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府审计机关与规范
一、政府审计的含义
二、设置模式
立法型
行政型
司法型
独立型
三、我国国家审计机关的设置(由国务院领导—行政型)
1、机构设置:四个等级;两个层次(中央和地方)
2、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派出机构
如:审计署特派员办事处
4、政府审计机关的职责
A、审计署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
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
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地方各级审计
机关比照)
(1)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
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
其他财政收支。
(2)省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
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
体的财务收支。
(4)中央投资和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
情况和决算。
(5)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财务收支,中央
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务院规定的中央国有资本占
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
益。
(6)国务院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
国务院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
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
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署审计的其他事
项。
B、其他职责
(1)主管全国审计工作。
(2)起草审计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审计政策,制定审计规
章、审计准则和指南并监督执行。
(3)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4)按规定对省部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署审计监督
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5)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
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
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
调查。
(6)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
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
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国务院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
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
(7)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
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
(8)与省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省级审计机关。
(9)组织审计国家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
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中央国有企业
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
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
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11)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5、政府审计机关的权限
审计机关的权限具体体现在《审计法》和《审计法实
施条例》中的“审计机关权限”和“法律责任”两章里。审
计机关有16种权限:(1)要求报送资料权;(2)检查权;
(3)查询存款权;(4)制止权;(5)调查取证权;(6)采取
取证措施权;(7)暂时封存帐册资料权;(8)通知暂停拨
付款项权;(9)责令暂停使用款项权;(10)申请法院采
取保全措施权;(11)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权;(12)建议
纠正违法规定权;(13)处理权;(14)处罚权;(15)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权;(16)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权。
六、政府审计机关的国际组织——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
织织((INTOSAIINTOSAI))
独立自主、非政治性的、永久性组织
我国于1982年加入
宗旨:经验分享,全球共惠。
七、政府审计的规范体系
《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政府审计准则体系
第二节 内部审计机构与规范
一、定义
二、设置模式
受本单位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的副总裁领导
受本单位总裁或总经理领导
受本单位董事会领导
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在行政系统和经
营管理系统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三、我国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
国有大中型单位和县以上政府各部门须设置内部
审计机构
四、内部审计的特征
服务上的内向性;审查业务的多样性;审计效率高
五、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
六、我国内部审计的准则体系
第三节 民间审计组织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独资会计师事务所(个人;无限连带责任)
灵活、风险小/无力承担大型业务
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无限连带责任)
风险牵制、扩大规模/建立成大型事务所较难、可能
带来灭顶之灾
有限责任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以认购股
份担有限责任;事务所以全部财产担有限责任)
迅速建立大规模所/风险制约弱化
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对个人执
业行为担无限责任;事务所担有限责任)
二、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与审批
1、设立
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88)
三、注册会计师
1、条件
2、业务范围
审查企业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P17
