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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予舜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星期日
酒店管理设计 酒店标准客房设计及建造标准
酒店各类型客房的设计及施工要求
标准客房设计及建造标准
1. 标准客房
总则
客房是指由睡眠区及整个卫生间组成的单个客房单元。
标准的大床房和双床房(对于新建酒店)尺寸必须为 米宽 x 米长
(净内部尺寸),这包括卫生间和门厅入口过道。睡眠区尺寸必须为
米宽 x 米长。
标准的双床/大床房(对于新建酒店)尺寸必须为 米宽 x 米长(净
内部尺寸),这包括卫生间和门厅入口过道。睡眠区尺寸必须为 米宽
x 米长。
根据具体分析,连通房至少应占客房的 10%。
禁止吸烟房间的数量必须至少占到客房总数的 50%。
可吸烟房间的数量必须至少占到客房总数的 1%。
隔墙必须采用额定值至少为一小时的耐火结构,且隔声等级为 52 或更高,
或达到当地对应于国际标准的同等要求。 槽墙的隔声等级必须为 50 或
更高。 同一客房内的卫生间隔墙的隔声等级必须为 45 或更高。
客房天花板高度至少为 米。 客房入口、 卫生间等处吊顶的天花板净
高至 少为 米。
所有套房都必须设有一个封闭的服装吊挂空间, 尺寸至少为总宽 760
毫米宽、 总进深 600 毫米,并且可以容纳一个便携式手提箱架、一个用
于放置熨斗、熨衣板的挂架以及一个保险箱。必须提供 5 个男士衣架、5
个女士衣架,衣架应采用胡桃木制作,天然木质饰面。不得使用防盗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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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为行政楼层 和套房提供两(2)个包布衣架, 并应为礼服额外提供两
(2)个衣架。当地市场 可能会要求有更多的用品。
在衣柜内部地板完成面标高 米处提供一个抛光饰面、 镀铬挂衣杆,
在地 板完成面标高 米处安装一个进深为 米的硬木层架。 在三
层衣柜墙上 安装 厘米 x 10 厘米的木架楔块,为衣柜架提供可靠的
支撑。建议采用 由镀铬杆架制成的预制托架。
门、窗和五金件
客房入口门尺寸至少应为 米 x 米,耐火等级至少为 20 分钟。房
门 必须采用实心木贴面(适于涂刷)、层压板或更佳材料。推荐采用装
饰拼花 板门。房门必须配备(适当类型)液压闭门器。
所有客房入口门都应安装抗干扰 180°单向猫眼。猫眼安装在地板完成面
标 高 米处。有关无障碍要求请参见附录 A。
所有客房门框都必须在金属框上包覆木质门套。
所有用于吊挂衣物的壁橱和/或橱柜应设门。建议采用着色饰面木质门,
也 可为油漆饰面。不得采用镜式、双折、移门和织物式折叠(像手风琴
般折叠)门。
所有的门都应配有安装于墙壁的制门器。
所有客房入口门必须至少安装一个认可的钥匙卡入口电子锁,配有酒店/
汽 车旅馆用拉手,并符合以下要求: 1. 锁具必须为门框榫眼式,带集
尘盒,一级,符合 ANSI 标准 1000 系列或者用于美国以外酒店/
项目的 ISO 同等标准。
① 饰面和使用必须符合《美国残疾人法案》要求/当地的无障碍规定。
② 门锁必须配有淬火钢锁栓,行程至少为 厘米。
③ 碰簧销必须是门闩式,带有双片抗磨装置,最小行程为 厘米。
④ 门锁在客人用过后必须重新设定。
⑤ 门锁必须使用经过编码的钥匙卡供每位客人使用。
⑥ 门锁必须具有总钥匙和应急总钥匙功能。
⑦ 总钥匙和应急钥匙级别必须可针对酒店员工重新设定。
⑧ 门锁必须有审计/查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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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门锁系统必须有备用电池供电和门锁状态指示灯。
⑩ 厂家必须为门锁系统提供至少一年的保修期。
⑪ 要打开碰簧销,从门内只能通过把手,从门外只能通过客人的钥匙卡。
⑫ 锁栓由门内的旋钮操纵。
⑬ 当锁栓锁定后,除应急钥匙外的所有钥匙都无法打开。
⑭ 应急钥匙还可当作闭锁钥匙使用。
⑮ 当锁栓处于锁定位置时, 转动门内的把手必须能同时收回碰簧销和
锁栓。
⑯ 请参照酒店客房材料手册相关五金件部分, 所有五金件的饰面必须
与整 体装修效果相协调。
辅助锁具应选用 Ives 生产的带边缘护板的―door guard‖482 型、Door &
Hardware Systems 生产的―Secur-A-Latc‖‖或经批准的同等类型产品,
用于所有客房入口门和连通门。锁具安装在地板完成面标高 处。不
得 采用链锁。
客房入口门必须装有由 Door and Hardware Systems 公司生产的― Cush-
N-Seal‖声音隔离器、―Cap Sweep‖门扫(配有一个用于补风的 "AMU‖
选件) 或经批准的 Pemko 的同等产品。 建议采用―Secur-A-Seal‖自
动门底边以降低来自走廊的声光渗透。
所有的连通门都应安装一个门闩, 室内一侧为操纵把手, 相反的一侧
为直板, 拇指旋转锁栓或钥匙锁的行程为 厘米,并带有上述的安全
栓―door guard‖、声音隔离器和门扫。
为入口门和连通门提供花岗石门槛。门槛与门框等宽。
入口门必须采用焊接金属框架,耐火等级为 20 分钟,安装正确且牢靠。
门 框在垂直方向的中点进行加固, 或者在门框上使用门锁保护装置。门
框边缘 不得有扣合装置。
外部走廊门道采用规格为 16 号的全焊接框架, 其他位置采用规格为 18
号的 全焊接框架.
构架墙和非砌筑墙应在门框可能遭受―攻击‖的一侧进行加固, 以防安
全控 制装置被撬或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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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移门的隔声等级至少为 STC 30,可起到隔离作用以便气候控制,符
合 风载荷 60pd psf 的要求,在 时无水渗透,在 .的压差下
渗 透率小于 CFM/SF。
玻璃移门需安装经酒店集团批准的辅助锁固设备, 并以贴纸说明其用法。
经 酒店集团批准,配有一体式两点锁系统的高质量移门可不需要副锁。
不得使 用门链。 通往阳台或者露台的玻璃移门必须在玻璃板内侧中央地
板完成面标 高 米 米处贴有一份安全提示标识,以告知客人使用
锁固装置并且 不要将小孩独自留在阳台上。对于国际酒店,还应在地板
完成面标高 610 毫米—910 毫米处额外提供标识。
客房窗必须至少符合 ASTM E330 标准(最大空气渗透率为每分钟
立方 英尺)和 ASTM E331 标准(在压差为 psf 时不得有渗透),
隔声等级为 35,在许用风载荷为每平方英尺 105pds 时渗透率为 ,
或达到用于美国 以外的酒店/项目 ISO 同等标准。每间客房的窗户面积
至少应为房间面积的 10%。建议客房窗带有可供客人操纵的嵌板,以便通
风。供客人操纵的嵌板 其净开口应限制在 10 厘米,或按当地规定的允许
值。在极端气候或需特殊 隔音(如机场)情况下,推荐采用固定窗。
客房窗必须隔离,当处于机场地区或其他高噪声环境时隔声等级应为 45。
窗框必须为铝合金。 ASHRAE 设计温度低于 0° C 的地区, 在窗框必
须能隔热。
可打开的窗子必须设计成可从客房内进行清洁。
移门窗上的锁具应不能被儿童打开。
对于可在一层或其他区域可打开的窗子,如果易于从外部进入, 则必须
采用 经批准的辅助锁固装置并粘贴其用法说明。
窗台必须用石材或花岗石覆盖。
饰面
客房入口: 地面 - 装饰性硬表面墙踢脚 - 木质 / 合成木制品基 / 护墙
板 墙面 - 乙烯墙面涂层 / 涂料,须经酒店集团批准 天花板 - 涂刷 –
光滑 / 平坦顶冠饰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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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 地面 - 地毯/木地板 墙踢脚 - 木质 / 合成木制品基 / 护墙板 墙
面 - 乙烯墙面涂层或涂料,须经酒店集团批准 天花板 - 涂刷 – 光滑 /
平坦顶冠饰条
客房的墙壁饰面必须至少为 I 型(Type I)、15-25 盎司(建议采用 19-22
盎 司)的乙烯墙壁涂层。可考虑并建议在特定燥热位置、高湿度环境下
使用质 量等同于 PermaTone、 Plexture 或者 Permitex 的喷涂丙烯酸墙
面纹理涂料。 在高湿度气候区,外墙不得采用乙烯墙面涂层。不得采用
涂刷、喷涂的干饰 面内墙和土墙。
如果客房采用涂层墙壁饰面,且为乙烯墙壁涂层或者光滑丙烯酸墙壁饰面,
则壁橱墙壁饰面应采用乙烯墙壁涂层。 颜色与客房相协调。木制壁橱可
采用 塑料层压板内饰面,以便与外部相协调。
所有客房应提供顶冠饰条。
所有客房窗均应采用窗帘板; 所有行政楼层房间应采用顶冠饰条和木质
窗帘 板。窗帘板应采用木质结构,着色与橱柜协调,至少 25 厘米高,
