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产品特性及风险指引
说明
一、产品类别主要按业务品种划分,具体包括:出口信用证、
出口托收、汇入汇款、进口开证、进口代收、汇出汇款、保函、保
理、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及福费廷、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等
十一类。
二、产品描述主要包括产品定义、产品功能、适用范围等。
三、产品特性主要描述产品自身特点,个别与类似产品进行了
比较。
四、主要风险点侧重于分析产品自身的风险要素及表现形式,
其中:
进出口贸易融资(包括保理)主要针对围绕具体贸易背景对影
响第一还款来源的风险要素进行了分析。
授信开立保函(仅指非融资类保函,融资类保函授信比照中国
银行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对保函项下可能导致索赔的因
素进行分析,包括申请人未履约或受益人无理索赔两种情况。其
中,对前者的分析主要侧重于申请人在保函项下的履约能力(如被
担保人与申请人非同一方,应重点分析被担保人的履约能力),对
后者的分析则主要围绕受益人的资信状况。
本办法中所指的第一还款来源:出口业务主要指出口应收帐款
下形成的现金流,进口业务主要指进口货物销售形成的现金流以及
生产型企业销售产品形成的现金流。上述现金流一般为我行可以控
制的那部分。
贸易融资项下对第二还款来源或保函项下发生索赔后的保全措
施的要求与其它授信产品有共性,主要指基于客户信用的偿债能
力,本指引不做重复规定。
五、风险审核部分主要针对各产品的风险要素对审核内容予以
具体化。
六、控制措施主要指业务审核或后期管理过程中应采取的可降
低第一还款来源损失或保函项下发生索赔可能性的具体措施。
七、产品风险系数确定的依据和使用方法
1、风险系数确定的依据
产品风险系数是在综合考虑不同产品的风险特性:如风险的程
度和频度、担保或抵押(如货权或金融机构的承诺等)对风险的缓
释程度、实际业务中发生违约或损失的经验数据等因素的基础上确
定的,其中:
(1)在确定进口贸易融资产品风险系数时主要考虑我行是否可
以控制货权以及相关货物抵押对风险的缓释;
(2)在确定出口贸易融资产品风险系数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包
括:出口货款是否有金融机构(包括保理商)信用担保、货权是否
可控以及相关货物抵押对风险的缓释;
(3)在确定保函产品风险系数时主要考虑保函所支持的是否是
客户履行其正常商业义务的能力及其相关的特定合同或交易的风险
程度、发生索赔的可能性等因素;
2、风险系数的使用:
(1)本产品风险系数为与对同一(或资信相同)客户发放直接
信贷产品相比的风险相对程度,为最低限制比例。由于贸易背景、
客户资信、外部环境(政治、经济)的变化对产品的风险程度影响
较大,在具体业务中如对资信不了解或较差企业的融资或授信,也
可适当提高系数比例或不按此比例执行。
(2)产品风险系数仅在根据《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管理办法》
核定授信额度的情况下,在具体叙做业务时确定占用额度的比例或
调剂使用不同类型授信额度的参考系数。
以授信开证为例,假定可控制货权授信开证业务风险系数为 ,
不可控制货权授信开证业务的风险系数为 ,则办理 1 单位可控制
货权授信开证业务,只需占用 单位的进口授信额度,而办理 1 单
位不可控制货权授信开证业务,需占用 1 单位进口授信额度;
(3)客户已提供保证金或以国债、银行存单做足额质押部分的
部分不占用授信额度。
以授信开证业务为例,如我行在客户提供 40%的保证金的条件
下为其核定了 100 万美元进口授信额度。当客户向我行申请开立
100 万美元可控制货权信用证时,如果客户在该笔业务项下另行交
纳 20%的保证金,则按 60 万美元占用授信额度。
(4)原则上承担谁的授信风险占用谁的额度。授信风险主要来
自工商客户的占用工商客户额度,在各产品后直接标出风险系数;
授信风险主要来自金融机构的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按金融机构
客户授信额度领用及折算规定执行(在各产品后标明占用金融机构
额度及风险系数以供参考),办理业务时需通过金融机构客户信息
管理系统在线申领额度。出口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押汇、出口信用
证项下贴现、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押汇、国内信用证项下议付在工
商客户额度不足的情况下可占用金融机构额度。
以福费廷业务为例,如客户向我行申请办理 100 万美元一年期
以内福费廷业务,如按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办法该类风险系数为 ,
则占用代理行授信额度 80 万美元。
如果额度的使用条件规定了需同时交纳一定比例保证金的情况
下,该部分保证金应从授信金额中扣减。
八、本指引与《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风险管理办法》(下称
《管理办法》)的关系。《管理办法》是贸易融资及保函业务授信
风险管理规定,旨在确定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的客户准入资格
和授信限额;可提供的授信类型以及授信的条款和条件;授信程
序、权限;授后管理等。本指引则是提示不同产品主要风险点的识
别标准以及应采取的控制措施,与信贷相比的相对风险程度等,供
授信审核和具体操作中参考,但鉴于信用风险与操作性风险的相关
性,建议充分认识并重视本指引中的相关提示。
九、关于欺诈风险。国际贸易结算因具有环节多、技术要求
高、交易背景相对复杂等特点,经常成为不法分子实施欺诈的工
具。然而,尽管各类诈骗风险表现形式不同、实施手段各异,只要
各行在受理各类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时严格遵循“了解你的客户,了
解你客户的客户”的原则,就不会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鉴此,
对各类贸易融资项下欺诈风险的防范不在本指引中讨论。
1、产品类别 出口信用证融资
产品名称 打包贷款
产品描述
打包贷款是我行应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申请向其发放的用
于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专项贷款。打包贷款还款来
源为信用证项下出口收汇,如出口商交单时为其办理了出口押汇
(或贴现、付费廷),应从中扣收打包贷款。
产品特性
1、与出口押汇相比,属交单前融资,存在出口商履约风险。
2、还款来源有开证行有条件的信用保障。
3、属专项贷款,贸易背景清晰,适合封闭管理。
主要风险点
1、出口商履约风险,主要表现为:无相关商品生产或货源组
织能力、挪用打包款项、因自身经营管理不善或相关政策变化导致
出口商丧失履约能力、发运商品存在与贸易合同严重不符等。前三
种情况会导致出口商无法按期交单,最后一种情况易导致贸易纠纷
甚至演变为法律诉讼,增加开证行拒付风险。
2、开证行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开证行无理拒付、因自身
经营管理不善或外部原因引发财务危机造成支付困难等。
3、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风险,主要指由于战争、内乱、经
济或金融危机等使开证行不能正常履行其义务的风险。
4、业务操作风险,主要指银行业务人员在信用证真实性和条
款审查及对信用证项下单据进行审核时可能出现的技术性风险。
审核要点
1、出口商履约能力。通过审核其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了解
其所有权性质、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如出口商属加
工企业,应考察其是否具备相关商品生产能力;如出口商属商贸企
业,应考察其是否具备货源组织能力;出口商是否有不良历史记录
等。
2、开证行的资信状况。通过我行金融机构客户信息管理系
统、银行年鉴或其它资料了解开证行组织架构、资产规模、财务状
况、权威机构评级、本国及世界排名等,以确定其是否具备偿付能
力。如开证行与我行有业务往来,应进一步了解其经营作风和以往
付汇记录,如开证行经营作风恶劣,或因内部管理不善财务状况已
明显恶化,应不予办理打包贷款或从严落实担保条件后发放贷款。
3、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风险。应了解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
区政局是否稳定、是否发生金融危机或出现危机前兆、是否有不利
于正常收汇的金融管制措施、是否在某国制裁范围之内等。如果出
现上述不利于安全收汇的因素,应不予办理打包贷款。
4、信用证真实性及条款审核。真实性方面,如属 TELEX 或信
开信用证,应通过核验印押确保信用证真实可靠;条款方面,主要
审核信用证装、效期规定是否合理、是否含有软条款及其它可能影
响安全收汇的规定等。
控制措施
1、根据出口商的业务流程、实际资金需求、创汇成本等情况
确定打包贷款比例。一般情况下,打包贷款金额不能超过信用证金
额的 80%。
2、打包贷款期限与信用证付款期限、出口业务流程合理匹
配。如拟以出口押汇归还打包贷款,贷款期限不应超过信用证效
期;如拟以出口收汇款项归还贷款,贷款期限不应超过信用证付款
期加预计资金在途时间。
3、如卖方属商贸企业,应对贷款资金流向进行监控;如卖方
属生产型企业,应对其生产经营进行监督,以免出现资金挪用或因
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不能按期发货、交单。
4、根据 UCP500 及相关国际惯例从严审核单据,并实行复核
制,确保单证相符、单单一致。
5、如在收汇之前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经济危机、政变
或暴动等可能影响安全收汇的因素,应及时收回融资款项。
风险系数:1
产品名称 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押汇
产品描述
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押汇是指出口商(受益人)发货后,我行
凭单证相符单据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单证相符押汇还款来源
为信用证项下出口收汇款项,我行对出口商有追索权,如开证行/承
兑行到期不履行付款责任,我行应向出口商追索押汇本息。
产品特性
1、与打包贷款相比,属货物出运后交单时融资,出口商履约风
险较小。
2、属单据交易,开证行付款承诺独立于基础合约。
主要风险点
1、开证行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开证行无理拒付、因自身
经营管理不善或外部原因引发财务危机造成支付困难等。
2、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风险,主要指发生战争、内乱、经
济或金融危机等产生的风险,使得进口商不能正常履行其义务。
3、技术性风险,主要指银行业务人员在信用证真实性和条款审
查及对信用证项下单据进行审核时可能出现的技术性风险。
4、出口商履约风险,主要表现为因出口商品存在较为严重的质
量或数量问题,导致买卖双方发生贸易纠纷甚至演变为法律诉讼,
从而增加开证行拒付的风险。
审核要点
1、出口商履约能力。如出口商属生产企业,应考察其是否具
备相关商品生产能力;如出口商属商贸企业,应考察其是否具备货
源组织能力;在以往同类商品出口时,是否因商品质量或数量问题
与贸易伙伴发生过纠纷等。
2、开证行的资信状况。通过我行金融机构客户信息管理系
统、银行年鉴或其它资料了解开证行组织架构、资产规模、财务状
况、权威机构评级、本国及世界排名等,以确定其是否具备偿付能
力。如开证行与我行有经常业务往来,应进一步了解其经营作风和
以往付汇记录,如开证行经营作风恶劣,或因内部管理不善财务状
况已明显恶化,应不予办理出口押汇或占用出口商在我行的授信办
