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海洋运输货物附加险
• 一般附加险
• 特别附加险
• 特殊附加险
• 专门险:散装桐油保险
• 冷藏货物保险
• 卖方利益保险
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
• ⑴偷窃、提货不着险
• 在该险项下,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因被
偷窃,以及被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整件未
交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但是,被保险人对
于偷窃行为所致的货物损失,必须在提货后
10 天内申请检验,而对于整件提货不着,被
保险人必须取得责任方的有关证明文件,保
险人才予赔偿。
⑵淡水雨淋险
该险专门承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淡
水或雨水造成的损失,包括船上淡水舱、
水管漏水以及舱汗所造成的货物损失。
不过,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要求被保
险人必须在知道发生损失后的 10 天内申
请检验,并要以外包装痕迹或其他证明
为依据。
• ⑶短量险
• 该险负责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
包装破裂或散装货物发生数量损失或重量
短缺的损失进行赔偿,但不包括货物在途
的正常损耗。被保险人对于包装货物的短
少,应当提供外包装发生破裂现象的证明;
对于散装货物,则以装船重量和卸船重量
之间的差额作为计算短量的依据。
• ⑷沾污险
• 该险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与
其他物质接触而被沾污或混进了杂质,影
响货物质量所造成的损失。
⑸渗漏险 承保流质、半流质、油类货物在
运输途中因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失,以及用液
体储运的货物 ( 如酱渍菜等 ) 因液体渗漏引起货物
腐烂变质造成的损失。
⑹碰损破碎险
对于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震动、碰撞、受
压造成货物破碎和碰撞损失负责赔偿。
⑺串味险
承保被保险货物因在运输过程中配载不当而受其他
物品影响,引起的串味损失。一般用于易发生串味
损失的食品、粮食、茶叶、中药材、香料、化妆品
等货物。
• ⑻受潮受热险
• 该险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气
温骤变或船上通风设备失灵等原因使船舱
内水气凝结、发热或发潮导致的损失。
• ⑼钩损险
• 该险承保被保险货物 ( 一般是袋装、箱装
或捆装货物 ) 在运输过程中用钩子装卸,
致使包装破裂或直接钩破货物所造成的损
失及其对包装进行修理或调换所支出的费
用。
⑽包装破损险
该险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搬运或
装卸不慎造成包装破裂所引起的货损,以及
因继续运输安全的需要修补或调换包装所支
出的费用。
⑾锈损险
该险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生锈而
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海上保险实务
中,保险人一般不就裸装的金属材料承保锈
损险。
特殊附加险
• 特殊附加险主要包括战争险
和罢工险,按国际海上保险市场
的习惯,保了战争险,再加保罢
工险时一般不再加收保险费;所
以一般被保险人在投保战争险的
同时加保罢工险。
战争险
• 战争险是保险人承保战争
或类似战争行为导致的货物损
失的特殊附加险。战争险的保
险责任包括:
① 直接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
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所致的损失。
② 由于上述原因所引起的捕获、拘留、
扣留、 禁制、扣押所造成的损失。
③ 各种常规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
弹 所致的损失。
④ 由于上述原因所引起的共同海损的
牺牲、分摊和救 助费用。
战争险的除外责任
① 由于敌对行为使用原子或热核制
造的武器 ( 如原子弹、氢弹等 ) 所
致的损失和费用;
② 根据执政者、当权者,或其他武
装集团的扣押、拘留引起的承保航
程的丧失和挫折而提出的任何索赔。
罢工险
• 责任范围:
• ①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或参加工潮暴动、
民众斗争的人员的行动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 ②任何人的敌意行动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 ③因上述行动或行为引起的共同海损的牺
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罢工险除外责任
海洋运输货物罢工险以罢工引
起的间接损失为除外责任,即在罢
工期间由于劳动力短缺或不能运输
所致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或因罢工
引起动力或燃料缺乏使冷藏机停止
工作所致冷藏货物的损失。
特别附加险
• 特别附加险是以导致货损的某些政府行为
风险作为承保对象的,它不包括在一切险范围,
不论被保险人投任何基本险,要想获取保险人
对政府行为等政治风险的保险保障,必须与保
险人特别约定,经保险人特别同意。否则,保
险人对此不承担保险责任。
• 我国保险公司开办的特别附加险
现有 6 种:
⑴交货不到险
