 差
项
次
项 目
石膏板 胶合板 纤维板
石 膏 条
板
检 查 方 法
1 表 面 平
整 3 2 3 4
用 2m 直尺和楔形塞尺
检查
2 立 面 垂
直 3 3 4 5 用 2m 托线板检查
3 接 缝 平
直 3 3
4 压 条 平
直 3 3
拉 5m 线检查,不足
5m 拉通线检查。
5 接 缝 高
低 1
用直尺和楔形塞尺检
查
6 压 条 间
距 2 2 用尺检查
塑钢玻璃隔断
(1)在塑钢玻璃隔断安装五金件时,必须先打孔,后自
攻螺钉拧入,严禁直接锤击钉入,以防损坏隔断。
(2)与墙体连接的固定件应用螺钉等紧固于框上,调整
至横平竖直。固定件与墙体宜用尼龙胀管螺栓连接牢固。
(3)框与基体间隙应用泡沫塑料条或油毡卷条填塞,填
塞不宜过紧,以免框架变形。框架四周的内外接缝应用密封
膏嵌缝严密。
(4)塑料玻璃隔断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同塑料门窗,应符合
表 3-9 的规定。
表 3-9 塑料门窗工程质量允许偏差 mm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 验 方 法
1 门窗槽口对角线尺
寸之差
≤2000mm
>2000mm
≤3
≤5
用 3m 钢卷尺检查
2
门窗框(含拼樘斜)
的垂直度
≤2000mm
>2000mm
≤2
≤3
用线坠、水平靠尺检查
3 门窗框(含拼樘斜)
的水平度
≤2000mm
>2000mm
≤2
≤3
水平靠尺检查
4 门窗框搭接宽度
≤2㎡
>2㎡
±1
±
用深度尺或钢板尺检
查
5 门窗横框标高 ≤5 用 3m 钢卷尺检查
6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5 用线坠、钢板尺检查
7 双层门窗内外框、框(含拼樘斜)
中心距 ≤4 用钢板尺检查
铝合金玻璃隔断
(1)铝合金玻璃隔断与周边基体固定必须牢固,框架应
横平竖直,高低一致。框架与基体间的伸缩缝内腔宜采用闭
孔泡沫塑料、发泡聚苯乙烯等弹性材料分层填塞。表面用嵌
缝膏密封,应平整无裂缝。
(2)检验时参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文件,采用目测和手感
方法验收。
(3)铝合金玻璃隔断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同铝
合金门窗,见表 3-10。
表 3-10 铝合金门窗的安装尺寸允许偏差 mm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 验 方 法
1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2000mm
>2000mm
±
±2
用 3m 钢卷尺检查
2
门窗槽口对边尺寸
之差
≤2000mm
>2000mm
≤2
≤
用 3m 钢卷尺检查
3
门窗槽口对角线之
差
≤2000mm
>2000mm
≤2
≤3
用 3m 钢卷尺检查
4 门窗框(含拼樘斜)
的垂直度
≤2000mm
>2000mm
≤2
≤
用线坠、水平靠尺检查
5 门窗框(含拼樘斜)
的水平度
≤2000mm
>2000mm
≤
≤2
水平靠尺检查
6 门窗框搭接宽度
≤2㎡
>2㎡
±1
±
用深度尺或钢板尺检
查
7 门窗开启力 ≤60N 用 100N 弹簧秤检查
8 门窗横框标高 ≤5 用 3m 钢卷尺检查
9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5 用线坠、钢板尺检查
10 双层门窗,框(含拼樘斜)中心
距 ≤4 用钢板尺检查
板材式隔墙
(1)隔墙板材的品种、规格、性能、颜色必须符合设计
要求。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
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2)隔墙板材安装所需的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数量
及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隔墙表面应色泽一致、光滑、洁净,接缝均匀、顺
直,线角方正、清晰美观。
(4)隔墙板材所有接缝材料的品种及接缝方法应符合设
计要求。
(5)隔墙板材安装应垂直、平整,位置准确,板材不应
有裂缝或缺棱掉角。
(6)隔墙板材安装必须牢固、无松动。
(7)隔墙上的孔洞、槽、盒位置应准确,套割方正,边
缘整齐。
(8)板材隔墙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11 的规定。
表 3-11 板材隔墙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 mm
允 许 偏 差
项
次 项 目
金 属
夹芯板
其
它
复合墙
板
石 膏
空心
板
钢丝
网
水泥
板
检 查 方 法
1 表面平整 2 3 3 3 用 2m 直尺和楔形塞尺
检查
2 立面垂直 2 3 3 3 用 2m 托线板、钢直尺检
查
3 接缝平整 2 3 2 3 用钢直尺和楔形塞尺检
查
4 阴阳角方
正 3 3 3 4
用 200mm 方尺和楔形塞
尺检查
活动式隔断
(1)活动隔断所用墙板、配件、五金件等材料的品种、
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阻燃等要求的工程,材料应
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2)活动隔断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光滑、洁净,线角
方正、清晰美观。
(3)活动隔断用于组装、推拉、制动的构配件安装应牢
固,位置准确,使用灵活、安全。
(4)活动隔断制作方法、组合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5)活动隔断轨道与基体结构的连接应牢固、无松动,
位置准确。
(6)活动隔断上的孔洞和槽位置应准确,套割方正,边
缘整齐。
(7)活动隔断质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12 的规定。
表 3-12 活动隔断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 mm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 查 方 法
1 表面平整 2 用 2m 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立面垂直 3 用 2m 托线板、钢直尺检查
3 接缝平直 3 拉 5m 线和尺量,不足 5m 线拉通
线
4 接缝高低 2 用钢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5 明缝间距 3 尺量检查
第四章 木质产成品
吊柜、壁柜、木内门窗
材料选择
(1) 主材
℃木制品含水率不得大于 12%,在施涂前(胶拼接件木材
含水率应为 8%?10%)。
℃细木制品制成后应刷防潮底油一遍。
℃胶合板应表面平整,木制纤维不应脱胶,变色和腐朽。
℃不得使用腐朽生蚀的木材。木材外表不得有死节、电眼
和裂缝。
℃应满足设计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面层(同第六章相关内容)
质量检查
(1)主材
℃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框架应采用榫
头结构(细木工板除外)。表面应砂磨光滑,不应有毛刺和
