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
娄贺统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产生发展、作用及特征
一、税务会计的含义
税务会计是一门新兴的边缘会计学科。它是
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以货币计量为基
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
系统、全面地对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
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门
专门会计。
由于税务会计的独立和发展,取决于各国税
收法规对会计的要求与其他法规及财务会计准
则分离的程度,按其分离程度不同,有三种不
同的定义:
1.完全统一说
这一观点是不承认税务会计独立存在的意义,认为税
法对会计的要求不是会计,只有财务会计才是会计,
任何企业纳税业务在会计上的反映都仅仅是会计的一
部分账务处理。该种观点持有人的出发点,是立足于
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体制和税法导向会计的国度。
最有代表性的要首推法国,他们的企业会计就是税务
会计,或者从一定的意义上说,他们根本就没有独立
的税务会计。其次,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强调计
划性,其现阶段的特征仍然体现为政府主导型。尽管
经过1993年的会计改革和1994年初的税制改革,使
我国的税制向国际惯例有所靠拢,税法与会计制度之
间出现了一定的差异,然而由于我国税法尚不完善,
很多在西方国家税法中对会计的要求,而在我国则是
在财务管理制度中规定的,从而使旧体制的惯性依然
在相当范围内发生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
计理论水平的不断提高,税收法规的日益完善,税收
法规与会计准则的分离也越来越大。所以,统一是暂
时的,分离是必然的。
2.相对独立说
此观点站在和完全统一说相反的立场上,设定存在完
全相互独立的两个系列会计,它认为国家税法对会计
的规定是由其不同的理论所决定,独立于会计法和会
计准则。税务会计的理论体系完全不同于财务会计,
因而是有着完全独立方法的另一种专业会计。
这一观点的持有人主要是英国、美国和加拿大等国会
计学者,在这些实行普通法系的国家中,由于始于20
世纪20年代的税法与会计准则分歧不断扩大,早已形
成不可挽回的势头,税法要求的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
实务并行发展,以致30年代以后,税法对折旧与存货
计价方面的研究和规定超过并影响了作为计税基础的
会计收益,从而形成了应税收益同会计收益的分野,
进而推动了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在理论体系研究和建
设方面的差别,逐渐形成了独立的会计新学科— 税务
会计。这一观点清晰地指出了税务会计区别于其他学
科的界限。
3.依存关系说
此观点认为,税法关于会计的规定应以某种形
式依存于企业财务会计,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
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两者既并列为会计学
科的不同分支,又在反映与监督的内容和方法
上有一定的交叉。
在我国,这种观点给税务会计下的定义是“近
代兴起的一门边缘学科,是融税收法令和会计
核算为一体的一种特种专业会计。它是以税收
法令为准绳,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
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
对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引起
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门专业会计”
这一观点首先明确地指出它是一门以计税为目
的的特种专业会计。其次,这种观点所说的计
税会计,不局限在所得税方面,而强调以税法
为准绳,凡是税法规定应纳之税,无不属于税
务会计反映和监督之列,从而把税务会计对象
范围给予了合理的界定。再次,这种观点指明
了它对财务会计的依存关系,也就是说,税务
会计的方法依然离不开连续地、系统地、全面
地核算,并在此基础上依法修正、调整账簿记
录的数据,以达到纳税申报的目的。此外,税
务会计的还具有管理属性,即作为以纳税人为
主体的税务会计来说,其职能作用不仅仅是反
映和监督计税与纳税,而且还包括税务筹划。
税务会计是财务管理进行税务筹划的有效工具。
二、企业税务会计的特征
(一)企业税务会计要在税法的制约下操
作
对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处理方法等,
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
通则》,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加以选
择。但作为企业税务会计,必须严格按照税法
(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运作,受税收规
定制约,不能任意选择或更改。
(二)企业税务会计是反映和监督企业履行税收
义务的工具
企业税务会计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对企业以货
币表现税务活动的资金运动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的反
映和监督,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因为税收
规定的计税依据与企业会计记载反映的依据并不总是
一致的,处理方法、计算口径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差异。
对此,企业税务会计应有一套自身独立的处理准则,
通过税务会计工作所反映出来的情况,保证企业的税
务活动按照税收规定进行,使应纳税金及时、足额地
解缴,防止偷、逃、骗、欠税问题发生
(三)企业税务会计具有税收筹划的作用
企业税务会计不仅仅是对税务资金运动的反
映和监督,而且能通过税负因素分析等方法,
使纳税人更加明确地利用合法手段来达到保护
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具体地说,是指企业
税务会计依据税收的具体规定和自身生产经营
的特点,筹划企业的经营方式及纳税活动,使
之既依法纳税,又可享受税收优惠,实现企业
不多缴税、减轻税负的目的。
三、税务会计的产生与发展
企业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
立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从第二次世界
