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 装卸工人一般安全守则
(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守则规定了装卸工人一般安全技术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本守则适用于在我港从事现场装卸作业的所有工人。
(二)内容与要求:
1、往返作业现场或作业区域时,不能骑摩托车或搭乘倒运车辆;
严禁抢道、跳车、钻车,不能在轨道上或道心内行走,同时做到“一
看,二慢,三通过。”
2、按时间要求参加指导员召开的船前会,认真听取现场指导员
布置的有关安全质量工作、装卸工艺方案的要求。
3、根据装卸货物和装卸工艺要求领取相应工属具、备品(矛钩
及撬棍等)、器材(灭火器),并认真检查其安全状况,做到正确使用
和妥善保管,不能使用带有安全隐患的工属具。作业完毕后,并按规
定归还。
4、作业前应明确掌握货物的属性、件重,工属具及机械的负荷,
严禁超载作业。
5、作业过程中,不准随意改变工属具结构,不准乱用其它工属
具代替;发现工属具损坏或达到报废标准的,不准使用;吊装大型设
备时,发现工属具损坏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6、接卸危险品或带有异味的货物时,开舱后,先通风,经有关
部门检测,确认无误后,作业人员带好防护面具方可下舱作业。
7、及时清理作业面上撒漏、掉落的货物以及各种障碍物、杂物。
8、清理甲板时,严禁将清理的散落货物向船下、船内乱仍。
9、不能在船帮、舱口沿上行走,不准在舱口沿及舱盖上站、坐
和指挥作业。
10、与流动机械、起重机械配合作业时,应在吊钩停稳后方可摘
挂钩作业。
11、班前、班中严禁饮酒,确保作业中精力充沛。
12、进入作业现场,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衣着利索,配戴安全
帽,若没有佩戴安全帽或者帽带没有系好不准进入作业现场。
13、作业现场严禁吸烟,不能穿凉鞋、拖鞋和塑料底鞋。
14、作业现场严禁打闹、嬉戏。
15、上、下外轮严格执行登轮纪律,要从舷梯或安全地点行走,
不准拥挤;不能进入船员生活区乱翻东西、乱钻、乱窜及乱躺睡觉。
16、不准披着衣服、穿着棉大衣、手拿东西或戴硬手套上下舱。
17、不准从舱口、下舱入孔向舱内扔铁锨和其他物品。
18、严禁在车帮上、车皮下、道轨上、道心内、道挡后、门机轨
道、门机台车上、门机腿附近、门机梯子上休息、乘凉。
19、起重机械(汽车吊、轮胎吊、门机、船机)起、落钩时,作
业人员严禁在货物运行线下面作业或停留,要躲开起、落钩货物的迎
面。
20、现场装卸作业每个环节要有专人指挥,并且配戴袖标或明显
标志。
第二章 船舶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主题内容和使用范围:
本操作规程规定了船舶作业的安全操作内容,方法及标准。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我港现场装卸作业。
(二)内容、方法及标准:
1、上下船梯、舱梯:
船未靠好,严禁上下船;上下船必须走船梯,不能跳船舷。
上下船梯时,要拉开距离,禁止拥挤和抢上抢下。
上下船舱要从下舱人孔上下。上下船舱要先检查梯口盖是
否挂牢,上下时不能披着衣服,不能穿大衣,不能戴硬手套或手拿东
西。
2、指挥工:
指挥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非指挥工禁
止指挥。
指挥工要有明显标志,按统一手势指挥。
指挥工要选择视线好、合适的安全位置,禁止站在左右拉
开的舱盖上或站、坐在舱口沿上、钩头旋转路线下进行指挥。
禁止一个指挥工指挥两条线。在指挥工看不到吊钩起落点
的情况下,应由两名指挥工接力指挥。
指挥工要对以下工序负责:
要掌握门机、工属具的负荷,以及整件货物重量,随时检
查门机主绳、吊钩及工属具的安全状况。
指挥工要随钩指挥,做到手势清楚、正确,随时查看作业人
员是否在安全位置。
指挥工必须看清舱内或摘、挂钩情况再进行指挥,随时注
意吊钩旋转路线有无障碍物、作业人员和行人。
指挥工应在货钩离作业面 米左右时指挥停钩,以便作业
人员扶钩和稳钩。
指挥工在下列情况下,先让人闪开后,方可指挥作业:
