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审计工作的管理,规范审计人员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
质量,确保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程序分为计划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三
个环节。为进一步跟踪审计结果的落实情况,还要开展后续
跟踪审计。完成所有审计工作后,还需要对各类审计资料归
档管理。
第三条 公司审计工作以法律、法规、政策和保险业规章
制度及公司管理制度为依据,对所属机构和部门的业务活动、
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等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章 计划阶段
第四条 审计计划是稽核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为完成
审计业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的,对一段时期的审计工作任
务或具体审计项目做出的事先规划。主要包括风险评估、制
定审计计划等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风险评估是指稽核审计部及内部审计
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实务标准,对被审计单位经营决策、管
理控制和监督检查的风险审查、评估的行为。审计组在制定
审计计划前应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风险评估,以风险为导向,
根据评估结果来确定审计优先次序、审计重点等内容,制定
审计计划。
第六条 内部审计风险评估是稽核审计部及内部审计人
员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一个连续和动态地收集、更新
与分析信息的过程,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的始终。审计人员
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需要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程
度。风险评估是一个“评估—审计—再评估”的过程。
第七条 风险评估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风险识别,识别经营活动及业务流程中是否存在
风险以及存在何种风险。
(二)风险分析,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分析,判断风险
发生的可能性及风险发生的条件。
(三)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可能产生损失的大小及对公
司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程度。
第八条 年度审计计划是对年度审计任务所做的事先规
划,是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九条 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考
虑组织风险、管理需要、监管要求和审计资源等因素,以确
定具体的审计项目。
第十条 年度审计计划的内容包括:
(一)年度审计工作目标。年度审计工作目标根据公司
战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并考虑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而确
定。
(二)具体审计项目及其先后顺序。根据具体情况,确
定被审计对象,并且安排其在未来年度内审计的先后顺序。
(三)各审计项目所分配的审计资源。年度审计计划中
针对每一个审计项目制定出审计资源配置计划,包括所需要
的审计人员数量、预计将耗费的审计工时、审计经费以及审
计工具等,以保证审计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后续审计和突发性审计的必要安排。稽核审计部
考虑为后续审计和突发性审计任务预留必要的审计资源,并
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内容。
第三章 实施阶段
第十一条 稽核审计部在实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为了
达到预期目的,由审计组根据被审计对象的情况和预计审计
工作的复杂程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审计
项目名称、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的依据、被审计单位名称、审
计的目的、审计的范围、审计的内容与重点、审计的方法和
措施、审计时间及实施程序步骤、审计组成员的构成及其职
责分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的日期等。
第十二条 审计实施方案在审计工作实施过程中遇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审计组应当及时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一)年度审计计划和项目审计计划发生变化的;
(二)审计目标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重要审计事项发生变化的;
(四)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审计组人员及其分工发生重大变化的;
(六)需要调整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审计项目确定以后,稽核审计部应根据审计项
目业务量的大小、审计时间的具体要求,选择一定数量的具
有保险、财务、合规、风险管理、精算、计算机、审计和其