验资,出具验资报告;P18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
报告;P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P19
另外,还可承办的非法定业务包括 :
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
四、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内容的分类
1、鉴证业务:一方对另一方声明的可靠性提供一方对另一方声明的可靠性提供
专业意见的过程专业意见的过程。
鉴证业务
定义:
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
除责任方以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
理解:
鉴证业务的用户是“预期使用者”
鉴证业务的目的是适当保证或提高鉴证对象信息的质量,不
涉及为如何利用信息提供建议
鉴证业务的基础是独立性和专业性,通常由具备专业胜任能
力和独立性的注册会计师来执行
鉴证业务的“产品”是鉴证结论,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鉴证对
象信息提出结论,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予以传达。
鉴证业务的类别
2、非鉴证业务(相关服务)
(1)保证服务
是一种能为决策者提高信息质量的独立职业服是一种能为决策者提高信息质量的独立职业服
务务。它是它是CPACPA提供的一种保证服务提供的一种保证服务。其它有:
网络认证服务;网络认证服务;
系统认证服务;系统认证服务;
企业绩效观察;企业绩效观察;
老龄人口照料服务;老龄人口照料服务;
风险咨询服务风险咨询服务
(2)非保证服务
常见的有:会计与簿记服务、税务服务、管理常见的有:会计与簿记服务、税务服务、管理
咨询服务咨询服务。
实务中,所提供的业务有:财务报表审计、
审阅、验资、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内部控制
审核、资产评估、会计制度设计、管理咨询、
会计咨询等。
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专业服务
五、注册会计师审计规范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993)
22、公司法、证券法等、公司法、证券法等
33、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下页图示)(下页图示)
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
职业道德
规范
质量控制
规范
职业技术
规范
继续教育
规范
违规行为
惩戒规范
其他鉴证
准则
独立审计
准则
相关服务
准则
已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2006年2月,我国颁布了新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
则体系,该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内容都体现了我国注册
会计师执业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体系的趋同倾向。构
成该准则体系的48个准则中,有46个与国际审计准则
体系相对应,另有两个中国特色的准则,即《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
沟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
资》。
%E9%93%BE%E6%8E%A5%E8%B5%84%E6%96%99/%E6%96%B0%E5%AE%A1%E8%AE%A1%E5%87%86%E5%88%99%E7%9B%AE%E5%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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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31日,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会议在北
京举行。财政部副部长、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主席王
军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中注协修订
的38项审计准则,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由财政部正
式发布,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新审计准则实现
了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 。其中关于审计准
则的重大变化:1、第1323号审计准则—关联方;2、
第1401号审计准则—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3、第1503号准则—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
他事项段 。
CPA业务准则
鉴证业务准则 相关服务准则
质量控制准则
鉴证业务基本准则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职业道德准则职业道德准则 后续教育准则后续教育准则
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
代编财务信息等
(一)国际审计准则
(二)美国独立审计准则(最早)
——《公认审计准则》和《审计准则说明书》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四节 审计准则
一、鉴证业务的定义、要素、业务类型、目标
(一)定义(P46)
CPA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
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
鉴证对象信息:按照既定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
计量的结果。
附: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二)要素
三方关系
鉴证对象
标准
证据
鉴证报告
(三)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
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
直接报告业务
预期使用者获取鉴证
对象信息的方式不同
CPA提出结论的对象不同
责任方的责任不同
鉴证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不同
区
别
(四)鉴证业务的目标
合理保证
有限保证
保
证
水
平
逐
次
递
减
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整体不存在重大错
报提供百分之百的保证。
是一个与积累必要的证据相关的概念,它要求
注册会计师通过不断修正的、系统的职业过程,
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对鉴证对象信息整体
提出结论,提供一种高水平但并非百分之百的
保证。
在证据收据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等方面受
到有意识的限制,它提供的是一种适度水平的
保证。
★保证水平
绝对绝对
保证保证
合理合理
保证保证
有限有限
保证保证
二、三方关系
– 注册会计师
– 责任方(可能与预期使用者是同一方,也可能不是)
– 在直接报告业务中(对鉴证对象负责的组织
或人员)
– 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对鉴证对象信
息负责并可能同时对鉴证对象负责的组织或
人员)
– 预期使用者(主要指主要利益相关者/不易识别)
三、鉴证对象
1、鉴证对象及其信息的形式
财务业绩或状况——财务报表
非财务业绩或状况——反映效率或效果的关键指标
物理特征——鉴证对象物理特征的说明文件
