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暂行规定
建设部 2002 年 7 月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
行)》自 200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为认真落实该办法,规范我公司房建项目
的旁站监理工作,制定本规定。市政工程、公路工程参照执行。
一. 名词解释
1.旁站监理
建设部 2002 年 7 月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
行)》明确指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
监督活动”。
2.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
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是指其施工质量对结
构安全性及重要使用功能有重要影响的部位和工序。如隐蔽工程,其施工过
程的施工质量不能通过其后的产品检验和试验确定或施工后无法测量或只
能用破坏性测量,就属于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
二. 旁站方案的编制
项目监理部应编制旁站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旁站监理人员及职责、工作内
容和程序、工程部位或工序,送建设单位的同时通知施工单位。
旁站方案必须在相应工程施工前提交,一般在编制监理规划时提供,作为
监理规划的附件。若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尚不具备条件,也可以在编制实施细
则时提供,但必须在监理规划中说明。旁站方案由总监编制,也可由专业监
理工程师编制,总监审批。旁站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旁站依据
1.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
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
办法(试行)》。
2.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主要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各
专业工程验收规范。
3.合同:本工程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设计文件:本工程的地质勘察资料、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
明、设计指定的标准图集、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文件、经设计确认
的工程变更文件等)。
5.施工及监理文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
(二.)旁站点的设置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旁站监
理的定义,旁站点的设置实际上就是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设置。需要说明
的是,旁站监理是监理工作的相当重要的基础工作,是质量控制手段之一,
但不是监理工作的全部内容。合理设置旁站点,既可以有效控制工程质量,
又有利于保护监理的合法权益,避免业主提出对所有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的不
合理要求。设置旁站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旁站点的数量不得低于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
行)》的最低限度,但也不宜过多,以免加大监理工作量。
2.所谓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相对的,不是绝对一成不变的。不同的项目、
不同的施工单位、不同的施工条件和环境,其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可能
不同,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在分析项目特点的基础上制定旁站监理方案、
设置旁站点、制定旁站措施,在监理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旁站点
的设置作调整。
三. 旁站监理的实施
(一.) 旁站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旁站前
(1.)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已获批准;是否已进行技术交底;
(2.)检查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机械是否运行正常;
(3.)检查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
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检查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2.旁站过程中
(1.)检查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
(2.)检查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
设计、强制性标准施工;
(3.)检查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
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旁站监理人员应采用照相、摄像等手段予以
记录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4.)监督承包人进行必要的现场试验、留置试块等工作;
(5.)旁站结束后,按规定做好旁站记录。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记录
上签字。
(二.)旁站监理应注意的工作方法
1.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和完善旁站监理制度,督促旁站监理人员到位、定期检
查旁站监理记录和旁站监理工作质量。
2.对需要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 24 小时书面通知项
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旁站监理工作方案安排旁站监理人员在
预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
3.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旁站前,要预先审查施工方案是否可行,施工
方案是否进行了技术交底,作到心中有数;
4.必须会同施工单位质检员一起旁站,施工单位质检员不到场不予施工;
5.旁站监理不能流于形式,要抓住重点,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或过于吹毛求
疵,要适时纠正问题,有偏即纠;
6.纠正偏差时要注意工作方法,不要与具体作业者发生冲突,要找施工现场
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出意见,并应尽量讲明道理。若施工现场负责人或
技术负责人不予纠正时应立即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
(三.)旁站监理记录
1.旁站监理人员应真实、及时、准确地记录旁站监理内容,全面反映关键部
位或关键工序的有关情况。文字书写应工整、清晰,语言表达应简明扼要,
措辞严谨。旁站记录应尽量采用专业术语,不用过多的修饰词语,更不要
夸大其词。旁站监理记录格式采用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
理办法(试行)》统一格式。
2.旁站监理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时间、地点、气候、
主要施工内容、发现或存在的问题及处理过程。
1、)工程施工或质量问题等发生的部位应准确描述定位,应写清所在
部位的轴线、标高等,避免出现如“局部地段”等模糊不清的描述。
2、)施工起止时间应记录施工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3、)天气情况包括阴、晴、雨、雪和温度变化(最高气温、最低气温)、
风力。准确的天气情况,可以使监理人员判断旁站部位是否具备作业
的天气条件或根据天气情况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作业措施,如果
施工过程中发生天气的骤然变化,这些情况也应真实记录下来,如施
工遇雨、风力增大。
4、)现场人员情况应真实记录现场与旁站有关的建设单位人员,施工单位
的技术、管理人员。
5、)完成的工程量应写清准确的数值,以便为造价控制提供依据。
6、)施工情况包括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情况、试验与检验情况、
设备、材料的使用情况、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等。
a.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情况主要记述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
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及施工前施工单位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的执
行情况。
b.试验与检验情况主要记述旁站过程中所做的与旁站有关的试验与检
验情况。
c.机械设备使用情况主要记述施工时使用的主要设备名称、规格、数
量,与施工单位报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的设备是否一致,施工机
械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d.材料使用情况主要记录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实用的主要材料的名称、
型号、厂家、实用数量及其与施工报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材料
是否一致
e.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主要记述旁站过程中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的管理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按事先的要求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进
行检查,是否对不符和操作要求的施工人员进行督促,是否对出现
的问题进行纠正。
f.若工程因意外情况发生停工,应写清停工原因及施工单位所做的处理。
g.监理工作情况:包括旁站过程中监理人员发出的指令,施工单位提
出的问题及监理人员的回复,各方指示,包括建设单位、总监理工
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旁站监理人员的指示都要记录在旁站记录
中。
3.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旁站监理人员应采用照相、
摄像等手段予以记录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4.施工单位应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确认。
5.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旁站监理记录确认其部位或工序的
工程质量。凡须实施旁站监理而没有实施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专业
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6.旁站监理记录应及时归档。
附件: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2.旁站监理计划表格式
旁站监理计划表
单位工程: 第 页,共 页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旁站部位 旁站工作内容、程序简述 旁站人员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