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是银行监管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监管机构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风险表现形态和内在风险控制
能力进行的科学、审慎的评估与判断。监管机构对股份制商业银
行的风险评级,既不同于股份制商业银行自身的评价,也不同于
社会中介机构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评级。它是以防范风险为目的,
通过对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及经营状况的综合评级,系统地分析、
识别股份制商业银行存在的风险,实现对股份制商业银行持续监
管和分类监管,促进股份制商业银行稳健发展。
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主要是对银行经营要素的综合评
价,包括资本充足状况评价、资产安全状况评价、管理状况评价、
盈利状况评价、流动性状况评价和市场风险敏感性状况评价以及
在此基础上加权汇总后的总体评价。评级结果将作为监管的基本
依据,并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市场准入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的重要参考。中国银监会将根据评级结果确定对股份制商业
银行现场检查的频率、范围和依法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一、股份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状况评价标准
(一)定量指标(60 分)
1.资本充足率(30 分)
10%以上:30 分
8%至 10%:25 至 30 分
6%至 8%:14 至 25 分
2%至 6%:0 至 14 分
2%以下:0 分
资本充足率的概念与相关计算方法见监管部门制发的相关
文件。
2.核心资本充足率(30 分)
6%以上:30 分
4%至 6%:25 至 30 分
2%至 4%:10 至 25 分
1%至 2%:0 至 10 分
1%以下:0 分
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见监管部门制发的相关文件。
说明:本评级体系中所有的定量指标评分,均按照区间值
均匀分布计算。
(二)定性因素(40 分)
1.银行资本的构成和质量(6 分)
主要考察银行资本构成的稳定性、市场价值及其流动性。
评分原则:①核心资本在资本中的比重越高,资本构成越稳
定,评分应越高。①要分析核心资本构成的稳定性,如果银行存
在资本未足额到位或资本抽逃等问题,不得分。①要分析附属资
本构成的稳定性,稳定性越高,市场价值越大,评分应越高。分
析附属资本构成主要考虑银行的债务性资本(监管机构确认的银
行以对外承担债务形式持有的资本),包括其市值变动情况和流
动性状况。①上市银行得分应高于非上市银行。①资本构成要素
存在不稳定性对银行承受风险能力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得分应
在 3 分以下。
2.银行整体财务状况及其对资本的影响(8 分)
主要分析银行财务状况对银行资本的影响。
评分原则:①好的盈利状况能增强或保持银行的竞争能力,
利于银行扩充资本,评分应越高。①银行财务状况不佳(出现亏
损)并可能对银行资本充足状况形成不良影响的,得分应低于 4
分。①累计亏损严重以致净资产出现负数的银行,不得分。
3.资产质量及其对资本的影响(8 分)
主要分析银行不良资产的状况对银行资本的影响,重点考察
银行资产损失程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及其对银行资本构
成的影响。
评分原则:①不良资产呈现恶化趋势,并可能对银行资本构
成不利影响的,得分应低于 4 分。①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不足的,
得分应低于 3 分;不足程度越高,得分越低。①对贷款以外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得分应高于没有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
4.银行进入资本市场或通过其他渠道增加资本的能力,包括
控股股东提供支持的意愿和实际注入资本的情况(8 分)
主要考察银行通过外部融资解决资本问题的能力,重点分析
银行在资本充足率不足时,是否能及时增加资本,包括控股股东
增加注资的可能性。
评分原则:①如果银行股东承诺并能够实现承诺将资本充足
率保持在 8%以上,或者银行通过其他方法将资本充足率保持在
8%以上且能够充分抵御风险的,得满分。①当银行资本充足率不
足 8%,而银行股东和董事会未能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得分应低
于 4 分。①向社会公开募集资本没有成功的,不得分。
5.银行对资本的管理情况(10 分)
主要考察银行资本的管理政策,重点分析银行制定资本计划
的情况,包括制定计划的程序和依据。
(1)银行是否根据自身规模,通过对资产年度增长目标和
利润目标进行合理可靠的预测分析来确定银行资本的最佳需要
量。
(2)银行是否在预测资本需要量的基础上,确定多少资本
可以通过利润留存从内部产生,多少资本需要通过外部融资解决,
并通过测算筹资成本确定最佳筹资手段。
(3)银行的利润分配政策是否稳健,是一个重要的考察因