某种系统和过程——关于其有效性的认定
一种行为——对法律或法规遵守情况或执行效果的声明
鉴证对象与鉴证对象信息
鉴证对象信息是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
2、特征
定性的或定量的
历史的或预测的
主观的或客观的
期间的(内控)或时点的(验资)
四、标准
1、定义
基准、“尺子”、不唯一性
2、类型
正式:既定的
非正式(单位内部制定):专门制定的
3、适当的标准的特征
层次性、时间性、地域性、相关性、完整性、可靠性、中
立性、可理解性
五、证据
计划和执行鉴证业务、收集充分适当证据过程中保持
职业怀疑态度的必要性
职业怀疑态度的定义、作用(降低三种风险)
特征——充分性、适当性
– 充分性(样本量、重大错报风险、质量的影响)
– 适当性(相关性+可靠性)
与审计程
序有关
与证据的来源
和性质有关
重要性
– 定义
– 职业判断的运用
– 数量、性质的考虑
鉴证业务风险
– 含义
– 不同业务类型中可接受的鉴证业务风险
合理保证 < 有限保证(至少应当足以获取有意
义的保证水平:一定程度上能增强预期使用者
对鉴证对象信息的信任时)
– 鉴证业务风险的内容
重大错报风险
检查风险
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 合理保证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有限保证(有意
加以限制的)
– 合理保证的证据收集程序
了解鉴证对象及其环境→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应对风
险→针对已识别的风险实施进一步程序→评价证据
的充分性、适当性
– 合理保证≠ 绝对保证
六、鉴证报告
鉴证结论的两种形式
– 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
明确提及责任方认定
直接提及鉴证对象和标准
– 在直接报告业务中
明确提及鉴证对象和标准
提出结论的两种方式
– 积极方式(合理保证)
– 消极方式(有限保证)
不能出具无保留意见的情形
– 工作范围受到限制
– 责任方认定末在所有重大方面做出公允表达
– 鉴证对象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 标准或鉴证对象不当
(一)质量控制制度的含义
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实现本准则规定的
目标而制定的政策,以及为执行政策和监控政
策的遵守情况而设计的必要程序。
中国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
(全面质量控制)
(二)质量控制制度的七要素
1、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2、职业道德规范
3、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4、人力资源
5、业务执行
6、业务工作底稿
7、监控
1、主任会计师承担最终责任
2、培育以质量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
2、各管理层应当通过清晰清晰、一致一致和经常经常的行动示范和信息
传达,强调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重要性
3、领导层应当树立质量至上质量至上的意识
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1、恪守客观、公正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应有的关注,
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保密。
2、强化该规范重要性的途径
•• 领导层的示范领导层的示范
•• 教育和培训教育和培训
•• 监控监控
•• 对违反行为的处理对违反行为的处理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1、接受与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合适情况:
•• 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无信息表明客户不诚信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无信息表明客户不诚信
•• 具有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具有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
•• 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2、关于诚信诚信的主要事项
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和保持
人力资源政策和程序应解决的人事问题
招聘;
业绩评价;
晋升;
薪酬 ;
人员素质;
专业胜任能力;
职业发展;
人员需求预测
人力资源人力资源
1、指导、监督和复核指导、监督和复核
2、咨询咨询
3、意见分歧意见分歧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业务执行
1、档案期限档案期限
2、保密责任保密责任
3、保存期限保存期限
44、所有权、所有权
业务工作底稿
一个一个持续地持续地考虑和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考虑和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过程过程
监控
记录质量控制制度各要素的运行情况
记录
1、目的
2、适用于单项审计业务
3、六个方面:
• 对审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 职业道德规范
• 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的接受和保持
• 项目组的工作委派
• 业务执行
• 监控
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
制(项目质量控制或审计质量控制)
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强调事项
对审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职业道德规范
1、三个原则
2、独立性问题
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和保持
1、确定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的接受保持时应考虑的
因素
2、接受业务后获知信息的处理
项目组的工作委派
项目组整体应具备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通过适当的培训和参与业务,获得执行类似性质和复
杂程度业务的知识和实务经验
掌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
•具有相关技术知识
•熟悉客户所在的行业
•具有职业判断能力
•掌握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业务执行——指导、监督和复核/咨询/意见分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1、指导
2、监督
3、复核
4、复核
5、咨询
6、意见分歧
7、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监控
一个持续考虑和评价的过程。如:定期检查。
(三)国际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
单项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美国质量控制准则——九个要素(九项准则):
独立性、委派、咨询、督导、职工招聘、专业发独立性、委派、咨询、督导、职工招聘、专业发
展(专业知识)、晋升条件、客户的接受和续约、展(专业知识)、晋升条件、客户的接受和续约、
检查检查
了解:
课堂讨论:质量控制准则
与独立审计准则的关系
性质不同
联系 区别
内容不同
都是组成
部分
目的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