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目 录
1总 则
3第一部分 城市性质、目标与规模
3第一章 城市性质与职能
3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
4第三章 城市发展总体策略
5第四章 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
6第二部分 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6第五章 城乡资源环境控制与建设限制性分区
6第一节 重要空间要素管制
7第二节 建设限制性分区
8第六章 城镇体系
8第一节 总体功能区划
8第二节 体系结构
11第三节 建设指引
12第七章 产业发展
13第八章 综合交通与枢纽体系
15第九章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17第十章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18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
19第十二章 公共安全与灾后重建
19第一节 公共安全
21第二节 灾后重建
21第十三章 市政基础设施
21第一节 水资源利用
22第二节 给水工程
22第三节 排水工程
23第四节 电力工程
24第五节 通信工程
24第六节 燃气工程
25第七节 环卫工程
26第八节 能源发展
26第三部分 中心城区规划
26第十四章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29第十五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系统
32第十六章 中心城区公共设施
34第十七章 中心城区住房发展与居住用地
34第十八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37第十九章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
38第二十章 中心城区景观系统
39第二十一章 中心城区公共安全
41第二十二章 中心城区环境保护与市政基础设施
41第一节 环境保护
42第二节 给水工程
42第三节 排水工程
43第四节 电力工程
43第五节 通信工程
44第六节 燃气工程
44第七节 环卫工程
45第二十三章 规划实施措施
46附 则
47附 表
47附表1:城市发展指标体系
48附表2:市域城镇等级结构规划表
48附表3:市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表
49附表4:城市总体规划现状用地汇总表
49附表5:中心城区现状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
49附表6:城市总体规划规划用地汇总表(2020年)
50附表7: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年)
50附表8:中心城区高、快速路一览表
51附表9:中心城区结构性主干路一览表
52附表10:中心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及优秀近现代建筑群一览表
总 则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本规划。
指导思想与原则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战略思想,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构建成都和谐社会的能力。
1.贯彻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
2.贯彻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
3.贯彻更大程度的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的原则
4.贯彻尊重城市历史和城市文化的原则
5.贯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原则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4.《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
5.《成渝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6.《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7.《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8.《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报批稿)
9.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1年—2020年,其中:
1.近期:2011年—2015年
2.远期:2016年—2020年
远景:2020年以后
城市规划区
城市规划区范围划定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等9区,双流、郫县2县以及新津县普兴、金华两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为3753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
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1.市域包括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9区,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4市(县级市)和双流、郫县、金堂、大邑、蒲江、新津6县,面积为12121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范围划定为绕城高速以内(含道路外侧500米绿化带),及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绕城高速以外行政辖区以及高新南区大源组团范围,面积约630平方公里。
本规划是成都城市发展与建设的基本依据,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文本条文中的黑体字为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本规划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由成都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一部分 城市性质、目标与规模
第一章 城市性质与职能
城市性质
四川省省会,西部地区主要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职能
1.四川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西部地区重要的金融中心、科技中心、物流和商贸中心
3.西部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通信枢纽
4.西部地区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现代制造业为基础的新型工业基地
5.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6.国家重要的旅游中心城市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
城市发展总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为根本要求,以改革开放、科技进步和人才开发为动力,以创建西部地区创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实力最强的现代特大中心城市为途径,努力实现工业新跨越,增创服务业新优势,开拓现代农业新局面,不断完善城市功能,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加快构建和谐成都,促进城乡同发展共繁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为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主要战略基地,城乡一体化、全面现代化、充分国际化的世界生态田园城市。
城市发展指标体系
为有效落实城市发展目标,提出城市发展目标指标体系(见附表1)。分为约束性、引导性和预期性指标。
第三章 城市发展总体策略
区域协调策略
发展成渝经济区,依托中心城市和长江黄金水道、主要陆路交通干线,形成以成都、重庆为核心,沿江、沿线发展的空间布局,成为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全国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深化内陆开放的试验区、统筹城乡发展的示范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的保障区。
以成都为中心,推进成德绵区域协调发展,构建成都平原经济区的核心区域,大力促进成德绵、成眉乐、成资遂、成雅、成阿等区域合作,形成西部地区重要的增长极。
城乡统筹策略
按照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以中心城区为依托,以新城为重点,着力打破城乡二元体制障碍,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农村现代化。全面统筹城乡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四位一体发展。
大力实施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四大基础工程;实现城乡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市场体制六个一体化。
生态优先策略
发挥长江中上游地区生态屏障的作用,保护“山、水、田、林”生态本底,优化区域生态环境,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推进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实现人工-自然复合生态系统良性运转。
空间优化策略
构建城乡一体的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空间格局和人性化、生活化的城市空间结构,城、镇、村之间以田园隔离,防止连片发展,采用集约化建设方式,形成新型城乡形态。
促进城市结构由单中心向多中心转变、城市形态由摊大饼式向组团式转变。中心城区与新城职能相协调,构筑分工明确的多层次空间结构。
产业转型策略
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影响小、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强化支柱产业,以市域战略功能区为载体,加快发展产业高端和高端产业,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基地。
枢纽强化策略
以铁路、航空、高速公路等对外通道建设为重点,以综合枢纽建设为关键,以城乡一体化路网体系为支撑,加快构建以成都为中心、辐射中西部、连接国内外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形成西部最大的铁路、公路枢纽和国际性枢纽机场。大力推进城市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互联网、物联网,打造物流枢纽。
文化引领策略
重点保护展现成都文化的各种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输出以休闲为特征的熊猫、饮食、三国、古蜀等本土文化;加快培育以创新、科技和活力为核心的现代文化区域,推动区域产业创新基地的形成,塑造代表成都个性特征的空间环境和风貌景观。
第四章 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
市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充分发挥成都在四川省省域发展中的极核作用,大力推进市域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域人口向新城和重点镇集聚。
近期2015年总人口约166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约1230万人,城镇化水平约为74%。
远期2020年总人口约200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约1620万人,城镇化水平约为81%。
中心城区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控制
调整城市结构,积极引导人口的合理分布。控制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改善居住环境,保障人均建设用地规模在现状基础上略有提高。降低中心区人口密度,中心区人口向边缘片区、新城和重点镇疏解,建立居住与就业相平衡的城镇发展模式。
近期2015年城市人口6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20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城市建设用地70平方米。
远期2020年城市人口62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35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城市建设用地70平方米。考虑到人口流动性和人口发展的不确定性,城市基础设施配置按800万人校核。
城镇建设用地控制
1.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城镇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建立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控机制,调控城市建设用地投放总量和建设时序。城镇建设用地的投放与城市发展重点紧密结合。
第二部分 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第五章 城乡资源环境控制与建设限制性分区
第一节 重要空间要素管制
控制目标
划定资源和环境控制区域,切实保护具有国家性、公共性和唯一性的自然资源,构建城乡生态安全格局,促进城乡建设与发展的良性循环。
风景名胜区
1.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处: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西岭雪山风景名胜区、天台山风景名胜区、龙门山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5处:鸡冠山—九龙沟风景名胜区、朝阳湖风景名胜区、黄龙溪风景名胜区、龙泉花果山风景名胜区、云顶石城风景名胜区。
2.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
自然保护区
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处:白水河自然保护区、龙溪-虹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2处:鞍子河大熊猫自然保护区、黑水河大熊猫自然保护区。