大战后的美国开始的。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企业
税务会计被人们当作一门学科加以研究。
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指出:“很多小企业,
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
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
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
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
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
计观念的发展。如促进寻求更好的折旧方法和存货计
价方法,澄清了计税收益的实质和所应包括的,范围
等等。”
我国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税务管理得到加
强。增值税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方法的实行,
使应纳税额的核算逐步走向规范化。对此,各
地税务机关试行了在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中培训
办税员,指定取得办税员合格证的会计人员办
理纳税事项办法。这一办法,完善了企业涉税
事项的会计核算,可以说是建立我国企业税务
会计的初步探索。
四、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必要性
1、我国会计体制改革的需要
我国会计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一套能真实公允地
反映企业会计信息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而不再具体
规定企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这就使企业财务会计核
算产生很大的灵活性。随着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
准则的实施,企业财务会计的目标更加明确,即为企
业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信息,折旧使得财务会计目标
与税法目标差异越来越大,只有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
计中分离出来,才能使财务会计按照新的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进行核算监督,才能使会计改革见成效。
2、健全我国税制的需要
税制改革是中国的税收体制不断完善,逐步建立了多
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税收调节体系,基本上符合
税种健全、税率合理、税负公平的要求,有利于发挥
税收征集国家财政收入和发挥经济杠杆作用、调节经
济运行的双重作用。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的体
制下,稳定税基、规范缴纳行为、优化税收收入水平
的要求和各项复杂的计税工作,不可能在企业会计准
则和制度中一一体现。有时,企业可能处于自身利益
的考虑,会利用税法的不完善,通过直接调整会计数
据、修正某业务财务决策等,实现其少缴税的目的,
因而,作为纳税义务人,不论其经济性质、组织形式
和经济范围,都需要建立统一的税收会计,以适应依
法、合理、准确纳税的需要。
3、加强企业管理的需要
在财税合一的会计体制下,会计提供的信息往往偏重
于财政、税务、信贷等部门的需要,忽略了企业自身
对会计信息的需要,不利于企业加强管理的需要。但
是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时,企业可以根
据自身的特点在可供选择的范围选择适合于企业实际
情况的会计处理程序、方法、,从经济的角度出发,
反映企业真实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而不必完全遵
循税法规定的方法来进行会计业务的处理。财务会计
人员才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管理上,减少不必要
的繁琐的核算工作。
4、提高会计实践水平,维护会计的一致性的
需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资本的高度集中、工
商业的高度发展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会计的作用也
将得到充分地发挥,而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
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在客观上也要求提高会计的
质量水平。而税法已明确规定了一些会计处理方法,
并且税法具有一定时期内的稳定性,有利于会计人员
在实践中积累经验,逐渐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并同
时使得会计的一致性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5、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税法是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的,
因而税法高度地体现了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而
财务会计是根据会计理论和会计惯例进行核算的,体
现的是投资者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主要是满足
微观企业投资者的需要。由于我国多元投资主体的出
现,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此时若财务会计再不与税务
会计分离,会计核算继续实行两头兼顾,则会影响会
计信息质量,使之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经营
成果和财务状况。若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
企业就可以有较大的自主性,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
选择适合自身的会计处理方法,使其提供的会计信息
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从而有利于各投资者的决策,也有利于国家的宏观决
策
6、改革开放和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进入二十世纪以来,税务会计逐步完善,受到普遍重