理押汇。
3、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风险。应了解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
政局是否稳定、是否发生金融危机或出现危机前兆、是否有不利于
正常收汇的金融管制措施、是否在美国制裁范围之内等。如果出现
上述不利于安全收汇的因素,应不予办理出口押汇或从严落实担保
条件后办理押汇。
4、信用证条款及项下单据审查,主要审核信用证是否含有软条
款及其它可能影响安全收汇的规定、单据表面是否严格单证相符、
单单一致等。
控制措施
1、根据 UCP500 及相关国际惯例从严审核单据,并实行复核
制,确保单证相符、单单一致。
2、如在收汇之前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经济危机、政变或
暴动等可能影响安全收汇的因素,应及时从出口商帐户中扣回融资
款项。
风险系数:,在线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时 ;
产品名称 信用证项下单证不符押汇
产品描述
信用证项下单证不符押汇是指我行凭出口商提交的信用证项下
单证不符单据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单证不符押汇还款来源为
出口收汇,我行对出口商有追索权,如开证行/承兑行到期不履行付
款责任,我行应向出口商追索押汇本息。
产品特性
开证行不再承担信用证项下第一性付款责任,出口货款能否收
回取决于进口商是否接受不符点单据。
主要风险点
1、出口商品市场风险,是单证不符押汇的主要风险来源。如
市场价格呈上扬走势,进口商凭不符点拒付的可能性小;否则,进
口商拒付或要求降价的可能性大。
2、出口商履约风险,主要表现为出口商交运的商品存在质量
或数量问题,增加进口商最终拒付风险。
3、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风险,主要指发生战争、内乱、经
济或金融危机等可能产生的风险。
4、进口商信用风险。进口商经营不善或倒闭而无力支付,或
者进口商以单据存在不符点为由要挟出口商大幅度降价,导致出口
商最终只能收回部分货款。
审核要点
1、出口商品市场情况。主要了解国际当前出口商品市场行情及
变化趋势,如市场价格呈上扬走势,押汇风险较小;反之,押汇风
险较大。
2、不符点性质。主要审核单据上的不符点是否对进口商权益构
成实质性损害,如不符点属一般性拼写错误等,进口商拒付可能性
较小;如不符点涉及出口商品数量、规格、品质或属于严重迟交单
等情况,则进口商拒付可能性大。
3、进口商与出口商关系及其以往付款记录。如进口商与出口商
有常年贸易伙伴关系,且从未发生过贸易纠纷,则进口商拒付可能
性小。
4、出口商信用记录和履约能力。主要考察出口商是否具备相应
履约能力,以往同类产品出口是否发生过贸易纠纷等。
5、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风险(同 )。
控制措施
1、根据不符点性质、出口商品特点及市场情况、进口商与出口
商关系等合理确定融资比例(一般情况下不高于 80%)。
2、出单后加强跟踪。客户方面,应建议出口商积极与进口商联
系,争取对方放弃不符点;开证行方面,应请求其积极与进口商洽
商是否接受不符点单据,并密切关注单据的下落。
3、如进出口商双方协商失败,或开证行已明确提出退单,应及
时通知出口商,同时从其帐户中扣收押汇款项。
风险系数:可控制货权 ,不可控货权 1;
产品名称 出口信用证项下贴现
产品描述
出口信用证项下贴现是指我行在出口信用证项下从出口商购入
已经银行承兑的未到期远期汇票或已经银行承付的未到期远期债
权。如承兑/承付银行到期不付款,我行对出口商有追索权。(出口
托收项下代收行保付商业汇票贴现业务也可参照办理)
产品特性
1、作为善意持票人或债权受让人,我行可向承兑行/承付行直接
索偿。在前种情况下,我行对承兑行的权利优于出口商。
2、与出口押汇相比,属开证行/指定银行承兑/承付后融资,无
内部操作和技术性风险。
主要风险点
1、承兑/承付行所在国家或地区风险。
2、承兑/承付行信用风险。
审核要点
1、承兑/承付行所在国家或地区风险(同 )。
2、承兑/承付行资信状况(同 )。
控制措施
1、承兑/承付到期日之前及时索偿。
2、如因承兑/承付行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经济危机、政变或暴
动,导致未能如期收汇,应及时从出口商帐户中扣回融资款项。
风险系数:,在线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时,承兑汇票:180 天
以内 ;180-365 天 ;365 天以上 。承付后押汇:180 天以内
;180-365 天 ;365 天以上 ;
产品名称 福费廷
产品描述
福费廷指在远期信用证项下,我行从出口商要求无追索权地买
断经开证银行或其指定银行承兑的未到期汇票或经开证银行或其指
定 银 行 承 付 ( 确 认 到 期 日 ) 的 未 到 期 债 权 , 以 及 在 承 兑 交 单
(D/A)项下,我行应出口商要求无追索权地买断经银行保付的已
承兑商业汇票。
如果我行购买的是承付债权,在下列情况下我行对出口商保留
追索权:第一,因法院止付令、禁付令、冻结令或其它具有相同或
类似功能的司法命令导致我行未能获得偿付;第二,出口商严重违
反其在与我行签署的《福费廷业务合同》中的声明与承诺,出售给
我行的不是源于正当交易的有效债权。
我行办理福费廷业务,既可将买断的汇票/债权保留至到期日向
债务人或承兑/承付/保付银行要求付款,也可根据国别风险、承兑/
承付/保付银行的资信状况及我行承担的风险敞口情况等,在买断汇
票/债权的同时或在持有一段时间后,将未到期的汇票/债权转卖给其
它金融机构,或通过风险参与(Risk Participation)的形式将有关风险
出让给其它金融机构。
产品特性
1、作为善意持票人或债权受让人,我行可向承兑行/承付行直接
索偿。在前种情况下,我行对承兑行的权利优于出口商。
2、与出口押汇相比,属开证行/指定银行承兑/承付后融资,无
内部操作和技术性风险;与贴现相比,我行对出口商无追索权。
风险点
1、承兑/承付行所在国家或地区风险。
2、承兑/承付行信用风险。
审核要点
1、承兑/承付行所在国家或地区风险(同 )。
2、承兑/承付行资信状况(同 )。
控制措施
1、承兑/承付到期日之前及时索偿。
2、如因法院止付令而使我行未能按期收到付款或有证据表明客
户出售给我行的不是源于正当交易的有效债权时,我行应及时向客
户行使追索权。
风险系数:在线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180 天以内 ,180-365
天以内 ;1-3 年 ;3-5 年 ;5 年以上 ;
产品名称 出口信用证保兑
产品描述
出口信用证保兑是指我行在开证行之外独立地对受益人承担第
一性付款责任,分为公开保兑和沉默保兑两种方式。
公开保兑是指在保兑型信用证项下,我行接受开证行指示对受
益人独立承担保证付款责任;沉默保兑是指在非保兑型信用证项
下,我行接受受益人要求对其承担保证付款责任。
产品名称 公开保兑
产品特性
1、与沉默保兑和出口押汇相比,作为信用证指定银行,我行对
开证行的权利优于出口商。
2、与福费廷业务相比,属承兑/承付前授信,存在内部操作和技
术性风险。
风险点
1、开证行所在国家或地区风险(同 )。
2、开证行信用风险(同 )。
3、技术性风险,主要指审核出口单据时可能出现的风险。
审核要点
1、开证行的资信状况。通过我行金融机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
银行年鉴或其它资料了解开证行组织架构、资产规模、财务状况、
权威机构评级、本国及世界排名等,以确定其是否具备偿付能力。
如开证行与我行有经常业务往来,应进一步了解其经营作风和以往
付汇记录,如开证行经营作风恶劣,或因内部管理不善财务状况已
明显恶化,应不予办理保兑。
2、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风险。应了解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
政局是否稳定、是否发生金融危机或出现危机前兆、是否有金融管
制措施、是否在美国制裁范围之内等。如果出现上述不利于安全收
汇的因素,应不予办理保兑。
3、信用证条款审查,主要审核信用证是否含有软条款或其它可
能影响安全收汇的规定等。
控制措施
根据 UCP500 及相关国际惯例从严审核单据,并实行复核制,
确保单证相符、单单一致。
风险系数:在线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365 天以内 ;365 天以
上 。
产品名称 沉默保兑
产品特性
1、与公开保兑相比,我行不是信用证指定银行,对开证行的权
利不优于出口商。
2、与福费廷业务相比,属承兑/承付前融资,存在内部操作和
技术性风险。
3、现阶段我行只承担开证行的风险,即开证行不支付到期应付
款项的风险,而不承担审核出口商单据的风险。
主要风险点
1、开证行信用风险(同 )。
2、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风险(同 )。
3、法律风险,即作为沉默保兑行向出口商支付价款后向开证行
追索时在法律地位方面存在的风险。
审核要点
1、出口商诚信状况。
2、开证行的资信状况。通过我行金融机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
银行年鉴或其它资料了解开证行组织架构、资产规模、财务状况、
权威机构评级、本国及世界排名等,以确定其是否具备偿付能力。
如开证行与我行有经常业务往来,应进一步了解其经营作风和以往
付汇记录,如开证行经营作风恶劣,或因内部管理不善财务状况已
明显恶化,应不予办理保兑。
3、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风险。应了解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
政局是否稳定、是否发生金融危机或出现危机前兆、是否有金融管
制措施、是否在美国制裁范围之内等。如果出现上述不利于安全收
汇的因素,应不予办理加保。
4、信用证条款审查,主要审核信用证是否含有软条款或其它可
能影响安全收汇的规定等。
控制措施
根据 UCP500 及相关国际惯例从严审核单据,并实行复核制,
确保单证相符、单单一致。
风险系数:在线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365 天以内 ;365 天以
上 。
2、产品类别 出口托收项下融资
产品名称 D/P 托收押汇
产品描述
D/P 托收押汇是指我行在 D/P 托收项下,凭出口商提交的含有货
权的出口单据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D/P 托收押汇还款来源为
出口收汇,如进口商未能履行付款责任,我行可向出口商进行追
索。
产品特性
1、与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押汇相比,无开证行信用保障,属商
业信用。
2、与 D/A 托收押汇相比,因多数情况下可控制货权,收汇保障
程度较高。
主要风险点
1、进口商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进口商因自身经营管理不善或
其它原因失去支付能力;或因进口商品市场价格变化,不愿履行付
款赎单责任。
2、出口商品市场风险。一般而言,如出口商品国际市场价格
出现下滑,进口商违约或不能全额收回货款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3、出口商的履约风险。如果出口商交运的商品存在质量或数
量问题,进口商违约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实务中,进口商在付款赎
单前通常会想方设法先行验货)。
4、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风险(同 )。
审核要点
1、进口商与出口商往来关系。如进口商与出口商有常年贸易伙
伴关系,且在以往贸易往来中从无纠纷发生,则进口商违约可能性
较小。
2、出口商品市场情况。主要了解国际当前出口商品市场行情及
变化趋势,如市场价格呈上扬走势,进口商违约可能性小。
3、出口商信用记录和履约能力。主要考察出口商是否具备相关