2.依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
森林公园
1.国家森林公园4处:龙池森林公园、西岭雪山森林公园、天台山森林公园、白水河森林公园。省级森林公园2处:鸡冠山森林公园、白鹿森林公园。
2.依据《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
地质公园
1.国家地质公园1处:彭州龙门山国家地质公园。
2.依据《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
河湖湿地保护区
1.保护河湖湿地,包括河流、湖泊、塘库和湿地等(以河流水系为主)。对岷江、沱江、青衣江及其主要支流和流经中心城市的河流进行重点保护,其中包括岷江及其主要支流金马河、西河、蒲江河、临溪河、蒲阳河、柏条河、江安河、走马河、清水河、斜江河、出阝江河和沙沟河,沱江及其主要支流毗河、青白江和小石河,青衣江主要支流玉溪河,以及流经中心城区的府河、南河、沙河、西郊河、摸底河、浣花溪和东风渠。
2.保护区分为绝对生态控制区和建设控制区,保护范围在下层次规划中予以落实。除绿化以外的城市建设严禁占用绝对生态控制区内的河湖湿地。
山体保护区
保护龙门山、龙泉山的山地区域,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主,严格控制山地与平原交接地区的开发强度。
基本农田
依据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基本农田进行严格保护,2020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平方公里。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重要廊道控制区
主要铁路、公路两侧绿化带控制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划要求。控制预留市政基础设施走廊用地。
第二节 建设限制性分区
建设限制分区
综合生态适宜性、工程地质和资源保护等方面因素,明确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用于指导城镇开发建设行为。
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为市域范围内具有重大自然和人文价值的场所与空间、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通道以及如进行建设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地区。包括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文保单位的核心保护范围,风景名胜区核心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大型市政通道控制带等。对区内生态环境或历史文化遗产实施严格保护,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开发性建设。
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主要是资源环境重点保护地或敏感区,包括河湖湿地的绝对生态控制区、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下水源防护区、行滞洪区、世界文化遗产缓冲区、文保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风景名胜区的一二级区、自然保护区非核心区、工程地质不适宜建设区、机场净空要求的限制建设范围等。规划将根据资源环境条件进一步划分控制等级,科学合理的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城市建设用地选择应尽可能避让。对于与限制建设地区重叠的城镇建设区,应按照相关的保护要素提出具体建设限制标准,严格控制发展、严格实施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补偿政策,达到相应的保护要求。
适宜建设区
适宜建设区指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以外的区域,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应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的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
第六章 城镇体系
第一节 总体功能区划
总体功能区划
市域划分为两带生态及旅游发展区、优化型发展区、提升型发展区、扩展型发展区4大总体功能区,引导市域功能结构优化。
1.两带生态及旅游发展区是成都市的生态屏障,也是旅游产业的重点发展区。范围包括彭州、都江堰、崇州、大邑、邛崃、蒲江、双流、龙泉驿、青白江和金堂的山区。
2.优化型发展区是以现代农业为基础,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协调发展的区域。应注重都江堰自流灌溉区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城镇布局显山露水,充分体现“城在田中”。范围包括市域西部的彭州、都江堰、郫县、温江、崇州、大邑、邛崃、蒲江、新都西部、新津西部等以平原为主的地区。
3.提升型发展区是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发展区域。重点是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城市承载能力,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形成“园在城中”的城市格局。范围为中心城区绕城高速以内的地区。
4.扩展型发展区是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协调发展的区域。城镇布局要在保护生态本底的基础上形成“城田相融”的格局。范围包括新都东部、新津东部、青白江、金堂、龙泉驿和双流等以丘陵为主的地区。
第二节 体系结构
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区两带六走廊”的城镇空间结构,推进城镇体系结构的优化和城乡统筹发展。
“一区”为中心城区;“两带”为龙门山、龙泉山生态旅游发展带,是自然生态保护带和成都建设国家重要的旅游中心城市的主要承载区;“六走廊”为六条城镇发展走廊,包括成(都)温(江)邛(崃)、成(都)灌(都江堰)、成(都)青(白江)、成(都)龙(泉驿)、成(都)新(津)、成(都)华(阳)发展走廊。其中生产要素向东、南部发展走廊高度集聚,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紧凑发展格局。
整合市域南部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形成天府新区,包括高新区南区、双流县、龙泉驿区、新津县等区域。
等级规模结构
1.等级结构
规划形成1个中心城市、14个新城、34个重点镇、约150个一般镇、约2000-3000个农村新型社区构成的全域统筹、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城镇村体系,详见附表2。
2.规模结构
规划确定7个层次的城镇规模结构,详见附表3。
第一层次:500万人以上的特大中心城市1个,即成都中心城区。
第二层次:100万人以上的新城2个,即华阳新城、新青新城;
第三层次:50—100万人的新城4个,即温江新城、东升新城、龙泉新城、郫县新城;
第四层次:20—50万人的新城7个,即都江堰新城、邛崃新城、大邑新城、新津新城、崇州新城、彭州新城、金堂新城;
第五层次:10—20万人的新城1个,即蒲江新城;
第六层次:5—10万人的重点镇约30个;
第七层次:5万人以下的重点镇及一般镇约150个;
除此之外,还有2000-3000个农村新型社区,按照“宜聚则聚、宜散则散”的原则布局。
职能结构
中心城区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重要的旅游中心城市;西部的金融、文化、商贸中心。西部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通信枢纽。
天府新区
以现代制造业为主、高端服务业集聚、宜业宜商宜居的国际化现代新城区。核心功能包括“一门户、两基地、两中心”,其中:“一门户”是指内陆面向欧亚的对外开放门户,“两基地”是指高技术产业基地与高端制造业基地,“两中心”是指西部高端服务业中心和国家自主创新中心。天府新区范围内的华阳、龙泉、东升新城为重点建设新城。
华阳新城:集聚发展中央商务、总部办公、文化行政等高端服务功能,建设成区域的生产组织和生活服务的主中心。
龙泉新城:重点发展汽车、航天航空、装备等高端制造业的研发、制造、商贸、物流等功能。
东升新城:重点发展商贸物流、电子信息、新能源等高技术研发制造功能。
3.其他新城
新城为疏解中心城区人口和产业,聚集新的产业,带动区域发展的规模化城市地区,具有相对独立性。新城实施非均衡特色发展战略,在建立常规公共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各新城强调分解部分中心城区功能,错位发展,满足城市发展所需要的新增功能。
新青新城:分流中心城区部分功能,重点发展现代商贸物流、机电装备、冶金建材、化工等产业职能。
郫县新城:分流中心城区部分功能,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科研教育培训等职能。
温江新城:分流中心城区部分功能,重点发展健康服务、科技研发等现代服务业职能。
金堂新城:重点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生态旅游产业。
都江堰新城:以世界遗产为特色的国际旅游休闲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川西水利枢纽,重点发展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
邛崃新城: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重点发展制药、旅游度假等职能。
大邑新城:重点发展旅游度假产业以及轻工产品与通用机械产业。
新津新城:重点发展新材料、现代物流产业。
崇州新城: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重点发展商务度假旅游、家具及皮革等产业。
彭州新城:重点发展石化、建材、制药产业。
蒲江新城:重点发展食品制造、印务包装等产业。
3.重点镇
依托34个区位条件优越、产业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建制镇,建设工业产业园区或服务业功能区,形成小城市,带动广大乡村地区的发展,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
4.一般镇
农村地区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心,大多为农工商结合的片区中心。
5.农村新型社区
农村基层管理和基层公共服务中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依托,注重公共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管理体系的完善。
第三节 建设指引
新城
各大新城“产城一体”发展,突出展现“世界生态田园城市”和“产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的现代化新区”的城市特色;合理控制建筑高度和强度,形成高低错落、疏密有致的城市形态。新城人均建设用地应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
高品质、高标准建设新城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新城吸引力,促进新城发展。
积极发挥基础设施的引导作用,通过高速公路、快速路、轨道交通加强新城与中心城区联系,采取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土地开发与交通设施建设相互协同,促进新城的理性增长。
重点镇
鼓励农民向重点镇集中,合理确定和强化重点镇的产业依托,以解决农民就业为主要目标,发展符合大城市郊区特点和农业产业化特点的加工业和第三产业。发挥比较优势,与国家级开发区、新城工业集中发展区形成分工合理的产业梯次结构。
加快重点镇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福利设施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城乡一体的公共交通体系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改善重点镇的生产生活条件。
一般镇
按照“产业支撑、特色鲜明、配套完善、安全适用、经济省地”的规划原则,引导一般镇的建设。
1.总体要求
明确产业发展的重点和特色,确保产业支撑,不再发展第二产业,引导和鼓励经济联系紧密、资源互补的城镇进行协作和联动发展,促进特色产业的形成,带动农村发展。强化小城镇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三网覆盖”,加快形成城镇网络。
2.整体布局
城镇新建或扩建用地需进行用地适宜性评价,城镇建设需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安全设防。坚持“功能复合、用地集约”的原则,形成小城镇的公共中心;公共配套设施注重资源共享、综合集成,实现均等化、满覆盖,提倡复合用地和多功能叠建;路网布局应提倡“窄路幅、高密度”,禁止镇区规划建设宽马路、大广场、大绿地。
3.城镇特色
倡导“一镇一特色”,突出城镇建设与自然环境的相融性;每个小城镇应有一至两条特色街道。
4.历史文化
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空间格局较为完整的小城镇,应重点保护其历史肌理和历史街区街道生活的原真性,并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农村新型社区
1.总体要求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应遵循“产业支撑的发展性、建筑风貌的多样性、周边环境的相融性、配套设施的共享性”原则。社区新建或扩建用地需进行用地适宜性评价,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安全设防。
2.设施配套
应坚持集约用地、功能复合、资源共享、使用方便的原则进行配套,在农村新型社区集中设置综合服务中心用房,其他公共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应统筹规划。
第七章 产业发展
第一产业
努力提高农村市场化程度,促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生产和经营,大力发展农业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突出发展设施农业、有机农业、旅游农业、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第二产业
构建以总部经济为核心、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现代制造业为基础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