视,并发展成为重要的会计学科。我国实行改革开放
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越来越多,其投资额
也越来越大,而我国在国外投资业务也越来越多,为
了符合税收的国际惯例,改善投资环境,防止国际避
税,维护我国经济权益和企业利益,进一步扩大我国
在国际间的经济往来,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也是十分
必要的。
7、发展会计学科的需要
在传统的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财会体制模
式下,会计学只能是会计制度的说明,即对会计制度
所要求的会计行为、会计方法、会计程序及报表编制
作必要的解释,以便于人们进一步了解核算制度,而
随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逐步完善,财务会计已经形
成自己相对独立的体系。但这并不意味着财务会计对
财政、财务的变化熟视无睹,而是要在自身体系的基
础上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分支,这就是税务会计。
它要求所有的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既要明确财务会计
的基本要求,又要明确税法的基本知识,把二者有机
地结合起来,这也是会计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
第二节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和区别
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
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是独立
存在的,它与财务会计一样,同属于会计学科
范畴。它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来对纳税人的生
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因此,税务会计
的资料一般来源于财务会计,他只是对财务会
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符的会计事项,或出于
税收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税务会计方
法计算、调整,并作调整会计分录,再融于财
务会计帐簿或报告之中。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
(一)二者的目标不同。
财务会计是按照会计准则核算企业的财务成
果,并为企业利益相关人(包括银行、债务人、
潜在投资者)提供真实相关的信息,便于他们
投资决策。
而税务会计则是按照税法来核算企业的收
入、成本、利润和所得税的会计核算系统,其
目的是保证国家税收的充分实现,调节经济和
公平税负,为国家税务部门和经营管理者提供
有用信息。
(二)二者核算的对象不同。
财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企业以货币计
量的全部经济事项,包括资金的投入、
循环、周转、退出等过程。
而税务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对象只是与
计税有关的经济事项。
(三)二者核算的依据不同。
财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
和会计准则。
税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国家税法。
(四)核算基础、处理方法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企业的财务会计必须在
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
而企业税务会计则不同。因为根据税收规定,
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既要保证纳税人有立即支付货
币资金的能力和税务机关有征收当前收入的必要
性,又要考虑征收管理方便,所以税收制度是收
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是实施会计处理
的“联合基础”。
例如房产税,商品房一经售出,即使购买方未付清
房款,房地 产商都得按“权责发生制”记入收入;但
税法考虑到房地产商支付税款能力,规定根据房地产商
是否收到房款来确定纳税时间,即以“收付实现制”作
税务会计基础。
(五)计算损益的程序和结果不同。
企业税务会计从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成
本费用的标准与财务会计不同。如财务
会计把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
折款从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列支,即准予
在利润结算前扣除,但税收规定则不允
许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扣除
第三节 税务会计的前提与原则
一、税务会计的前提
1、纳税主体
纳税主体与财务会计中的“会计主体”(会计实体)有
一定区别,会计主体是财务会计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
或组织,会计处理的数据和提供的财务信息,被严格
地限制在一个特定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之内,
典型的会计主体是企业,而税务会计的执行主体如果
是一个企业单位,便称为法人纳税人;如果是一个个体
经营单位或个人,则称为自然人纳税人。可见,凡是
会计主体都是纳税主体,但纳税主体不一定都是会计
主体。作为税务会计的一个基本前提,应侧重从会计
主体的角度来理解和应用纳税主体。
2、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前提意味着该企业个体在可预计的
时间内,将实现它现在的承诺,如预期所得税
在将来被继续征纳,这是所得税递延、亏损前
溯或者后转以及暂时性差异能够存在并且能够
使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跨期摊配的
前提所在。如存货计价方法和固定资产折旧方
法的选择,尽管事项发生期内各个时间的应纳
税额不尽相同,但会随着该事项的递延消失而
达到总量(金额)上的一致。
3、货币时间价值
货币(资金)在其运行过程中具有增值能力。这种增值
的能力或数额,就是货币时间价值。当然,货币具有
时间价值的必要条件是货币成为资本,所以这里所说
的货币资金是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本,而货币形态的
非资本— 消费基金是不具有此种功能的。
这一基本前提已成为税收立法、税收征管和纳税人