产品生产或货源组织能力,以往同类产品项下出口是否发生过贸易
纠纷等。
4、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风险(同 )。
控制措施
1、根据出口商品性质、当前市场行情、进口商以往履约记录等
确定押汇比例(一般情况下不高于 80%)。
2、选择资信良好的代理行作为代收行,以免出现未付款放单等
违反国际惯例的情况发生。
3、加强跟踪管理,在安全收汇之前应特别关注单据和货物下
落。
风险系数:
产品名称 D/A 托收押汇
产品描述
D/A 托收押汇是指我行在 D/A 托收项下,凭出口商提交的出口
单据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D/A 托收押汇还款来源为出口收
汇,如进口商到期后不履行付款责任,我行可向出口商行使追索
权。
产品特性
1、与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押汇相比,无开证行信用保障,属商
业信用。
2、与 D/P 托收押汇相比,因不能控制货权,且属远期收汇,风
险较大。
主要风险点
1、进口商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进口商因自身经营管理不善、
市场行情变化及其它原因失去支付能力或恶意违约。
2、出口商品市场风险。一般而言,如出口商品国际市场价格
出现下滑,进口商违约或不能全额收回货款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3、出口商的履约风险。如果出口商交运的商品存在质量或数
量问题,影响进口商销售或加工生产,进口商违约的可能性就会增
加。
4、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风险(同 )。
审核要点
1、进口商以往付款记录。如进口商与出口商有常年贸易伙伴关
系,且以往付汇记录良好,则不履行付款责任的可能性小。
2、出口商品市场情况。主要了解国际当前出口商品市场行情及
变化趋势,如市场价格呈上扬走势,进口商不履约可能性小。
3、出口商信用记录和履约能力。主要考察出口商是否具备相关
产品生产或货源组织能力,以往同类产品项下出口是否发生过贸易
纠纷等。
4、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风险(同 )。
控制措施
1、一般只对资信较好的客户叙做;
2、根据出口商品性质、当前市场行情、进口商以往履约记录等
确定押汇比例(一般情况下不高于 80%)。
3、加强跟踪管理,如到期后未收到付款应积极催收,如逾期满
10 个工作日,应向客户进行追索。
风险系数:
3、产品类别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
产品名称 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
产品描述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是指我行在出口商已投保短期
出口信用险的出口业务项下,凭其提供的出口单据、投保短期出口
信用险的有关凭证、赔款权益转让协议等,保留追索权地向其提供
的短期资金融通。
根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信保公司)确定的承保范
围,现阶段我行可以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包括:
1、信用期不超过 180 天的跟单托收(D/P、D/A)项下押汇。
2、信用期不超过 180 天的赊销(O/A)项下出口商业发票贴
现。
3、中信保公司同意承保的信用期超过 180 天但不超过 360 天的
跟单托收或赊销项下的出口融资。
4、中信保公司同意承保的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押汇或贴现。
产品特性
1、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并非新的独立的贸易融资
产品,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只是对原有贸易融资项下应收帐款的安
全收回增加了一层保障。对我行而言,主要是规避了原贸易融资产
品项下的进口商/开证行信用风险和国家或地区风险。
2、出口信用险属履约保险合同,对我行提供的额外还款保障
取决于被保险人在保单项下义务的履行情况。如出口收汇损失的原
因属保险公司除外责任,或被保险人未尽保单所列其应尽义务,保
险公司将拒绝赔款。
主要风险点
1、出口商履约风险,包括买卖合同项下和保险合同项下履约风
险。
2、操作和技术性风险,包括相关业务处理及保险凭证有效性审
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审核要点
1、出口商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需要审查两方面内容:一是出
口商是否具备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或货源组织能力,以往同类产品项
下出口是否有过贸易纠纷等;二是对照保单内容,审核出口商是否
有能力严格履行保单项下的责任和义务等。
2、技术性审核,具体包括:
(1)申请融资项下业务是否属于承保范围:
出口商申请融资的出口业务及约定的结算方式应属中信保公司
的短期出口信用险的适用范围;如果以信用证方式结算,或出口收
汇期超过 180 天,则需要得到中信保公司的确认。
(2)是否已签定《赔款权益转让授权协议》,并包含以下约
定:
a.出口商对某一进口商在保单承保范围内的所有出口,一旦发
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中信保公司应将赔款全额支付给我行而非出
口商(我行在扣除融资本息后将余款付给出口商)。
b. 我行对出口商向某个进口商的某笔出口提供融资后,一旦对
该进口商的收汇出现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无论发生损失的出口是否
为我行已提供融资的那笔,出口商均须授权中信保公司将赔款全部
支付给我行。
(3)申请融资项下保单及相关单据是否齐备、有效。
a. 出口商向我行申请融资时应提交构成完整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单的单据,包括投保单、保险条款、《保险明细表》(含费率表)/
批单、《买方限额申请表》和买方限额审批表》、出口保险申报
单、缴纳保费凭证等。
b.有效性方面,主要审核中信保为进口商核定的信用保险额度
是否仍然有效。由于当被保险人严重违反保单项下义务(如涉嫌欺
诈、拖欠保费)时,中信保有权终止保单,在办理出口信用保险项
下贸易融资时应该选择信誉较好的出口商。
有关业务处理时的审核内容见相关产品。
控制措施
1、严格审查和监督出口商执行出口合同的情况。跟单托收或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应要求出口商通过我行收取货款;O/A结算方
式项下,须要求出口商指定我行为收款银行。
2、合理确定融资比例。根据出口商的信誉、履约及还款能力
等核定具体融资比例,一般不能超过中信保公司核定的买方信用限
额及赔付率。
3、监督出口商除履行买卖合同中的卖方义务外,还要履行被
保险人的应尽义务,包括不得随意更改付款条件、对同一保单适用
范围内的、没有从我行取得融资的出口业务及时向被保险人申报、
缴纳保费、按期向中信保上报《可能损失通知书》、留存索赔可能
需要的单证或函电等。
4、如果出口收汇款项逾期未能收回,应首先考虑从出口商在
我行开立的帐户中直接扣收本息;如出口商无偿还能力,可向中信
保公司索赔,具体程序如下:
(1)督促出口商在规定时限内向信保公司填报《可能损失通知
书》并行使索赔权。
(2)在中信保公司审核确认损失款项属于承保范围后,要求其
按照三方签署的《赔款权益转让授权协议》将赔款直接支付给我
行。
5、要通过我行金融机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领用中国出口信用保
险公司的授信额度。
有关具体业务控制措施见相关产品。
风险系数:在原产品风险系数基础上下调,但下调幅度不大于原产品
系数的 50%;
4、产品类别 进口信用证项下融资
产品名称 授信开证
产品描述
授信开证是指我行在未向客户收取全额保证金的情况下,为其
开立进口信用证的业务。本指引将授信开证分为可控制货权授信开
证、不可控制货权授信开证、授信开立假远期信用证及授信开立背
对背信用证四种情况。
产品特性
1、对受益人(出口商)承担有条件第一性付款责任。
2、属单据交易,对受益人付款责任独立于基础合约。
3、银行可通过对进口商品实施货权控制降低授信风险。
产品名称 可控制货权授信开证
产品描述
可控制货权授信开证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即期信用证项下
要求全套货权单据;即期信用证项下要求非货权单据,但我行为指
定收货人;远期信用证项下已落实货物控制措施。
产品特性
货权可控,进口商违约可能性小。
主要风险点
1、进口商品市场风险,表现为如果进口商品市场价格下降,会
降低进口商履约意愿。该类风险主要针对商贸企业。
2、进口商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表现为由于进口商自身经营、
市场变化或其它原因导致其财务状况恶化,不愿或无力履行付款赎
单责任。该类风险主要针对生产型企业。
3、出口商信用风险,表现为如果进口商品在品质或规格数量方
面存在问题,甚至涉嫌恶意欺诈,进口商履约意愿会降低,甚至丧
失履约能力。
4、合规性和技术性风险,主要指银行人员在合规性材料审核及
信用证文本编辑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技术性风险。
审核要点
1、进口商资信状况。通过审核其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了解其
所有权性质、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如进口商品直接
用于销售,还应调查国内市场行情,对大宗商品进口应进一步了解
国内购货方支付能力。
2、出口商履约能力,主要了解出口商是否具备相应生产和货源
组织能力,以往履约记录如何等。对大宗商品进口,应建议进口商
委托专业征信公司对供货人资信状况进行调查。
3、合规性审核,主要审查与交易相关的材料如商业合同、付汇
备案表、进口许可证等是否齐备、完整、真实、有效。
4、技术性审核,主要审核信用证有关条款要求是否符合国际惯
例,并有助于保障我行和进口方的权益。
5、远期信用证项下,货权控制方案是否有操作性,对我行保障
程度如何等。
控制措施
1、根据进口商品性质、进口商信用记录和支付能力、是否掌握
货权等合理确定保证金比例。一般的掌握原则是,对热炒商品或保
质期较短容易腐烂变质的商品,保证金比例要求较高;对工贸企业
生产原材料进口,可收取较低比例的保证金。
2、对大宗或特殊商品进口,应通过以下措施降低出口商履约风
险:
(1)信用证中要求独立第三方出具质检证明,或安排专人到发
货地验货并监装,有关质检证明作为信用证项下要求的单据。
(2)要求出口商发货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装船通知,以便根据
需要安排船情查询。
(3)尽量以 FOB 价格成交,由进口商自己安排租船事宜,防
范欺诈风险。
3、加强货权控制。即期信用证项下,只有在进口商付款后方可
赎单;远期信用证项下,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监管方式对商品实施
监管,并监控进口商将回笼货款存入指定帐户,不得挪用。
4、合理利用国际惯例规避风险。如进口单据存在不符点,应在
合理时间内对外拒付,以解除我行第一性付款责任。
5、对大额进口开证业务,如付汇资金来源与信用证币种不同,
应建议申请人办理套期保值,以规避汇率风险。
风险系数:
产品名称 不控制货权授信开证
产品描述
不控制货权授信开证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即期信用证项下
要求非全套货权单据;即期信用证项下要求非货权单据;远期信用
证项下未落实货物控制措施或进口商品不适合实施货权控制。
产品特性
不能通过控制货权约束进口商履约行为,风险较大。
