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
碳会计理论与会计实
一、背景
碳会计研究现状综述。我国学者对碳会计的研究已经初有成果,周志方和肖序概括了
碳会计的国际最新发展现状,对 FASB、ISAB及其他组织就碳排放权交易的核算 ;贺彩云
认为碳会计的逻辑起点不明晰,线索思路有待考察;周志方和李晓青认为争论焦点在于企
业排污时是否存在环境负债,排污权资产与环境负债的价值之间是否存在联动关系。因此
综述而言,碳会计的确认研究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碳会计的学科基础不清楚;二是对于
碳会计的理论构架或最重要的理论点是什么并没有统一;三是从碳排放权的资产属性谈论
负债关系从而形成碳会计的基本线索;四是披露碳会计信息目前尚无内容和框架上的统一
报告方式。
二、基本理论
(一)碳会计的理论定义
碳会计是以碳的排放权的货币表现形式为主要计量单位,以全面碳足迹记录为依据,
借助于专门的技术方法对单位的碳相关活动进行记录,计量,确认,报告,并完整、连续
、系统的反映和监督碳排放情况以及减排趋势,是具有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双重意义的经
济语言。
而其中在碳会计中尤为重要的是在总量配额交易机制中的碳排放权的交易业务的处理
。笔者认为碳排放权是指企业通过购买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的合法对空气中温室气体结构构
成改变,开发的权利。
(二)碳会计的目标
碳会计的目标应当是满足各利益相关者对低碳会计的信息要求。其一,受托责任,管
理者完成对委托者的绩效的考评,尽可能规避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降低碳排放权的费用
上升引发的成本摊销的上升。其二,决策有用,对企业管理者决策有用,最大限度实现企
业和社会的低碳效益,做出企业内部的资金流向的重新调整;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有用,
投资者通过企业的信号传递作用,对一系列有减排意识,社会责任的企业形象亲睐不已,
从而进行投资决策。从总量上控制,定价上推动碳排放权的统一获得渠道的公平性与定价
机制的合理性,价格的约束加上社会的监控和管理可以驱使企业着力谋求本文由论文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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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碳会计的假设前提
1、全面的碳足迹测量记录核算
全面的碳足迹测量记录核算,指的是整体行业全部企业,全过程的碳排放,含碳量的
数据测量,记录,并将碳排放量的物质流转化为碳排放权的价值流的核算。测量记录的范
围应当覆盖企业的运作周期的全过程,采购,生产,运输,仓储,销售,维修与改造,管
理部门的办公。全面的碳排放的跟踪记录是判断企业排放权结余或超额情况的基础数据依
据。此项数据的常规化,例项化,也足可以反映量与权等碳运动的动态流动的可视化反馈
。
2、碳排放权实现全部有偿取得
在全社会推行碳排放权的有偿化,但这种有偿化是基于一种定量管制与交易模式(当
局根据企业的类型或者碳排放的比例确定所有企业在规定期间允许的碳排放配额)。所有
企业在统一的均价基础上按照自己获得的给定量配额向当局购买碳排放权,然后根据自己
的使用情况进行碳排放权的交易,递延。这样统一的有偿化与企业相符的定量配额势必对
碳排放权的交易市场的发展,市商交易机制完善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原因在于其取得的
有偿化提高了碳排放权的流通性与可交易性,为其公允价值的可靠计量提供了定价基础和
保障。
(四)碳会计要素
1、碳资产
碳资产是指包括碳排放权在内的由企业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能给企业在节能减排碳
素的设备或者权利。包括初始定额购买的碳排放权,碳固设备和设施,新能源产品的开发
与使用。
2、碳负债
碳负债是指企业超过定额碳排放量的剩余排放量。企业因为超额排放带来的经营风险
和环境风险也应确认负债。
3、碳费用
碳费用是指企业为获得碳排放权或节能减排碳素为目的而导致的经济利益总流出。购
买碳排放权,更新技术、设备,碳固项目而形成的费用。
4、碳收入
碳收入是指企业出售或者递延摊销碳排放权或者节能减排节约的成本损耗而引起的经
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生物固碳的取得的生物资产出售收入,研发低碳产品、技术出售
