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药事管理小组岗位职责
一、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3、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4、审核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5、定期分析本机构药品使用情况,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
7、组织检查毒、麻、精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纠正。
8、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
用药。
9、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人员应及时调离。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药品质量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
1、在药事管理小组的领导下,承担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起草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3、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和药品质量进行审核。
4、负责建立机构所使用药品的质量档案。
5、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
及报告;
6、负责不合格药品的检查确认和处理;
7、负责搜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
8、负责药品不食反应监测和报告的搜集和上报;
9、负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有关药品管理的规章、制度、
规定的安排实施。
二、工作内容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督促本机构对药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
2、完善药品质量管理网络,对药品质量实行有效监控。
3、开展以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发现问题提出发送措施并指导
实施:(1)负责审核供货方药品供货资质、索要有关资质材料,
建立有关档案。
(2)根据掌握的质量信息和本单位进货评审的资料,参与药品
购进计划的编制。
(3)收集药品质量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与反馈,并对收集
的各种质量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
(4)监督、检查和指导药品购进、验收、养护、保管、使用等
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对存在或反馈的质量问题或疑问应及时
予以处理。
(5)负责药品质量的咨询、查询、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
理及报告。
(6)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
施监督。
(7)收集药品质量标准,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8)分析和评价供货单位的质量保证能力和药品质量情况,对
保障能力、质量状况出现问题的供货单位提出暂停购进的建议。
三、主要权力
1、对本机构药品质量有裁决权。
2、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行为有否决权。
3、对不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的供货单位、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药
品,有权建议停止购进。
4、对本单位环境质量有否决权。
5、对本单位内部质量事件的处罚有建议权。
6、对本单位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修订有建议权。
四、主要考核内容
1、开展质量管理工作的主动性、指导性、原则性和协调性情况。
2、解决质量问题的及时性、正确性和有效性情况。
3、质量查询、投诉或事故处理的及时性,患者满意度情况。
4、供货单位合法资质档案的完整性。
5、质量管理工作检查和考核情况。
五、任职资格
1、具有药师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的法律、法规和《药
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及有关管理知识等。
2、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3、能独立对药品质量和质量管理工作情况作出判断,进行处理
或提出处理建议。
4、身体健康,视力在 以上(含矫正视力),无辨色障碍。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药品采购员岗位质理责任
一、岗位职能
确保从合法的供货单位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药品,以满足
本机构药品使用的需要。
二、工作内容
1、从合法的供货单位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药,不与非法单
位发生业务往来。
2、严格按规定审核供货方合法资质。
3、与供货单位签订注明有效期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4、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应按规定保存。
5、分析销售情况,合理调整库合订本,优化药品结构。
6、负责药品的退、换货工作。
7、掌握药品采购过程中的质量动态,每年定期会同质量管理
员开展进货情况质量评审,合理调整药品供货单位;对供应保证
不力、药品质量有问题的供货单位,应停止业务往来。
8、做好供货单位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质量责任
对药品购进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所购进药品的质量负责。
四、主要考核内容
1、供货单位合法资质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违规购进药品情况。
3、药品采购有关资料的完整性。
五、任职资格
1、应具有药士或药学及相关专业(医学、化学、生物专业)
中专学历以上。
2、熟悉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能够掌握有关
药品购进的相关知识。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药品验收员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能
及时、准确完成本机构所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检
查验收工作,确保入库药品质量。
二、工作内容
1、严格执行本机构制定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药品
验收工作。
2、按法定标准规定的质量条款、入库凭证和药品验收程序,
完成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验收工作。
(1)严格按规定的标准、验收方法和抽样原则进行验收,并
在规定的场所和时限内完成。
(2)药品验收合格后,与保管员做好入库交接手续。
(3)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可疑药品或不合格药品,应及
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复查处理。
3、规范、准确填写药品质量验收记录及其他记录,并签字负
责,药品质量验收记录按规定保存备查。
4、收集质量信息,配合质量管理人员做好药品质量档案工作。
三、质量责任
1、对所验收药品的质量负责。
2、对验收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对验收工作的及时性负责。
四、主要权力
对不符合法定标准和质量协议要求的药品,有权予以拒收并
向质量管理人员报告。
五、主要考核内容
1、验收药品准确性
2、药品验收的及时性
3、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处理的及时性和正确性。
4、药品验收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任职资格
1、应具有药士或药学及相关专业(医学、化学、生物专业)
中专学历以上。
2、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药品知识,
准确掌握药品验收标准、方法和程序,能正确处理验收过程中出
现的问题。
3、身体健康,视力在 以上(含矫正视力),无辨色障碍。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药品养护员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能