• 该险承保自被保险货物装上船舶时开始,在 6 个
月内不能运到原定目的地交货。不论何种原因造
成交货不到,保险人都按全部损失予以赔偿,但
是,被保险人应将货物的全部权益转移给保险人,
因为造成交货不到的原因并非运输上的,而是某
些政治原因 ( 如被另一国在中途港强迫卸货等 )
,所以,被保险人在投保该险别时必须获得进口
货物所有的一切许可手续,否则投保该险是无效
的。同时,由于该附加险与提货不着险和战争险
所承保责任范围有重叠之处,故中国人民保险公
司在条款中规定,提货不着险和战争险项下所承
担的责任,不在交货不到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该险承保的是被保险货物受损后,仍得在港
口按完好货物交纳进口关税而造成相应货损的关
税损失。但是,保险人对此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
是货物遭受的损失必须是保险单承保责任范围内
的原因造成的。进口关税险的保险金额度根据本
国进口税率确定,并与货物的保险金额分开,在
保险单上另行列出。而保险人在损失发生后,对
关税损失部分的赔付以该保险金额为限。投保进
口关税险,往往是针对某些国家规定,进口货物
不论是否短少、残损均需按完好价值纳税而适用
的。
⑵进口关税险
⑶舱面货物险
• 该附加险承保装载于舱面的货物被抛弃或海
浪冲击落水所致的损失。一般来讲,保险人确定
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范围和厘定保险费时,是以
舱内装载运输为基础的。但有些货物因体积大或
有毒性或有污染性或根据航运习惯必须装载于舱
面,为对这类货物的损失提供保险保障,可以加
保舱面货物险。加保该附加险后,保险人除了按
基本险责任范围承担保险责任外,还要依舱面货
物险对舱面货物被抛弃或风浪冲击落水的损失予
以赔偿。由于舱面货物处于暴露状态,易受损害,
所以保险人通常只是在“平安险”的基础上加保
舱面货物险,以免责任过大。
⑷拒收险
• 拒收险保当被保险货物出于各种原因,在进口港被进口
国政府或有关当局拒绝进口或没收而产生损失时,保险
人依拒收险对此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投保拒收险的条
件是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必须持有进口所需的一切手续 (
特许证或许可证或进口限额 ) 。如果被保险货物在起运
后至抵达进口港之前的期间内,进口国宣布禁运或禁止
进口的,保险人只负责赔偿将该货物运回出口国或转口
到其他目的地所增加的运费,且以该货物的保险金额为
限。同时,拒收险条款还规定:被保险人所投保的货物
在生产、质量、包装、商品检验等方面,必须符合产地
国和进口国的有关规定。如果因被保险货物的记载错误、
商标或生产标志错误、贸易合同或其他文件存在错误或
遗漏、违反产地国政府或有关当局关于出口货物规定而
引起的损失,保险人概不承担保险责任。
⑸黄曲霉素险(aflatoxin risk)
• 该附加险承保被保险货物 ( 主要是花生 )
在进口港或进口地经卫生当局检验证明,其所含
黄曲霉素超过进口国限制标准,而被拒绝进口、
没收或强制改变用途所造成的损失。按该险条款
规定,经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有责任处理被拒
绝进口或强制改变用途的货物或者申请仲裁。
⑹出口货物到香港 ( 包括九龙 )
或是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
这是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所开办的
一种特别附加险。它对于被保险货物
自内地出口运抵香港 ( 包括九龙 ) 或
澳门卸离运输工具,直接存放于保险
单载明的过户银行所指定的仓库期间
发生火灾所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该附加险是一种保障过户银行权益的
险种。
因为,货物通过银行办理押汇,在货主未到
银行归还贷款前,货物的权益属于银行,所
以,在该保险单上必须注明过户给放款银行。
相应地,货物在此期间到达目的港的,收货
人无法提货,必须存入过户银行指定的仓库。
从而,保险单附加该险条款的,保险人承担
火险责任。该附加险的保险期限,自被保险
货物运入过户银行指定的仓库之时起,至过
户银行解除货物权益之时,或者运输责任终
止时起满 30 天时止。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
届满前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延期的,在加缴所
需保险费后可以继续延长。
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条款
本保险负责赔偿:
• (一)不论任何原因所致被保险桐油短少、渗漏
损失而超过本保险单规定的免赔率时(以每个油仓
作为计算单位)。
• (二)不论任何原因所致被保险桐油的沾污或变
质损坏。
• (三)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险任内危险的桐油采
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桐油的保险额为限。
• (四)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 (五)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
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
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
本保险分为冷藏险和冷藏一切险二种。被保
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
