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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目 录
第一部分 总说明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 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
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
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
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
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
出。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
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
况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设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
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
随意打乱重编。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
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
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是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某一特
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支等情况的书面文件。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
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净
资产变动表以及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等有关附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包括:重要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的说明,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有助于
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的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情况说明书应主要说明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的业务开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资产变动情况、
基本建设情况及相关报表、绩效考评情况及相关报表、对本期或下期
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
明的事项。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季度和年度财务报
告。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
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
整、报送及时。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
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
盖章。
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内部会计
监督与控制、会计档案管理等相关会计基础工作,应按照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按照本制度
执行外,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九、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 号 编 号 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1 库存现金
2 102 银行存款
3 1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04 其他货币资金
5 111 财政应返还额度
11101 财政直接支付
11102 财政授权支付
6 112 应收医疗款
7 114 其他应收款
8 121 库存物资
9 123 待摊支出
10 131 固定资产
11 133 在建工程
12 141 无形资产
二、负债类
13 201 借入款
14 202 待结算医疗款-实行收支两条线
15 203 应缴款项-非税收入集中汇缴
16 206 应付账款
17 207 预收医疗款
18 208 应付职工薪酬
19 210 应付社会保障费
20 211 应交税费
21 221 其他应付款
三、净资产类
22 301 固定基金
30101 固定资产占用
30102 在建工程占用
30103 无形资产占用
23 302 事业基金
24 303 专用基金
25 304 本期结余
26 305 财政补助结转(余)
30501 财政基本补助结转
30502 财政项目补助结转(余)
27 306 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
28 308 结余分配
30801 待分配结余
30802 提取专用基金
30803 事业基金弥补亏损
四、收入类
29 401 医疗收入
40101 门诊收入
40102 住院收入
30 402 财政补助收入
31 403 上级补助收入
32 406 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33 501 医疗卫生支出
50101 医疗支出
50102 公共卫生支出
34 502 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
35 506 其他支出
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 资产类
借:增加
贷:减少
余额:借方
一、 流动资产
(一) 货币资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二) 应收款项
(三) 存货
二、非流动资产
(一)固定资产
(二)在建工程
(三)无形资产
101 库存现金
禁止性规定:不得“坐支”、超范围使用、大额提现、私设小金库、库
存现金限额、公款私存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库存现金。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
现金,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
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时,按照实际存入金额,借记“银
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从零余额账户中提取现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借记本
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三)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收到现金时,按照实际收
到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结算医疗款”、“医疗收入”等科目。
(四)垫付职工因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照实际借出金额,
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结算时,按照实际收回金额,
借记本科目,按照实际报销金额,借记“医疗支出”、“待摊支出”等科
目,按照预借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
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
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
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核对账款时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
处理。如发现现金溢余,属于应付未付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
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记本
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过失人赔偿
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
部分,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持有的库
存现金。
102 银行存款
管理:账户管理(开户许可,不得多头开户)、不得透支、套取银行
信用、不得开具远期支票、不得出租出借账户、每月对账
账单相符,
不符:
情况一:未达账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情况二:记账错误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种存
款。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
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
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
业务。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时,按照实际存入金额,借记本科目,贷
记“库存现金”、“应收医疗款”、“医疗收入”等科目。
(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按照实际提取和支出金额,借记“库
存现金”、“应付账款”、“医疗卫生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
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
笔登记,每日终了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
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
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照月度编制“银行存
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存放银行
等金融机构的款项。
1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授权支付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财政
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的、尚未动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
到账通知书”时,按照其所列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
科目。
发生支出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借记“库存物资”、“医疗卫生支
出”、“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借记“库
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年末,按照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时,借记“财
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下年初,按照代
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恢复额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如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
达数,按照两者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按照批复额度,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
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尚未支用的零
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104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
款、信用卡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本科目应设置“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和“信用卡存
款”等一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货币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向银行办理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
业务时,按照实际存入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使用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其他货
币资金支付库存物资等采购款项时,借记“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本
科目。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对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
结算,对于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照规定
及时转回。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持有的其
他货币资金。
111 财政应返还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终应收
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
二、本科目应设置“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一级明细科
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年末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
年末,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
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
科目。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库存
物资”、“医疗卫生支出”、“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
目(财政直接支付)。
(二)财政授权支付年末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
年末,按照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时,借记本科目(财
政授权支付),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下年初,按照代理
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恢复额度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
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如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
达数,按照两者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财政补助
收入”科目。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
款额度时,按照批复额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
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收财政下年
度返还的资金额度。
112 应收医疗款-赊销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
务而应向门诊病人、住院病人收取的和与医疗保险机构结算的应收未
收医疗款项。
二、本科目应设置“结算欠费”和“应收医疗保险金”一级明细科目。