素,过度的分派红利会削弱银行的资本金,而过低的分派红利会
妨碍发行新股,因此,要考察银行盈利的留存比率是否适当,并
能够及时按资本计划补充资本金。
评分原则:①银行如果缺乏明确的资本管理政策,没有制定
补充资本计划,得分应低于 5 分。①银行累积未分配利润为负数
而进行利润分配的,不得分。①银行资本充足率未达到监管要求
而进行利润分配的,不得分。
二、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安全状况评价标准
(一)定量指标(60 分)
1.不良贷款率(15 分)
5%以下:15 分
10%至 5%:12 分至 15 分
15%至 10%:6 分至 12 分
25%至 15%:0 分至 6 分
25%以上:0 分
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贷
款余额。有关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的概念见中
国人民银行银发[2001]416 号文。
2.估计贷款损失率(10 分)
3%以下:10 分
6%至 3%:8 分至 10 分
9%至 6%:6 分至 8 分
12%至 9%:4 分至 6 分
15%至 12%:0 分至 4 分
15%以上:0 分
估计贷款损失率=(正常类贷款×1%+关注类贷款×2%+次级
类贷款×20%+可疑类贷款×40%+损失类贷款×100%)/贷款余额
3.最大单一客户、集团客户授信比率(10 分)
评分时取两项得分中较低一项分值。
最大单一客户授信比率
6%以下:10 分
10%至 6%:8 分至 10 分
12%至 10%:6 分至 8 分
14%至 12%:4 分至 6 分
16%至 14%:0 分至 4 分
16%以上:0 分
集团客户授信比率
15%以下:10 分
25%至 15%:8 分至 10 分
35%至 25%:6 分至 8 分
45%至 35%:4 分至 6 分
55%至 45%:0 分至 4 分
55%以上:0 分
集团客户的概念和集团客户授信比率的计算方法见监管部
门制发的《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十二条。
4.拨备覆盖率(20 分)
100%以上:20 分
70%至 100%:14 分至 20 分
40%至 70%:8 分至 14 分
15%至 40%:0 分至 8 分
15%以下:0 分
拨备覆盖率=(一般准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次级类
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
有关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的概念见中国人民银行
银发[2002]98 号文。
5.非信贷资产损失率(5 分)
2%以下:5 分
4%至 2%:4 分至 5 分
8%至 4%:2 分至 4 分
10%至 8%:0 分至 2 分
10%以上:0 分
非信贷资产损失率=非信贷资产损失额/非信贷资产余额。非
信贷资产概念以及损失界定标准见附件一。
(二)定性因素(40 分)
1.不良贷款和其他不良资产的变动趋势及其对银行整体资
产安全状况的影响(5 分)
主要考察银行不良贷款总量和不良贷款率及其变化趋势。要
具体分析银行不良贷款余额的升降原因,要区分存量和增量因素
的影响;要具体分析不良贷款比率升降的原因,要区分“分子”和
“分母”因素的影响。
评分原则:①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双降”的,得满分。①
不良贷款余额上升,不良贷款率下降的,得分应低于 3 分。①不
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双升”的,不得分。①视不良贷款变动
的具体原因调节评分结果。
2.贷款行业集中度以及对银行资产安全状况的影响(5 分)
主要考察银行贷款行业的集中程度,分析贷款集中行业的风
险状况,包括行业当前整体状况、国内外情况对比,国家对该行
业的政策和指导意见,行业的发展趋势预测及依据等,以及风险
状况对银行资产安全状况的影响。
3.信贷风险管理的程序及有效性,是否建立完善的信贷决策
程序和制度,包括贷款“三查”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能否有
效遏制不良贷款的发生(10 分)
主要通过对银行不良贷款增量的原因分析,判断信贷风险管
理的有效性。
(1)是否建立贷款调查制度以及贷款调查报告的质量。(2
分)
(2)是否建立严格、独立的贷款放款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
(2 分)
(3)是否建立贷后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2 分)
(4)是否存在违规发放的贷款,是否存在逆程序发放贷款
的行为。(2 分)
(5)贷款档案是否完整规范。(2 分)
评分原则:①银行未建立贷前调查制度、贷中审查制度和贷
后检查制度的,得分应低于 5 分。①存在违规贷款或逆程序发放
贷款行为的,不得分。
4.贷款风险分类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10 分)
(1)银行是否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制定分类的
具体标准以及五级分类的内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包括贷款分