锤印。采用贴面材料时应贴平整牢固,不脱胶,边角处不起
翘。柜门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下口与底片下口位置平行。
小五金件安装齐全、牢固,位置正确。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
法验收。
℃壁柜及吊柜的制作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应符合表 4-1 的
规定。
表 4-1 壁柜及吊柜的制作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 mm
项 目 允许偏差 验 收 方 法
柜门缝宽度 ≤ 量具 测量方法
垂直度 ≤ 楔形直尺
每柜随机选门一扇,测量不
少于两处
壁
柜
吊
柜
对角线长度差(柜体,
柜门) ≤
线 锤 钢 卷
尺
注:本表指标以一米为基础,超过一米以百分比类推。
℃木内门窗的安装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 4-2 的规
定。
表 4-2 木内门窗的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mm
验 收 方 法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量 具 测量方法
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3 托线板和钢卷尺
框对角线长度差 ≤2 钢卷尺
框与肩、肩与肩接触处
高低差
≤2 用 钢 卷 尺 和 楔 形
直尺
门窗肩与框的留缝宽度 〜
内 门 6〜8
卫生间 门肩与地面留缝宽度
厨 房
10〜12
楔形直尺
全数检查
(2)面层(同第六章相关内容)
胶接工艺木质产成品
由散材手工施工模式转为工厂已喷漆产成品现场装配集
成,墙壁不需打孔、用钉、刷漆,安装方式采用进口膨胀胶
及特殊五金件将成品与水泥墙体牢固结合,安装时无噪音,
安装后无垃圾,无有害气体。
技术要求
(1)凡与墙体直接结合部位的基板不得选用实木材,需
用 600kg/m3 的中密度板或高密度板制作,质量应符合
GB/T11718-1999 和 GB12626-90 中 1 级品的要求,其强度须
符合 GBJ206-83 中标准规定。且在与墙体结合处的基板背面
热压≥80g 的防潮平衡纸。
(2)凡不与墙体直接结合的基材,可用实木指接材或达
到国标 1 级以上的优质细木工板,其质量应符合厂家质量保
证书或 GB/T5849-1999 规定。
(3)生产过程中板材、部件组合不得用白乳胶,选用的
热溶胶、拼板胶等粘接强度≥80kPa,且老化寿命达 10 年以
上。
(4)基材与饰面材之间粘接不得用手工常温常压,需用
80℃?140℃温度,80T?160T 压力高温热压成型。
(5)机加工成型的零部件几何尺寸公差应符合图样规定,
压力 80t?160t。
(6)成品板材构件分实心或空心两种,400mm 以上长度
的实心板材构件不得使用整实木材,需用比重为 800 kg?100
kg/m3 高密度板制作。框架结构空心板材构件内部需安装六
角形蜂窝芯,蜂窝芯整体高差≤,蜂窝芯需用专用设备
电加热拉伸定型,六角形几何尺寸误差≤1mm。
(7)各构件制作平面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3。
表 4-3 各构件制作平面允许偏差(DBJT14-2)mm
允 许 偏 差 项
次
项 目 构件名称
I 级 II 级 III 级
边框构件 3 3 4
1 翘曲
平面构件 2 2 3
2 对角线长度差 平面构件 2 2 3
3 1m2 内平整度 平面构件 2 2 3
边框构件
0
-1
0
-2
0
-3 4 高、宽、厚
平面构件 +1 +2 +3
0 0 0
5 裁口、线条和结
合处
平面及边框构
件
1
6 帽头或棂子对水
平线
平面构件 ±1 ±2 ±3
(8)其它同 。
(9)注胶、拆装
℃应将膨胀胶罐摇晃半分钟以上,使其均匀,喷射时将罐
倒置。
℃胶嘴插入距门套立挺边缘 25mm?30mm 处打胶,胶要打
均匀。
℃如遇胶缝过大时,应加大木方或其他垫物,以增加结构
的坚固性。
℃打胶 8 小时后拆除工装,由于膨胀胶作用,会使工装与
立挺之间结合的比较坚固,不能用力硬把工装从门套中拉出,
应先松动工装横撑螺丝,以免划伤门套。
质量验收(参见 )
5 地面
材料选择
涂料(同顶面同类材料规定)
陶瓷制品(同墙面同类材料规定)
石材(同墙面同类材料规定)
木制地板
(1)实木地板类
℃实木地板的品种、规格、材质应符合设计及国家相关规
范要求。
℃实木地板的含水率应为 8%?12%。
℃实木地板的企口咬合应精确,拼装间隙,应严格合缝,
相邻板间手感应无明显高度差。
℃实木地板应是同一树种,基材应无死节、活节、开裂、
腐朽、菌变、曲翘等缺陷。
℃实木地板表面漆膜、漆面应光洁、无气泡、漏漆现象。
(2)强化复合木地板类
℃强化复合木地板用手感及目测检验的项目。
a.凹凸槽的加工工艺精确度:可将两块相同的地板拼装在
一起,拎起其中一块,另一块不掉的为合格。
b.平行落差:将两块地板平行拼装在一起,用手摸感觉无
落差的为合格。
c.地板是否弯曲:将两块地板平行拼在一起,目测无缝隙
为合格。
℃强化复合木地板的专业检验项目。
a.表面耐磨转数:家用强化复合木地板的耐磨转数应在
6000 转以上。
b.游离甲醛含量:应不超过 8mg/100g。
c.吸水厚度膨胀率:应不超过 2%。
d.内结合强度:应为 1Mpa 以上。
e.表面阻燃性:将点燃的香烟放在地板上,其表面应无龟
裂、黑斑及鼓泡。
f.表面耐冲击性:在 1m 的高度,以一个 500g 重的钢球自
由落在产品表面,应无明显的表面凹陷。
g.表面耐划痕:以一尖锐物在表面磨划,应无明显划痕印。
(3)实木复合木地板类
℃实木复合木地板宜选用零甲醛含量,表层涂层均匀、透
明度高,具有良好的阻燃性和耐磨性的产品。
℃实木复合木地板表层应为同一优质树种实木,表层应无
死节、活节、开裂、腐朽、菌变、曲翘等缺陷。
℃实木复合木地板表面的粘接应严密合缝、平整。
℃宜选用中硬度木材为中间基材、底层为整板的实木复合
木地板。
℃实木复合木地板的含水率应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GBJ206-1983)第 条的有关规定。
(4)木制地板配套使用辅料(胶粘剂、地垫、木龙骨等)
宜选用防潮性能好、胶合强度高、耐老化性能好、零甲醛含
量的优质环保产品。
(5)木制地板配套使用配件(踢脚线、扣条等)宜选用
无变形、曲翘,表面色泽均匀、平直光滑、无麻面、划痕等
缺陷的优质产品。
地毯
地毯的品种、规格、色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衬垫和
收口,交接材料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标准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塑胶类地面
塑胶类板块和卷材板的品种、规格、颜色、等级必须符合
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面料与粘接料应配套。
质量检查
涂料(同顶面同类材料规定)
陶瓷制品(同墙面同类材料规定)
石材(同墙面同类材料规定)
木制地板
(1)铺设木制地板的基底所选用的木龙骨、毛地板和垫
木,安装必须牢固平直,铺设方式和固定方式必须符合设计
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基底工程验收记录。
(2)各种木质板面层与基层铺钉应牢固无松动,粘贴使
用的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目测、脚踩或小锤轻击检查,并检查胶的品种
