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 E 地块电梯招标技术要求
一、 投标人资格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产品必须为国际知名品牌,并有 3 年以上的生产历史(以制造商的营业执照为准)
2. 具备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 A 级证书,消防电梯 A 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
级证书
3. 电梯制造企业须具备 ISO9000 系列和 14000 系列的体系认证
4. 制造商必须在南京市内设有售后维修服务点
二、 设备标准
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但不局限于)以下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373 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维修规范(GB18775-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电梯手册”(JJ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江苏省消防部门的条例
·电力供应部门的供电规章条例
·其他有关的中国规定
·由招标人认可的其它国家的其它权威标准。
三、 设备技术规格与要求
主要技术规格
编号 楼号 用途
数量
台
额定载
重(kg)
额定速
度(m/s)
层数/
停靠站
井道尺寸
(净宽×净
深)㎜
底坑深
度(m)
顶层高
度(m)
服务楼层
(m)
提升高
度(m)
门洞尺寸
(mm) 开门方式
控制
方式 机房设置
1~58
1~19、
22~24、
27
乘客
电梯 58 800 1
9 层 9
站 2000×2000 B1-8 层 23 1100*2200 中分双开 单控 无机房
59~62
20、21、
25、26
乘客
电梯 4 800 1
9 层 9
站 2000×2000 B1-8 层 23 1100*2200
1-8 层对开
B1 层单侧开 单控 无机房
63-64 28
普通
电梯 2 800
16 层
16 站 2000×2100 B1-15 层 1100*2200 中分双开 单控
上部小机
房高
65-66 28
消防
电梯 2 800
15 层
15 站 2000×2100 1-15 层 1100*2200 中分双开 单控
上部小机
房高
67-69 29、30
普通
电梯 3 800
16 层
16 站 2000×2200 B1-15 层 1100*2200 中分双开 单控
上部小机
房高
70-72 29、30
消防
电梯 3 800
15 层
15 站 2000×2200 1-15 层 1100*2200 中分双开 单控
上部小机
房高
73-82 31-34
普通
电梯 5 800
17 层
17 站 2000×2200 B1-16 层 1100*2200 中分双开 单控
上部小机
房高
73-82 31-34
消防
电梯 5 800
16 层
16 站 2000×2200 1-16 层 1100*2200 中分双开 单控
上部小机
房高
选用国内市场电梯一线品牌的中档产品;
曳引机:优先考虑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变频变压 VVVF 驱动方式;
控制系统:主控电脑板必须采用 32 位以上微电脑模块化控制,具备全集选功能;
门机系统:必须采用永磁同步电机、变频变压 VVVF 驱动方式;可采用红外光幕保护系统装置(且光束量必须≥70 束);
其它产品部件需选配国产(或合资)优质名牌产品;
电源:动力电源:交流 380V、50HZ、三相五线;照明、风扇电源:交流 220V、50HZ、单相 50HZ;电压波协范围±10﹪ 。
投标人提供的电梯应符合国际电磁辐射标准(EMI 及 EMS),并能提供相应的检测认证证书。
必须满足城市无障碍道路和建筑物设计中电梯部分所有相关要求(JGJ50-2001、J114-2001)
电梯设备及各主要部件在每天正常连续运行 20 小时基础上,设计寿命要求在 10 万小时以上。
可靠性要求:起、制动运行 60000 次中发生失效(故障)的次数≤2 次;电梯每次失效(故障)的修复时间不得超过 1 小时。
平层精度:≤±3mm
噪声指标:电梯运行时机房内噪声不大于 55dB,轿厢内部噪声不大于 45dB,开/关门时噪声不大于 50dB
四、 电梯功能配置要求
序号 功能 序号 功能
1 全集选控制 16 预留监控装置接口(随行电缆中,应带有视频线)
2 满载直驶 17 无载时,自动关闭照明、风扇、通风、电梯门
3 开关门时间自动调整及自动控制 18 轿内应急照明
4 开关门时间超常保护 21 故障自动检测
5 自动返回基站 22 双击取消错误内呼
6 自动再平层功能 23 外呼再开门
7 电机空转保护及过热保护 24 警铃报警功能
8 超载保护及报警 25 有/无司机操作
9 超速电气保护及机械保护 26 运行次数计数功能
10 缺相及反向保护 27 启动补偿功能
11 多光束光幕保护 28 防捣乱功能
12 门过载保护 消防电梯除上面功能外还需要具有以下功能:
13 故障就近平层 29 消防模式
14 停车在非门区报警功能 30 消防员服务功能
15 五方通话(底坑、轿厢、监控室、机房、轿顶) 31 消防联动控制电梯迫降的控制点
19 轿内 / 机房 / 轿顶检修操作功能 30 消防反馈信号接口
20 消防迫降功能 32 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首层设消防专用按钮
五、 电梯装潢要求
a) 电梯轿厢仅配置必须的通风、照明等设备,可考虑裸轿厢提供,甲方自行装潢。
b) 电梯轿厢及轿门、梯厅门采用不锈钢,且不锈钢钢板厚度≥;
天花板装潢式样由投标人提供 5 个及以上图纸样本,在签约时由用户选择;
地板为耐磨 PVC 地板,由投标人提供 5 个以上图纸样本,在签约时由用户选择;
电梯轿厢及轿门、梯厅门采用喷涂钢板,颜色由甲方确定;
天花板装潢式样由投标人提供 5 个及以上图纸样本,在签约时由用户选择
地板为耐磨 PVC 地板,由投标人提供 5 个以上图纸样本,在签约时由用户选择
六、 技术服务及安装维保要求
1、安装和调试:
中标人在实际施工时,土建设计参数以现场实际尺寸为准。中标人应严格按照业主提供的技术参数(表格中)提供设备;中标人
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供电梯设备的电梯井道布置图纸、预埋部件的规格和技术参数以及安装的详细土建技术
要求、预埋施工的计划安排等供业主使用,并根据已施工的电梯实际井道尺寸协助招标人进行电梯井道施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
通知书后,应对尚未施工部位的土建图纸尺寸等可能与电梯制造和安装存在矛盾的,中标人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并提
供详细的、具有操作性解决方案。否则,由此产生矛盾问题,而导致的整改工作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由中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具有安装资格的安装单位)负责,在招标人建设工地现场进行电梯整机
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安装为全包工程。安装过程中,电梯生产厂家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
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中标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招标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具体进度计划表和施工作业措施计划。