承担本机构在库药品质量检查和养护工作,采取有效方法保
证在库药品质量的稳定。
二、工作内容
1、严格执行本机构制定的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和在库药品养护
程序,在质量管理人员的技术指导下,具体负责在库药品的养护
和质量检查工作。
2、指导仓库保管人员,正确分库、分类存放和堆垛药品,实
行色标管理,检查并纠正药品存放中的违规行为。
3、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指导并配合管理员做好库房温、
湿度监测、记录和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两次定时对库房温、
湿度进行监测和记录。
4、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库存药品周转情况和季节变化,
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及养护方案,拟定药品质量养护检查计划。
5、根据养护计划,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循环质量养护检查,
一般药品每季检查一次;对近效期、质量易变质药品,应增加检
查次数,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6、根据药品的特性,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科学养护。
7、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通知报关员暂停发
货,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复查处理。
8、建立健全药品养护档案,重点品种包括:
(1)发生过质量问题的药品。
(2)初次使用的药品。
(3)质量易变质的药品、中药饮片。
(4)储存时间较长、近效期的药品。
9、每月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
药品等质量信息,做好近效期药品的管理工作,按月填写近效期
药品催销表。
10、正确使用养护设施、设备、仪器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确保养护设施设备和监控仪器正常运行。
11、负责计量管理工作,保证所用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三、主要考核内容
1、在库药品储存的正确性。
2、在库药品质量养护的准确性。
3、重点品种的养护率。
4、药品养护记录和档案的规范性。
5、设备、仪器、计量器具等的管理情况。
四、任职资格
1、应具有药士或药学及相关专业(医学、化学、生物专业)
中专学历以上。
2、具有药品养护工作经验,对药品养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
及时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3、身体健康,视力在 以上(含矫正视力),无辨色障碍。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药品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能
承担本机构药品的入库、储存、出库复核工作,确保所保管
药品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二、工作内容
1、严格执行岗位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做好药品
的入库、储存、出库、复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药品入库手续,正确合理分库、分类存
入药品,并实行色标管理。
3、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正确搬运和堆垛药品。
4、做好库温、温度的监测、调控、记录工作。采取防鼠、防
虫、防潮、防霉、防尘、防火等相应措施,确保合理和安全储存
药品。
5、严格执行按批号发货原则办理药品出库手续。
6、负责药品保管账、卡管理,做到账账、账货相符;及时分
析、反馈药品库存结构及适销情况。
7、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暂停发货,并及时通知质量管
理人员复查处理。
8、负责对仓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所用设施、
设备运行良好并做好相应记录。
9、对特殊管理药品应实行双人双锁保管,专人管理,专账记
录。
三、质量责任
1、对药品入库、储存、出库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负责。
2、对在库药品的安全储存负责。
3、对所保管药品的准确性负责。
四、主要考核内容
1、在库药品数量的准确性。
2、药品入库、储存、出库和复核过程中的差错情况。
3、在库药品账、货相符准确率。
4、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情况。
五、任职资格
1、应具有药士或药学相关专业(医学、化学、生物专业)中
专学历以上。
2、身体健康,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3、视力在 以上(含矫正视力),无辨色障碍。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药品调配员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能
在药师指导下,负责处方的调配、调剂工作,确保调配药品
的准确性,为病患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二、工作内容
1、凭本机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调配
药品。
2、按照《拆零药品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拆零药品管理。
三、质量责任
1、对调配发出药品的质量负责。
2、对拆零药品的管理负责。
四、主要考核内容
1、所调配处方的管理。
2、特殊药品调配的管理。
3、拆零药品的管理,拆零药品记录登记。
五、任职资格
1、应具有药士或药学及相关专业(医学、化学、生物专业)
中专学历以上。
2、身体健康,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药品质量否决权制度
为建立质量否决制度,确立并维护质量管理部门在质量监控
及管理工作中的权威性,确保质量管理人员行使质理否决权,保
护本机构在药品质量管理中的法制化。
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及其现场检查评定标
准。
本制度适用在本机构购进和使用药品的质理管理全过程中,
质量管理部门有权依照质量标准对药品及工作质量行使否决权。
一、内容
(一)质量否决的范围:主要包括药品质量和工作质量二方面。
(二)质量否决的方式
1、在考察基础上提出更换药品的生产厂商、经营企业 或停止购
进。
2、在认定的基础上停止使用或收回药品。
3、对库存药品经养护检查发现或法定检验不合格药品决定停用、
封存或销毁。
4、对购进或使用的药品,经查询碍实存在问题后予以收回或退
换货。
5、对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在检查中查出的有质量问题的药
品予以处理。
6、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行为予以指出、通报批评
或处罚,并要求立即改正。
7、对不适应质量管理需要的设施、设备决定停止使用并提出添
置、改造、完善的建议。
(三)质量否决的内容
1、对购进药品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否决。
(1)未办理首次供货企业合法资质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
(2)被国家有关部门吊销批准文号、注册证号或通知封存回收
的。
(3)超出本机构药品使用范围或超出供货企业的生产、经营范
围的。
(4)进货质量评审决定停销的。
(5)进货质量评审决定取消其供货资格的。
(6)供货企业合法资质材料提供不全的。
2、对在库药品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否决。
(1)未经质量验收或质量验收不合格的。
(2)存在质量疑问或质量争议,未确认药品质量状况的。
(3)被国家有关部门吊销批准文号或通知封存回收的。
(4)属于假药、劣药判定的。
(5)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的。
(四)质量否决的执行
1、本机构各级领导必须坚决支持质量管理小组行使质量否决权。
2、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并结合相关奖惩细则进行
考核,本机构主管质量负责人审定后交财务部门执行,对情节严
重的可同时给予其他处分。
3、凡发生在机构内部各科室之间的质量纠纷,由质量管理小组
提出仲裁意见,报本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质量管理小组行
使否决权。
4、质量管理小组与其他业务部门在处理质量问题发生意风分歧
时,业务部门应服从质量管理小组的意见。
5、如有质量否决权行使不当,或有关部门和个人拒不执行,可
