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贴现业务操作实务及
风险提示
主要内容:
票据业务基本流程及操作实务2
商业汇票基本概念及特点 1
贴现业务风险提示3
一、商业汇票基本概念及特点
(一)票据基本概念
(二)票据功能
(三)票据特性及种类
(四)商业汇票概念及种类
(五)商业汇票记载七要素
(六)商业汇票背书
(一)票据基本概念
票据:是按照一定形式制成的资金支付证明,是一种
债务凭证。
广义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如支票、股票、存单、
提单等。
狭义票据:仅仅包括汇票、支票、本票。
1.汇票
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制定日
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
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2.本票(出票人行为与银行行为)
本票是出票人承诺于到期日由自己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
人的票据。我国的银行本票,目前多用于即期支付,由申请人将
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凭证以办理转账结算和支取现金。
3.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委托银行于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
的票据。支票只是代替现金的一种支付工具。
(一)票据基本概念(续)
(二)票据功能
1.支付手段。票据作为结算工具使用,清偿债
权债务。
2.流通手段。票据可以背书转让给其他人,经
过多次转让,就成为一种流通工具,从而多次结清
债权债务。
3.融资手段。银行可以通过买卖票据,向社会
融通资金。如贴现、再贴现、转贴现。
(三)票据特性及种类
(1)无因性。指只要签发了合规票据,即使其基础关系
有缺陷而无效,票据仍然可以有效流通。
(2)要式性。指必须在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才具有法
律效力。特别是一些必须记载事项,少任何一项,票据就无
效作废
(3)文义性。指必须按照票据上所载的内容要求来填制。
不按要求填写,票据也要作废。如: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
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否则,票据无效。
(4)独立性。指在同一票据上所作的各种票据行为互不
影响,各自独立发生其法律效力。如在票据上承兑、保证等,
均独立发挥作用。
1.票据特性
票
据
汇 票
本 票
支 票
现金支票
转账支票
商业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2.票据种类
(四)商业汇票概念
•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
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 按照承兑人不同,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承诺到期兑付。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
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
的票据行为。
•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由银行提供付款保证。
•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 目前,部分银行只能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商业汇票适用于企业单位先发货后付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
款的商品交易。
汇票经过付款人承兑,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
责任,对付款人具有较强的约束力。
购销双方根据需要可以商定不超过6个月的付款期限。
商业汇票最大的魅力在于:购销双方不需现金支付。
购货单位在资金暂时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承兑的汇票购
买商品。销货单位急需资金时,可持承兑的汇票向银行申请贴
现。销货单位也可以在汇票背面背书后转让给第三者,以支付
货款。
(四)商业汇票概念(续)
1.表明“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汇票上未记载以上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五)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
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汇票上未记载以上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 银行承兑汇票的7个要素与欠条的一模一样。
• 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担保项下的欠条,商业承兑汇票是企业之间
直接出具的欠条。大家注意银行承兑汇票的7个要素与“欠条”
的要素一模一样。
• 银行承兑汇票7个要素对照欠条:
• 银行承兑汇票上有明确欠款人名字(付款人名称)
• 债权人名字(收款人名称),
• 打借条时间(出票日期),
• 借款具体金额(票面金额),
• 出票人签字(出票人签章)。
• 当然为了保证债务确实能够偿还,还要找个担保人,银行承兑汇
票方式下,银行作为保证。当然要注明债务人委托银行保证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银行以签章方式代替签字。
5.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续)
• 汇票金额:基本一亿元以下,大小写必须一致。
• 汇票的出票日期至到期日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 汇票金额、日期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 出票人签章处的日期必须与出票日期一致。
• 汇票上有无记载“已贴现”或“已质押”字样。
• 出票人的签章: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人的签字或签章。
• 承兑银行的签章: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汇票专用章
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
• 汇票必须是可转让的,正面不得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 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必须连续。
• 背书使用粘单,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
粘接处签章。
5.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续)
6.票据背书
• 背书就是权利转让,债权转移。
• 前手与后手: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
其他票据债务人;后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之后签章的其他票
据债务人。持票人在行使追索权时,只能对前手行使,不能
对后手行使。相对于票据当事人来讲,其前手为票据债务人,
其后手为票据债权人。
• 背书是一种要式形为,背书须记载下列事项:
(1)被背书人名称;
(2)背书人签章。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背书无效。未记载
背书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6.票据背书(续)
(一)票据业务基础流程
(二)贴现业务办理流程及要点
二、票据业务基本流程及操作实务
转贴现
贴现
承兑
再贴现
票据一级市场
票据
二级
市场
票据
二级
市场
票据
三级
市场
(一)票据业务基本流程
(二)贴现业务办理流程及要点
1.贴现业务办理流程
2. 贴现业务要点
二级分行
票据中心
核算放款岗
受理和
初审
查验 审查审批 核算放款
二级分行
票据中心
票据审验岗
二级分行
票据中心
市场营销岗
二级分行票据
中心
风险管理岗
二级分行票据
中心
主管
二级分行
有权审批岗
权限设置
各支行
客户经理
二级分行
票据中心
查询查复人员
票据贴现的流程
贴现业务要点
1.贴现基本概念
2.贴现业务办理条件
3.贴现审查要求
定义:贴现就是贴息取现。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
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并将票据权利转让给
银行的票据行为。
(贴现是企业通过票据进行融资的最直接手段。票据的收
款人就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如果票据没有转让流通,收
款人就是持票人。如果收款人背书转让票据,收款人就成为
第一背书人,受让票据的人为被背书人,即持票人。如果票
据上有多个背书,最后一个背书的被背书人就成为票据的最
后持票人。)
要点:贴现申请人是企业、汇票未到期、权利经过转让、
贴付利息
贴现基本概念
贴现利息:
贴现利息=票面金额*(贴现月利率/30)*贴现期限
实付贴现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
Q: 票面金额100万,月利率‰,贴现期限180天,贴现利息和实付金
额分别是多少?