类的操作、认定和审核等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分类工作是否全
面涵盖各项授信业务。(3 分)
(2)银行是否根据日常风险变化情况对各类贷款进行监控
和分类;银行是否配备了专业人员从事分类工作;是否加强了贷
款五级分类的业务培训。银行的贷款分类是否定期接受检查监督,
分类中存在的问题可以被及时发现和纠正。(2 分)
(3)银行的分类工作是否严格执行了有关监管规定以及内
部管理规定;分类标准在操作过程中是否保持一致;五级分类结
果是否准确。(3 分)
(4)银行是否建立了与分类工作相配套的信息系统,保证
管理层能够及时获知有关贷款分类的重要信息;银行是否按照监
管要求及时报送贷款分类数据和相关分析报告。(2 分)
评分原则:①银行五级分类制度存在明显缺陷或分类结果严
重失实的,得分应低于 3 分。①银行未建立贷款五级分类制度的,
不得分。
5.保证贷款和抵(质)押贷款及其管理状况(5 分)
主要考察银行是否制定了保证贷款和抵(质)押贷款的管理
规定,是否对保证人资格、保证责任和保证合同,抵(质)押品、
抵(质)押权和抵(质)押率,抵(质)押品的登记与评估、抵
(质)押期限、抵(质)押品的保管和处置做了明确的规定,银
行是否严格执行了这些规定。考察银行保证贷款和抵(质)押贷
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何,还要分析银行抵(质)押品的流动性
和价值稳定性及其对资产安全状况的影响。
6.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状况(5 分)
主要分析银行是否针对非信贷类资产,特别是风险性非信贷
类资产制定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并落实管理责任;银行对各
类挂账、垫款、待清理资产是否制定了具体的清收、清理、处置
办法和措施;银行对造成非信贷类资产损失的违法违规违纪人员
是否追究责任。通过对以上要素的综合分析,判断银行识别、控
制非信贷资产风险的能力。
评分原则:银行未建立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制度的,不得分。
三、股份制商业银行管理状况评价标准
(一)银行公司治理状况,公司治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50
分)
1.银行公司治理的基本结构(10 分)
(1)银行是否构建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
管理层为主体的银行治理结构,各个治理主体是否设立了专门委
员会和专门办事机构;是否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和外部监事制度。
(5 分)
(2)各个治理主体是否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是否制定
了完备规范的议事规则。(5 分)
2.银行公司治理的决策机制(10 分)
(1)银行的股东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股东是否履行诚
信义务;银行是否能够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是否存在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银行股东是否有占用
银行资产行为,是否有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对银行的影响;股东
大会能否按照章程的规定有效发挥其职能。其中涉及关联交联授
信的比例确定见监管部门制发的相关文件(5 分)
评分原则:如果银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超过银行净资
产的 10%,或者对一个关联方的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超过
净资产的 15%,或者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超过商业银
行净资产的 25%,得分应低于 3 分。
(2)董事是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质;是否勤勉
诚信;董事的选任是否符合规定程序。(2 分)
(3)董事会的结构是否合理;下设专门委员会是否具备独
立性;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能否按照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发
挥决策和监督作用;董事会是否制定银行的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
董事会是否具备足够的控制力和调度力。(3 分)
3.银行公司治理的执行机制(10 分)
(1)从股东大会到董事会再到经营管理层的决策传导机制
是否通畅、高效。(2 分)
(2)高级管理人员的素质: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是否符合监
管机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业务管理能力、市场
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3 分)
(3)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董事会