他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如果缺乏完
成某些工作所需特殊技能的审计人员时,稽核审计部可以与
提供相应内审服务的组织外部的中介机构合作或抽调公司
其他部门中拥有特定专业技能的人员。
第十四条 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其他组员在组长领导
和协调下开展工作,并对分担的工作各负其责。
(一)审计组组长负责编制或者审定审计实施方案;组
织实施审计工作;督导审计组成员的工作,检查审计组成员
的工作进展,评估审计组成员的工作质量,并解决工作中存
在的问题;给予审计组成员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把握政策,
协调与各方面的关系;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并从
总体上评价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组织编制并审核审
计组起草的审计报告;配置和管理审计组的资源,掌握进度,
决定人员分工;审核审计报告,向领导汇报工作。
(二)根据工作需要,审计组可以设立主审。审计组主
审根据审计分工和审计组组长的委托,起草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文书;对主要审计事项进行审计查证;协助组织实施审
计;督导审计组成员的工作;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对被审计单位的主要成绩和问题作出初步评价和定性;撰写
审计报告;组织审计项目归档工作;完成审计组组长委托的
其他工作。审计组可分成若干审计小组,并指定相应的小组
负责人,如财务小组、业务小组、综合小组等。
(三)审计组其他成员按照分工进行审计工作,并对所
审计事项负责。
(四)审计组组长将其工作职责委托给主审或者审计组
其他成员的,仍应当对委托事项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成员在
受托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审前培训。在开展审计前应进行审前培训,培
训内容主要包括:学习、讨论审计实施方案,学习与检查内
容有关的政策法规依据以及相关业务知识,讲解检查方法、
技巧与相关要求,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和步骤,完成现场审
计的时间预算,小组分工等内容,使得审计组每个成员知晓
本次工作的相关事宜,明确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 非现场审计。在进行现场审计前,应进行非现
场审计。非现场审计应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资料调集。通过计算机网络、磁介质、纸介质等
信息传输渠道,收集各项业务经营管理数据及有关文字资料。
(二)资料整理。按照一定的方法和标准对调集到的信
息进行加工整理,产生非现场审计分析所需的特定数据和资
料。
(三)资料分析。根据整理得到的基础数据和资料,采
用各种方法监测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分析、查找违规行为、
潜在风险及异常情况,并进一步对经营管理状况进行风险评
估。
(四)问题质询。就发现的疑点、问题及异常,采用多
种方式,向被审计单位提出质询,根据反馈结果做出审计判
断。
(五)审计线索。根据问题查找、风险评估、问题质询
的结果,按照现场审计和其他有关工作需要形成审计线索和
基础性资料。
第十七条 编制和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是指稽核
审计部在实施审计前,通知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接受审计的书
面文件。审计通知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及审计项目名称;
(二)审计依据、审计目的及审计范围;
(三)审计起始时间;
(四)被审计单位需提供的资料以及对被审计单位配合
审计工作的要求;
(五)审计组组长及其他成员名单;
(六)稽核审计部及其负责人的签章和签发日期。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根据通知书上说明的
事项进行准备。如果审计项目计划实施的时间表与被审计单
位的经营活动发生冲突,并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被审计单
位可以与审计组进行协商,更改审计时间表,以尽可能地减
少对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第十八条 审计通知书的送达。审计组原则上应提前 3 个
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如果要求被审计单位
提前进行自查,应在审计通知中写明自查的内容、要求和时
间,并适当提前发出审计通知的时间。审计通知书规定的日
期需要变动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审计单位。
特殊审计业务,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如突
击审计或对舞弊的查证,审计人员可以在到达审计现场时再
将审计通知书送交被审计单位。
审计通知书除主送被审计单位,必要时可抄送组织内部
相关部门,涉及组织内个人经济责任的审计项目,应抄送被
审计者个人。如进行离任审计,就应当将审计通知书同时抄
送相关的个人。
第十九条 审计见面会。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后,一
般应组织召开审计见面会。
审计见面会参加人员由审计组根据检查任务确定。通常
情况下,参加人员包括被审计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与被
审计项目直接相关的关键岗位人员及审计组成员。
审计见面会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计组组长向被审计单位宣读审计通知书,介绍
