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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导论》案例3 电子商务税收(e-Tax) 1
案例 3
电子商务税收(e-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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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电子商务税收的困难
电子商务的开展, 对现有税收理论, 税收原
则, 政策/措施, 管理方式带来了新问题和新
挑战, 如
交易地点的确定,
“常用机构”的定位,
跨国交易征税的标准,
交易信息的确认和追踪,
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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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导论》案例3 电子商务税收(e-Tax) 3
1. 概述
有形产品交易和服务交易的区分
是有形交易还是无形交易?
书或杂志的电子版本的交易, 软件交易;
难以确定征税地, 及由谁向哪个税务机构缴纳;
销售书籍容易征收, 光盘或因特网下载征收困难.
收益是销售所得, 服务所得或特许权使用费?
难以确定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百科全书以书籍产品销售和征税;
网上直接下载是商品销售, 还是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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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导论》案例3 电子商务税收(e-Tax) 4
1. 概述
传统税种与课征方式的功能弱化
电子商务两大类
有形交易,
无形交易.
著作权和专有技术交易的税务处理
现行政策: 销售方要就其来源来购买方所在国的
所得缴纳预提税.
A国软件公司通过因特网直接下载B国软件公司
的软件程序.
中介弱化, 依赖中介代扣税款的作用弱化.
无纸交易, 无书面凭证, 印花税征收失去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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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交易地点难以确定
网站不可追踪,交易难以追踪
因特网址与供货履行或消费活动实际发生的位置
之间的关系不清楚.
知道谁在维护某一网址, 但与网址相关的计算机
的位置无法确定.
税务机构难以追踪交易, 无法确定交易人所在地
和交易发生地.
供应地原则, 税收与关税的管辖权是建立在地理
界限的基础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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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交易信息和证明文件难以获知
税收工作依赖的书面文件在电子商务中销声
匿迹, 审计方法不能适用.
即使能获知, 也无法达到法庭规定的文件和
证据的标准.
电子实体与相对应的物体之间缺乏联系, 难
以追踪, 尤其是
跨国公司内部价格转移进行管理,
确定交易的性质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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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征税标准
商品跨国流动, 对贸易公司征进口环节流转
税/所得税.
因特网使用者对所在国内的ISP征税. “虚拟
商店”, 按交易额大小征税不现实: 交易额
难以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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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常设机构”概念难以确定
概念
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
所, 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作业
场所等. 非居民在一国内利用代理从事经营活动
视作常设机构.
纳税主体的定位难以确定
传统的营业机构所在地/合同缔结地/供货地/管
理中心所在地/常设机构等概念模糊不清, 失去
意义.
销售国对销售商销往国外的商品或服务征税, 销
售商如何享受出口税收优惠? 如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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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优先的原则.
美国财政部“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的
税收政策”, 强化居民税收管辖权: 来源地
税收管辖权可能会削弱.
服务发生地通常根据始发地办法/服务执行
地办法等确定, 主要针对培训/教育/文化/娱
乐/体育等, 通过因特网的专项服务, 其税收
管辖地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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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导论》案例3 电子商务税收(e-Tax) 10
1. 概述
跨国公司的征税问题
Internet在跨国公司的征税问题上带来如下困
难:
使跨国公司内部价格转移的监管, 控制更困难.
增强了跨国公司组织机构与服务提供的一体化,
以及经营活动的统一.
跨国公司的Intranet: 确定公司内部交易的情况益
发困难.
跨国公司可能行为
操纵价格, 转移利润, 从事国际税收筹划, 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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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导论》案例3 电子商务税收(e-Tax) 11
1. 概述
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七原则,新的税收体系应是
公平的. 对于进行类似交易的纳税人, 其税赋应一
样.
简化的. 降低税收部门的管理费.
确定性. 纳税人可预先确定一项交易的税收后果.
高效性. 制止逃漏税.
避免产生经济扭曲. 公司经营决策的依据主要是商
业因素而非税收考虑.
适应性. 跟上技术与商业的发展.
网上交易税收在国际之间的公平分配. 特别是发达
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公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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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导论》案例3 电子商务税收(e-Tax) 12
1.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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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国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主张
WTO通过电子商务减免关税1年的方案
, 美发布“全球电子商务框架”.
号召各国政府鼓励和帮助企业发展电子商务;
建议将因特网宣布为免税区, 无形商品一律免税;
有形商品按现行规定;
主张民间主导发展的原则, 政府少干预/限制.