根据空间 情况从墙到墙或处在下垂的布绒之间。
天花板采用的高档纹理饰面材料 (如喷涂的 Aristex) 必须经酒店集团
批准。 不得有暴露的木板接合部。
吊顶天花板/饰面必须采用石膏板,涂刷的饰面应光滑平坦。不得采用蛋
壳 漆、哑光和光泽涂刷饰面。
客房区域的任何部分都不得采用隔音砖天花板。
不得采用乙烯砖或乙烯塑料地板材料。
经酒店集团批准,可考虑在客房使用装饰性硬表面地面。 木质地板必须
为丙 烯酸浸润或者高压层压板。
家具、固定装置和设备
标准的双床房或双床大床房应设有:
01) 两张双人床或大号双人床
02) 两个床头板
03) 一个床头柜,带两盏台灯
04) 带台灯的写字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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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梳妆台
06) 安装在转台/墙壁(不推荐)上的 32 英寸( 米)遥控高清液晶电
视
07) 安乐椅
08) 茶几
09) 落地灯
10) 人类工程学写字椅
11) 饮品柜,配有台下冰箱迷你吧(对于美国酒店,迷你吧可选;对于国
际 酒店,迷你吧必需)。
12) 奎茨那特(Cuisinart)双杯单酿咖啡机
13) 艺术品
14) 带框镜
15) 带框全身镜
16) 两(2)部单线电话,带语音信箱和数据端口
17) 钟控收音机
18) 放在衣柜内的熨斗和熨衣板
19) 放在衣柜内的便携行李架
20) 房间内保险箱
21) 装在包里的吹风机(放在壁橱内 – 国际酒店)
标准的大床房应设有:
01) 特大号双人床
02) 床头板
03) 两个带台灯的床头柜
04) 带台灯的写字台
05) 梳妆台
06) 安装在转台/墙壁(不推荐)上的 32 英寸( 米)遥控高清液晶电
视
07) 安乐椅
08) 脚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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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茶几
10) 落地灯
11) 人类工程学写字椅
12) 饮品柜,配有台下冰箱迷你吧(对于美国酒店,迷你吧可选;对于国
际 酒店,迷你吧必需)。
13) 奎茨那特(Cuisinart)双杯单酿咖啡机
14) 艺术品
15) 带框镜
16) 带框全身镜
17) 两(2)部单线电话,带语音信箱和数据端口
18) 钟控收音机
19) 放在衣柜内的熨斗和熨衣板
20) 放在衣柜内的便携行李架
21) 房间内保险箱
22) 装在包里的吹风机(放在壁橱内 – 国际酒店)
床头板:
01) 所有的床都必须配有床头板。
02) 在所有标准间内,床与卫生间隔墙的间隙至少应为 米,以方便客
房 服务。
03) 床头板不应有支腿,以免在翻新时妨碍插座。
04) 应使用壁装无支腿床头板。床头板必须与床垫宽度一致,总高度不低
于 米。床头板净高至少为 米,床头板底部比床垫上表面至
少低 5 厘米—通常高出地板完成面 米。床头板通过楔子安装。
05) 在双床房或双床大床房,床间间距至少应比床头柜宽度多出 15 厘米。
通 常,床头柜宽度为 660 毫米,建议每侧留出 70 毫米的间隙,以
便为床上 用品提供充分的空间。
06) 无障碍客房的配置、数量以及家具、固定装置和设备布局必须严格
《符 合美国残疾人法案》(ADA)。
床头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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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所有设一张床的客房都应配备 侧板的床头柜。
02) 不得使用嵌壁式床头柜。
03) 设两张床的客房应在两床之间配备一个床头柜。
04) 床头柜至少有一个抽屉。可以有更多的抽屉和/或不带门的搁架。台面
应 采用花岗石或者高压塑料层压板,配有实木饰边或者在木面上使
用玻璃。 所有其他表面(侧面、抽屉前面、支腿、端板等)应为实
木或胶合板。
05) 最小尺寸应为 米宽、 米深和 米高 (或者从床顶部起 2
英寸的 范围内)。在特殊情况下(如特大床或大床的床头板背靠卫
生间壁时), 应采用宽度在 米到 米之间的床头柜,但在采
购前必须经酒店集 团书面批准。
06) 床头柜上的实木边缘必须有装饰边。
07) 床头柜的背面必须为凹形,以免与灯具插头冲突。
写字台
01) 所有客房都必须配备写字台。
02) 台面应采用花岗石或者高压塑料层压板,配有实木饰边或者在木面上
使用玻璃。所有其他表面(侧面、抽屉前面、支腿、端板等)应为实
木或胶合板。木质顶面必须有实木装饰边。写字台的所有侧面都必须
经过加工。
03) 可能需要用嵌套写字台单元来替代独立式写字台。单元由一个带有可
移 动嵌套桌的固定顶面写字台组成。嵌套桌面必须至少包括一个带
有保护缓冲边缘的塑料层压板顶面。单元或者连接到电视柜上,或者
与电视柜相邻。
04) 所有的写字台都必须采用双套管支腿固定栓和支腿延伸器。
05) 写字台尺寸必须为 米深 x 米长 x 米高。 如经酒店集团书
面批准,也可采用其他尺寸。
06) 写字台必须有一个位于中间的抽屉。抽屉的内部宽度在 米 –
米之间。无障碍写字台从地面到护板/顶面的净尺寸必须为 米。
如果采用套桌,可省略抽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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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妆台
01) 梳妆台的下部必须至少有四个抽屉。台面应采用花岗石或者高压塑料
层 压板,配有实木饰边。所有其他表面(侧面、抽屉前面、支腿、
端板等) 应为实木或胶合板。抽屉底部必须为经过催化处理的着色
木材。
02) 梳妆台的轮廓尺寸取决于设计和用途,但必须考虑到电视机的尺寸
(屏 幕尺寸至少为 32 英寸( 米)的高清液晶电视)。必须足以
容纳电视 机和转座。需将电视机转座固定到顶面。不建议安装壁装
电视,如需安装,则必须经酒店集团书面批准。
03) 最小尺寸必须为(不包括镶边) 米高、1 米宽、 米深。采用其他
尺寸必须经酒店集团批准。
04) 也可使用组合梳妆台和饮品柜。如果使用组合饮品柜,则必须提供充
足的通风,并且必须经酒店集团批准。
05) 梳妆台的背面(对应抽屉的位置)应为凹形,以便为插头和电缆连接
留出空间。
06) 不得采用带有行李架、矮衣柜等家具的多用柜。应提供便携行李架,
以避免将行李放置在梳妆台或其他橱柜上。
免费茶水饮品区
01) 台面应采用花岗石或者高压塑料层压板,配有实木饰边或者在木面上
使用玻璃。所有其他表面(侧面、抽屉前面、支腿、端板等)应为实
木或胶合板。
02) 该单元可包括一个迷你吧冰箱(美国酒店可选、国际酒店必需)或者
台下冰箱,其尺寸应由酒店集团确定。
03) 为设计用于迷你吧或冰箱的饮品柜提供适当的通风。
04) 饮品柜带有 10 厘米高的抽屉,以便存放调料和器皿。
05) 饮品柜的最小尺寸应为 米宽、 米深、 米高,或由酒店集团直
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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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饮品柜内必须设有食品储藏室和搁架。食品储藏室和搁架应位于迷你
吧的上方或者侧方。 储藏室必须配有门和锁。请向酒店集团确认有
关要求。
07) 在不适合使用饮品柜的地方,咖啡服务设备可放在梳妆台的顶部。不
得 在客房卫生间内使用咖啡机。
活动桌
01) 顶面可与床头柜和梳妆台相同或协调。 所有的顶面都牢靠安装在基座
上。
02) 支腿和基座可为木质或电镀金属,必须带有塑料滑轨;饰面与房内其
他橱柜相匹配或协调。
03) 由于活动桌也作为餐桌(客房送餐服务),其高度必须为 米,顶
面 尺寸 米– 米的方形或圆形。
04) 也可考虑用嵌套桌取代活动桌。嵌套桌必须带脚轮和缓冲垫。
咖啡桌
01) 建议的最小尺寸标准为: 直径 米到 米, 米长、或 米宽、
米到 米高。最好采用椭圆形咖啡桌。
02) 不得使用铰接板。
03) 台面应采用花岗石或者高压塑料层压板,配有实木饰边或者在木面上
使 用玻璃。所有其他表面(侧面、抽屉前面、支腿、端板等)应为
实木或胶合板。不建议采用玻璃顶面,如采用则必须对其进行钢化处
理。
装饰镜
01) 所有客房都必须配备带框镜。
02) 镜子应与房内其他橱柜的设计相匹配或协调,因而镜框应采用木质、
电镀金属或高冲击聚氨酯。建议镜子的底边比写字台或橱柜的顶部高
出 厘米– 厘米,为能看到全身,顶边至少应高出地板 米。
因此,镜子的尺寸应为 1– 米高(推荐 - 米),最小宽度为
米。镜框最小宽度为 5 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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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镜子应为 3/16 - 1/4 英寸平板玻璃,背面镀铜以保护镀银层。建议采