越级向上级领导汇报,使质量否决权的行使得到保障。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首次供货企业合法资质审核管理制度
为加强购进药品管理,把好药品入口关,确保从具有合法资
质的供货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药品。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药品
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及其评定标准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对首次供货企业的合法资质审核。
一、内容:
(一)首次供货企业合法资质审核
1、首次供货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机构首次发生供需
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批发)。
2、对首次供货企业资质审核,应包括合法资质和质量信誉的
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索取并审核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授权书、药品销售
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
(2)审核以上资料是否齐全,是否超过有效期。
(3)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和经营
方式。
(4)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供货企业,还必须审核其经营特殊
管理药品合法资质,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3、对供货企业资质审核,还不能确保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
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药品质
量的要求等。
4、首次供货企业的审核首先填写“首次供货企业审批表”,经
质量管理小组审核,机构主管质量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购进。
审核工作应有记录。
5、首次供货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整理求归档保存。
6、首次供货单位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到期,应提前三个月索
要新的资质材料。
(二)首资使用品种的审核
1、首次使用品种是指:本机构首次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购进
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的审核。
2、对诗词使用品种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审
核内容包括:
(1)索取并审核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资质材料外、还
应索要该药品的生产批准文、质量标准、价格批文、所购进批号
的出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包装、标签、说
明书实样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
(2)了解药品的适应症、用途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以及质
状况。
3、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
就进行重新审核。
4、首次使用品种审核方式:填写“首次使用药品审批表”,经
质量管理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购进。
5、首次使用品种审核记录和有关资料应按药品质量档案管理
要求归档保存。
6、对首次使用品种,要充分做好市场需求调查,了解展展趋
势,收集临床评价意见,做好相关记录。质量管理小组应定期分
析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相关记录
1、首次供货企业资质审查登记表
2、首次使用药品审批表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为加强药品购进环节的质量管理,保证购进质量可靠的药品,
严禁使用假药、劣药和质量不合格药品。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药品
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及其评定标准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购进药品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一、内容
(一)购进的质量管理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临床需要、市场
动态、库存结构质量部门反馈的各种质量信息组织研讨。由质量
管理人员参加编制购货计划。建立购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
销,防止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本机构制定的药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具有合法资
质的供应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药品。
3、认真按照《首次供贷企业合法资质审核管理制度》执行,
审查供货企业的合法资质和质量信誉,考察其药品供应的保证能
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
4、从药品生产企业购进药品,还应索取所购进药品的药品内
批准证明文件。
5、购进国家规定实施批签发制度的药品,还应索取《生物制
品批签发合格证》。
6、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无印章的《进口药
品合格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进口药品
检验报告》或者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国
家规定实施批签发的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口岸药
检所核发的批签发证明复印件。
5、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
并明确效期限。
6、质量管理小组做好首次供应企业和首次使用品种的审核工
作。向供货企业索取合法证照、生产批文、质量标准、检验报告
书、物价批文等资料以及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等相关材
料;确保购进药品的合法性。
6、分析药品质量管理信息,合理调整库存,优化品种结构。
7、每年定期对药品购进情况进行质量评审。
8、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做到票、账、货相符。
9、购进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执行《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制度》的规定。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为把握药品质量入库关,保证所购进药品的质量合格、数量
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
劣药品进入本机构。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药品
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及其评定标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
工作。
一、内容
(一)药品检查验收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与供
货企业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及入库凭证等,对购进药品购进和销
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二)药品验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识或取得相关资质,熟
悉药品知识和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并能坚持原则。中药饮片
的验收,应有中药士或相关专业人员协助验收,注意药品的掺杂
使假。
(三)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
包半、标签、说明书及标识、合格证明等有关药品内在质量和外
观质量的检查。
(四)验收的场所