“结算欠费”一级明细科目按照“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设置明细
账,进行明细核算。
“应收医疗保险金”一级明细科目按照医疗保险机构设置明细账,
进行明细核算。(确认 100 万:实际支付 90 万冲账、担保押金 10 万)
步骤一:与病人结算
借: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金 105
贷:医疗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105
待结算医疗款 (实行收支两条线)105
步骤二:与医保机构结算 (确认:100 万,实际支付 90 万,拒
付 5)
借:银行存款 90
其他应收款-质保金 10
其他支出-医保拒付款 5
贷: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金 105
步骤三:与病人结算
借:银行存款 20
贷:应收医疗款-结算欠费 20
步骤四:结算欠费坏账
借:其他支出-坏账 5
贷:应收医疗款-结算欠费 5
三、应收医疗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与门诊病人结算医疗款时,应向门诊病人收取的部分,按
照门诊病人实际支付或应付未付的医疗款金额,借记“库存现金”、本
科目(结算欠费——门诊病人)等科目,应由医疗保险机构负担的部
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应收医疗保险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医疗
保险金),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门诊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医疗
收入”科目(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或“待结算医疗款”科目(实
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步骤一:发生欠款时:
借:预收医疗款
库存现金
应收医疗款-结算欠费-门诊病人
-住院病人
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金
贷:医疗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待结算款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库存现金等
(二)与住院病人结算医疗款时,如住院病人应付医疗款金额大
于其预交金额,按照预收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
目,按照实际补付或应付未付金额,借记“库存现金”、本科目(结算
欠费——住院病人)等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应由医疗保险机构
负担的医疗保险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医疗保险金),按照有关规
定计算确定的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医疗收入”科目(未实行“收
支两条线”管理)或“待结算医疗款”科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如住院病人应付医疗款金额小于其预交金额,按照预收住院病人
医疗款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应由医疗
保险机构负担的医疗保险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医疗保险金),按
照退还给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医疗收入”科目
(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或贷记“待结算医疗款”科目(实行“收
支两条线”管理)。
(三)收到病人补交的结算欠费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
“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结算欠费)。
步骤二:与病人结算欠款
借:库存现金
贷:应收医疗款-结算欠费-门诊病人
-住院病人
(四)与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医疗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医疗保险
机构结算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收医疗保险
金)。
如医疗保险机构预拨并需结算医疗保险金的,与医疗保险机构结
算时,按照医疗保险机构预付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目,按照医
疗保险机构补付或退还医疗保险机构的金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按照应收医疗保险机构的金额,贷记本科目(应收医疗保险
金)。
借:预收医疗款
库存现金
贷: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金
(五)与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发生结算差额时,对于可由相关过失
人赔偿的部分,按照实际赔偿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科目,贷记本科目(应收医疗保险金);对于由相关过失人赔偿以外
的部分,按照规定批准核销的金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
目(应收医疗保险金)。
借:库存现金
其他应收款-责任人
其他支出-无责任人
贷: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金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
医疗款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期限超过 3 年以上,确认无法收回的除医
保结算差额以外的应收医疗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在
报经批准后核销。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置“坏账核销备查簿”,详细登记已核销应收医疗款
坏账的债务人姓名、形成时间、金额、原因等相关信息。
如果已核销的应收医疗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应按照实际收回
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收未收的医
疗款项。
114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医疗
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暂付款项,包括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的
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以及不同的债务人设置
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等各项
其他应收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收
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相关支出科目,
贷记本科目。
(二)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领用备用金
时,按照批准领用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备用金),贷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定期向财会部门报销已使用的备用金并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
额时,按照实际报销金额,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
科目。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其他
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对于账龄超过 3 年以上,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
应收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核销。核销时,
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置“坏账
核销备查簿”,详细登记已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的形成期限、金额、
原因等相关信息。
如果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应按照实际收回
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尚未收回的其
他应收款。
121 库存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了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
服务活动及其他活动储存的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其他材料
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按照库存物资的类别,如“药品”、“卫生材料”、“低
值易耗品”和“其他材料”等设置一级明细科目,“药品”一级明细科目下
应设置“药库”、“药房”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并按照西药、中成药、中
草药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明细账下按照品名、规格设置数量金额明细账,库房应设
置实物收、发、存数量明细账。
三、库存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收入
发出
结存
步骤一:收入
(一)库存物资在取得时,应以其成本入账,具体如下:-取得
方式
1.按照规定集中采购配送的库存物资,其成本按照通过集中采购
确定的采购价格(包括配送费用,下同)确定,自行外购的库存物资
成本按照实际采购价格及相关直接税费确定。外购或集中采购配送的
物资验收入库时,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借:库存物资-药品-药库-西药、中成药、种草药
-卫生材料
-低值易耗品-在库 200
-其他材料
贷:应付账款-赊购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授权支付)
财政补助收入(直接支付-用财政资金)
结账: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接受捐赠的库存物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物资的市场价格
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确定。接受捐赠的物资验收入库时,按照确定
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借:库存物资
贷:其他收入-捐赠收入
步骤二:发出
(二)库存物资在发出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个别计价法、先
进先出法或者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
定,不得随意变更。
1.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活动领用库存物资时,按
照其实际成本,借记“医疗卫生支出”、“待摊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
目。
低值易耗品应于内部领用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或
五五摊销。
借:医疗卫生支出
贷:库存物资-药品-药房
-卫生材料
-其他材料
药品核算:
步骤一:收入
借:库存物资-药品-药库 300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步骤二:药房领用
借:库存物资-药品-药房 100
贷: 库存物资-药品-药库 100
步骤三:销售给患者 80
情况 1:零差价
收入
借:银行存款 50
应收医疗款 30
贷:医疗收入 80
待结算医疗款
结转成本:
借:医疗卫生支出 80
贷:库存物资-药品-药房 80
情况 2:有差价
收入
借:银行存款 60
应收医疗款 30
贷:医疗收入 90
待结算医疗款
结转成本:
借:医疗卫生支出 80
贷:库存物资-药品-药房 80
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一步:购入:
借: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在库 200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授权支付)
财政补助收入(直接支付-用财政资金)
结账: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第二步:领用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 80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 80
五五摊销-领用摊销 50%
借:医疗卫生支出 80*=40
贷: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摊销 40
第三步:报废
五五摊销-报废 50%
借:医疗卫生支出 80*=40(扣除变价收入净支出 3=37)
贷: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摊销 40
如有变价收入:
借:银行存款 3
贷:其他收入 3
借: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摊销 80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 80
2.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按照领取药品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药
品——药房),贷记本科目(药品——药库)。药房结转已出售药品的
成本时,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医疗卫生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药品——药房)。
药品的核算
第一步购入:
借:库存物资-药品-药库 200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授权支付)
财政补助收入(直接支付-用财政资金)
第二步:药房领取
借:库存物资-药品-药房 100
贷:库存物资-药品-药库 100
第三步:使用-作收入,结转药品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医疗收入--住院-药品(售价)
--门诊-药品(售价)
借:医疗卫生支出-住院-药品(进价)
--门诊-药品(进价)
贷:库存物资-药品-药房 100
3.因其他原因领用或发出库存物资,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待
摊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结存:账实相符-盘点
结果一:账实相符-不做帐
结果二:账实不符
情况 1:盘盈
借:库存物资
贷:其他收入
情况 2:盘亏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
其他支出
贷:库存物资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各种库存物资,应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以及变质、毁损的物资,应及时
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库存物资,比照同类或类似物资的市场价格确定的
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盘亏、变质、毁损的库存物资,按照库存物资账面余额扣
除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按照实
际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科目,按照库存物资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物资”科目。
结存:
核实数量:
(一)账实相符-不做帐
(二)账实不符
1.盘盈
借:库存物资
贷:其他收入
2.盘亏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
其他支出-无责任人
贷:库存物资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库存物资的实
际成本。
123 待摊支出
步骤一:归集
借:待摊支出 10
贷:银行存款
库存物资
应付职工薪酬
步骤二:分摊