审计组成员,告知审计目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间以及
被审计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等,提出配合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
等。
(二)听取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汇报组织结构、经营管理
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基本情况,经济责
任审计中还需听取被审计人的述职报告。
审计见面会会谈内容应当明确专人记录,并交被审计单
位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二十条 收集、调阅相关资料。根据审计需要,审计组
可以调阅原始凭证、会计账簿、管理报表、会议记录及其他
相关资料,可以进入被检查单位计算机系统查阅有关资料。
主要有以下几类资料:
(一)财务会计资料,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
会计账册、凭证,资产盘点表,财务分析及统计资料等;
(二)业务资料,包括保单、赔案、业务及经营分析资
料;
(三)其他资料,包括内控制度、外部监管部门检查及
行政处罚情况、工作总结及计划、内外部审计报告、会议记
录、公司发文等。
相关资料如果不是原件,资料提供者应在复印件上签名
和签署提供日期。审计组调阅资料时,应当填写《资料调阅
清单》一式两份,由审计组和被审计单位双方经办人签字后
分别保存。调阅的资料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退还被审计单
位,并在《资料调阅清单》上注明归还日期,由接收人签字
确认。
第二十一条 审计证据是用以证明审计事项真相并作为
审计结论的基础材料,取得审计证据过程是审计作业的主体
部分。内部审计人员通过检查、监盘、观察、询问、计算、
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审计证据,为形成审计意见和审计报
告提供依据。重要审计证据需被审单位签字或盖章确认。
审计人员需要对收集到的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
充分性进行评价,筛选出具有充分证明力的证据,使审计证
据的潜在证据力转化为现实证据力。
第二十二条 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由内部审
计人员根据审计任务的要求,边查边记,逐事逐项编写,做
到一事一稿(也可合并处理)。情节表述简明清晰、定性准
确、编写合理有序。
第二十三条 离场会谈。在现场审计结束时,审计组可以
组织与被审计单位召开审计离场会谈,当面反馈审计发现,
告知现场阶段审计工作完成,审计组撤离日期,完成资料交
接等。
第四章 报告阶段
第二十四条 审计实施阶段完成后,审计组提交审计报告,
并就审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第二十五条 审计报告包括以下基本要素:标题、收件人、
正文、附件、签章和报告日期。
(一)标题:内部审计报告的标题应能反映审计的性质,
要求简意赅并有利于归档和索引。一般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
容:被审计对象名称;审计事项(类别);审计期间等。
(二)收件人:内部审计报告的收件人应当是与审计项
目有管理和监督责任的机构或个人。一般应当包括:被审计
对象适当管理层;董事会或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或者组织中
的主要负责人;组织最高管理当局;上级主管部门的机构或
人员等其它相关人员。
(三)正文: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一般应当包括以下
项目:审计工作概况;审计依据;被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
审计结论;审计发现;审计建议;其它。
(四)签章:内部审计报告应当由主管的稽核审计部盖
章,并由以下人员签字:审计机构负责人;审计项目负责人;
其他经授权的人员。
(五)附件:对审计报告正文进行补充说明的文字和数
字材料。
(六)报告日期:一般采用稽核审计部负责人批准送出
日作为报告日。
第二十六条 审计报告的正文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审计概况:说明审计立项依据、审计的时间、目
的、内容、范围、方式方法、审计重点和审计标准等内容。
(二)审计依据:审计报告应声明内部审计程序是按照
内部审计的有关规定实施审计的。当确实无法按照相关要求
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时,应在审计报告中陈述理由,并对由
此可能导致的对审计结论和整个审计项目质量的影响做出
必要的说明。
(三)被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被审计对象的规模、业
务性质与特点、组织机构、管理方式、员工数量、主要管理
人员等;与审计项目相关的环境情况;与被审计事项有关的
技术性文件等。
(四)审计结论:内部审计人员应针对审计的目的和要
求,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和已查明的事实,对被审计对象的经
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做出评价。内部审计人员提出的结论可以
是对经营活动或内部控制的全面评价,也可仅限于对部分经
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如果必要,审计结论还应包括
对出色业绩的肯定。
(五)审计发现:内部审计人员在对被审计对象的经营
活动与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测试过程中所得到的积极或消极
的事实,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所发现事实的现状,即审计
发现的具体情况;所发现事实应遵照的标准,如政策、程序