制定的战略规划开展工作;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实效性;是否存
在“内部人控制”情况。(3 分)
(4)高级管理层是否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职责分工是否
合理适当;经营上是否稳健并能及时识别和管理风险。(2 分)
4.银行公司治理的监督机制(10 分)
(1)独立董事是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质;是否
勤勉诚信;独立董事的选任是否符合规定程序。(2 分)
(2)独立董事是否具备独立性,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和
责任是否明确;独立董事是否尽责。(2 分)
(3)监事是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质;是否勤勉
诚信;监事的选任是否符合规定程序;监事会的结构是否合理;
下设专门委员会是否具备独立性;监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能否按
照章程的规定有效发挥其监督作用。(4 分)
(4)外部监事是否具备独立性,是否尽责。(2 分)
5.银行公司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及问责(10 分)
(1)银行是否建立薪酬与银行效益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
励机制,制定的激励政策及其制定程序是否合理。(2 分)
(2)银行是否建立长、中、短期相结合的激励机制。(2 分)
(3)是否建立公正、公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成员
绩效评价的标准和程序。(3 分)
(4)是否按照《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披露公司治
理信息,有关薪酬激励的情况是否作适当披露。(3 分)
(二)内部控制状况(50 分)
1.内部控制环境与内部控制文化(10 分)
(1)良好的治理机制:董事会是否审批银行整体经营战略
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董事会是否了解银行的主要风
险并采取必要措施认定、计量、监督并控制风险;董事会是否负
责审批组织结构;董事会如何确保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
有效性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策的情况如何。(3
分)
(2)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组
织结构设置是否清晰地表明信息报告渠道,明确了信息报告的责
任;组织结构设置是否存在缺陷导致重要信息报告的缺漏;组织
结构是否对银行的各级部门和各种业务都实施了有效的管理控
制。(2 分)
(3)内部控制文化:董事会与高级管理部门是否通过其言
行来强调内部控制的重要性;银行是否存在良好的培训、宣传机
制使得员工能够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并参与到控制活
动之中;是否存在由于激励政策不当鼓励或诱发不适当的经营行
为,例如过分强调业绩目标或其他经营结果而忽略长期风险;或
者工资或奖励计划过于依赖短期业绩等。(3 分)
(4)员工职业操守和诚信意识:员工尽职情况;是否及时
向相关部门报告违法违规问题、与经营指导方针不一致的情况及
其他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2 分)
2.风险识别与评估(10 分)
主要考察银行是否对所从事的业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对
风险持续监控。
(1)风险管理的制度、程序和方法:主要考察银行是否设
立了履行风险管理职能的专门部门,是否制定了识别、计量、监
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3 分)
(2)风险识别与评估的全面性:银行的风险评估是否考虑
了内部因素(如组织结构的复杂程度、银行业务性质、人员素质、
组织机构变革和人员的流动等)与外部因素(如经济形势变化、
行业变革与技术更新等);风险评估是否既针对单一业务,又针
对并表机构的其他业务;风险评估是否针对风险的可计量和不可
计量两方面进行。(2 分)
(3)风险识别与评估的手段与技术:银行是否建立了涵盖
各项业务、全行范围的风险管理系统,是否开发和运用风险量化
评估方法和模型,对信用风险、国家及转移风险、市场风险、利
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信誉风险等各类风
险进行持续的监控。(3 分)
(4)风险控制制度、技术和方法的及时更新:银行是否针
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及时修改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
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2 分)
3.控制行为与职责分工(10 分)
(1)全面、系统的各项业务政策、制度和程序,包括统一
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主要分析银行是否建立全面、系统的内