按照“产城一体”的原则,在城镇空间布局基础上,统筹工业发展布局,促进“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规划21个工业集中发展区,分别为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江工业集中发展区、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金牛工业集中发展区、武侯工业集中发展区、龙潭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新都工业集中发展区、青白江工业集中发展区、双流工业集中发展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园、郫县工业集中发展区、金堂工业集中发展区、大邑工业集中发展区、蒲江工业集中发展区、新津工业集中发展区、都江堰工业集中发展区、彭州工业集中发展区、邛崃工业集中发展区、崇州工业集中发展区以及石化基地。各工业集中发展区坚持“一区一主业”的发展策略,以“集群发展、关联发展、分类布局”为原则,提升产业集中集约集群发展水平,明确各工业区鼓励性和限制性产业政策,促进主导产业的快速形成。
其中部分工业集中发展区按照“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的目标发展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形成市级战略功能区,包括天府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区、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新能源产业功能区、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石化产业功能区、国际航空枢纽综合功能区。另外,在双流县公兴镇和高新西区各设立一处综合保税区。
第三产业
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均衡化的服务业体系。
1.中心城区重点发展金融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推动商贸业和都市旅游业的提档升级;中心城区外围构建北部商贸、南部科技商务、东部工业商务、西部健康休闲四大特色服务业功能片区。
按照“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的目标规划建设金融总部商务综合功能区、东部文化创意产业综合功能区、北部现代商贸综合功能区、西部现代服务业综合功能区、“198”生态及现代服务业综合功能区、交通枢纽及现代物流功能区。
2.旅游业构建“一核一圈两带”的产业布局模式。“一核”为以中心城区为主体的都市旅游核心区。“两带”为龙门山和龙泉山旅游发展带,其中龙门山以发展入境游和中高端休闲度假游为重点,打造集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和商务会议等功能于一体的龙门山山地度假旅游综合功能区;龙泉山打造以农业观光、乡村度假、滨水休闲、民俗文化为主的龙泉山生态旅游综合功能区。“一圈”为“一核”和“两带”之间的城市近郊游憩圈。
3.物流业重点拓展物流贸易,依托产业资源形成国际物流枢纽,构建“四园区四中心”的结构体系。“四园区”为成都国际航空物流园区、成都国际集装箱物流园区、青白江散货物流园区、新津物流园区;“四中心”为新都物流中心、龙泉物流中心、双流物流中心和成都保税物流中心。
第八章 综合交通与枢纽体系
综合交通发展策略
1.打造成都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形成成都对接国际的航空、铁路、高等级公路运输通道,构建先进的国际区域性交通运输体系,提升成都的国际区域枢纽地位。通过突出南向、加强东向、扩大北向、畅通西向,全面构筑成都东、西、南、北出川大通道,打造国家西部综合交通枢纽与内陆对外交通门户,形成成渝区域交通增长极。
2.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发展市域快速铁路及快速路网,加密城乡公路网,构建中心城区对外多条快速交通走廊。完善城乡客运交通系统,形成以轨道、快速路网及快速公交组成的城乡快速客运交通,实现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共享和城乡交通运输服务共享。
航空
规划形成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加密国内干支线航空运输网络,拓展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国际直达航线,形成“国际多直达、国内满覆盖”的航空运输网络。强化航空与城际铁路、轨道交通、公交、出租车的有机衔接。
适时迁建凤凰山、太平寺机场,搬迁后的用地发展居住、公建和城市绿地。将双流机场打造成为功能完善的国内大型机场。尽快完成成都新机场选址并在近期启动规划建设。
铁路
1.国家层面
打造连接西亚、欧洲、南亚、东南亚的国际铁路枢纽,构筑至重庆、绵阳、乐山等周边城市1小时以内高速铁路等时圈,至贵阳、兰州、武汉等周边省会城市4小时高速铁路等时圈,至京津冀、珠三角6小时高速铁路等时圈,至长三角、东北地区8小时高速铁路等时圈。
规划建设成昆铁路复线、成兰铁路、成绵乐城际铁路、成西客运专线、成渝客运专线、成贵客运专线、成雅铁路、川青铁路、成都枢纽铁路环线等,形成南北贯通、东西连接、通江达海的铁路网络,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成都铁路枢纽地位。
2.省域层面
构建两个等时圈:1小时交通圈,到达绵阳、遂宁、内江、乐山等城市;2小时交通圈,到达广元、达州、宜宾等城市。
铁路枢纽
1.铁路客运站
构建由成都东客站、成都站、天府新站、成都南站、成都西站等多个铁路站点组成的 铁路客运场站体系。
2.铁路货运站
将成都北编组站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铁路编组站。形成成都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大弯货站、新津货站、新兴货站等铁路货运场站。
3.其他
规划建设成都动车运用所、成都铁路客运专线综合维修段和成都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段,形成全国主要的铁路配套维修基地之一。
公路
打造公路枢纽,形成连接中亚、南亚、西亚以及欧洲的运输大通道,以及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20小时交通圈以及市域内2环12射的高速公路网络。2环为2条绕城高速公路,12射为成彭—彭什绵、成绵、成巴、成南、成安渝、成渝、成自泸、成雅(乐)、成温邛—邛名、成灌—都汶及两条机场高速路。完善国道、省道、市域快速通道、一般县道以及乡村公路在内的各等级公路网络。
强化客运和货运枢纽,完善公路客运场站体系,巩固西部公路客运枢纽地位。规划形成成都东客站、成都站、机场三大综合客运换乘枢纽;结合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及配送站的建设,同步完成公路货运场站的新改建,逐步启动县级货运场站建设。
水运
制定成都市航运发展规划,构建岷江、沱江V级航道为骨架的航道体系,规划建设成都-武汉-上海水上运输通道,加快发展成都对外公水、铁水集装箱联运。
轨道交通
形成由国铁、城际铁路、城市轨道有机衔接的市域一体化轨道交通体系,全面实现县县通快铁。
第九章 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发展策略
发展服务于中西部的区域性高端公共服务职能,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按照中心城区、新城、重点镇、一般镇、农村新型社区5个层次进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
商业设施
中心城区商业设施按照市级、区级、居住区级、社区级四级商业服务体系进行设置。新城按照区级、居住区级、社区级三级商业服务体系设置。重点镇、一般镇商业设施为本镇居民及周边村民提供日常商品与农用商品服务,根据服务人口确定商业面积,应设置农业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农村新型社区商业设施结合住宅建筑复合设置。
文化设施
城市公共文化设施按照城市级、区级、居住区级、社区级四级体系设置;中心城区设1处城市级文化中心;中心城区各区及各新城分别设置1个区级文化中心(包括图书馆、文化馆和中型剧场);各居住区设1处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各社区设1处文化活动站。
各镇应根据人口规模设置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以及文化活动站。农村新型社区集聚人口规模大于等于150户时,设置不小于1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活动室,150户以下的农村新型社区设置不小于5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活动室。
体育设施
城市公共体育设施按照城市级、区级、居住区级、社区级四级体系设置;全市设置1处综合性大型市级体育中心;中心城区各区及新城设置一处区级体育中心,中心城区区级体育设施单处占地规模7—20公顷,新城单处占地规模15—20公顷;按服务人口8—15万人设置1处居住区级体育设施;社区设置居民健身设施。
重点镇体育设施需达到“111”标准(1个田径场、1个标准体育设施、1处全民健身广场),一般镇需建设两场一池(标准灯光篮球场、全民健身广场和标准游泳池);农村新型社区集聚人口规模大于等于150户时,设置不小于200平方米的全民健身设施, 150户以下的农村新型社区设置不小于100平方米的全民健身设施,全民健身设施宜结合绿地广场设置。
医疗卫生设施
逐步建成中西部地区医疗中心,构建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为中心,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2级医疗服务体系;构建疾病预防控制、紧急救援应急指挥、医疗救治、卫生监督执法、妇幼保健、精神卫生、血液采供以及爱国卫生8大公共卫生系统。
城市医疗体系由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构成;15-20万人左右设置1所综合医院;新增医院占地原则上不小于公顷,并根据服务人口数所需的床位数确定用地面积;按街道办事处范围或5-8万人左右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半径较大,可适当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对外交通便利、用地充足、环境优美的地段新增设置为更大区域服务的综合医院;
重点镇和一般镇设置标准化卫生院,卫生院承担医疗和公共卫生职能,用地面积不宜小于3000平方米。农村新型社区设置卫生、计生服务站,可不单独占地,承担初级医疗和初级公共卫生职能,建筑面积60—80平方米。
教育设施
鼓励中心城区高等教育资源向新城转移,在龙泉新城形成市级职教及成教基地,在各新城设置职业技术教育学校。
中小学布局应考虑因地制宜的原则,总量控制与分区平衡相结合,规模化与集约化相结合,强制性与弹性相结合。新城和重点镇根据城镇发展布局中小学校,集中布设功能完善的完全中学。一般镇布局九年制学校;结合农村新型社区的布点合理安排小学。
幼儿园根据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进行设置。
殡葬设施
构建以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等构成的殡葬设施体系。
全市原则上不再新增经营性公墓,大力发展公益性公墓,并进行总量控制;
中心城区不设农村公益性公墓。鼓励农村公益性公墓集中设置,突破乡镇的行政界限,可跨乡镇使用,禁止跨区(市)县使用。平坝地区2-4个乡镇设1个公益性公墓;丘陵山区1-3个乡镇设1个公益性公墓。
城市基层治安管理机构设施
城市按每个街道办事处设置1处派出所,各镇设置1处派出所,在城镇主要街道路口、繁华商业、娱乐中心、集贸市场等处根据治安需要设置治安岗亭。
农贸市场
中心城区、新城农贸市场服务半径原则上不超过700米。
重点镇规划1—3个农贸市场,一般镇每3000—5000人设置1个农贸市场;农村新型社区农贸店结合居民住宅设置。
第十章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
构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
历史文化名城(镇、村)
加强保护力度,编制综合性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颁布相应实施细则和管理条例;加强对历史文化城镇(村)的普查和保护,积极申报各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
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市域内历史文化街区,对其他有条件的历史街区加强普查,积极申报。
文物保护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护市域内164处市级以上文保单位。
优秀近现代建筑
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依据《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护。
古树名木
根据《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级保护,对周围环境实行规划控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
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深入挖掘、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积极培育,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执行Ⅰ类水域标准的水域有:都江堰鱼嘴以上水域及白沙河河流源头。
执行Ⅱ类水域标准的水域有:徐堰河、柏条河自成都市自来水六水源地,沙河自来水厂二厂、五厂和成都铁路局自来水厂以及工业渠青白江区自来水厂水源地、岷江都江堰自来水厂水源地、西河蒲江县自来水厂水源地、北河金堂县自来水厂水源地上游5000米至下游200米范围内的水域;湔江水系从彭州小鱼洞上游40公里处至下游20公里;主要用作饮用水源的龙泉驿区宝狮湖、金堂县团结水库;城区以外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风景游览区以内的水域。
执行Ⅳ类水域标准的水域有:沙河洗瓦堰至与府河汇合处、府河北三环至东湖段、南河。
执行Ⅴ类水域标准的水域有:各区(市县)境内主要用于蓄水农灌耕种的农田水域、小水库、小水塘等。
除以上规定的水域外一律执行Ⅲ类水域标准。
各类水域标准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确定的标准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
一类大气环境功能区
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包括盆地西缘山地、东部低山丘陵的龙泉山山地农林土壤保持生态区、长丘山山地农林土壤保持生态区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疗养地。
二类大气环境功能区
为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包括市区和各区(市、县)的城镇生活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以及广大的农村生产生活区。
一类区、二类区分别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二级标准相对应。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参照《成都市城市环境质量全面达标规划》,将市区及各区(市、县)城区划分出功能区,各不同的功能区按相应的类别标准进行控制: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各环境噪声限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确定的标准执行。