转让取得的收入,本企业本期定量碳排放权尚未使用耗尽,递延或者出售获得收益。
三、碳会计的业务处理
(一)碳排放权的取得与初始计量
碳排放权的取得分为两种,一种是总量配额定价机制中在固定配额下向当局如数购买
的本企业的排放权,二是通过碳排放权的市场价格交易而获得的。初始排放权的获得按照
买价价值计入账面成本,通过“碳资产—碳排放权”科目进行核算;再次取得的排放权按
照市场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账面成本。
(二)碳排放权的交易业务与公允价值变动处理
当企业出现碳排放权配额与实际碳排放量之间有差额,这个差额在不同的企业呈现不
同的正负值的时候,碳排放权的交易业务就产生了,出售碳排放权的一方,将多余的碳排
放权不再留到下一年度摊销放入市场销售,按其公允价值出售,确认收入,“碳收入—碳
排放权转让收益”;对于存在碳排放权空缺的一方,应当立即确认“碳负债—应付排放碳
费用”,在购买到市场中的碳排放权后,可以与负债对冲,同时确认“碳费用—碳排放权
支出”。
(三)碳固与节能减排业务处理
1、生物固碳
生物固碳分为两类,一类是生产性的生物固碳森林资产;二是公益性的生物固碳森林
资产。企业考虑这两类的碳汇价值,从重要性的角度,这些碳汇资产并不是企业生产经营
活动的主要目的,因此,这些企业所发生的各种成本费用完全可以由这两类资产来承担,
而不需要分配给森林碳汇资产
2、物理固碳
设备升级改造形成了长期可用的固碳的资产,应当确认“碳固资产—长期性碳固资产
”,视同资产项目按照其使用寿命计进行计提折旧摊销,在设备使用的同时会发生相应的
原材料资产的消耗,人员操作费,设备折旧等相关费用,这些可以利用“碳费用—碳固费
用”来计入当期碳损益,从而进行反映和监督。
(四)其他碳业务处理
1、碳排放权的递延
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不将剩余碳排放权出售,而是将其递延至下一年度使用,使之与
下年度的碳负债—应付碳排放费用,对冲之后的余额,按照公允价值确认“碳收入—碳排
放权的递延收益”。
2、碳足迹的全面动态记录费用确认
企业在进行 ISO碳足迹记录和测量的时候,势必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设备,才能准确
的形成碳排放数据,因此这些设备应确认为为节能减排而建的设备,计入“碳资产—碳记
录设备”,而相应的人力,材料的耗费则应该计入当期碳费用。
四、碳会计信息披露
(一)重要性
无论作为企业的推定义务还是法定义务,企业碳会计信息的披露在未来的会计信息披
露的外延中一定会作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趋势在全球变暖的背景下指日可待
,其中上市公司牵扯的利益面更广,带来的社会影响大,利用碳会计信息披露来规避碳排
放问题掩盖的经营、财务、战略、业绩风险不确定性,当然非上市公司也可以发掘低碳商
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自身竞争力。这样的信息披露应当是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
并重的,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其经济效益将日益凸显。碳会计的披露带来的机遇,财务资
源的流动性,可能带来的商誉变化,对企业核心业绩的影响包括对核心产品的成本结构的
影响都将展露无遗。
(二)披露模式
笔者认为从长远观之,强制披露机制下(即法定义务条件下)的独立报告模式更具有
普适性与长效性,可以使全部业内的谈会计信息披露形式规范化,内容呈现标准化,提高
了在未来环境经济体系中碳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更具历史横向与同期纵向的可比性。形成
碳会计财务报告体系可以效仿传统的四表一注加以迁移而分别是碳会计资产负债表,碳会
计损益表,碳会计现金流量表及其附表,附注里披露企业为了节能减排,降低碳排放量,
含碳量做出的不能可靠计量的努力与结果。
当然,与传统会计披露相同单方面的披露肯定会给企业留下夸大减排低碳的事实的机
会,正如欧洲会计专家协会的可持续性审核主席 Lars-Olle Larsson 认为:“没有经过
审核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被视作比广告好不了多少。”因此,相匹配的后续监督的碳会
计审计制度的跟进也必不可少。审计组将向委托人出具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评价其披露
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贯性并给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