及合格证书。
(3)空鼓面积不大于单块板面的 1/8,且不超过抽查总数
的 5%者,为合格。
(4)木质面层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木质板面应平整光滑、无刨痕、戗碴和毛刺,图纹
清晰,油膜面层颜色均匀。
优良:木质板面层平整光滑、无刨痕、戗碴和毛刺,图纹
清晰美观,油膜面层颜色一致。
检验方法:目测、手摸和脚踩检查。
(5)木质板面层接缝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木板面层
合格:缝隙严密,接头位置错开,表面洁净。
优良:缝隙严密,接头位置错开,表面洁净,拼缝平直方
正。
℃拼花木板面层
合格:接缝严密,粘钉牢固,表面洁净,粘结无明显溢胶。
优良:接缝严密,粘钉牢固,表面洁净,粘结无明显溢胶,
板块排列方式合理美观,镶边宽度周边一致。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
(6)复合木地板的检查:
℃地板与地板之间平均拼装离缝不应超过 ,最大
拼装离缝不应超过 。
检验方法:用精度为 的塞尺检验。
℃地板与地板之间平均拼装高度差不应超过 ,最大
拼装高度差不应超过 。
检验方法:用精度为 的塞尺检验。
℃地板表面应没有损伤、破坏、划痕、大面积残留胶水、
杂质。
检验方法:目测、手摸检查。
℃木地板扣条要牢固于地板接口部位,同时要留足伸缩缝,
一般北方地区 10mm?12mm,南方地区 12mm?15mm。
检验方法:目测、手摸检查。
(7)木地板踢脚线的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接缝严密,表面光滑、高度、出墙厚度一致。
优良:接缝严密,表面平整光滑、高度、出墙厚度一致,
接缝排列合理美观,上口平直,割角准确。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
(8)木地板打蜡质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木地板烫硬蜡、擦软蜡、蜡分布均匀不露底,色泽
一致,表面洁净。
优良:木地板烫硬蜡、擦软蜡、蜡分布均匀不露底,光滑
明亮,色泽一致,厚薄均匀,木纹清晰,表面洁净。
检验方法:目测、手摸检查。
(9)木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1 的
规定。
表 5-1 木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mm)
项次 项 目
松木
长
条木
板
硬木
长
条木
板
拼 花
木 板
检 验 方 法
1 表面平整度 2 1 1 用 2m 靠尺、楔形塞尺检查
2 踢脚线上口平
直 3 3 3
拉 5m 线,不足 5m 拉通线和尺
量检查
3 板面拼缝平直 2 1 1 拉 5m 线,不足 5m 拉通线和尺
量检查
4 缝隙宽度 2 < 用塞尺与目测检查
地毯
(1)地毯面层表面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地毯固定牢固,毯面平挺不起鼓,不起皱,不翘边,
拼缝处对花对线拼接密实平整,不显露拼缝,绒面毛顺光一致;
收边合理,表面干净,无油污染物。
优良:地毯固定牢固,毯面平挺不起鼓,不起皱,不翘边,
拼缝处对花对线拼接吻合密实平整,不显露拼缝,绒面毛顺
光一致;异形房间花纹顺直端正,裁割合理,收边平正,无
边毛。
检验方法:目测、脚踩检查。
(2)地毯同其它地面交接处和收口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地毯同其它地面交接处和收口应顺直,压紧、压实。
优良:地毯同其它地面交接处和收口顺直,压紧、压实,
接口处和相邻部位地面要齐平,脚感舒适。
检验方法:目测、手摸检查。
塑胶类地面
(1)塑胶类地面的面层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表面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严密,周边
顺直、无胶痕,与墙边交接严密。
优良:表面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严密顺直美
观,拼缝处的图案、花纹吻合,无胶痕,与墙边交接严密,
阴阳角收边方正。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
(2)地面镶边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用料尺寸准确,边角整齐,拼接严密。
优良:用料尺寸准确,边角整齐,拼接严密,接缝顺直。
(3)面层与基层粘接必须牢固,不翘边,不脱胶,粘接
无溢胶。
检验方法:目测、手摸和脚踩检查。
(4)塑胶类地面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表 5-2
规定。
表 5-2 塑胶类地面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表面平整度 2 用 2m 靠尺、楔形塞尺检查
2 缝口平直 1 拉 5m 线,不足 5m 拉通线和尺量检
查
3 接缝高低差 用靠尺和塞尺检查
4 踢脚线上口平直 1 拉 5m 线,不足 5m 拉通线和尺量检
查
6 墙面
材料选择
涂料
(1)涂料的品种、质量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
准的规定。
(2)涂料工程所用的涂料和半成品,均应在其有效期内
使用。
(3)涂料工程所用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
干燥后应牢固。采用滑石腻子时应掺入适量的白水泥或白乳
胶,以增加其强度的粘结性。
(4)在北方,应注意选择适应低温环境的涂料。
(5)厨房、卫生间、浴室应采用具有防火、防霉、防污
染,易清洗特点的涂料,并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
(6)为确保居民身体健康,严格控制各种涂料中有害有
毒物的含量。涂料中不允许人为添加甲醛及甲醛聚合物和含
有重金属的化合物。应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
HJBZ4-199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对水性涂料进行控
制。
壁纸、壁布类材料
(1)壁纸、壁布的品种、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附有产品合格证。
(2)壁纸、壁布应整洁、图案清晰。PVC 壁纸的质量应
符合现行《聚氯乙烯壁纸》(QB/T3805-1999)的规定。
(3)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表 6-1 的规定。
表 6-1
名称 等 级
优 等 品 一 等 品 合 格 品
色差 不允许有
不允许有明显
差异
允许有差异,但不影响使用
伤痕和皱
折
不允许有 不允许有
允许基纸有明显折印,但壁纸表面
不许有死折
气 泡 不允许有 不允许有 不允许有影响外观的气泡
套印精装
偏差不大于
偏差不大于1
mm 偏差不大于 2mm
露 底 不允许有 不允许有 允许有 2mm 的露底,但不允许密
集
漏 印 不允许有 不允许有 不允许有影响外观的漏印
污 染 点 不允许有 不允许有 允许有目视明显的污染点,但不
允许密集
(4)物理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6-2 的规定
表 6-2
指 标
项 目