用 斜切边缘。
04) 镜子宽度应不超过其安装位置下方物品的宽度。
05) 所有的客房应配有 3/16 英寸 – 1/4 英寸抛光浮法玻璃全身镜, 无变
形, 最小外露玻璃尺寸为 米宽、 米高。带框全身镜应安装在
靠近更衣区或衣柜的地方。
06) 带框镜必须采用防盗式壁装。
艺术品
01) 所有客房必须配有两件艺术品。每件艺术品至少有 平方米。
02) 在室内设计总方案中给出了艺术品的设计、摆放位置和具体工作,并
经酒店集团批准。
03) 所有艺术品采用防盗式壁装。
04) 所有艺术品必须经过专业的装裱和镶框。经事先批准,可以采用印制
地垫。
05) 建议采用地方艺术和限量版印制品。
灯具
01) 概述
① 在美国使用的所有灯具必须通过 .(CE)认证并在每个灯具上粘
贴 .(CE)标签。生产用于国内的灯具应符合美国保险商实验所
标准 #153。
② 所有灯具必须至少能容纳 100 瓦的白炽灯泡或小型荧光灯泡。
③ 所有的电线必须为褐色或黑色,带有模制插头。不得使用透明电
线
④ 所有台灯应首选翘板基座开关。如果使用旋转闭锁基座开关,则
无 论开关转向哪个方向,开关或旋钮都不应松动。可采用摇摆式
开关 以符合《美国残疾人法案》的要求。
⑤ 从灯具的引出点到插头的电线长度必须至少 米。任何灯具的电
线长度都不得超过 米。
⑥ 所有的台灯都必须在底部安装毡衬保护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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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每盏灯配备一个开关,开关设在基座上。
⑧ 金属灯具结构应采用规格至少为 20 的金属。
⑨ 铜灯具及裸露零件可采用实心铜或电镀镍/紫铜/黄铜。所有裸露的
铜质零件必须上两遍釉,以防氧化、生锈和过早侵蚀。
⑩ 不推荐在沿海地区的酒店使用铜灯具。
⑪ 所有的陶瓷灯具‖必须采用陶器或瓷器制造。不得采用高强度石
膏(无论是加强型或非加强型)。
⑫ 灯罩尺寸应足够大,在使用 100 瓦灯泡时不会褪色。床头柜处灯
罩的最大直径为 米。
02) 落地灯
① 落地灯的压重必须为铸铁;应去除锈斑并涂敷密封剂。将洁净的塑
料底盖粘到配重上以防锈蚀。在空心落地灯的基座内必须至少使用
10 磅的配重。(注:对石质基座或有支腿的情况不适用)。
② 落地灯的内管采用外径为 1/2 英寸的直筒,规格为 16。
③ 落地灯的高度应固定,不得采用可调高度的落地灯。
④ 轮廓高度范围(不包括端饰):
a) 安乐椅后的落地灯: 米– 米
b) 棋牌桌或其他橱柜后的落地灯: 米– 米
c) 落地灯灯罩的下部必须有散光罩,以免客人看到裸露的灯泡。
03) 床头柜灯
① 灯座和延伸部分的风格必须考虑床头柜及其他设备(电话、闹钟
等)的尺寸。
② 在双床房和双床大床房的床头柜灯具上提供两个灯泡,可单独接
通,也同时接通。灯具应只有一个灯罩。
③ 只有导线隐装在床头板中或者床头柜后方时,方可允许使用带线
插头壁灯。
④ 轮廓高度范围(不包括端饰)应为 米 – 米,取决于灯座
和灯罩的风格与形状。床头柜顶面与灯罩底部的间距应足以为床
铺区提供充分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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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床头柜灯在枕头所在平面至少应提供三十(30)英尺烛光的阅读照
明。
⑥ 在灯座处提供两个方便电源插座。可使用带有两个插座的 Byrne
电气设备,以代替灯具基座处的插座。如果使用这种设备,则设
备必须为埋头式并且固定到床头柜上。
04) 梳妆台灯
① 轮廓高度范围(不包括端饰)应为 米– 米,取决于灯座和
灯罩的风格。
② 梳妆台顶面与灯罩底部的间距至少应为 米 – 米。
05) 写字台灯
① 可考虑采用工作灯(灯罩透明可用于环境照明时)。
② 建议使用关节臂式台灯。 两个灯泡(每个白炽灯功率至少应为 60
瓦),带有一个半透明灯罩;不得使用单色和/或深色灯罩。
③ 轮廓高度范围(不包括端饰)应为 米 – 米,取决于灯座和
灯罩的风格。桌面与灯罩底部的间距至少应为 米。
④ 在灯座处提供翘板开关和两个方便电源插座。电源插座的位置应
方便变压器/充电器的使用。
06) 饮品柜灯
① 根据酒店集团的指示,可能还需要饮品柜灯。
② 轮廓高度范围(不包括端饰)应为 米– 米,取决于灯座和灯
罩的风格。
客房内保险箱
01) 概述
① 所有酒店必须安装无电源插座的客房内保险箱。
② 保险箱在客房中的位置必须使其处于一个合适的高度,以便客人
使用,并且必须固定到某个固定物上。建议的位置包括底座上的
壁橱 底层、壁橱架以及橱柜内部。
③ 保险箱的尺寸必须足以容纳一台普通的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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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客房必须使用 Hilton Serenity 客房床具和床上用品。对于国际市场,
如果床座由橱柜制造商生产并且任何裸露的木头(包括床腿)均采用家具
级饰面,则可使用―移动‖床座来代替弹簧底座。
01) 床具:
① Hilton Dreams 弹簧底座和床垫组合
② 装饰性床裙或床台
③ Super Topper 床垫
④ 行政级条纹床单(可采用双排、三排或欧式床单)
⑤ 行政级条纹床单枕套(普通/大号双人床 4 个,特大床 5 个)
⑥ 羽绒枕(普通/大号双人床 4 个,特大床 5 个)
⑦ 为双排或欧式风格床单提供的行政级条纹羽绒被套
⑧ 枕头保护套
⑨ 羽绒盖被/羽绒被 – 中等重量
⑩ 三排床单所需的装饰性床巾(使用羽绒盖被时可选)
⑪ 装饰枕(可选)
⑫ 备用毯
⑬ 备用合成枕
床裙(如果不使用床台)
01) 床裙织物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 织物必须有耐污饰面。
② 织物只能采用瓮染或纤维活性着色(防缩处理)。所有着色必须
达 到瓮染色牢度。不得采用色剂颜色。
02) 允许以丝光棉、聚乙烯/棉花、聚酯纤维或者尼龙为原料的织物。不得
使用非烧毛棉或者单丝合成材料。
03) 缝纫要求为每英寸必须至少 10 个针脚。底部碎褶边/贴边应为一英寸。
04) 床裙必须定做,在床脚和床侧中央应有五个褶裥。下垂或者定制的条
纹被。
05) 床裙与地板间的间隙应为 1/2 英寸,长度约为 14-1/4 英寸。 (注意:
应检查下垂部分,以确保配合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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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绒盖被/羽绒被
01) 中等重量,超洁,全羽绒:75%全朵绒和 25%小绒纤维或者羽毛
02) 隔离编织:织物密度为 230;100%纯棉;15 英寸方块状缝纫双针角边。
03) 普通、大号和特大号床必须采用经酒店集团按规格和未填充被套尺寸
批准的重量。
装饰枕(可选)
01) 必须与床巾和客房装潢协调
02) 信封封闭式,在背侧中央有 2 英寸的重叠
03) 枕面为 60%棉花,40%涤纶布,采用混纺纱和装饰线织成,织物密度
为每平方英寸 230 线
04) 床上除了羽绒枕,还需要装饰枕。
装饰性床巾
如果酒店选用三排床单,则装饰性床巾必须布置在床底部的 1/3 处。如果
酒店使用羽绒被套, 则酒店可能倾向于采用全白色床或者在床底部 1/3
处布置装饰性床巾。
01) 床巾至少 51 厘米宽,以覆盖到床底部 1/3 处。
02) 床巾长度因床的尺寸而异。建议长度为装饰后的床宽(所有床上用品
均已就位)外加 76 厘米,以覆盖下垂部分。
03) 床巾的两侧均须有彩面织物(可倒放)。
客房地毯和地毯衬垫
01) 请参见地毯规格。
02) 客房地毯必须为商用级、符合标准的地毯,铺设在衬垫/垫子上,铺满
整个房间地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客房地毯直接胶粘到楼层地面
上
03) 地毯和地毯衬垫/垫子必须达到或超过所有适用的当地或国家的阻燃
性标准、DOC-FFI-70 和 ASTM E648 二级试验要求。地毯的火焰蔓延
等级必须达到或优于 B 级。
04) 地毯衬垫必须采用百分之百合成纤维或者高密度海绵橡胶制作。不得
使用尿烷或者再生泡沫塑料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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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予舜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星期日
05) 合成纤维衬垫(客房)至少须达到 3/8 英寸商用质量/等级,重量为 32
盎司。合成纤维衬垫(套房及走廊)至少须达到 7/16 英寸商用质量/等