A: 贴现利息=票面金额*利率/30*天数
=100万*
=万元
实付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
=100万-2 .7万
=万元
贴现基本概念(续)
• 贴现期限:自贴现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算头不算尾)
• 承兑银行在异地的贴现期限应加计3天邮程。
• 如到期日为周末或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Q: 如2010年6月1日出的票,汇票到期日为2010年12月1日,
承兑行为广州,贴现企业于8月4日到贴现行申请贴现,那么贴
现期限为多少天?
A: 贴现日期=到期日-贴现日
=2012/12/1-2010/8/4
=119天
贴现期限=119天+3天=122天(承兑行为异地,加3天)
贴现基本概念(续)
贴现业务办理条件
1.授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占用的是汇票的承兑银行在我行
的授信额度。因此企业申请贴现,只需看承兑银行是否在我行
有授信,而无需看企业。目前总行已对工农中建交,上市的股
份制银行及部门城市商业银行(南昌银行、赣州银行)。业务
发展初期,建议多收国有银行及上市的股份制银行。
2.利率:省分行将每周发布贴现指导利率。大家也可到金融
一网等网站查阅直贴利率市场行情,了解利率走势。
3.账户:贴现的企业必须在贴现申请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
账户,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企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其
他经济组织。
4.真实交易关系:办理贴现业务,与前手必须有真实的贸易
交易关系,即有真实的交易合同及增值税发票。
5.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银承汇票。
贴现审查要求
必审要件
商业汇票票面 查询查复书 与票据有关的发票
商业汇票背书 申请人基础资料 与票据有关的合同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税务登记证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贷款卡原件
– 法人代表身份证
– 经办人身份证
– 委托授权书
– 开户许可证
提交基础资料:
贴现审查要求(续)
提交业务资料:
– 《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申请书》
– 交易合同
– 增值税票
– 汇票
贴现审查要求(续)
票面审查:
– 承兑期限超过6个月的票据无效(电票可达一年);
(注:小票一般收3个月以上的)
– 注有“不得转让”、“质押”、“委托收款”字样的票据不能
办理贴现;
– 限制流通转让区域的票据,区域外的地区不办理贴现;
– 属于已公布的被盗、被骗、遗失范围的票据不予贴现并扣留该
票据;
– 属于公安、检察、法院部门禁止流通和公示催告范围的票据不
予贴现并扣留票据
– 没有合法的交易合同和税务发票;超越权限签发的银行承兑汇
票及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其他票据均不办理贴现
贴现审查要求(续)
背书审查:
• 转让的汇票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
使用的粘单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 背书签章是否有模糊或字迹不清。
• 是否存在抬背不符现象。财务专用章与背书人名称不
符。
• 背书章出框等现象。
出现以上现象,称为瑕疵票,承兑行会延期付款或拒
付款。
贴现审查要求(续)
合同审查:
•交易合同的供需双方应是商业汇票的最后背书人与其直接前手,
供需双方印章清晰;
•合同必须具备合同法规定的全部合同要素;
•标的,即商品名称应与税务发票上的商品名称一致;记载数量、
单价等要素一般也应与税务发票一致;
•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应早于或等于商业汇票的出票日;
•合同不能重复使用,签订的合同金额,一般应大于或等于商业汇票
金额;
•如合同载明履约的有效期限,则票据的出票日、税务发票的开票
日一般应在其有效期限内;
•对水、电、煤、油、燃气等公用事业单位持有的商业汇票,如因
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其与相关企事业的商品交易合同,要求其出具供
应计划(如供电计划)或其它能证明有过供应的事实的材料。
•合同中货款结算方式应标明部分或全部以银票结算;
贴现审查要求(续)
交易发票审查: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从目前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情况来讲,光靠肉眼一般很难辨别真伪,所
以光从票面来看真伪显然已经是很难了,但我们在做业务过程中,
从以下几个方面检查:
1.发票联次及内容填写规范,现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有
三联。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
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