选择会计方法的立足点。它深刻地揭示出纳税人进行
税务筹划的内在原因,从而,在纳税筹划实践中,逐
步地自觉运用最轻税负原则,也同时说明所得税会计
中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纳税调整的必要性。
4、纳税年度和会计年度
纳税年度是指纳税人应向国家缴纳各种税款的起止时间。
可以是财政年度、营业年度或日历年度。我国为了便于
协调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有关数据,纳税年度与日历
年度、财政年度和会计年度之间是相同的,都是每年1月
1起至12月31日止,各国纳税年度规定的具体起止时间有
所不同,多同于财政年度和会计年度,而不同于日历年
度。如美国是每年的7月1日起至次年的6月30日止,对于
在纳税年度中间开始营业或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
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限不是12个月的,应以其实际
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时
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年度会计核算是税务会计中最根本的前提,即认为税
制是建立在年度会计核算期间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
某一特定业务的基础上,以揭示税款分配的影响额。这
个前提条件是美国最高法院在1920年审理伯纳特.V.善福
特和布路克公司一案中最先认定的,从那时起,便一直
被认为是税务会计中的一个根本性概念
二、税务会计的原则
1、修正的应计制原则
应计制又称权责发生制,广泛用于财务报告的目的。
当它被用于税务会计时,与财务会计上的应计制存在
一些区别:
其一,必须考虑支付能力原则,使得纳税人在最有
能力支付时支付税款;
其二,确定性的需要,使得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实现具
有确定性;
其三,保护政府财政税收收入,例如,在收入的确认
上,己经提供劳务,但尚未收到现金的业务,可以预
计为收入:在费用的扣除上。财务会计采用谨PA性原则,
列入的某些估计性费用,在税务会计中是不能够接受
的,后者强调“该经济行为已经发生”的限制条件,
从而达到保障政府税收收入的目的
2、与财务会计日常核算方法相一致的原则
3、划分营业收益与资本的原则
在税务会计中,要严格划分经营所得与资本利
得,因两者往往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为了
正确地计算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就应该
制定划分两种收益的原则和划分标准,这一原
则在外国(如美国、英国等)的所得税会计中,
一般有较详尽的规定,我国在这方面尚待完善。
4、配比原则
5、确定性原则
6、可预知性原则
该原则是支持并规范1纳税影响会计法的原则。纳税影
响会计法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项)或负债的确认模
式,是基于这样的前提:“为了谨慎起见,如果本期产
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预计能在未来转回的时期内产
生足够的应税所得,这个可抵减时间性差异才能确认
为一项递延借项或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反映在资产
负债表上:反之,则不能确认为一项递延借项或一项递
延所得税资产”。
第四节 会计的方法
一、纳税调整方法
纳税调整方法分为两种:一是账簿核算法;二是
差异调整法。
1.账簿核算法
账簿核算法是指通过会计账簿的记录,把收入
与费用项目按照税法的要求予以核算,以期达
到便于求计应税收益(所得)的会计方法。账簿
核算法,具体地包括确认收入的方法、确认费
用的方法及确认税务会计收入、费用与财务会
计收入、费用差异的方法。
2.差异调整法
差异调整法又分为两种方法:
一种方法是所得税差异的总分类账簿调整方
法,它既属于税务会计的方法,也属于财务会
计的方法。目前,实务中采用了国际会计准则
委员会(IASB)对所得税差异的处理意见.将其
处理方法分为两种:一是应付税款法;二是纳税
影响会计法,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纳税影响
会计法不再划分,在税率发生变化的情况下,
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目前
我国会计制度对两种方法都允许采用,西方发
达国家会计准则却只鼓励选用债务法。
另一种方法是所得税差异的辅助账簿调整法.当
前,无论是英美模式的会计,还是日本和中国
模式的会计,都存在着财务会计核算与税务会
计核算要求上的差异。这些差异导致了计算应
纳税款时要进行的一系列复杂的调整。为了能
够准确地反映和监督应税收益与差异,以及方
便事后检查,可以设置辅助账簿进行详细记录。
这套辅助账搏可以设一个“总差异”账户,用
以反映总的差异额,下面可以分设两个明细账
户— “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分别
对永久性差异项目和时间性差异项目进行详细
登记。使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辅助账薄的差异
调整得到衔接。同时,通过辅助账簿对差异项
目 及其金额的正确、及时反映,又可以避免不
应有的差错
二、计算税金方法
计算税金的方法虽然按不同的税种而有所
不同,但总的形式是首先计算课税对象,
其次在计算正确的课税对象基础上乘以
适用的税率,最后从两者的乘积中减掉
扣除的税额或应退的税额,便可求得应
纳税额。
三、纳税筹划方法
纳税筹划是企业经济性纳税原则的贯彻落实,
其方法又因纳税人面对的具体税种不同、纳税
期不同、所处地区不同、从事行业不同而有所
不同。所以,纳税筹划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并
且,税法也不是长期不变的,总是不外乎减免
纳税和延缓纳税两种途径。在此基础上可以运
用各种节税方法。
四、纳税申报方法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按税收
机关规定的期限和税法规定的内容,以书面形
式报告有关纳税事项和申明应纳税款所履行的
法律手续。纳税申报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填报纳
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
形式,完成申报纳税,以便接受税收机关稽查。
申报纳税的会计报表,除了要附送财务报表以
外,又分为纳税申报总表和明细表。纳税申报
总表按不同税种分项目列示每一种税款应纳金
额及当期应纳税款总额和累计金额。按不同税
种分别设置的纳税申报明细表格式不尽相同,
以应交所得税明细表为例,应列明会计收益、
调整项目、纳税所得、应纳税款、递延税款及
递延税款转销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