级,重量为 40 盎司。海面橡胶衬垫(公共区域)必须为波纹型(而非
气泡型),密度至少须达到 22~26 磅(推荐为 26 磅)。
06) 如果必须采用接缝,则应使用热熔胶带铺设地毯。
07) 地毯必须经过强力拉伸,铺设在商用级 5 厘米地毯卡条上。
窗帘设计
01) 标准客房的窗饰必须包括厚
窗帘、窗扉或窗纱以及遮光窗帘。不推荐采 用织物窗帘板或檐板,
应首选其他可隐藏窗帘五金件的建筑细节 (挑檐、 顶冠饰条等)。
如有不符上述要求之处,须经酒店集团批准
02) 窗帷用织物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 可采用 100%棉或者 100%聚酯纤维以及 100% Trevira CS。所有
的聚 酯织物都应采用低起球连续长丝纤维。
② 用于窗帘板的窗帷织物和侧帘必须用遮光布料作内衬。
③ 在高冷凝区的窗帘织物必须经过耐污处理。
④ 织纹应为经面棉缎、床单布或帆布。
⑤ 织物只能采用瓮染或纤维活性着色(防缩处理)。所有着色必须
达 到瓮染色牢度。不得采用色剂颜色。
⑥ 重量( 米宽的商品):
a) 133( 码/磅)- 180 ( 码/磅)的棉花
b) 7 - 11 盎司/码(最好是 9 盎司/码)的 100% 聚酯 7. 窗帘织
物必须符合所有当地和国家的规定以及 NFPA 701 1990 版的
《窗帘用品大/小规模试验》要求。如果织物不具备固有或自
身耐燃性,则只能使用无盐化学品来减轻过度保水问题。通过
窗帘上缝制的制造商标签或在酒店存档的来自制造商的信函
(说明处理过的布料符合或超过所有适用的当地、国家和美国
的阻燃性规定)来检查其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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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予舜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星期日
03) 窗帷可以横贯或侧挂、固定吊挂或收卷,以符合设计样式。所有的窗
帷都应有内衬。
04) 侧帘是窗帷织物宽度的 1-1/2(275-300%蓬松度)。加工后的侧帘静
态 宽度为 28 英寸( 米)( 米宽织物的 1-1/2 宽)和 30 英
寸( 米)( 米宽织物的 1-1/2 宽)。
05) 可安装为两轨或三轨系统。三轨系统应为窗纱、遮光窗帘和厚窗帘分
别设置轨道。如采用固定、侧挂厚窗帘,建议短轨或横杆与厚窗帘宽
度相近。
06) 安装为两轨时,必须考虑为窗纱和缝有遮光内衬的横贯式厚窗帘分别
设置横杆。
07) 应采用无绳手拉轨道,除非事先获得酒店集团书面批准。
08) 不得在厚窗帘上叠加遮光布料。
09) 窗帘应按准确尺寸定制。应去掉所有的布边。所有图案必须匹配。
10) 窗帘与天花板之间有 1/4 英寸的间隙。
11) 窗帘底部可能距地板完成面水平线或地毯顶面 1/4 英寸至 3/4 英寸;建
议间距为 1/2 英寸。
12) 所有的窗帘都应采用 Kirsch #1012C 型不锈钢针头均匀地固定和吊挂。
13) 所有收卷的窗帘都应用螺旋钩固定到墙上。
14) 加上重叠和收卷的部分,带内衬窗帷的蓬松度应为 200%(整个加工后
折 边的测量值是窗口宽度的两倍)。
15) 加上重叠和收卷的部分,遮光窗帘的蓬松度应为 200%(整个加工后折
边的测量值是窗口宽度的两倍)。
16) 加上重叠和收卷的部分,窗纱或窗扉的蓬松度应为 250%(整个加工后
折 边的测量值是窗口宽度的 2-1/2 倍)。
17) 加上重叠和收卷的部分,带遮光内衬的窗帷的蓬松度应为 200%(整个
加工后折边的测量值是窗口宽度的两倍)。
18) 遮光窗帘:
① 客房至少应采用两程软遮光内衬。
a) 重量: 码/磅( 米宽)和 码/磅( 米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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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予舜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星期日
b) 颜色:外面为白色或浅褐色,内面为灰色粗加工棉网布。如果
窗 帷为浅色,则遮光面料应做双面处理(三程)。
c) 纤维含量和工艺:50%棉/50%聚酯,带两层―泡沫‖以阻挡光
线。
d) 织物密度:每平方英寸 78 x 54 或同等水平。
② 三程遮光内衬:用于所有单一的遮光窗帘以及可能因两程遮光布
料的 灰色粗加工面透光而受影响的窗帷织物。
a) 重量: 码/磅( 米宽)和 码/磅( 米宽)。
b) 颜色:外面为白色或浅褐色(注:根据设计要求内面也可采用
其 他颜色,须经酒店集团批准。)
c) 纤维含量和工艺: 50%棉和 50%聚酯, 带三层泡沫‖以阻挡
光线。
d) 织物密度:每平方英寸 78 x 54 或同等水平。
窗帘五金件
01) 所有五金件必须采用钻孔和插塞方式固定。不得用射钉‖方式安装。
02) 所需的五金件见下表。酒店集团可能会批准推荐的特定制造商的同等
产品。必须提供正式书面申请。
03) 以下规格针对#94008 窗用定制无绳手拉轨道,可用于所有手拉遮光帘、
窗纱或带内衬的窗帷。#94008 手拉轨道,按英尺确定每条轨道的长度,
定做。#9670 窗用滚珠轴承托架,一付。#9683 末端挡块,1 组。#94133
控制杆主托架(窗用手拉式),1 付(右手) #94134 控制杆主托架
(窗用手拉式),1 付(左手)#3558-25 三棱弹簧片,每 3 英寸 1 个。
#91237 玻璃纤维控制杆,长 3 英尺,直径 3/8 英寸,颜色为#25,外
露 式。#94110 接头(如需要)。#8460-812 Stanley 帘扣带螺旋钩。"O"
型环,帘扣带上的铜环和垫圈。#94145 带孔眼的双层加固片。
04) 优先选用 HTS (五金件生锈现象明显的区域或其他高湿度环境必须
使用), 采用#94003 或#94004 轨道以取代#94008。还应使用适当的
末端挡块 (#9683) 和三棱弹簧片(#9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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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控制杆必须足够长以便触及(在轮椅的正上方不超过 米—控制杆
距地面应不超过 1 米)。所有的控制杆都装在前面并显而易见。根据
质量和家具的布置,无障碍客房和套房可能需要配备自动窗帘控制器。
必要时,上述五金件的操作控制器应采用壁装(地板完成面标高
米处)开关(遮光窗帘和窗纱各一个)并标明其用途。
06) 侧帘、帘扣带和窗帘板采用#9095 定制的固定窗帘两用系统。#9095
轨道––采用 英寸钢成形的两用横杆,预铸上釉,白色饰面,按英
尺确定每条轨道的长度,定做。#9495 平板滑块,每英尺 3 个。 #9494
锁闭滑块,每英尺 2 个。#9597 天花板固定架,安装在天花板上,2
个。#1012C 不锈钢窗帘钩,以防织物的耐火性导致生锈。针头用于所
有的窗帘,每个褶裥和端部各 1 个。
07) 罗马窗帘板用尼龙搭扣固定,尼龙搭扣一部分缝到窗帘板上,一部分
胶 粘到轨道上。#7651R 收卷大幅窗帘的帘扣带暗夹,每个窗帘 1 个。
软包檐板
01) 主要用于特殊套房、客厅或者酒店集团特别批准的场所。
02) 采用至少 1/2 英寸厚胶合板制造,顶部至少为 厘米 厘米,转
延为 厘米 x 厘米。应符合相应消防规范的规定。
03) 所有卡钉和/或大头钉必须为防腐蚀型,以防耐火性织物和/或潮湿导致
的生锈。必须遮盖所有卡钉和/或大头钉以免看到。
04) 如果要求使用贴边或者镶边,则贴边或镶边的固定方式必须可使其保
持直线并且完全遮蔽檐板和天花板/墙壁之间的所有缝隙。
05) 所有衬垫应为阻燃型;可使用 1/2 英寸阻燃泡沫,除非另有规定。
06) 檐板应自成一条直线,除非另有规定。应遮盖所有粗糙的木边。
07) 安装方式由窗帘承包商确定,应采用最安全、最合适的方法;不得用
射钉‖方式安装。
沙发床和沙发椅必须采用重载、 商用结构级织物填充。特大号沙发床客
房必 须配有一个 American Leather 生产的 Comfort Sleep Sofa 或批准的
同等产 品。不得采用乙烯软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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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予舜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星期日
写字椅必须为 Hermann Miller 生产的―Celle‖软包人类工程学写字椅,
配 有扶手,或者是酒店集团建筑施工部批准的同等产品。
软包织物
01) 纤维染色工艺只能采用瓮染或纤维活性着色。不得采用色剂颜色。
02) 所有软包织物应符合 I 级标准和 NFPA 260 标准或者当地规定(如果
该规定较 NFPA 严格)。不得使用盐基耐燃化学品。应向酒店提供所
有达到耐燃标准的证明。