主要风险点
1、进口商品市场风险,表现为如果进口商品市场价格下降,会
降低进口商履约意愿。该类风险主要针对商贸企业。
2、进口商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表现为由于进口商自身经营、
市场变化或其它原因导致其财务状况恶化,不愿或无力履行付款赎
单责任。该类风险主要针对生产型企业。
3、出口商信用风险,表现为如果进口商品在品质或规格数量方
面存在问题,甚至涉嫌恶意欺诈,进口商履约意愿会降低,甚至丧
失履约能力。
4、合规性和技术性风险,主要指银行人员在合规性材料审核及
信用证文本编辑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技术性风险。
审核要点
1、进口商资信状况。通过审核其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了解其
所有权性质、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如进口商品直接
用于销售,还应调查国内市场行情,对大宗商品进口应进一步了解
国内购货方支付能力。
2、出口商履约能力,主要了解出口商是否具备相应生产和货源
组织能力,以往履约记录如何等。对大宗商品进口,应建议进口商
委托专业征信公司对供货人资信状况进行调查。
3、合规性审核,主要审查与交易相关的材料如商业合同、付汇
备案表、进口许可证等是否齐备、完整、真实、有效。
4、技术性审核,主要审核信用证有关条款要求是否符合国际惯
例,并有助于保障我行和进口方的权益。
控制措施
1、根据进口商品性质、进口商信用记录和支付能力等合理确定
保证金比例。一般的掌握原则是,对热炒商品或保质期较短容易腐
烂变质的商品,保证金比例要求较高;对工贸企业生产原材料进
口,可收取较低比例的保证金。
2、对大宗或特殊商品进口,应通过以下措施降低出口商履约风
险:
(1)信用证中要求独立第三方出具质检证明,或安排专人到发
货地验货并监装,有关质检证明作为信用证项下要求的单据。
(2)要求出口商发货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装船通知,以便根据
需要安排船情查询。
(3)尽量以 FOB 价格成交,由进口商自己安排租船事宜,防
范欺诈风险。
3、合理利用国际惯例规避风险。如进口单据存在不符点,应在
合理时间内对外拒付,以解除我行第一性付款责任。
5、对大额进口开证业务,如付汇资金来源与信用证币种不同,
应建议申请人办理套期保值,以规避汇率风险。
风险系数:
产品名称 授信开立背对背信用证
产品描述
在三方贸易中,中间商收到最终购货方开立的以自己为受益人
的信用证(称原始信用证,亦称主信用证)后,向银行申请开出以
实际供货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称背对背信用证,亦称附属信用
证)。原信用证的受益人(中间商)变成背对背信用证的开证申请
人,即原信用证的出口方变成背对背信用证的进口方。原信用证的
通知银行,通常是背对背信用证的开证银行。从付款期限看,背对
背信用证多为远期信用证,原始信用证多为即期信用证。
产品特性
背对背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责任独立于主信用证,由于还款来
源多为主证项下出口收汇款项,保障程度较高。
主要风险点
1、中间商的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主要表现为买卖双方发生纠
纷导致主证开证行拒付时,中间商不愿或无力履行背对背证下付款
赎单责任。
2、原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风险,主要指发生战争、内乱、经
济或金融危机等产生的风险。
3、原证开证行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开证行无理拒付、因自
身经营管理不善或外部原因引发财务危机造成支付困难等。
4、出口商履约风险。如果实际供货方交运的货物在品质或规格
数量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易导致买卖双方发生贸易纠纷甚至
演变为法律诉讼,增加主证开证行拒付的风险。
5、合规性和技术性风险,主要指开立背对背信用证及对主信用
证项下单据进行审核时可能发生的操作性、技术性风险。
审核要点
1、对中间商资信状况进行审核(同产品 中对进口商资信
的审核)。
2、原开证行的资信状况。通过我行金融机构客户信息管理系
统、银行年鉴或其它资料了解开证行组织架构、资产规模、财务状
况、权威机构评级、本国及世界排名等,以确定其是否具备偿付能
力。如开证行与我行有经常业务往来,应进一步了解其经营作风和
以往付汇记录,如开证行经营作风恶劣,或因内部管理不善财务状
况已明显恶化,应不予或从严落实担保条件(包括占用授信额度)
后方予开立新证。
3、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风险。应了解进口商所在国家或地区
政局是否稳定、是否发生金融危机或出现危机前兆、是否有金融管
制措施、是否在美国制裁范围之内等。如果出现上述不利于安全收
汇的因素,应不予或从严落实担保条件后方予开立新证。
4、原证条款审查,主要审核信用证效期规定是否合理、是否含
有软条款及其它可能影响安全收汇的规定等。
5、合规性和技术性审核。主要审查与交易相关的材料如商业合
同、付汇备案表、进口许可证等是否齐备、完整、真实、有效;新
证有关条款要求是否符合国际惯例,信用证规定的商品价格、效
期、付款期限、保险条款等是否与原证相匹配等。
控制措施
1、对新证来单从严审核,如发现不符点,且不符点无法通过换
单消除或对最终买方的权益构成实质性损害,应在合理时间内对外
拒付,以免除新证项下第一性付款责任。
2、根据 UCP500 及相关国际惯例对中间商提交原证项下单据从
严审核,并实行复核制,确保单证相符、单单一致。
3、资信较差的中间商、易产生贸易纠纷的商品,应从严掌握;
4、大宗商品转口贸易,应了解进口商的资信和商品市场行情。
风险系数:
产品名称 授信开立假远期信用证
产品描述
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Letter of Credit Payable at sight)即信用
证要求远期汇票,但开证行或授权指定银行按即期付款,利息由进
口商承担。这种作法的实质是由开证银行或开证行指定的付款银行
对进口商提供资金融通,所须支付的利息由进口商承担。
采用假远期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对进口商来讲,可由银行提
供周转资金的便利,但须支付利息;对出口商来讲,可即期获得汇
票的票款,但亦承担汇票到期前被追索的风险。
产品特性
从风险性质讲,假远期信用证业务相当于我行为进口商开立一
笔即期信用证,同时为其办理进口押汇。
主要风险点
1、进口商品市场风险,表现为如果进口商品市场价格下降,会
降低进口商履约意愿。该类风险主要针对商贸企业。
2、进口商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表现为由于进口商自身经营、
市场变化或其它原因导致其财务状况恶化,不愿或无力履行付款赎
单责任。该类风险主要针对生产型企业。
3、出口商信用风险,表现为如果进口商品在品质或规格数量方
面存在问题,甚至涉嫌恶意欺诈,进口商履约意愿会降低,甚至丧
失履约能力。
4、合规性和技术性风险,主要指银行人员在合规性材料审核及
信用证文本编辑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技术性风险。
审核要点
1、进口商资信状况。通过审核其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了解其
所有权性质、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如进口商品直接
用于销售,还应调查国内市场行情,对大宗商品进口应进一步了解
国内购货方支付能力。
2、出口商履约能力,主要了解出口商是否具备相应生产和货源
组织能力,以往履约记录如何等。对大宗商品进口,应建议进口商
委托专业征信公司对供货人资信状况进行调查。
3、合规性审核,主要审查与交易相关的材料如商业合同、付汇
备案表、进口许可证等是否齐备、完整、真实、有效。
4、技术性审核,主要审核信用证有关条款要求是否符合国际惯
例,并有助于保障我行和进口方的权益。
控制措施
1、根据进口商品性质、进口商信用记录和支付能力等合理确定
保证金比例。一般的掌握原则是,对热炒商品或保质期较短容易腐
烂变质的商品,保证金比例要求较高;对工贸企业生产原材料进
口,可收取较低比例的保证金。
2、对大宗或特殊商品进口,应通过下列措施降低出口商履约风
险:
(1)信用证中要求独立第三方出具质检证明,或安排专人到发
货地验货并监装,有关质检证明作为信用证项下要求的单据。
(2)要求出口商发货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装船通知,以便根据
需要安排船情查询。
(3)尽量以 FOB 价格成交,由进口商自己安排租船事宜,防
范欺诈风险。
3、合理利用国际惯例规避风险。如进口单据存在不符点,应在
合理时间内对外拒付,以解除我行第一性付款责任。
风险系数:
产品名称 进口押汇
产品描述
进口押汇是指我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应开证申请人要求
代其对外垫付该信用证项下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
进口押汇按照垫付资金来源分为两种情况,即以自有资金对外
垫付和通过海外联行进行垫付,后者又称为海外代付。
产品特性
贸易背景清晰,对大宗商品进口项下押汇可通过实施货物监管
控制风险。
主要风险点
1、进口商品市场风险,表现为如果进口商品市场价格下降,会
降低进口商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该类风险主要针对商贸企业。
2、进口商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表现为由于进口商自身经营、
市场变化或其它原因导致其财务状况恶化,不愿或无力履行还款责
任。该类风险主要针对生产型企业。
3、出口商信用风险,表现为如果进口商品在品质或规格数量方
面与合同规定不符,甚至出现出口商涉嫌欺诈等严重问题,会影响
进口商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审核要点
1、进口商资信状况。主要审核进口商偿债能力和以往信用记
录。如进口商品直接用于销售,还应调查国内市场行情,对大宗商
品进口应进一步了解国内购货方支付能力。
2、了解进口货物是否在品质或规格数量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
定。
3、如拟通过货权控制降低风险,应审查货权控制方案是否具有
可操作性,对我行保障程度如何等。
控制措施
1、对进口商生产经营实施跟踪监控,如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重大事项,应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2、对大宗商品进口项下押汇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货权控制方案实
施跟踪管理,避免进口商挪用回笼款项。
风险系数:
产品名称 提货担保
产品描述
提货担保是指当进口货物先于货运单据到达时,进口商为办理
提货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由银行加签并由银行承担连带责
任的书面担保。提货担保多用于信用证项下,且信用证要求全套货
权单据。
产品特性
属进口结算方式下的衍生产品,贸易背景清晰,便于风险控
制。
主要风险点
1、提货担保独立于信用证及交易,开证行开立提货担保后面临
赔偿金额和期限的敞口风险;
2、开证行开立提货担保后即失去了对信用证项下货权的控制。
3、除非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中货权单据不全,开证行不能以其它
不符点对外拒付。
4、对进口代收项下开立提货担保,因无法确认相关商品的真实
价值,授信风险相对较大。
审核要点
1、审查进口商的资信。主要审核进口商偿债能力和以往信用记