,“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第二联是抵
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发票
在机器打印开具后不得再用手工涂改,涂改无效,各个项目需要
清楚填写(购销双方税号、名称、地址、电话及开户行等)。
发票审查的要求:
2.发票应清晰。应审查发票原件中的存根联或抵扣联,
抵扣联的发票名称上应盖有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全国统
一发票监制章》。
3.发票原则上必须加盖销货方增值税发票专用章或财
务专用章,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印章的增值税发票无效;
发票专用章上的号码应与供货方纳税人识别号一致;
4.发票名称上不带“省,市,自治区 ”字样,应为“
XX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是“浙江省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是“浙江增值税专用发票”;
5.发票的 8 位数流水号、10 位数发票代码应与密码
区的流水号、代码号一致,流水号为铅字流水打印;
贴现审查要求(续)
增值税发票:
贴现业务办理流程及要点
• 小结
• 风险要点:
一是票据真伪审查;
二是真实交易背景(交易合同及增值税发票);
三是背书审核;
四是查询查复的核查;
五是申请人账户及基础资料核实。
三、贴现业务风险提示
(一)票据市场风险
(二)客户信用风险
(三)经办人员道德风险
(四)票据实物交接不规范风险
(五)虚假贴现业务资料风险
(六)贴现后资金流向监控
(一)票据市场风险
随着金融市场的日益开放,票据业务面临的市场风险逐
渐加大。市场价格一路上扬时,市场利率风险体现得最为明
显。例如,直贴买进的价格较低,而转帖现市场价格在很短
时间内变化为较高,则银行就存在要么卖不出去、要么卖出
去就会减少收益的情况。
防范要点:
1.票据尽量快进快出。
2.加强票据业务市场分析,预判贴现利率走势。
3.加深对行业性质、行业周期的分析,掌握企业商业汇
票介绍需求及时机,把握客户个性化业需求。
(二)客户信用风险
我国当前票据市场参与者众多,大量的“空壳”公司、
“票据包装”公司、票据中介公司扰乱了票据市场秩序,存
在较大的信用风险。
防范要点:
1.加强客户准入管理,建立客户定期回访制度 。
2.提升经办人员风险审查能力,加强客户经理对拟贴现
客户的风险识别能力。要对初次上门办理贴现业务的客户上
门实地调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形成企业调查报告;对长
期合作的客户,要建立定期回访制度,跟踪企业生产经营情
况;加强对客户行业属性、行业特征、客户自身经营情况及
客户贷款卡征信情况的分析,对客户的潜在风险进行有效评
估;审慎受理贸易类公司客户的贴现业务,严格禁止办理票
据中介“包装公司”的贴现业务。
,
(三)经办人员道德风险
办理票据贴现业务时,经办人员与客户内外勾结作案,
骗取银行信贷资金;或以银行工作人员名义,私自携带客户
资料,非法操作,是当前票据业务风险案件高发环节。
防范要点:
1.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构建专业化、
高素质客户经理队伍。
2.要严格按照贴现业务流程办理,充分发挥岗位制约和
监督机制的作用,禁止出现“一人多岗”、“相互兼岗”的
情况。严禁工作人员成为中间人介绍票据贴现业务从事资金
掮客活动。
(四)票据实物交接不规范风险
经办人员对客户提交的票据实物进行单人交接、未在
监控下办理或未留存相关资料等,都会对主张我行票据权
利形成潜在风险,容易造成我行资金损失,存在较大的风
险隐患。
防范要点:
1.客户票据交接。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客户均须亲自
到市分行票据中心办理贴现业务。市分行市场营销岗或审
验岗在监控设备下收取客户票据,复印票据两份,并由二
人签署姓名,注明“已收**客户原件,款到客户帐后此凭
据作废”,同时加盖票据中心公章。其中一份交给客户,
另一份票据中心留存。
2.加强对实物票据的管理,严格执行“双人交接,双
人保管”制度,做好对票据实物的保管工作,同时认真做
好票据到期托收工作。
(五)虚假贴现业务资料风险
客户提供的相关贸易合同、发票不合规,存在仿造、变
造或复复使用现象,致使贴现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存在较
大的风险隐患。
防范要点:
认真审查增值税发票与贸易合同交易主体、贸易事项、
商品单价、交易金额、交易时间等是否匹配;重点审查增值
税发票的真伪,对于存在疑问的增值税发票要及时退回。
6.贴现资金流向监控
及时监控企业贴现后资金流向,进一步完善资金流向监控
方式,建议建立资金流向审批制度;对有问题的资金流向,要及
时跟踪核查,并要求企业及时出具说明。
1.严禁贴现申请人将贴现资金从贴现申请人账户直接划至出
票人或直接前手或证券、期货、信托等公司,或用于我行承兑业
务保证金、股本权益性投资等我行和监管部门所禁止的信贷资金
用途,但可直接划至贴现申请人他行开立的同名账户。
2.审查符合我行要求,营销支行填写“贴现资金转出审批表
”(一式两份)贴现申请人签章后由经办人员及支行行长签字确
认,连同贴现相关资料一并送达市行票据中心。
3.营销支行公司部前台柜员应严格按照“贴现资金转出审批
表”办理业务,不得擅自更变户名及账户,如有疑问需及时与票
据中心人员进行沟通,再做处理。
学习无止进
学习是最好的老师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