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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严重失职的员工一定能解雇吗?
答:
不一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第 3 项的规定,要想解雇严重失职的员工需要符
合两个必备条件:
1)员工有严重失职行为;
2)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两者缺一不可。如果有严重失职行为但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就不能运用此
条款来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第 3 项。
例:
王先生于 2008 年 12 月入职某公司品检部担任产品检验员职务,公司与王先生签订了劳
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工资为 4,000 元/月。2009 年 5 月,公司以王先生工作严重失职(一个
月中本应抽检 60 件产品,但王先生在 3 月份只抽检 56 件产品)导致公司重大损害为由解除
与王先生的劳动合同。
王先生辩称,虽然少抽检了部分产品,但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并没有质量问题,公司以工
作严重失职为由将他辞退不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认为,他们辞退王先生是因为王先生工作的严重失误导致了公司重大损害。根据公
司《质检员工作守则》的规定,一个月中漏检 1 件属于工作失职,漏检 3 件以上(含 3 件)
属于严重失职。现在王先生在其 2009 年 3 月份的工作中,少抽检 4 件产品,属于严重失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合法。
仲裁庭认为,公司以王先生严重失职导致公司重大损害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未能
提出相关证据证明公司存在重大损害。因此,公司单方面解除与王先生的劳动合同的理由不
成立,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解:
本案的法律要点:
严重失职,只有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解除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单位违法解除要支付员工赔偿金。
案例中,王先生在工作中虽有失误,漏检验了部分产品,但该行为并未造成公司重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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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公司也没有举证证明其实际经济损失的数额或程度是多少。因此,公司以王先生工作严
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害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向王先生支付解
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操作提示:
1)以员工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为依据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证明员工已严重失
职,且已有“重大损害”。
2)通常,企业可以在规章中,将严重失职行为列为严重违规行为的一种。此时企业可
以以员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来解除合同,就不需要证明“重大损害”的发生及数额。
但是,是否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需要证明员工属于故意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的情
形是否严重,在审理过程中最终要由法官或仲裁员进行考量后予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