03) 需进行耐污处理。
04) 如需要,织物背面应采用丙烯酸、乳液或针织。
05) 耐光性:40 小时。测试方法:《美国纺织化学师与印染师协会标准》
(美国纺织化学师与印染师协会)或当地要求的测试。
06) 耐用性:30,000 次往复摩擦或更高。测试:威士伯测试(Wyzenbeek)—
可使用棉织帆布或金属丝网。(30,000 次往复摩擦棉织帆布法相当于
15,000 次往复摩擦钢丝刷法)
会议室型―休闲椅‖不能作为客房家具。
标准客房内的家具及其五金件必须为制造商生产的商用或更高品质的家
具。 不得采用油漆表面。所有橱柜必须以硬木作边角。
床架必须建造牢固, 以支撑木制弹簧底座的外部导轨并使床垫和弹簧底
座保持就位。床架必须为钢结构。建议为各种尺寸的床在弹簧床架的中心
设一个支架,特大床必须设该支架。 英寸的底座/裙架,取决于床头
柜高度; 必须在床面高度 2 英寸的范围内。允许在国际酒店使用平台床。
所有床都应使用 Serta Perfect Sleeper 系列 Hilton Suite Dreams‖床垫和
弹簧底座。 床垫 保质期: 10 年,全免费弹簧组: 规格为 14 3/4,连续
弹簧组规格为 6 的边铁线 与体姿吻合的中心三分之一处支撑 全螺旋软
垫 INS #1—Serta 衬垫填充物被子 (1)1-3/8 英寸分区波浪泡沫 Contour
Comfort Quilt‖ 系列 Serta Exclusive 顶层 (1)7/8 英寸分区波浪泡沫 (1)
1‖ Polyurethane Foam (1)1 英寸聚氨酯泡沫边料带耐火层多针绗缝外罩选
项:Burlington 乳白色 经过处理,符合 NFPA 701 标准抗菌杂项凯芙拉
(Kevlar)线根据加州家用陈设局(CA Bureau of Home Furnishings)技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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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予舜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星期日
129 的要求生产床垫高度 12 英寸( 米)(+ / - ½ 英寸)床垫类型:
单人床 双人床 大号双人床 120 厘米 x 200 厘米 135 厘米 x 200 厘米
150 厘米 x 200 厘米÷特大号双人床 180 厘米 x 200 总统特大床 200 厘
米 x 200 厘米 22 底座(弹簧床) 弹簧组 *442 12 3/4 规格 Serta
Exclusive 产品 连续弹簧组 规格为 6 的边铁线 与体姿吻合的中心三分
之一处支撑 加强的边缘支承隔离物 外罩 重载织物垫 防滑顶层 边料与
床垫相同 杂项 护角板 翻转带 防尘盖 盘圈数量 床垫 普通床 普通床
XL 大号双人床 特大号双人床 加利福尼亚超大床 752 796 848 1040 1034
弹簧底座 442 476 532 672 644 床垫高度 弹簧床高度 12 英寸 +/– ½ 英
寸 7 ½ 英寸 +/– ¼ 英寸 23 床架高度 7 ¼ 英寸
所有标准客房必须配有屏幕尺寸至少为 37 英寸( 米)的商用级高清液
晶电视.如果客房大于标准开间,则应考虑配备屏幕更大的高清液晶电视。
01) 每台电视应配备遥控器。
02) 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壁装式电视。
各客房应配备一台品牌钟控收音机。钟控收音机必须有可预置电台、闹铃
功能和备用电池,以及一个发光面、MP3 插座和一个带开/关控制的夜用
灯。具有上述功能的钟控收音机是可选的。钟控收音机必须放在 (而不
是固定在)床头柜上。
各客房必须设有至少两(2)部单线按键式电话,带有留言指示灯。电话应
位 于床头柜和工作区/写字台上。工作区/写字台电话必须具有扬声器电话
功能。
各客房电话必须具备语音留言功能。在安装前必须将电话系统的规格提交
酒店集团审核和批准。
电话线的长度必须足以触及房间的所有座位区。
所有语音和数据线应各为一(1)根 4 对双绞的 24 号六类电缆,并连接到使
用 568-B 布线标准的 RJ45 插孔上。有线电视需要布置 RG6 Quad 屏蔽电
缆。
特殊结构(图形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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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予舜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星期日
在邻接各客房门可能遭受攻击一侧的走廊墙壁上距地板完成面标高 米
处设置客房标志,除非当地另有规定。客房标志必须为凸起的字母,并符
合《美国残疾人法案》中的二级盲文要求(参见标志规范)。在国际性酒
店的标志中不要求使用盲文,除非当地规范要求。
国际通用的"No Smoking"(禁止吸烟)符号应在所有设计用于―禁止吸烟‖
客房的客房入口门或客房房间号下方醒目标示(无横线)。该标志图形应
包 含在客房数字标志中。作为替代方案,可将整个禁止吸烟的楼层在每
个电梯厅用―禁止吸烟‖图形标示,而不是在各客房门上标示。
客房门背面的标识应包括一个含有安全信息、火灾疏散信息的标识以及一
张准确的火灾疏散图。图中应标明各种视图、出口、所有的客房门、储藏
室、通风区等,用国际通用标志标出拉式火警箱、灭火器、出口楼梯等的
位置,以及您所处的位置‖指示牌。 安全信息中应详细说明门(入口门
和连通门)的双重锁定、辅助门闩的使用、开门前使用猫眼识别叫门人以
及前台的安全保险箱的使用。说明责任范围的法律卡‖也可印制在该标志
上 (根据国家法律要求)。
机械/管道
系统类型。建议采用立式四管制风机盘管暖通空调系统或者水源热泵系统。
立式风机盘管安装在靠近外墙的床头墙上。所有机组的送风口应当远离床
铺,使气流掠过外墙所有风机盘管的噪音等级必须低于 NC-30 或者更低。
所有客房盥洗室应设置就地控制开关或占用传感器,以控制天花板型排风
机的启停,风机的噪音特性应等于或小于 Greenheck, SP-A50 或 SP-B50 所
要求的数值。盥洗室排风可以在该客房本层就地排放,也可以遵照建筑规
范,合并为一个垂直风道,形成连续向上的空气流动,在屋顶高度排放。
设计条件。为了保证夏季空调设计温度 23 °C、相对湿度 50%,冬季空
调设计温度 22 °C,根据 ASHRAE(美国供热制冷及空调工程师协会)
规定的条件计算出房间空调负荷,进而来确定风机盘管高速运行下的系统
容量。(注意:设计师应该注意,对于风机盘管的选择,其显热供冷量最
好略低于空调负荷计算值,而非过分的放大机组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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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予舜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星期日
温控器。在每个客房内设置独立的远程监控数字式温控器,以保证每个房
间全年的供热和制冷。如样图所示,在每个客房和套房内设置温控器。温
控器 与可开启外门或外窗联动,当外门或外窗开启时,空调系统停止运
行。
在房间内安装背光液晶显示屏数字式温控器, 用以显示房间的温度、风
机运行模式、温度设定点以及开关指示。当房间温湿度高于设定点时,控
制算法 将提高风机转速,达到温湿度设定点时,风机风速降低。温控器
应配有被动 红外占位传感器、房间湿度控制以及与建筑物自动化系统之
间的无线接口。 推荐的厂商为 InnCom International, Inc. Model e4。有关
其他可选制造 商,请参见厂商供应角。当房间温湿度高于或低于设定点
时,控制算法将提 高风机转速,达到温湿度设定点时,风机风速降低。
立式风机盘管
01) 机组全部由工厂组装,整机测试、出厂,应为 ETL 列名、符合 IUL/ANSI
标准 1995 的产品,并通过 ARI 标准 440 最新版的认证或用于美国以
外的酒店/项目 ISO 同等标准。
02) 所选机组容量应满足或大于制冷、供热、空气输送的计划容量。
03) 机组底盘采用厚规格的 G 60 覆铬镀锌钢板制作,经美国材料实验协会
-117 鉴定能够耐盐碱 125 小时。
04) 装饰性正面面板采用不小于 18 厚的油漆镀锌钢板制作,配模压百叶回
风口及直角快开型紧固件,以方便拆除和检修。
05) 设置满足建筑专业要求的全铝制双向送风口。
06) 设备空调风口及其正面面板应在工厂内完成喷涂, 并且颜色与客房
墙壁 饰面相协调。
07) 机壳保温材料采用 1/2 英寸厚, 每立方英尺 4 磅的双面密实玻璃纤维
贴面箔,或 1/2 英寸厚密封微孔泡沫橡塑保温材料,保温材料的性能
应当符合美国材料实验协会标准 C-665 及 C-1136 中关于生物滋长的相
关规定。玻璃纤维保温材料由铝箔、玻璃纤维平纹棉麻加固以及 30
磅的牛 皮纸用耐火黏合剂以层压方式粘结而成。密封所有外露边缘,