优 等 品 一 等 品 合 格 品
退色性(级) >4 ≥4 ≥3
纵向
干摩擦
横向
>4 ≥4 ≥3
纵向
耐 摩 擦 色 泽
度试验 (级)
湿摩擦
横向
>4 ≥4 ≥3
遮挡性(级) 4 ≥3 ≥3
纵向 湿润拉伸负荷
N/15mm
横向 >2 ≥2 ≥2
粘合剂可拭性* 横向
20 次 无 外 观
上的损伤和变
化
20 次 无 外 观
上的损伤和变
化
20 次 无 外 观
上的损伤和变
化
注:*可拭性是指粘贴壁纸的粘合剂附在壁纸的正面,在
粘合剂未干时,应有可能用湿布或海棉拭去,而不留下明显
痕迹。
(5)当壁纸、壁布用于有污染和湿度较高的地方时,其
可洗性应符合表 6-3 的规定。
表 6-3
使 用 等 级
可 洗
可 刷 洗
特制可洗
30 次无外观上的损伤和变化
40 项无外观上的损伤和变化
100 次无外观上的损伤和变化
(6)胶粘剂应按壁纸和壁布的品种选配,并应具有防霉、
耐久等性能。用在厨房中的胶粘剂应具有耐高温不起层的性
能。
(7)湿度较大的房间,应采用具有防水性能的壁纸和胶
粘剂。
木质品(详见第四章)
陶瓷制品
(1)品种、规格、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2)釉面砖、无釉面砖,表面应光洁,质地坚固,尺寸、
色泽一致,不得有暗痕和裂纹,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的规定,吸水率不得大于 10%。
(3)陶瓷锦砖及玻璃锦砖应质地坚硬,边棱整齐,尺寸
正确。锦砖脱纸时间不得大于 40min。
石材
(1)品种、规格、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2)采用水泥用粘结材料时,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 425
号以上的水泥,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
比为水泥:砂=1℃2(体积比)。
(3)安装饰面板用的铁制锚固件,连接中,应镀锌或经
防锈处理。镜面和光面的大理石、花岗石饰面板、应用铜或
不锈钢制的连接件。
(4)天然大理石、花岗石饰面板,表面不得有隐伤、风
化等缺陷,不宜采用易褪色的材料包装。
(5)天然大理石、光面花岗石饰面板镶贴后,如有轻微
损坏处,经有关单位同意,可用胶粉粘剂或腻子修补。胶粘
剂和腻子配合比如下:
℃环氧树脂胶粘剂
6101 环氧树脂 100
乙二胺 6-8
钾苯二甲酸二丁酯 20
颜料(与大理石或花岗石颜色相同) 适量
℃环氧树脂腻子
6101 环氧树脂 100
乙二胺 10
钾苯二甲酸二丁脂 10
水泥 100-200
颜料(与大理石或花岗石颜色相同) 适量
(6)天然大理石
℃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a.普通型板材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6-4 的规定。
表 6-4 mm
部 位 优 等 品 一 等 品 合 格 品
长、宽度
0
-
0
-
0
-
≤15 ± ± ±
厚 度
>15 - - ±
b.异形板材规格尺寸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c.板材厚度小于或等于 15mm 时,同一块板材上的厚度允
许偏差为 ;板材厚度大于 15mm 时,同一块板材上的
厚度允许偏差为 。
℃平直度允许极限偏差:
平直度允许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6-5 的规定。
表 6-5 mm
允 许 极 限 偏 差 值
板材长度范围
优 等 品 一 等 品 合 格 品
≤400
>400-<800
≥800<1000
≥1000
℃角度允许极限偏差:
a.角度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6-6 的规定。
表 6-6 mm
允 许 极 限 偏 差 值
板材长度范围
优 等 品 一 等 品 合 格 品
≤400
>400
b.拼缝板材,正面与侧面的夹角不得大于 90°。
c.异型板材角度允许极限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外观质量
a.同一批板材的花纹色调基本调和。
b.板材正面的外观缺陷应符合表 6-7 规定。
表 6-7 mm
缺 陷 名 称 优 等 品 一 等 品 合 格 品
翘 曲
裂 纹
砂 眼
凹 陷
色 斑
污 点
有,但不影响使用
正面棱缺陷长≤8,宽≤3 1 处
正面角缺陷长≤3,宽≤3
不允许 不明显
1 处
c.板材允许粘接和修补。粘接或修补后不影响板材的装饰
质量和物理性能。
℃物理性能
a.板材的抛光面应具有镜面光泽,能清晰地反映出景物。
b.吸水率不大于 %。
(7)天然花岗石
℃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值:
a.普通型板材规格尺寸偏差应符合表 6-8 规定。
表 6-8 mm
分 类 细面和镜面板材 粗 面 板 材
等 级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长、宽度
0
0
0
0
0
≤15 ± @
+
-
厚度
>15 ± ±
+
+
+
+
b.异型板材规格尺寸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c.板材厚度小于或等于 15mm,同一块板材上的厚度允许
偏差为 ;板材厚度大于 15mm,同一块板材上的厚度
允许偏差为 。
℃平直度允许极限偏差:
平直度允许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6-9 规定。
表 6-9 mm
细面和镜面板材 粗 面 板 材 板材长度范
围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400
> 400 - <
1000
≥1000
℃角度允许极限偏差
a.普通型板材的角度允许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6-10 规定。
表 6-10 mm
细面和镜面板材 粗 面 板 材 板材长度范
围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400 0.40 0.60 0.80 0.60 0.80 1.00
>400 1.00 1.00 1.20
b.拼缝板材正面与侧面的夹角不得大于 90°。
c.异形板材角度允许极限公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外观质量
a.同一批板材的色调花纹应基本调和。
b.板材正面的外观缺陷应符合表 6-11 规定。
表 6-11
名
称
规 定 内 容
优等
品
一等
品
合格品
缺
棱
长度不超过 10mm(长度不小于 5mm 不计),
周边每米长(个)
缺
角
面积不超过 5mm×2mm(面积小于 2mm×2mm 不
计),每块板(个)
裂
纹
长度不超过两端顺延至板边总长度的 1/10
(长度不小于 20mm 的不计),每块板(条)
色
斑
面积不超过 20mm×30mm(面积小于 15mm×
15mm 不计),每块板(个)
1 2
色
线
长度不超过两端顺延至板边总长度的 1/10
(长度小于 40mm 的不计),每块板(条) 2 3
坑
窝 粗面板材的正面出现坑窝
不允
许
出现,但
不 影 响
使用
℃物理性能
a.镜面板材的正面应具有镜面光泽,能清晰地反映出景物。
b.吸水率不大于 %。
℃预制人造石饰面板应表面平整,几何尺寸准确,面层石
粒均匀、洁净,颜色一致。
(8)水磨石
℃尺寸极限偏差见表 6-12。