1、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验收可在待验区
进行。
2、对药品外观性状的质量状况的检查,应抽取一定数量的样
品进行检查,对质量有怀疑的药品,应进行送样检查或告知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抽样检验。
(五)验收的时间
1、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应在规定时限内(1-3 天内)完成,确
保临床用药。
2、保管储存条件属于“冷处”或“2-10℃”保存的药品,应货到
验收,并储存于相应的保管环境,确保药品质量。
3、验收需要保持冷链运输条件的疫苗等药品,应检查运输条
件,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运输条件的应当拒收。
3、因特殊情况(如节假日或某些必需的资料不全等)不能按
时验收的,应按药品质的性能要求存放在相应的待验区,待工作
日或资料齐备后立即验收。
4、如验收员休班,则由养护员承担药品质量验收工作。
(六)验收时应按品种分别验收;点验到药品最小包装,严
防混药事件。
(七)验收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应按规定比例抽
取样品验收工作完毕后应尽量将药品恢复原状。
(八)验收首次使用品种,应有首次使用药品的生产企业的
有关资质、材料文件。
(九)验收生物制品、进口药品要按照生物制品、进口药品
购进的资质材料逐项进行核对,并确认其合法性、真实性及有效
性。
(十)特殊管理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实行双人验收,并
逐件验收至每一最小包装。
(十一)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分别做好普通药品验收记录、
特殊管理药品验收记录、进口药品验收记录、中药材(中药饮片)
质量验收记录和疫苗验收等;验收记录应记载:药品通用名称、
规格、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
量、购进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验收人员应签字;验收中药饮
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有名称、规格、
产地、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批准号管理的中药饮
片还应标明批准文号,验收记录要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
范、准确无误,并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 1 年,但不得少于 3 年。
(十二)验收人员对购进手续不清、资料不全、质量有疑问
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品,有权拒收,并将药品存放于待验区,
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进行查询、处理。
(十三)验收工作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时,应严格按照本企业
《不合格药品的质量制度》执行。
(十四)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人员庆与保管人员做好交接,
保管人员应根据验收结论将药品存放于相应的库区。
二、相关记录
1、药品验收记录
2、进口药品验收记录
3、中药格(中药饮片)验收
4、疫苗验收记录
5、特殊药品管理药品验收记录。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为确保所储存药品数量准确、质量稳定。
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理管理规
范》及其评定标准等法规、规章和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药品保管、储存、养护等质量管理的相
关环节。
一、内容
(一)库房要求。储存药品的药房、药库应与生活区、诊疗
区和治疗区分开;药库、药房应保持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
平整,门窗严密;配备避光、通风、温湿度监测、安全用电、防
尘、防潮、防鼠、防虫、防火、防污染的设施设备。
(二)配备必要的温控设施设备。根据药品储存的质量要求,
设置冷柜,除冷处保存的药品全部实施阴凉库管理(分设整货库、
零货库)易串味药品分专区管理。常温库(0-30℃)、阴凉库(20
℃)、冷柜(2-10℃),相对湿度保持在 45-75%,确保药品在库质量。
(三)合理摆布库存,严格有关要求。药库、药房储存药品
与地面、墙,顶之间应保持相应的间距,药品与墙、屋顶及散热
器的间距不小于 30 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 10 厘米,药品堆垛
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四)实施药库色标管理。合格药品库(区)为绿色;待验
药品。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
(五)库存药品按照属性分类管理。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存放,
内服药与外用药分类存放,中药饮片分库存放,易串味药品单独
存放;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性药品设专库存放。
(六)保管员、养护中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
管理法》和《山东省药品使用质理管理规范》的规定,在库存药
品的保管、养护及出库复核的工作中,应按各自的岗位职责和操
作规范做好本职工作,保证在库药品数量准确、质量稳定,避免
药品出库发生差错。
(七)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到安全储存,降低损耗,科学
养护,保证质量,收发迅速,避免事故。
(八)药品保管员
1、药品保管员应按照药品验收员验收结论,凭药品的随货同
行凭证办理收货,将药品移入相适应的库(区)。对货单不符、质
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质
量验收员或质理管理小组处理。
2、保管人员应熟悉药品的性能及储存要求,储存保管中应遵
守下列要求。
(1)药品应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区)中;药品
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品与其他一般药品,中
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
(2)特殊管理药品应按《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专库或
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人管理,专账记录,账、货相符。
(3)搬运和堆垛药品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
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应按批号堆放。
(4)保管人员应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要坚持每日上午 9:
00—10:30、下午 3:30-4:30 两次观察并记录库房温、湿度,发
现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详实记录。
(5)保管人员应保持库房、货架和在库药品的清洁卫生,定
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尘、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
及防污染等工作。
(6)保管人员应确保所保管的药品账、货相符,每月对库存
药品进行盘点,发生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7)陈列药品应根据品种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药品与非药
品分开存放,内服药与外用药、拆零药品应分类存放。
(九)药品养护员
(1)要定期检查库存和陈列药品质量,做好养护记录。根据
库存药品的流转情况,
对储存时间长的药品、近效期药品、易潮解霉变和避光储存
药品、需储藏药品等应重点养护和检查,制定养护计划,进行循
环的质量检查,一个季度为一个循环周期,防止变质;陈列药品
要增加养护次数,每月至少检查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
一次。
(2)根据中药饮片的不同性质,严格按养护操作方法,对中
药饮片定期进行晾晒,做到无虫蛀、霉变、潮解、走油等情况,
做好养护记录,并至少保存 2 年。
(3)药品需要进行外观性状检查时,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
专用器具拆封,对质量有疑问的或储存日久的品种,应有计划抽
样送检。
(4)对首次使用品种、发生过质量问题的品种应进行重点养
护,并建立药品养护档案。
(5)养护人员应指导保管人中对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合理储