录。
2、业务背景审核。对进口商提交的担保提货申请书、提货担保
书、正本提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中有关商品名称、数量、船名、
金额、合同号、提单号等项目进行表面一致性核对,并与有关信用
证核对,以确定该货物确属我行所开信用证项下,且该信用证要求
全套提单。
3、代收项下开立提货担保,应严格审核相关商业单据,确保贸
易背景真实性和货物的实际价值,并对申请人资信状况从严审核。
控制措施
1、因开立提货担保后失去了对货权的控制,对即期信用证项下
应要求客户交纳足额保证金或落实其它担保措施(包括占用授信额
度)。
2、如开证时客户已交纳全额保证金,开立提货担保无须另行落
实担保措施;如开证时占用可掌握货权类授信开证额度,开立提货
担保时应调整为占用不掌握货权类授信开证额度,或相应追加担保
措施(包括加纳保证金)。
3、代收项下开立提货担保可向托收行以加押电查询贸易背景及
货物真实性,必要时通过收取保证金的方式控制风险。
4、要求进口商承诺凭担保提货后,如单据有不符点不得拒付;
5、非全套提单一般不提供提货担保;收到正本提单后,督促客
户交还提货担保书。
风险系数:
5、业务类别 进口代收项下融资
产品名称 进口代收押汇
产品描述
进口押汇是指我行收到代收项下单据后,应进口商要求代其对
外垫付代收项下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
进口押汇按照垫付资金来源分为两种情况,即以自有资金对外
垫付和通过海外联行进行垫付,后者又称为海外代付。
产品特性
贸易背景清晰,对大宗商品进口项下押汇可通过实施货物监管
控制风险。
主要风险点
1、进口商品市场风险,表现为如果进口商品市场价格下降,会
降低进口商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该类风险主要针对商贸企业。
2、进口商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表现为由于进口商自身经营、
市场变化或其它原因导致其财务状况恶化,不愿或无力履行还款责
任。该类风险主要针对生产型企业。
3、出口商信用风险,如果进口商品在品质或规格数量方面与合
同规定不符,会影响进口商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审核要点
1、进口商资信状况。主要审核进口商偿债能力和以往信用记
录。如进口商品直接用于销售,还应调查国内市场行情,对大宗商
品进口应进一步了解国内购货方支付能力。
2、了解进口货物是否在品质或规格数量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
定。
3、如拟通过货权控制降低风险,应审查货权控制方案是否具有
可操作性,对我行保障程度如何等。
控制措施
1、对进口商生产经营实施跟踪监控,如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重大事项,应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2、对大宗商品进口项下押汇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货权控制方案实
施跟踪管理,避免进口商挪用回笼款项。
风险系数:
6、产品类别 汇出汇款融资
产品名称 汇出汇款融资
产品描述
汇出汇款融资是指我行应进口商要求代其对外垫付货到付款项
下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
产品特性
贸易背景清晰,对大宗商品汇出汇款融资可通过实施货物监管
控制风险。
主要风险点
1、进口商品市场风险,表现为如果进口商品市场价格下降,会
降低进口商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该类风险主要针对商贸企业。
2、进口商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表现为由于进口商自身经营、
市场变化或其它原因导致其财务状况恶化,不愿或无力履行还款责
任。该类风险主要针对生产型企业。
3、出口商信用风险,如果进口商品在品质或规格数量方面与合
同规定不符,会影响进口商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审核要点
1、进口商资信状况。主要审核进口商偿债能力和以往信用记
录、进口商品以往销售情况等。如进口商品直接用于销售,还应调
查国内市场行情,对大宗商品进口应进一步了解国内购货方支付能
力。
2、了解进口货物是否在品质或规格数量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
定。
3、如拟通过货权控制降低风险,应审查货权控制方案是否具有
可操作性,对我行保障程度如何等。
控制措施
1、对进口商生产经营实施跟踪监控,如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重大事项,应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2、对大宗商品进口项下押汇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货权控制方案实
施跟踪管理,避免进口商挪用回笼款项。
风险系数
7、业务类别 授信开立保函
产品名称 保函(含备用信用证)
产品描述
保函是指我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具的凭提交与保函规
定相符的单据付款的书面承诺。
备用信用证业务在性质上与保函业务类似,其产品特性、审核
要点和风险控制措施可参考同类性质的保函业务。
产品特性
1、适用范围广,保函功能各异,无统一格式。
2、对受益人赔付责任通常独立于基础合约,且赔付条款简单,
多为见索即付。
3、信用风险在于客户的履约能力,由于是对客户履行其正常商
业义务能力的担保,而且有时是与特定合同或交易相挂钩的,发生
损失的可能性(赔付概率)较低。
主要风险点
1、申请人履约风险,主要表现不具备相应履约能力或因情况变
化无法履约。
2、受益人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受益人无理索赔。
3、操作及技术性风险,主要指在合规性材料审核及保函文本编
辑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4、无普遍接受的国际惯例,一旦发生纠纷,法律及仲裁风险较
大。
审核要点
1、申请人履约能力。主要审核申请人及相关方(如分包商或总
包商等)是否具备项目承包或承建资质、是否具备相关产品生产或
供货能力、在宏观政策、经济运行及市场情况等方面是否存在可能
影响申请人履约的不确定因素、申请人以往履约记录如何等。
2、受益人资信状况。主要了解受益人基本情况、经营作风、与
申请人或其它方面交易过程中是否发生过纠纷甚至有过无理索赔记
录等。
3、技术性审核。主要审核保函条款中关于金额、效期、责任条
款的规定是否合理并符合国际惯例及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赔付承诺
和条件是否明确并单据化等。
控制措施
1、尽量避免开立无固定效期的保函,如因交易需要确需开立,
应视申请人资信状况及背景交易情况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以约
束申请人在合同结束后及时联系受益人解除我行保函项下担保责
任。
2、尽量避免开立无固定金额的保函,如因交易需要确需开立,
应保证申请人或反担保方对我行担保责任与我行在保函项下承担的
责任相匹配。
3、对保函项下工程承建、商品生产及货源组织情况等实施跟
踪,一旦出现申请人不能完全履约的情况,应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
施。
产品名称 投标保函
产品描述
指我行应投标人的申请,向招标人出具的、保证投标人在招标
有效期内不撤标、不改标、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签定合同或提交履
约保函的书面承诺。
投标保函被广泛使用于以公开招标方式成交的工程建造或物资
采购等项目中,作为投标保证金的替代形式,可减少投标人流动资
金的占压。
产品特性
1、保函金额通常为合同金额的 1-3%,且期限相对较短,便于
银行控制风险。
2、担保条款通常包括按期提交履约保函,故授信开立投标保
函时通常需与履约保函一并考虑。
主要风险点
1、申请人履约风险。申请人在投标保函项下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较小,一般而言履约风险较小。
2、招标方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无理索赔。
3、操作及技术性风险,主要指在合规性材料审核及保函文本编
辑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审核要点
1、申请人履约能力。主要审核申请人及相关方(如分包商或总
包商等)是否具备项目承包或承建资质、是否具备相关产品生产或
供货能力、在宏观政策、经济运行及市场情况等方面是否存在可能
影响申请人履约的不确定因素等。
2、受益人资信状况。主要了解受益人基本情况、经营作风、与
申请人或其它方面交易过程中是否发生过纠纷甚至出现无理索赔情
况等。
3、技术性审核。主要审核保函条款中关于金额、效期、责任条
款的规定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并符合国际惯例及国内相关法律法
规,赔付承诺和条件是否明确并单据化等。
控制措施
如投标保函含有自动延期条款,为约束申请人在合同结束后及
时联系受益人解除我行担保责任,应视申请人资信状况及背景交易
情况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风险系数:
产品名称 履约保函
产品描述
指我行应工程承包方或商品供货方的申请而向业主或买方出具
的、保证承包方或供货方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的书面承诺。履约保函
作为履约保证金的替代形式可减少申请人流动资金的占压。
产品特性
1、履约保函金额通常为合同金额的 5-20%。
2、履约保函仅指保证工程承包或商品贸易项下供货行为的书面
承诺。对我行承担其它性质保证责任的保函不应笼统的归为履约保
函。
主要风险点
1、申请人履约风险,在总分包的情况下,还包括总包商或分包
商的履约风险。
2、受益人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无理索赔。
3、操作及技术性风险,主要指在合规性材料审核及保函文本编
辑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审核要点
1、申请人履约能力。主要审核申请人及相关方(如分包商或总
包商等)是否具备项目承包或承建资质、是否具备相关产品生产或
供货能力,避免申请人超量接单;同时,审核宏观政策、经济运行
及市场情况等方面是否存在可能影响申请人履约的不确定因素等。
如属总分包模式项下,还需对总包商或分包商的履约能力一并审
核。
2、受益人资信状况。主要了解受益人基本情况、经营作风、与
申请人或其它方面交易过程中是否发生过纠纷甚至出现无理索赔情
况等。
3、技术性审核。主要审核保函条款中关于金额、效期、责任条
款的规定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并符合国际惯例及国内相关法律法
规,赔付承诺和条件是否明确并单据化等。
控制措施
1、可根据交易情况设立减额条款,如规定依据能体现工程进度
或发货情况的单据按比例降低担保金额,以控制风险。
2、尽量避免出具可转让保函,如确因业务需要可建议申请人采
取款项让渡的方式,索赔权仍由原受益人享有。如申请人坚持开立
可转让保函,在转让背景清晰合理的前提下,可考虑接受指名转
让,但不得自由转让,且应要求申请人书面确认因转让而产生的风
险。
风险系数:
产品名称 预付款保函
产品描述
指我行应工程承包方或商品供货方的申请向业主或买方出具
的、保证承包方或供货方收到业主或买方支付的预付款后,如未按
合同履行相关义务,保证返还预付款的书面承诺。
预付款保函常用于工程承包、物资采购、船舶建造等项目,业
主或买方通过向承包方或供货方提供项目启动资金,解决其资金周