以防止纤维进入气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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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予舜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星期日
08) 出厂前,机组机壳和格栅内外面均采用阳极粉末涂料涂刷,并在 350° F
下烘烤 1 个小时。饰面颜色应与客房墙面颜色相协调。饰面必须经过
美国材料实验协会-117 规定的 500 小时盐碱防腐检测。
09) 所选机组应经过检测, 所公布的声功率级数据应符合美国空调制冷
研究 所标准 350-86 的要求。
10) 采用动平衡、前向 DWDI 涡旋离心式风机,机壳采用防腐镀锌钢制
造。风机箱应当便于从正面面板和安全面板拆卸、检修。通过拆卸两
个锁紧螺帽、拔掉电机,整个风机箱应能方便地从机组中拆卸出来。
11) 选用高效风机电机,带有永久润滑型轴承;采用永久分相电容型、带
有 UL 和 CSA 列名的自动复位热过载保护和三速独立接头。不得采用
单速电机
12) 根据 ARI 410 标准,所有盘管的性能等级应为在 68 ºC 时至少可承
受 300 磅/平方英寸的压力。所有的热盘管放置在规定的再热区。每个
盘管均设置一个人工排气口,并在水下进行 450 磅/平方英寸 (3150
千帕)的压力测试。
13) 冷凝排水盘采用整体模压工艺,选用特厚 304 或 316 型不锈钢,防腐
耐用,且水盘扩展到整个盘管区域。水盘为一体式,设坡度以利于冷
凝水的排放。排水盘外部绝缘采用阻燃、密闭发泡保温材料,保温材
料需满足:ASTM E-84 和 UL 723 所要求的 25/50 火焰和烟气蔓延
等级,以及 ASTM G-21 所要求的抗菌性能等级―0‖(观察不到菌类
生长)。在凝结水盘和立管间设置一个 P 型厂装存水弯,并且易于从
正面面板移出。
14) 为所有机组提供最小 厘米公称厚度的人工合成滤料、MERV 等级
为 7 级的排除板框式过滤器。过滤器的构造和密封安装的滤料应能够
防止空气旁通。通过拆除正面面板,应能方便地将过滤器从回风口拆
下而无需使用工具。
15) 机组出厂阀件包括铜质电动两通两位球式控制阀、两个球式隔离阀、
带有两个 P/T 端口的压差控制阀。阀门工作范围应达到最高温度 250°
F,最大关断压力 130 磅/平方英寸,最大工作压力 360 磅/平方英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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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予舜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星期日
(说 明: 不得使用调节控制阀。 所有穿过风机盘管机组的管线均应
密封防漏。
16) 厂装的机组内水管应采用三元乙丙橡胶内衬、 尼龙加固不锈钢编织
软管(带有铜制 FNPT 旋塞阀和/或球阀),以满足柜体内的热膨胀要
求。软管在 250°F 时至少能承受 450 磅/平方英寸的工作压力,应符
合 NFPA 90A 的绝热保温要求,且根据 ASTM E-84 和 UL 723,火
焰和烟气蔓延等 级不得超过 25/50。
17) 为所有机组提供一个单点电源接线, 并为电机和其他电气终端安装
电气 外壳。
18) (可选)在机组再热段设置电阻式加热装置,效率符合风机盘管的安
装 要求,该加热装置应位于风机部件下游,以免由于滞留空气过热而
影响 电机的性能和寿命期。加热器装置应当被列为零间隙产品,满足
NEC 的所有要求,为 ETL 或者 UL 认证产品,并且该装置作为一个部
件应符合 UL/ANSI 标准 1995。
19) 提供开路线圈式镍铬铁合金电加热元件, 安装在绝热保温镀锌钢外
壳中的陶瓷绝缘体内。 将所有元件端接到一个使用不锈钢件固定的机
器桩固不锈钢端板中。元件用支架支撑,支架的中心距不得超过 3-1/2
英寸。内部线路应满足额定温度至少为 40 º C 的要求, 并具有过热
保护功能, 过热保护功能由自动复位一级温度限制器和备用次级温
度限制器组成。 进线接线盒的设计应能提供可承受 125%计算负载电
流的单点电力线路。 (可选):为配有非兼容电机和加热器电压的机
组提供两个配电点。
20) 为现场竖立和安装的垂直立管提供保温层,采用 25 毫米厚的 Armacell
Armaflex®。采用防潮乳香树脂密封所有纵向和横向接缝,并在每个横
向接缝处采用胶粘剂防潮层密封。管道贯穿楼板处保温层应连续,并
且 采用防水防火材料密封。
21) 所有垂直立管应在底部/裙部装有球型隔离排水阀,从而与立管隔离以
方便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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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热泵。 提供立式高架水源热泵, 其标准工作范围应在 °C 到
° C 或者可扩大为 °C 到 43°C。提供的设备额定值和标签应符合
ARI、 ULNRTL 或者 CSA 的要求,并在正常工作条件、机组额定水流
量运行下进行 出厂测试。
01) 采用镀锌金属板制作机柜侧板、挡风板和机柜基座。在底座内设置一
个 完全保温的二次排水盘,同时设置排水存水弯及便于底盘滑进的导
轨。
02) 机组所有的内表面采用 毫米、1-1/2 磅密度的隔音型玻璃纤维或
者 厘米厚的 Armacell Armaflex®绝热材料隔热。采用抗菌填缝胶
密封所有玻璃纤维并覆盖法兰下的所有裸露边缘,以防玻璃纤维进入
到气流中。隔热保温措施应符合 NFPA 90A,以及 ASTM 标准 C-665
和 C-1136 中有关生物滋长的规定。
03) 机柜的布置应使不用作底盘出口的机柜的三个侧面上的立管管线呈对
称排列。
04) 在所有机柜开口处(包括送风口和回风口)均采用干壁法兰连接。
05) 机组设置厂装静压箱,内衬箔面保温材料,并在所有机柜送风口处设
置隔热空气消声器,以减小空气噪音。
06) 提供双偏全铝制制送风口,正面面板应在工厂内完成喷涂,并且颜色
与客房墙壁饰面相协调。机柜设计应允许在底盘出口下方安装一个全
高度底板(5 英寸/ 127 毫米)。
07) 电机/风机部件应便于拆除。
08) 提供全长的冷凝水送回水保温立管, 管材应采用 M 型铜 型铜可选)
(L,并带有完整的内部机组管线(包括厂装方式安装到机柜上的球
阀和接头)。冷凝水立管采用 毫米柔性闭泡(Armacell Armaflex®)
型保 温材料。
09) 采用便于拆卸的底盘,其中包括制冷剂—空气热交换器(空气盘管)、
制冷剂—水热交换器、排水盘、制冷剂管道、制冷剂管线附件和压缩
机,以便进行快速现场安装并方便以后维修。风机室和压缩机室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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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动底盘应当采取隔音措施,以降低噪音。底盘与机柜之间设置快速
锁定连接 电气接头。
10) 为所有机组提供最小 厘米公称厚度的人工合成滤料、MERV 等级
为 7 级的排除板框式过滤器。过滤器的构造和密封安装的滤料应能够
防止空气旁通。过滤器的位置应便于拆卸且无需使用工具。
11) 采用动平衡、前向 DWDI 涡旋离心式风机,机壳采用防腐镀锌钢制造。
风机箱的设计应便于拆卸和检修。风机箱和电机箱的选择应当满足湿
盘 管状态下的机外额定静压要求。
12) 热泵机组的运行包括一个封闭的 R410 制冷剂环路和一个高效的涡旋
式、回旋式或封闭式压缩机系统,还有制冷剂计量仪表、翅片式冷媒-
空气热交换器(盘管)、换向阀、一个同轴(壳管式)冷媒-水热交
换器以及安全控制阀等;还包括高压转换器、一个低压转换器和一个
低流量传感器。厂装的高压和低压制冷剂管路上应设置排放口, 以方
便现场维修。当任何安全设备出现异常时,通过锁定继电器停止压缩
机运行。
13) 为换向阀和风机电机运行提供电子控制器。不得使用机电式控制器。
机组铭牌应标明在配有延时保险丝或者 HACR 断路器的情况下使用。
机组 控制器的电压应为 24 伏,可根据远程温控器/传感器的指令进行
供热或 制冷。
14) 安装背光液晶显示屏数字式温控器,用以显示房间的温度、设定点、
运行模式和工作状态。
新风系统。根据当地规范,采用以下列出的任一方式将预处理过的室外新
风送入每个客房、套房和客房走廊:不得使用可开启外窗作为新风的来源,
且必须通过以下任一方式为所有客房和套房提供新风:(所选通风方式必
须符合当地规范) 除非风机盘管或水源热泵机组是专门设计的,能够不
间断地处理室外新风,否则不得用来作为客房的通风方式。如果考虑采用
这些应用措施,设计概念 须经酒店集团的专门审核和批准。
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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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客房的总照度至少应为十(10)英尺烛光 (107 勒克斯) (在地板处
