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1
学习内容
•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
• 对注册会计师责任的认定
• 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
(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基本成因(P26)
法律责任的出现,经常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没
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因此导致了对其他人权利的损
害。应有的职业谨慎,指的是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足够的
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执业。
注册会计师承担的责任,通常是由被审计单位的经营
失败所引发的,如果没有应有的职业谨慎,就会出现审计
失败,审计风险就会变成实际的损失。
§2-1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概述
1.经营失败(P22)
(1)经营失败是指企业由于经济或经营条件的变化而无
法满足投资者的预期。
(2)经营失败的极端情况是申请破产。
2.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
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3.审计失败则是指注册会计师由于没有遵守审计准则的要
求而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P22) 。
§2-1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概述
(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社会原因(P23):
(1)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主义兴起。
(2)有关审计保险论的运用。
(3)注册会计师对商业领域的参与日渐拓展。
§2-1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概述
【例题·单选】关于经营失败与审计失败的下列表述中不
恰当的是( )。
A、经营失败是指企业由于经济或经营条件的变化,如经
济衰退、不当的管理决策或出现意料之外的行业竞争等,
而无法满足投资者的预期
B、审计失败则是指注册会计师由于没有遵守审计准则的
要求而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
C、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
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D、经营失败必然会导致审计失败
参考答案:D
E:%5C2013%E6%96%B0%5C1%5C%E7%AC%AC%E4%BA%94%E7%AB%A0%20%20%E6%B3%A8%E5%86%8C%E4%BC%9A%E8%AE%A1%E5%B8%88%E7%9A%84%E6%B3%95%E5%BE%8B%E8%B4%A3%E4%BB%
责任 通常所指 针对注册会计师而言
违约
合同的一方或几方未能
达到合同条款的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在商定期间内
未按照业务约定书履行责任
普通
过失
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
合理的谨慎
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
求
重大
过失
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
保持,对业务或事务不加
考虑,满不在乎
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
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
审计
欺诈
又称舞弊,是以欺骗或
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
意的错误行为
“推定欺诈”
为了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
明知委托单位的财务报表有重
大错报,却加以虚假的陈述,出
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P24)
Constructive fraud(推定欺诈)
推定欺诈,又称“涉嫌欺诈”,是指虽无
故意欺诈或坑害他人的动机,但却存在极
端或异常的过失。
三、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P29)
责任种类
承担责
任的主体
行政责任
(因违约,过失)
民事责任
(因违约,过
失,欺诈)
刑事责任
(因欺诈)
注册会计师
警告、暂停执业、
罚款、吊销注册
会计师证书
—————
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
拘役
会计师事务
所
警告、没收违法
所得、罚款、暂
停执业、撤消
赔偿受害人
损失
—————
【例题·多选题】注册会计师因为以下原因可能导致承
担法律责任( )。
A.重大过失 B.欺诈
C.行政责任 D.违约
【答案】ABD
【例题·判断题】只要注册会计师未查出被审单位会计报
表中的错报,则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
参考答案:错
E:%5C2013%E6%96%B0%5C1%5C%E7%AC%AC%E4%BA%94%E7%AB%A0%20%20%E6%B3%A8%E5%86%8C%E4%BC%9A%E8%AE%A1%E5%B8%88%E7%9A%84%E6%B3%95%E5%BE%8B%E8%B4%A3%E4%BB%
§2-2 国外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了解)
一、注册会计师对客户的责任
过失-承担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责任
(一)普通法下
1.对受益第三者的责任
过失-承担责任
2.对其他第三者的责任
普通过失-不负责任
重大过失、欺诈—承担责任
§2-2 国外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责任
(二)成文法下
• 1933《证券法》
• 1934《证券交易法》
• 1970《贪污欺诈损害组织法案》
• 1995《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
• 2002《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
§2-2 国外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什么?
存在审计失败
如何认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违约、过失、欺诈
注册会计师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合约、普通法、成文法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年份 重大案件 行业法规 涉及注师法律责任的法规
及司法解释
1986 ─ 注册会计师条例 注册会计师条例
1988 ─ 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
表规则
1990 ─ ☆上海市证券交易管理办
法
1991 ─ 注册会计师查账验证工作底
稿规则(试行)
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
理暂行办法
1992 原野实业案 注册会计师查账验证报告规
则(试行)
注册会计师查账验证计划规
则(试行)
注册会计师管理建议书规则
(试行)
1993 长城机电公司验资
案/海南中水验资案
注册会计师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
条例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年份 重大案件 行业法规 涉及注师法律责任的法规
及司法解释
1994 德阳东方贸易公
司验资案
1995 ─ 第一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
计准则13个项目
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犯罪
的决定
1996 ─ 第二批独立审计准则11个项目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
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
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基本
准则
☆最高人民法院56号函
1997 琼民源案 刑法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年份 重大案件 行业法规 涉及注师法律责任的法规及司
法解释
1998 四川红光实业案重庆渝
钛白案
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暂行办
法
1999 四川东方锅炉案
郑百文案
第三批独立审计
准则11个项目
☆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
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2001 张家界、黎明股份案
大东海,鑫光
银广厦案
麦克特案
2002 蓝田股份案
东方电子案
锦州港案
纵横国际解聘事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
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
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 长控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
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
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年份 重大案件 行业法规 涉及注师法律责任的法规及司
法解释
2004 京东方、科龙电
器
2005 银河科技 、三普药
业 、浙大海纳、甬
成功
2007.
