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
风险、防控及分散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付旭东
目 录
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
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
三、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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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作为经营“信用”的高风险企业,存在着金融企
业的固有风险,通常采用担保方式来有效规避风险,
动产质押和抵押担保就是其中的一种主要形式。
• 由于银行没有物流经营资质和缺乏对动产管理的经验,
于是委托物流公司对动产进行监管,将风险予以分散。
• 那么对于物流公司而言,动产(质押、抵押)监管的
风险是什么呢?将如何对风险进行防控,又如何分散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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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
• 动产质押担保是金融担保形式之一。
• 动产质押担保具备银行信贷行业的共性风险和动产质
押与监管的特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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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
(一)银行信贷行业的共性风险
1、政策风险
• 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政策调整会影响到借款企业的生存。
——北京市政府出台了交通治堵方案,限制汽车上
牌照,使得汽车市场销售量锐减,相当一部分汽车经
销商会逐步退出这个行业;受政策影响的汽车经销商
也将因经营困难面临还贷压力;那些刚刚贷款建造、
装修4S店的汽车经销商将面临破产,银行的贷款难以
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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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
2、行业风险
• 整个行业由于市场变化等原因形成的风险。
——2007年,由于进口纸张的进口价比国内生产企
业的成本价还低,形成国内造纸行业性亏损,影响银
行信贷资金的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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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
3、技术风险
• 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先进技术的普遍运用都会带来某种
产品革命性的变化,这种技术进步会给生产落后产品
的企业造成淘汰的风险。
——数码技术的诞生以及数码相机的普遍运用,在
给人类带来丰富多彩生活的同时也给胶卷时代划上了
句号,对于胶卷生产企业如乐凯的冲击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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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宏观风险
• 是指宏观经济形势下滑造成的风险。
——2008年爆发全球金融危机,随之而来的是经济
危机,银行业紧缩货币政策的推出,使不少企业因资
金链断裂而不得不面临破产。
5、担保风险
• 对外担保是或有负债,由于被担保企业不能按期归还
贷款而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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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道德风险
• 是指银行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
——在与企业发生信贷业务时,由于调查不严、把
关不严、审查不严、不按规定和制度办理业务,导致
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恶化的风险。
7、经营风险
• 是指某一企业自身经营不善带来的风险。
——缺乏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不到位、对市
场价格走势判断错误、挪用资金投机股市、赌博等原
因产生的风险。
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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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产质押的特殊风险
• 以动产作为质押担保物,对质物的要求除满足货物仓
储保管的基本要求外,还要具有担保物的要求,由此
形成了动产质押的特殊风险。
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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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物权属风险
(1)出质人非法以他人货物质押,造成作为质权人
的银行与货物的所有权人产生争议,虽然国家相关法
律保护质权人的善意取得,但在实际操作中不确定性
很大。
(2)重复质押,出质人非法将一批货物质押给两个
或两个以上的质权人,使得质权人无法实现全部债权
而产生损失。
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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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物内在品质风险
• 出质人恶意以虚假货物质押,质物以次充好,由于质
物价值不足,变卖时无法实现全部债权而产生损失。
3、质物跌价风险
• 是指质物由于价格下跌,造成质物价值不足,变卖时
无法实现全部债权而产生损失。
——一般情况下,当价格下跌5%时,银行会要求借
款人(出质人)补充保证金或增加质物来防止损失。
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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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质人强行提货风险
• 质押业务一般在出质人作业库操作,当出质人已经很
难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或质物价格急剧下跌时,出质人
会违规或违法强行提货。
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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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某质押项目,最低控制价值为1000万元,
实际评估价值1500万元,出质人已将价值300万元的货物
出售并预收了定金。
• 金融危机爆发时,质物价格爆跌,银行为了减少损失,不
