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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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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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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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检验规范
1.目的
进库产品和材料的质量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首要一环,为把好产品和材料的进货关,特制定产品和原材料进公司验收细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进库产品及原材料和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辅助材料的进公司验收。
3.职责
品管部负责编制,成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标准和验收规范。
物料部负责原辅材料及成品的采购。
仓库负责原辅材料的验收和保管。
4.验收原则
进库产品和原材料必须要有合格供应方的合格证件或产品标识,合格证件、产品标识填写应完整、清晰,有可查的生产日期( 如无生产日期,以合格证日期及标识签发日期计算)。
具备条件后,方可办理进公司验收手续.
进口材料应按保证单上的技术条件对照国标、部标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进公司产品和原材料一般均按合格证上的技术条件进行验收,凡与技术要求不符时,应由技术等部门协调,提出验收要求和项目。
对工艺上或质量上有特殊要求时应在送检试样上做好标记。
对确定无法取得合格证件的,但不影响产品性能的包装材料,经外观检查合格后,
直接入库。
5.验收规定及工作责任制
除有规定检验要求外,一般产品和材料可按供应单位的质保书或合格证验收。
材料验收和试验方法,进公司材料如需验收检验应按其质保书规定的标准执行。
品管部按规定中所列项目及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方法部位和数量进行取样、编号、填写试验委托单。
品管部根据有关标准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和作出相应的结论,并对试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对于本公司不能试验的项目,由品管部负责委托有关单位进行试验.
品管部验收后,应对材料的各种原始合格证件(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或者供方质管部门对该材料的质量证明抄件,理、化性能测试报告等)的完整性,分批性,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负责,并保存记录。
经验收被判不合格的产品和原材料,必须退货时,经品管部经理批准进货单位负责办理退货事宜或通知供方来人处置.
如不合格的产品和材料在退货过程中与供应方发生意见分歧,由物料部协同有关部门处理。
复验和判定规则
如果有某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则从同一批产品或原材料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即使有一个试样不合格时,则该批材料判为不合格。
(注:验收规则及验收方法见本细则附表)
附表:成品、原辅材料验收细则
序号
物资分类
物资名称
检验项目
技 术 要 求
检验方法
抽样方法
1
A
金属
材料
品种
外观
色泽
与采购规定相符
色泽:与采购规定相符;
目 测/
尺寸
符合标准
测 量
2
数量
数量:符合采购要求;
目 测/
验 证
3
质检报告
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提供的参数须符合相关产品的质量指标
验 证
4
B
外购产品
品种、数量
与采购单相符
测 量
5
外观
与规定要求相符
验 证
6
质检报告
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提供的参数须符合相关产品的质量指标
验 证
7
C
外协件
数量/
质量
数量:符合采购生产规定;
质量: 符合图纸要求
验 证
8
9
D
包装材料、标签
数量/
外观
数量:符合采购生产规定;
外观:印字准确、无缺陷
目 测/
验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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