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专业可以考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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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 吴立清 2011 年 07 月 12 日 19:55 阅读(1) 评论(0) 分类:个人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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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从业资格证
即合法从事会计职业所必须的证件 每年 4 月左右考试 10 月左右报名
考试内容 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会计电算化(会计电算化随时可以进行报名
考试,合格后颁发电算证,三门全部过关后就 OK)不过会计专业的应该可以
在毕业两年内可以申请免考基础会计的会计电算化, 只考财经法规
这是考初级职称(助理会计师)的前提
2.初级职称(助理会计师)
属于会计初级职称 理论上是在从事会计职业三年以上(有会计证)才可以进
行报名的考试
考试科目:一共 2 门,《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
考试时间:一般 10-11 月报名,次年 5 月考试 初级会计师是一次通过全部课程,
即可获得证书.
3.中级职称 (会计师)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 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取得大学
本科学历, 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从事会计工作
满两年; 取得硕士学位, 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取得博士学位, 即可报考.
考试时间: 每年 10 月左右报名,第二年 5 月考试.
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 》 《财务管理》。中级会计师的考
试成绩 2 年为一个周期, 单科成绩采取滚动计算的方法.
(注册会计师)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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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
考试科目: 《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科目
调整为“6+1”,分两阶段考核,09 年开始实施,2010 年,现行考试制度废止,
全面实施新考试制度。加了一门《公司组织与风险管理》。改革就是变成前面
说的 6 门 加 1 门高级综合测试 英语是独立的一项 你可以不考 不影响你拿全
科合格证 09 年的改革最终方案还未出台。
5.资产评估师
考试科目《资产评估学》、《经济法》、《财务会计学》、《机电设备评估基
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资
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资产评估相关专业(经济管理、财务会计、工程技术,下同)中专
学历,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七年。
(二)取得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五年。
(三)取得资产评估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资产评估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
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
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六年。
6.内部审计师
考试简介
为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科学、客观、公正的高级会
计师资格评价办法,在总结浙江、湖北两省 2003 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
点工作的基础上,2004 年扩大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 16 个省市的工
作。2005 年至 2007 年扩大到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江西省、山东省、河
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
省、贵州省、云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
江省、安徽省、福建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
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 29 个省、区、市进行试点。2009 年度继续在全国
范围推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
考试科目
第一部分:内部审计在治理、风险和控制中的作用
具体包括:遵守 IIA 的属性标准;以风险为基础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内部审计
重点;理解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执行其他内部审计任务和职责;治
理、风险和控制的知识要点;策划审计业务。
第二部分:实施内部审计业务
具体包括:实施审计业务;实施具体审计业务;监督审计业务结果;舞弊知识
要点;审计业务手段。
第三部分:经营分析和信息技术
具体包括:经营过程;财务会计与财务管理;管理会计;规章、法律和主要经
济指标;信息技术。
第四部分:经营管理技术
具体包括:战略管理;管理技术;中国的经营环境;中国的内部审计环境。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由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命题,第四部分由中国
内部审计学会命题,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统一阅卷。
考试范围在当年的《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大纲》中确定。
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或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
4.CIA 考试期间本科院校的审计、会计及相关专业四年级学生;
免试条件 具有下列资格者,可以申请免试第四部分(即经营管理技术):
1.持有中级及中级以上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持有中级及中级以上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或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
符合免试审计环境的人员,在申请免试时,应填写《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
免试科目申请表》,并于报名时提交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分科、闭卷、笔试。
(二)考试语种:第一、二、三科目为中、英文二个语种,报考人员可任选其
中一种,第四科目为中文语种。
考试时间
CIA 考试每年一次,在 11 月第 3 周的周六、周日举行。
7.国际财务管理师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从 2004 年 6 月分开始,国际财务管
理师资格考试认证工作在中国正式开展。国际财务管理师的资格已经成为中国
财经领域的一项主流资格。
国际财务管理师分为师级和高级:
国际财务管理师申报条件
IFM 级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3 年以上(含)。
2、 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1 年以上(含)。
3、 在校财经及工商管理类专业研究生或已取得研究生学历(或同等学历)
者。
4、 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经济师、精算师、项目管理师、统计
师、税务师、律师、会计师等资格者。
5、 取得财经、经济、管理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者。
6、 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担任企业财务/会计主管、部门经理、内审机构
负责人或同等职务者。
7、 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金融或投资机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
(大学财经及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在校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
IFM 考试合格证书,工作一年后可申请 IFM 职业资格证书。)
SIFM 级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经两名推荐人推荐):
1、 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8 年以上(含)。
2、 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6 年以上(含)。
3、 硕士(或同等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3 年以上(含)。
4、 取得博士学位 1 年以上(含)。
5、 获得 IFM 证书,连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3 年以上(含)。
