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改扩建项目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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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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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改扩建项目管理程序
目的
为评价本公司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而制定本程序。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新、改、扩建项目。
定义
《无》
权责
管理者代表:项目环境评价的批准。
行政办公室
负责项目的申报、实施和验收;
项目申建表的确认。
工作程序
工作流程《详见附页流程图》
立项阶段
向环保局申报
环境影响评价的申报:本公司行政办公室和委托的评价单位对项目环境因素及其影响进行评价,并完成《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的填写。评价完成后,须将申请报告、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提交申报。
二级申报:中山市环保局对本公司实施二级管理(市环保局和环保办公室),所以申报必须先递交港口镇环保办公室,得到批准后才能向中山市环保局申报。
中山市环保局对本公司的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进行环境审查。
向环保局申报项目实施管理
由管理者代表/行政办公室选择出具备资格的设计、施工单位。
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
行政办公室会同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资料、文件的整理建档准备工作。
设计单位必须根据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和批准的审批意见进行设计。
行政办公室报批开工报告。
施工阶段原环境管理
中山市环保局检查报批手续是否完备,环保工程是否纳入施工计划及建设进度和资金落实情况,提出意见。
行政办公室与施工单位落实环保局对施工阶段的环保要求及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主要是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防止和减轻粉尘、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修整和恢复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试生产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环境管理
行政办公室向中山市环保局提交试运转申请报告。
经批准后,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由中山市环保局进行监测。
行政办公室向中山市环保局提交环保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
中山市环保局组织环保工程的预验收。行政办公室根据中山环保局在预验收中提出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竣工验收。
正式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才能投入使用。
项目建成后的管理
项目建成后,行政办公室根据项目环境因素,按《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重新对项目环境因素全面识别登记,评价出重大环境因素进行登记实施管理。项目环境管理,按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运作。
相关文件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法律法规)》
7 相关记录
附件1: 新、改、扩建项目环境 附件:“三同时”流程图
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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