重钩起吊前;
重钩进、出舱口前;
看见有人走近吊钩旋转范围前;
发现其它危险情况时;
指挥工要固定专人,不得随意更换,必须站在安全的位置,
手势要清楚明确,必须作到以下几点不指挥:
超负荷的不指挥;
兜、盘、捆绑不牢、装码不整齐、不标准的不指挥;
钩没有挂好,人未闪开的不指挥;
使用代用工具的不指挥;
起构时,拉构、抖钩、钩不稳的不指挥;
吊钩的运行线下有人的不指挥起构;
指挥工必须做到:
要严密监视吊钩的运行,吊钩未出舱口指挥工不得离开;
指挥工不得在二层舱指挥作业(接力指挥外);
指挥工要做到四勤,即:眼勤、手勤、嘴勤、腿勤;
指挥工指挥作业时,要思想集中,不能因司机可以看见工
人而不指挥、放松指挥或中断指挥。吊钩起钩、落钩和进舱前都要向
作业工人打招呼;
作业过程中,指挥工严禁做与指挥作业无关的事。
3、船吊稳车司机:
稳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非稳车司机严禁操作船
机。
船吊使用前,由现场指导员或代理同船方大副联系,由船方
调试好后,稳车司机才能上车操作。
稳车司机作业前要认真检查船机的安全使用状况,熟练掌握
技术性能及操作要领,并进行空载试车 3-5 次,重载试吊 1 次,并
详细检查制动及吊货索的安全状况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正常作业。
使用船吊时,稳车司机应严格按照指挥工的手势操作,指挥
工没到位或没有指挥手势,禁止向舱里吊货或船下拖板松钩。
开始起钩要慢慢拉紧,待人闪开后,方可二次起吊,吊钩运
行要稳,起落钩时要慢,不许使用紧急制动,起钩、落钩应逐渐加减
速度,双吊杆船机应待两根吊系全部伸直后方可起吊。
双吊杆船吊吊货时,两吊索夹钩不应超过 120º,否则,要采
取措施。
起吊旋转时,人员要闪开,稳车司机要慢、稳,不宜吊得过
高(一般以超过舱口 米为宜)。
拖钩至垂直时必须松钩,待停稳后,再垂直起吊。易碎易损
的货物不准拖钩。
船吊运转时,吊运的货钩经过舱口沿,船栏杆应有适当的距
离,严防货钩碰撞舱口和船舷,严禁重钩悬空等钩。
松钩时,吊钩和吊索不能触地。
吊货索、捆索等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达到报废标准时应
停止使用。
松钩在最低时,钢丝绳不能超过限位。
严禁一人操作两台转盘吊车,稳车司机操作时所站的位置应
要安牢固。
作业过程中,船吊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该通知船方有关人
员检查排除:
(1)产生异声、异味 。
(2)出现刹车不灵敏。
(3)出现操作手柄零位漂移。
(4)发生起货机绳索断丝超过报废标准。
(5)出现跳闸或其他危及安全的情况。
稳车司机中止或停止操作离开操作台时,要将钩头上的货物
放下来,把钩头吊起,关紧汽、电门并插上锁销。
遇有紧急情况,任何人呼叫都应停止作业。
4、起重司机:
起重司机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非起重司机禁止操作。
起重司机上车后必须检查手柄、刹车等。
起重司机应严格按照指挥工的手势操作,指挥工没有到位或
没有指挥工势,禁止向舱内及船下拖板松钩。
开始起钩要慢慢拉紧吊索,待人闪开后,才可起钩;吊物运
行时要稳,起落钩时要慢,不许使用紧急制动,起钩、行钩应逐渐加、
减速。
起吊时,作业人员应闪开,操作时要慢、稳,不得游钩。
起重机旋转时,吊起的货钩经过舱口沿、船桅杆,应有适当
的距离,严防货钩碰挂舱口和船舷,严禁重钩悬空等钩。
松钩时,吊钩与吊索不能碰地。
作业过程中,起重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停车通知有关人
员检查排除:
产生异声、异味;
出现刹车不灵敏;
发现操作手柄零位漂移;
发现起重绳索断丝超过报废标准;
出现跳闸或其他危及安全的情况;
起重作业停止离开操作台时,要将钩头上的货物松下来,把
钩头吊起,断电前紧好刹车。
遇有紧急情况,任何人呼叫都应停止作业。
5、舱内作业:
装卸货物时,前后要兼顾,左右要平衡,防止偏杆;头舱装
货要先装后头,卸货要先卸前头;尾舱装货要先装前头,卸货要先卸
后头。装货要先装杆内后装当舱。
舱内装件杂货应码放整齐、牢固,接卸包装货不准挖井流山