水污染防治
加强对江安河下游、毗河上游、蒲阳河支渠人民渠六支渠、驿马河下游的水污染治理,2015年达到国家地表水体Ⅲ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依法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特别是对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安全处置,实现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利用研究,提高综合利用率。加强现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场二次污染的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
加快工业和民用能源结构改造,强制提高燃料质量和燃烧效率,提高固定点源和汽车的污染治理技术,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浓度控制,严格控制酸雨污染,确保至2020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等于318天,14个新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等于330天。
噪声污染防治
强化交通管理,严格控制重型货车入城,禁止拖拉机进入城区。逐步扩大禁鸣地域和路段。控制区域环境噪声,加强施工工地的监测和管理,使城区噪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并逐步改善。
工业污染防治
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业企业严禁分散布局,向市级以上工业集中发展区或工业集中发展点集中。工业集中发展区要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电磁辐射污染防治
加强无线电空域管理,合理规划各类无线电台、站的选址和通道,保护空域环境,并采取控制电磁辐射污染的有效防护措施。
自然保护区
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生物多样性。
水土保持
保护水土流失敏感区,控制水土流失程度,对水土流失采取治理措施。加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管理,严格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制度,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防止人为水土流失。特别是对海拔500米以上的山地、成都平原边缘的丘陵和低山地区,要采取预防和保护措施,严禁陡坡开垦种植农作物。加强对开山采石、采沙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管理,防治水土流失。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2020年全市水土流失面积比例低于1%。
土壤污染防治
采用清洁能源,加强消烟除尘,防止重金属通过沉降进入土壤;减少化肥用量,防止土壤酸化。
第十二章 公共安全与灾后重建
第一节 公共安全
总体要求
1.在完善单一灾种防抗系统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健全现代化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城市整体防灾抗毁和救助能力。
2.城镇村布局与公共安全相结合,城镇村建设用地避开自然易灾地段,不能避开的必须采取特殊防护措施。
3.城镇宜采用适于防灾的组团式用地布局形式。
4.城镇的开敞空间作为防灾减灾重要场所,其内的所有建设活动应严格控制。
抗震设防标准
都江堰市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彭州市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其余区(市)县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市域其他各乡镇抗震设计基本地震动参数执行《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各乡镇地震动参数表》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
抗震规划
1.市域内地震断裂带主要包括蒲江—新津活动性断裂带、龙门山断裂带和龙泉山断裂带、邛崃—大邑—彭州—绵竹隐伏断裂带和苏码头断裂带在市域内的部分,共涉及16个市、县(区)。在地震断裂带附近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满足相应的抗震设防安全要求。
2.提高公共建筑如中小学、体育场馆、文化场馆、剧场、大型商业等建筑抗震能力。加强供水设施、电力设施、燃气设施、通讯设施、交通设施等生命线工程的地震防护,并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和保障措施。
3.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指挥机构,建立市、县(区)、街道(大型、重要企事业单位)三级防震指挥系统;规划公园、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避震据点和抗震性能好的建筑作为避震疏散场地。
地质安全
1.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避免在已知和潜在的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区进行建设,对已经建设的项目应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进行防护。
2.划分城市地质灾害易发分区,确定地质灾害点防治等级。项目建设根据所处区位及地质条件,预先进行地质灾害评估。
防洪标准
1.中心城区防洪设防标准为200年一遇。
2.中心城区周边6个新城及都江堰、崇州、彭州、邛崃城区防洪设防标准为100年一遇。
3.新津、大邑、金堂、蒲江城区及重点镇镇区防洪设防标准为50年一遇。
4.一般镇镇区及农村新型社区防洪设防标准为10年一遇。
5.部分区域根据重要性和人口规模可按照国家规范适当调整防洪设防标准。
消防安全
1.市级消防设施包括成都市消防指挥中心、成都市消防物资储备中心和都江堰综合救援队暨防灾减灾消防培训基地。
2.消防站设置要求:中心城区和新城设置一级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重点镇原则设置二级消防站,一般乡镇原则设置乡镇小型消防站,农村新型社区须配备必要消防设施。
3.消防站建设应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4.城镇建设区内的天然气输送管网、储气设施、调压站、天然气CNG站、液化石油气的储气站、加油站等易燃易爆设施必须纳入城市规划管理和消防管理,并选择合理的管线走廊和设施位置,保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
5.采取提高城市路网密度、合理布置主次干路、分流过境交通等一系列措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危险品仓储
1.危险物品的销售、贮存应采用相对集中、分类贮存的原则,分散布局的危险品储存区应逐步向龙泉驿区洪安镇危险品贮存仓储区搬迁。
2.企、事业单位内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专用场地内,储存方式、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同种类的危险品必须分类储存。
危险品运输
绕城高速、第二绕城高速、成青快速路、东二路、龙石路、成龙路、成自泸高速、新川藏路、成灌公路、成渝高速路、成彭高速公路、公金路等作为危险品运输通道。危险品运输通道两侧距离居民生活区应保证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
人防标准
成都市为国家一类人防重点城市。
人防工程分区
中心城区及周边6个新城为甲类人防工程设防区域,市域其它地区为乙类人防工程设防区域。
第二节 灾后重建
灾后重建目标
基本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努力建设安居乐业、生态文明、安全和谐的新家园,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灾后重建重点内容
在灾区住房、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等重建工作基本完成的基础上,重点发展以下内容:
提升灾区城镇发展水平。启动都江堰聚源新区建设,打造现代化新城区;恢复提升都江堰老城旅游中心功能。以龙门山沿线磁峰、龙门山、小鱼洞、葛仙山、丹景山、龙池、虹口、向峨、青城山、大观、街子、鸡冠山、三郎13个旅游镇为重点,打造龙门山沿线村镇旅游带,融入龙门山生态旅游功能区。
灾区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相结合,因地制宜恢复发展优势特色农业,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加强全市防灾体系规划,加强避难场所和避难通道的建设,提高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标准。
推进受灾地区生态保育与地质灾害隐患治理。
第十三章 市政基础设施
第一节 水资源利用
水资源利用原则
保护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证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质和水量的要求。按照四川省水功能区划,对不同河段采取相应的保护和利用措施。坚持“节流、开源、保护水源并重”的方针,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与效益和重复利用率,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废水处理达标率,提高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再利用率。通过水资源保护、节水、雨洪利用、再生水利用、开发新水源等多种措施,合理利用多种水资源,实现水资源供需动态平衡。
水源地保护
严格保护柏条河、柏木河、徐堰河、沙河、青白江、岷江都江堰段饮用水水源,其保护范围依据《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予以划定;其它河段饮用水源按《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设立水源保护区,其保护范围按照该条例规定的三个等级予以划定。
第二节 给水工程
供水目标
1.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市域供水系统,各新城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相结合,在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水厂及供水干管建设,逐步实施区域统筹供水。
2.中心城区、新城、重点镇、一般镇供水普及率达100%,农村新型社区供水普及率达90%。
给水标准
中心城区、新城人均综合用水指标为350升/人·日;重点镇、一般镇人均综合用水指标为300升/人·日;农村新型社区人均综合用水指标为250升/人·日。
水厂及管网
1.保留和改造现状水厂,逐步淘汰部分小水厂,建设一批大中型水厂。中心城区采用水六厂、水七厂集中供水,中心城区周边6个新城采用各自水厂与集中水厂联合供水。其他新城近期以保留和改造现状水厂为主,远期有条件的地区纳入区域统筹供水,无条件地区仍采用分散供水模式,以满足自身需求为主。重点镇、一般镇及农村新型社区优先采用管网延伸供水。
2.进一步完善管网系统,构建以大中型水厂为核心的区域供水网络。更新、改造供水管网,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第三节 排水工程
目标及原则
1.坚持系统规划、雨污分流、流域治理、集分结合、因地制宜、分期实施的原则;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城乡统筹建设。
2.中心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为95%,污水再生利用率为40%;中心城周边6个新城污水收集处理率为95%,污水再生利用率为20%;外围8个新城污水收集处理率为85%,污水再生水利用率为20%;重点镇、一般镇及部分农村新型社区污水收集处理率为85%,因地制宜的采用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排水体制
市域城镇按照雨污分流体制建设和改造雨污排放系统,农村新型社区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
污水处理设施
1.中心城区根据排水分区设置污水处理厂。
2.每个新城根据人口用地规模设置污水处理厂。
3.离城市距离较近的重点镇、一般镇与农村新型社区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实现区域污水集中排放。在污水处理厂不能覆盖的区域,结合支流河道末端自建小型污水处理站或采用生态化污水系统进行处理。
工业废水与医疗污水
特种行业排入市政管网的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相关排放标准。
再生水利用
加大推广再生水利用力度,合理布局污水再生设施,污水再生水厂可结合污水处理厂合并或就近建设。
雨水排水工程
1.应充分利用现有自然沟渠实行就近排放。
2.土地硬化率较高的地方,宜采用雨水管网收集后利用现有沟渠排放。
第四节 电力工程
目标
构建以国家电网为主的全市供电输配网络,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保证电网安全、经济、可靠运行。
电源
近期加快建设金堂电厂(二期)和接收成都市外西南方向的水电电源;远期主要考虑接收成都市外西面大渡河中游的水电电源。积极建设成都500千伏的电网,形成完善的500千伏双环网网架,市域共设置约12座500千伏区域性变电站。
电网
1.完善城市220千伏配电网的建设,实现220千伏电网的分层、分区供电,共规划220千伏变电站100座左右。
2.完善市域110千伏配电网,共规划110千伏变电站380座左右。
3.人口密集区域应增设变电站,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
高压走廊
单独设置的高压输电走廊(单杆、单塔架空线)控制宽度一般为:500千伏60-75米,220千伏30-40米,110千伏25-30米。
第五节 通信工程
目标
大力发展互联网、物联网,建设“智能城市”。加速推进无线城市、光网城市建设和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快建成区域性通信枢纽。
通信
通信主要采用光纤、微波及卫星方式。形成以成都为中心,连接全国和省内地市州的长途光缆干线传输网;在都江堰设置国际卫星通信局(通信卫星地面站),向印度洋、太平洋的国际国内通信卫星发送和接受国际、国内长途电信。
邮政
中心邮政支局按居住片区或县(市)设置,服务人口达10万人以上;一般邮政支局按居住区设置,服务人口3—5万人;邮政所服务人口—2万人。
无线电
1.航空导航控制区:航空导航台技术保护区外20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无线电发射台站,航空导航台技术保护区随着机场搬迁而迁移。
2.微波通道:市域内三条国家邮电微波干线通道,需予严格保护。即茶店子的省邮电微波枢纽站至金堂云顶山微波中继站,省邮电微波枢纽站至德阳微波站,以及经温江吴家场中继站至都江堰国际卫星通信局的微波通道。
有线广播电视