, 日内瓦WTO因特网商务会议,
132个成员国贸易部长达成“在1年内对通过因特
网销售的软件和货物免征关税”的协议, 即“零
”关税协议.
有利发展中国家和电子商务的发展, 有利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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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国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主张
欧盟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 欧洲贸易委员会“欧洲电子商务动议
”; , 欧洲电信部长级会议“波恩部
长级会议宣言”.
官方减少限制, 资助基础设施, 促进因特网商务
竞争, 扩大因特网商业应用, 不再增收额外税收.
1998,欧盟委员会建议,
向在因特网上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和消费者
征收增值税,
不准备增加新的税种, 但也不希望为电子商务免
除现有的税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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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国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主张
美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美国第一个对电子商务税收积极反应.
1996, 美财政部发表“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
的税收政策”,
税收中性, 不能由于征税而使电子商务发生扭曲;
各国在电子商务的国际税收原则上达成一致;
不对电子商务开征新消费税或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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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国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主张
美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Conti.)
, 克林顿发布“全球电子商务纲要
”,号召各国政府鼓励和帮助发展因特网商
业应用, 建议将因特网宣布为免税区, 三项
原则:
即不扭曲也不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 避免对商务
形式选择发生影响;
保持税收政策的简化和透明;
与现行税收制度协调, 与国际税收原则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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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导论》案例3 电子商务税收(e-Tax) 17
2. 各国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主张
美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Conti.)
, 克林顿发表著名的“网络新政”
演讲, 宣布了三项因特网贸易免税政策草案,
呼吁国会通过网络贸易免税议案, 建立区分
传统商业行为的新税制.
, 参议院商业委员会通过因特网免
税法案; 同年, 参议院通过一项法案, 3年内
禁止联邦和州政府对因特网访问征收新税,
比特税以及对电子商务征收重复或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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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导论》案例3 电子商务税收(e-Tax) 18
2. 各国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主张
美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Conti.)
, 克林顿亲临经贸组织部长级会议, 督
促各国支持美国关于电子商务完全永久免税
的建议. 欧盟与美国就全球电子商务指导原
则达成协议, 承诺建立“无关税电子空间”
(duty-free cyber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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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国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主张
发展中国家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传统商业形式刚刚适应其生产力发展, 向富
国开放无法保障其弱小的国有经济. 政府有
失去国内经济控制权给富国财团的危险. 赞
同发达国家的态度, 本国经济利益将受到严
重损失.
两难: 维护本国财政利益, 扩大因特网商务.
防止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弱化.
“另关税”对多数发展中国家也有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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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导论》案例3 电子商务税收(e-Tax) 20
2. 各国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主张
中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对合同形式的规定
用电子商务形式签定的国际贸易合同在形式要件
上无法律依据, 属无效合同. 不符合我国“涉外
经济合同法”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
, “合同法”. 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
有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11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 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
报, 电传, 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
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电子商务合同
取得合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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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导论》案例3 电子商务税收(e-Tax) 21
2. 各国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主张
中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Conti.)
对合同订立的规定
“合同法”第16条二款“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
合同, 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 该数据
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视为到达时间; 未
指定特定系统的, 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
系统的首次时间, 视为到达时间.”
第34条二款“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 收
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没有主营业
地的, 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
另有约定的, 按照其约定.”
上述政策有助于电子商务税收关于属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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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几种征税方案
零关税
理由
对于跨国界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计算机数据连接是不
收关税的;
在基本上消除了国际贸易的关税壁垒的今天, 对电子商务
更不应设置壁垒.
1997美国的“全球电子商务纲要”, 日内瓦
WTO的Internet商务会议
1999年一年.
通过网站订购, 但还采用传统方式通关的货物不包括在内.
问题:电子机票免关税, 而印刷机票不享受免税待遇? 邮寄
CD和直接下载音乐方式待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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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几种征税方案
比特税
起因和定义
加拿大税收专家Arthur Cordell和荷兰Lue Soete教
授提出完善. 对信息传输的每一数字单位征税,
包括对增值的数据交易, 如数据搜集/通话/图象
和声音传输等的征税.
理由: Internet威胁现有税基, 新手段以防流失.
批评
对在线交易和数字通信无法区分征税, 打击通信.
受到企业界和欧美的反对, 提议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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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几种征税方案
中性税收
含义
适合于电子商务的税收, 应与国际税收基本原则
保持一致, 避免国内不一致的税收管辖权和国际
间的双重税收, 实现公平税赋, 促进平等竞争.
得到各国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