部控制政策与程序,包括董事会与高级管理部门要求下级部门定
期报送业绩报告,以检查银行在实现其目标方面的进展;中层管
理部门每天、每周或每月都应收到并审阅规范标准的业务报告和
专题报告;是否针对不同资产建立了审批和授权制度。(3 分)
(2)各部门、各岗位、各级机构之间的职责分离、相互制
约措施:各部门、各岗位、各级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是否合理明
确,是否遵循了必要的分离原则。(3 分)
(3)各种会计账表、统计信息真实完整的控制措施。(2 分)
(4)各种应急制度及法律风险控制措施。(2 分)
4.信息交流与沟通(10 分)
(1)信息共享、信息交流与信息反馈机制:主要分析银行
在各级机构、各个业务领域之间是否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信息
能否在各级机构、各个业务领域之间充分、有效的交流与利用;
是否建立信息反馈机制。(4 分)
(2)贯穿各级机构、覆盖各个业务领域的数据仓库和管理
信息系统:主要分析银行是否具备充分而全面的内部财务与业务
经营数据库;是否有贯穿各级机构、覆盖各个业务的管理信息系
统;是否建立电子信息系统与信息技术风险的防范措施。(4 分)
(3)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主要分析银行决策层获取的有关
财务状况和业务经营状况的综合性信息,以及与决策有关的外部
市场信息是否是有意义的、可靠的、随时可得的,并且可以前后
对比。(2 分)
5.监督与纠正(10 分)
(1)对银行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的日常监督:主要分析银
行对关键性风险的监督;是否有不同领域(包括业务领域本身、
财务控制和内部审计)的人员共同监督内控机制的有效性;日常
监督与独立评估的执行与效果如何。(4 分)
(2)内部控制的监督机制:主要分析银行是否由独立的、
经过良好训练且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内部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
进行全面、有效的审计与评估,并将结果直接报告董事会或董事
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同时报告高级管理部门;内部审计及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如何。(3 分)
(3)对内部控制缺陷的纠正机制:主要考察银行的内部控
制缺陷被发现和被报告后是否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和纠正,高级管
理部门是否建立记录内部控制弱点并及时采取相应纠正措施的
制度。(3 分)
四、股份制商业银行盈利状况评价标准
(一)定量指标(60 分)
1.资产利润率(15 分)
1%以上:15 分
%至 1%:12 分至 15 分
%至 %:9 分至 12 分
%至 %:6 分至 9 分
0%至 %:0 至 6 分
0%以下:0 分
资产利润率的概念与计算方法见监管机构颁布的相关文件。
利润的计算是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
理办法》和人民银行《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有关规定,
以银行足额提取了当年各类贷款损失的准备金为前提条件的。
2.资本利润率(15 分)
20%以上:15 分
15%至 20%:12 分至 15 分
10%至 15%:9 分至 12 分
5%至 10%:6 分至 9 分
0%至 5%:0 分至 6 分
0%以下:0 分
资本利润率的概念与计算方法见监管机构颁布的相关文件。
利润的计算是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
理办法》和人民银行《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有关规定,
以银行足额提取了当年各类贷款损失的准备金为前提条件的。
3.利息回收率(15 分)
95%以上:15 分
85%至 95%:12 分至 15 分
75%至 85%:9 分至 12 分
65%至 75%:6 分至 9 分
55%至 65%:0 分至 6 分
55%以下:0 分
利息回收率的概念与计算方法见监管机构颁布的相关文件。
4.资产费用率(15 分)
%以下:15 分
1%至 %:12 分至 15 分
%至 1%:9 分至 12 分
%至 %:6 分至 9 分
%至 %:3 分至 6 分
2%至 %:0 分至 3 分
2%以上:0 分
资产费用率=营业费用/资产总额。营业费用的概念见《金
融企业会计制度》。
(二)定性因素(40 分)
1.银行的成本费用和收入状况以及盈利水平和趋势(15 分)
主要通过银行利润构成分析考察盈利水平和趋势,通过同业
比较和历史比较分析判断银行收入的来源构成及其稳定性,分析
影响银行收入来源的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变化可能对银行盈利产
生的影响。
要分析银行成本费用的主要构成,预测成本费用的增长趋势;
应综合考虑收入、成本费用状况及其变化趋势,重点考察银行净
营业收入的变化,以此判断银行盈利的变化趋势。
2.银行盈利的质量,以及银行盈利对业务发展与资产损失准
备提取的影响(15 分)
主要分析银行是否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核算应收未收