和相关法律法规;所发现事实与预定标准的差异;所发现事
实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影响;所发现事实在目前现状下产生的
原因(包括内在原因与环境原因);未能查证的问题;被审
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等。
(六)审计建议:内部审计人员针对审计发现提出的方
案、措施和办法。审计建议可以是对被审计对象经营活动和
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提出的改善和纠正的建议;也可
以是对显著经济效益和有效内部控制提出的表彰和奖励的
建议。
第二十七条 审计报告应当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
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
(一)客观性。审计报告应以可靠的证据为依据,实事
求是地反映审计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
(二)完整性。审计报告应当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完整,
不遗漏审计发现的重大事项。
(三)清晰性。审计报告应当做到逻辑性强、突出重点,
简明扼要地阐明事实和结论。避免使用不必要的过于专业性
和技术性的复杂语言。文字应当通顺流畅,用词准确。
(四)及时性。审计报告应当及时编制,以便组织适当
管理层适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在保证审计报告质量的前提
下,审计报告应当在完成现场审计后尽快编制,经过征求意
见和补充修改后分别送达各有关方面。
(五)实用性。审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应当有利于解
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并有助于组织实现预定的目
标。
(六)建设性。审计报告不仅应当发现问题和评价过去,
而且还应能解决问题和指导未来,应当针对被审计对象经营
活动和内部控制的缺陷提出适当的改进建议。
(七)重要性。在形成审计结论与建议时,应充分考虑
审计项目相关的风险水平和重要性,对于被审计对象经营活
动和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严重差异和漏洞以及审计风险高的
领域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有重点的详细说明。同时,内部审计
人员还要考虑被审计单位接受审计建议、采取相应措施的成
本与效益关系。
第二十八条 内部审计报告的编制应当在结束现场审计
工作之后进行。内部审计人员按照以下程序编制审计报告:
(一)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应重点关注以下事项:报告
的整体或具体格式;可能的发送对象,以及报告收件人的姓
名和职位;审计目的、范围等的表述;审计计划或审计委托
书;审计发现的描述;用以支持审计发现和建议的各种信息,
如附录、说明和图表;特别敏感的内容,如在报告中对于机
密内容的披露程度;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发现的可能性反应,
以及内部政策等;其他需要考虑的重要报告事项。
(二)编制审计报告初稿。审计报告初稿由审计组组长
或者由其授权的审计项目小组其他成员起草。如由其他人员
起草时,应当由审计组组长进行复核。审计报告初稿应当在
审计组内部进行讨论,并根据讨论结果进行适当的修订。编
制审计报告应当充分体现审计报告的质量要求。
(三)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审计报告正式提交之前,
审计组应与被审计对象及其相关人员进行及时、充分的沟通。
审计组发出书面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
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反馈,不反馈者
视为无意见。审计组应当根据沟通结果对审计报告适当进行
修订,并对被审计对象意见是否采纳做出详细说明。
(四)复核、修订审计报告并最后定稿。应当由被授权
的审计组成员以及审计组组长、审计机构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进行严格的复核和适当的修订。审计报告复核、修改后,再
经与组织适当管理层充分沟通后,由经授权人员签章,发送
给审计报告收件人。
第二十九条 稽核审计部建立审计报告的三级复核制度。
由审计组主审主持现场初级复核;由审计组组长主持非现场
全面复核;由稽核审计部负责人主持非现场总体复核。各级
复核的主持人在必要时可以授权他人行使权力,但责任仍由
主持人承担。
审计报告复核主要包括形式复核和内容复核。
1、形式复核。一般包括:
(1)审计项目名称是否准确,描述是否恰当;
(2)被审计对象的名称和地址是否可靠;
(3)审计日期是否准确,审计报告格式是否规范;
(4)审计报告收件人是否为适当的发送对象,职位、
名称、地址是否正确;
(5)审计报告是否表示希望获得被审计对象的回应;
(6)审计报告是否需要目录页,目录页的位置是否恰
当,页码索引是否前后一致;
(7)审计报告中的附件序号与附件的实际编号是否对
应;
(8)审计报告是否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
(9)审计报告的复核手续是否完整。
2、内容复核。一般包括:
(1)背景情况的介绍是否真实,语气是否适当;
(2)审计范围和目标是否明确,审计范围是否受限;
(3)审计发现的描述是否真实,证据是否充分;
(4)签发人是否恰当,签发人与收件人的级别是否相
称;
(5)参与审计人员的名单是否列示完整,排名是否正
确;
(6)报告收件人是否恰当,有无遗漏,姓名与职位是
否正确;
(7)标题的使用是否适当;
(8)审计结论的表述是否准确;
(9)审计评价的依据的引用是否适当;
(10)审计建议是否可行。
第三十条 审计报告的发送
审计报告经过一定的审核程序后才能发出。稽核审计部
负责人或其他被指定的人员应审阅并批准审计报告,并决定
报告发送的对象。