分摊率:10/400+100=2%
借:医疗卫生支出 –医疗支出 400*2%=8
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 2
贷:待摊支出 2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组织、管理基本医疗和公共
卫生服务活动等日常发生且需要分摊至医疗支出和公共卫生支出的
各项间接支出。
二、本科目应按照待摊支出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待摊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无法直接确定归属于基本医疗或公共卫生服务的各项水、
电、供暖、人员工资等待摊支出,在发生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借记
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付
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余额按照职工人数、场地面积等合理可行
的分摊标准计算并分摊至医疗支出和公共卫生支出时,按照计算的分
摊金额,借记“医疗卫生支出(医疗支出、公共卫生支出)”科目,贷
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尚未分摊的待
摊支出余额。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131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不同点:
对应科目不同-固定基金
摊销方式不同-一次进入支出,不计提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的原价。
固定资产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超过 1 年、
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1500 元以上)
的有形资产。(例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预计使用年限
超过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
备、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
片”,并按照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出租或出借的固定资产,应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经营租入或借入的
固定资产,应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
四、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取得-入账价值
使用-运行费用(日常修理、大修理、更新改造)-支出
处置-
步骤一:(一)固定资产的取得-初始计量-实际成本-取得的方式
1.外购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实际支付的买价、相关税费以
及使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
安装费等。
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
固定资产占用”科目;同时,借记“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待摊支
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
等科目。
外购:入账价值=买价 100+相关的税费 5=105
情况一:不需要安装
借: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 105
医疗卫生支出-项目支出 105
待摊支出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
2.通过在建工程转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该项资产交付使
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工程交付使用时,按照工程建造过程中
发生的实际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固
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科
目。
情况二、需要安装
步骤一:购入
借: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 100
医疗卫生支出-项目支出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医疗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在建工程- 100
贷: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 100
步骤二:安装
借: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 20
贷:银行存款 10
应付职工薪酬 3
库存物资 7
同时:
借:在建工程 20
贷: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 20
步骤三:交付使用
同时:
借:固定资产 120
贷:在建工程 120
借: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 120
贷: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 120
3.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已经进行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
估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未进行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在调出单位
的原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无偿调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
贷记“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
“待摊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
补助收入”等科目。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物资的市场价
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接受捐赠的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
贷记“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
“待摊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应分别按照以下
情况进行处理:
1.为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寿命而发生的改建、
扩建或大型修缮等后续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通过“在建
工程”科目核算,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本科目。
步骤一: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40
贷:固定资产 40
同时:
借: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 40
贷: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 40
步骤二:进行更新改造
借:医疗卫生支出 5
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 10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库存物资
同时:
借:在建工程 15
贷: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 15
步骤三: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65
贷:在建工程 65
借: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 65
贷: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 65
2.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修理费等后续支出,应
计入当期支出,借记“待摊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
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等科目。
借:待摊支出
贷: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的处置
(三)固定资产以出售、报废、毁损、无偿调出、对外捐赠等方
式进行处置时,应分别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按照
所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科目,
贷记本科目。按照取得的价款或者变价收入扣减相关支出后的净额,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缴款项”、“其他收入”科目。
2.无偿调出、对外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发出固定资产的账面
价值,借记“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固定资产的清查-账实相符-不做帐
-账实不符-盘盈-其他收入
盘亏-其他应收款
-其他支出
同时: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同增同减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
少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
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同类或类
似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入账;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其账面原值
核销,对于其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应记入“应缴款
项”、“其他收入”科目。
(一)盘盈的固定资产,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按照同类
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固
定资产占用”科目。
(二)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借记“固定基金
——固定资产占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
失人赔偿等,在实际取得赔偿款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
目,贷记“应缴款项”、“其他收入”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期末固定资产
的账面余额。
133 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固定资产购建、改建、扩建、
大型修缮及设备安装等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
二、本科目应按照工程项目及施工单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
核算。
三、在建工程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或大型修缮时,应按照固定资
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
借记“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在建工程
占用”科目。
第一步:更新改造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按原账面价值)
借:在建工程 100
贷:固定资产
同时:
借: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 100
贷: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 100
第二步:更新改造净支出
借:在建工程 30
贷:银行存款
库存物资
应付账款
第三步:交付使用-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130
贷:在建工程 130
同时:
借: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 130
贷: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 130
(二)工程采用出包方式的,按照合同规定向施工企业预付工程
价款时,按照实际预付工程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如需补付工
程价款的,按照应补付工程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工程),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如需收回工程价款的,按照实际收回工程价款金
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同时,按照实
际发生的工程价款金额,借记“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待摊支出”
等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科目。
基本帐套:
第一步:与施工单位结算
借:在建工程-预付工程款
-待摊投资-项目前期费
-建筑安装投资
-设备投资
贷:银行存款 1000
应付账款
同时:
借: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 1000
待摊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
贷: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 1000
第二步:与施工单位竣工决算(交付使用清单)3200,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3200
贷:在建工程 3200
同时:
借: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 3200
贷: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 3200
基建帐套:
第一步:
收到基建款
借: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基建拨款
第二步:归集发生的基建支出
借:预付工程款
建工安装投资 2000
设备投资 1000
待摊投资 200
贷:基建拨款-财政直接支付 1000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800
银行存款 200
应付工程款 1200
扣质保金
借:银行存款 30
贷:其他应付款 30
第三步:摊销待摊投资
借:建筑安装投资 200*2000/3000 133
设备投资 200*1000/3000 67
贷:待摊投资 200
第四步:竣工决算,交付使用
借:交付使用资产- 3200
贷:建筑安装投资-2133
设备投资-1067
(三)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
(××工程),贷记 “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科目;同时,借记“财
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购入的需要安装的设备,其实际成本包括实际支付的购买
价款及相关税费。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设备安装工程),
贷记“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科目;同时,借记“财政基建设备补
助支出”、“待摊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等科目。
无偿调入和接受捐赠的需要安装的设备,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
物资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按照确定
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设备安装工程),贷记“固定基金——在建工
程占用”科目。
