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第一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念
第二节:培养是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第三节: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第六章 树立法律理念
维护法律权威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教学目的和要求:
认识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帮助同学们树立
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做到懂法、用法、护法;增强国家
安全意识,.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
的义务;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
维方式,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重点和难点:
重点: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并在实践中养成遵纪守法
的习惯,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
难点:法律思维方式的准确理解与培养。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案例导入:
1.刘海洋伤熊事件的启示
刘海洋“伤熊事件”
带给你的启示 200
2年清华大学
学生刘海洋,在
北京动物园把一
瓶浓硫酸泼在一
只熊
身上,造成这只
熊严重烧伤,此
事引起社会广泛
关注
和议论。
点评:如果一个人
从幼儿园到大学
始终生活在精神
压抑又缺乏心理
救助的环境中,
即使“成才”,也没
有哪家用人单位
敢于接纳他。因
为凡是有行为缺
陷的
高智商者,一旦
妨碍了公共利益
,对社会危害的
后果
将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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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一、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义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三、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一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一、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义一、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义
1、什么是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是指人们以法治为中心形成的全部观念、
信念、理想和价值的的总和。“就是对法治价值、法律
制度、法官等等的认识、评价、反应及期望等。其核
心是法治的实质价值观念和法律权威观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
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
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
针和原则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产生
古代中国;资本主义群体性法治理念;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
新中国成立后,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7年的反右运
动和“左”倾思想的错误,以及其后的‘文化大革命”使中国的法
制建设进程严重受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1982年,我国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序言中。1997年,中国共产党在“
十五大”上总结了党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治理国
家的经验,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的目标; 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修改宪法时,明确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宪法第五条第一款);2002年,在党的“十六大”决议修改的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增写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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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3、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正确法治观念的形成
(2)有利于理解法律的内在精神
(3)有利于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思考: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是什么?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摘自《党的十五大报告》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法治”与“依法治国”
“法治” 是一种治理社会的理论、原则、理念
和方法,是一种社会意识。
“法制” 是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简称,是一种
社会制度。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
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
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
则。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国体
和政体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
的时代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
指导,深刻地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
和基本规律,系统地反映符合中国国情和人类法治文明
发展方向的核心观念、基本信念和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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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依法治国(核心)
(2)、执政为民(本质要求)
(3)、公平正义(价值追求)
(4)、服务大局(重要使命)
(5)、党的领导(根本保证)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大基本内容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
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
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
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1)、依法治国(核心)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依
法
治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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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法为民
“执法”的含义 “执法”,顾名思义,就是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执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执法由行政机关和司法两个部分组成。
狭义的执法就是指司法。行政执法,是指部分国家行政机关依
据国家行政法规行使行政职权的活动。司法是指法院、检察院、
公安机关依据国家的三大诉讼法行使司法权的活动,这里面也包
括司法行政机关的部分职能活动,如劳动改造的执行、监狱内的
犯罪侦查等。我们所讲的“司法为民”是指狭义的执法,仅指司法活
动。
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
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保
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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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为”民的含义 为民是执法的根本目的,是执法的出发点和
落脚点。具体来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①.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利出发,正确地理解社会
主义法律的精神和本质。
②.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利出发,正确地运用法律,
实施社会主义法治。
3.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利出发,切实增强执法者的
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
4.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利出发,依靠人民群众,动
员人民群众共同维护社会主义的法律权威和尊严。
5.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利出发,端正执法者的执法
作风和态度。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3).公平正义
(一)坚持立法公正与执法公正并重
(二)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其内涵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
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合法合理,这是公平正义的内在品质;程序正
当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和载体;及时高效是衡量公平正义的重要尺度。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法
治的首要目标。要求政法干警必须秉公执法、维护公益、摒弃邪恶、弘
扬正气、克服己欲、排除私利,坚持合法合理原则、平等对待原则、及
时高效原则、程序公正原则,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实体公正是指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之设定分配的结果是否正当合
理。
程序公正是指法律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之设定分配的过程或程
序是否正当合理。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司法公正
司
法
公
正
与
和
谐
社