表 6-12
一 级 品 二 级 品
长 宽 厚 长 宽 厚
0
-1
0
-1
+1
-2
0
-2
0
-2
+1
-3
℃平度允许偏差见表 6-13。
表 6-13 mm
允 许 偏 差
产品长度范围
一 级 品 二 级 品
<400
≥400-<500
≥500-<800
≥800-<1000
≥1000
℃矩形制品角度偏差,一级品不大于 ;二级品不大
于 (注:拼缝产品正面与侧面所成角度不大于 90
度)。
℃每块制品磨光面的棱边上单个缺口的面积不得超过
14mm2。缺口的总个数和分布应符合表 6-14 的规定。
表 6-14
制品磨光面周边总长度
(m)
允许出现缺口总个数
一个棱边上允许出现缺口总
个数
<1
≥1-<2
2
4
1
2
≥2-<3
≥3-<4
≥4
6
8
12
3
3
4
℃制品上表面缺陷要求见表 6-15。
表 6-15
合 格 标 准
缺 陷 种 类
一级品 二 级 品
杂质、返浆 不许有
不超过 2 处
每处不大于 10mm×10mm
气孔、剥落、划痕、颜色不均匀,杂石、
漏砂 距 目测不明显
℃表面吸水值小于
℃总吸水率小于 8%。
质量检查
涂料
(1)涂料工程应待涂层完全干燥后,方可进行验收。
(2)工程验收
℃验收时应检查所用的材料品种和颜色应符合设计选定的
样品要求。
℃施涂薄涂料表面的质量,应符合表 6-16 的规定。
表 6-16 薄涂料表面的质量
项
次 项 目
普通级
薄
涂 料
中级薄涂料 高级薄涂
料
1 掉粉、起皮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2 漏刷、透底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3 返碱、咬色 允 许 少
量 允许轻微少量 不允许
4 流坠、疙瘩 允 许 少
量 允许轻微少量 不允许
5 颜色、刷纹 颜 色 一
致
颜色一致,允许有
轻微少量砂眼,刷
纹通顺
颜色一致,
无砂眼,无
刷纹
6 装饰线、分色线平直(拉 5m
线检查,不足 5m 拉通线检查)
偏 差 不
大 于
3mm
偏差不大于 2mm 偏 差 不 大
于 1mm
7 门窗、灯具等 洁 净 洁 净 洁 净
℃施涂厚涂料表面的质量,应符合表 6-17 的规定。
表 6-17 厚涂料表面的质量
项次 项 目
普通级厚涂
料
中级厚涂料 高级厚涂料
1 漏涂、透底起皮 不 允 许 不允许 不允许
2 反碱、咬色 允许少量 允许轻微少量 不允许
3 颜色、点状分布 颜色一致 颜色一致,疏密均匀
颜色一致,疏密均
匀
4 门窗、灯具等 洁 净 洁 净 洁 净
℃施涂复层涂料表面的质量,应符合表 6-18 的规定。
表 6-18 复层涂料表面质量要求
项
次
水 泥 系
复层涂
料
合成树脂乳
液复层涂料
硅溶胶类
复层涂料
反应固化型
复层涂料
1 漏涂、透底 不允许 不允许
2 掉粉、起皮 不允许 不允许
3 反碱、咬色
允 许 轻
微
不允许
4 喷点疏密程度
疏 密 均
匀
疏密均匀,不允许有连片现象
5 颜色
颜 色 一
致
颜色一致
6
门窗、玻璃、灯具
等
洁净 洁净
℃施涂溶剂型混色涂料表面的质量,应符合表 6-19 的规定。
表 6-19 溶剂型混色涂料表面质量要求
项次 项 目 普通级涂料 中级涂料 高级涂料
1 脱皮、漏刷、反
锈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2 透底、流坠、皱
皮 大面不允许
大面和小面明显
处不允许 不允许
3 光亮和光滑 光亮均匀一致 光亮光滑均匀一
致
光亮足,光滑无挡
手感
4 分色裹棱
大面不允许,
小 面 允 许 偏
差 3mm
大面不允许,小
面允许偏差 2mm 不允许
5
装饰线、分色线
平直(拉 5m 线
检查,不足 5m
拉通线检查)
偏 差 不 大 于
3mm 偏差不大于 2mm 偏差不大于 1mm
6 颜色、刷纹 颜色一致 颜色一致,刷纹
通顺 颜色一致,无刷纹
7 五金、玻璃等 洁 净 洁 净 洁 净
注:
1.大面是门窗关闭后的里、外面。
2.小面明显处是指门窗开启后,除大面外,视线能见到的
部位。
3.设备、管道喷、刷涂银粉涂料,涂膜应均匀一致,光亮
足。
4.施涂无光乳胶涂料,无光混色涂料,不检查光亮。
℃施涂清漆表面的质量,应符合表 6-20 的规定。
表 6-20 清漆表面质量要求
项次 项 目 中级涂料(清漆) 高级涂料(清漆)
1 漏刷、脱皮、斑迹 不允许 不允许
2 木 纹 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3 光亮和光滑 光亮足、光滑 光亮柔和、光滑无挡手
感
4 裹棱、流坠、皱皮 大面不允许,小面明显处
不允许 不允许
5 颜色、刷纹 颜色基本一致,无刷纹 颜色一致,无刷纹
6 五金、玻璃等 洁 净 洁 净
℃美术涂漆表面的质量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滚花的图案,颜色应鲜明,轮廓清晰,不得有漏涂,斑
污和流坠等。
b.不同颜色的线条,应横平竖直,均匀一致,全长不得大
于 2mm,搭接错位不得大于 。
c.仿木纹、仿石纹的表面,应具有被摹仿材料的纹理。
d.鸡皮皱的起粒和拉毛表面的大小花纹,应分布均匀,不
显接茬,不得有起皮和裂纹。
e.套色漏花的图案不得位移,纹理和轮廓应清晰。
壁纸、壁布类材料
(1)裱糊工程完工并干燥后,方可验收。
(2)工程验收
℃材料品种、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裱糊工程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壁纸、壁布必须粘贴牢固,表面色泽一致,不得有气泡、
空鼓、裂缝、翘边、皱折和斑污,斜视时无胶痕。
b.表面平整,无波纹起伏。壁纸、壁布与挂镜线、贴脸板
和踢脚板紧接,不得有缝隙。
c.各幅拼接横平竖直,拼接处花纹、图案吻合,不离缝,
不搭接,距墙面 处正视,不显拼缝。
d.阴阳转角垂直,棱角分明,阴角处搭接顺光,阳角处无
接缝。
e.壁纸、墙布边缘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飞刺。
f.不得有漏贴、补贴和脱层等缺陷。
木制品
(1)木制护墙表面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表面平整、光滑。胶合板的花纹、颜色均匀,无开
裂、无污斑,不露钉帽,无锤印。
优良:表面平整、光滑,同房间胶合板的花纹、颜色一致、
无裂纹,无污染、不露钉帽,无锤印,分格缝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目测、手摸检查。
(2)木板拼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木板拼接位置正确,接缝平整、光滑、顺直、嵌合
严密,割向整齐,拐角方正;拼花木护墙的木纹拼花正确,
纹理通顺、花纹吻合。
优良:木板拼接位置正确、接缝平整、光滑、顺直、嵌合
严密、割向整齐,拐角方正;拼花木护墙的木纹拼花正确,
纹理通顺,花纹吻合,对称,同一房间花纹、位置相同一致。
检验方法:目测、手摸检查。
(3)木护墙与贴脸、踢脚板,电气盒盖等交接处应符合
以下规定:
合格:交接紧密、电气盒盖处开洞位置正确、套割边缘整
齐。
优良:交接严密、顺直、无缝隙、电气盒盖处开洞位置大
小准确,套割边缘整齐,方正。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
(4)木护墙的装饰线,分格缝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装饰线棱角清晰,顺直、光滑,无裂纹,颜色一致。
安装位置正确、拐角方正,交圈、割向整齐,拼缝严密,分
格缝大小、深浅一致,出墙厚度一致,缝的边缘顺直,无毛
边。
检查方法:目测、尺量检查。
