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华德社会城市理论及其教育遗产
霍华德社会城市理论及其教育遗
在埃比尼泽·霍华德用一生撰写的唯一一本著作《明天:一条通往真正改革的和平之
路》(1902年再版时更名为《明日的田园城市》)中,他提出社会城市理论,并对城市社
会的生活信仰进行了卓越诠释。在后世,霍氏的社会城市理论及其城市乡村化的梦想恰巧
成为小城镇建设的典范和代表,再也没有什么比小城镇更能表达霍华德对城市社会的伦理
诠释。在霍氏的城市信仰中,让我们获得诸多有关我国小城镇生活及其新农民(乡镇市民
或转移农民)教育的深刻启示。
一、霍华德的乡村梦及其伦理诠释
(一)从田园城市到社会城市——乡镇世界的文明与想象
霍华德,这位伟大的城市梦想家和规划师,为我们构想了展现人类未来文明的城市社
会和生活形态。而更为重要的是,他传递给我们包含在这种生活方式之中的对人类本性和
生活信仰的理解。在他的理论中,城市生活与人类道德被完美地结合在一起。
霍氏理论有两个关键词,即“田园城市”和“社会城市”。而贯穿始终的是沟通、交
流、合作和平等。霍氏以田园城市为基础建构起社会城市的理想。同时,在提出社会城市
理论之前,他首先向我们推荐了田园城市的规划。在他看来,理想的田园城市应当是人口
规模在 32000人,面积在 1000英亩(405公顷)。他认为,田园城市应当是人和工作岗位
靠近,家庭和工作结合在一起。与此同时,他为田园城市确立了生活目标:本文由论文联
盟 收集整理“最大可能地保护我们现存的平静地区,应该成为一个
基本的政策目标。”在此基础上,由若干田园城市通过城际轨道相连,就构成他所谓社会
城市。非常有意思的是,霍氏所设计的生活方式和城市结构、交通标准,尤其是构成社会
城市的基本元素田园城市,就规模设计和生活理想看,与小城镇社会的许多典型特征非常
相似。与此同时,在精神气质上,似乎又与中国的农家院落和古典城市的四合院想象形成
无形默契——庭院、枣树、竹林、菜园和耕地——幽闲、宁静和安谧。正如学者朱海忠所
言:“田园城市虽然起初在农村运作,但最终建成的是城乡一体化的系统。”小城镇社会
恰巧是这一系统的一个典型形态。朱海忠进一步说道:我国的“新农村建设需要城市,特
别是为农村所环绕的小城镇的同步发展。”事实上,只有小城镇才可能实现这一所谓“农
村所环绕的”生态与环境。
从这里可以看到,在霍氏的城市理论中,无论是田园城市还是社会城市,其核心都没
有离开乡村元素的构想。对他来说,城市不是拒绝乡村的另一个世界,而是乡村世界的自
然延伸。在他看来,纯粹的城市不完美,而纯粹的乡村同样也不完美。他既反对独立的乡
村,也反对独立的城市,认为并不是“只有两种选择——城市生活和乡村生活,而有第三
种选择”,即建立所谓“城市乡村”——田园城市。他认为城市应当“坐落于开放的乡村
之中,结合了城镇生活和乡村生活的所有最好特点,而没有随之而来的不利。”而所谓社
会城市则是以城际交通网络将这些田园城市连接成为一个巨大的多中心的巨型城市——社
会城市。而无论城市在规模上如何扩大,其田园式生活方式及其生活信仰永远不能改变。
在他看来,城市有乡村没有的丰富性和多样性,而乡村却具有城市没有的宁静和安谧,这
就是霍华德社会城市的理念——即田园与城市的联合体。霍氏的城市构想是乡村性的,其
所要实现的理想是“城市即乡村”。
归纳霍氏的城市构想,所谓乡村背景,应当包含如下元素:第一,和谐、安谧和自
由;第二,自然、生态和绿色;第三,人性、交流和沟通;第四,共同体验和记忆。霍氏
认为,乡村元素是永恒人性的一部分,是永不过时的人类文明。他要用乡村来建构城市,
用传统来建构现代。
事实上,霍氏对城市并不排斥,甚至认为乡村同样必须吸收城市元素。事实上,其田
园城市就是吸收了城市元素并具有城市丰富性的乡村。比如,剧院、画廊、旅馆、茶社和
咖啡屋等。学者朱海忠在评价霍氏城市理论时说到:“他力图将城市的发达与乡村的甜美
