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出入境集装箱、交通运输工具、
出入境人员检疫与报检
本章教学目标:
–了解航空器的报检与检疫规程、出入境人员的卫生
检疫;熟悉我国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运输工具检验
检疫的一般规定;掌握进出境船舶、集装箱的报检与
检疫规程。
重点:进出境船舶、集装箱的报检与检疫规程。
难点:集装箱的报检与检疫规程
第一节 出入境运输工具的检验与
检疫规定
• 国际运输工具携带疫情加剧的主要原因:
–国际运输工具食品舱中所有动植物食品几乎未经过采购
地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检验检疫部门的检疫。
–国际运输工具在世界范围内流动,加之各地区疫情分布
不同,其所携带的疫情相对复杂。
–来自国外的散杂货船和载有动植物产品的将要拆解的废
钢船,以及来自非洲的国际航班,极易携带危险性有害
生物。
–进境旅客检疫意识淡泊,时常违规夹带国际禁止进境的
动植物产品如水果、茄科蔬菜、香肠等。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运输工具
检疫和监管的职责
• 决定是否允许船舶、飞机进港或出港
• 检查运输工具的有关证件是否有效
• 检查运输工具上是否有染疫病人、染疫嫌疑人或运输工具是否被疫源
污染
• 检查运输工具上是否存在危险性有害生物或病媒其他传播媒介
• 检查运输工具上的各类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 对运输工具实施除虫、灭鼠、消毒或其他除害处理
• 对来自疫区的动植物产品或食品实施封存处理
• 做好入境汽车的轮胎消毒保证汽车轮消毒池的药物容量和浓度符合国
家规定
• 签发有关运输工具检疫证书
二、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尽的义务
• 及时填写和交验有关单证,如船舶总申报、船员名单、旅客
名单、船用物品申报单、航海健康申报单、载货清单、出入
境检验检疫车辆(船舶)及货物申报簿等。
• 如实回答检验检疫人员的询问,并在所提供的文件和询问记
录上签字
• 提供与检验检疫有关的文件,如运行日志、载货清单、卫生
证书、除鼠/免于除鼠证书等
• 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开展检疫工作如打开船舶、飞机、火车的
货舱、食品舱等协助抽样
• 落实检验检疫机关的管理措施,如做好运输工具的除虫、灭
鼠、消毒或其他除害处理。
三、运输工具检疫的主要内容
• 检查运输工具内
–是否有染疫人、染疫嫌疑人,被检疫传染病污染部位
–是否携带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境的物品
–是否携带动植物的危险性有害生物
–是否携带人类检疫传染病的传播媒介如鼠类、病媒昆虫等
–有关证件是否有效,并签发有关证书
–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有及环境卫生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要求
–是否适合装载特定的进出口货物
适装性检查的要求
• 装载出境动物的运输工具,装载前须事先清洗干净,并做有
效的消毒由监督消毒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运输工具消毒证书
• 装载植物、植物产品出境的运输工具经检查发现泥土的清扫
干净,发现危险性有害生物或一般生活害虫超标的应当做熏
蒸除虫处理处理合格方可进行装货作业
• 装载冷藏动物产品或其他易腐食品出口的运输工具,例如冷
藏集装箱和冷藏舱等,装载前应事先清洁和消毒,并经检查
冷藏设备和冷冻温度符合国家标准。
四、运输工具检疫的重点
• 检查交通员工和乘客的健康状况
• 交通员工和乘客生活、活动的场所,如厨房、储藏
室、食品舱等
• 容易隐藏动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的场所,如货舱壁、
夹缝等
• 存放泔水和动植物性废弃物、垃圾等的场所和运输
工具的卫生间
• 陆路口岸出入境汽车的驾驶室
• 饮用水、压舱水
五、运输工具的除害处理
• 包括熏蒸、除鼠、除虫等
• 被人类检疫传染病传染的运输工具应当做检疫消毒处理
• 发现有与人类健康有关的啮齿动物或病 媒昆虫的运输工具
应当做除鼠除虫处理
•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进境车辆,应进行轮胎消毒装
• 装运供应香港、澳门地区的动物的回空车辆,实施整车防疫
消毒
• 装运食品出境的集装箱、车厢、船舱,在装货前应当清洁并
做消毒处理
• 装载进口动物的运输工具抵达口岸时,上下运输工具或接近
动物的人员,应当接受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防疫消毒,并
执行其采取的其他现场防疫措施
• 装运过境动物的运输工具到达进境口岸时,由检验检疫机构
对运输工具容器的外表进行消毒
• 装载出口动物的运输工具,装载前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
进行消毒处理
• 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出口的运输工具,经检查发现危险