加快有线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建设,到2015年95%的新城—乡(镇)、65%的乡(镇)—村实现干线的光纤传输,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光缆联网。
第六节 燃气工程
目标
形成以高压燃气干线为骨架,集门站、调压站、储配站及各级输配管网为一体的市域燃气系统。
生活用气标准
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气指标为立方米/人•日,气化率为95%;新城及小城镇居民生活用气指标为立方米/人•日,气化率为90%;农村新型社区居民生活用气指标为立方米/人•日,气化率60%。
气源
主要由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和中石化西南分公司供应,气源来自川东、川东北及重庆、德阳等地区。
门站及调压站
1.门站:规划向成都市供气门站6座:保留并扩建现状德新门站(位于德阳);规划新建龙泉平桥门站、青白江城厢门站、郫县花园门站、双流煎茶门站、双流太平门站。
2.调压站:规划沿高压燃气环管设置高压/次高压调压站、高压/中压调压站;沿次高压燃气环管设置次高压/中压调压站。
储配站
中心城区规划2座储配站,各新城根据需要设置储配站。
管网
规划压力级制统一采用高压(次高压)-中压两级管网系统。
沿绕城高速及第二绕城高速路建设高压输、储气管道;沿成温邛高速公路、成灌公路等对外交通干线敷设高压输气干管;沿主要放射道路敷设中压供气主管,确保全市供气可靠性、稳定性。
第七节 环卫工程
目标与原则
建立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环境卫生设施体系,实现生活垃圾的村收集、镇转运和县处理。
实现市域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50%、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100%。环卫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达到国际中等发达城市水平。
垃圾处理方式
市域生活垃圾主要采用焚烧及卫生填埋2种方式集中处理。
重要处理设施
1.生活垃圾处理
保留现有长安垃圾卫生填埋场,并扩建三期工程,规划6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中心城区及周边6个新城的生活垃圾。
规划9座垃圾卫生填埋场和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外围8个新城的生活垃圾。
2.粪便无害化处理
近期保留现有的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随着城镇发展逐步淘汰粪便处理设施,粪便全部进入排水管网,由城镇生活污水厂(站)处理。农村居民点产生的粪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用化粪池、高温堆肥、沤肥等无害化处理方式处理。
医疗垃圾处理
医疗垃圾必须单独收集、运输和处理。全市医疗废弃物全部进入成都市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处置,灰渣运至长安垃圾卫生填埋场。废除原洪河特种垃圾焚烧厂。
有毒、有害垃圾处理
市域范围内具备处理条件的有毒、有害垃圾统一集中至龙泉驿区万兴乡成都市危废处理中心处理;不具备处理条件的有毒有害垃圾采取固化封存处理或外运至全国性处置中心处置。
卫生防护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距规划建成区应大于2000米,距居民点应大于500米,填埋场周边应设置不小于20米绿化隔离带。
第八节 能源发展
目标及原则
加快电网、网内电源点、输气干管及燃气调峰设施建设,积极协调外部资源调入。形成以电力、天然气优质能源为主导,以煤炭、成品油等能源为补充的能源消费结构。发展节能型经济,多种能源并举互补,禁止增加高耗能工业,规划期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减少20%。
主要措施
1.加快500千伏、220千伏输电网络、金堂电厂(二期)、绕城高压燃气环网等重大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2.按照“市场换资源”的能源发展战略,积极支持有资源的能源企业发展终端市场,确保能源调入的稳定可靠。按照“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实施能源供应的有序管理。
3.依托新能源功能区建设,打造新能源技术孵化、应用高地。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大力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第三部分 中心城区规划
第十四章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空间层次
中心城区分为城市建设区和城乡协调控制区两个部分,其中城市建设区包括三环以内的旧城和三环以外的7个边缘片区。
二环路以内的旧城地区为中心区,面积60平方公里;天府广场、羊市街、春熙路、陕西街片区及人民南路沿线为核心区,面积平方公里。
空间结构调整策略
1.由单核聚集到轴向集中
将行政办公、居住、高等教育、区域性医疗服务等功能向边缘片区或新城疏解,逐步增强旧城商业、商务、文化等功能。
改变单中心点状聚集的布局形态,以城市核心区为中心,拉开布局架构,形成南北、东西两条十字交叉轴线,集中布局城市公共设施。
沿人民路延伸的南北向轴线,作为城市行政文化综合发展轴,主要承担行政办公、文教、科研、会展等职能。
光华大道和东大街东西向轴线,作为城市商业金融综合发展轴,重点布置商业、商务、金融等现代服务功能。
2.由圈层拓展到扇叶状延伸
三环路以外由7个边缘片区组成。分别为:大天片区、龙潭片区、洪十片区、金融总部片区(含大源组团)、武青片区、黄田坝片区、犀浦片区;边缘片区之间为楔形绿地。
应加强产业发展,完善公共服务及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旧城外迁人口创造良好的居住和就业环境。
旧城功能调整优化与历史名城保护相结合
1.严格控制旧城的建设总量和开发强度,规划期内确保一环路内居住人口不再增加。旧城改造应重点改善交通、环境及基础设施,增强公共服务功能。
2.旧城改造与历史名城保护紧密结合,在改善居住条件、城市环境的同时突出对传统历史文化特色的保护。停止大拆大建的改造模式,制定科学合理的房屋质量评判和保护修缮标准。
3.采用有机更新的方式,循序渐进的对旧城危房进行改造。进一步探索和制定危房改造的实施政策和办法,逐步明确房屋产权,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公众参与危改,妥善解决生活困难家庭的居住、就业等一系列问题。
进一步深化工业用地布局调整
1.绕城高速内现有工业企业逐步向新城迁移,置换并整合用地,整理调整道路网络,提升土地价值。重点发展居住、高新技术产业和城市综合服务业,尽可能利用原址增加城市就业岗位、服务城市生活、美化城市环境。鼓励有历史文化代表性的传统手工业在旧城内适当发展。
2.重视对有历史纪念意义的工业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对部分质量好、体量及空间大,并具有某一时期建筑形式特征的工业建筑,应尽可能加以保护与利用。
适度控制中心城区新增居住用地,提高居住水平和居住环境质量
1.未来住房建设重点向新城和中心城区边缘片区转移。解决好对外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问题,建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出行方便的居住社区,缓解旧城压力。
2.新增住房建设和原有住房的改造要同步进行。推进住房商品化和市场化,增加普通住房供应量,形成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体的结构合理的各类住房配比。
3.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扩大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范围,建立涵盖中低收入家庭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完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充分考虑城市人口聚集发展的多方面因素,挖掘现有基础设施潜力,完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体系,支持城市高效运行。
建立绿化及水系网络,提升绿化品质,改善生态环境
以城市重点景观河道为主体形成城市的水网蓝脉,同时沿河流和主要城市道路设置绿化带,形成绿网。结合水系疏浚的整治和风景区、公园等公共绿地建设,构建大型绿色开敞空间。结合城市更新工程,增加公园、小游园、街头绿地等各级公共绿地,通过绿道联系形成有机的绿地系统。
以环境建设为前提,有效引导城乡协调控制区的发展
城乡协调控制区是以生态绿地为主的低密度、低强度控制区,主要承担生态涵养和基础设施承载功能,并补充城市现代服务业功能,总面积为187平方公里。规划将区域内零星集体建设用地相对集中,采取拆二还一的方式,将该区域内集体建设用地由87平方公里缩减至4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采用组团式布局,平均容积率不宜大于。
城市绿线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纳入城市绿线管理范围内的绿地分为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等。中心城区绿线的具体范围在下层次规划中予以划定落实。
城市黄线
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中心城区黄线的具体范围在下层次规划中予以划定落实。
城市蓝线
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保护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内青白江、毗河、清水河、江安河、金马河、府河、南河、沙河、西郊河、摸底河、浣花溪、东风渠等12条重点保护河流的绝对生态控制区和建设控制区,城区段河流两侧各50米,非城区段河流两侧各200米。具体范围以及其他河流蓝线的划定在下层次规划中予以落实。
城市紫线
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中心城区紫线的具体范围在成都历史名城保护专项规划中予以划定落实。
地下空间发展原则
1.重点开发城市公共活动密集、开发强度高、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所确定的主要站点和城市中心等地区。
2.对城市中地质水文条件差、地下空间资源质量差、开发难度大的地区应审慎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
3.城市生态控制区、城市绿地、水域等区域的地下空间应严格储备,禁止安排开发类的地下空间。
地下空间发展策略
开发地下空间,建立依托地铁网络、以城市公共中心为枢纽的地下空间体系。
近期以地铁骨干线建设为重点,完善人防工程建设和中心区地下停车库等点状设施的建设,并逐步将一些有碍城市景观和增加城市不安全因素的市政设施转为地下建设方式。
远期继续以轨道交通建设为重点,结合道路新建、改造和地铁、共同沟建设,开发地下商业设施;逐步实现中心区地下停车库连线成网,发挥网络化系统的综合效益。
第十五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系统
综合交通发展目标
建设人性化、集约化、信息化、生态化、协同化、文明化的和谐交通体系。形成“两快一慢”(快速路、快速轨道、慢行交通),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层次分明、高效衔接、绿色文明的交通体系。建立以轨道交通为骨干,道路公交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具备良好换乘条件的多层次公交系统。
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45%。
综合交通发展策略
1.加快对外交通主通道、主枢纽的建设和技术改造,提高干线运输的承载与通过能力。
2.发挥综合交通网络对城市空间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使城市对外交通系统与道路交通系统合理衔接。积极推进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城市开发模式,优先建设主要发展轴的大运量快速公共交通走廊,依托走廊推进重点开发地区的建设。
3.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政策,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道路公交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一体化交通体系。加强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的协调发展,实施差异化的交通分区发展政策。
4.划分不同交通分区,通过交通需求管理及经济杠杆调控,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合理引导机动车的发展。
铁路
形成由成都东客站、成都站为主,成都南站、成都西站为辅的“两主两辅”铁路客运场站体系。
完善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的衔接,并与城市轨道交通统筹规划和建设,通过新建的货车外绕线实现客货分流。
公路客运站场
规划11个客运主枢纽。形成以成都东客站、成都站、机场三大综合客运换乘枢纽及茶店子、昭觉寺、石羊、十陵等8个公路客运站组成的“三主八辅”公路客运场站体系。
道路分级及控制指标
城市道路分为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4个等级。
规划快速路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40-80米;规划主干路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间距控制在700-1000米,红线宽度控制在30-70米;规划次干路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间距控制在300-500米,红线宽度控制在25-40米;规划支路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间距控制在150-250米,红线宽度控制在12-25米。
高、快速路
形成“3环15射”高、快速路系统:
3环:二环路、三环路、绕城高速路。
15射:北新干道、成绵城区段快速路、成南城区段快速路、成安渝城区段快速路、成渝城区段快速路、成龙路、成自泸城区段快速路、成雅城区段快速路、机场高速路、新机场路、新川藏路、成温邛城区段快速路、成灌城区段快速路、沙西线、成彭城区段快速路。
结构性主干路
1.人民南路—天府大道
2.桐梓林路—站华路
3.佳灵路—高升桥路—武侯祠大街—文翁路
4.光华大道-青华路-青羊上街-青羊正街-锦里西路
5.蜀都大道
6.抚琴西路—永陵路—槐树街—东门街—西玉龙街—岳府街—武成大街—玉双路—双桥路
7.青龙街―八宝街―西大街-花牌坊路-营门口路-茶店子路―犀浦二号路-郫县二号路
8.人民中路-人民北路
9.顺城大街-锣锅巷-草市街-北大街-解放路-昭觉寺路-大天四号路-川陕路
10.建设北路—二桥仙北路—蜀龙路
11.洪十一号路
12.上东大街-下东大街-锦东路-东大路-驿都大道
13.锦华路-新成仁路
14.三洞桥路—金桥仙路—西体路—武都路—大安西滨河路—大安中路—大安东路—华星路—东安北路—东安南路—天仙桥滨河路—天仙桥南路
15.一环路
16. 同和路—青羊大道—黄忠大道—机场路—锦绣大道—建材路—二仙桥西路—八里庄路—昭觉寺横街—双荆路形成的二三环之间的贯通性环路