6、 取得财经、经济、管理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者。
7、 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总经
济师、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或同等职务。
8、 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金融或投资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专业人员
考试科目:
IFM (4 科) A. 经济-管理-会计 B. 财务管理 C.金融证券与银行 E.职业道德
SIFM(5 科):A. 经济·管理·会计 B. 财务管理 C. 金融证券与银行 D. 高级
财务管理(英语) E.职业道德
考试时间为每年的 4 月、6 月、9 月和 12 月。
考生可以分科报考,也可以全部报考。分科考试的考生应在两年内完成全部考
试科目考试。
8.高级会计师
申报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
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报名时间:
一般在 5 月中下旬-6 月中旬报名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 210 分钟。
9. 注册税务师
注册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
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税务师简称 CTA
(Certified Tax Agents)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
务师 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报名条件: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
济、法律工作满 6 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
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 律工作满 4 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
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 律工作满 2 年;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 1 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
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 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
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 1 年。
7、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
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 不符合免试条件者。
【考试科目】
现行注册税务师考试共考五个科目:《税法(一)》 、《税法(二)》、《税
务代理实务》、《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
【考试形式】
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税法(一)》、《税法(二) 》、《财务
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均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税务代理实务》为主观题、 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客
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主观题为简答题和综合分析题。
【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设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 12 月份,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按地区
为单位进行组织。
(二)报名办法
目前各地情况不太相同,一般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报名的,考生需现场领取《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填
写后应经相关部门盖章。报名时 ,须持上述《申报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
证、军官证、驾驶执照、护照,下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学历证
书、资格证书、职称 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经资格复核合格
后,办理报名手续。符合免试条件者,还需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税收工
作起始时间的证明。
【免考规定】
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
务,具有 2 年税收工作经历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
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税法(一) 140 84
税法(二) 140 84
税收相关法律 140 84
财务与会计 140 84
税务代理实务 100 60
10. 审计师
考试简介
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 10 月中旬举行,报名时间约为 4 月
上旬。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审计署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审计署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
写考试大纲,组织考试命题,实施考试工作,统一规划并组织或授权组织培训等工作。人
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审计署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制度
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审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
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对于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和中级(审计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
试制度实行后,不再进行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按规定通过全国统一
考试获得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审计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
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聘任。
资格条件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
的行为;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 5 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 4 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 2 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 1 年;
取得博士学位。
其他需说明事项: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批准后,携带有关证件到
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考试内容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1]与内容均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包括: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和“审计理论
与实务”(包括: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采用同
一套考试大纲。根据对初、中级审计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同要求,两
个考试科目各部分内容分为初、中级资格共同考试内容和中级资格单独考试内
容。
考试方式及内容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广东省
人社厅用印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审计署
用印的成绩合格证书。 (一)考试方式
1.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高级资格
考试试题为主观题。
2.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科目题型为综合性分析
试题,题量为 8 道试题选答 5 题,每道题 20 分。
(二)考试内容
1.初、中级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
律;
《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2.高级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