会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大局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理念和重要使命,是由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所决定的。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解放和发展社会生
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
家。最终走向小康和共同富裕。
这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是社会主义初
级阶段的最大的大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4)、服务大局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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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指:
坚持社会主义制度,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必须
始终注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因为: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健康发展的根本前提和根本保证。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和建设取得成功
的一条根本经验。
(5)、党的领导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党的领导主要内容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
政治领导:制定正确的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并通
过法定程序(全国人大)使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
思想领导: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领导:推荐干部,发挥党组织,党员的作用。
组织领导即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广
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带动和影响人民群众,从组
织上保证党的纲领和路线,国家的宪法、法律付诸事实;
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并向国家机关推荐德才
兼备的干部,以成功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注主义事业的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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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领导具有以下特征:
①它为社会的政治生活确定价值、规范、方向和目标,对政治过
程的领导与决策着眼于整体和长远利益。这是由政治活动在国家
生活中的主导性作用所决定的。
②它对政治生活实行原则性和政策性领导,通过思想、组织、政
策三方面大政方针的制定和监督贯彻,实现政治领导权。政治领
导的指导性政策一经确定,就会产生具有权威性和相对稳定性的
政治约束力,并影响到微观政治生活的每个层面。
③政治领导是社会领导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政治权力作为后盾
和保障,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它的正确与否关系到国家、政府、
政党和政治团体的稳定和前途。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坚持党的领导的意义:
1.有利于把党的主张与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
2.有利于把党的决策和决策的贯彻执行统一起来;
3.有利于国家政权机关及其领导人员把对党负责和对人
民负责统一起来,保证中国共产党始终站在时代前列,
带领人民前进。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三、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p156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关系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关系P157
3、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4、服务大局与依法治国的关系P158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 曾宪义曾宪义: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
“法律理念的形成、法律精神的养成,绝非一朝一夕或
者三两个月能够形成的,而需要系统的法学教育、法律
思维习惯培养和法律实践锻炼。”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1)继承传统合理法治理念扬弃封建人治观念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的国家,在其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必然充
盈着各种各样的法律思想,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目标
愈加清晰、明确,人们越来越重视有效发挥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法治中
的积极作用,并将其中的一些优秀资源创造性地转化为具体的法律制度,
使之能够直接适用于立法、司法实践当中。譬如,儒家思想与传统法制
中矜恤、优待老者的原则与实践在我国近现代各部法律中消失了百余年
之后被重新作为一项重要制度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当中:
2005年颁布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70周岁以上的老人不适
用行政拘留处罚;今年刚颁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也明确规定,
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案件以外,对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老
人不适用死刑,等等。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关系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2)人治与法治的区别
人治,就是国家以一套严格的道德制度去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
产生社会秩序。要使道德高度变为德治,必须以权利的不平等和权力的
不制衡为前提。常见于我国的封建社会.用君主至高无上的权利去进行
国家的统治,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
法制是一种正式的、相对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法治与人治则是
相对立的两种法律文化,前者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规则(主要是法律
形式的规则)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后者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
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虽然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而且法
治也不排斥人的能动性,但从法律的制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按照法律
本身制定的规则,人的能动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
能超越法律,这正是法治内在的本质要求。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关系
借鉴资本主义法治的有益思想,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制:通常指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或者指社会主义民主的
制度化、法律化。社会主义法制是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废除旧的法制体系的
基础上建立的。代表了社会主义国家全体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意志。包括立法、
执法、守法三个方面,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其基本原则主要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律由国家统一制定和实施,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等。
资本主义法制:是资产阶级国家所确立的依法治理的统治方式,它确认和保
障了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巩固了同封建制斗争的成果。然而,从本质上来
说,资本主义法制是保证资产阶级民主,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对劳动人民实行
剥削和压迫的合法手段,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社会主义法制与资本主义法制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什么?
就在于社会主义法制与资本主义法制的本质不同,也就是指它的阶级属性,
社会主义法制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与资本主义法律
制度的本质区别。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3、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①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
②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
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彻底否定
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使
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个人意志的影
响;
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
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依法治国是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循的基本原
则;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④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
备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
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
⑤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
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
种事务。它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⑥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总之,依法治国要
求各国家机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依法治国的意义:
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
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
的领导。
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 第四,
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4、服务大局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法治作为国家
治理方式,必须服务于国家的根本任务。
依法治国与服务大局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二者都是构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紧密的联
系。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
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
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
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
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
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里所说的依法治国与服务大局是完全
一致的。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它和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一起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
这里依法治国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局之间的关系非常清
晰。实行社会主义法治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有机组成部
分,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管理国家事务、经
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重要工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
行依法治国的好处也十分清楚,就是为了防止个人的专断和任意,
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社会主义法治与服务大局的统一,还有另一层意思。我们强调服
务大局并不是在法律之外去寻找办案的标准。法律标准和社会
标准在根本上是统一的。法律本身就是全国人民意志的体现,
因此从本质上说,依法办事就是依照全国人民的意志办事,就是
服从大局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第二节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的思维方式
一、法治基本思维方式基本含义和特征
二、正确理解法治思维方式
三、培养法治思维方式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一、法治基本思维方式基本含义和特征
1、法治思维方式的含义:P159
“法治”已被普遍地接受为社会的理想治理方式。对于法
治理想的实现,有两种途径,一是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
构建法治所需要具备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二是靠在
社会生活中逐渐地培养法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后
者往往是法治的目标和归宿,只有在官员和民众法的生
活方式成为一种常态时,我们才能说法治真正地实现了。
法治思维方式或称法律思维方式郑成良老师概括为以下
几个特点:以权利与义务为分析线索、普遍性优于特殊性、合
法性优于客观性、形式合理性优于实质合理性、理由优于结论。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2、法律思维的特征
(1)、法律至上
(2)、权力制约
(3)、人权保障
(4)、正当程序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1)、法律至上
,法律至上就是法律最高,就是宪法至上,就是人民主
权至上。
所谓法律最高,即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性,人人受法律
的支配,人人只受法律的支配。法律不仅支配着每一个
人,而且统治、管理着整个社会,把全部的社会生活都
纳入到一个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的框架之中,所有
的人、组织、团体,所有的行为、事务都遵守、适用已
知的法律、法律原则、法律规范。。我们遵循法律至上
原则,就是坚持法律的最高性,坚持宪法的至上性,坚
持人民主权的至上性。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2)权力制约
权力制约原则的定义是
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
权利的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分权与制衡原则和社会
主义国家的权力监督原则的总称,其存在的历史基础和
现实前提是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导致出现了一个不依附
于土地、国家、教会、以商品经济为主的私人自治的领
域。社会成员本身获得了私人意义上的“市民”和“公”意
义上的国家公民两种身份。为了保证公共权力的行使不
脱离人民的掌控,所以必然要寻求制约公共权力的机制。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现代社会分权主要模式
1.典型的美国式的三权分立形式
美国式的分权模式对其它国家产生过重要影响,当今许多国家比
如委内瑞拉就沿袭了美国的这种模式。
2.英国式的以议会为重点的分权模式
现在世界上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和实行议会共和制的国家都采
用英国式的分权原则,比如日本、意大利、德国等。
3.法国式的以行政为重点的分权模式
法国早在《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中就依据孟德斯鸠的见解规定了:
“任何社会,如果在其中不能使权利获得保障或者不能确立权力
分立,即无宪法可言。”这一精神为法国现行宪法(1958年)所
忠实地继承。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权力制约原则在社会主义宪法中的体现
社会主义宪法是在一种新型的国家
理念下,来规划国家权力的所属和
运行以及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
因此,它力图克服资本主义国家因
实行三权分立而产生的诸多弊端,
更强调国家权力行使中的互相配合,
更强调国家权力的统一与行使效率。
但社会主义宪法并未因此而放弃权
力制约原则,我国现行宪法就比较
全面地体现了权力的分工与制约原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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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权保障
人权保障原则:
宪法在确认人民当家做主的基础上,通过各种途径和形
式确保公民享受各种平等的权利和自由。人权是指人依
据其自然属性和社会本质所应平等享有的权利。
在有德行的政治制度和宪政实践中,每个人都应享有被
尊重和被保护的权利。
德沃金说这就是政治道德的一种要求,甚至认为权利就
是“个人握在手里的政治王牌”。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我们为什么要了解人权?
儿童虐待,家庭暴力,
死刑,体罚,强奸……
你的身边是否发生过侵
犯人权的行为?如果侵
犯人权情形无处不在,
则人权与政府、与我们
个人都有关系。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这是一个人权屡遭践踏的时代
布痕瓦尔德集中营
德军入侵捷克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这是一个人权话语泛滥的时代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中国的态度
尊重和保障人权,依
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
平等参与、平等发展
的权利。
——胡锦涛在党的第
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
的报告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人权的“权”:三代同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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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正当程序
正当程序是英美法系的一条重要的宪法原则;程序的正
当性包含的价值是程序的中立、理性、排他、可操作、
平等参与、自治、及时终结和公开;通过正当程序达到
宪法的至信、至尊、至上从而实现宪法权威。
法律的正当程序(Due process of Law),通常又译为“
正当法律程序”或“正当程序”。它作为一条重要的法
治观念与宪法原则,起源于英国的“自然正义”,光大
在美国,传播于全球。注重程序公正日益成为现代
法治国家共同的价值取向。在我国,由于受“重实
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同时缺乏自然法的法律文化基
础,程序意识相对落后,正当程序观念亦不发达。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正当法律程序也常被用来
解释为实体法或程序法上
的限制,用以规律法官“
司法权”(而非国会“立法
权”)界定和保障平等权、
自由权这些人民的基本权
利。不过此种解释具有一
定的争议性,且其与自然
正义法则以及程序正义这
两个被用于其他法域的概
念相类似。
,“没有程序(法)即无
实体(法)”这一法律格
言,在刑事领域体现得最
为彻底。 为此,由国家立
法机关以法律事先明确规
定刑事诉讼程序,规范刑
事诉讼活动,保证刑事诉
讼的有序性和公正性,就
显得尤其必要。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二、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一)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和几种关系
法律思维方式:
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
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
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
向。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培养法律思维方式要正确认识几种关系:
1、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2、权利与权力的关系
3、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4、自由与平等的关系
5、实体与程序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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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已经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大家所
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好的法律”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法治的两大基本要素:
1. 法律的至上权威
2. 法律本身的优良
第六章第六章 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
(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社会