转压力,从而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产品特性
预付款保函通常与履约保函配合使用,金额通常为合同金额的
10-30%。
主要风险点
1、申请人履约风险。
2、受益人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无理索赔。
3、操作及技术性风险,主要指在合规性材料审核及保函文本编
辑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审核要点
1、申请人履约能力。主要审核申请人及相关方(如分包商或总
包商等)是否具备项目承包或承建资质、是否具备相关产品生产或
供货能力,避免申请人超量接单;同时,审核宏观政策、经济运行
及市场环境等方面是否存在可能影响申请人履约的不确定因素等。
2、受益人资信状况。主要了解受益人基本情况、经营作风、与
申请人或其它方面交易过程中是否发生过纠纷甚至出现无理索赔情
况等。
3、技术性审核。主要审核保函条款中关于金额、效期、责任条
款的规定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并符合国际惯例及国内相关法律法
规,赔付承诺和条件是否明确并单据化等。
控制措施
1、保函中加列生效条款,即规定只有预付款到达申请人在担保
银行开立的专门帐户后保函才生效。
2、尽量根据交易情况设立减额条款,如规定依据能体现工程进
度或发货情况的单据按比例降低担保金额,以控制风险。
3、尽量避免出具可转让保函,如确因业务需要可建议申请人采
取款项让渡的方式,索赔权仍由原受益人享有。如申请人坚持开立
可转让保函,在转让背景清晰合理的前提下,可考虑接受指名转
让,但不得自由转让,且应要求申请人书面确认因转让而产生的风
险。
4、对申请人预付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以免出现挪用预付款
无法按期履约的情况。
风险系数:
产品名称 关税保付保函
产品描述
指我行应进口商(不含加工贸易企业)、承包商或展销商的申
请而向商品入关所在地海关出具的、保证其履行缴纳关税义务或将
临时进口商品复出口的书面承诺。关税保付保函主要用于下述情
况:
1、境外承包建设、境外展览、展销等过程中有关设备、器械等
物品临时进入他国关境。
2、国家相关进口商品减免税政策未明了前的相关货物进口。
3、我国海关“先放后征”货物的进口,加快货物通关速度,避免
货物滞港成本。
产品特性
1、受益人为海关,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无理索赔。
2、申请人交纳关税属履行法定义务,一旦违约会面临后果严
重,因此申请人违约可能性小。
主要风险点
1、申请人信用风险。
2、技术性与合规性风险,主要指在合规性材料审核及保函文本
编辑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审核要点
1、申请人资信状况,包括经营资格、支付能力、信用记录等。
2、交易背景及合规性审核。审查相关交易材料,确认交易背景
的真实性;审核进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控制商品,相关批文是否齐
备、有效等。
控制措施
跟踪背景交易进展情况,一旦发生可能导致海关索赔的情况,
应及时采取措施,以备赔付。
风险系数:
产品名称 加工贸易项下税款保付保函
产品描述
特指我行应加工贸易企业的申请,向当地海关出具的旨在担保
加工贸易企业在加工贸易合同有效期内履行加工后产品复出口的书
面保证。专用于加工贸易企业进口料件,属与交纳保证金并列的加
工贸易保证金实转的两种方式之一。
产品特性
1、税款保付保函申请书、保函、代理行反担保和海关索赔书等
均为固定格式,技术性风险小。
2、受益人为海关,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无理索赔。
3、申请人受海关直接监管,一旦违约会面临较为严重的行政或
经济处罚,因此违约可能性小。
主要风险点
申请人信用风险:主要指申请人未能按照海关规定在加工贸易
合同有效期内履行产品复出口(不含经核准内销的情况),包括申
请人涉嫌违法或违规,被海关立案调查,导致无法正常履行产品出
口等。
审核要点
1、申请人资信状况,包括经营资格、经营财务状况、信用记录
等。
2、交易背景及合规性审核。审查相关交易材料,确认交易背景
的真实性。
控制措施
密切监控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一旦发生可能导致海关索赔的情
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以备赔付。
风险系数
产品名称 预留金保函
产品描述
指我行应工程承包方或供货方的申请而向业主或买方出具的、
保证承包方或供货方在提前支取合同尾款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书
面承诺。适用于承包方或供货方为便利其资金周转,欲取得合同尾
款的情况。
产品特性
1、项目已进入维修或保修阶段,履约风险较小。
2、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 5%左右。
主要风险点
1、申请人履约风险,主要表现为申请人未按规定履行合约义
务。
2、受益人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无理索赔。
3、操作及技术性风险,主要指在合规性材料审核及保函文本编
辑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审核要点
1、申请人履约能力。主要了解申请人是否具备相关工程承建或
货物生产能力,是否因承建工程或产品质量问题遭过索赔;前期合
同执行情况等。
2、受益人资信状况。主要了解受益人基本情况、经营作风、与
申请人或其它方面交易过程中是否发生过纠纷甚至出现无理索赔情
况等。
3、技术性审核。主要审核保函条款中关于金额、效期、责任条
款的规定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并符合国际惯例及国内相关法律法
规,赔付承诺和条件是否明确并单据化等。
控制措施
保函中加列生效条款,即规定只有所付尾款到达申请人在担保
银行开立的专门帐户后保函才生效。
风险系数:
产品名称 质量保函
产品描述
指我行应工程承包方或供货方的申请而向业主或买方出具的、
保证承包方或供货方履行在保修期或维修期内的合同义务的书面承
诺。主要用于工程承包、供货安装等合同执行进入保修期或维修的
情况,可替代该项目下的履约保函,从而降低担保银行风险(质量
保函金额较小)。
产品特性
1、相关项目进入保修或维修阶段,履约风险较小。
2、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 5%左右。
主要风险点
1、申请人履约风险,主要表现为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保
修或维修服务。
2、受益人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无理索赔。
3、操作及技术性风险,主要指在合规性材料审核及保函文本编
辑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审核要点
1、申请人履约能力。主要了解申请人是否具备相关工程承建或
货物生产能力,是否因承建工程或产品质量问题遭过索赔;前期合
同执行情况等。
2、受益人资信状况。主要了解受益人基本情况、经营作风、与
申请人或其它方面交易过程中是否发生过纠纷甚至出现无理索赔情
况等。
3、技术性审核。主要审核保函条款中关于金额、效期、责任条
款的规定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并符合国际惯例及国内相关法律法
规,赔付承诺和条件是否明确并单据化等。
控制措施
跟踪背景交易进展情况,一旦有可能导致索赔的情况发生,应
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风险系数:
产品名称 海事保函
产品描述
指我行应申请人要求为保释被受益人扣留的属于申请人的船只
或财产,保证申请人按法院判决或仲裁结果支付相应赔款而出具的
书面承诺。
产品特性
1、受益人通常为海事法院,一般不会发生无理索赔。
2、保函格式通常比较严格,且无固定效期。
主要风险点
1、申请人支付能力。
2、操作及技术性风险,主要指在合规性材料审核及保函文本编
辑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审核要点
1、申请人是否具备相应支付能力。
2、技术性审核。主要审核保函条款中关于金额、效期、责任条
款的规定是否与当事人约定一致并符合国际惯例及国内相关法律法
规,赔付承诺和条件是否明确并单据化等。
控制措施
视申请人资信及反担保情况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风险系数:
产品名称 转开代理行保函
产品描述
指我行凭代理行的反担保以自身名义向受益人出具的书面承
诺。
产品特性
申请人为代理行,偿债能力强,风险较小。
主要风险点
1、代理行信用风险。
2、技术性风险,主要指保函转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审核要点
1、代理行资信状况。主要审查代理行是否与我行有经常业务
往来、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等;如代理行属初次与我行发生业务关
系,应通过我行金融机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银行年鉴或其它内部
资料查阅其资产规模、权威机构评级状况、本国及世界排名等,以
确定其是否具备相应担保能力。
2、技术性审核。主要审核保函条款中关于金额、效期、责任条
款的规定是否与反担保相匹配,并符合国际惯例及国内相关法律法
规;赔付承诺和条件是否明确并单据化等。
控制措施
1、通过我行金融机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申领额度。
2、保函效期应比反担保函的效期提前 15-30 天,以利索赔。
风险系数:在线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365 天以内 ;1-3 年
;3-5 年 ;5 年以上 。
产品名称 付款保函(付款期限不超过 1 年)
产品描述
指我行应买方的申请而向卖方出具的、保证申请人履行因购买
商品、技术、专利或劳务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而出具的书面承诺。
付款保函适用于存在付款行为的商品贸易、技术劳务贸易、工
程款项的支付等交易中。
产品名称 付款保函(连带责任)
产品描述
指我行在付款保函项下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即受益人在该保函
项下享有直接向我行索偿的权利,而不必先行向申请人索偿。
产品特性
1、与进口信用证功能相似,但格式更加灵活,付款条款简单。
2、适用范围广泛,通常情况下银行不能通过掌握货权控制风
险。
主要风险点
1、申请人信用风险。
2、受益人信用风险。
3、合规性和技术性风险。
审核要点
1、进口商资信状况。主要审核进口商偿债能力和以往信用记
录。
2、受益人信用状况。主要了解受益人基本情况、经营作风、与
申请人或其它方面交易过程中是否发生过纠纷甚至出现无理索赔情
况等。
2、技术性审核。主要审核保函条款中关于金额、效期、责任条
款的规定是否与反担保相匹配,并符合国际惯例及国内相关法律法
规;赔付承诺和条件是否明确并单据化等。
控制措施
根据交易性质、申请人偿付能力和信用状况确定合理的保证金
比例。
风险系数:
产品名称 付款保函(一般责任)
产品描述
指我行在付款保函项下承担一般担保责任,即在该保函项下受
益人提出索赔,必须首先对申请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以偿付受
益人,我行仅对剩余的差额部分承担偿付责任。
产品特性
因承担一般担保责任,担保行垫款可能性较小。
主要风险点
1、申请人信用风险。
2、受益人信用风险。
3、合规性和技术性风险。
审核要点
1、进口商资信状况。主要审核进口商偿债能力和以往信用记
录。
2、受益人信用状况。主要了解受益人基本情况、经营作风、与