(5)木护墙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6-21 的
规定:
表 6-21 拼花木护墙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次
项 目
允许偏差限值
(mm)
检 验 方 法
1 上口平直 2 拉 5m 线(不足 5m 拉通线)用尺
量检查
2 立面垂直 2 全高吊线和尺量检查
3 表面平整 1 用 2m 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4 接缝高低差 用靠尺和塞尺检查
5 装饰线位置差 1 用尺量检查
6 装饰线方正阴阳角
方正 2 用方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陶瓷制品与石材(饰面板/砖)
(1)饰面板(砖)的品种、规格、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
计要求。
(2)饰面板(砖)安装(镶贴)应牢固,无歪斜、缺棱
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3)饰面板(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协调,无变
色、泛碱、污痕和显著的光泽受损处。
(4)饰面板(砖)接缝应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
颜色一致。阴阳角处的板(砖)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
部位适宜。
(5)突出物周围的板(砖)用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墙裙、贴脸等突出墙面的厚度一致。
(6)流水坡向正确,滴水线(槽)顺直。
(7)饰面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6-22 规定。
表 6-22
项
次
项 目
光
面
镜
面
粗磨
面
麻
面
条纹
面
天
然
石
大
理
石
水
磨
石
水
刷
石
外墙面
砖 面砖
陶瓷
锦砖
铝合
金板
压
型
钢
板
检 查 方 法
室
内 2 3 - 2 2 4 2 2 2 2 2
1
立面
垂直
室
外 3 6
- 3 3 4 3 3 3 3 3
用 2m 托 线 板 检
查
2 表面平
整 1 3 - 1 2 4 2 2 2 3 3
用 2m 靠 尺 和 楔
形塞尺检查
3 阳角方
正 2 4 - 2 2 - 2 2 2 3 3
用 200mm 方尺检
查
4 接缝平
直 2 4 5 2 3 4 3 2 2 1
5 墙裙上
口平直 2 3 3 2 2 3 2 2 2 2 2
拉 5m 线检查,不
足 5m 拉 通 线 检
查
室
内 6
接缝高
低 3
- 3
室
外 1 1 1
1 1
用直尺和楔形塞
尺检查
7 接缝宽 1 2 2 + + + - - 用尺检查
度
7 顶棚
无吊顶顶面(饰面同第六章墙面)
有吊顶顶面(饰面同第八章墙面)
材料选择
技术要求
所用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
及复验报告。
骨架材料
(1)轻钢龙骨
℃吊顶用上人主龙骨厚度应不低于 ,不上人主龙骨
厚度应不低于 ;次龙骨及横撑龙骨厚度应不低于
。
℃外观质量、表面防锈同第三章隔墙龙骨规定。
℃形状和尺寸要求:
a.龙骨的断面形状见下图。
b.其尺寸偏差应符合表 7-1 的规定,尺寸 c 应不小于 5mm,
尺寸 d 应不小于 3mm。
表 7-1 尺寸允许偏差 mm
项 目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长度 L +30 -10
A≤30 ±
尺寸 A A>30 ±
次龙骨断面尺寸
尺寸 B ± ± ±
尺寸 A ± ± ±
B≤30 ±
其他龙骨尺寸
尺寸 B
B>30 ±
c.底面和侧面的平直度应不大于表 7-2 的规定。
表 7-2 底面和侧面的平直度 mm
类 别 品 种 检测部位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吊 顶 主、次龙骨 侧面和底面
(2)木龙骨
材料要求同第三章隔墙木龙骨。
罩面板
(1)纸面石膏板
℃吊顶用纸面石膏板厚度应不小于 。
℃吊顶用纸面石膏板选择标准同第三章隔墙与隔断纸面石
膏板规定。
(2)胶合板、纤维板选择标准同第四章装饰木质产成品。
(3)水泥压力板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
准。
(4)石膏、木制品类装饰。
℃装饰的品种、质量、颜色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
的规定。
℃装饰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接缝严密。
℃湿度较大的房间,如卫生间、浴室不得使用未经防水处
理的石膏装饰。
℃粘贴装饰用的胶粘剂应按装饰的品种选用,现场配制胶
粘剂,其配合比应由试验确定。
(5)吊顶金属板(铝方板、铝扣(条)板、铝穿孔板等)
厚度应不小于 ,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
标准。
(6)PVC 塑料扣板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
标准。
质量检查
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
法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骨架质量检查
(1)轻钢龙骨
℃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位置准确,
其水平允许误差±5mm。
℃主龙骨吊点间距应按设计推荐系列选择,中间部分应根
据要求起拱,起拱高度应不小于房间短向跨度的 1/200,主
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其位置和标高。
℃吊杆应通直并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当预埋的吊杆需要接
长时必须搭接焊牢,焊缝饱满。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 300mm,否则应增设吊
杆,以免主龙骨下坠,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
造或增设吊杆,以保证吊顶质量。
℃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为保证主、次龙骨连接牢固、
不松动,挂件应双向互扣成对使用。次龙骨间距应不大于
500mm,南方潮湿地区间距为 300mm。
℃板材的接缝处,应安装横撑龙骨。
℃全面校正主次龙骨的位置及水平度,校正后应将龙骨的
所有吊挂件、连接件加固拧紧。
℃重型灯具、吊扇、风道口应按设计要求预先设置与结构
固定,不得与轻钢龙骨连接。
℃所有露明铁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吊顶骨架应牢固可靠,无松动现象。
(2)木龙骨的安装质量同第三章隔墙与隔断木龙骨。
(3)吊顶龙骨安装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7-3 的规定。
表 7-3 吊顶龙骨安装质量允许偏差 mm
允许偏差
项
次
项 目 纸面石膏
板
胶合板 纤维板
检验方法
1 龙骨间距 2 2 2 用尺量检查