主义的重要特征
(二)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 民主与法制
的根本保证
(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相互依存、
相互促进
为什么要树立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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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利与权力的关系
区别
权利与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属于法律上的概念后
者则属政治上的概念两者存在密切的联系
联系
一方面权力以法律上的权利为基础以实现法律权利为目
的权利作为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又制约着权力的形式、程
序、内容及过程各个方面;另一方面某些法律上权利的
实现依赖一定的权力的行使两者也存在一定的一致性如
都以追求一定的利益为目的;都有相应的法律上的规定
和限制要求等等但两者却有显著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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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两者之间是互动的
关系。没有义务,权利便不再存在;没有权利,便没有义务存在
的必要。同时,权利和义务,又是为权力所保障的。作为法律所
规定的权利的实现,当然离不开义务的履行;实质上,在此过程
中,也是权力作用的结果。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法律关系中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是指任何一项法律权利
都有相对应的法律义务,二者是相互关联、对立统一的。正如马
克思指出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社会生活中的对等关系。这主要表现在权利义务的总量是大体
相等的。如果权利的总量大于义务的总量,有的权利就是虚设的;
如果义务总量大于权利总量,就有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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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法律权利的享有有助于法律义务
的积极履行。在许多情况下,不主张权利,义务人就不
去履行义务。
法律义务也是法律责任,义务规范要求的作为与不作为
要令行禁止。法律主体如果都能这样对待义务,就必然
有助于权利的实现,建立起良好的秩序。
4、价值选择中的主从关系。在任何类型的法律体系中,
都是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的,这样,才能通过法律对人们
的社会行为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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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
平等
4.自由与平等的关系
(1)依法行使和享有自由的权利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
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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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和平等是社会思想与行动的两个方面
第一只有自由平等才有可能,没有自由平等是句空话。
(奴隶社会)
第二平等是自由的保证,这个你应该可以理解
第三自由会要求更多的平等,不管在经济方面还是在思
想方面
第四自由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自由,比如你不可能说我
要天上的星星。平等也是相对的不可能有有绝对的平等
就像你出生,不可能家里和外面的其他家族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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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体与程序的关系
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司法公正要求做到
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缺一不可。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
公正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结果和
最终目的。
一、程序公正是司法活动追求的目标
二、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有效途径
三、程序公正能够有效弥补实体规则的不足
四、程序公正使司法活动更具权威性和尊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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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
—
取
保
候
审
十
六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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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
学习法律知识
参与法律实践 掌握法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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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一、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二、保障法律的至上地位二、保障法律的至上地位
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第三节
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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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法律权威: 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法律的
地位和作用而言的,是指法律的内在说服力和
外在强制力得到普遍的支持和服从。法律权威
的树立主要依靠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
力。
1.法律权威的含义P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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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树立法律权威是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的前提
树立法律权威是实现国
家长治久安的保障
树立法律权威是建立社
会主义民主国家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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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障法律的至上地位P167
1、推进依法执政
2、提高立法质量
3、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4、提升执法公信力
5、深入开展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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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依法执政
党要坚持依法执政,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应
当在以下方面,推进依法执政的进程。
首先要求执政党始终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价
值取向和依法执政的意识
要求党的执政活动本身制度化、法律化
要求在依法执政的实践中逐步强化执政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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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立法质量提高立法质量
提出 审议 表决 公布
宪
法
的
与
时
俱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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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注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视依法保障各种所有
制经济健康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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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升执法公信力
“钓鱼执法”案日前终于有了初步调查结果。上海市浦
东新区政府公开通报事件处理意见,承认有关部门在
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为此向社会公众
作出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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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深入开展法制教育
1999年3月,“实行依法治
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的治国方略正式写进
现行宪法,法制教育作为
实现这一治国方略的重要
途径而被吸纳到现代学校
教育系统当中,成为现代
学校教育内容不可或缺的
有机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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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坚定守护者
1.努力树立法律信仰
2.引导他人尊重法律权威
3.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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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我的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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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制与人治,德治有什么区别?
2、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3、联系实际,谈谈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4、大学生应该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