测量) 。
写字台/工作区所需的照度至少应为三十(30)英尺烛光。
为每个床头柜提供一个光源。该灯在枕头所在平面提供的阅读照明至少应
为三十(30)英尺烛光(323 勒克斯)。
电源插座的位置应方便个人器具/灯具的连接。电线必须采用隐装方式,
以免客人看到。
电视 — 每间客房必须配有一个设计合理的共用天线系统, 以确保良好
的电视接收效果。在操作标准中提供了有关频道节目的最低要求。
在客房入口处提供一个通用电源插座。
配备供电视和 AM/FM 时钟收音机使用的电源插座, 其所在位置应避
免被客人看到。
在地板完成面标高 800 毫米到 900 毫米处安装端子板和带有插座和数据端
口的多媒体连接板,或者安装在客人工作桌或者活动桌的上方,以便使用
便携式客用设备。电话和灯具插座必须位于写字台下方的通常高度处。必
须通过有线或者无线解决方案提供高速互联网接入。 如果采用有线方式,
则必须提供经批准的室内牵引电缆设备。
在有线电视接线盒与写字台区数据终端之间铺设直径为 25 毫米的空导管。
不得在客房之间使用背靠背电源插座。客房的各个墙壁插座之间的间距至
少应为 15 厘米。
所有电话电缆必须为六类线。
在紧邻客房入口门处提供一个发光墙壁开关,以便在进入客房时能控制一
(1) 个灯具。此灯具可以是装饰性吸顶灯,也可以是嵌入灯,并加配一个
装饰性壁灯。
所有灯具必须通过 UL 对其应用场合的功率鉴定;对于美国以外的酒店/
项目,灯具应达到同等的 ISO 标准。
建议在客房内使用(PL、CFL 等)灯具。使用的灯具必须经过颜色校正,
不得在客人视线范围内,并采用高效(4)引脚镇流器。
使用表面安装式荧光灯具必须经酒店集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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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使用吊灯。
每间客房应配备两部单线电话。一部电话必须位于床头柜上,另一部电话
位于工作区/写字台上。
2. 客房卫生间
总则
客房卫生间必须设有一个洗面盆(水槽)/洗面盆、抽水马桶,以及浴缸/
淋浴或者集中到同一个房间的淋浴 (内部装饰后的尺寸必须至少为
米 x 米)。
大床房须用淋浴代替浴缸/淋浴。不得使用预制淋浴间。
卫生间吊顶的高度至少应为 米。
洗面台可以是壁装式,从墙壁延伸到墙壁,或者通过支腿支撑而无需侧墙。
在使用支腿时,支腿底部必须采用防腐蚀金属帽,以防止水通过毛细作用
渗透到木头中。建议采用弓形台面和挡板。弓形洗面台的侧部深度至少应
为 500 毫米,并在面盆处扩大到 600 毫米。直立式洗面台的深度至少应
为 500 毫米。有关推荐配置,请参见客房平面图。
洗面台台面必须配有 100 毫米的后挡板。洗面台基座应为木制结构,并具
有装饰性/橱柜外观。应在洗面台下方提供搁架。对于较小的卫生间,洗
面台与盥洗室相邻,该搁架用于放置备用的滚筒卫生纸、吹风机和客人的
盥洗包,而不是用于存放毛巾。对于较大的卫生间,较低搁架远离盥洗室,
因此该搁架可用于放置卷好的毛巾,并应在洗面台上提供一个放置吹风机
的抽屉。
不得使用一体式洗面台面盆和 U 形洗面台台面。
卫生间的照明和镜子:必须采用大型镜框(至少 50 毫米宽)装饰的镜子
(至少 900 毫米高 x1,200 毫米宽),由侧墙上的壁灯提供照明。另一种
方法是使用 IP 级的一体化灯具。 必须将镜子和灯具选择方案首先提交给
酒店集团,在获得批准后方可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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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个淋浴/浴缸间提供两个无抓手肥皂盒,在淋浴间提供一个肥皂盒。
肥皂盒安放在淋浴角地板完成面标高 700 毫米和 米处。肥皂盒材料应
与周围墙面协调。
所有客房卫生间必须配备以下配件:
01) 在洗面台上方提供 450 毫米长的毛巾杆,毛巾杆应安装在正对着入口
门的侧壁上,比洗面台高 米– 米。
02) 在洗面台上安装 15 厘米毛巾环或同等器具。
03) 在浴缸和淋浴区安装 米独立扶手杆,扶手杆应锚接在墙挡上。
04) 单筒卫生纸架,无限制器型(半嵌壁式货安装在洗面台挡板下方)。
05) 在门的背面提供双分叉衣钩。淋浴位置旁边应设一个衣钩。
06) 弯状淋浴杆,配有浴帘和尼龙衬里。
07) 1850 瓦吹风机(插头式)。不得壁装。
以对角方式将长度为 600 毫米铬钢或者不锈钢扶手杆安装在浴缸或者淋
浴墙的正中,低端安装位置为地板完成面标高 800 毫米(远离淋浴),扶
手杆呈 30 度角倾斜至 米处,与浴缸的淋浴喷头相邻。扶手杆应安装
在距离淋浴喷头墙壁 25 厘米的侧壁上。应提供适当的基材/垫木,以便安
装牢靠。 所有扶手杆必须牢固锚接,并可承受 250 磅的拉力。不得使用
水泥胶粘剂进 行安装。
不得使用嵌入式面巾机。应在洗面台上放置一个带装饰盖的面巾盒。
毛巾和扶手杆所使用的支柱应与墙内垫木固定牢固。
门、窗和五金件
卫生间门必须是空心门或者更好的产品,宽度至少为 900 毫米。 建议采
用涂漆装饰板或者平面饰面门,适当时可考虑使用上色装饰平面门。
如果客房入口未铺设瓷砖或者采用了其他材料,则卫生间门须采用至少 5
厘米宽的花岗石门槛。门槛高度不得超过卫生间地面 7 毫米。
淋浴间须采用无框透明玻璃封闭,配有无框铰链门,或者一个 10 毫米透
明无框淋浴间旁门,上述设备须经酒店集团建设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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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碰簧销必须可由拉手从任意一侧操纵, 除非按键锁住了外侧把手。
通过使用应急钥匙、将门关闭或者旋转内部拉手必须可将按键锁打开。内
部拉手应与卫生间龙头件相匹配。
饰面
卫生间:地面- 瓷砖或花岗石 墙踢脚- 瓷砖或花岗石 墙面- 乙烯墙面涂
料 / 瓷砖 天花板- 瓷漆 – 光滑饰面(磨砂)
洗面台台面、侧部(如果要求)和后挡水板必须为石材或花岗石材质,并
且厚度至少应为 19 毫米。
洗面台基座必须采用带催化防水饰面的木材。
浴缸和淋浴围墙必须采用标称值为 300 毫米 x300 毫米或者 450 毫米 x450
毫米的抛光瓷砖,带有精整边缘和石质观感。灌浆接缝应不超过 3 毫米
以改善石材外观。要求采用全高墙材料。
只可使用瓷砖或者花岗石作为地面饰面。瓷砖的标称值必须在 300 毫米 x
300 毫米到 450 毫米 x450 毫米之间,并带有精整边缘和防滑表面。瓷砖
必须有石
质观感。应采用最大为 3 毫米的灌浆接缝来改进石质观感。墙踢脚必须采
用与地面相同的产品材料,并带有饰面边。不可将乙烯板、VCT 或者水
磨石作 为卫生间地板饰面。
瓷砖湿摩擦系数(ASTM-C1028-84)必须为 或者更高,断裂强度 (ASTM-
C648-84)不得小于 250 磅;对于美国以外的酒店/项目,则应符合同 等的
ISO 标准。
灌浆应为非收缩型环氧树脂或者乳液硅酸盐水泥,以尽量减少污迹。灌浆
线应尽可能窄一些。
卫生间天花板必须为涂漆防潮石膏板。不得使用隔音砖和隔音格。
家具、固定装置和设备
在盥洗室上方摆放艺术品(可选)。
机械/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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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区必须采用机械排风方式将空气排放到外界,不得采用再循环排放。
应根据 AMCA 标准选择可提供设计气流量和静压的盥洗室排风机, 该
标准要求排风机最大入口噪声等级为 。
应在配有浴缸的房间中提供一个压力和温度补偿淋浴阀。
浴缸尺寸至少应为 米 x 米 x 米。浴缸应采用搪瓷铸铁材料, 并
且带有防滑底面。 带淋浴的房间必须使用铸铁淋浴盆。淋浴盆的尺寸至
少应为 米 x 米。注意:未经酒店建设部批准,不得使用以塑料、丙
烯酸或玻璃纤维为材料的 浴缸和外墙。
淋浴喷头供水装置必须位于地板完成面标高约 2 米处,或者位于一个可调
滑杆上,该滑杆的最大高度为地板完成面标高 2 米。
应采用喷洒粗细可调的可调淋浴喷头(Kohler Forte 或 Speakman S-2252AF
或者酒店集团批准的淋浴喷头)。淋浴喷头必须集成一个可提供
(GPM) ( 升/分钟)的限流器。
应为洗浴/淋浴间安装单杆混合阀。 混合阀必须具有防烫伤和压力平衡功
能。可使用 Gruehe、Koehler、Moen、Delta、American Standard 和 Simmons
等认可的淋浴阀厂家的产品。强烈建议使用可更换阀芯的混合阀。淋浴分
流 器应为一个位于浴缸管口处的升降旋钮。
所有浴缸和洗面盆(水槽)必须配有提升和旋转型下水塞。不得使用橡胶
塞。水槽可使用按压型下水塞。
浴缸和洗面盆(水槽)的出口流速必须等于龙头的全开流速。
洗面盆 (水槽) 必须为底装型玻化瓷器水盆,尺寸至少为 米 x
米。经酒店集团批准,可以使用自立顶装水盆。不得使用顶装、一体式自
镶边缘水槽。
所有卫生间洁具(浴缸、抽水马桶和水槽)的颜色必须协调。颜色必须是
白 色。裸露的排水管和供水管(在洗面台下方和抽水马桶处)应镀铬。