2 龙骨平直 2 3 3 用尺 2m 量检查
3 起拱高度 ±10 ±10 ±10 短向跨距 1/200,拉线尺量
检查
4 骨架四周 ±5 ±5 ±5 用尺量或水准仪检查
注:同时还应检查:1、抽查吊点拉接力;2、吊挂件、接
长件永久连接牢固程度。
罩面板
(1)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
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粘贴的
罩面板不得有脱层,胶合板不得有刨透之处。
(2)搁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翘角现象。
(3)纸面石膏板的铺设方向应与次龙骨垂直。其它同第
三章隔墙与隔断工程。
(4)石膏、木制品类花饰
℃花饰的品种、规格、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花饰安装应牢固,其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
定:
a.条形花饰的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每米不得大于 1mm,
全长不得大于 3mm。
b.单独花饰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 10mm。
c.花饰表面应光洁,图案清晰,接缝严密,不得有裂缝、
翘曲、缺棱掉角等缺陷。
d.浮雕花饰的拼缝应严密吻合。
℃安装花饰用的木砖若与砖石、混凝土接触时,应经防腐
处理。
℃在抹灰面上安装花饰,应待抹灰层硬化后进行。安装时
应防止灰浆流坠污染墙面。
℃石膏花饰宜用石膏灰或水泥浆粘贴。
℃轻型花饰粘贴后,应用木螺钉固定。固定石膏花饰的木
螺钉,不宜拧得过紧,以防石膏花饰损坏。
℃安装重型花饰,应用螺栓固定,花饰与基层之间的缝隙,
应用与花饰同颜色的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填嵌密实。
℃石膏花饰的钉孔应用石膏灰填实。
(7)金属板质量检查
℃金属板表面平整、洁净,规格和颜色一致。
℃板面与骨架的固定应牢固,不得松动。
℃金属板接缝应宽窄一致,嵌缝密实。
℃安装金属板用的铁制锚固件和连接件应作防锈处理。
(8)聚氯乙烯(PVC)塑料扣板质量检查
℃塑料板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翘角、起鼓现象。
℃塑料板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变色和损坏之处。
℃用轻钢骨架安装 PVC 条形扣板宜采用自攻螺钉固定,
自攻螺钉安装后宜隐藏在吊顶内。
℃在板条接长部位应处理好接缝,将切口挫平、修整好,
再用相同颜色的胶粘剂将接口部位进行密合。
(9)罩面板的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7-4 的规定。
表 7-4 罩面板吊顶工程质量允许偏差
允 许 偏 差 (mm)
项
次
项 目 纸 面 石
膏板
胶合板纤
维板
PVC
扣板
金 属 装
饰板
水 泥 压
力板
检验方法
1
表 面
平整 3 2 2 2
用 2m 靠尺和
葜 型 塞 尺 检
查观感平整
2
接 缝
平直 3 3
<
3
压 条
平直 3 3 3 3 3
拉 5m 线检查,
不足 5m 拉通
线检查
4
接 缝
高低 1 1 1 1
用 直 尺 和 楔
形塞尺检查
5
压 条
间距 2 2 2 2 2
尺量检查
6
顶 棚
四周 ±5 ±5 ±5 ±5 ±5
尺量检查
8 管线
材料选择
明装管线
(1)按照建住房〔1999〕295 号文,禁止使用冷镀锌钢
管用于室内给水管道。宜采用铝塑复合管,交联聚乙烯(PE-X)
管等新型管材。热水管宜采用铜管或(PE-X)管。
(2)按照建住房〔1999〕295 号文,禁止使用砂模铸造
排水管用于室内排水管道,宜采用硬聚氯乙烯(UPVC)塑
料管。有压力部分宜采用防腐焊接管。
(3)电线套管应采用阻燃塑料管或热镀锌钢管,导线宜
采用铜线。
(4)大便器,小便器,洗脸洗手盆(淋浴器)的排水管
管径分别为 100mm,40?50mm,32?50mm,50mm;管道最
小坡度分别为 ,,,。
暗装管线
(1)主材(同吊顶)。
(2)面层(同吊顶)。
质量检验
明装管线
(1)给排水管道及暖气管道。
℃各种管道不得改变管道的原有性质。
℃水管安装不得靠近电源,水管于燃气管道的间距应不小
于 50mm。用钢尺检查。
℃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布局合理,尽可
能靠近墙面,横平竖直,固定牢固,无松动。水嘴、阀门安
装平整,灵活、出水畅通,水表运转正常。采用目测和手感
的方法验收。
℃支(托、吊)架埋设应平整牢固。管道附件、支(托、吊)
架防腐良好。
℃管道接头、阀门与管道连接处应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
采用通水的方法、目测和手感的方法检查有无渗漏。管道坡
度应符合相应要求。
℃暗设给水管道应在封闭前加压试渗漏( 倍工作压力
下 24 小时无渗漏)。
(2)电器管线
℃电线布线应平直、整齐、牢固可靠。
℃室内布线除通过空心楼板外均应穿管敷设,并采用绝缘
良好的异股同芯导线。穿管敷设时,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的
40%,管线不得有接头和扭节。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信
线等不得安装在同一管线中。
℃电暖器安装不得使用普通插坐、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
件上,卫生间插座宜选用防溅式。
℃插座、开关应安装牢固,四周无缝隙。插座、开关离地
面应不低于 200mm。照明灯开关距地高度宜为 。开关
不宜装在门后。插座、开关位置高低应保持在同一水平线,
目测无明显偏差;面板应无污迹。 以下安装的插座应采
用防触电保护措施的插座;厨房、卫生间内安装的开关应采
用带防水措施的开关。
℃吊平顶内的电器配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不得将配管
固定在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
检修,并加盖板。使用软管接到灯位时其长度不宜超过 1m。
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于接线盒,灯具连接应牢固。金属软
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平顶内
出现裸露。
℃需隐蔽的电器线路应在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作
业。
℃面向电源插座的相线和零线为右相左零,有接地孔的插
座,其地线插孔应为上方位置,接地应可靠。开关插座应安
装牢固。采用目测和手动的方法检查并采用电路测试的专业
工具检验插座上的相线,零线和地线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导线与燃气管路的间隔按表 8-1 的规定并用钢卷尺进行
检查。
表 8-1
类 别
位 置
导线与燃气管之间的
距离
电气开关接头与燃气管间的
距离
同一平面 ≥100
不同平面 ≥50
≥150
℃施工完毕后,应进行电器通电和灯具试亮试验,验
证开关、插座性能是否良好。
(3)暗装管线(同吊顶)。
℃主材(同吊顶)。
℃面层(同吊顶)。
附录:
相关规范和标准