支付安装费用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设备安
装工程),贷记“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科目;同时,借记“财政
基建设备补助支出”、“待摊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情况二:需要安装
第一步:支付买价及相关税费
借:在建工程-设备安装
贷: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
同时:
借: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
待摊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
贷:银行存款
财政补助收入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第二步:支付安装费
借:在建工程-设备安装
贷: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
同时:
借: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
待摊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
贷:银行存款
财政补助收入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应付职工薪酬
库存物资
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同时:
借: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
贷: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
(五)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的工程实际支出,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同时,借记“固定基金
——在建工程占用”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尚未完工的在
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支出。
141 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
疗服务及其管理活动而持有的、不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单独计价入账的应用软件及土地使用权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和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
核算。
三、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步骤一:(一)购入的无形资产,其实际成本包括实际支付的购
买价款及相关税费。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
——无形资产占用”科目;同时,借记“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待摊
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
入”等科目。
步骤二:处置
(二)无形资产在处置(包括转让、核销等)时,应分别以下情况
处理:
1.按照规定报经批准核销的无形资产,按照其账面价值,借记
“固定基金——无形资产占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2.按照规定报经批准转让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收到的转让价
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实际交纳或应交未交的相关税
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照收到的转让价款扣除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贷记“应缴款项”、“其他收入”科目;同时,按照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基金——无形资产占用”科目,贷记本
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入账无形资
产的账面余额。
二、负债类
201 借入款
步骤一:借入
借:银行存款
贷:借入款
步骤二:支付利息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步骤三:取得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步骤四:归还
借:借入款
贷: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
(不得借入 1 年以上的款项)只有短期借款
二、本科目应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
算。
三、借入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借入款时,按照实际借入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
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借入款利息时,按照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借记“其
他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归还借入款时,按照实际还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尚未偿还的借
入款本金。
账务处理:
1 借入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借入款 100
2.付息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3.归还
借:借入款
贷:银行存款
202 待结算医疗款
前提: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待
结算医疗收费。
二、本科目应设置“门诊收费”和“住院收费”一级明细科目。
“门诊收费”一级明细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门诊病人提
供医疗服务发生的待结算医疗收费。该一级明细科目下应按照挂号收
费、诊察收费、检查收费、化验收费、治疗收费、手术收费、药品收
费、卫材收费、一般诊疗费收费和其他门诊收费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进行明细核算。
“住院收费”一级明细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住院病人提
供医疗服务发生的待结算医疗收费。该一级明细科目下应按照床位收
费、诊察收费、检查收费、化验收费、治疗收费、手术收费、护理收
费、药品收费、卫材收费、一般诊疗费收费和其他住院收费等设置二
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上述“药品收费”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西药”、“中成药”、“中草药”
进行明细核算。
三、待结算医疗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与门诊病人结算医疗款时,应向门诊病人收取的部分,按
照门诊病人实际支付或应付未付的医疗款金额,借记“库存现金”、“应
收医疗款——结算欠费”等科目,应由医疗保险机构负担的部分,按照
有关规定计算的应收医疗保险金额,借记“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
险金”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门诊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本
科目(门诊收费)。
借:库存现金 100
应收医疗款——结算欠费 20
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金 80
贷:待结算款项-门诊收费 200
(二)与住院病人结算医疗款时,如住院病人应付医疗款金额大
于其预交金额,按照预收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
目,按照实际补付或应付未付金额,借记“库存现金”、“应收医疗款——
结算欠费”等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应由医疗保险机构负担的医
疗保险金额,借记“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金”科目,按照有关
规定计算确定的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本科目(住院收费)。
借:预收医疗款 20
库存现金 30
应收医疗款——结算欠费 10
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金 80
贷:待结算款项-门诊收费 140
如住院病人应付医疗款金额小于其预交金额,按照预收住院病人
医疗款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应由医疗
保险机构负担的医疗保险金额,借记“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金”
科目,按照退还给住院病人的金额,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本科目
(住院收费)。
借:预收医疗款 100
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金 80
贷:待结算款项-门诊收费 160
库存现金 20
(三)在期末或规定的上缴时间,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的金额,借
记本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上缴医疗款金额,贷记“应缴
款项”科目,按照有关规定留用的结算医疗款金额,贷记“医疗收入”
科目。
情况一:全额上缴:
借:待结算医疗款 100
贷:应缴款项 100
情况二:差额上缴:
借:待结算医疗款 100
贷:应缴款项 80
医疗收入 20
上缴:
情况一:有过渡户
借:应缴款项
贷:银行存款
情况二:无过渡户,收缴分离
借:应缴款项
贷:应缴款项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尚未确定应
上缴或留用的医疗收费。
203 应缴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应缴入国库和财政专
户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照“应缴医疗款”、“应缴资产处置收益”等应缴款
项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缴款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与病人或医疗保险机构完成医
疗款结算后,分别在期末或规定的上缴时间,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确定
的应上缴医疗款金额,借记“待结算医疗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缴
医疗款)。
借:待结算医疗款
贷:应缴款项
(二)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根据有关规定其变价收入
需要上缴的,按照实际取得收入(包括变价收入、保险赔偿和过失人
赔偿等收入)扣除相关支出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
本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款项
(三)发生其他应缴款项时,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根据有关规定上缴款项时,按照实际上缴金额,借记本科
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借:应缴款
贷:银行存款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应缴未缴款
项。
206 应付账款
步骤一:赊购
借:库存物资
支出
贷:应付账款
同时:
借: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贷:固定基金
步骤二:结算
1. 能支付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确实无法支付
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购买库存物资、固定资产和
接受服务供应等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按照债权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因购买库存物资、接受劳务等发生应付账款时,按照应付未付
金额,借记“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购买固定资产等发生应付账款时,按照应付未付金额,借记“固
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等科目;同时,借
记“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待摊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偿付应付账款时,按照实际偿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尚未支付的应
付账款。
207 预收医疗款
步骤一:预收
借:银行存款 80
贷:预收医疗款 80
步骤二:结算
情况 1:多退
借:预收医疗款 80
贷:医疗收入 70
库存现金 10
情况 3:少补
借:预收医疗款 80
库存现金 10
应收医疗款-结算欠费 5
贷:医疗收入 95
、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收的住院病人医疗款和医疗保
险机构预付并需结算的医疗保险金。
二、本科目应按照住院病人和预付医疗保险金的医疗保险机构设
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收医疗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住院病人预交医疗款或医疗保险机构预付并需结算
的医疗保险金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与住院病人结算医疗款时,如住院病人应付医疗款大于其
预交金额,按照预收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其实际
补付或应付未付金额,借记“库存现金”、“应收医疗款——结算欠费”等
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应由医疗保险机构负担的医疗保险金额,
借记“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金”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确定
的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医疗收入”科目(未实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或“待结算医疗款”科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如住院病人应付医疗款小于其预交金额,按照预收住院病人医疗
款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应由医疗保险机构负担的
医疗保险金额,借记“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金”科目,按照退
还给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
照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医疗收入”科目
(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或“待结算医疗款”科目(实行“收支两
条线”管理)。
(三)对于医疗保险机构预付并需结算医疗保险金的,相关日常
业务应按照上述(一)、(二)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医疗保险机构结
算时,按照医疗保险机构预付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医疗保险机构
补付或退还医疗保险机构的金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
照应收医疗保险机构的金额,贷记“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金”
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住院病人和
医疗保险机构预收但尚未结算的款项。
208 应付职工薪酬
步骤一:工资分配:
借:医疗卫生支出-医疗支出
-公共卫生支出
待摊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