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理论研究;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审计理论研究,审计技术方法。
考试时间
2010 年度审计师考试时间:10 月 24 日举行。
11. 经济师
“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要取得“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
认证简介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
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
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经济师
若用通俗的话来解释,经济师就是从事经济方面工作的人,而且它是一个职
称,是用来给你所在单位聘用你并给你相关待遇的依据。和工程师有电气工程
师,结构工程师等等一样,经济师也有很多专业,现在好象是 14 个专业,考试
者根据自己的岗位来选择经济师具体的专业,人事部工作人员的就考人力资
源,银行职员考金融、超市管理人员的就考商业、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就可考建
筑经济,从事房地产生意的人就考房地产专业,从事航运的就考水路运输,等
等,以上这些人就被统称作经济师。
考试安排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11 月初。原则上只在地级以上城市设
置考场,必要时可在县设置考场。
考试方式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笔试。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
答。
考试级别
考试设置两个级别:初级资格(经济员、助理经济师)和中级资格。
考试专业
考试共分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人力资源管
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 12 个专业。其中运输分公路、水路、铁路、民航 4 个子专
业。
引考试科目
初级和中级均 2 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中级:《经济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注: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
[2002]18 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初、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管理、农
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管理、
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 12 个专业,其中运输分为水路、公路、铁路、民航 4 个子专
业。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 铅笔、橡皮。
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均为 84 分: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
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
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 1992
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 1993 年 1 月 6 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
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6 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4 年。
4、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2 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1 年。
6、取得博士学位。 ※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
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 1 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
级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补充规定
具体参看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人职发[1993]3 号)
注:有部分地区报考条件稍有差异,具体可查看当地当年关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工作的通知公告。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 4 月中旬以前(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2010 年报考时间为:2010 年 3 月左右开始,各省、市考试报名工作将在近期陆
续展开。各考生要根据各地人事局的公告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
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2010 年经济师考试时间
2010 年经济师考试时间为 11 月 7 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初、中级)
12. 证券从业资格证
我国的一项国家从业资格认证,对证券业从业人员实行资格管理是国际通行做
法。对于达到国家相应的行业从业标准时颁发,作为进行该行业从业的法律依
据。
简介
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使证券业从业资格取得及执业证书管理职责。通过协会统一组
织的基础科目和一门
专业科目资格考试的,即取得从业资格。通过基础科目和两门以上(含两门)专
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一级专业水平认证证书;通过基础科目和四门以上(含四
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二级专业水平认证证书。
申请条件
申请执业证书的人员应当取得从业资格、被证券从业机构聘用、符合《办法》第
十条规定的有关品格、声誉方面的条件;申请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还应当具有中国
国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两年以上证券从业经历;申请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应当
具备两年以上证券从业经历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条件。执业证书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
证券业协会申请。协会应当自收到执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证监会备案,颁发执业证
书。执业证书不实行分类。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经机构委派,可以代表聘用机构对外开
展本机构经营的证券业务。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连续三年不在机构从业的,由协会注销
其执业证书;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
一、考试内容
一共五门课,4 个专业课,1 个基础知识。只要通过两门就可以获得从业资格,
考过了三门能拿一级证书,全通过拿二级证书。最高就是二级。此证长期有效。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1]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专业科目
包括:证券交易[2]、证券发
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三、考试大纲和教材版本
2010 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教材[3]及辅导书由协会指定统一使用 中国证券业协会
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2010 年 3 月、5 月全国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仍使用 2009 年版
考试大纲及教材,2010 年 10 月、12 月全国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使用 2010 年版考试大纲及教
材。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
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 70 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
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2010 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第 1 号)》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 18 周岁; 不大于 50 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的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申请人无重大证劵交易类立案,包括警告或未公开处分。
(五)须为大陆居民,
此外,、精算师、项目管理师、统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咨询从业资格
证、咨询实务、ACCA 等都属于专业证件,若还有遗漏,请在评论处补充,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