相结合,构建一个功能自我满足的系统。”霍氏在展现其乌托邦梦想时实际并未拒绝生活
的现实可能。比如,他主张田园城市应当具有产业的支撑,他设想,在田园城市外围的工
厂地带,应当到处充满机器轰鸣的声音。因此,田园城市不是纯粹的乡村,而是吸收了乡
村元素的城市。由此,霍氏被认为既是一位规划大师,更是一位社会改革家。他为人类展
现了一个新生活方式。在霍氏的眼里,乡村因为缺少丰富性而不是一个理想社会,而城市
可以有足够的丰富性,但却没有乡村的自由与和谐。因此,他只是希望城市能够“获得城
镇的所有机会,乡村的所有品质,而没有任何程度的牺牲。”
(二)小城镇生活的伦理信仰:为乡镇生活设计道德标准
综合霍氏的社会城市理论可以看到,小城镇世界似乎是霍华德城市梦的归宿和典范—
—和谐、自由、舒适——完美生活的样板。从田园城市到社会城市,最终走向理想城市,
原始的自然和现代的丰富完美结合在一起。霍氏为田园城市所作的规定,无论是人口规模
还是生活理想,都恰好符合小城镇社会的生活方式和伦理标准。在霍华德看来,田园城市
的关键特征是:“有限的规模,中心广场,放射状的大街,外围的工业,环绕的绿带,以
及一旦第一座城市已经填满,就开始又一个定居点的概念。”在霍氏看来,在田园城市
中,人和工作岗位靠近,家庭和工作结合在一起。由此可以看到,田园城市充满乌托邦想
象和公社情结,是小城镇精神的完美体现和表达,再也没有什么比乡镇精神更能体现霍氏
对城市社会的精神体验
社会城市理论,从表面看是一种城市设计和生活方式,但其中包含的真正有价值的东
西则不仅是这些,而是霍氏对人类生活的文化想象和道德信仰。在他的城市理论中,包含
了对人类文明和伦理生活的理解和选择,而绝不是对城市结构和交通计划的设计。他在书
中写到:“要创造什么样的社会,就要建设什么样的城市”。今天,人们越来越把这位规
划大师视为一位伟大的社会改革家和人类生活的精神导师。在霍氏的思想中,城市不仅是
一种生活方式,而且成为一种社会体制、政治制度和文明结构。在他的理论中,对所有城
市规划的想象都可以视为一种伦理和道德的思考。他希望“城市和乡村必须成婚,这种愉
快的结合将进发出新的希望、新的生活、新的生命。”如果将其对城市规划的伦理想象应
用于我们小城镇生活伦理的建构之中,应用于对小城镇新农民的教育之中,则是一笔伟大
而用之不竭的伦理资源和文化遗产。霍氏对城镇和乡村的关系曾有过一段深刻地论述:
“城市是人类社会的标志……乡村是上帝爱世人的标志。”即城市包含着社会的丰富性—
—科学、艺术、文化、宗教,而农村则包含着人类原始生活的本性。霍氏的这一论述,实
际已远远超出对城市规划的策略,而是彻底的道德设计和伦理想象。这一精神和想象对我
们探讨乡镇伦理或乡镇精神的独特性,无疑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相比于田园城市,霍氏的社会城市理论已经远远超出对城市的生态构想和物理规划,
而是对现代性的反思和人类本质的思考,她反映了人类在现代城市文明构筑的巢穴中试图
自我解放的欲望和理想——乡村背景和田园生活——诗性生活的回归。正如另一位城市学
家詹克斯,他以所谓紧缩城市的概念表达了霍氏田园城市的生活伦理和信仰。他写到:
“便于人们之间的社会性互动”“体验城市生活的精髓及多样性的理想境地”从某种意义
上说,田园城市是生活性的,而社会城市是精神性的。她已不仅是一种城市社区的生活规
划,而是对人类生活方式的一种伦理性思考和文化性诠释,表达的是一种道德的信仰和对
文明的理解。在霍氏那里,社会城市的“社会”,其意义代表一种社会改革,而不是城市
规划方案,更不是工程技术,更不是要以田园城市去构建一个卫星城的计划。如果那样理
解,则是对这位伟大的社会改革家和人类精神导师的亵渎。应当说,这恰恰是霍华德的城
市理论的本质,也是诸多现代城市学家的思想。比如,芒福德等城市社会学家,把城市作