申请人或其它方面交易过程中是否发生过纠纷甚至出现无理索赔情
况等。
3、技术性审核。主要审核保函条款中关于金额、效期、责任条
款的规定是否合理并符合国际惯例及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赔付承诺
和条件是否明确并单据化等。
控制措施
跟踪背景交易进展情况,一旦有可能导致索赔的情况发生,应
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风险系数:
产品名称 经营租赁保函
产品描述
指我行应承租人的申请而向出租人出具的、保证承租人按期支
付租金的书面承诺。承租人通过提供经营租赁保函从出租人处获得
设备的使用权,满足经营需要,并减少对资金的占用。
产品特性
1、保函金额通常低于设备价款。
2、保函效期一般较长。
主要风险点
1、申请人信用风险及项目风险。
2、受益人信用风险。
3、合规性和技术性风险。
审核要点
1、申请人资信状况,主要审核承租人租金支付能力和以往信用
记录。
2、对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经营风险、预计产生的现金流等进行
评估。
3、受益人信用状况。主要了解受益人基本情况、经营作风、与
申请人或其它方面交易过程中是否发生过纠纷甚至出现无理索赔情
况等。
4、技术性审核。主要审核保函条款中关于金额、效期、责任条
款的规定是否合理并符合国际惯例及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赔付承诺
和条件是否明确并单据化等。
控制措施
根据申请人租金支付的情况设立减额条款,如规定依据能体现
租金支付情况的单据按比例降低担保金额,以降低我行风险。
风险系数:
8 产品类别 保 理
产品名称 出口双保理融资
产品描述
出口双保理业务是指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进口商
(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项下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我行,
再由我行转让给国外进口保理商,由我行为出口商提供贸易融资、
销售分户帐户管理,并由进口保理商为其提供应收帐款的催收及信
用风险控制与坏帐担保等服务。
出口双保理融资是我行在出口双保理项下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
资金融通,其第一还款来源为进口商的付款。
产品特性
1、进口保理商承担第二性的担保付款责任,即如果买卖双方发
生争议,进口保理商担保付款责任暂时解除,直到争议解决。
2、在无争议的情况下,我行对出口商的融资无追索权。
主要风险点
1、出口商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如出口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
现问题,进口商提出争议,导致货款无法如期收回。
2、进口保理商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在无争议发生的情况下,
进口保理商无力或拒绝履行担保付款责任。
3、进口商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在无争议发生的情况下,进口
商无力或拒绝履行付款责任。
4、出口商品市场风险,如果出口商品国际市场价格下滑,影响
进口商预期利润甚至导致亏损,会增加进口商拒付风险。
审核要点
1、审核出口商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如出口商属生产型企业,
应考察其是否具备相关商品生产能力;如出口商属商贸企业,应考
察其是否具备货源组织能力;在以往同类商品出口时,是否因商品
质量等问题与贸易伙伴发生过纠纷等。
2、审核进口商资信状况,主要考察进口商与出口商是否有常年
贸易关系,进口商以往付款是否及时等。
3、审核进口保理商的资信状况、经营作风、服务水平和作业质
量等,并考虑进口商往来银行与进口保理商或其母银行的密切程
度、进口保理商业务专长等。
4、了解出口商品市场情况。主要了解国际当前出口商品市场行
情及变化趋势。
控制措施
1、合理确定融资比例。对在我行办理出口业务超过半年(含半
年)、收汇记录良好的出口商,融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受核准的发
票金额的 80%。对在我行办理出口业务半年以内,收汇记录良好的
出口商,融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受核准发票金额的 60%。对在我行
首次办理出口业务的出口商,融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受核准发票金
额的 30%。
2、出现争议的情况下,应督促出口商尽早解决争议,若已叙办
融资,应立即收回融资本息。若进口保理商已做担保付款,应要求
出口商退还担保付款款项并支付从担保付款日至退款日的利息。
3、如发生间接付款,应要求出口商立即偿还相关业务项下融资
本息,并要求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以免形成风险。
风险系数:
产品名称 进口双保理
产品描述
进口双保理业务是指我行应国外出口保理商的申请,为某一特
定的进口商核定信用额度,从而向出口商提供应收帐款催收、资信
调查、坏帐担保等服务。
产品特性
与进口开证相比,我行对出口商承担第二性担保付款责任,且
该付款责任不独立于基础合约。
主要风险点
1、进口商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进口商在无争议的情况下无力
或拒绝履行到期付款责任。
2、进口商品市场风险,如进口商品市场价格出现下滑,进口商
无法实现预期利润甚至出现亏损,其违约可能性就会增加。该类风
险主要针对商贸企业。
审核要点
1、审核进口商的资信、历史交易记录及偿债能力,进口商以往
与出口商的具体业务情况(包括近期签约情况、付款条件、未了纠
纷及贸易关系)等。
2、了解进口商品的市场情况,并判断该贸易是否适合办理保理
业务。
控制措施
1、出现争议的情况下,我行应尽力协助业务各方早日解决争
议,并及时将所了解到的有关争议信息、进口商的反馈意见以及进
出口商双方的协商进程通知出口保理商。
2、贸易项下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 180 天。
3、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定期催收,一俟获得关于进口商的不利信
息或出口保理商发来的信用额度变更申请,应立即通知出口保理商
对有关信用额度的变更决定。除非发生争议,如在发票到期日后 60
天进口商仍未付款,我行应取消相关信用额度并通知出口保理商。
与此同时应密切关注该进口商的业务往来情况,加强对其帐户的管
理,以防进口商转移其帐户资金。
风险系数:
产品名称 出口商业发票贴现
产品描述
出口商业发票贴现业务是指出口商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出口商
与进口商(债务人)订立的出口销售合同项下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
给我行,由我行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帐款催收、销售分户帐管
理等服务。
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第一还款来源是进口商的付款,如到期未收
回出口货款,应立即从出口商处收回融资本息。
产品特性
我行对出口商的融资有追索权。一旦进口商未按期付款,我行
可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权。
主要风险点
1、出口商履约风险,如出口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会
导致进口商拒付或少付。
2、进口商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进口商在在无争议的情况下无
力或拒绝付款。
3、出口商品市场风险,如果出口商品国际市场价格下滑,影响
进口商预期利润甚至导致亏损,会增加进口商拒付风险。
4、出口商信用风险,表现为当进口商未按期付款,我行向出口
商行使追索权时,出口商无力或拒绝偿还我行融资本息。
审核要点
1、审核出口商资信状况,如出口商属生产型企业,应考察其是
否具备相关商品生产能力;如出口商属商贸企业,应考察其是否具
备货源组织能力;在以往同类商品出口时,是否因商品质量或数量
问题与贸易伙伴发生过纠纷等。
2、审核进口商资信状况,主要考察进口商与出口商是否有常年
贸易关系,进口商以往付款是否及时等。
3、对提单、发票等商业单据及报关单等进行一致性审核,确保
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4、了解出口商品市场情况。主要了解国际当前出口商品市场行
情及变化趋势。
控制措施
1、通过海关报关单查询系统,验证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2、贴现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受核准发票金额的 90%。
3、加强跟踪管理,如融资到期后未收回出口货款,应及时向出
口商收回融资本息。
风险系数:1
产品名称 国内综合保理融资(卖方地)
产品描述
指我行与我行客户(作为卖方)之间存在一种契约,根据该契
约,卖方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
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我行,由我行为其提供综合性金融服
务。这些服务应至少包括下列项目中的两项:贸易融资、销售分户
帐管理、应收帐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及坏帐担保。
国内综合保理融资(卖方地)指我行在国内综合保理项下向卖
方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其第一还款来源为买方的付款。
产品特性
1、在无争议的情况下,我行对卖方的融资无追索权。
2、与国内信用证业务相比,买方保理商对卖方承担第二性的担
保付款责任,且该付款责任不独立于基础合约。
3、国内综合保理业务目前多在本行系统内办理,来自保理商的
信用风险很小。
主要风险点
1、卖方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如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问
题,提出争议,导致货款无法如期收回。
2、买方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买方在无争议的情况下无力或拒
绝付款。
3、买方保理商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在无争议发生的情况下,
买方保理商拒绝履行担保付款责任。由于目前国内保理业务多在系
统内办理,买方保理商信用风险很小。
审核要点
1、审核卖方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卖方是否具备相应生产能
力,以往类似商品销售过程中是否与贸易伙伴发生过纠纷等。
2、审核买方资信状况,主要考察买卖双方是否有常年贸易关
系、买方以往付款是否及时等。
控制措施
1、严格控制关联交易,若买卖双方有控股关系或同为一家集团
公司的成员,应谨慎办理融资。
2、根据卖方履约能力、信用记录、偿债能力等确定融资比例
(一般不超过已核准的发票金额的 80%)。
3、卖方保理商原则上不介入买卖双方争议的解决。应买卖双方
的要求,卖方保理商可在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的前提下协助其解
决争议。
4、对已办理融资的卖方保理,应注意应收帐款的按期回收,如
出现逾期,无论是否收到争议通知,均应及时从卖方收回融资本
息。
5、如发生间接付款,应要求卖方立即偿还相关业务项下融资本