断下调质物单价,实际评估价值降至800万元,已不能满
足最低控制价值。
• 出质人强行提货,物流公司通知银行后要求其还贷。
• 出质人认为,对银行违约或对买方违约,反正都是违约,
于是就采取了对其有利的办法,几天后收回货款并将贷款
还上。
• 这是出质人“善意”违规的例子,然而在很多情况下,出
质人恶意强行提货,至使银行质权得不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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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物变现风险
• 由于质物变现困难带来的风险。
• 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和防止利用质押、抵押的
优先受偿权恶意转移货权,《物权法》做出了相应的
规定。
• 第二百一十一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
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
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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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九: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
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
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
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
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
场价格。
• 对于抵押,物权法在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五
条有着与质押相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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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述规定,对质物(抵押物)的变现造成了非
常大的难度:
• 当需要质押(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时,往往是卖
不掉的,如果能卖掉,出质人(抵押人)自己就卖了;
• 要参照市场价格出售,就更没人买;
• 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出质人(抵押人)基本上是不配
合的。
• 因此,在实际业务中,多采用拍卖的方式变现,时间
长,不确定因素也较多。
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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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流公司对质物进行监管的风险
• 由于物流公司的监管过失需承担赔偿责任而带来的风
险。
• 由于约定不清或规定不明带来的非过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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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操作风险
• 是由于物流公司自身管理和操作不当等原因形成的风
险,其主要表现形式:
(1)工作人员的道德风险
——监管员在现场私自放货,造成质物不足。
(2)工作人员违规操作
——接到银行工作人员电话,不按规定指令解押放
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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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不熟练
——对于量大、货杂、品种多的质物盘点不到位,
造成质物不符合银行的要求。
(4)监管流程设计上不合理,中间环节失控
——监管地点不适合监管、交接环节不明确、盘点
周期过长等,不能有效控制质物。
(5)执行不到位
——监管员人员配备不足、出质人不及时在相关表
单签章确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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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质物选择、监管上不符合要求
——专用设备不适合作为质物,不能监管处于加工
手饰过程中的金、银等。
(7)在第三方仓库监管,物流公司缺少控制手段,
出质人与第三方仓库的恶意串通。
——出具假货物权属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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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风险
• 也可以称为协议风险,是指物流公司按协议约定承担
过多责任或责任不清的风险,其主要表现形式:
(1)物流公司承担其不应承担的责任。
——质物权属认定、质物内在品质认定、仓单回购
等责任,带来巨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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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管责任不清,由于相关法律对物流公司的监
管行为没有明确的规定,很多监管责任的界定不清晰,
协议文本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存在不确定性。
——在出质人作业库发生自然灾害使质物灭失,物
流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3)银行要求物流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与条款,承担
总对总协议规定以外的责任,加大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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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权人(银行)风险
• 主要是指银行为了自身利益转嫁给物流公司的风险,
其主要表现形式:
(1)银行工作人员的疏漏
——银行工作人员没有自己去检验质物的质量,而
由出质人自己去检验,出质人也没有在质物中抽样而
是非法用其他货物作为质物样品去化验,造成样品与
质物不符,实际质物的单价远远低于样品的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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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行工作人员不作为
——在出质人强行提货时,物流公司采取了相应措
施予以制止并通知银行后,工作人员不予理睬,也不
签收物流公司的任何函件,装作不知道发生过此事,
一旦形成实际损失,则将物流公司告上法庭。
(3)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操作
