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循环-会计资料保管作业流程
一、 作業程序:
1. 各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帳冊、表單、報表等,平日應妥善保管、
裝訂。
2. 公司之帳簿,除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外,應於會計年度決算程序終
了後,至少保存十年。但因不可抗力之災害損毀滅失,報經主管機
關查明屬實者,不在此限。
3. 公司之各項會計憑證,除因永久保存或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外,應
於會計年度決算程序終了後,至少保存五年。
4. 逾超年限欲銷燬者,應報請權責主管核准後執行。
5. 電腦資料應儲存二份,分置於不同地點,由不同人員保管。
6. 會計人員交接時,負責保存之資料列為交接項目。
二、 控制重點:
1. 會計資料應連號及依作業系統之順序歸檔。
2. 不定期抽查保存之資料是否完整。
3. 會計資料是否依法定規定期限予以保存之。
4. 逾超年限欲銷燬者,是否經權責主管核准後執行。
三、 依據資料:
1. 會計制度
2. 會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