为人类文明的形态来看待,试图从城市的变迁中发现人类文明和精神信仰的发展。
霍氏的城市伦理试图为城市生活确立生活标准和伦理信仰。其所要表达的已经不仅是
对田园精神的渴求,而是对一种文明的留恋和热爱——农业文明留给我们的精神信仰和永
恒价值——一种源于人类乡村经历和村庄记忆的华美之梦,一种既不同乡村又不同于城市
的生活伦理。她既有乡村的宁静、安谧与和谐,又有城市生活的丰富和多样;既有乡村的
交流和合作,又没有城市的对抗和竞争;既有乡村的热情和互助,又没有城市的陌生和冷
漠。事实上,霍氏不仅将乡村元素引入城市,同样也将城市元素引入乡村。甚至认为乡村
建设必须要有城市构想。因此,霍氏城市理论的关键在于是迷恋乡村或是热衷城市,其核
心在于生活价值的建构和小城镇生活的道德想象。霍氏是用道德的眼光重新审视城市、乡
村和文明。在他看来,城市的丰富性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城市的一切应当是人性的自
然延伸,而不应当成为对抗人性的城堡。过度竞争、自我封闭、自私自利、侈奢靡华等,
都是不能容忍的。
二、霍华德的教育遗产:共同体意识与自治伦理
(一)合作公社与乡镇设计——共同体的教育精神
霍氏城市设计中的乡村想象,包含着人类对自我、对生活的理解,交流、合作和人
性,完全自由和平等的人类理想。对于霍氏的城市理论而言,不在于庞大的社会想象,而
在于他表达了一种对自然状态的迷恋及其建立在这一迷恋之上的社会规划和政治想象,一
种建立于人性自然基础上的社区方式和生活意义。他所提出的广泛交流和互助意识,以及
全体社会成员的平等和礼让,似乎只有在传统乡村社会才能具有。在这种信念之中,让我
们感受到一种强烈的共同体意识。他试图建立的田园城市,不仅是一个城市社区,更是一
种保留着浓厚乡村意识的社会共同体。因此,霍氏的田园城市的伦理本质就在于以另一种
方式再现原始共同体崇拜和信仰,用一种“城市乡村”的信念为乡镇社会确立生活信仰。
在这里,让我们更有理由坚信小城镇社会道德建构的独立性及其自我建构的能力。
从某种意义上说,保留共同体信仰就等于保留共同体的社会结构及其对教育方式的选
择。腾尼斯在其著名论著《共同体与社会》中说:“共同体是一种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
活”,是“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状态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是“相互之间的一种
共同的、有约束力的思想信念,作为一个共同体自己的意志,在这里应该被理解为默认一
致的概念。”在他看来,社会与共同体不同,“在共同体里,尽管有种种分离,仍然保持
着结合;在社会里,尽管有种种结合,仍然保持着分离。”由此可以看到,滕尼斯所有这
些论述,都是在描述传统乡村社会的图景,而霍氏的城市构想则与滕尼斯的共同体想象不
谋而合,力图保留这些“城市乡村”的社会结构和生活信仰。
对乡镇社会而言,霍氏的共同体想象不失为一种伦理态度和教育立场。许多研究者在
论述小城镇社会时,特别强调小城镇社会的公共性、直接性和共享性,认为小城镇社会的
生活方式具有自己的独特性和独立性,表现为在公共服务方面更为直接,社区生活为所有
乡镇居民共同占有、共同参与和共同管理,社会生活的全体性、群众性也更为直接。这一
描述,深刻体现了小城镇社会的共同体性质,用霍氏的话说,就是所谓“合作公社”和
“自治社区”。在这里,霍氏的合作公社和自治社区,保留了古老村社共同体的浪漫想象
和文明印记。乡村社会及其共同体意识对于小城镇社会来说,构成小城镇新农民的生活图
景和教育构想,即依托并建立于古老共同体想象之上的新农民教育。
另一位霍氏的崇拜者和追随者英国城市理论家霍尔,在评价后人对霍华德的误解时分
析到:霍氏没有试图把人口迁往农村腹地,实际他在设想人口百万的“集合城市”;霍氏