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冷藏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
海啸、地震、洪水 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
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它物体碰
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或由于冷藏机器停止
工作连续达二十四小时以上所造成的腐败或损失。
2.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
海所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
3.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
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
用, 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4. 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
引 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
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5.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6. 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
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冷藏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冷藏险的各项责任
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
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腐败或
损失。
卖方利益保险条款
• 本保险系卖方利益保险,负责赔偿货
物在遭受本保险单载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责
任范围内的卖方损失。
• 但本保险仅在买方不支付该项受损货
物部分的损失时才予赔偿。被保险人应将
其向买方或第三者的权利转移给保险人。
如对本保险单项下的任何利益或赔款转让,
保险人即解除其全部责任。
在何情况下投保卖方利益保险
?
• 在采用FOB、CFR贸易术语和D/P、
D/A、O/A商业信用支付方式时可投保卖
方利益保险。
• 在采用CIF贸易术语和D/P、D/A
• O/A商业信用支付方式时不必投保卖方
利益保险。
• 案例1:
• 2000年1月20日,A某公司经香港公司购买的保
险总金额为8万美元的韩国生产手机零配件一批
抵达目的地上海,2月20日,货到后A公司请检
验公司进行了检验,出具了检验证明。2001年
3月25日, A公司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部分产
品有质量问题,致函香港公司,要求换货,如
不能换货,则要求退货,并要求香港公司承担
有关费用损失。香港公司回函称, A公司在货
物入库前已详细检查、核对,且已投入使用,
因而拒绝赔偿。
由于A公司对合同项下的货物的品质存在异
议,2001年4月2日,即在收货13个月后,自行
将合同项下的货物送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
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证明,该批货物有5项
存在缺陷,发货前已存在,系制造不良所致。4
月5日, A公司据此提起仲裁,要求香港公司赔
偿5万美元。香港公司认为, A公司不能证明第
二次送检的产品系交货时的产品,且第二次商检
的时间已经超过索赔有效期,商检证书不能发生
效力。因向香港公司索赔困难, A公司固转向保
险人提出索赔,A公司认为:保险索赔时效为两
年,保险索赔应有效,保险人赔偿后,可授权保
险人向香港公司追偿。你认为能否得到保险公司
赔付?
案例2:
一批货物投保了平安险,该货物在装船
过程中有8件落海,其中5件因打捞及时仅
造成部分损失,其余3件全部灭失,在这种
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赔偿几件货物的损失
?
案例3:
一批货物投保了平安险,分装两艘货轮
驶往目的港。一艘货轮在航行中遇暴风雨
袭击,船身颠簸,货物相互碰撞而发生部
分损失;另一艘货轮在航行中与流冰碰撞,
货物也发生了部分损失。请问:保险公司
对于这两次损失是否都应给予赔偿?
案例4:
上海某单位以CIF条件从国外进口某
货物一批,卖方已代办了一切险。该货物
在上海卸货后,当晚在码头被偷窃。买方
能否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案例5:
一艘货物已经按发票总值的110%投保
了平安险。货轮在航行途中于5月3日遇暴风
雨袭击,部分货物遭到水渍,损失货值1000
元人民币;该轮在继续航行中又于5月8日触
礁,货物再次发生部分损失,损失额为100
元人民币。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赔偿
多少钱?为什么?
案例6
某公司以CIF条件出口货物,装运前向
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货轮在航行途中
遇暴风雨袭击,海水涌入舱内,使部分货
物遭到损失,损失货值8000美元;该轮在
继续航行中又发现货物包装破裂,估计损
失额为800美元。在这种情况下,上述损失
由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