存,配合保管员做好仓库湿温度的监测和管理。
(6)养护人员负责养护用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测和监控仪器、
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的管理。
(7)定期总结药品养护工作情况,并向质量管理小组报告。
(8)在药品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并暂停
发货,尽快通知质量管理小组处理。
二、相关记录
1、养护记录 2、陈列药品养护记录
3、药品质量养护档案 4、温湿度记录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为确保出库药品质量、出库药品数量准确,避免发生差错。
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
范》及其评定标准等法规、规章和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药品配发、出库复核的质量管理工作。
主要内容:
1、药品出库必须有正式凭证,保管员应认真检查出库凭证,
对无正式凭证或凭证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发货。
2、保管员发货时应按发货凭证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
项目的核对,并由复核人员逐项复核,并在票据“审核”栏次签字,
以示负责。
3、药品出库应按照“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
原则。
4、如出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止发货,悬挂暂停发货标识并及
时报告质量管理处理。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
等现象。
(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4)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5、复核人中复核完毕后应做好复核记录,并签字,复核记录
应保存至超过有效期 1 年,但不少于 3 年。
6、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等特殊管理药品应实行双人复核。
7、对有温度要求的生物制品的配送,应根据季节的变化和运
程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药品调配和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为保证药品调配正确,处方审核到位,避免发生药品调配差
错。
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
范》及其评定标准等法规、规章和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药品调配、处方审核的质量管理工作。
主要内容:
1、调配人员应具有药学职称或经过专业培训。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医嘱、处方管理制度。
3、认真审查和核对,确保发生药品的准确、无误。
4、发出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用量,注明药品的有效
期,生产批号,并交待注意事项。
5、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
6、有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
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7、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货。
8、处方应有发药人、复核人签字。
9、完成调配后的处方,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为保证拆零药品质量,避免混批、串药等调配事故的发生。
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
范》及其评定标准等法规、规章和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药品调配工作的质量管理。
主要内容:
1、调配处方拆零时,应设立相对独立的操作台,并保持清洁
卫生,防止污染药品。
2、应配备专用的拆零工具(如:带盖心盘、药匙等),不得
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工作环境、使用工具应定期清洗或消毒。
3、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应清洁卫生,并在包装袋
上标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医疗
机构名称、调配日期和注意事项。
4、拆零前,要检查拆零药品的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或
外观性状不合格的不得拆零。
5、药品拆零不得混批包装。
6、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区,不得处其
他药品混放。
5、药品拆零要做好详细记录,拆零记录应至少保存一年。
6、拆零药品原包装应保存至该被拆药品使用完毕。
7、对拆零销售的药品,要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拆零药品的药
品质量。
二、相关记录
1、拆零药品记录。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药品票据和凭证管理制度
为药品杜撰和凭证(包括购进、出库、处方等票据和凭证),
是做好药品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发生有关问题后,便于查找和
核对。
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
范》及其评定标准等法规、规章和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药品购进、出库和调配工作有关的质量
管理。
主要内容:
1、购进药品必须索要供货企业(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合法
的票据,并与该供货企业提交资质时提供的发票样式相符。
2、供货企业票据必须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
3、妥善保管供货企业“随货同行”联次,要定期与本机构财务
部门核对,并每月一装订;按照有关规定归档。
4、药品出库要使用本机构“出库单”,无药品出库单,保管员
不得发货。
5、药品出库情况要定期与有关科室核对,并妥善保管备查。
6、完成调配后的处方,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特殊管理药品管理,保障病患者用药安全、有效、避免
流弊现象的发生。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
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使
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及其评定标准等法规、
规章和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
购进、储存、出库、使用和销毁等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及监控。
主要内容:
(一)特殊管理药品的概念
1、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
的药品。
2、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
制,连续使用能产生精神依赖性的药品。按其使人体产生依赖性
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
3、医疗用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
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二)购进管理
1、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本机构《供货企业资质审
核管理制度》、《药品质量验收制度》的规定。
2、必须指定专人严格按照规定手续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
管理工作,并必须从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
品批发企业购进。
(三)质量验收管理
1、对特殊管理药品的质量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本机构《药品质
量验收制度》。
2、必须由两人进行验收,并逐件验收至最小包装。
(四)储存管理
1、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
品,必须储存在具有安全设施和报警装置的专用仓库(或保险柜)
内、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和专账记录,并实行色标管理和有效