没有把人民当作棋子安放,他的梦想是建立“自愿的自治社区”;霍氏的理论不是城市规
划,而是社会改革设想,是想通过田园城市建立所谓“合作公社”。在霍尔看来,霍华德
用一生撰写的唯一一本著作《明天:一条通往真正改革的和平之路》的书名就可证明这一
点。在这里,无论是“自治社区”,还是“合作公社”,或是“和平之路”,都是对共同
体信仰的描述。在他看来,霍氏的田园城市不仅是一幅城市蓝图,而自由和合作才是他所
要表达的核心。霍氏所要的正是建立于乡村社会基础上的城市理想,这一切都体现了霍华
德对共同体信仰所包含的自然人性的赞美。在他看来,只有这种共同体社会才是最完美理
想的。他试图让他的田园城市保持古老乡村共同体的性质及其道德标准,并让乡镇市民接
受这种共同体教育计划
(二)村庄体验与城市乡村——自治伦理的教育构想
霍华德规定田园城市必须要有自己的极限,只允许田园城市一个一个的独立存在,而
不允许她们真正结合在一起变成一个整体,在她们之间必须保持必要的距离。霍氏的这一
社会城市构想,就是防止现代城市在生活方式上对乡村结构的破坏和瓦解。事实上,霍氏
田园城市只是一种放大了的“城市村庄”。在他看来,现代城市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事
情,但现代城市的发展必须完整延续乡村社会的社会结构和文明方式,只有限制田园城市
的扩张和结合,才有可能做到既实现城市社会的扩张,而同时又能保持所谓“自治社区”
和“合作公社”的共同体结构。为有如此,才能保持乡村传统在城市社会的延续、存在和
发展。
霍氏的自治社区要求有自治伦理的支撑,这种自治伦理只能源于古老的村庄想象。在
霍氏那里,教育应当是田园式的母性教育,而他所构建的田园城市恰恰是最适合这种无需
国家干预的乡村社会及其田园式教育的典范,他希望依靠乡村共同体的文化与传统来承担
田园城市的治理和教育任务。对于霍氏来说,田园城市及其放大的社会城市都可以继续延
续乡村社会的自治传统。霍氏所谓平等、交流、合作,虽然没有直接提到乡镇自治的政治
伦理,但其基本立场实际与另一位法国学者托克维尔的乡镇自治具有相同的政治态度和伦
理信仰,只不过霍氏并未沿着这一思路去思考问题。古老的共同体信仰、合作社会和自治
社区等包含在霍氏城市理论中的核心价值和元素,实际已经直接触及乡镇社会的政治态度
和生活伦理等问题。
在这里,霍氏的乡村情结和城市概念,与托克维尔的乡镇精神似有不谋而合之处。托
氏在其名著《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认为,新英格兰乡镇自由及由此构成的乡镇精神奠定
了美国民主的基础。在他看来,一个没有国家意志干预的地方,恰恰是人类文明理想的梦
境——纯粹的自由和自治的生活。他带着无限迷恋之情对美国新英格兰乡镇的自治生活进
行了赞美:“国家是人造之物,而乡镇是上帝之造物”,“如果说建立君主政体和创造共
和政体的是人,而乡镇却似乎直接出于上帝之手。”在托克维尔笔下,新英格兰乡镇居民
对自己的乡镇生活怀有自豪和坚信、依恋和爱慕。托氏对新英格兰的研究恰好验证了霍华
德的城市理论。在现代城市社会的结构之下,不可能完美实现自治民主,即便实现,也不
可能同时保有乡村社会的自由、交流和合作,而乡镇社会却有可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平
等意识、公共参与和商讨共享等——都可能在乡镇社会成为社会习俗和教育的主流价值。
对于中国的传统乡村来说,自治既是乡村社会的生活态度,也是乡村教育的目标和价
值。乡村社会的存在不仅构成了中国乡村的教育基础,同时也确立了乡村教育的核心价
值。在中国,古老的村庄自治实际同样早有存在,只不过依循着完全不同的模式。乡村自
治依靠寺庙、家族、行会的教育和治理,乡村社会的一切问题,包括道德纠纷和社会教化