所有卫生间配件的颜色和饰面必须匹配。
水槽龙头必须为商用级产品,由知名厂商采用镀铬黄铜制造。认可的一些
厂商包括:Moen Monticello、Delta Innovations、Kohler Forte、American
Standard Hampton 和 Symmons Symmetrix S-240-2-LAM。选用其他厂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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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品须经酒店集团批准。水槽必须采用双杆操纵龙头(建议中心距为 20
厘米),以抛光镀铬黄铜为材料(带有可更换插装阀),并有冷热水标识。
抽水马桶必须为水箱式,并由 American Standard、Kohler、Toto 或者可提
供同等质量产品的厂商生产。抽水马桶应有一个加长型坐便器和白色、
坚固 塑料前座,并配有盖子和不锈钢铰链。应为抽水马桶盖配备缓关闭
功能,以尽量减少马桶盖猛然关闭的情况。
抽水马桶座和盖子必须能保持垂直位置而无需手扶。
供客房使用的生活热水必须通过一个装有循环泵的管道向龙头和淋浴间
随 时提供热水。
热水和冷水供应必须设有一个单独的截止阀。
所有客房卫生间均需设一个垂直管道槽。 管道槽隔音材料在管道立管与
使用 PVC 立管的每个相邻客房墙壁之间提供的隔声等级应为五十二(52)。
建议 将管道槽设在两个相邻客房的卫生间之间。 所有 PVC 排放管必须
与上方的公 共区域绝缘。
电气
在紧邻卫生间入口处提供一个夜灯墙壁开关。LED 灯发出的光必须为白
色。
应通过安装在镜子两侧墙壁上的灯台、隐装在天花板上的灯具(洗面盆中
心上方)、吊装在天花板上的防蒸汽灯具(浴缸/淋浴区上方)为卫生间
提供照明。
可考虑荧光灯照明, 但必须首先将方案提交给酒店集团,在获得批准后
方可购买。
客房卫生间的照明必须符合下面推荐的照明范围(以英尺烛光为单位):
01) 水槽/洗面台台面为 60-70 英尺烛光(645–753 勒克斯)
02) 淋浴/浴缸地面处为 10-20 英尺烛光(107–215 勒克斯)(在浴帘打 开
的情况下)
03) 抽水马桶座位处为 20 英尺烛光
洗面台台面的照度至少应为六十(60)英尺烛光。在装饰性表面上安装洗面
台灯具必须经酒店集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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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卫生间洗面台上方提供一(1)个双联框接地保护/剩余电流保护插座,
以便使用个人护理用具。插座的底部至少应高出洗面台侧挡水板 10 厘米。
为每间客房提供至少 3 个独立回路:一个带接地保护的回路用于卫生间,
另外两个回路用于房间和起居区的插座。
3. 无障碍客房
总则 (有关要求请参见第 节)
每家酒店必须符合无障碍(残疾人)通道的要求有关的当地规范(例如 《美
国 残疾人法案》、英国的《残疾人反歧视法案(2005)》以及欧共体的
《同等 待遇框架指令(2000/78/EC)》),使所需数量的无障碍客房能
为残疾客人(包括轮椅使用者、弱视人士、听力障碍人士、老年人或者体
弱者)提供符合无障碍(残疾人)通道的要求。房间应宽敞,并且与标准间
一样豪华,但具有更高的便利性。除了符合无障碍(残疾人)通道的要求的
客房之外,还应根据附录 A 为听力受损客人提供客房。
必须为残疾客人提供从停车位置到客房之间的无障碍通道,并根据附录
A 标示。
卫生间必须设有一个直径至少为 米的未占用地面区域,以便操纵轮椅。
有关无障碍卫生间中需要的扶手杆的大小和位置,包括指定的可伸缩‖淋
浴头的数量,请参见附录 A。
有关无障碍卫生间中所要求的操纵宽度,请参见附录 A。
有关无障碍区域中的最低可达高度,请参见附录 A。
水槽洗面台盆柜或台面不得包含支脚或者底座,并且高度必须合适,以便
为轮椅使用者提供膝盖空间。
超出洗面盆柜的镜子的反射面底部不得高出地面 1 米以上。
浴缸长度至少为 米。有关坐便器尺寸和位置的要求请参见附录 A。
所有扶手杆必须牢固锚接,并可承受 250 磅的拉力。
门、窗和五金件 (有关要求请参见第 节)
客房入口门必须为 900 毫米宽,在门闩和门拉侧的净空至少为 400 毫米。
所有门都需要把手型五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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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予舜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星期日
在入口门处应额外提供一个 180°单向猫眼。猫眼安装高度必须在地板完
成面标高 1 米到 米之间。
必须将无障碍客房与一间标准客房相连。 背靠背连接门应采用实心木门
或模压纤维门,尺寸至少为 900 毫米 x2 米,并包括前面列出的用于连接
门的所有五金件。
卫生间门的宽度应为 900 毫米。
卫生间门的花岗石门槛不得妨碍轮椅的使用。 有关允许高度、 坡度侧等
要求, 请参见附录 A。
饰面 (有关要求请参见第 节)
家具、固定装置和设备 (有关要求请参见第 节)
床应采用金属框架而不是箱体(床座)。
有关家具布置要求请参见客房平面图。
特殊结构(图形和标志) (有关要求请参见第 节)
门号 – 每个无障碍客房必须由统一设计、可清楚识别的醒目数字来标识。
所有标志必须符合《美国残疾人法案》对字母高度、对比度和笔划宽度的
要 求。有关标志要求请参见附录 A。
应在无障碍客房提供盲文和大型印刷标志、安全指示和酒店信息。有关具
体图形要求请参见附录 A。
机械/管道(有关要求请参见第 节)
有关坐便器高度的要求请参见附录 A。
洗面台下方的管道应采用缠绕或者其他方式遮盖,以免对坐轮椅的客人造
成伤害。
有关无障碍浴缸的要求请参见附录 A。
须经批准方可在无障碍客房中使用丙烯酸树脂/玻璃纤维可伸缩的淋浴头。
有关无障碍浴缸控制设备的位置要求请参见附录 A。
浴缸的淋浴喷头应安装在可调软管上,高度可在地面上方 米到
米之间调整。淋浴喷头必须采用多功能喷洒、脉动型淋浴喷头。有关无障
碍淋浴喷头的要求和尺寸等方面的规定,请参见附录 A。
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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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配备的通讯/电子设备有:
01) 电话具有文本电话(TDD)功能。
02) 电视用隐藏式字幕解码器。
03) 频闪火警装置(卧室和卫生间)。
04) 电话音量控制装置。
05) 通知设备,可在有人来访或者有电话打入时通知客人。门铃和频闪设
备应设有表示门‖的标志。
06) 一个带有振动枕闹钟配件的大面板钟控收音机。
所有灯具开关、电视控制装置、毛巾杆、衣钩和其他卫生间设施必须安装
在 地板完成面标高 米到 米之间(如果可以使用侧面,则上限高
度为 米)。
壁装式温控器的安装高度不得高出地面 米。
供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区插座的安装高度不得低于地面上方 米。有关
插座和控制装置位置的具体准则,请参见附录 A。
除了通常的声响烟气报警装置之外,还需安装频闪灯烟气报警装置 (可
使用 组合装置)。有关具体要求请参见附录 A。
在灯具插头上提供翘板开关。
4. 行政楼层客房 总则(可选)
(有关要求请参见第 节)
有关卫生间的要求请参见第 节客房卫生间。
在洗面台处应提供配灯梳妆镜(硬线式或者插头式)。
门、窗和五金件(关于以下例外,请参见第 节。)
饰面(请参见 中的要求)
客房入口: 地面 - 装饰性硬表面 墙踢脚 - 木质 / 合成木制品 墙面 -
乙烯墙面涂料 天花板 - 涂刷 – 光滑 / 平坦顶冠饰条
客房: 地面 - 地毯 墙踢脚 - 木质 / 合成木制品 墙面 - 乙烯墙面涂料
天花板 - 涂刷 – 光滑 / 平坦顶冠饰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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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予舜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星期日
客房卫生间: 地面——瓷砖 / 花岗石 墙踢脚——瓷砖 / 花岗石 墙面—
—乙烯墙面涂层 / 花岗石或瓷砖 天花板——亮漆 — 光滑饰面(无光)
顶冠饰条
行政楼层的饰面必须为更高等级。
家具、固定装置和设备(请参见第 节)
行政楼层的家具、固定装置和设备必须为更高等级。
特殊结构(图形和标志)
(有关要求请参见第 节)
机械/管道(有关要求请参见第 节)
电气(有关要求请参见第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