——不按协议要求使用规定单证操作业务,私下要
求物流公司放货等,也存在工作人员的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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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非物流公司的过失,银行为什么要诉讼物流公司
并要其承担赔偿责任呢?这是金融业的管理制度所决
定的。
• 金融业是国内管理最为规范的一个行业,银行本身有
着极为严格的管理办法和处罚条例,国家对金融业的
保护力度非常大,以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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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
(1)银行工作人员的待遇高,处罚大,轻易不敢违法、
违规操作;
(2)对借款人不按期还款的处罚大,如果借款人贷款卡
信息上有不良记录,这个企业很难再获得贷款;
(3)一旦出现不良贷款,银行工作人员会不惜一切代价
推脱责任,以使自己逃脱金融行业的严厉制裁,经常采用
的是诉讼方式,有时银行知道自己不会胜诉,为了减轻责
任和拖延受处罚的时间也要诉讼;
(4)动产监管业务只有三方,出质人不能还款,银行就
只能将责任转嫁到物流公司而使自身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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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
• 前面分析了动产监管业务的风险,下面针对其环
节采取相关措施予以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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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
(一)加强与银行的战略合作及沟通协调
1、与银行建立战略合作
• 银行处于动产监管业务的主导地位,从以往的经验看,
与有战略合作关系的银行发生诉讼及赔偿事件只占发生
总数的30%。
• 这种战略合作关系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对于没有战略合
作银行的业务要逐步取消。
• 战略合作协议及具体的业务文本明确了银行、借款人、
物流公司的法律关系,物流公司坚持只承担自己应该承
担和能够承担的责任,超出范围则不能操作,否则会带
来巨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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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总部与总行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 双方都有推进业务发展的愿望,对双方协议规定的责
任与义务非常了解,又不是事件的当事人,能客观地
看待发生的事件,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
3、加强分支机构间的沟通与协调
• 负责操作的分、子公司要加强与之合作的分行之间的
沟通与合作,尤其是风险控制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
支行及分行的经营部门更侧重的是收益,往往忽视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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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
(二)物流公司专业的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是关键
• 前面讲到了物流公司不应该承担无过失责任,而大多
数情况下是由于物流公司自身过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怎样保证没有过失呢?
• 那就只有提高物流公司的专业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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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
1、事前控制
(1)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针对动产监管业务的特点,出台业务管理办法,
形成一整套与协议文本配套的制度和标准监管流程,
从制度上控制风险。
(2)建立完整的评审体系
——通过层层评审,充分了解和评估融资企业、操
作模式和应对措施等各方面的情况,强化事前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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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
(3)认真考察借款人(出质人)的资信
——为防范客户给动产监管业务带来的风险,对客
户资信进行认真的调查和评定。
——在选择客户时,重点考察企业的信用状况和经
营能力,通过对出质人的经营状况分析、财务状况分
析对出质人等级给予评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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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
(4)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包括道德素养与业务
能力
——加强对现场监管人员的岗前、岗中培训和项目
培训,对监管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要认真听取、
积极解决;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上的不足,进行有针对性的
培训;
——建立体系化的监管员考核制度,明确考评流程,
实现奖惩到位,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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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
(5)慎重选择质物品种
——尽量选择市场需求大、流动性好、用途广泛,价格
波动相对较小,价值易确定且相对稳定,变现容易、质量
稳定,容易储藏保管的大众化物品。
——煤炭、焦炭、金属材料、矿石、橡胶、纸张、汽车、
粮食等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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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
2、事中控制
(1)监管流程设计
——监管流程的设计一定要合理,确保安全和具有
可操作性。要在真正考察企业的情况下,针对企业生
产流程设计出满足监管需要的监管方案。
——监管流程制订应与合同相对应,注重合同和监
管流程的可行性、操作性、完备性,达到合同的要求
和现场监管操作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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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