性病虫害或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性病虫害的,做除害处理后
方可装运。
六、运输工具在中国境内停留或
运行期间的管制
• 入境的运输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先到达的口岸指定的地点
接受检疫
• 接受入境检验的舰艇必须依法悬挂检疫信号等候检查,在
发给入境检疫证书前,不得降下检疫信号
• 舰艇在港 停留期间,船长应当负责采取下列措施:缆绳
上必须使用有效的防鼠板或其他心鼠装置;夜间放置扶梯、
桥板时应当用强光照射;在船上发现死鼠或捕获到鼠类时,
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 被检验检疫机构封存的运输工具上的自用物品未经检验检疫
机构许可任何人不得拆封。
• 不得抛弃泔水,动植物性废弃物和垃圾。
• 运输工具上自用的物品如动物、植物、动植物产品、食品等
未经检验检疫机构批准,任何人不准带离运输工具。
• 运输过境动物的运输工具,在中国境内运行期间发生动物死
亡的,承运人必须立即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途中不得抛弃
动物尸体、排泄物、铺垫材料或其他废弃物。
• 装载过境动物产品的运输工具必须完好。
检疫信号
• 白天入境检疫时,在船舷的明显处悬挂国际通语检
疫信号旗:“Q”字旗,表示本船没有染疫,请发给
入境检疫证;“QQ”字旗,表示本船有染疫或有染
疫嫌疑,请即刻实施检疫;
• 夜间入境时,在船舶的明显处垂直悬挂下列灯号:
红灯三盏,表示本船 没有染疫,请发给入境检疫证;
红红白红灯四盏,表示本船有染疫或染疫嫌疑,请
即刻实施检疫。
七、运输工具检疫或消毒证书
• 船舶卫生证书
• 除鼠证书
• 免予除鼠证书
–空舱;舱内虽然装有压舱物品或者其他物品但这些物品
不引诱鼠类,放置情况又不防碍实施鼠类检查;油轮实
舱检查可签发免予除鼠证书
• 入境检疫证
• 出境检疫证
• 灭蚊证书
• 运输工具消毒证书
第二节 各类运输工具的报检与检疫
• 一、出入境船舶的报检与检疫
• 1、入境船舶的报检与检疫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的
相关规定
• 入境船舶必须在最先抵达口岸的指定地点接受检疫,办理入
境检验检疫手续。
• 我国对出入境船舶的报检均采取动态管理的方式
• 预计抵达口岸24小时前申报
• 在航行中,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有人非因意
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的,船长须向实施检疫港口的卫生
检疫机关报告
• 申报材料
– 航海健康申报书;除鼠证书/免于除鼠证书;食品、饮用
水、压舱水清单;国际预防接种证书;国际旅行健康检
查证明书
入境船舶查验程序
• 登轮后船长、船医应到场接受检疫
• 审阅航海健康申报书、除鼠证书或免予除鼠证书,
船员名单、旅客名单、载货清单、预防接种及健
康证书
• 流行病学调查
• 船员医学检查
• 交通工具卫生检查
• 签发《船舶入境卫生检疫证》
入境船舶检疫方式
• 锚地检疫:针对来自传染病疫区、或有嫌疑、除鼠或免予
除鼠证书过期等情况
• 随舷检疫:针对客轮来自非疫区、非嫌疑、除鼠或免予除
鼠证书有效期内等情况
• 泊位检疫:针对来自非疫区、非嫌疑、除鼠或免予除鼠证
书有效期内等情况
• 电讯检疫:针对来自非疫区、非嫌疑、除鼠或免予除鼠证
书有效期内、有中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船舶
卫生证书。
2.出境船舶的报检与检疫
• 出境船舶必须在最后离开的出境港口接受检疫。
• 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船舶离境前4小时内向检验检
疫机构申报,办理出境检验检疫手续
• 申报材料
– 船名、国籍、预定开航时间;目的港、最初寄港;装载
货物种类;船舶出境健康申报表;船员、旅客名单或船
员、旅客变更名单;《除鼠证书/免于除鼠证书》;船舶
旅行目的地为南美、非洲的,应提供所有人员黄热病预
防接种证书;船员健康证书。
• 已办理出境检验检疫手续但出现人员、货物的变化
或因其他特殊情况24小时内不能离境的,须重新办
理手续。
• 检疫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交通工具出境卫生
检疫证书,并在船舶出境口岸联系单上签注。
二、出入境航空器的报检与检疫
• 1.出入境航空器卫生要求:必须符合《国境卫生检疫法》及
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航空器内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音、照明度等;配餐间卫生、客舱
卫生、盥洗室卫生、污物、污水的贮存容器等
• 食品卫生
–从业人员卫生要求;餐具、茶具等卫生要求;食品贮存卫生要求;饮
用水卫生标准
• 乘务人员卫生要求
–每年体检并具有有效的健康证书;传染病申报,不允许有传染病人员
直接接触食品。
2.出入境航空器申报
• 主要申报项目
–航空器的国籍、机型、号码、识别标志预定到达或起飞
时间;出发站、经停站、机组和旅客人数;相关证件等。
• (1)飞机入境检疫申报
–来自非疫区
