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税务违法及处罚
第一节 税务违法及处罚概述
第二节 税务违法的种类
第三节 税务违法的处罚
第一节 税务违法及处罚概述
一、税务违法
税务违法是指侵害税收法律的行为。行为
主体既包括纳税主体,又包括征税主体,还包
括侵害税收法律关系的其他当事人。只有违法
行为存在,才能依法使行为主体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二、税务违法处罚
税务违法处罚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的主体由于
其行为违法,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的消极法律后
果。违法责任的规定是体现法律规范的国家强制力
的核心部分。其含义包括;
1、承担违法责任的主体:中国公民、外国人、
无国籍人、法人、机关、其他社会组织。
2、承担违法责任的核心要件:违法行为。
3、追究税务违法责任的主体:是有权的税务机
关。税务违法责任是消极的法律后果,法律上的惩
戒负担。
三、税务违法责任的分类
1、根据税务征管的性质和特点
行政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
2、根据违法
主体的不同
纳税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征税主体: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责任
其他侵害税收法律关系行为的违法责任
3、根据具体承担责任的不同
财产责任
人身责任
第二节 税务违法的种类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手段、方式、情节的不同,
可以对各种税务违法行为加以分类,从而为合理制定
制裁标准,惩治违法和犯罪奠定基础。
一、偷税
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造假凭证、造假账、造假报
表、拒不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偷税的特征:
1、行为主体是纳税人
2、行为主体实施了偷税行为
偷税的手段包括:
(1)造假凭证。伪造、变造、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
账凭证。
(2)造假账。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造假报表。在进行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
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
及其他的纳税资料。
(4)拒不申报。应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不按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后,
仍拒不申报的行为。
二、行贿逃税
行贿逃税是指纳税人采取向税务人员行贿、
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其特点:
1、纳税人为了不正当利益,故意给税务人
员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使纳税人不缴或者少缴税款。
2、行贿的方式是多样的,有纳税人主动送
的;也有税务人员要求而被动提供的。
三、骗取出口退税
骗取出口退税是指以假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骗取出口退税具有非法牟利的
目的。
四、抗税
抗税是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抗税是税务违法行为中手段最恶劣、情节最严重、影
响最坏的行为,是一种明目张胆地对抗国家法律的行
为,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影响了国家税收收入的
实现,而且给税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了威胁。
五、欠税
(一)欠税逃避追缴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
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
缴所欠税款的行为。其特点:
1、纳税人有能力缴纳税款但谎称无力给负;与
一般欠税的不同在于有纳税能力而不缴纳税款;
2、采取转移、隐匿的手段加以逃税。与偷税的
不同在于,隐瞒的对象不同。偷税隐瞒的是计税依据,
而逃税隐瞒的是缴款能力。
(二)拖欠税款拒缴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拒
绝遵照税收法规履行纳税义务,又未采取暴力威胁
方式而不缴税款的行为。其特征:
1、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并无特殊困难的情况
下,两次超过期限未缴或未解缴同一笔税款。
2、其实质是与抗税方法不同的拒缴税款行为,
即通常所说的“软抗”。
六、妨碍税务人员执行公务
妨碍税务人员执行公务是指以暴力、威胁或非暴
力、威胁方式使正在执行公务的税务人员不能执行
公务的行为。其特征:
1、当事人明知侵害的对象是正在执行依法征税
公务的税务人员。
2、采取阻碍的方式;一种是暴力、威胁方式迫
使税务人员放弃执行公务;另一种是非暴力、威胁
方式使税务人员无法工作。
3、实行这种行为的主体既可以是纳税人、扣缴
义务人,也可以是其他人。
七、未按规定登记、申报及进行账证
管理的行为
(一)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如转借、
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二)未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2、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和保管账证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
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2、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
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
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四)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
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查
八、违反发票管理的行为
(一)未按照规定印制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
(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
(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七)利用发票从事其他犯罪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
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虚开发票
根本不存在商品交易,无中生有,虚构商品
交易内容和税额
存在真实的商品交易,但是以少开多,达到
偷税的目的
虚开发票的
犯罪活动
为他人虚开:本人无商品交易活动、代开发票
为自己虚开:虚开和自己使用,进行抵扣或骗税
让他人为自己虚开:要求、诱骗、收买他人虚开
介绍他人虚开:牵线搭桥、组织策划虚开发票
2、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发票
及非法出售增值税发票
非法出售增值税发票包括:
(1)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故意违反法律、
法规进行出售的行为;
(2)其他任何人非法出售增值税发票的行为。
3、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
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购买后又虚开或
者出售
九、渎职行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
(一)受贿行为。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的行为;
(二)玩忽职守。税务人员玩忽职守,不征或
者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滥用职权。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
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行为;
(四)擅自决定。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人员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决定税收的开征、停
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行为。
十、越权代理行为
越权代理行为是指税务代理人超越代
理权限,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
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第三节 税务违法的处罚
一、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的含义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法
规的相对一方的当事人所给予的一种惩戒和制裁。
行政处罚包括以下含义:
1、行政处罚是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行为。
2、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一方当事人