(2)加强监管现场的操作管理
——监管人员根据最低控制货物价值的要求对现场
质物进行监管,每日定时收集出质人库存报表及出、
入库单据,单证签章准确,并结合实际盘点情况及收
集单据整理账目、绘制货位图。
——整个监管工作要求做到:
四实时:按时清点、及时跟踪、如实登录、准时
反馈
三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
二注意:注意安全、注意协调
一原则:质物永远不能低于最低控制货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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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
——操作现场要悬挂监管标识,并在标牌上注明被
监管区域和物资。
——被监管物资上粘贴注明“质权人、出质人、监
管人和监管物资”的名称。
——通过标识、标签,对监管物进行公示,避免重
复质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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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
(3)严格落实巡查工作
——建立巡查制度,采取网上与现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逐级按照对应周期进行巡查,坚决杜绝浮于形式、简单了
事的情况发生,将检查与反馈有机结合,将风险隐患消灭
于萌芽。
(4)完善和强化信息系统管理
——根据监管业务特点,编制和设计质押业务专业软件
并上网运行,实现监管业务管理信息化和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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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
3、事后控制
• 建立危机事件管理机制,当出现危机事件时实现高效
稳定的应对和处理,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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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
三、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分散
• 任何一项业务都有其系统风险,任何一种管理都会有
疏漏,怎样将风险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呢?下面对风
险分散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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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分散
1、缴纳保险
• 采取由出质人缴纳保险的方式进行风险分散,这是风
险分散的最基本形式,主要包括财产险与责任险。
——财产险是针对质物所上的保险:仓储环节主要包
括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还有盗抢等附加险;其
他环节的保险,如质物需要运输的,在运输途中要求
上“国内陆运综合险”,还有盗、抢、雨淋等附加险;
第一受益人为银行,如果已上保险的需将保险的第一
受益人改为银行。
——责任险是针对物流公司的监管责任所形成的赔偿
而上的保险,目前已在洽谈和试点操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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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制度
• 针对在出质人作业库及第三方仓库,由于非物流公司
的故意行为而形成的赔偿,由出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
第三方仓库给予物流公司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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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分散
3、建立风险池机制
• 针对市场内几百家客户都有融资需求,每个参与者按其
授信额度的比例存入一定额度的资金,形成风险池。
• 当一户企业不能还款时,先用风险池内资金还贷,再追
索当事人还债。
• 风险池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依靠客户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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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分散
4、风险收益
• 动产监管业务作为金融物流业务的延伸,是一项高风
险业务,因此在收入中要含有风险收益,用于支付出
现的赔偿损失。
5、预提坏账准备金
• 作为高风险业务,一直以来都在探讨提取坏账准备金
的办法,由于目前是所得税后提取,没有实质意义,
因此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政策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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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分散
案例一:电话提货
事件简述:
• 2008年,某借款人开展汽车质押业务,总量控制模式。
• 由于要进行车展,需要将部分汽车开出监管区域,而
剩余车辆的价值低于银行要求最低控制价值,因此物
流公司不同意放货。
• 借款人(出质人)找到银行客户经理,给物流公司打
电话,物流公司为了维持与银行的合作关系,在银行
没有出具正常解押出库手续的情况下,允许出质人将
汽车开走展览。
• 展览会上,出质人将车卖掉,就没有将车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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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电话提货
事件处理过程:
• 金融危机爆发后,出质人弃货逃逸,多家债权人将该
借款人告上法庭,法院将4S店和作为质物的汽车一同
拍卖。
• 质物拍卖后,银行没有分得覆盖债权的金额,差额
300万元,于是将物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00
万元。
• 物流公司认为展览未开回的汽车价值不足100万元,
其余车辆都符合监管要求,最多是赔偿100万元,而
且是银行工作人员要求放货,并非全是物流公司的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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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电话提货
事件结果:
• 经过物流公司总部与银行总行协调,双方同意只对价
值100万的汽车部分商议赔偿问题。
• 最后达成协议,由物流公司承担全部100万元赔偿。
• 由于银行在此案件中也有责任,故承诺以后合作业务
中,在每笔业务正常收费基础上提高一定比例,作为