• 国籍、机型、号码、识别标志预定到达或起飞时间;出发站、经
停站、机组和旅客人数;
• 是否载有病人或在飞行途中是否发现病人或死亡人员,若有应提
供美名或主要症状、患病人数、死亡人数
• 到达后,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总申报单、旅客名单及货物舱单
来自疫区的飞机申报
• 国籍、航班号、机型、号码、识别标志预定到达或
起飞时间;出发站、经停站、机组和旅客人数;
• 是否载有病人或在飞行途中是否发现病人或死亡人
员,若有应提供美名或主要症状、患病人数、死亡
人数;
• 来自黄热疫区的飞机,机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主
动出示有效的灭蚊证书。
• 如实回答询问
3.出入境飞机的检疫查验
• 一般程序:
–起飞前小时携带检查箱登机检疫,按照配餐间→客舱
→货物行李舱顺序进行查验,检查机组人员、乘务员的
健康证书及预防接种证书。
• 入境飞机查验程序
–了解航空器的国籍、航班号、号码、预定到达或起飞时
间;出发站、经停站、机组和旅客人数。
–到达后登机审阅总申报单、旅客名单、货物舱单和有效
的灭蚊证书(仅要求来自黄热病疫区的航空器出示)
–询问机组人员健康状况。
–旅客离机后,在规定的卫生处理完毕后发给入境卫生检
疫许可证及卫生处理证书。
三、出入境列车、其他车辆的报检与检疫
• 1.出入境列车的报检与检疫
–列车到达前,车站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通知列车
预定到达时间、始发站或终点站、车次等。
–检疫查验中对旅客实行医学检查、流行病学检查、查验
有关预防接种证书或健康证书,并办理有关卫生检疫手
续或签发有关证件
–国际列车卫生监督,要求填写旅客健康申明卡,对列车
进行媒介昆虫的检查监督,消毒除虫。
2.出入境汽车及其他车辆的报检与检疫
• 包括汽车、摩托车、手推车、自行车、牲畜车等。
–入境前预报
–登车检查
–载货出入境汽车的现场查验与有关货物的查验同时完成,
签发运输工具检疫证书
–卫生监督
•轮胎消毒;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
车辆,应当符合动植物检疫和防疫规定;动植物废弃
物、动物排泄物不得擅自抛弃;所载施工机械,不得
携带泥土进境。
第三节 集装箱报检与检验检疫
• 一、集装箱检疫概述
• 1、对集装箱(包括空集装箱)实施检疫的原因
–进口集装箱中装载动植物产品的约10%
–装载非动植物产品但使用了植物性包装铺垫材料
的约20%
–其余70%几乎百分之百来自动植物而且绝大多数
有木地板
• 集装箱重复使用,易交叉感染;内部会随货携带泥
土;箱体内有时会感染非洲大蜗牛。
2.集装箱检验检疫的法律依据
• 《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四条:出入境人员、交通工
具和集装箱,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
均应接受检疫,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出境。
• 《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条:出入境的集装箱、货
物、废旧物等物品在到达口岸时,承运人、代理人或货主,
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疫法实施条例》:对装运出口
易腐烂变质的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承
运人、装箱单位或其代理人必须在装运前向商检机构申请清
洁、卫生、冷藏适载检验,合格取得证书方可装运
• 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出入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3.集装箱检验检疫内容
• (1)强制性检验
• 范围: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的食品、冷冻品的船
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承运人、装箱单位或其代
理人必须在装运前向商检机构申请清洁、卫生、冷
藏效能、密固等适载检验
• 内容:箱体、箱门完好、箱号清晰、安全铭牌齐全;
箱体无有毒有害危险品标志;箱内清洁、卫生、无
有毒有害残留物,且密封状况良好;箱内温度达到
冷藏要求,符合《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 (2)非强制性检验集装箱载损鉴定、装箱鉴定、拆
箱鉴定、承租鉴定、退租鉴定、单项鉴定
• (3)集装箱检疫
• 是否来自疫区;是否被人类传染病和动物传染病病
原体污染;是否带有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
有害生物;有无啮齿动物、蚊、蝇、蟑螂等病媒生
物;是否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是否汪汪;是否带
有土壤、动植物残留物;有无废旧物品、特殊物品、
尸体、棺柩等;并按规定实施卫生除害处理。
5.集装箱检疫要求
• 集装箱箱体表面标有集装箱所有裸露木材已按照
有关规定进行免疫处理的免疫牌
