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资本套利方法研究
天津财经大学金融系 沈庆劼
Outline
1. 什么是“监管资本套利”?
2. 为什么要研究“监管资本套利”?
4. 目前国内外学者研究到什么水平?
5. 我们打算如何去做?
3. 谁第一个进行的“监管资本套利”?
1. 什么是“监管资本套利”?
2. 为什么要研究“监管资本套利”?
4. 目前国内外学者研究到什么水平?
5. 我们打算如何去做?
3. 谁第一个进行的“监管资本套利”?
风险
资本
经济资本
监管资本套利指利用资本监管制度的差异性以及制度内部的不协调性,
运用某种手段,在不改变实际风险水平的情况下减少监管资本要求。
资产池
对资产池进行分层
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设计
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设计
1. 什么是“监管资本套利”?
2. 为什么要研究“监管资本套利”?
4. 目前国内外学者研究到什么水平?
5. 我们打算如何去做?
3. 谁第一个进行的“监管资本套利”?
1.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与结构化金融产品的创造存在着密切的内在关联性,而银行结构化金融产品创造的首要动因正是被国内大部分学者所忽视的监管资本套利。
2.中国银监会已于2007年提出了新资本协议的实施时间表,规定2011年最终实施。国际上,在巴塞尔协议实施的进程中, 监管资本套利问题正是讨论最激烈的话题之一。
3.资本充足率要求存在的必然性以及监管资本与经济资本差异存在的必然性导致了监管资本套利存在的必然性,而监管资本套利的存在正是BaselⅠ向BaselⅡ转化的主要原因。
4.商业银行具有监管资本套利的强烈动机,因为监管资本套利有助于其使用成本相对较低的债务融资手段而非成本相对较高的权益融资,且有助于其快速满足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
1. 什么是“监管资本套利”?
2. 为什么要研究“监管资本套利”?
4. 目前国内外学者研究到什么水平?
5. 我们打算如何去做?
3. 谁第一个进行的“监管资本套利”?
摩根公司的BISTRO
BaselⅠ 8% (1988)
《市场风险补充案》 内部模型(1996)
banking book vs. trading book
Credit Derivative House of the Year
Break through Structured Finance Deal of the Year
1. 什么是“监管资本套利”?
2. 为什么要研究“监管资本套利”?
4. 目前国内外学者研究到什么水平?
5. 我们打算如何去做?
3. 谁第一个进行的“监管资本套利”?
国际清算银行 ( http:// )
美联储( )
David Jones 是监管资本套利领域的集大成者
Jackson、Jones等(1999)以及Jones(2000)是这个领域的集大成之作,其通过对欧美主要商业银行的研究,提出了监管资本套利的四种主要手段:“采摘樱桃”方式(cherry-Picking)、附带部分追索权的资产证券化方法(partial-recourse)、远程发起方法 (remote origination)以及间接信用增级方法(indirect credit enhancement)。
Jones等人的工作本身正是着眼于对BaselⅠ的修订,最终形成的BaselⅡ对此问题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上述方法的运用。但是BaselⅡ依然存在着其内在的差异性,诸多制度漏洞逐渐被发现,学者们又提出了新的监管资本套利方法。
Basel委员会会同国际证券业协会以及国际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1)对银行、证券、保险这三个金融部门的监管资本要求进行了比较,报告指出了三部门制度框架中存在的诸多差异性:会计准则存在差异;监管资本要求的严格性存在差异;对资本的定义存在差异;在风险的理解以及度量上存在差异;在监管资本制度涉及的对象范围上存在差异等。
外部评级是BaselⅡ框架下度量信用风险的核心制度设计,Harald Benink和Clas Wihlborg(2001)指出了外部评级制度中存在的监管资本套利。Carey和Hrycay(2000)的研究表明,对于同一个信用级别的资产,BaselⅡ制度框架下的银行所公开的违约率只达到其内部所使用的违约率的一半。鉴于评级机构不唯一,且银行可以进行选择,欧洲中央银行(2005)的研究报告通过对银行资产结构的模拟,试算了选择不同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可能造成的监管资本套利。报告同时也对不同风险度量模型下的监管资本要求进行了度量,分析了模型选择中存在的监管资本套利机会。
Danilo Drago和Marco Navone(2008)指出克服监管资本套利的原则是必须使单位监管资本的回报率与风险程度正比例单调变化,然而与相对固定的监管资本规定所不同,市场上不同主体之间的信用风险价差随时发生变化,从而产生了套利机会。他们的研究表明在信用风险的标准法下,1993年—2005年之间,其所提出的监管资本套利机会在90%的交易日内是存在的。
Johnson和Feldman(2008)构建了一个与中国2011年以后的情况将会十分相似的模型,假设不同的银行从属于多个不同的监管框架之下,他们提出了三种可能的套利机会:第一,将大型银行分拆成多个较小的主体,从而使每个主体的资产规模都降低到实行大银行协议的门槛之下;第二,在从属于不同监管框架之下的银行之间进行资产与风险的置换;第三,通过结构化产品对风险进行重组,使相应资产的风险程度恰好能够越过阈值。
目前国内的研究则基本依托于Jones(2000)的一篇论文以及其与Patricia Jackson、William Perraudin(1999)等人在BIS的一篇研究报告。如浦发银行博士后刘百花(2005)、复旦大学博士郑宇婴(2006)等对监管资本套利的动因和影响进行了分析,同时提出了相关的监管建议;哈工大的张玉喜教授(2008)、东北财大的王志强博士(2007)等对监管资本套利在资产证券化中的作用进行了探讨,并对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动因进行了分析。
1. 什么是“监管资本套利”?
2. 为什么要研究“监管资本套利”?
4. 目前国内外学者研究到什么水平?
5. 我们打算如何去做?
3. 谁第一个进行的“监管资本套利”?
利用不同主体监管资本要求的差异性,进行资本运作。
利用不同模型监管资本要求的差异性,选择最适模型。
利用不同资产监管资本要求的差异性,进行资产重组。
1. 利用不同主体监管资本要求的差异性,进行资本运作
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的金融机构适用于不同的监管资本要求,即使是在银行业内部,不同银行也可以属于不同的协议框架之下。兼并、收购、剥离等资本运作手段为银行进行监管资本套利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2. 利用不同模型监管资本要求的差异性,选择最适模型
新资本协议允许银行有条件的选择风险度量模型,经验研究表明对于相同的资产组合结构不同的风险度量模型会生成不同的监管资本要求,这也为银行监管资本套利创造了一定的空间,银行可根据对未来资产组合结构的估计选择最适的风险度量模型。
3. 利用不同资产监管资本要求的差异性,进行资产重组
同样的主体,同样的模型,同样的资产,通过不一样的组合,会产生不同的监管资本要求。BaselⅠ框架下的监管资本套利主要是采用的这一手段,结构化金融产品在并不改变银行整体风险结构的情况下,通过对风险在不同资产间的重新配置实现了监管资本套利。BaselⅡ框架要求更高级的资产重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