物流公司的风险收益,弥补物流公司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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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电话提货
从案例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 银行工作人员为了业务发展和保证收益,擅自给物流
公司打电话要求放货,是违规行为。
• 物流公司明知这不是正规渠道,为了维持与银行的关
系,没有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指定放货指令发货,
构成了违约。
• 银行的客户经理注重收益,管理部门更重视风险,物
流公司应与银行有权放货的机构联系,保持与银行管
理部门及风险控制部门的联系,可以避免此类事件的
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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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电话提货
• 当银行的债权得不到偿还时,银行将物流公司告上
法庭并要求物流公司承担全额损失,是银行的通常
作法。
• 对于银行而言,担心的是责任,由于法院判决损失
200万元,银行可以讲是没有责任,但100万元部分
却是有责任的,通过风险收益方式解决争端是一个
立足长远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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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仓单回购
事件简述:
• 2005年,某出质人与质权银行开展仓单质押业务。仓
单项下的品种为铁矿砂和生铁,由物流公司对现货进
行监管,并承诺回购仓单,监管地点位于第三方仓库。
• 三方签订了《仓单质押监管协议》和《仓单回购协议
》,期限为1年。合同到期的最后一天,银行又向出
质人开具了为期六个月的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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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仓单回购
• 在此期间,质权银行已明知出质人不能还款,仓单回
购协议也已过期,于是向物流公司发出《告知函》,
说明质权由其支行转向分行,意图接续监管协议与回
购协议,由物流公司承担仓单回购义务,但《告知函
》上没有明确提到仓单回购。
• 承兑汇票到期后,出质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
• 在此期间,出质人的实际控制人在诈骗其他公司时被
捕。于是,质权银行通过法院查封保全仓单项下货物,
并通过诉讼要求物流公司承担仓单回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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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仓单回购
事件结果:
• 经过为期三年的诉讼,法院最后认定,银行在开出最
后一张承兑汇票时,相关票据显示原签订的《仓单质
押监管协议》已结束,物流公司无仓单回购义务。
• 此时,银行可对仓单项下的货物行使质权,但由于货
物在第三方仓库,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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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仓单回购
从该案例中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 谨慎开展仓单回购业务,出现问题时,银行要求物流公司
以现金购买仓单,由物流公司去履行变现质物的义务,物
流公司将面临质权、所有权、变现等诸多难题,而不是动
产质押状态下由银行直接变现质物。
• 在物流公司自管库以外的仓库不宜开展仓单质押业务,仓
单项下货物的变现难度大,有很大风险。
• 不能随意签订类似于《告知函》这样的补充协议或条款。
• 单货分离,银行虽然没有通过回购仓单的形式返回贷款本
息,但依然可以对法院查封状态下的仓单项下货物行使动
产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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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以虚假货物质押
事件简述:
• 某客户将带有完整包装的板材作为质押物存入物流公
司仓库,向银行申请质押融资。
• 板材入库过程中,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用龙门吊吊
装板材时,发现板材包装上所标明的重量明显大于实
际重量。
• 物流公司随后实验性地增加龙门吊吊装的拟质押物,
当拟质押物所标明的数量总和超过龙门吊的最大负荷
后,仍可以轻松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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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以虚假货物质押
事件结果:
• 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当即请示公司领导,打开外包装检
验,发现包装内物品并非板材,而是砖头,并且用水
泥砌得整整齐齐地摆放在里面。
• 该客户花了几十万造假未果,声名狼藉,悄声离开市
场,未取得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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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以虚假货物质押
经验教训:
• 这种情况易发生于带有外包装的货物。
• 仓储保管的行业惯例是只按外包装抄牌验收,不对内
在质量负责。
• 由于无法看到包装内的状况,使得以虚假货物质押成
为可能,一旦出质人违约,质权人则无法变卖相应质
物,形成坏帐。
• 为规避此风险,银行一般采取开箱抽验或全验的方式
来解决,专业的物流公司会用一些经验作法来辅助验
证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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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质押物以次充好
事件简述:
• 某客户以优特钢作为质物向质权人申请融资。
• 优特钢的市场价格幅度相差很大,质物中价格高的4
万元/吨,便宜的2万元/吨。
• 业务模式采用总量控制模式,出质人可在最低控货线
上进出质物。
• 质押过程中,出质人将2万元/吨的优特钢解押出库,
数日后又按4万元/吨的优特钢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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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质押物以次充好
事件结果:
• 驻库监管员发现,先出库与后入库的两批优特钢为同
一批货物,除少部分标识标签未撕毁外,作为暗记的
红色油漆依然存在。