17.武侯大道
18.金太一号路
19. IT大道
20.成青快速路
21.成新蒲快速路
22. 红星路
23. 元华路
24. 草金路-晋阳路-大石西路
25. 东城根街-五丁路-北站西二路-蓉北商贸大道-商贸大道北延线
26. 府青路-新南路-科华路
轨道与公共交通
1.城市轨道交通
规划9条城市轨道线路组成环加放射的线网形态。其中,常规轨道交通线路7条,分别为4条骨干线、3条辅助线,组成1环6放射的城市常规快速轨道交通网;规划市域快线2条。在9条轨道线路基础上预留8号线线位作为控制线。
远景线网由16条轨道线路组成,其中常规轨道交通线路和市域快线各8条。
主要轨道交通枢纽为天府广场、成都东客站、成都站、成都南站、成都西站。
2.公交场站
2020年规划主要公交场站124个,包括现状主要公交场站38个和规划新增公交场站86个,其中公交营运站65个,公交综合场站21个。
一级换乘枢纽:成都站、天府广场、火车南站、成渝高速、十陵、海滨村、武侯大道、石羊场、茶店子、苏坡桥、洪河换乘枢纽等。
二级换乘枢纽:犀浦、成仁路、八里桥、九里堤、青龙场、龙潭寺、十里店、成洛路、游乐场、金沙、百花、九眼桥、五桂桥、红牌楼换乘枢纽等。
3.公交专用道
双向6车道及以上道路须设公交专用车道或公交优先道。
停车场规划
1.确立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发展模式。
2.采取区域差别化、换乘一体化、配建公共化、建设形式多样化的停车发展策略。
3.规划期内公共停车泊位比例力争达到10%,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和公交枢纽站点,在边缘片区规划建设换乘停车场。
步行与自行车交通
提倡步行及自行车交通,实行步行者优先。完善慢行系统,减少机非、人车干扰。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增加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本着公正、平等的原则,为步行者和自行车使用者创造安全、便捷和舒适的交通环境。
第十六章 中心城区公共设施
发展目标
形成多中心、多层次、网络化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级配体系,优化文教、卫生、体育、社会服务设施布局。
行政中心
将省市行政办公职能从旧城向外疏解。适时选址建设省级行政办公区;在金融总部片区安排市级行政办公区。
商业设施
1.市级商业中心位于盐市口—春熙路—大慈寺片区;培育建设沙湾—犀浦、光华—金沙太阳城—新城西、红牌楼、天府新城、猛追湾—建设路、钢管厂—锦华路等六大主力商圈;建设17个区级商业中心,规划布局100个左右居住区级商业中心。
2.规划设置武侯祠、文殊院、水井坊等3个旅游休闲商业区。
文化设施
1.建立健全市、区、居住区、居住小区四级群众文化设施。
2.在天府广场周边规划形成成都市文化中心。
义务教育设施
采用新建、改扩和撤并等方式,加强和完善义务教育设施布局,小学服务半径原则上为500米左右,宜分散布局;中学服务半径原则上为800—1000米;适当提高中小学用地及配套设施标准。
其他教育设施
鼓励高等教育功能向新城疏解。整合再教育与成人教育资源,各区配置相应的教育中心,配置职业中学和劳技教育等设施,用地按完全中学规模控制。
医疗设施
1.构建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为中心,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两级医疗服务体系。
2.整合中心区医疗资源,鼓励其向边缘片区及新城疏解,中心区严禁新建医院。
3.合理布点综合医院,中心城区每千人口床位总指标为5-6张。15-20万人左右设置一所综合医院,新增医院占地原则上不小于公顷;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5-8万人左右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地2000-4000平方米;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半径较大,可适当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
公共卫生体系
构建疾病预防控制、紧急救援应急指挥、医疗救治、卫生监督执法、妇幼保健、精神卫生、血液采供以及爱国卫生体系等8大公共卫生系统。
建立城市、区、社区3个层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网络、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整合原成都市传染病医院、市结核病院等医院组建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建立市、区两级应急指挥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在现有市急救指挥中心基础上建立市急救中心,依托大型综合医院设立25个急救站,依托四川大学华西职业病医院建立职业中毒病人以及核辐射伤害病人应急救治基地。合理增加床位储备,完善应急医疗救治设备、设施等基础建设。
设立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成都市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成都市妇幼保健院和5所区级妇幼保健院。
建设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和成都市血液中心。
体育设施
1.建立城市级、区级、居住区级、社区级四级体育设施配置体系,以居民综合运动场建设为核心,完善公共体育设施,达到国家公共体育设施相关标准。
2.整合旧城体育设施资源,在城东设置市级体育中心1处;保留现状及在建的市级单项体育设施。结合城市公园、三环路绿化工程及楔形绿地配套建设户外运动场。
第十七章 中心城区住房发展与居住用地
目标及策略
1.建立符合实际、结构合理的住房供应体系,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规划期内住房发展基本达到总量平衡,结构合理。
2.合理确定城市政策保障性住房需求总量,加大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增加中低收入住房供给。
3.引导商品住房市场健康发展,重点发展满足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4.居住区规划和住房建设坚持中高标准,力争每户家庭拥有一套设施齐全、居住环境良好的住房,远期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争取达到40平方米。
保障性住房建设
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重点发展面向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限价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保障性住房应按照分散布局、适度集中原则合理选址,主要选择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地段建设。
现状居住用地的调整与更新
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增加绿地和开敞空间,提升整体居住环境质量。按照城市建设标准分阶段改造城乡协调控制区内村庄。
新增居住用地布局
新增居住用地主要布局于7个边缘片区,起到疏解旧城功能、分流旧城人口的作用,宜紧凑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十八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特色与价值
1.战略地位突出的古代名都;
2.历史悠久、城址不迁的先秦古城;
3.经济发达的“天府”之都,城市辐射力强劲的长江上游中心城;
4.在中国文化史上有重大贡献的文化名城;
5.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手工业城市和商贸都会;
6.蜀文化孕育和发展的中心,文化兼容、富有创造活力的古城;
7.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城市。
指导思想
坚持整体保护、协调发展、保护历史风貌的真实性、公众参与的原则,扩展保护范畴与力度,整合历史文化资源,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古城格局保护
坚持古城格局的整体保护,构建由点-线-面构筑的历史遗存保护空间布局。
1.保护“三城相重”的古城格局和街巷肌理。加强大城传统格局保护区和少城传统格局保护区的保护,严格控制传统街巷的拓宽改造,保持与传统风貌的协调,强化传统城市格局形态。
2.保护具有历史意义的城市水系。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尽可能恢复或局部恢复具有历史意义的城市水系与河湖池塘,重现渠桥密布的古城风貌。
3.保护重要的视廊与视域。严格控制历史文化遗存视廊与视域保护范围内新建建筑的高度,严禁插建高层建筑。
4.保护传统建筑形态。加强对传统建筑风貌特色集中的宽窄巷子、大慈寺、文殊院、水井坊等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以外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建筑应公布为历史建筑,通过挂牌等方式进行保护。
5.传统地名保护。建立相关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传统地名不得随意修改。
6. 古城园林绿化与树种选择。不断增加绿地面积,恢复成都古城“绿荫遍地、繁花似锦”的景观风貌。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采取“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级保护的方式。
1.宽窄巷子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为北以支矶石街与宽巷子中间单位围墙并纳入成都画院北墙为界,南以井巷子道路中心线为界,东以长顺上街道路中心线和农贸市场通道西围墙为界,西以同仁路道路中心线为界。建设控制地带北以泡桐树街为界,南至金河路,东以长顺上街东段接金河路口为界(不含金河大酒店占地),西抵同仁路以西50米为界。
2.大慈寺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为大慈寺围墙;建设控制地带为北至大慈寺路、章华里7、8号北侧规划8米道路,西至北纱帽街、中纱帽街、南糠市街中线以西50米,南至西糠市街、东大街、东糠市街,东至玉成街、笔贴式街、南糠市街中线以东50米。
3.文殊院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东至文殊院巷、南至文殊院街、西至人民中路、北至大安西路、西马道街;建设控制地带北至文殊院街、西马道街、酱园公所街,西至人民中路、文殊院巷、金马街,南至文殊院街南侧规划通道、楞伽庵街、通顺桥街,东至头福街、白云寺街以东爱道堂地块东侧边界。
4.水井坊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北至黄伞巷,南至孙家巷、大同巷、金泉街北侧规划4米道路,东至双槐树街以东20米、青龙横街,西至黄伞巷、锦官驿街;建设控制地带包括3块,分别为孙家巷、金泉街、河口街围合区域,大同巷、黄伞巷、水井街和锦江东侧规划7米道路围合区域,以及规划中学用地在青龙横街延长线以西的部分。
5.保护与控制要求
核心保护范围:保护与更新应体现历史的真实性、风貌的完整性和生活的延续性;应进行建筑的分级保护、整治和更新;严格保护传统街巷道路和空间尺度,逐步调整不合理的土地使用功能;完善市政设施和绿化环境系统。
建设控制地带:新建或改建的建筑,要与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风貌相协调,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避免大拆大建,保护街巷肌理和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自然和人工植被景观;对于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应近期改造其外观形式,远期逐步更新或拆除。
优秀近现代历史建筑群
1. 包括华西医科大学优秀近现代建筑群和四川大学优秀近现代建筑群。采取“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级保护的方式,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在下层次规划中进行划定。
2. 保护与控制要求
核心保护范围:保护与更新应体现历史的真实性、风貌的完整性和生活的延续性;应进行建筑的分级保护、整治和更新。
建设控制地带:新建或改建的建筑,要与历史建筑群的整体风貌相协调,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避免大拆大建,保护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自然和人工植被景观;对于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应近期改造其外观形式,远期逐步更新或拆除。
文物古迹
1.文物保护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和已颁布的国家、省、市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保护。编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专项保护规划,厘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纳入相关城市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综合协调和控制力度。
2.地下文物
加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保护及地下文物调查和勘探工作,依据相关管理条例执行。
3.历史建筑
应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经各级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必须依据《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划定包括历史建筑及建设控制地带在内的紫线保护范围,明确保护措施和管理规定。
4.古树名木
根据《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进行分级保护,对周围环境实行规划控制。
5.传统建筑构件
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应加强传统建筑构件的调查、保护和收集。
第十九章 中心城区绿地系统
发展目标
1.按照建设“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的目标要求,利用自然“山水格局”,全面规划建设结构合理、功能优化、布局均衡、生态良好、绿量适宜、景观优美的多级城市绿地系统。
2.近期实现城市绿化覆盖率42%,绿地率37%,人均公共绿地平方米(含城乡协调控制区内绿地);远期实现城市绿化覆盖率45%,绿地率40%,人均公共绿地15平方米(含城乡协调控制区内绿地)。按500-1000米服务半径,设置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居住区公园。
绿地系统
建构“四圈七片、九廊七河、多园棋布”的中心城区绿地系统。
1.四圈为府南河环城公园及二环路、三环路、绕城高速两侧绿地。
2.七片为三环路与绕城高速之间7片楔状绿地。
3.九廊指结合中心城区向外放射的主要交通干道形成的绿化廊道,分别为成绵、成南、成雅、成温邛、成灌、成彭、成渝城区段快速路及成洛路、川藏路绿化廊道。