GB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1002-1996 家用和类似用途单向插头、插座型式
基本参数和尺寸要求
-1996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
GB/T3324-1995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1999 干压陶瓷砖
-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气安全 第一部分:通
用要求
GB/T4893-1985 家具表面漆膜测定法
GB/T4897-1992 刨花板
GB/T5849-1999 细木工板
GB6566-1986 建筑材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T6932-1994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的规定
GB/T6952-1999 卫生陶瓷
GB/T7697-1996 玻璃马赛克
GB/T7911-1999 热固性树脂浸渍高压装饰层积板(HPL)
GB8624-1997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
GB/T9195-1999 陶瓷砖和卫生陶瓷分类和术语
GB/T9846-1988 胶合板
GB/-1996 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
GB/-1988 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管件
GB/T10357-1989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GB11228-1989 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基本参数
GB/T11718-1999 中密度纤维板
GB/-1989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带基材的聚氯乙烯
卷材地板
GB/-2000 整体浴室
GB/-2000 整体浴室 类型和尺寸系列
GB/-2000 整体浴室 防水盘
GB/-2000 整体浴室 试验方法
GB/-1994 实木地板块
GB/T15102-1994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GB16914-1997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通则
GB/T17657-1999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18102-2000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GB/T18103-2000 实木复合地板
GB/T18145-2000 陶瓷片密封水嘴
GB50016-19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028-1992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45-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GB50054-19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96-1999 住宅设计规范
GB50222-19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59-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器照明装置施工及验
收规范
GBJ14-1987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16-1987 建筑设计防水规范
GBJ75-1984 建筑隔声测量规范
GBJ84-198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140-19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203-1991 砖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6-1983 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300-1988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J301-1988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232-198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T16-19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7-1987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JGJ73-1991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110-1997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
JG/T3049 建筑室内用腻子
CJJ12-1999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1989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HJBZ4-1999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JC/T664-1996 人造玛瑙及人造大理石卫生洁具
JC707-1997 坐便器低水箱配件
JC/T758-1983(1996) 陶瓷洗面器普通水嘴
JC/T760-1985(1996) 浴盆明装水嘴
JC/T761-1987(1996) 卫生洁具铜排水配件通用技术条
件
JC/T762-1987(1996) 卫生洁具铜排水配件结构型式和
连接尺寸
JC/T764-1987(1996) 坐便器塑料坐圈和盖
JC779-2000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浴缸
LY/T1070-1992 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胶合板 技术条件
QB/T1334-1998 水嘴通用技术条件
QB/T1838-1993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QB/T3564-1999 陶瓷浴缸
QB/T3805-1999 聚氯乙烯壁纸
QB/T3826-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
试验
中性盐雾试验(NSS)
QB/T3827-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
试验
乙酸盐雾试验(ASS)
QB/T3832-1999 轻工产品镀层腐蚀试验结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