• 物流公司随即通知质权银行,将质物移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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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质押物以次充好
经验教训:
• 一旦发生质押物以次充好的情况,则很难变卖出相应
债权的价值,形成银行坏帐。
• 为此,一方面,银行采取收取保证金与质物打折的办
法规避风险;另一方面,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
检验的方式加以认定。
• 当然,这样做会相应增加融资人的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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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非法以他人货物质押
事件简述:
• 某客户将其一批货物存放于第三方仓库中。
• 该客户在随后的巡库中发现自己的货物被贴上了银行
的质押标签,并立即通知了质权银行。
• 银行找到出质人与第三方仓库,双方承认相互串通将
该批货物质押给银行,获得融资。
• 出质人将钱还给银行,货物归还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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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非法以他人货物质押
相关法律规定:
• 《物权法》规定,可以用第三人的动产为借款人出质
担保以获取融资授信,第三人为出质人。
• 在现实的金融物流业务中,绝大部分出质人与借款人
为同一主体,并要求其对货物所有权进行承诺与保证;
个别情况也存在出质人与借款人不是一个主体,但都
是合同事先约定的。
• 在货物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货物质押是合法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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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非法以他人货物质押
经验教训:
• 本案例中的第三人与第三方仓库串通,非法将他人货
物质押给银行以获取融资的行为可定性为金融诈骗行
为。
• 授信银行在此案例中存在过失,没有对货物的权属进
行相应的认定。
• 如果该客户没有及时发现,货物再被串换,第三方与
出质人又还不上银行贷款,则会发生法律诉讼,至少
银行与客户有一方要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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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重复质押
事件简述(1):
• 某出质人将存放在第三方仓库的货物质押给某银行,
并由物流公司进驻监管,所有手续均符合协议要求。
• 后因该出质人欠第三方仓库钱款(二者为购销关系),
无法归还,故又用该批货物质押给第三方仓库抵偿亏
欠钱款,也有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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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重复质押
事件简述(2):
• 某钢材市场内,市场方(相当于第三方仓库)以一批
货物用不同出质人名义向不同的银行融资,并由不同
的物流公司进行监管,经常发现在同一批货物上有不
同银行的质押标签。
• 公安经侦部门介入后,市场方组织出质人筹集资金还
上了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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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重复质押
经验教训:
• 对于重复质押,法律上没有规定其优先受偿顺序。
• 出现重复质押的状况应首先保护真正占有货物的权利
人,可以从合同手续,盘点记录、质押单证、解押单
证,标牌、标识齐全等方面的来证明质物的交付。
• 谁的质押特征能证明货物的真正交付占有,谁才能够
享有质物的优先受偿权。
• 在一个监管地点,由一个物流公司来监管质物可以在
相当程度上规避重复质押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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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七:综合案例
事件简述:
• 某钢厂为了扩大生产,进行了固定资产投资。在建设
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钢厂以货物融资。
• 一是贸易上游企业将货物存在其厂区内,由物流公司
监管,钢厂付款后通知物流公司付货,货物的权属是
上游客户的所有权;
• 二是将第二批货物办理了抵押登记,货物的权属是抵
押权;
• 三是将第三批货物质押,货物的权属是质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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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七:综合案例
事件结果:
• 这些都是正常的业务行为,但经过多次换货之后,
在同一批货上有了三个权利,形成“一货三主”的
局面。
• 由于钢厂的经营状况较好,目前问题已基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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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结
• 出质人及相关利益人经营正常的状况下,是能够归
还贷款的。
• 在出质人经营不善的状况下,权利人需要以担保物
优先受偿时,会因担保物的虚假、品质、价格、权
属不清、多重权属等问题而受到影响。
• 一旦发生诉讼,情况都很复杂,影响因素会更多,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来确定其优先权的实现。
• 由专业物流公司来监管,选择资质好的仓储企业作
第三方仓库,在一个场区内只有一家物流公司进行
监管会大大减少以上情况的发生,从更大程度上保
证质押、抵押优先债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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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监管业务作为一种成长迅速
的新型融资业务,得到了银行、物流企业和中小
企业的广泛关注,并成为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困难、
银行降低不良率、物流公司拓展业务的好方式,
拥有极为广阔的市场前景。只有有效控制风险,
完善信用体系,提高整个业务的运作效率,才能
促进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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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监管有风险,入行需谨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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