利息,是否足额提取应付未付利息,是否足额提取贷款损失准备
及其他资产损失准备。要分析应收未收利息、应付未付利息和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对银行盈利状况的影响。
评分原则:根据银监会发布的《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
类工作的通知》第六条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后,经营成果为亏损
的,得分应低于 8 分。
3.财务预决算体系,财务管理的健全性和有效性(10 分)
主要分析银行是否制定本年度利润计划与预算;银行预决算
体系是否健全;银行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其执行状况。本项目主
要从财务管理制度入手,分析银行的财务管理水平。
评分原则:①在财务管理中弄虚作假的,不得分。①由于财
务管理问题造成盈利状况严重不实的,不得分。
五、股份制商业银行流动性状况评价标准
(一)定量指标(60 分)
1.流动性比率(20 分)
35%以上:20 分
25%至 35%:16 分至 20 分
15%至 25%:12 分至 16 分
10%至 15%:0 分至 12 分
10%以下:0 分
流动性比率的概念与计算方法见监管机构制发的相关文件。
2.人民币超额准备金比率(10 分)
5%以上:10 分
4%至 5%:6 分至 10 分
3%至 4%:2 分至 6 分
2%至 3%:0 分至 2 分
2%以下:0 分
人民币超额准备金是指扣除法定存款准备金后的人民币准
备金。
3.外币备付金率(5 分)
5%以上:5 分
4%至 5%:3 分至 5 分
3%至 4%:1 分至 3 分
2%至 3%:0 分至 1 分
2%以下:0 分
外币备付金率的概念与计算方法见监管机构制发的相关文
件。
4.(人民币、外币合并)存贷款比例(10 分)
65%以下:10 分
70%至 65%:7 分至 10 分
75%至 70%:4 分至 7 分
90%至 75%:0 分至 4 分
90%以上:0 分
存贷款比例的概念与计算方法见监管机构制发的相关文件。
5.外币存贷款比例(5 分)
70%以下:5 分
80%至 70%:3 分至 5 分
90%至 80%:1 分至 3 分
100%至 90%:0 分至 1 分
100%以上:0 分
外币存贷款比例的概念与计算方法见监管机构制发的相关
文件。
6.净拆借资金比率(10 分)
-4%以下:10 分
0 至-4%:8 分至 10 分
1%至 0:6 分至 8 分
3%至 1%:0 分至 6 分
3%以上:0 分
净拆借资金比率=拆入资金比例-拆出资金比例;拆入资金
比例和拆出资金比例的计算方法见监管机构制发的相关文件。
(二)定性因素(40 分)
1.资金来源的构成、变化趋势和稳定性(5 分)
主要分析银行存款的构成及其增减变化趋势,判断银行资金
的稳定性。重点分析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以及对公存款与储蓄
存款在存款中的比重,分析一定历史时期存款的变化情况及其趋
势。
评分原则:存款波动较大的银行,得分应低于 3 分。
2.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资金的调配情况(5 分)
主要分析银行流动性状况,银行资产与负债的期限是否匹配,
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政策是否合理。
3.银行对流动性的管理情况(20 分)
主要考察银行是否建立稳定的流动性管理体系,较好地控制
流动性风险。
(1)银行是否设立流动性管理部门,专门负责银行的流动
性管理。(5 分)
(2)对流动性需求的预测:银行是否利用各种技术方法对
银行的流动性需求进行准确地测算。(5 分)
(3)流动性管理政策:银行是否在预测需求的基础上,制
定相应的流动性管理政策,设计多种方案(包括主动负债、转换
资产、出售资产等),从中选择最优流动性管理方案。判断银行
在流动性管理方面有无综合调控能力。(5 分)
(4)日常管理:银行有无建立流动性的监测、预警机制,
是否制定流动性应急方案。(5 分)
4.银行以主动负债形式满足流动性需求的能力(5 分)
主要考察银行在流动性不足时从外部获得资金的能力,重点
分析银行通过同业拆入、证券回购、向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
从国际金融市场借入资金等方式满足流动性需求的能力。分析银
行同业拆借业务状况,同业拆借利率水平;分析银行在证券回购
市场交易状况,证券回购业务的资金规模、收益状况,证券资产
构成及其变现能力等。
5.管理层有效识别、监测、和调控银行头寸的能力(5 分)
主要考察银行管理层是否能够及时获得关于银行头寸状况
的信息;银行管理层对银行的头寸状况是否有清楚的认识;管理
层是否对银行资金需求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作出决策。
六、股份制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评价
市场风险,指由于利率或价格发生变化而对金融机构财务状
况产生的不利影响。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股
本风险和商品风险。
在评估市场风险时,监管人员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金融机构盈利性或资产价值对利率、汇率、商品价格
或产权价反向变动的敏感程度;
(二)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识别、衡量、监督和控制市