• 集装箱未携带啮齿动物及蚊、蜗居、蟑螂等病媒
昆虫
• 集装箱未被人类传染病和国家公布的一、二类动
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原体污染
• 集装箱未携带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
害生物
• 集装箱未携带土壤、动物尸体、动植物残留物
5.集装箱检验方法
• 箱体外表检疫查验
• 目视箱体、箱号是否完整;箱体是否有免疫牌;外表是否带
有土壤、非洲大蜗牛等。携带土壤的进行卫生除害处理
• 箱内检疫
• 有无啮齿动物、病媒昆虫或其粪便、足迹、咬痕、巢穴及其
他有害生物等
• 有无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土壤、动物尸体、动植物残
留物
• 有无被病原微生物或理化因子污染可能
6.集装箱卫生除害处理
• 来自检疫传染病或监测传染病疫区的
• 被传染病污染的或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
• 携带有与人类健康有关的病媒昆虫或啮齿动物的
• 检疫发现有国家公布的一、二类动物传染病、寄生虫名录及
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名录中所列病虫害和对农、林、牧、
渔业有严重危险的其他病虫害的;发现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
性病虫害的
• 装载废旧物品或腐败变质有碍公共卫生物品的
• 装载尸棺柩、骨灰等特殊等特殊物品的
• 输入国家或地区要求作卫生除害处理的
•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际条约规定必须作卫生除害处理的。
二、入境集装箱报检与检验检疫
• 1.入境集装箱应实施检验检疫的范围
• 所有入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
•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
他检验检疫物的,以及箱内带有植物性包装物或铺
垫材料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
• 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贸易合同约定的
其他应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照有关规定、约
定实施检验检疫。
2.入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的报检
• 报关前,向入境口岸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
填写《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并提供集装箱数
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时间、货物种
类、数量和包装材料等情况及合同、提单等有关
单据。
3.入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
• 入境实箱检疫采取结合货物检疫和场站协检模式
• 入境空箱检疫采取先检验检疫后报检、抽查检验结合场站查
验的模式
• 入境集装箱经查验发现有可能路途撒漏造成污染的,报检人
应按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采取密封措施;否则不
准过境。发现被污染或危险性病虫害的,应做卫生除害处理
或不准过境。
• 装运经国家批准进口的废物原料的集装箱,符合环保标准的,
签发检验检疫情况通知单。
• 检疫合格的集装箱,发给《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
4.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的报检
• 范围
–所有出境集装箱
–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集
装箱
–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
–输入国要求实施检疫检疫的集装箱
–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贸易合同约定
的其他应检验检疫的集装箱
出境集装箱的报检
•填写《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并提供
相关的资料和单据,经检验合格的禽
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
3.出境集装箱检疫
• 出境集装箱采取结合货物检疫和场站协检模式
• 适载检验采取逐批检验和集中检验方式。
• 检验检疫合格的集装箱,不能及时装货时,应由申
请人自己加封,妥善保管。
• 检验不符合装运技术条件的集装箱,装运部门根据
要求进行整理,重新申请检验检疫。
4. 出境新造集装箱的检验检疫
• (1)对不使用木地板的新造集装箱,作为商品空
箱出口时不实施检验检疫;
• (2)对使用了木地板的新造集装箱,作为商品空