6.
☆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
在审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
件的若干规定
标☆者为规定了民事赔偿条款的法规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我国证券民事赔偿机制的发展:
Ⅰ.证券民事赔偿机制缺失时期(-
)
1996年底安徽投资者刘中民以证监会1996年10月8
日作出的《关于对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证
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为依据,向济南历下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渤海集团赔偿因其财务
报表虚假陈述而给自己造成的股票交易损失,一
审、二审均被法院以“中国证监会对渤海集团的
处罚是对其经营中违规行为的处理,该处理与刘
中民的股票交易损失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为由
驳回起诉。——中国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第一案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1998年12月,成都投资者姜顺珍以证监会1998年10月26日
《关于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
罚决定》为依据,以红光实业证券发行中进行虚假陈述、
导致投资受损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被上海浦东区人民法院
以原告不能确定自己的投资亏损是由被告的虚假陈述行为
直接造成的,原告所诉股票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为由,
驳回姜顺珍的起诉。
1999年4月,姚荣仙、吴振扬等11名上海投资者向浦东新
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把红光实业和发行承销商国泰君
安证券公司告上了法庭。但法院以姚、吴、等11人的损失
与被告违规之间没有必然因果关系为由,不予受理。几位
股东连续三年多时间,五告红光。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随着证券监管力度的加强,因虚假陈述等问题受
到行政处罚而被投资者告上法庭的上市公司越来
越多,2001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
于涉及证券民事案件暂不受理的通知》,称因法
院尚不具备受理与审理的条件,要求各地法院不
再受理证券市场中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等三方面的民事赔偿案件。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Ⅱ.证券民事赔偿机制孕育时期(-
)
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受理证
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
问题的通知》
《通知》将案件受理范围限定为“证券市场
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以虚假
陈述须经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处罚决定为提
起诉讼的前置条件,同时规定了诉讼时效、诉讼
形式和一审管辖法院。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不到一年各地法院就受理了近900起证券民事赔偿
案件。2002年1月24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
理了陈志华等三人诉大庆联谊案,此后又有767人
起诉,此案成为《》通知公布后人民法院受
理的证券民事赔偿第一起案件。
2002年2月21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张鹤诉
渤海集团案,并于4月19日开庭审理,此案成为我
国第一起开庭审理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Ⅲ.证券民事赔偿机制启动时期(-)
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
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出
台。这是我国有关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第一个系
统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司法解释,标志着我国证
券民事赔偿机制的正式启动。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德阳东方贸易公司验资案
导致最高人民法院56号函出台的我国第一桩不实验资
赔偿案——德阳东方贸易公司验资案,发生于1994年,
德阳市会计师事务所在1992年11月仅凭三张价值812
500元的联营企业物资调拨单就出具了验资报告,而实
际上,这些物资根本没有进入东方贸易公司,该公司
一直在无本经营。1994年6月东方贸易公司的债权人在
受理此案的法院的建议下,将德阳市会计师事务所作
为第三被告,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对东方贸易公司的
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德阳市会计师事务所和当
地政府都认为,这起案件只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
纠纷,不应涉及会计师事务所。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1994年7月法庭难以判决,做出庭外协商解决的建
议。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请示的方式将此案
汇报给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4月4日,最高人民
法院发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
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处理的复函》,复
函中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证明,给
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根据《注
册会计师法》第42条的规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这起验资案和56号函第一次以案例形式确
定了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责任,为后来的虚假验资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可供
借鉴的依据,也对注册会计师在验资业务中规范
执业起到了警示作用。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6月4日公布《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
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自2007年6月15日
起施行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1.事务所侵权责任产生的事由(第一条,P33)
利害关系人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注册会计
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审计业务活动中出具不实报
告并致其遭受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
权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了四类审计业务,
即:(1)会计报表审计;(2)企业验资;(3)
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中的审计;(4)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事务所不再因为所执行审计业务种类的不同
而承担不同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2.利害关系人(第二条,P34)
因合理信赖或者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实报告,
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易或者从事与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
券等有关的交易活动而遭受损失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1)事务所出具了不实报告;
(2)信赖或者使用;
(3)遭受损失。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3.不实报告(第二条,P34)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