都可得到解决。在那里,老子的“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老子》第八十章)的理想,在乡镇社会中得到不断重现,在那里,老子的思想和灵魂
得到了延续。美国学者罗兹曼,在他的《中国的现代化》一书中,专门讨论了中国古代的
乡村社会,认为在中国古代,国家基层组织的责任主要表现为征税、公共秩序、美德教
育、司法等,但这一公共事务“国家化”的目标却从来没有真正实现过,大部分公共事务
被转化为民间责任。在这里,中国的村庄承担着远比我们想象和已经认识到的要多得多。
在他看来,村庄没有国家权力,村庄的公共事务是由家族、商业和行会、寺庙和宗教为基
础的社会组织实现的。由此可以看到,霍氏的田园城市及其合作公社和自治社区,演绎着
古老农业文明的村庄体验,并让这种体验在现代城市生活中不断延续和拓展。
三、霍华德的乌托邦教育计划
(一)希腊式的城市政治——理想主义的市民教育
霍华德,这位城市社会的梦想家,自治文明的规划大师。其城市理论告诉我们,城市
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更是一种政治文明和伦理态度。因此,田园城市作为一种进化的乡
村或理想的城市,可以并应当具有自己独特的生活态度、市民精神和政治结构。在这一社
会条件下,应当无需巨型城市复杂的社会模式和政治制度,可以并应当实现人类社会的政
治理想和伦理信仰,一种类似古希腊式直接民主的自治生活。在这一方面,霍氏田园城市
中的有限城市理论及其共同体意识与托氏新英格兰的乡镇精神具有异曲同工之妙。霍华德
通过城市环境的设计为这种以自治伦理为基础的政治结构奠定基础,而托氏则是从另一角
度设计了在乡镇环境下与霍氏具有同样宗旨的自治共同体。应当说,霍华德主要建构了一
种乌托邦理想,而托克维尔则按照这一乌托邦想象寻找到一个现实版本目标——新英格兰
的乡镇自治共同体。这种自治精神不是一般的市民信仰,而是具有希腊城邦理想的古典市
民精神,即可能直接参与的民主社会和市民道德,全体市民可以直接交流的公共生活。这
种古典市民理想不是现代城市政治中,以陌生人为主体的间接民主,以及以强大制度体系
建构的社会结构。在霍氏的社会城市中,全体市民可以直接参与公共生活。有学者在论及
小城镇社会生活时,表达出对霍氏这种有限城市理论的欣赏,认为乡镇社会的公共生活及
其公共服务性更为直接,公共生活为社区成员所共有,全体市民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和共
同管理。应当说,从小城镇社会的特点中,我们可以体验到霍氏城市理论的立场和出发
点。
在霍氏的城市构想中,尽管充满对乡村世界的迷恋,但他的田园城市并非纯粹的村
庄,而是一个经典的城市。他的合作公社和自治社区所包含的自由、合作和交流等理念,
看起来是一种纯粹的乡村伦理。然而,在其背后流露出的却是一种标准的城市精神——希
腊式的参与和自治——这种精神既不是单纯的乡土依恋,也不是纯粹的城市道德,而是一
种理想化希腊式的民主精神。霍氏社会城市理论中的基本元素是田园城市,无论从规模或
是政治设想上都是一个典型的雅典式城邦。霍氏的田园城市是最接近希腊城邦政治构想的
一个现代版本,在这一构想中有可能真正建立起符合自治伦理的政治生活,让所有居民的
共同参与和自我管理这一希腊式理想成为现实
霍氏的社会城市理论,既是一种政治建构,也是一种教育计划,而不是单纯的城市设
计。其城市理论强调的合作、交流和平等,就是最理想的教育信仰和目标,而田园城市是
实现这一教育计划的学校和场所,由田园城市构成的社会城市及其城市生活,是奠定这一
教育理论的基础和主体。在这种社会架构中,一个可能的生活方式和教育理想被确定下
来。这是一个巨大的社会工程,也是一个宏伟的教育计划。
(二)小城镇的社会工程:霍氏的乌托邦教育实验
从某一角度看,霍氏的城市构想及其希借式的理想主义市民精神,似乎恰好可以安置