4.七河指在绕城高速以内的锦江(府河、南河)、沙河、江安河、清水河、摸底河、东风渠及毗河等7条支流水系。
公共绿地
1.规划综合公园 10处,分别为人民公园、文化公园、新华公园、塔子山公园、百花潭公园、东湖公园、浣花公园、成华公园、永陵公园、金牛公园。
2.规划专类公园10处,分别为成都市动物园、成都市植物园、望江楼公园、高威体育公园、非遗公园、金沙遗址公园、武侯祠、文殊院、杜甫草堂、海洋世界。
3.规划带状公园2处,分别为锦江带状公园、沙河带状公园。
4.对城市绿地布点不足的旧城,以“见缝插针”原则安排街头绿地和小游园,结合城市更新工程,进行规划布点建绿,增加公共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
结合7片楔形绿地和绕城高速公路两侧规划绿地,建设苗圃、花圃、草圃等生产绿地。在山体、河流两侧、水源保护区、大型工业区周围、交通干线两侧和高压线两侧布置防护绿地,积极营造人工林,形成城市生态防护体系。
第二十章 中心城区景观系统
城市总体风貌特色
充分利用城市现有自然景观资源,建构人工和自然有机结合的城市景观系统,体现山、水、城、林的和谐交融,创造特色鲜明、内涵丰富、整体和谐的城市景观环境。展现和突出成都作为省会和历史文化名城的景观特色。
城市景观片区
1.主要滨河地区
注重滨河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空间的相互融合,创造层次丰富的空间形态,改善人居环境。应体现建筑多样性、空间亲水性、绿化渗透性和交通可达性。
2.主要公园周边地区
促进公园环境与周边相邻地区的相互融合,保证景观资源的均好性和宜人性,提升公园周边地区的空间环境品质。应体现建筑协调性、景观通透性、交通可达性。宜保持与公园的视线通透。
3.主要临路地区
按临主要道路和辅助道路分别予以控制。其中主要道路由城市干道和交通性道路组成;辅助道路主要由城市生活性道路组成。应体现建筑协调性、空间多样性、环境相融性。辅助道路临街地区体现空间环境与人文特色和谐相融,展示街道风貌的地域性与多样性。
4.城市核心区
展现城市魅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强化城市形象,营造独具特色的城市公共空间。应体现布局簇群化、建筑个性化、空间品质化、用地集约化、功能复合化。
5.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
保护和发扬历史文化地区的城市功能和风貌特色,保存传统文脉,构筑人文空间,展示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在城市建立新旧和谐、具有认同感、体现地方特征和历史文脉的城市空间环境。应体现文化原真性、文脉完整性、可持续发展性、环境相融性。保持视线的通透,主要视线通廊上不宜出现不协调、大体量的高层建筑。
6.城乡协调控制区
塑造协调多样的建筑空间形态,建设开放稳定的生态绿地系统。体现建筑协调性、空间开放性、环境生态性。
城市景观带
1.道路景观带
城市交通性道路和生活性道路分别进行景观设计。交通性道路应保持开敞的视线,两侧以绿化景观为主;生活性道路应保持适宜空间尺度,注重细部景观设计。其中三环路景观带展现现代城市风貌景观;绕城高速景观带,展现自然生态景观。
2.滨水景观带
强化亲水性设计,建设兼具连续性、共享性、开放性和景观性的滨水绿色景观带。其中锦江(府河、南河)滨水景观带,串联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展现和突出成都历史文化名城内涵。
城市景观轴线
加强主要景观片区和景观带之间的联系,形成城市景观轴线,在重要的城市景观轴线上保持视线的通畅,留置视线通廊。视线通廊的宽度不宜小于15米,可结合道路、公共绿地设置,两相邻通廊间距不宜大于80米。
第二十一章 中心城区公共安全
抗震工程
1.中心城区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7度,一般建设工程按国家标准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进行抗震设防。
2.中心城区供水、供电、通信及燃气等城市生命线重要工程设施采用多源、多路径供应。
3.建立抗震预警、防震工程体系,重大建设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项目、重要的生命线工程,必须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工业危险品
1.工业危险品在生产、储存和使用中必须设置相应的监测和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工业危险品必须存储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内。
2.生产、储存或使用工业危险品的工厂、企业、科研机构等危及城市公共安全的单位应布置在城市边缘,对现有影响城市公共安全的大型危险品仓库,应限期迁移或就地改变生产、使用性质。
3.各类大型公共建筑、重要交通设施、重要生命线工程设施、危险品生产储存单位应预留建筑物外围30-50米的救灾工作场所,和2-3条双向两车道的救援疏散通道。
4.建立全市性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在大型绿色开敞空间增设综合性防灾减灾功能设施。
危险品运输
绕城高速作为中心城区危险品运输主通道;爆炸品、剧毒品和过境危险品运输不得穿越中心城区,应避开水源保护区、水厂、大型电厂、军事禁区和其他规定的区域。
防洪标准
1.城市建设区按照200年一遇的防洪要求实施建设,城乡协调控制区按照100年一遇的防洪要求实施建设。
2.主要河道防洪标准
流经中心城区的锦江、清水河、沙河按20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江安河、摸底河(黄忠大道至绕城高速段)按100年一遇标准设防,其余小河渠按50年一遇设防。
防洪工程
沿绕城高速北部、西部,在中心城区外围设置截洪沟,洪水分段排入府河、清水河、江安河等河道。防洪河道河堤两侧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设置防洪通道。
排涝
1.排涝标准:根据各排水区域重要程度,分别采用重现期3-10年,径流系数为-(在立交桥、下穿隧道处径流系数取,重现期为10年),地面集流时间小于10分钟。
2.结合城市建设,提高局部低洼地带的高程,为雨水自流外排创造条件,在立交桥等无法自排的局部低洼地带设泵站排涝,并应设独立的排水系统,其出水口必须可靠。
消防站布局
1.按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到达辖区边缘的原则划分消防辖区。原则上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在4-7平方公里,城市外围交通条件较好或者辖区内分布大量生态绿地的区域可适度扩大,上限为15平方公里。
2.规划消防指挥中心1个,消防站67个,其中特勤站6个(含现状2个),一级普通消防站61个(含现状10个)。
人防工程
1. 成都市为国家一类人防重点城市和特级防空重点保卫目标。按照人防工程和城市建设相结合、平时和战时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人防工程、人员疏散地域和人防补给基地;配建地下指挥、通讯警报、物资补给、医疗救护、车库等人防工程设施。
2. 民用建筑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3. 地铁、地下商业娱乐设施、地下停车场、地下街道、地下共同沟等建设应兼顾人民防空的要求。
应急避难场地及应急疏散通道
1.避难疏散场地包括公园绿地、广场、运动场、学校操场和人防工事等,疏散场地服务半径为300—500米,人均疏散场地面积4平方米以上。配置设施的应急避难场所分为Ⅰ类、Ⅱ类、Ⅲ类,其中Ⅰ类避难场所主要满足中长期避难需求,每处用地面积不小于20万平方米;Ⅱ类避难场所主要满足短期避难需求,规划人均有效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Ⅲ类避难场所主要满足临时、就近的避难需求,规划人均有效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
2.应急疏散通道分为避难主通道、避难次通道、避难支路。其中避难主通道主要指高速公路、快速路和一些交通性主干道,并保证两侧建筑倒塌后有7—10米的通道;避难次通道主要为主干道路和部分重要次干道;避难支路主要为其他各级道路。
第二十二章 中心城区环境保护与市政基础设施
第一节 环境保护
水污染控制
按水体环境容量实施水污染物的容量总量控制。规划期内流经中心城区的河流水体力争全面达到Ⅳ类以上标准。
大气污染综合控制
在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行浓度控制。中心城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等于318天。
噪声污染控制
1.强化交通管理,严格控制交通噪声。严格执行已划区域禁鸣规定,逐步扩大禁鸣地域和路段。
2.建立和实施建筑业施工资质制度,加强施工工地的管理和监测。
电磁污染防治
中心城区内无线电发信机最大输出功率不得超过100瓦,并不得设置500瓦以上非通信电磁辐射设备。
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
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第二节 给水工程
给水标准
中心城区人均综合用水指标为350升/人·日,供水普及率100%。
水厂与管网
1.近期中心城区主要由水二厂、水五厂、水六厂供水,远期水二厂和水五厂搬迁,由水六厂、水七厂以及其他水厂并网运行,对中心城区实施区域统筹供水。
2.形成沿绕城高速、三环路和放射性干道敷设的输配水管网系统,作为区域统筹供水枢纽,确保中心城区安全、可靠供水。
调节水池和加压站建设
保留现状塔子山加压站、高新西区加压站,规划1座高位水池、6座加压站和2座减压站,形成11个供水调节设施。
饮用水水源保护
近期加大对水二厂、水五厂水源的保护力度,一级保护区为沙河自水二厂取水点下游100米处的羊子山水闸至水五厂取水点上游1000米处的刘家碾之间长2500米的河岸,其两侧纵深各200米的范围,水质保护目标为国家二类水体标准。
第三节 排水工程
规划目标
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5%,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40%,形成完整的城市雨(洪)、污水城市排水系统。
规划原则
1.污水工程:雨污分流、流域治理与重点建设相结合;污水管网和厂站建设统筹安排;远近期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污水资源化原则。
2.雨水工程:雨水灌溉分离、近远结合;完善截、导、排系统,排涝与防洪标准协调一致。
3.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集中处理,统一回用;上游用好用足、下游减排少排。
排水分区
1.中心城区划分为10个污水排水分区,共建设10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275万立方米/日,按新的水域规划要求,对污水厂进行技术改造,使中心城区远期出水全部达到一级。
2.对现有污水再生利用水厂进行工艺改造,建议与污水处理厂合建,处理能力要求达到万吨/日。
第四节 电力工程
变电站
1.中心城区设置220千伏变电站约41座,其中中心区须根据变电容量需求合理设置变电站。
2.采用增大110千伏变电站容量或220千伏中间变电站、终端变电站直接带10千伏负荷的办法减少110千伏变电站的数量。
3.在中心城区新建变电站必须采用户内式。
高压线
三环路设置电缆隧道以放置中心城区的变电站进出线。
220千伏及以下等级高压线经过城市核心区,历史街区,重要商业区以及电力负荷大、电力电缆线路较多的地段应采用电力电缆地下敷设。
电力主通道
中心城区14个方向设置220千伏电力主通道,主通道宽度一般为30—40米。分别是:成彭城区段快速路、沙西线、羊西线-IT大道、蜀都大道、草金路、成双大道、元华路、站华路、新成仁路、成龙路、成渝城区段快速路、成南城区段快速路、成青快速路、川陕路方向。
第五节 通信工程
目标与策略
建成为区域性通信枢纽,电信主线普及率达到59%。实施国际直达通信电路建设和扩容工程,提高国际通信传输能力。推进无线城市建设,加快3G网络向下一代无线网络演进,实现无线高速宽带接入。健全和完善成都本地网内SDH光纤自愈环和子环。建立高级智能网和全球个人通信系统。
主要设施
1.新增20—30个模块局,设置邮政枢纽2座,中心邮政支局14座。
2.地下通信管网必须按照统一规划、需求平衡的原则联合建设、资源共享。
第六节 燃气工程
策略
中心城区与周边6个新城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并从系统角度保障中心城区供气安全和公共安全。
调压站
沿绕城高速路的高压燃气环管规划高压/次高压调压站6座,其中改造和搬迁各1座;规划次高压/中压调压站16座,其中现状保留11座、新增3座,改建2座。
储配站
规划保留和改扩建第一储配站、第三储配站;拆除第二储配站。
管网
1.中心城区压力级制采用高压—中压两级管网系统。
2.沿绕城高速外侧200米市政走廊内敷设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
3.沿主要放射道路敷设中压输配气主管;将绕城高速路的高压干管与三环路的次高压干管进行多通道相连,确保中心城区供气可靠性、稳定性。
第七节 环卫工程
目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率达到70%以上;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率达到100%;有毒、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粪便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筑渣土处置率达到95%以上。
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主要采用焚烧加填埋的方式集中处理。
重要设施
1.生活垃圾处理:逐步取消二环路以内的现状垃圾转运站,在二环路以外规划8座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各主要出城方向建设5座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
2.粪便处理:粪便应纳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现有化粪池等粪便处理设施按照统一纳入城市污水管网的要求进行改造。
3.建筑渣土处理:在中心城区及周边新城规划5个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中转站用于转运建筑渣土。在龙泉驿区长安镇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
4.环卫停车场:可与垃圾压缩转运站的建设相结合。
医疗垃圾处理
逐步取消中心城区医院自有医疗垃圾焚烧炉等现状处理设施,中心城区医疗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并运往成都市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处理。
第二十三章 规划实施措施
本规划一经批准,由成都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成都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应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保障城市总体规划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指导和调控作用。
实施本规划应进一步完善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法规条例,优化实施机制。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标准与审批程序,依法行政,保证规划实施的合法、公平和效率。