息,并要求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以免形成风险。
风险系数:(如买方对相关债务予以确认,认可卖方履约行为,
明确放弃提出争议的权利,则可不占用卖方授信额度。)
产品名称 国内综合保理(买方地)/买方保理业务
产品描述
买方保理业务是指我行应卖方保理商的申请,为某一特定的客
户核定信用额度,从而向卖方提供应收帐款催收、资信调查、坏帐
担保等综合服务。
产品特性
与国内信用证业务相比,买方保理商对卖方承担第二性的担保
付款责任,且该付款责任不独立于基础合约。
主要风险点
1、买方信用风险及履约能力,主要表现为买方在无争议的情况
下,拒绝或无力履行到期付款责任。
2、交易商品市场风险,如交易商品市场价格出现下滑,买方无
法实现预期利润甚至出现亏损,其违约可能性就会增加。该类风险
主要针对商贸企业。
审核要点
1、审核买方资信状况、历史交易记录及偿债能力,买卖双方具
体业务情况(包括近期签约情况、付款条件、未了纠纷及贸易关
系)等。
2、了解交易商品的市场情况,并判断该贸易是否适合办理保理
业务。
控制措施
1、密切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整体偿债能力,如出现严重影响
企业偿付能力的重大事件,应立即取消信用额度并通知卖方保理
商。
2、根据案卷记录定期向买方催收。对无任何争议产生的应收帐
款,买方保理商应在付款到期日前 10 天开始采用适当方式敦促买方
做好到期付款的准备。若收到争议通知时,买方保理商应立即通知
卖方保理商。
3、买方保理商原则上不介入买卖双方争议的解决。应买卖双方
的要求,买方保理商可在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的前提下协助其解
决争议。
风险系数:1
产品名称 国内商业发票贴现
产品描述
指我行与我行客户(作为卖方)之间存在一种契约,根据该契
约,卖方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
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我行,由我行为其提供综合性金融服
务。这些服务应至少包括下列项目中的两项:贸易融资、销售分户
帐管理、应收帐款的催收。
产品特性
我行对卖方的融资有追索权。一旦买方未如期付款,我行可向
卖方行使追索权。
主要风险点
1、卖方履约风险,如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会导致
买方拒付或少付。
2、买方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买方在无争议的情况下无力或拒
绝付款。
3、交易商品市场风险,如果交易商品市场价格出现下滑,影响
买方预期利润甚至导致亏损,会增加买方拒付风险。
4、卖方资信状况,如买方未按期付款,我行向卖方行使追索权
时,卖方无力偿还我行融资本息。
审核要点
1、审核卖方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卖方是否具备相应生产能
力,以往类似商品销售过程中是否与贸易伙伴发生过纠纷等。
2、审核买方资信状况,主要考察买卖双方是否有常年贸易关
系、买方以往付款是否及时等。
3、对相关交易项下商业单据进行一致性审核,确保贸易背景的
真实性。
4、了解交易商品市场情况,主要了解交易商品当前市场行情及
变化趋势等,判断是否存在市场风险。
控制措施
1、严格控制关联交易,若买卖双方有控股关系或同为一家集团
公司的成员,应谨慎办理商业发票贴现。
2、根据卖方履约能力、信用记录、偿债能力等确定融资比例
(一般不超过已核准的发票金额的 90%)。
3、对已贴现的商业发票,应注意其应收帐款的按期回收,如出
现逾期,应及时从卖方收回融资本息。
风险系数:1
9 产品类别 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
产品名称 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
产品描述
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是指我行在未向客户收取全额保证金的情
况下,为其开立国内信用证的业务。
产品特性
1、我行对受益人(卖方)承担第一性有条件的付款责任。
2、属单据交易,对受益人付款责任独立于基础合约。
主要风险点
1、买方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表现为由于买方自身经营、市场
变化或其它原因导致其财务状况恶化,无力或拒绝履行付款责任。
2、卖方信用风险,表现为如果交易商品在品质或规格数量方面
存在问题,会影响买方履约甚至使其丧失履约能力。
3、合规性和技术性风险,主要指银行人员在合规性材料审核及
信用证文本编辑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技术性风险。
审核要点
1、买方资信状况,主要审核买方偿债能力和以往信用记录。
2、卖方履约能力,主要了解卖方是否具备相应生产能力,是否
因商品质量问题与贸易对手发生过纠纷等。
3、经营商品是否适销对路、市场价格是否波动剧烈等;
4、技术性审核,主要审核信用证有关条款要求是否符合人民银
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并有助于保障我行和买方的权益。
控制措施
1、根据交易商品性质、买方信用记录和支付能力等合理确定保
证金比例。
2、严格控制关联交易,若买卖双方有控股关系或同为一家集团
公司的成员,应严格审查交易背景的真实性,避免交易双方利用无
贸易背景信用证进行融资,形成潜在风险。
3、合理利用规则规避风险。如提交的单据存在不符点,应在合
理时间内对外拒付,以解除我行第一性付款责任。
风险系数:1
产品名称 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押汇
产品描述
买方押汇是指我行收到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应开证申请人
要求代其垫付信用证项下应付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
产品特性
贸易背景和资金流向清晰,适合封闭管理。
主要风险点
1、买方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表现为由于买方自身经营、市场
变化或其它原因导致其财务状况恶化,不愿或无力履行付款责任。
2、卖方信用风险,表现为如果交易商品在品质或规格数量方面
存在问题,会影响买方履约甚至使其丧失履约能力。
审核要点
1、买方资信状况。主要审核买方偿债能力和以往信用记录。
2、卖方履约能力,主要了解卖方是否具备相应生产能力,是否
因商品质量问题与贸易对手发生过纠纷等。
控制措施
1、对大额买方押汇应实施跟踪管理,避免申请人挪用回笼款
项。
2、严格控制关联交易,若买卖双方有控股关系或同为一家集团
公司的成员,应严格审查交易背景的真实性,避免交易双方利用无
贸易背景信用证进行融资,形成潜在风险。
风险系数:
产品名称 国内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
产品描述
打包贷款是我行应信用证受益人(卖方)申请向其发放的用于
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专项贷款。打包贷款还款来源
为信用证项下货款收回,如卖方交单时为其办理了卖方押汇,应从
其融资款项中扣收打包贷款。
产品特性
1、与交单时卖方押汇相比,属交单前融资,卖方履约风险较
大。
2、还款来源有开证行有条件的信用保障。
3、属专项贷款,贸易背景清晰,适合封闭管理。
主要风险点
1、卖方履约风险,主要表现为:无相关商品生产或货源组织
能力、挪用打包款项、因自身经营管理不善或相关政策变化导致卖
方丧失履约能力、销售的商品存在质量或数量问题等。前三种情况
会导致卖方无法按期交单,最后一种情况易导致贸易纠纷甚至演变
为法律诉讼,增加开证行拒付风险。
2、开证行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开证行无理拒付、因自身
经营管理不善或外部原因引发财务危机造成支付困难等。
3、业务操作风险,主要指银行业务人员在信用证真实性和条
款审查及对信用证项下单据进行审核时可能出现的技术性风险。
审核要点
1、卖方履约能力。通过审核其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了解其
所有权性质、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如卖方属加工企
业,应考察其是否具备相关商品生产能力;如卖方属商贸企业,应
考察其是否具备货源组织能力;卖方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等。
2、开证行的资信状况。主要了解开证银行是否具备相应支付
能力,以往业务往来中是否有迟付或无理拒付等情况发生。
3、信用证真实性及条款审核。真实性方面,无论是 TELEX 开
证或是信开信用证,均应要求开证行通过 SWIFT 加押电证实真实
性;条款方面,主要审核信用证效期规定是否合理、是否含有软条
款及其它可能影响货款安全收回的规定等。
控制措施
1、打包贷款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 80%。
2、打包贷款期限与信用证付款期限合理匹配。如拟以卖方押
汇/议付款项归还打包贷款,贷款期限不应超过信用证效期;如拟以
回收款项归还贷款,贷款期限不应超过信用证付款期加预计收款期
限。
3、如卖方属商贸企业,应对贷款资金流向进行监控;如卖方
属生产型企业,应对其生产经营进行监督,以免出现资金挪用或因
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不能按期发货、交单。
4、根据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从严审核单据,并
实行复核制,确保单证相符、单单一致。
风险系数:1
产品名称 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押汇
产品描述
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押汇是指卖方(受益人)发货后,我行凭
单证相符单据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单证相符押汇还款来源为
信用证项下货款收回,如开证行到期不履行付款责任,我行对卖方
有追索权。
产品特性
1、与打包贷款相比,属交单时融资,卖方履约风险较小。
2、属单据交易,开证行付款承诺独立于基础合约。
主要风险点
1、开证行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开证行无理拒付、因自身经
营管理不善或外部原因引发财务危机造成支付困难等。
2、业务操作风险,主要指银行人员在审核单据时漏审不符点的
风险。
审核要点
1、开证行的资信状况,主要了解开证银行是否具备相应支付能
力,以往业务往来中是否有迟付或无理拒付等情况发生。
2、信用证条款审核,主要审查信用证文本中是否含有软条款及
其它可能影响货款安全收回的规定等。
控制措施
根据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从严审核单据,并实行
复核制,确保单证相符、单单一致出单。
风险系数:,在线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时 ;
产品名称 国内信用证项下议付
产品描述
国内信用证项下议付是指我行收到开证行到期付款确认书后,
扣除议付利息并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如开证行到期不付款,
我行对卖方有追索权。
产品特性
与卖方押汇相比,属开证行确认到期付款后融资,无内部操作
和技术性风险。
主要风险点
开证行信用风险,表现为拖延付款或拒不履行付款责任。
审核要点
开证行是否具备相应支付能力,以往业务往来中是否发生过迟
付或无力拒付情况等。
控制措施
付款到期日之前及时索偿。
风险系数:,在线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