箱出口时,报检的规定如下:
• 使用进口木材,且进口时附有用澳大利亚检验
机构认可标准永久性免疫处理证书,并经检验检
疫机构检验合格,出口时可凭检验检疫合格证书
放行,不实施检验检疫;
• 使用国产木材,且附有已用澳大利亚机枪认可
的标准作永久性免疫处理的证书的,出口时,凭
该处理证明放行,不实施检验检疫。
• 使用进口木材地板,没有我国进口检验检疫合
格证书;使用国产木材,没有用澳大利亚检验机
构认可的标准作永久性免疫处理的,实施出境动
植物检疫。
第四节 出入境人员的卫生检疫
一、出入境人员检疫申报
(一)入境人员检疫申报
• 1.受检疫的入境人员,出示某种有效的传染病预
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
• 2.入境人员必须根据检疫医师的要求主动填写
《入境检疫申明卡》,自觉申报。
• 3.入境人员检疫申报的内容:
• (1)精神病、艾滋病(含病毒感染者)、性病、
肺结核等疾病;
• (2)发烧、咳嗽、腹泻、呕吐等症状;
• (3)随身携带的生物制品、血液、血液制品等特
殊物品和废旧衣服;
• (4)来自黄热病疫区的旅客应出示黄热病预防接
种证书
• 4.检疫人员根据入境人员申报的内容,依法采取相
应的预防、控制措施,以防止传染病传入我国。对
来自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疫区的人员,发给就
诊方便卡。
• (二)出境人员检疫申报
• 1.受检疫的出境人员,必须根据检疫医师的要求,
如实填写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种有效的传染病预防
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
• 2.出境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出示《国际旅行健
康证书》;前往黄热病疫区的中国籍旅客应出示
黄热病接种证书;
• 3.检疫人员对所有出境人员进行医学观察,阻止
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出境,并根据需要提供健康
咨询服务。
二、出入境人员健康检查
• (一)健康检查对象
• 应接受健康检查的出入境人员包括:
• 1.申请出国或出境一年以上的中国籍公民;
• 2.在境外居住3个月以上的中国籍回国人员;
• 3.来华工作或居留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员;
• 4.国际交通工具上的中国籍员工。
• (二)健康检查的重点项目
• 1.中国籍出境人员:重点检查检疫传染病,监测
传染病;根据去往国家疾病控制要求,职业特定
及健康标准,重点检查有关项目,增加必要的检
查项目。
• 2.回国人员:重点应进行艾滋病抗体监测、梅毒
等性病的监测。同时根据国际疫情增加必要的检
查项目。
• 3.来华外籍人员实健康检查:验证外国签发的健康
检查证明,对可疑项目进行复查,对项目不全的进
行补项。其重点检查项目是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
病和外国人禁止入境的五种传染病即:艾滋病、性
病、麻风病、开放性肺结核、精神病。
• 4.国际交通工具上的中国籍员工:除按照国际旅行
人员健康记录表中的各项检查内容外,重点进行艾
滋病抗体监测、梅毒等病的监测。
三、国际预防接种
(一)预防接种的主要对象
• 1.中国籍出入境人员
• 2.外国籍人员
• 3.国际海员和其他途径国际口岸的交通工具上的
员工
• 4.边境口岸有关人员
(二)预防接种项目
• 1.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卫生条例》有关规定确
定的预防接种项目。黄热病预防接种是国际旅行
中唯一要求的预防拦路项目;
• 2.推荐接种项目;
• 3.申请人自愿要求的接种项目。
(三)预防接种禁忌证明
• 由于所患疾病为需要接种疫苗的禁忌症,经申请
人申请及提供有关的疾病诊断证明,检验检疫机
构将给予签发《预防接种禁忌证明》。
• 《预防接种禁忌证明》是签发给患有不宜进行预
防接种的严重疾病的旅行者的一种证书。
四、国境及交通工具食品从业人员体检
• (一)体验对象
• 1.国境口岸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
• 2.交通工具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申办一次健康
体验,获得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才能从
事工作。
• (二)体验重点项目
• 线胸透视或拍片,必要时做抗酸菌培养;
• 2.血清学检查:肝功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 3.粪便培养:排除痢疾、伤寒、霍乱、致病性大肠等肠道
传染病或带菌情况;
• 4.皮肤检查: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或皮肤结核;
• 5.其他常规检查。
• 对体验合格者签发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健康证书, 证书
有效期为12个月。
•本章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