于小城镇社会之中,可以按照希腊城邦有限城市概念完美建构相似的社会理想。因此,霍
氏的田园城市为小城镇治理及新农民教育提供了启示,可以视为在小城镇也只有在小城镇
实现的现代市民社会的生活世界。小城镇社会的有限规模和自治信仰,恰好是培育这种理
想市民精神和自治伦理的理想之所。霍华德以田园城市为基础所形成的社会城市,是一种
基于小城镇构想的“城市乡村”,她为建构一种具有理想主义的政治乌托邦世界奠定了重
要的社会结构和生活基础。
与此同时,这种乌托邦设想也为小城镇新农民——乡镇市民——的教育创造了可能。
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霍氏的田园城市也是一种乌托邦式的教育计划和工程。在田园城
市,乡镇市民(新农民)接受自治伦理的教化,实现古典市民精神的陶冶。在小城镇社会
中,既有乡村背景的支撑,又有城市社会的政治可能——自治伦理和民主公民。霍氏的理
论给予我们巨大的政治想象——在乡镇社会实现理想市民的训练可能比城市社会具有更大
的可能和优势。在这一点上,托克维尔的乡镇自由理论已经给予霍氏田园城市理论作出最
好的诠释和注解。他们各自以不同的方式为实现这一现代版城邦想象提供了宝贵资源。
中国的传统城市与西方有不同的历史和经历,西方城市的历史造就了现代自治精神的
市民,这种精神与小城镇的完美结合,建构了西方社会的乡镇自由和自治传统。但中国的
情况则不完全相同,这种乡镇精神和自治伦理还需要一个培育和建构的过程。美国学者乔
尔·科特金在其著作《全球城市史》中认为,农业社会的城市传统,在中国古代的城市与
西方有很大不同,是以农业文明框架内兴起的。在他看来,中国古代城市主要是农业性的
而不是商业性的。在中国古代城市,贵族、宗教和军队是城市的主体,而商人和手工业者
只是次要角色,是政治而不是商业主导着中国城市及城市的命运。在这一点上,西方城市
发展则与东方城市完全不同,是商业城市为西方现代城市理性提供了基础,并塑造起现代
商业精神与市民精神。②然而,在今天的环境下,中国社会也同样具有了现代城市社会的
基本结构,因此,乡镇社会应当成为构建市民社会及其伦理精神的理想之地。再也没有什
么地方可能再现中国小城镇社会特点的地方了:一种既有古典美德,又有现代城市意识的
地方。
新农民这一概念或许是对乡镇居民最好也是最准确的定义。他们既享受着城市生活,
但却仍然保持农民的精神和信仰。他们对土地有特殊的依恋和幻想,但他们又渴望金钱和
自由;他们一方面在抛弃土地,但另一方面,又认为没有土地的农民是不正经的农民,甚
至称出卖土地求生的农民是“败家子”。法国社会学家孟德拉斯对农民的价值系统有很好
的评述:“金钱不是一种可靠的价值,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是土地。”这种对乡土的看法,
仍然是乡镇市民精神深处的观念。他们仍然保持安土重迁和安贫乐道的生态伦理,但同时
又在现代城市文明的诱惑之下徘徊和犹豫。这种城市与乡村的二重性,使小城镇具有“城
市乡村”的特点,这一特点,是构建理想主义希借式城市生活的最完美的基础。在农村,
没有这么多可供参与的社会生活的丰富性;在城市,又缺少乡村社会完全共享的互助和参
与的可能性(必须用更强大的体制元素)。目前,国内许多研究中国乡镇自治问题的学者
都认为,不断扩大农村社区自治体的规模是一个世界性的趋势,而经过 30多年的改革和
开放,中国农村社会民主政治得到不断发展为基层实行自治民主提供了重要的逻辑起点。
或许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学者施坚雅的标准集镇理论,从另一角度证明了霍氏理论
的科学性。在他看来,标准集镇是中国村落社会与国家政治中心,也是最能体现中国政治
社会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