期管理。
2、二类精神药品可按一般药品进行储存,但必须储存在相对
独立的储存区域,并加强账、货管理。
(五)养护管理
1、认真执行本机构《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2、养护人员对特殊管理药品进行养护检查时,必须有专职保
管员在场。
(六)出库管理
1、特殊管理药品出库时,必须严格执行本机构《药品储存与
养护管理制度》、《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发货时实行双人复
核。
(七)使用管理
1、麻醉药品的使用严格实行“五专”(专人、专柜、专账、专
册登记、专用处方)管理,空安瓿回收登记,做到账、物、安瓿
相符。
2、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使用实行“三专”(专人、专柜、专
账)管理,做到账物相符。
(八)不合格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1、不合和特殊管理药品的报告、确认、报损、销毁等均应有
完整的手续和记录。
2、销毁不合格特殊管理药品时,应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并由其派人到现场监督销毁。
(九)进口的特殊管理药品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凡违反一制度规定的,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药品查询和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机构使用药品过程中质量事故的管理,严防、杜绝
重大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
范》及其评定标准等法规、规章和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发生的各种药品质量事故的处理。
主要内容:
(一)质量事故的范围
1、由于药品质量管理有关环节把关不严,致使不合格药品流
入本机构,造成严重恶劣影响或医疗事故的。
2、因单位把关不严,购进整批假、劣药品的。
3、因储存、养护等环节管理不善,造成整批药品变质、过期
失效的。
4、因为单品种进货数量过大或购进后使用不利,引起药品质
量变质、残损、过期失效的。
(二)质量事故的分类
质量事故分为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两大类。
1、重大质量事故:因使用的药品发生严重的质量问题,威胁
用药者生命安全,造成恶劣影响的;因购进、贮存把关不严等原
因造成整批药品报废,经济损失在 10000 元以上的。
2、一般质量事故:因贮存、养护或运输不当、购进药品把关
不严、单品种购进量过大、使用不利造成整批报废、经济损失在
10000 元以下的。
(三)质量事故的上报
1、发生因药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的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质量管理小组和本机构主要负责人,并
在 24 小时内上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时上报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局。
2、发生其他重大质量事故也应立即报告药事管理小组,并在
2 天内由质量管理小组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查清原因后,
再做书面汇报,一般不超过 15 天。
3、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应立即上报药事管理小组和单位主要负
责人。
(四)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当事人除立即按规定上报外,应积极
参与质量事故的善后处理。若事故发生时,部门领导不在场,当
事人可直接越级报告。
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应成立专门小组或指定部门,负责
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
3、质量事故调查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
关部门和人员、事故经过、事故后果,对事故的调查应坚持实事
求是的原则。
4、事故调查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确认事故
发生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按规定对
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5、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清不放
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
不放过。处理工作应做到及时、慎重和有效。
6、要以质量事故为契机,组织有针对性的质量改进活动,完
善有关管理制度。
(五)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应有详细的记录
并建立档案。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有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近效期药品的管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杜绝使用过
期药品。
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
范》及其评定标准等法规、规章和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近效期药品的管理及监控。
一、主要内容:
(一)近效期药品的概念
1、药品标示有效期为二年以下的药品,临近半年失效的。
2、药品标示有效期大于两年(含两年),且距离有效期限只
有一年的药品。
(二)有效期药品的购进
购进药品时,药品标示有效期为一年的,有效期不得低于八
个月;药品标示有效期在两年或两年以上的,有效期不得低于一
年半。低于以上期限的,不得验收入库。除非双方达成代销协议,
销售多少,结算多少。如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由分管负责人批准
后,方能入库。
(三)有效期期药品的储存与养护
1、凡库存的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的“近效期药品”标志。
2、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药品
出库、复核管理制度》的规定,定期对近效期药品进行养护检查,
质量管理员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凡药品标示有效期为二年以下的药品,临近半年失效的;
药品标示有效期大于两年(含两年),临近一年失效的;保管员应
填写“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并分别报质量管理员、分管院长以催
促使用。
(四)应加强近效期药品的使用,尽可能避免因药品过期失
效而造成损失。
(五)近效期药品过期失效后,应按照《不合格药品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相关记录
1、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退货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退货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调整品种结构,避免
药源浪费。
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
范》及其评定标准等法规、规章和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退货药品的管理及监控。
主要内容:
1、退货药品的概念。退货药品包括药房调拨、一体化管理诊
所药品退回药库的药品和购进退出的药品。
2、退回的药品。包括各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本机构通知回
收的药品和一体化管理诊所退货的药品。
3、购进退出的药品。包括在库药品中非质量原因退回供货单
位的药品和本机构经验收拒收的药品。
4、退回药品的管理
(1)退回药品必须是本机构所配发的药品,其批号必须与所
配发、出库的批号、有效期等相符。
(2)退回药品,须经药库主任同意,存放于待验区,并做好
退货记录。
(3)质量验收员应对退回的药品按照《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的规定,进行逐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
有效期 1 年,但不得少于 3 年。
(4)退回药品经验收合格的,由保管员存入在合格药品库;
不合格的,经质量管理员确认后,通知保管员存入在不合格药品
区,按照《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5)退回药品验收时质量状况判断不明的,应报告质量管理