的处罚。包括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他们与
行政机关的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行政管理相对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
行政处罚的前提。
4、行政处罚所针对的是尚为构成犯罪的违
法行为。行政处罚所采取的制裁只能是行政制裁。
(二)行政处罚的特点
1、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
决定机关
不同
违法行为不
同
处罚依据
不同
处罚形式
不同
行政处罚 行政管理
机关外部
行为
普通公民或
其他组织的
违法行为
行政管理
的各种法
规
警告罚款
没收停业
拘留劳教
行政处分 内部管理
机关行为
行政机关工
作人员违法
行为
国家行政
工作人员
法规
警告记过
降级降职
开除公职
2、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刑罚)的区别
处罚机关
不同
违法行为
不同
处罚程序
不同
处罚形式
不同
行政处罚 国家行政
机关
违反行政管
理的法律、
法规
行政诉讼
程序
警告罚款
没收停业
拘留劳教
刑事处罚 人民法院 触犯国家刑
律,构成刑
事犯罪
刑事诉讼
程序
管制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三种
附加刑
3、行政处罚与执行罚(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
违法性质不同 构成要件不同 目的不同
行政
处罚
相对一方当事人
的违法行为
行为人具有主观
过错(故意、过
失)
对相对一方当事
人予以惩罚,使
其不再违法
执行
罚
相对一方当事人
的行为不具有违
法性(防止违法
行为)
不要求主观上的
过错,只要客观
上没有履行纳税
义务
以处罚的方式促
使相对一方当事
人履行义务,可
反复、多次运用
(三)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警告主要适用于情节轻微或者尚未构成实际危
害后果的违法行为。既可以起到教育的作用,又有
一定的处罚作用。
2、罚款
罚款是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
务的当事人的一种经济上的处罚。是对当事人财物
的剥夺,因此,必须依法行使。
3、没收
没收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予以
剥夺的处罚。
(1)对相对一方当事人非法所得的财物的没
收;
(2)财物虽系相对一方当事人所有,但因其
用于非法活动而被没收。
(四)税务行政处罚的标准
1、偷税
(1)纳税人偷税数额不满10000元(1万元)
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10%的,由税务机关
追缴税款,并处偷税额5倍以下的罚款;
(2)扣缴义务人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
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不满10000元(1万元)或
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10%的,对其处罚与纳
税人相同。
2、骗税
(1)企业事业单位以假报其所生产或经营的商
品出口骗取出口退税数额不满10000元(1万元)的;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处以骗取税款5倍
以下罚款。
(2)其他单位或个人骗取出口退税数额较小
(单位10000元以下,个人500元以下),未构成犯
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处以骗取
税款5倍以下罚款。
3、逃税
企业事业单位逃避纳税义务,未构成犯罪的,由税
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处以不缴或者少缴
税款5倍以下罚款。
4、抗税
抗税情节较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
其拒缴的税款,处以拒缴税款5倍以下罚款。
5、欠税
(1)纳税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
段,欠缴应纳税款,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
欠缴的税款,数额不满10000元(1万元)的,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欠缴的税款,处以欠缴税
款5倍以下罚款。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拖欠税款拒缴,税
务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追缴,并处以不缴或者少
缴税款5倍以下罚款。
A、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
其存款中扣缴;
B、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
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
6、阻碍税务人员执行公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当事人,拒绝、阻
碍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7、未按规定登记、申报及进行账证管理的
行为
(1)纳税人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关于税务
登记、账簿及凭证管理、报送财会制度和资料的规定,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税务机关可以处以2000元~10000元的罚款(再罚款)。
(2)扣缴义务人未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
定设置、保管扣缴税款账簿、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
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税务机关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再罚款);情节
严重的,则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重罚款)。
(3)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
者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税款
报告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
下罚款(同时处以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则处以
2000~10000元的罚款(加重罚款)。
8、违反发票管理的行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当事人,
违反发票管理的规定,由税务机关依照
《发票管理法》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
罚款、收缴或者查封发票。
9、渎职行为
税务人员渎职,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警
告、记过、撤职、开除公职等行政处分。
新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比较注意加强
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监督制约,在这方
面增加的条款比较多。新法规定:
(1)税务执法要受制约。税务机关应当建立
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管理制度。上级税务机关应
当对下级税务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税
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
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开,相互制约。查询
公民储蓄存款受到严格限制,规定只有在发现个
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时,才可以查询个人储
蓄存款,并且须经设区的市(地级市)以上的税
务局局长批准。
(2)滥用职权将调离税务岗位。税务
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的调离税收
工作岗位,并给予行政处分;打击报复的,
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对违法规定提前征税、延缓征税或者摊
派税款的,对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3)非税务人员无权参与税收征收。除税
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个人外,任何个人不得
进行税款的征收活动;未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
征收税款的,责令退还收取的财物,依法给予
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五)行政处罚的管辖
1、实行属地原则。
2、级别管辖。
(1)税务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的税务局决定;
(2)对个体工商业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
经营的单位、个人,罚款在1000元以下的,由税务
所决定(授权特定的执法主体)。
(六)行政处罚的程序
税务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