货到招标人工地现场直至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期间,卖方应负责设备及配件的保管。此外,卖方还应自行负责施工中一切安
全问题。
2、技术培训:
卖方应结合电梯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应按规定免费对招标人派出的管理、维保人员进行电梯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
养技术的技术培训(包含对招标人委派的管理人员,根据当地技监部门要求的名额进行技术培训的所有费用),以保证售后电梯
的良好运行状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承诺。
3、 售后服务承诺:
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取得有关部门的电梯准用证且交付使用后24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电梯运行发生故障,
卖方应以同质等价标准,免费更换所有损坏部件,并免费提供维修保养和咨询服务,招标人不承担质保期间的任何费用。在质量
保证期内卖方每月每台应至少两次定期上门维保,维保单位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认可证。检修人员响应
时间不超过30分钟,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1小时。一般故障应在8个小时内修复。维保点检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卖方应负责由
电梯生产厂家在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如仍未能解决的应由卖方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需方使用。其发生的
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
4、验收程序:
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包括原装部件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出厂检验: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
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地证书和有效的可靠性试验报告。招标人有权在交货物现场核实。
安装调试检验:
货物到达后,由招标人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
合同规定的要求,并按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由卖方负责邀请法定专业检测单位对其安全性
能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若检测不合格须进行整改至合格,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电梯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试验)过程,卖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第三
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规定。检验记录应提供给招标人。
最终验收:
电梯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中标人负责联系电梯使用地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和建设监督部门,并会同招标人按规定进行验
收并办理《电梯使用证》。按交钥匙工程的方式移交给招标人指定的管理部门使用。
卖方在招标人电梯安装现场进行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电梯最终验收及办理《电梯使用证》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
由卖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5、技术资料要求:
卖方应提供以下中文技术资料:技术说明书(含电气原理图及符号说明);安装图纸(机房井道图,部件安装图,电气接线图);
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手册(或说明书);出厂明细表(装箱单);产品原产地出厂合格证;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
试验方法;易损零部件的制造图纸及其目录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等。提供同品牌、规格、类型的电梯资料3套给招标
人。
6、专用工具:卖方应免费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其清单。
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了设备的制造和供应、技术资料费、包装、到达采购人指定目的地的运输、装车、保险、装卸、安全防
护、移交使用前的保管、安装(包括电梯安装、脚手架安装及拆除、井道底坑爬梯、井道照明及开关、机房主电源箱到电梯电源箱的电缆
线等)、预埋、调试、质量保质期内的电梯维护、检验、验收(包括技术监督局检验)技术服务、起吊分层就位费、井道脚手架费、重块
租运费、土建配合费(按 3%计)、施工及调试电源(招标人提供工地电源接驳口,中标人承担从电源接驳口到机房间的施工及调试电缆
等费用)、电梯监检费、五方通话对讲这装置(含中标人负责机房到监控室布管线等费用)、井道坑的放样预埋的即时检验、税金(含关税)
等交钥匙工程的一切费用。工程报价必须包括设备费、材料费、管线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税金、运输及运输保险费、质保期内维修
保养费、特殊工具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有关部门的验收费、质保期内年检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
全部费用。
8、其他要求:
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的电梯的技术规格、型号、参数、部件配置和功能说明、
关键部件产地清单。
招标人要求进口的货物、卖方所交货物时应附有产地来源证明及提供进口口岸的海关报关单或通关证明。
投标人应对现场勘查,对电梯井道偏位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时,各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今后在施工时存在此原因不
再调整。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考虑与总承包单位的配合费,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在今后施工时不再调整报价。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考虑主体施工进度因素对电梯生产及安装时间、批次不同的影响,今后在施工时不再调整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