步骤二:工资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 100
贷:财政补助收入 100
步骤三:代扣款项
借:银行存款 20
贷:应付社会保障费 14
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 5
其他应付款 1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包
括离退休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计算分配应付职工薪酬时,按照计算的职工薪酬金额,借
记“医疗卫生支出”、“待摊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借:医疗卫生支出 10
待摊支出 2
贷:应付职工薪酬 12
(二)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代扣代缴的各种款项(如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交税费”等科目。
借:应付职工薪酬 12
贷:银行存款 11
应付社会保障费
应交税费
(三)采用国库直接支付方式支付职工薪酬的,按照财政国库支
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代发工
资银行盖章转回的工资发放明细表,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
入”等科目。
采用国库授权支付方式支付职工薪酬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零
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采用银行存款等其他方式支付职工薪酬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等科目。
第一步:分配工资
借:医疗卫生支出 10
待摊支出 2
贷:应付职工薪酬 12
做收入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财政补助收入
代扣款项
借:银行存款 1
医疗卫生支出
贷: 应付社会保障费
应交税费
步骤五:支付代扣
借:应付社会保障费 1。4
应缴税费
贷:银行存款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付未付的职
工薪酬。
210 应付社会保障费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社会保障
机构的各种社会保障费。
二、本科目应按照社会保障费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社会保障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障费,借记“应付职
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计算确定除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代扣部分外为职工缴纳的
社会保障费,借记“医疗卫生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采用国库直接支付方式支付社会保障费的,按照财政国库
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等,借
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采用国库授权支付方式支付社会保障费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零
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采用银行存款等支付社会保障费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
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付未付社会
保障机构的社会保障费。
211 应交税费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税法规定应交纳或代
扣代缴的各种税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缴纳的印花税直接通过“其他支出”科目核算,
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应交的税费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
应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
目。交纳个人所得税时,按照实际交纳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科目。
(二)发生其他纳税义务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税费金额,
借记“其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相关税费时,按照实际交
纳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尚未交纳的税
费。
221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应缴款项、应付账款、预收
医疗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交税费以外的其他各项
应付、暂收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应付和暂收款项的类别、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
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的各项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
记本科目。
(二)支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确实无法支付或由其他单位承担的其他应付款,借记本科
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尚未支付的其
他应付款项。
三、净资产类
301 固定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
产等长期资产所形成的资金占用。
二、本科目应设置“固定资产占用”、“在建工程占用”和“无形资产
占用”一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固定资产占用”一级明细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入、调入、
建造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所形成的资金占用,以及固定资产出售、
报废、毁损等原因减少的资金占用。
“在建工程占用”一级明细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建工程
交付使用前累计占用的资金。
“无形资产占用”一级明细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入等方
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所形成的资金占用,以及无形资产出售等原因减少
的资金占用。
三、固定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固定基金增加
1.购入、有偿调入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时,按照确定的成本,
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财政基建设备补
助支出”、“待摊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自行或采用出包方式(代建制)建造固定资产,发生在建工
程支出或结算工程价款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
贷记本科目(在建工程占用);同时,借记“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
“待摊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工程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同时,借记本科目(在建工程占用),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占用)。
3.无偿调入、接受捐赠取得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按照确定
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盘盈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
资产占用)。
(二)固定基金减少
1.有偿调出、出售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按照账面价值,借
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等科目;取得的收入扣减相关支出后的净
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款项”、“其他收入”科目。
2.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固定
资产占用),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取得的价款或者变价收入
扣减相关支出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缴款项”、“其
他收入”科目。
3.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固定资产占
用),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四、本科目(固定资产占用)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的固定资产资金占用金额;本科目(在建工程占用)期末贷方余
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在建工程资金占用金额;本科目(无形
资产占用)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无形资产资金占
用金额。
302 事业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设置的用于弥补亏损
的净资产,包括从结余分配转入资金(不包括财政基本支出补助结转结
余资金)等。
二、事业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按照有关规定从“结余分配”科目提取专用基金后转
入本科目时,借记“结余分配——待分配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用事业基金弥补亏损时,按照规定批准的弥补亏损金额,
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分配——事业基金弥补亏损”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设置
的事业基金金额。
303 专用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提取的有
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医疗风险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
和其他专用基金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基金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专用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提取医疗风险基金时,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提取金
额,借记“医疗卫生支出——医疗支出(提取医疗风险基金)”科目,贷
记本科目(医疗风险基金)。-不得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 1%
第一步:提取
借:医疗卫生支出——医疗支出(提取医疗风险基金)
贷:专用基金-医疗风险基金
第二步:使用(预防:购买保险-承担:赔付)
借:专用基金-医疗风险基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二)年末,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时,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提取金
额,借记“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科目,贷
记本科目(职工福利基金)。
第一步:从工资总额提取 %
借:医疗卫生支出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第二步:从结余中分配
借: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第三步:使用-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和待遇
借: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三)年末,提取奖励基金时,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提取金额,
借记“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提取奖励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奖励基金)。
第一步:提取
借: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提取奖励基金)
贷:专用基金-奖励基金
第二步:使用
借:专用基金-奖励基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四)年末,提取其他专用基金时,按照有关规定借记“结余分
配——提取专用基金(提取其他专用基金)”、“待摊支出”等科目,贷记
本科目。
(五)使用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设置、
提取的具有专门用途净资产的金额。
304 本期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当期收入减去支出后的余额。
二、本期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应将各项收入、支出类科目的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
期结余科目。结转各项收入类科目时,按照各项收入类科目贷方余额,
借记“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科目,
贷记本科目;结转各项支出类科目时,按照各项支出类科目借方余额,
借记本科目,贷记“医疗卫生支出”、“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其他
支出”科目。
步骤一:结转本期收入
借:医疗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贷:本期结余 1000
步骤二:结转本期支出
借:本期结余 800
贷:医疗卫生支出
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
其他支出
(二)期末,结转本期收支后,应分析本期结余的构成,将属于
财政补助结转(余)和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的部分结转至相关科
目。结转时,按照“财政基本支出备查簿”分析计算的基本支出补助结
转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余)——财政基本补助结
转”科目,按照“财政项目支出备查簿”分析计算的项目支出补助结转
(余)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余)——财政项目补
助结转(余)”科目,按照“其他限定用途资金备查簿”分析计算的其他
限定用途资金结转(余)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限定用途结
转(余)”科目。
情况一:正结余 200
借:本期结余 200
贷:财政补助结转(余)-基本支出-结转 10
-项目支出-结转 75
-结余 5
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结转 40
-结余
结余分配-待分配结余 70
负结余
借:结余分配
贷:本期结余
正结余
借:本期结余 600
贷:财政补助结转(余) 1-基本补助 20
-项目补助 80
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 280
结余分配-待分配结余 220
(三)年末,完成上述(一)、(二)账务处理后,将本期结余年
末余额转入待分配结余。将“本期结余”科目余额扣除限定用途结转
(余)后的金额结转入结余分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分配——
待分配结余”科目;将“本期结余”科目余额扣除限定用途结转(余)
后发生的亏损结转入结余分配时,借记“结余分配——待分配结余”科
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年初至期末