建立城市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计划衔接协调的城市发展调控体系。
根据政府职能划分,理顺城市规划管理事权,形成健全完善的市、区两级规划管理体系。强化本级政府对下级规划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下级政府对规划的实施和管理职能。
及时开展分区规划、重点地段详细规划和各专项、专业规划,尤其是开展并滚动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把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原则和内容,贯彻于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
加强成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管理。科学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尽快划定准确的保护紫线。重点做好对历史文化名城整体格局、历史文化街区、优秀近现代历史建筑群、历史文化名镇(村)、文物保护单位与文物建筑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
建立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监控机制。通过对人口、用地、交通、环境、资源等因素的发展变化进行实时监控和评价,对规划进行校核,确保政府对规划实施进行动态调控。
完善规划决策体制和制度,建立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机制和专家论证制度,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公示与听证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克服城市建设发展的盲目性。
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制度,增强规划编制和审批过程的透明度,推进政务公开,增进规划的透明度,使各社会主体都能自觉执行规划、支持和监督规划管理。
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
附 则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集和附件(规划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集中的规划图具有法律效力。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本规划的修改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 表
附表1:城市发展指标体系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经济水平领先
发展水平
人均GDP
美元
10000
12000
预期性
产业结构
第三产业比重
%
52
57
预期性
国际高度开放
国际影响力
国际游客数量
万人次/年
200
330
预期性
大型国际会议数量
个/年
50
65
引导性
国际控制力
国际航空旅客吞吐量
万人次/年
150
330
引导性
著名跨国公司设立各类总部(家)
个
5
7
引导性
区域功能协调
产业梯度
劳动密集型产业占全省比重
%
20
16
引导性
资源疏解
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省比重
%
35
32
引导性
社会服务发达
医疗水平
每万人拥有医生数
个
30
33
约束性
文化水平
每10万人图书馆数量
座
2
约束性
每10万人影剧院数量
座
约束性
教育水平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30
35
引导性
城乡统筹一体
收入差距
城乡居民收入比例
预期性
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比例
1:
预期性
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比例
%
50
60
引导性
城乡联系
乡村公交通车率
%
30
50
约束性
生态田园永续
绿地水平
森林覆盖率
%
38
40
约束性
城镇人均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15
17
约束性
水体维护
水网密度
公里/平方公里
引导性
水面率
%
5
6
引导性
水环境质量达标率
%
80
85
约束性
交通迅捷低碳
交通方式
公共交通分担率/轨道交通客运比率
%
30/8
45/16
约束性
运行效率
高峰时段城市平均行车时速
公里/小时
20
22
预期性
单位客货运输周转量能源消耗
升/100吨公里
9
约束性
资源循环高效
用水集约
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
立方米/万元
75
70
约束性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80
83
约束性
能源集约
能源利用效率
%
35
40
约束性
清洁能源利用比例
%
95
97
约束性
垃圾回收利用率
%
25
33
约束性
新增建设用地中整理土地的比例
%
10
20
引导性
附表2:市域城镇等级结构规划表
等级
城镇名称
数量(个)
备注
中心城市
中心城区
1
新城
华阳新城、龙泉新城、新青新城、郫县新城、温江新城、东升新城、都江堰新城、邛崃新城、大邑新城、新津新城、崇州新城、彭州新城、金堂新城、蒲江新城
14
其中华阳、东升、龙泉新城整合发展,形成天府新区组群城市
重点镇
西河、洛带、清泉、城厢、新繁、石板滩、永宁、万春、濛阳、丽春、平乐、羊安、夹关、街子、羊马、桤泉、青城山、蒲阳、淮口、五凤、竹篙、黄龙溪、九江、正兴、安德、友爱、安仁、王泗、沙渠、寿安、成佳、花源、普兴、兴义
34
一般镇
约150
农村新型社区
约2000-3000
附表3:市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表
城镇等级
城镇规模等级
城镇名称
城镇人口规模(万人)
城镇个数(个)
中心城市
>500万
中心城区
620
1
新城
>50万
龙泉新城
90-95
6
新都-青白江新城
130-140
郫县新城
70-75
温江新城
65-70
东升新城
85-90
华阳新城
130-140
20-50万
彭州新城
30-35
7
都江堰新城
40-45
崇州新城
30-35
邛崃新城
28-33
大邑新城
20-25
新津新城
35-40
金堂新城
20-25
10-20万
蒲江新城
10-15
1
重点镇及一般镇
名单略
180-200
约180
合计
约1620
约195
附表4:城市总体规划现状用地汇总表
序号
类别名称
面积(平方公里)
占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比例(%)
1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
630
100
2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
375
60
3
水域和其他用地
255
40
附表5:中心城区现状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占建设用地(%)
人均建设用地
(平方米/人)
1
R
居住用地
16061
2
C
公共设施用地
5744
其中
C1
行政办公用地
515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2607
C3
文化娱乐用地
262
C4
体育用地
92
C5
医疗卫生用地
192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2021
C7
文物古迹用地
32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23
3
M
工业用地
3518
4
W
仓储用地
492
5
T
对外交通用地
499
6
S
道路广场用地
6368
7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516
8
G
绿地
3101
其中
G1
公共绿地
2567
G2
生产防护绿地
534
9
D
特殊用地
1241
合计
现状城市建设总用地
37540
100
注:2009年现状城市人口550万人
附表6:城市总体规划规划用地汇总表(2020年)
序号
类别名称
面积(平方公里)
占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比例(%)
1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
630
100
2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
435
69
3
水域和其他用地
195
31
附表7: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年)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占建设用地(%)
人均建设用地(平方米/人)
1
R
居住用地
17275
2
C
公共设施用地
7615
其中
C1
行政办公用地
408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3579
C3
文化娱乐用地
631
C4
体育用地
484
C5
医疗卫生用地
510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1960
C7
文物古迹用地
32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11
3
M
工业用地
2202
其中
M1
一类工业
1877
M2
二类工业
325
4
W
仓储用地
301
5
T
对外交通用地
784
6
S
道路广场用地
8039
7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622
8
G
绿地
6226
其中
G1
公共绿地
5194
G2
生产防护绿地
1031
9
D
特殊用地
439
合 计
城市建设用地
43503
注:2020年规划城市人口620万人。
附表8:中心城区高、快速路一览表
序号
道路名称
机动车道
主要职能
备注
1
二环快速路
2+6+2
接驳放射快速路,中心区环状交通主要通道
由主干路改造为快速路
2
三环快速路
2+8+2
接驳放射快速路,组织对外交通
3
绕城高速路
6
环状交通走廊,疏导过境交通,承担部分大件路功能
4
成绵城区段快速路
2+6+2
主要发展走廊,辐射新都-青白江新城,联系绵阳、德阳等城市
二环至青白江路段改造为快速路,三环以内两侧加设辅路
5
成渝城区段快速路
2+6+2
主要发展走廊,成渝联系通道,带动龙泉新城发展
二环至东二快速路段改造为快速路,三环以内两侧加设辅路
6
成南城区段快速路
2+6+2
主要发展走廊,带动龙潭片区发展
两侧设辅路
7
成温邛城区段快速路
2+6+2
轴向发展通道,辐射温江新城,联系邛崃等地
二环至温江路段改造为快速路,三环以内两侧加设辅路
8
成灌城区段快速路
2+6+2
轴向发展通道,辐射郫县新城、高新西区,联系都江堰等地
二环至郫县路段改造为快速路,三环以内两侧加设辅路
9
成彭城区段快速路
2+6+2
轴向发展通道,联系彭州市等地
两侧设辅路
10
成雅城区段快速路
2+6+2
主要发展走廊,带动华阳、双流新城发展,联系雅安等城市
二环至东二快速路段改造为快速路,三环以内两侧加设辅路
11
新川藏路
2+6+2
轴向发展通道,带动双流新城发展,联系新津等城市
三环以内设辅路
12
成龙路
2+6+2
轴向发展通道,带动龙泉新城发展
二环至东二快速路段改造为快速路,两侧加设辅路
13
成自泸城区段快速路
2+6+2
主要发展走廊,联系泸州等城市
三环至成都绕城高速公路改造为快速路
14
成安渝城区段快速路
2+6+2
轴向发展通道,联系简阳等城市
三环以内设辅路
15
沙西线
2+6+2
轴向发展通道,联系彭州、都江堰等城市
三环以内设辅路
16
机场高速路
6
城区与双流国际机场的高速公路
不设辅路
17
新机场路
6
城区与双流国际机场的快速通道
不设辅路
18
北新干道
2+6+2
轴向发展通道,联系绵阳等城市
三环以内设辅路
附表9:中心城区结构性主干路一览表
道路编号
道路组成
机动车道
道路控制红线(米)
道路编号
道路组成
机动车道
道路控制红线(米)
1
人民南路—天府大道
四号路
6
30-60
14
洪十一号路
6
30-60
2
桐梓林路—站华路
6
30-60
15
上东大街-下东大街-锦东路-东大路-驿都大道
6
30-60
3
佳灵路—高升桥路—武侯祠大街—文翁路
6
30-60
16
锦华路-新成仁路
6
30-60
4
光华大道-青华路-青羊上街-青羊正街-锦里西路
6
30-60
17
三洞桥路—金桥仙路—西体路—武都路—大安西滨河路—大安中路—大安东路—华星路—东安北路—东安南路—天仙桥滨河路—天仙桥南路
6
30-60
5
蜀都大道
6
30-60
18
一环路
6
30-60
6
抚琴西路—永陵路—槐树街—东门街—西玉龙街—岳府街—武成大街—玉双路—双桥路
6
30-60
19
同和路—青羊大道—黄忠大道—机场路—锦绣大道—建材路—二仙桥西路—八里庄路—昭觉寺横街—双荆路形成的二三环之间的贯通性环路
6
30-60
7
青龙街―八宝街―西大街-花牌坊路-营门口路-茶店子路―犀浦二号路-郫县二号路
6
30-60
20
武侯大道
6
30-60
8
人民中路-人民北路
6
30-60
21
金太一号路
6
30-60
9
顺城大街-锣锅巷-草市街-北大街-解放路-昭觉寺路-大天四号路-川陕路
30-60
22
红星路
30-60
10
IT大道
6
30-60
23
元华路
6
30-60
11
成青快速路
6
30-60
24
草金路—晋阳路—大石西路
6
30-60
12
成新蒲快速路
6
30-60
25
东城根街—五丁路—北站西二路—蓉北商贸大道—商贸大道北延线
6
30-60
13
建设北路—二桥仙北路—蜀龙路
6
30-60
26
府青路—新南路—科华路
6
30-60
附表10:中心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及优秀近现代建筑群一览表
名称
保护范围
宽窄巷子历史文化街区
核心保护范围
北以支矶石街与宽巷子中间单位围墙并纳入成都画院北墙为界,南以井巷子道路中心线为界,东以长顺上街道路中心线和农贸市场通道西围墙为界,西以同仁路道路中心线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
北以泡桐树街为界,南至金河路,东以长顺上街东段接金河路口为界(不含金河大酒店占地),西抵同仁路以西50米为界。
大慈寺历史文化街区
核心保护范围
大慈寺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
北至大慈寺路、章华里7、8号北侧规划8米道路,西至北纱帽街、中纱帽街、南糠市街中线以西50米,南至西糠市街、东大街、东糠市街,东至玉成街、笔贴式街、南糠市街中线以东50米。
文殊院历史文化街区
核心保护范围
东至文殊院巷、南至文殊院街、西至人民中路、北至大安西路、西马道街。
建设控制地带
北至文殊院街、西马道街、酱园公所街,西至人民中路、文殊院巷、金马街,南至文殊院街南侧规划通道、楞伽庵街、通顺桥街,东至头福街、白云寺街以东爱道堂地块东侧边界。
水井坊历史文化街区
核心保护范围
北至黄伞巷,南至孙家巷、大同巷、金泉街北侧规划4米道路,东至双槐树街以东20米、青龙横街,西至黄伞巷、锦官驿街。
建设控制地带
包括3块,分别为孙家巷、金泉街、河口街围合区域,大同巷、黄伞巷、水井街和锦江东侧规划7米道路围合区域,以及规划中学用地在青龙横街延长线以西的部分。
华西医科大学优秀近现代建筑群
核心保护范围
在下层次规划中进行划定。
建设控制地带
四川大学优秀近现代建筑群
核心保护范围
在下层次规划中进行划定。
建设控制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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