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施工许可证
(一)工作目的:
项目开工的必备合法凭证,办理《销售许可证》、物业及配套手续的必备文件。
(二)主管部门:
建交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三)工作内容:
1、到中心办理窗口领取《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按表要求如实填写。
2、汇集相关资料到中心办理进件手续。
(四)要件:
1、项目批准立项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
2、《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
3、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勘查合同;
4、施工中标通知书;
5、《质量监督申请表》;
6、墙改基金批件;
7、天津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缴款确认书;
8、机构资格认证书;
9、《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备案表》;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五)时限:
要件齐备当日即可办妥。
PAG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