止扣除财政补助结转(余)、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以后的尚未分
配的累计结余;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年初
至期末尚未结转的未弥补亏损。本科目年末结转后应无余额。
305 财政补助结转(余)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有限定用途结转继续使用的
财政补助结转结余资金,包括基本支出补助结转和项目支出补助结转
(余)。
二、本科目应设置“财政基本补助结转”和“财政项目补助结转
(余)”一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补助结转(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按照“财政基本支出备查簿”分析计算的基本支出补
助结转金额,借记“本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基本补助结
转),按照“财政项目支出备查簿”分析计算的项目支出补助结转(余)
金 额 , 借 记 “ 本 期 结 余 ” 科 目 , 贷 记 本 科 目 ( 财 政 项 目 补 助 结 转
(余))。
(二)财政补助项目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将
本项目财政项目补助结转(余)上缴、调剂至其他项目或补充事业基
金等用途的,按照批准金额,借记本科目(财政项目补助结转(余)
——本项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本科目(财
政项目补助结转(余)——其他项目)、“事业基金”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结
余资金数额。
306 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财政补助结转(余)以外的
结转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其他限定用途结转结余资金。
二、本科目应按照其他限定用途资金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应设置“其他限定用途资金备查簿”,按照具体项目详细登记其
他限定用途资金收支情况,并在期末分析计算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
金额。
三、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按照“其他限定用途资金备查簿”分析计算的其他限
定用途资金结转(余)金额,借记“本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其他限定用途资金项目完成后,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将本项
目结转(余)上缴、调剂至其他项目或补充事业基金等用途的,按照
批准金额,借记本科目(本项目),贷记“银行存款”、本科目(其他
项目)、“事业基金”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其他限定用
途结转结余资金数额。
308 结余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二、本科目应设置“待分配结余”、“提取专用基金”和“事业基金弥
补亏损”一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提取专用基金”一级明细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提取职工福
利基金”、“提取奖励基金”、“提取其他专用基金”等二级明细科目,进
行明细核算。
三、结余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将“本期结余”科目余额扣除限定用途结转(余)后
的金额结转入本科目时,借记“本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分配
结余);将“本期结余”科目余额扣除限定用途结转(余)后发生的亏
损结转入结余分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结余”科目。
负数结余,弥补,不进行分配
借:结余分配
贷:本期结余
正结余
借:本期结余 200
贷:结余分配-待分配结余 200
(二)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等专用基金时,
借记本科目(提取专用基金——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提取奖励基金
等),贷记“专用基金”科目。财政拨款结余不得用于分配,自有非限
定用途的结余资金可依法进行分配
借: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20
-提取专用基金-提取奖励基金 80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奖励基金
(三)提取有关专用基金后,按照待分配结余贷方金额,借记本
科目(待分配结余),按照提取专用基金借方金额,贷记本科目(提
取专用基金)。
借:结余分配-待分配结余 100
贷: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20
-提取专用基金-提取奖励基金 80
(四)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将提取专用基金后的待分配结余结转
入事业基金时,借记本科目(待分配结余),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借:结余分配-待分配结余 100
贷:事业基金 100
负结余 -20
借:结余分配-待分配结余 20
贷:本期结余 20
事业基金弥补:
借:事业基金
贷:结余分配-待分配结余 20
(五)报经批准用事业基金弥补亏损时,按照批准金额,借记“事
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事业基金弥补亏损)。
借:事业基金 10
贷:结余分配 10
四、年末将待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
目年末有借方余额的,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累计未弥补亏损。
四、收入类
401 医疗收入
情况一:未实行收支两条线-权责发生制
情况二:实行收支两条线-收付实现制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医疗服务活动中取得的
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二、本科目应按照“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设置一级明细科目。
“门诊收入”一级明细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门诊病人提
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该一级明细科目下应按照挂号收入、诊察
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药品收入、卫材
收入、一般诊疗费收入和其他门诊收入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
核算。
“住院收入”一级明细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住院病人提
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该一级明细科目下应按照床位收入、诊察
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药品
收入、卫材收入、一般诊疗费收入和其他住院收入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进行明细核算。
上述“药品收入”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西药”、“中成药”、“中草药”
进行明细核算。
三、医疗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账务处理。
1.与门诊病人结算医疗款时,应向门诊病人收取的部分,按照门
诊病人实际支付或应付未付的医疗款金额,借记“库存现金”、“应收医
疗款——结算欠费”等科目,应由医疗保险机构负担的部分,按照有关
规定计算的应收医疗保险金额,借记“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金”
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门诊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本科目
(门诊收入)。
账务处理:
借:库存现金(实际支付)
应收医疗款-结算欠费(欠付)
应收医疗款-医疗保险金
贷:医疗收入-门诊收入
2.与住院病人结算医疗款时,如住院病人应付医疗款金额大
于其预交金额,按照预收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
目,按照实际补付或应付未付金额,借记“库存现金”、“应收医疗款——
结算欠费”等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应由医疗保险机构负担的医
疗保险金额,借记“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金”科目,按照有关
规定计算确定的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本科目(住院收入)。
如住院病人应付医疗款金额小于其预交金额,按照预收住院病人
医疗款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应由医疗
保险机构负担的医疗保险金额,借记“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金”
科目,按照退还给住院病人的金额,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本科目
(住院收入)。
借:预收医疗款(冲预收款部分)
库存现金(实际支付)
应收医疗款-结算欠费(欠付)
应收医疗款-医疗保险金(应由医疗保险机构负担)
贷:医疗收入-门诊收入
银行存款、现金(退还部分)
3.采用医疗保险总额预付且不需结算的,在实际收到医疗保险
机构预付的医疗保险金时,按照预付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
记本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医疗收入
(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账务处理。
1.与病人或(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医疗款时,不确认医疗收
入,按照“待结算医疗款”科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借:库存现金
预收医疗款
应收医疗款-结算欠费
应收医疗款-医疗保险金
贷;待结医疗款 300
借:待结算医疗款 200
贷:应缴款项 200
借:应缴款项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2.在实际收到财政专户返还医疗款时,按照返还医疗款金额,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借:待结算医疗款项
贷:应缴款项
借:应缴款项
贷: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180
贷:医疗收入 180
(三)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期结余,借记本科目,贷
记“本期结余”科目。
借:医疗收入
贷:本期结余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02 财政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基本建设补
助收入、设备购置补助收入、人员经费补助收入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收入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人员经费补助收入”、“公用经费补助收入”、
“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基本建设补助收入”和“设备购置补助收入”
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对于财政直接支付的人员经费、公
用经费和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等,应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
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借记“医
疗卫生支出”、“待摊支出”、“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等科目,贷记本
科目;同时,对于为购建固定资产等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资本性支出,
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相关明细
科目。
步骤一:直接支付
借:医疗卫生支出
待摊支出
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
年度终了,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财政直接
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
目,贷记本科目。
步骤二:直接支付资金结余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应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
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后记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度终了,对于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
用款额度下达数的,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贷记本科目。
步骤一:下达额度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步骤二:授权支付
借:其他应收款
医疗卫生支出
库存物资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步骤三:年终结余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额度结余)
财政补助收入(预算指标结余)
(三)其他方式下(实拨资金),实际收到财政拨款时,按照实
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期结余,借记本科目,
贷记“本期结余”科目。
四、本科目设置“财政基本支出备查簿”,详细登记使用“人员经
费补助收入”和“公用经费补助收入”等支付基本支出情况,包括安排
基本支出的日期、事由、金额等资料,并在期末分析计算本期基本支
出补助结转。
本科目设置“财政项目支出备查簿”,按照具体项目详细登记使用
“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基本建设补助收入”和“设备购置补助收入”
等支付项目支出情况,包括安排项目支出的日期、事由、金额等资料,
并在期末分析计算本期项目支出补助结转(余)。
五、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人员经费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补助收入
-项目支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一般
-专项名称
-基本建设补助收入
-设备购置补助收入
403 上级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等取得
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二、本科目应按照上级补助收入项目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
算。
三、上级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金额,借记“银行存
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期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
期结余”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06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得的除医疗收入、财政补助
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接受社会捐赠、利息收入
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其他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盘盈的库存物资等,在经批准处理时,借记“库存物资”等
