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填制和审核凭证
第一节 会计凭证意义和种类
一、会计凭证概述
会计凭证简称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据以登记账簿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文件
经济业
务发生
填制或取得
会计凭证
填制或取得
账 簿
记载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的时间、内容、涉及的有关单位和经办人员的签章
二、会计凭证的意义
经济业
务发生
填制或取得
会计凭证
填制或取得
账 簿
A、提供经济信息和会计信息
C、提供记账依据
D、加强经济责任制
B、监督、控制经济活动
三、会计凭证的种类
会计
凭证
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
第二节 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的定义
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填制,用以记录、证明经济业务的内容及发生和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原始凭证的哪些?
常见的原始凭证有:
发票;收据;车、船、机票;收、发料单;工资结算单等等。
二、原始凭证的种类
按来源不同
按填制经济业务
数量多少的不同
原始
凭证
按填制手续次
数多少的不同
外来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
一次凭证
汇总原始凭证
累计凭证
单项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
一次凭证
累计凭证
单项原始凭证
汇总原始凭证
三、原始凭证的内容
四、发票和收据
(一)发票
1、普通发票
1)普通发票的基本内容。
2)普通发票的基本联数。
3)普通发票的申购。
4)普通发票的开具。
5)普通发票在使用中的一些规定。
2、增值税专用发票
1)定义
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
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原则。
4)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
5)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事项:
(二)收据
①非经营性收据
②内部收据
五、原始凭证的填制
(一)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真实可靠
内容完整
填制及时
书写清楚
顺序使用
(二)原始凭证填制的具体要求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2、凡是填写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必须相符。
3、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用作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或本身具备复写功能,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
5、发生销货退回及退还货款时,必须填制退货发票,附有退货验收证明和对方单位的收款收据,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6、职工因公出差的借款收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在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款收据的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文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8、凭证不得随意涂改、刮擦、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在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六、原始凭证的审核
审核
C、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性
A、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
B、审核原始凭证的合规性
本课结束,谢谢观看!
第三节 记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
一、定义:
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进行归类、整理,并确定会计分录而编制的直接作为记账依据的一种凭证 .
二、记账凭证的种类
按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的不同
收款凭证:
付款凭证:
转账凭证:
记账凭证
专用记账凭证
通用记账凭证
涉及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
注意:对于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相互划转的经济业务,一般只填制付款凭证
不涉及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
三、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1)记账凭证的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凭证的编号。
(4)经济业务的摘要。
(5)应记会计科目(包括一级、二级和明细科目)、方向及金额。
(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7)填制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还应增加出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现金、银行存款等
货币资金以外的
其他转账业务
不同经济业务所采用的分类记账凭证
现金和银行存款
收、付业务
借方贷方科目同时涉及
“现金”、“银行存款”
借方贷方科目不涉及
“现金”、“银行存款”
贷方科目涉及
“现金”、“银行存款”
借方科目涉及
“现金”、“银行存款”
收款凭证
付款凭证
转账凭证
付款凭证
四、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区别
①原始凭证是由经办人员填制的,记账凭证一律由会计人员填制;
②原始凭证是根据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填制的,记账凭证一般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
③原始凭证用以记录、证明经济业务内容和发生与完成情况,记账凭证则要依据会计科目对已经发生和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归类、整理;
④原始凭证是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五、记账凭证的填制与审核
(一)记账凭证的填制依据
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单独地填制,也可以根据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汇总填制,或者直接根据汇总原始凭证填制 )
(二)记帐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1)依据要正确。
(2)内容要全面。
(3)填写要规范。
(4)应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
(5)填制的记账凭证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6)记账凭证上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在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7)填制记账凭证,要做到填制及时,字迹清晰、工整。
(三)记账凭证的填制方法
第四节 会计凭证的传递与保管
一、凭证的传递: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从原始凭证的填制或取得时开始,经过填制、稽核、记账,直到归档保管为止,在本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递路线、传递时间和处理程序
二、凭证的管理
所谓会计凭证的管理是指会计凭证在记账后进行的整理、装订、编目和归档保管
基本要求如下:
1.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在装订线上加贴封签并指定专人保管,年度终了,要移交财会档案室登记归档;
2.原始凭证原则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需经批准,也可复制。
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遗失凭证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4.一般的会计凭证分别按规定保管期限,重要的会计凭证必须长期保存。
5.对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会计凭证,须经本单位领导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