场风险敞口的能力;
(三)源自非交易性头寸利率风险敞口的性质和复杂程度;
(四)源自交易性和境外业务市场风险敞口的性质和复杂
程度。
根据我国银行业现状,暂不对市场风险进行评级,但可以考
察银行资产价值与盈利水平受利率政策与外汇价格变化的影响,
作为评价盈利性和资产质量的参考。
七、银行评级
(一)单项运作要素的评价
对银行运作要素的评价标准为:评分 85 分以上为 1 级,评
分 75 分至 85 分为 2 级,评分 60 至 75 分为 3 级,评分 50 至 60
分为 4 级,评分 50 分以下为 5 级。
(二)综合评分标准
综合评级采用加权汇总评分法,即各要素评价分值乘以相应
权重后进行相加,其总和为综合评分。各要素的权重分别为:资
本充足状况 20%,资产安全状况 20%,管理状况 25%,盈利状
况 20%,流动性状况 15%。暂不对市场风险因素进行量化评分。
在取得各要素的评分后,将各要素评价分值乘以相应权重后进行
相加,其总和为综合评分。
(三)综合评级等次
根据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综合评分,对应取得股份制商业银行
的综合评级等次。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综合评级分为五级:
1 级-良好:综合评分在 85 分以上。
2 级-一般:综合评分在 75 分至 85 分之间。
3 级-关注:综合评分在 60 分至 75 分之间。
4 级-欠佳:综合评分在 50 分至 60 分之间。
5 级-差:综合评分在 50 分以下。
(四)评级体系中应注意的问题
1.评级的周期
评级周期为一年,即监管人员每年应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进行
一次年度评级。监管人员应在年度结束后 4 个月内根据银行上一
年度情况完成对银行的评级。
2.评级结果的披露
评级结果由监管部门向有关部门通报,暂不向公众披露。何
时需对外披露由监管部门决定。
附件一
非信贷类资产项目定义和损失界定标准
一、表内应收利息:指截至评级日期表内应收利息余额,
其预计损失额按余额的 95%界定。
二、待处理房改资产:指住房体制改革后形成的已售公房
损失,其预计损失额按余额的 100%界定。
三、待处理同业拆借垫款:指拆放同业及拆放金融性公司
形成的拆借垫款,其预计损失额按照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中损失类
标准界定。
四、待处理案件纠纷垫款:指经济纠纷及案件形成的垫款,
包括以前年度案件结案后挂账的损失和结案挂账的涉案资金,其
预计损失额按照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中损失类标准界定。
五、待处理以前年度担保及信用证垫款:指由于担保及信
用证形成且尚未纳入信贷资产中统计的垫款,其预计损失额按照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中损失类标准界定。
六、待处理其他应收款:指除以上二至五项待处理项目外
的其他各种跨年度待处理垫款、挂账和非业务性暂付及应收款项。
如应收赔款和罚金、诉讼办案费垫款等。其预计损失额按照信贷
资产五级分类中损失类标准界定。
七、待处理抵债资产:指行使抵押权、质权资产、受偿破
产和关闭企业或其他债务人的资产等,其预计损失额按照信贷资
产五级分类中损失类标准界定。
八、待清理投资及自办实体资产:指进行的股权投资、债
券投资及以前年度自办经济实体形成的待清理资产,其预计损失
额按照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中损失类标准界定,如待清理投资及自
办实体是按比例出资的,待清理资产及预计损失按投资比例计算
确定。
九、待清理接收资产:指待清理城信社资产、待清理信托
资产、人行转来企业贷款本金和利息以及其他金融机构转来资产
等,其预计损失额按照信贷资产五级分类中损失类标准界定。
十、应付福利费垫款:指超标准红字反映的应付福利费,
其预计损失额按垫款金额的 100%界定。
十一、历年亏损挂账:指自身形成的亏损挂账,其预计损
失额按亏损挂账金额的 100%界定。
十二、其他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指产权待界定资产、委
托持股、委托代理业务等资产,其预计损失额按照信贷资产五级
分类中损失类标准界定。
附件二
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操作规程
风险评级是监管机构根据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资产
安全、管理、盈利、流动性和市场风险敏感性等方面的状况,对
银行经营管理状况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并形成综合评级的过程。
一、评级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风险评级应在全面收集股份制商业银行
相关信息的基础上,综合全部信息进行。
(二)系统性原则,风险评级应系统分析股份制商业银行的
整体风险和经营状况,以及风险发展趋势。
(三)持续性原则,风险评级应根据监管周期持续进行。
(四)审慎性原则,风险评级应当遵循审慎监管原则,以审
慎监管的要求为依据,有效识别和认定股份制商业银行存在的和
潜在的风险。
二、评级的步骤
(一)信息收集。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应当建立在股份
制商业银行信息的综合收集与整理的基础上。风险评级的信息来