员进行复查处理,必要时,送法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6)发文通知回收的药品,经质量管理员确认后,方可办理
有关退货手续。
(7)因质量问题退回的药品,质量管理员应向供货单位查询
追溯,查明不合格原因,分清责任,再做处理。
5、购进退出药品的管理
本单位决定拒收的药品,按以下程序办理。
(1)不符合本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规定的,由质量管理员通知
采购员办理退货手续。
(2)非本单位订购的药品,由采购员联系供货企业办理退货
手续。
(3)所购进药品质量验收发现其包装、标签或说明书有破损、
文字标识模糊不清、缺少规定内容或文字内容错误等不规范情况,
由质量管理员、采购员与供货单位联系后,办理退货手续。
在库药品中,非质量原因的药品出现滞销或需要进行批号调
剂时,由采购人员在药品供货企业联系协商后,办理退货手续。
二、相关记录
1、退回药品台帐
2、(退回)药品验收记录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为严禁购进、使用不合格药品,实施退回药品质量控制,杜
绝差错,避免损失,确保使用药品安全。
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
范》及其评定标准等法规、规章和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在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和使用过程
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和购进退出,调拨退回的药品管理。
一、主要内容
(一)不合格药品的管理
1、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的包装不合格或外观质量不合格或内
在质量不合格。
(1)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
公报中的不合格药品。
(2)在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和出库验发中发现的外观、包装、
标识不符,包装污染,破碎及超过有效期的等药品。
(3)依据法定药品检验机构的报告书。
(4)符合药品法中有关假、劣药品定义的。
2、不合格药品的发现与上报
(1)机构药事管理小组应随时收集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通知
或质量公报中的有关不合格药品信息,对本机构使用的药品进行
核查,如发现假、劣药品,质量管理员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机
构主要负责人和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在检查、验收、保管养护过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
向质量管理员报告。
(3)已领用、配发的药品发现假、劣药品时,应向当地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发文追回药品,做好记录。
3、不合格药品的存放
(1)在药品入库验收时,验收人员发现不合格药品,应予以
拒收,并报质量管理员进行复核处理,经质量管理员确认为不合
格的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区。
(2)养护人员在质量养护检查中发现并经质量管理员复核确
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存放不合格药品区。
(四)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1、对于外包装污染的不合格药品,根据质量协议及时联系供
货企业处理。
2、对于假、劣等不合格药品,保管员应填写“不合格药品报
损审批表”,报质量管理员签署意见后,报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
3、经审批同意该报损的不合格药品,由药事管理小组组织监
督清点、封存,并定期当众销毁、销毁假、劣药品时必须在当地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进行,并做好不合格药品的销毁记录,
有关记录保留 3 年。
4、属于不合格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清点登记,药剂负责人
签字,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一式二份上报当地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备案,在本机构药事管理小组、当地药品监督部门的
监督下集中销毁,并做好监毁记录,监毁人员签字,记录保留 3
年。
5、对于临床使用过程中出现热原反应或重大质量事故的药品,
质理管理员应立即通知保管员暂停配发该批号药品,经调查核实
后,药事管理小组应发文回收该批号药品,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报告。
6、出库后发生质量争议的药品,应报告药事管理小组处理。
属药品内在质量问题的,应抽样送当地法定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在质量状况未明确前,应暂停该药品(包括库存药品)的使用和
配发。
7、质量管理部门应建立有质量问题药品档案,将不合格药品、
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记录存档,作为药品质量分析重要依
据。
二、相关记录
1、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
2、不合格药品销毁记录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本机构所使用药品的安全管理,严格药品不良反应
的监测和报告工作,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药品不食反应报告和监测管
理办法》(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使用
质量管理规范》、《山东省基本药物制度》及其评定标准等法规、
规章和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使用药品,发生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
告的管理。
主要内容:
(一)药品不良反应的有关概念
1、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
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2、可疑药品不良反应:是指怀疑而未确定的药品不良反应。
3、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使用说明书或有关文献资料
上未收载的不良反应。
4、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包括:
(1)因服用药品引起死亡的。
(2)因服用药品引起致癌、致畸的。
(3)因服用药品引起身体损害而导致住院治疗的。
(4)因服用药品而延长住院治疗时间的。
(二)药事管理小组负责本机构所使用药品不良反应情况的
收集、报告和管理,有关科室应在药事管理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各负其责。
(三)不良反应报告的范围
1、上市 5 年以内的药品,收集并报告它所有的可疑的不良反
应。
2、上市 5 年以上的药品,报告它严重的或罕见的或新的不良
反应。
(四)不良反应报告的程序和要求
1、本机构对所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进行监测,各科室要
积极配合并认真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对本机构所使
用的药品不良反应情况的收集;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向药事管
理小组报告。并认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报当地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
2、发现药品说明书未载明的可疑严重不良反应病例,必须以
快速有效的方式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同时报告国家药
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最迟不超过 72 小时,其中死亡病例必须在
12 小时内报告,并同时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
3、发现药品说明书未载明的其他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和已载明
的所有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应当每月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
告。
4、发现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品、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的