(大包货从高到底不超过 8 个高,小包货不超过 12 个高,纸袋水泥
不超过 10 个高),应梯形卸货。
起落钩时,作业人员要闪开,躲钩应避开钩行路线和游钩方
向以及货钩所涉及到的位置。
舱内放高时,要先招呼“闪开人”,确认人闪开后再放。
舱内吊装货盘和箱装货起落钩时,要闪开手脚。
底舱无货或有货但最上层超过两米以上,或舱内货物水平面
高度相差 2 米以上,作业时应采取加固或防坠落措施。
装捆钩货要整齐牢固,不准夹带货物。
卸货时是应及时清理粘附、悬挂在舱壁上的货物。
指挥工禁止在舱口坐卧。
舱内有机械作业时,作业工人应与机械配合好,闪开机械运
动方向,给司机看好门,注意闪开勾底。
6、岸边作业工序:
船靠后作业前,必须栓好接货片,并要注意随潮水的涨落及
时调整。接货片中心线要始终对正钩行路线。
作业前、作业中要及时清除影响人员、机械作业安全的杂物
及撒漏甩掉的货物。
作业工人要熟悉工属具的性能、负荷;领取工属具时要认真
检查工属具的安全状况,不准使用代用工具,并应在作业中随时检查
吊钩、工属具的安全状况。
起落钩时应闪开钩底和游钩方向;卸货时,应在停稳钩后再
上前扶钩或摘钩。
抽捆索易造成损坏、挂住或上晃的货物,捆索应用人力抽出;
起重机抽、吊捆索时,人员应闪开游钩方向。
扶钩时要用手掌扶货物上部,长大件要使用矛钩。
作业中要做到“四不摘挂钩”:
超负荷不摘挂;
捆钩不牢或夹带其他物品不摘挂;
没有指挥工不摘挂;
定钩不准不摘挂;
作业中应注意来往的机械车辆,避开机械移动的方向和移动
的范围。
作业工人与流动机械配合作业时,应在机械停稳后再进行。
第三章 其它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其它装卸作业的安全操作内容、方法及标准。
本规程使用于本港装卸作业。
二、内容、方法及标准:
1、吊运装卸机械出入舱:
单机起吊装卸机械:
单机起吊,由现场指导员负责组织。
使用专用吊具,作业人员要认真检查吊具的安全状况。
被吊机械司机应指导装卸工人正确挂钩,并检查各连接卡
环使用是否正确,挂钩是否牢固。
起重司机要明确被吊机械重量,不准超负荷。
起吊时,应安排经验丰富的指挥工指挥。
现场指导员确认各环节无误,方可通知指挥工指挥起吊。
机械被吊离地面 米时,应停钩,进一步检查起重机刹车
等是否良好,确认无误方可起吊。
被吊机械落至离作业面 1 米时,起重机应减速,至 米左
右停钩,由作业人员扶好钩,缓慢松下。
两台起重机抬吊装机械:
门机、轮胎吊抬吊装机械(如黄叉、黄斗等)出入舱作业,
(包括两台起重机或多台起重机共同抬吊一件货物装卸或安装)须
经起重机主管部门批准。
两机抬吊时,现场指导员、起重机部门负责人和被起吊机
械本车司机应共同在现场监督吊装。
两机抬吊时,应降低两机额定载荷的 20%使用,不准超负
荷。
抬吊作业应使用专用配套工具,严禁使用代用工具。
抬吊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应严格检查起重机的安全状况,
保证起重机处于良好状态,作业人员应对使用的吊具进行严格检查,
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起吊时严禁吊索交叉、绞劲或卡环别劲。
挂钩应在被吊机械司机的指导下进行挂钩,经现场指导员
认可后方可起吊。
应派技术熟练的起重司机操作,实习司机禁止操作。
起吊前,起重机司机应确认吊运过程中的船体通过高度、
钩头线路无障碍后方可起吊,不得盲目起吊。
起吊时,两起重机应严格按指挥语言或指挥手势谨慎操作。
起吊后,应在离作业面 米处停机适吊 1 分钟,进一步
检查各安全装置、吊索、卡环、刹车等无异常,方可起吊。
旋转时应一机在前引导,按指挥工手势向指定方向旋转、
变幅,另一机尾随其后,两机应密切配合,并应注意掌握平衡。严禁
有游钩、两机吊杆相撞和两机吊索夹角过大等现象。
机械下落时,指挥工应在机械距作业面 1 米处指挥停机,
由单机交替缓慢下落,严禁一松到底。
摘钩应在起重机停好钩后进行;摘下钩后,起重机起吊时,
应用手扶着属具,吊至高于所吊机械以上,方可松手。
第四章 附则
本操作规程仅为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码头装卸作业指导性文件,
若与公司其他规定或实施细则相违背,应以公司规定或实施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