源应当具有广泛性。在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进行评级之前,监管人
员应充分收集以下信息:1.非现场监管信息;2.现场检查结果;
3.银行向公众披露的信息;4.银行提交的年度经营计划、经营状
况报告和各项准入申请等;5.国际、国内评级机构对股份制商业
银行的评级情况;6.各种媒体报道的银行信息。
(二)现场评估。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监管人员可以采
取以下现场评估手段了解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情况:1.针对评级进
行现场检查。根据已经收集的信息,确定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关键
风险以及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对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风险点
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应侧重了解银行治理与风险控制状况,
并进行必要的测试。2.与银行管理层保持密切接触。通过与银行
管理层的会谈,进一步了解银行经营及其风险状况的信息,同时
考察银行管理层的业务素质与管理能力。3.与银行外部审计人员
的沟通。通过与外部审计人员的沟通,进一步了解银行经营状况
和财务状况。
(三)综合分析。监管人员对通过上述手段收集的所有信息
进行综合分析整理,并依据评级体系确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评级。
在评级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同业的情况、股份制商业银行不同阶
段的情况、宏观经济形势、区域经济发展等因素。评估应能够客
观、公正、全面地反映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风险与经营情况。
(四)结果反馈。对评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通报银行,
要求董事会督促高级管理层整改。
(五)档案归集。评级结果反馈结束后,应做好评级依据、
评级结果、评级结果反馈座谈会纪要等文件、材料的存档工作。
三、评级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评级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风险评级过程中应当注意
保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在评级过程中,除定量分析外,
还要求监管人员对银行经营管理状况进行定性评价,定性分析应
当在尽可能多掌握相关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判断,保证定性评
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二)评级的审慎性。监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尽可能谨
慎地做出判断。关于银行不愿意提供的信息,应倾向于视其为不
利于银行的信息;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对银行有利的情况,应倾向
于视其为不利于银行的情况。对于存在明显的迹象,可能导致银
行遭受损失甚至出现流动性危机的情况,应当做出合理的估计。
四、评级结果的运用
评级结果将作为规划监管工作和配置监管资源的主要依据。
运用评级结果时,监管人员应当针对评级结果,深入分析银行风
险及其成因,并结合银行单项运作要素的评价和综合评级的结果,
制定每家银行的综合监管计划和监管对策。对评级结果为 3 级以
下的单项运作要素,应当加强对该要素的监管,并视情况对该要
素进行专项现场检查;对任何单项运作要素评级结果为 4 级以下
的银行,应当对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要求其降低风险水
平;对任何单项运作要素评级结果为 5 级的银行,应当督促其制
定改善风险状况的计划,并在监管机构监督下予以实施。
同时,应对不同评级级别的银行采取分类监管政策:对综合
评级为 1 级的机构,应积极支持其发展,可以在现场检查的频率
上相应放宽;对综合评级为 2 级的机构,应指出其存在的薄弱环
节,督促其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整改,在现场检查时应重点关注其
存在风险的领域;对综合评级为 3 级的机构,应适当加强对其非
现场分析与现场检查,督促股份制商业银行加强经营管理与内部
控制,改善财务状况;对综合评级为 4 级的机构,应增加现场检
查频率,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密切关注其经营态势,督促其加大
经营调整力度,积极降低风险,同时建议在机构市场准入和新业
务审批方面进行限制,必要时应对其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谈话,责
令整改;对综合评级为 5 级的机构,应对其业务活动的开展作出
一定的限制,限制其高风险经营行为,要求其改善经营状况,调
整其高级管理人员,必要时进行重组或实施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