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接受的库存物资捐赠,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
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库存物资”等科目,
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费用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额,
贷记本科目。
(三)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按照经批准核销的金额,借记
“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期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
期结余”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五、支出类
501 医疗卫生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医疗支出-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非财政资本性支出
-公共卫生支出-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
务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包括相关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材料成本、
维修费和其他公用经费等。
二、本科目应设置“医疗支出”和“公共卫生支出”一级明细科目。
“医疗支出”一级明细科目按照“人员经费”、“药品支出”、“卫材支
出”、“其他材料支出”、“非财政资本性支出”、“维修费”、“其他公用经
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等进行明细核算。
“公共卫生支出”一级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药品支出”、
“卫材支出”、“其他材料支出”、“非财政资本性支出”、“维修费”、“其他
公用经费”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医疗卫生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计提薪酬时,分别按照从事基本
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工资金额,借记本科目(医疗支出、公共
卫生支出),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障费”等科目。
(二)为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活动领用卫生材料、药品
等库存物资时,如可确定领用的库存物资专门用于基本医疗或公共卫
生服务,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医疗支出、公共卫生支出),
贷记“库存物资”科目。
(三)利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的资本性支出(有限定
用途的资金),按照购建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如可确定购建的固定
资产专门用于基本医疗或公共卫生服务,在发生资本性支出时,按照
实际支出金额,借记本科目(医疗支出——非财政资本性支出)或本
科目(公共卫生支出——非财政资本性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为应对医疗风险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等支
出,在发生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
行存款”等科目。
(五)对于无法直接计入基本医疗服务支出和公共卫生服务支
出而需进行合理分摊的支出,应先记入“待摊支出”科目。期末,将待
摊支出合理分摊至本科目的明细科目时,借记本科目(医疗支出、公
共卫生支出),贷记“待摊支出”科目。
(六)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期结余,借记“本期结余”科
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02 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基本
建设支出和设备购置支出。
二、本科目应按照基建和设备购置的具体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
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使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相关基建和设备购置按照合同结
算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
补助收入”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固
定基金”科目。
(二)期末将该科目余额转入本期结余,借记“本期结余”科目,
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06 其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期发生的,除医疗卫生支出、
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包括财产物资盘亏或毁损损
失、罚没支出和捐赠支出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其他支出种类和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
算。
三、其他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盘亏、变质、毁损的库存物资,按照账面价值扣除可以收
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可以收
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
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实际成本,贷记“库存物资”等科目。
(二)发生对外捐赠等其他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期结余,借记“本期结余”科
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四部分 会计报表格式
编 号 会计报表名称 编制期
会基医 01 表 资产负债表 月度、季度、年度
会基医 02 表 收入支出总表 月度、季度、年度
会基医 02 表附表 01 业务收支明细表 月度、季度、年度
会基医 02 表附表 02 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 月度、季度、年度
会基医 03 表 净资产变动表 年度
资产负债表
会基医 01 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资 产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和净资产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负 债:
货币资金 借入款
财政应返还额度 待结算医疗款
应收医疗款 应缴款项
其他应收款 应付账款
库存物资 预收医疗款
待摊支出 应付职工薪酬
流动资产合计 应付社会保障费
非流动资产: 应交税费
固定资产 其他应付款
在建工程 负债合计
无形资产 净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固定基金
事业基金
专用基金
财政补助结转(余)
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
本期结余
未弥补亏损
净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收入支出总表
会基医 02 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 目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一、收 入
财政补助收入
医疗收入(业务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二、支 出
医疗卫生支出
其中:医疗支出
公共卫生支出
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
其他支出
三、本期结余
减:财政补助结转(余)
减: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
四、结余分配
加:年初未弥补亏损
加:事业基金弥补亏损
年末未弥补亏损
减:提取专用基金
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提取奖励基金
提取其他专用基金
五、转入事业基金
业务收支明细表
会基医 02 表附表 01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 目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项 目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一、医疗收入 二、医疗卫生支出
1.门诊收入 1.医疗支出
其中:挂号收入 其中:人员经费
诊察收入 药品支出
检查收入 材料支出
药品收入 其中:卫材支出
其中:西药收入 其他材料支出
中草药收入 非财政资本性支出
中成药收入 维修费
卫材收入 提取医疗风险基金
一般诊疗费收入 其他公用经费
治疗收入 合 计
手术收入 2.公共卫生支出
化验收入 其中:人员经费
其他门诊收入 药品支出
合 计 材料支出
2.住院收入 其中:卫材支出
其中:床位收入 其他材料支出
诊察收入 非财政资本性支出
检查收入 维修费
药品收入 其他公用经费
其中:西药收入 合 计
中草药收入 总 计
中成药收入
卫材收入
一般诊疗费收入
治疗收入
手术收入
化验收入
护理收入
其他住院收入
合 计
总 计
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
会基医 02 表附表 02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 目 本月数 累计数 项 目 本月数 累计数
一、财政补助收入 二、财政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补助收入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补助收入 1.人员经费
2.公用经费补助收入 其中: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 2.公用经费
合 计 其中: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
合 计
(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 (二)项目支出
1.基建项目 1.基建项目
(1)××项目 (1)××项目
…… ……
小 计 小 计
2.设备购置 2.设备购置
(1)××设备 (1)××设备
…… ……
小 计 小 计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1)××项目 (1)××项目
…… ……
小 计 小 计
合 计 合 计
总 计 总 计
净资产变动表
会基医 03 表
编制单位: 年度 单位:元
固定基金 专用基金 财政补助结转(余)
项 目 合计
小计
固定资
产占用
在建工
程占用
无形资
产占用
事业
基金
小计
医疗风
险基金
职工福
利基金
奖励
基金
其他专
用基金
未弥补
亏损 基本支出
补助结转
项目支出
补助结转
(余)
其他限定
用途结转
(余)
说
明
1.年初数
2.本年增加数
3.本年减少数
4.年末数
第五部分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某一会计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
净资产的情况。
2.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
“期末余额”栏内数字填列。
3.本表“期末余额”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期末库存现金、银
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
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货币资金”
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列。
(2)“财政应返还额度”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期末财政应
返还额度的金额。本项目应根据“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期末借方余
额填列。
(3)“应收医疗款”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期末应收医疗款
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应收医疗款”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4)“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期末其他应收款
的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期末余额填列。
(5)“库存物资”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日常业务活动中
持有已备使用、出售或日常管理中耗用的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
品和其他材料。本项目应根据“库存物资”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填
列。
(6)“待摊支出”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尚未分摊的待摊支
出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待摊支出”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在年度
资产负债表中,本项目金额应为“0”。
(7)“固定资产”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固定资产的账
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8)“在建工程”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尚未完工的在建工
程发生的实际支出。本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
列。
(9)“无形资产”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无形资产的账
面余额。本项目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10)“借入款”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尚未偿还的借款期
在 1 年以下的借入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借入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
填列。
(11)“待结算医疗款”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期末尚未确
定的应上缴或留用的医疗收费。本项目应根据“待结算医疗款”科目的
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12)“应缴款项”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收支两条线
管理规定应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的款项。本项目应根据“应缴款项”科
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13)“应付账款”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期末应付未付账
款的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14)“预收医疗款”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住院病人、
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等预收的医疗款项。本项目应根据“预收医疗款”科
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15)“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
定应付未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
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16)“应付社会保障费”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
规定应付未付给社会保障机构的各种社会保障费。本项目应根据“应