法拟定并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
以及诚信公允的原则,出具的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审计业务报告。
(1)会计师事务所违反了:
①法律法规(如:注册会计师法);②执业准则(如:审
计准则);③诚信公允的原则
(2)报告存在:
①虚假记载;②误导性陈述;③重大遗漏。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例题 ·多选】会计师事务所在违反下列( )规定和
原则,出具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审计
报告将会被认定为不实报告。
A.法律法规
B.执业准则和规则
C.内部控制规范
D.诚信公允原则
【答案】ABD
【例题 ·单选】 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0年度财
务报表,并于2011年4月1日出具了审计报告,ABC会计师事务所
于2011年6月1日遇到下列与法律责任有关的事项,请代为作出正
确的专业判断。
-利害关系人以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不实报告并致其遭受损失
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下列审计报告中,人
民法院不将其界定为不实报告的是( )。
A.ABC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的具有虚假记载的
审计报告
B.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与甲公司预期的形式和内容不同的审
计报告
C.ABC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执业准则的规定出具的具有重大遗漏的
审计报告
D.ABC会计师事务所违反诚信公允原则出具的具有误导性陈述的
审计报告
答案:B
4.诉讼当事人列置(第三条,P34)
(1)基本观点:在利害关系人仅对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诉
讼时,被审计单位必须参加诉讼。
(2)利害关系人未对被审计单位提起诉讼而直接对会计
师事务所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对会计师事务
所和被审计单位一并提起诉讼。
5.被审计单位的诉讼地位(第三条,P34)
(1)基本观点:作为共同被告而不是列为第三人。
(2)利害关系人拒不起诉被审计单位的,人民法院应当
通知被审计单位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6.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提起诉讼(第三条,P34)
利害关系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提起诉讼的,
人民法院可以将该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7.出资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三条,P34)
(1)基本观点:利害关系人提出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虚
假出资或者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且事后未补足的,人民
法院可以将该出资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责任认定问题的实质是如何在侵
权行为与社会公共政策之间进行权衡的问题,我国《司法
解释》采取在“被审计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利害关
系人”的三角关系中公平分配损失的框架。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8.归责原则(第四条,P35)
(1)过错推定原则下,采取举证责任倒置模式。(第
七章.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目的)
(2)会计师事务所因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对外出具不实
报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但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9.举证责任分配(第四条,P35)
会计师事务所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时,可以向人民
法院提交与该案件相关的执业准则、规则以及审计工作
底稿等。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例题 ·单选】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确定了归
责原则,下列有关归责原则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B.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证明利害关系人的
损失是由审计报告以外因素引起的,可以推定不
实报告与损失不存在因果关系
C.如果甲公司故意编制虚假财务报表,ABC会计
师事务所不必承担责任
D.如果甲公司的无意行为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错报,
ABC会计师事务所不必承担责任
答案:B
10.侵权责任的四个要素(第六条,P36)
(1)民法学界一般采纳“四要件说”,即“行为的违
法性——过错——损害事实——因果关系”。
(2)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责任“四要件说”,即“存在
不实报告——注册会计师过失——利害关系人遭受损失
——会计师事务所的过失与利害关系人遭受损失存在因
果关系”。
(3)故意与过失区分决定连带责任和过失责任。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11.连带责任的认定(第五条,P36)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出具不实报告并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认定会
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与被审计单位恶意串通;
(2)明知被审计单位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
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3)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利害
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报告;
(4)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利害关系
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披露)
(5)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不实的
内容,而不予指明;
(6)被审计单位示意其作不实报告,而不予拒绝。
12.过失责任的认定(第六条,P36)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未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导致报告不实的,人民法院应当认
定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过失:
(1)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第(二)、(三)项的规定(注
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二)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
件的;(三)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
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2)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低于行业一般成员应具备的专业水
准执业;(质量控制)
(3)制定的审计计划存在明显疏漏;
(4)未依据执业准则、规则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
(5)在发现可能存在错误和舞弊的迹象时,未能追加必要的审计
程序予以证实或者排除;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12.过失责任的认定(第六条,P36)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未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存
在下列情形之一,并导致报告不实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
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过失:
(6)未能合理地运用执业准则和规则所要求的重要性原
则;
(7)未根据审计的要求采用必要的调查方法获取充分的
审计证据;
(8)明知对总体结论有重大影响的特定审计对象缺少判
断能力,未能寻求专家意见而直接形成审计结论;(如水
产)
(9)错误判断和评价审计证据;(如抽样、资产减值损
失)
(10)其他违反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的行为。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例题 ·判断】注册会计师过失程度的大小没有特别严
格的界限,因此目前《司法解释》中不追究注册会计
师的过失责任。( )
【答案】×
【例题 ·单选】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ABC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了不实报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下列有关赔偿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故意出具不实报告,应当承担补
充赔偿责任
B.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明知甲公司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
接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应当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
C.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未拒绝甲公司出具不实报告的要
求,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 如果ABC会计师事务所与甲公司恶意串通出具不实报告,
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答案:B
13.关于抗辩是由的规定(第七条,P37)
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证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
(1)已经遵守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并保持必
要的职业谨慎,但仍未能发现被审计的会计资料错误;
(2)审计业务所必须依赖的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虚假或
者不实的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在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
下仍未能发现其虚假或者不实;(如验资)
(3)已对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迹象提出警告并在审计业务
报告中予以指明;(如验资报告)
(4)已经遵照验资程序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但被验资
单位在注册登记后抽逃资金;
(5)为登记时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的出资人出具不实
报告,但出资人在登记后已补足出资。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14.减责认定(第八条,P37 )
利害关系人明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不实报告
而仍然使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酌情减轻会计师事务所的赔
偿责任。(替罪羊)
15.无效免责(第九条,P38 )
会计师事务所在报告中注明“本报告仅供年检使用”、
“本报告仅供工商登记使用”等类似内容的,不能作为其
免责的事由。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16.赔偿顺位和最高限额 (第十条,P38)
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与其过失程度相应的赔偿责任时,
应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应先由被审计单位赔偿利害关系人的损失
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虚假出资、不实出资或者抽逃出
资,事后未补足,且依法强制执行被审计单位财产后仍不
足以赔偿损失的,出资人应在虚假出资、不实出资或者抽
逃出资数额范围内向利害关系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对被审计单位、出资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
足以赔偿损失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在其不实审计金额范围
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会计师事务所对一个或者多个利害关系人承担的赔
偿责任应以不实审计金额为限。
17.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分支机构的连带责任(第十一
条,P39 )
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分支机构作为共同被告的,会
计师事务所对其分支机构的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4-3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例题·判断题】会计师事务所与其分支机构作为共同被
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承担各自的赔偿责
任。( )
【答案】×
【例题 ·单选】人民法院受理了利害关系人提起的
诉讼,初步判断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相应的责任。
下列有关赔偿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如果利害关系人存在过错,应当减轻ABC会计师
事务所的赔偿责任
B.ABC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所有使用了其不实审计
报告的机构或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C.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以其收取的
审计费用为限
D.ABC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与甲公司发生交易的利
害关系人承担第一责任
答案:A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练习
注册会计师负责对上市公司丁公司20×9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20×9年,丁公司管理层通过与银行串通编造虚
假的银行进账单和银行对账单,虚构了一笔大额营业收入。
D注册会计师实施了向银行函证等必要审计程序后,认为
丁公司20×9年度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丁公司20×9年度已审计财务报表公布后,股民甲购入
了丁公司股票。随后,丁公司财务舞弊案件曝光,并受到
证券监管部门的处罚,其股票价格大幅下跌。为此,股民
甲向法院起诉D注册会计师,要求其赔偿损失。D注册会计
师以其与股民甲未构成合约关系为由,要求免于承担民事
责任。
要求:
(1)为了支持诉讼请求,股民甲应当向法院提出
哪些理由。
(2)指出D注册会计师提出的免责理由是否正确,
并简要说明理由。
(3)在哪些情形下,D注册会计师可以免于承担
民事责任。
(1)为了支持诉讼请求,股民甲应当提出下列理
由:
D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是不实报告;(5分)
D注册会计师存在过错;股民甲遭受了损失;(5
分)
D注册会计师的过错与股民甲遭受的损失之间存在
因果关系。 (5分)
(2)D注册会计师提出的免责理由不正确。《司
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因合理信赖或者使用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实报告,与被审计单位进行
交易或者从事与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关
的交易活动而遭受损失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织,应当认定为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利害关系人。
”(10分)
(3)下列情形下,D注册会计师不承担民事责任:
已经遵守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并保持
必要的职业谨慎,但仍未能发现丁公司财务报表
存在的错报;(5分)
审计业务所必须依赖的银行提供虚假或不实的证
明文件,D注册会计师在保持必要谨慎下仍未能发
现虚假或者不实;(5分)
已对丁公司的舞弊迹象提出警告并在审计报告中
予以指明。(5分)
共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