须即时处罚——简易程序
案情比较复杂,须经调查实
——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
税务机关
受理和立案 调查 审理 执行
听政
二、刑事处罚
(一)刑事处罚的特征
刑事处罚的对象是犯罪,而犯罪必须是同时
具备以下特征:
1、具有社会危害性。
2、具有刑事违法性。
3、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二)刑事处罚的种类
1、主刑
(1)管制。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在
公安机关的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限制其人身自
由的刑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对
被管制的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2)拘役。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的短期自由,
就近实行改造的刑罚。适用于罪行较轻而又需要关
押的犯罪分子。拘役的期限,为15天以上6个月以下。
拘役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参
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3)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
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
为6个月~15年。可监狱内执行,也可在其他劳改
场所执行
(4)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生自由,强制劳
动改造的刑罚。主要是监狱内执行。
(5)死刑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只适用于
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
2、附加刑
(1)罚金
罚金是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
钱的刑罚。单处罚金一般只适用于轻微犯罪;在
主刑后附加并处罚金适用于较重的犯罪。罚金执
行有四种情况:A、限期一次缴纳;B、分期缴纳;
C、强制缴纳;D、减少或者免除缴纳。
(2)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
分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是重
于罚金的财产刑。主要适应于严重的经济犯罪。
(三)刑事处罚的标准
1、偷税罪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3年~6个月)或者拘役(6
个月~15天)。
(1)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30%,并且偷税数
额在10000~100000元(1万~10万)的;
(2)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
的;
(3)扣缴义务人不缴、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
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数额在10000元(1万元)
以上的。
2、骗取出口退税罪
(1)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骗取税额1~5倍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
~10年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额1~5倍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
取税额1~5倍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抗税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5倍罚金。
4、逃避追缴欠税罪
(1)逃避追缴欠税数额在10000~100000元 (1
万 ~10万)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或者单处欠缴税款1~5倍罚金;
(2)逃避追缴欠税数额在100000元(10万)以上
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5倍罚金;
5、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和虚开用于出口退
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
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0000~
200000元(2万~20万)罚金;
(2)虚开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50000
~500000元(5万~50万)罚金;
(3)虚开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
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50000~500000元(5万~50万)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
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
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
6、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罪
(1)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0000~
200000元(2万~20万)罚金;
(2)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
有期徒刑,并处50000~500000元(5万~50万)罚金;
(3)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0000~500000
元(5万~50万)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7、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非法出售增值税发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0000~200000元(2万~20
万)罚金;
(2)数量较大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
50000~500000元(5万~50万)罚金;
(3)数量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50000~500000元(5万~50万)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8、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
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0000~200000元
(2万~20万)罚金。
9、非法制造、出售其他发票罪
(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
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0000
~200000元(2万~20万)罚金;
(2)数量巨大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
50000~500000元(5万~50万)罚金;
(3)数量特别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50000~500000元(5万~50万)罚金或者没
收财产。
10、盗窃发票罪
(1)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
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3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量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或者没收财产。
(四)刑事处罚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税犯罪案件的一
般程序:
公安机关 检查机关 审判机关
立案 侦察 批捕 起诉 审判 执行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讲授在税收征管中征纳双方的法
律责任。通过本章学习应掌握税务违法及其种
类;税务违法行政处罚和税务违法刑事处罚的
种类、标准、程序。了解税务行政处罚与行政
处分、刑罚、执行罚的区别。税务违法的处罚
体现了税收的强制性,对征纳双方都具有法律
约束力。有利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纳税人依
法履行纳税义务。
[复习思考题]
1、税务违法的种类有哪些?
2、税务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刑罚、执行罚的区
别是什么?
3、税务行政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4、税务刑事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5、简述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
6、简述税务刑事处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