付社会保障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17)“应交税费”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交未交的各种
税费。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18)“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期末应付未付
的其他款项金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
列。
(19)“固定基金”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等长期资产所形成的资金占用数额。本项目应根据“固定基金”
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20)“事业基金”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设置的
用于弥补亏损的净资产。本项目应根据“事业基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
额填列。
(21)“专用基金”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设置、
提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本项目应根据“专用基金”科目的期末
贷方余额填列。
(22)“财政补助结转(余)”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的
具有限定用途结转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财政补助结转结余资金。本项
目应根据“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23)“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
计的除财政补助结余以外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其他限定用途
结转结余资金。本项目应根据“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科目的期末
贷方余额填列。
(24)“本期结余”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年初至期末止
扣除财政补助结转(余)、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以后的累计结余。
本项目应根据“本期结余”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本期结余”科目
期末为借方余额时,以“-”号填列。在年度资产负债表中,本项目金
额应为“0”。
(25)“未弥补亏损”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未弥补的
亏损。本项目应根据“结余分配”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二、收入支出总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某一会计期间内全部收入、支
出的实际情况。
2.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收入、支出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
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时,应将本栏改为“上年数”栏,反映各收入、支
出项目上一年度的实际发生数。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
际发生数。
3.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财政补助收入”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财政部门取
得的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本项目应根据“财政补助收入”科
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2)“医疗收入”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医疗卫生服
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医疗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3)“上级补助收入”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主管部门和
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本项目应根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
贷方发生额填列。
(4)“其他收入”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财政补助收入、
医疗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收入”科目贷方发
生额填列。
(5)“医疗卫生支出”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医疗
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本项目应根据“医疗卫
生支出”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
(6)“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
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各项基建工程和设备购置支出。本项目应根据“财
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
(7)“其他支出”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医疗卫生支出、
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总额。本项目应根据“其他支
出”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
(8)“本期结余”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收入减去全部
支出后的余额。本项目根据本表中各收入项目合计金额减去各支出项
目合计金额后的金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9)“财政补助结转(余)”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期财
政补助收入减去财政补助支出后的余额。本项目根据“财政补助结转
(余)”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10)“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项目,反映其他限定用途资金收
入减去其他限定用途资金支出后的余额。本项目根据“其他限定用途
结转(余)”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11)“结余分配”、“年初未弥补亏损”、“事业基金弥补亏损”、
“年末未弥补亏损”、“提取专用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项目,只在年
度收入支出总表中填列。编制年度收入支出总表时,上述项目的内容
及“本年累计数”栏的填列方法如下:
“结余分配”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期结余减去财政补助
结转(余)和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后结转入结余分配的金额。本
项目根据本表中“本期结余”项目金额减去“财政补助结转(余)”项目
和“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项目金额后的金额填列;如为负数,以
“-”号填列。
“年初未弥补亏损”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截至本年初累计
未弥补的亏损。本项目应当根据“结余分配”科目的本年初借方余额以
“-”号填列。
“事业基金弥补亏损”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批准用事业
基金弥补亏损的金额。本项目根据“结余分配——事业基金弥补亏损”
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年末未弥补亏损”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截至本年末止累
计未弥补的亏损。本项目应当根据“结余分配”科目的本年末借方余额
以“-”号填列。
“提取专用基金”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需要计提
的专用基金数额。本项目根据“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科目借方
发生额填列。
“转入事业基金”项目,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入事业基金的结
余数额。本项目根据“结余分配”科目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业务收入支出明细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某一会计期间内医疗收入和医
疗卫生支出及其所属明细项目的实际情况。
2.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医疗收入、医疗卫生支出及其所属明细
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时,应将本栏改为“上
年数”栏,反映医疗收入、医疗卫生支出及其所属明细项目上一年度
的实际发生数。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
际发生数。
3.本表中医疗收入、医疗卫生支出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应根
据“医疗收入”、“医疗卫生支出”所属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四、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某一会计期间内财政补助收支
及其所属明细项目的实际情况。
2.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收支及其所
属明细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时,应将本栏改
为“上年数”栏,反映财政补助收支及其所属明细项目本年度的实际发
生数。
本表“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
生数。
3.本表中财政补助收支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应根据“财政基本
支出备查簿”和“财政项目支出备查簿”的本年财政基本和项目收支明
细项目金额分析填列。
五、净资产变动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某一会计年度内净资产各项目
及其所属明细项目的增减变动情况。
2.本表“年初数”栏反映固定基金、事业基金、专用基金、未弥
补亏损、财政补助结转(余)、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及其所属明
细项目的年初数。
本表“本年增加数”栏反映固定基金、事业基金、专用基金、未弥
补亏损和财政补助结转(余)、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及其所属明
细项目在年度财务报告期间的增加数额。
本表“本年减少数”栏反映固定基金、事业基金、专用基金、未弥
补亏损和财政补助结转(余)、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及其所属明
细项目在年度财务报告期间的减少数额。
本表“年末数”栏反映净资产各项目年初数通过增加数和减少数调
整后的年末数额。
3.本表中净资产各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的“年初数”应根据上
年末本表对应项目“年末数”填列。
本表中净资产各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的“本年增加数”和“本
年减少数”应根据相关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其
中,“未弥补亏损”项目应根据“结余分配”借方发生额以“-”号分析填列。
本表中净资产各项目及其所属各明细项目的“年末数”应根据相关
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年末余额分析填列。其中,“未弥补亏损”项
目应根据“结余分配”年末借方余额以“-”号分析填列。
答疑一:维吾尔医院-医疗收入-收支两条线-全额上缴-全额返还-按权责发生制
步骤一:预收医疗款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预收医疗款
步骤二:与病人结算
借:库存现金 100
预收医疗款 50
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50
应收医疗款 200
贷:医疗收入
同时:
借:应缴款项 150
贷:银行存款 150
步骤三:与病人及社保机构结算
借:银行存款 47
坏账准备 3
贷: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50
借:银行存款 190
贷:应收医疗款 190
借:应缴款项 190
贷:银行存款 190
步骤四:财政返还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款项
答疑 2:在加工物资的核算(自制、委托加工)
自制药品和卫生材料
步骤一:领用物资
借:在加工物资-自制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
贷:库存物资
步骤二:发生加工费
借:在加工物资-自制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库存物资
银行存款
步骤三:加工完毕,入库
借:库存物资
贷:在加工物资
答疑 3:乡镇卫生院药品成本结转时间
发出的当期期末。-按月度
-按季度
答疑 4:新农合优惠部分:扣除折扣和优惠部分
答疑 5:基建账并入基本帐套时。基本帐套会计分录
答疑 6:
社区卫生中心:
第一步:收到财政拨款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00
贷: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公共卫生补助收入 100
第二步:拨给站点
借:其他应收款-站点 1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00
第三步:报账
借:医疗卫生支出-1 站
-2 站
贷:其他应收款
卫生服务站:
方法一:
第一步:收到社区服务中心转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第二步:支出并报账
借:医疗卫生支出
贷:银行存款
方法二:
第一步:收到社区服务中心转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项目-财政补助收入
第二步:支出并报账
借:其他应付款-项目(医疗卫生支出)
贷:银行存款
新农合:总额预付,单病种结算
第一步:总额预付
借:银行存款 90
贷:其他应付款-新农合预拨款 90
第二步:支出与病人结算
借:应收医疗款-应收社会保险金 100
贷:待结算医疗款 100
第三步:单病种结算
借:待结算医疗款
第一步:实现医疗收入
借: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预收医疗款
应收医疗款-结算欠款
-应收医疗保险金
贷:医疗收入(未实行收支两实行条线)
待结算款项(实行收支两实行条线)
上缴时:
借:待结算款项
贷:应缴款项
社保拒绝付款:及结算坏账
借:其他应收款(有责任人)
其他支出 (无具体责任人)
贷:应收医疗款-结算欠款
-应收医疗保险金
应缴款项:-收支两条线
(一)应缴医疗款
(二)应缴资产处置收益
第一步:结算时:
借:待结算医疗款 100
贷:应缴款项
第二步:上缴时
借:应缴款项
贷:银行存款
第一步:结算时:
借:待结算医疗款
贷:应缴款项-应缴款
第二步:上缴时
借:应缴款项-已交款
贷:
第三步:
第一步:预收新农和资金医疗款
借:银行存款 30
贷:其他应付款-新农合 30
第二步:与病人结算 100 收入
借: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35
预收医疗款 25
应收医疗款 –新农合 40
贷:待结算款项 40
应缴款项 60
借:应缴款项 60
贷:银行存款 60
借:银行存款 60
贷:医疗收入 60
第三步:与新农合结算
借:待结算款项 36
贷:应收医疗款 30(正常认可结算)
医疗收入 6 (拒绝付款)
备查:待结算款项-保证金(余额) 4
-----坏账损失
借:其他支出 4
其他应收款 2
贷:应收医疗款 6
借:银行存款 2
贷:其他应收款 2
第四步:上缴财政
借:其应付款-新农合 30
贷:应缴款项 30
同时:
借:应缴款项 30
贷:银行存款 30
第五步:返还
借:银行存款 22
贷:医疗收入 22
周娟:13199778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