可疑药品不良反应群体病例,必须立即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
心报告。
5、发现非本机构所配发药品,引起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发
现者可直接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不良反应的处理
1、经核实确认某批号药品发生不良反应,药事管理小组应立
即药房、药库和一体化管理诊所,暂停该批号药品配发和使用,
就地封存,并及时追加已售出的药品,采购员应立即联系药品的
供货单位协商处理。
2、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确认有药品不良反应的药品,应立
即采取封存药品、停止配送和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
(六)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允
许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统计资料,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向国内外
机构、组织、学术团体或个人提供和引用。
(七)本机构有关科室对发现可疑严重药品不良反就在,应
报告而未报告的,或未按规定报送及隐瞒药品不良反应资料的人
员分别予以批准、警告、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
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相关记录 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人员培训和健康查体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机构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质量管
理的意识与能力,人员健康状况符合法定要求,保证本机构质量
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依据《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
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及其评定标准等法规、规章和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所有相关岗位员工的质量
教育、培训、考核及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工作。
主要内容:
(一)药事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本机构年度质量教育、培训计
划,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方法、学时、考核要
求等内容并负责实施。
(二)药事管理小组负责开展有关质量方面的继续教育、培
训及其考核。
1、专业技术人员在岗培训
(1)应每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
章及药学知识、岗位技能、职业道德等培训。
(2)机构主要负责人应主动参加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
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并熟悉相关知识。
(四)上岗培训
1、新任药品从业人员,应时行岗位质量教育、岗位技能操作
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须经专业培训。
3、从事药品验收、养护、保管工作的人员,应经岗位培训。
(五)药事管理小组负责本机构药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和员
工个人继续教育培训档案的管理。
1、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年度质量教育培训的计划,每次教
育培训的通知、教材和讲稿、参加人员名单及签到表,教育培训
地点和时间,考核的试卷及成绩汇总等。
2、为从事质量管理、药品购进、验收、养护、保管工作岗位
的人员建立个人继续教育培训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员工情况和
每次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地点、数量、培训内容、授课人、学
时、考核成绩等。
(六)健康查体
1、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实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确保药品质量管理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
2、凡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药品、医疗器械质
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和出库复核岗位的人员,应每年定期
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并建立个人
健康档案。
3、健康检查除一般身体健康检查外,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
神病、传染病(如乙肝、甲肝等)、皮肤病等。质量管理、验收、
养护岗位人员还应增加视力程度和辨色障碍等项目的检查。
4、健康检查不合格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5、对新调整到直接接触药品、医疗器械岗位的人员,必须经
健康检查合格后方能上岗。
6、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若发现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已不
符合岗位任职要求时,应及时申请调换工作岗位,及时治疗治,
争取早日康复。
二、相关记录
1、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2、从业人员健康查体档案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设施设备及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为配备与本机构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计量器具,加强
管理,保证其完好和正常使用和运行。
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
范》及其评定标准等法规、规章和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为保证药品质量所配套的设施设备、计
量器具的管理。
一、主要内容:
1、主要设施设备。空调、冰箱、冷藏柜、温湿度计、底架、
换气扇、杀虫灯、灭火器、粘鼠板、带盖方盘、戥子称等。
2、设施设备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重要设备的档案,应包括:
设施设备的购进时间、说明书、合格证、维修养护情况等;应逐
一建档。
3、应每季度检查一次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保证其正常运行。
应有登记、使用记录。
4、药品养护的仪器、计量器具等,应有定期检定的记录。
二、相关记录
1、设施设备档案。
2、设施设备运行记录。 3、计量器具检定记录。
**医院制度各岗位职责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与考核管理制度
为检查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制度在执行当中存在的不足和
问题,为制度进一步修订提供依据。
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
范》及其评定标准等法规、规章和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制定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和检查和修订。
一、主要内容:
1、药事管理小组要定期对制度和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原
则上每半年一次。
2、在检查中,对有关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药事管理小组应督
导、督促有关岗位或人员,将有关制度落实到位。
3、对有关管理制度已经滞后或不适用于药品质量管理的,药
事管理小组提出建议,责成质量管理员起草所修改制度草案,经
药事管理小组研究讨论,报本机构主要负责人审阅后,签发、执
行。
4、对在检查中,发现违反药品管理制度有关环节的责任人,
药事管理小组应对其批评教育,必要进报本机构主要领导批准,
进行通报批评或采取其它行政措施。
二、相关记录
1、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与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