内部审计报告首先发送给负责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经
过具有相应审批权的人员的批准,内部审计报告也可提供给
外部审计人员参阅。
包含重大事项的内部审计报告,除报送给最高管理层,
还应报送给董事会。如报告涉及某些部门或高管的违法违规
问题,则只宜报送给管理层和董事会布。如审计报告涉及被
审计单位最高管理层,则报告应直接报送给董事会或审计委
员会。
第三十一条 稽核审计部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规定,按照以下要求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一)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经董事会审议的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
的关联交易审计报告、经董事会审议的投资业务审计报告等
各项报告;
(二)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问
题;
(三)稽核审计部对下属分支公司进行审计的,应当同
时将审计报告抄报审计对象所在地的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
(四)公司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予有效整改处理
的,审计责任人应当直接向中国保监会报告相关情况;
(五)中国保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审计报告包括如下使用用途:
(一)审计报告结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对公
司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经理经济责任及高管人员审计报告归入领导干部
的人事档案,把审计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考核、任免考
察的重要材料,作为评价、任用、奖惩、职务调整的重要参
考依据。
(三)对审计结果报告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带有普遍性、
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审计组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方案,
促进公司管理层制定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措施,提升公司经营
管理水平。对于被审计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在系统内推广
普及。
(四)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线索,审计组要及时
移交纪检监察查处。审计发现达到问责标准的事项,要移交
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审计发
现被审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按
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三条 后续审计。
内部审计在审计报告发出后,稽核审计部要为报告中涉
及的审计结果和审计建议进行整改跟踪,实施后续审计。
第三十四条 整理归档。审计工作终结后,审计组应及时
将在履行审计职能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
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各类审计记录文件进行整理,
建立审计文件档案,并妥善保管。
审计档案实行谁主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的责
任制。审计组成员对文件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立卷责任人对卷内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归档的规范性负责。
审计组组长对审查验收意见负责。稽核审计部负责人对归档
的及时性负责。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XXXX保险股份有限稽核审计
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审计步骤
2.审计实施方案
3.审计通知书
4.审计进(离)场见面会记录
5.资料调阅清单
6.询问记录
7.现场勘验笔录
8.询证函
9.事实确认书
10.审计工作底稿
11.审计报告(样本)
附件 1:
审计步骤
起讫时间 审计准备
__________1、准备审计的初步目的和范围;
__________2、递交工作授权表,获得批准,并取得项目编
号;
__________3、任命审计小组成员;
__________4、通知被审计单位;
__________5、准备和分发审计前资料;
__________6、制定费用预算、安排必要的差旅和食宿;
__________7、准备和取得审计计划的批准;
__________8、编制工作进度控制表;
__________9、确定审计报告的收件人和发送人;
__________10、建立一个供报告的文件夹;
__________11、准备一份工作底稿索引;
__________12、与审计组一起召开一个审前会议;
__________13、准备审计见面会议程和程序;
__________14、通知参会人员;
__________15、控制各分小组时间进度,确保按时间控制表
完成任务;
__________16、检查和复核各分小组每张工作底稿;
__________17、按需要修改审计计划,修订工作授权表,如
有必要追加差旅和食宿;
__________18、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沟通意见,如必要扩大
审计范围;
__________19、对审计工作底稿、相关证据进行汇总并索引;
__________20、指派人员及时与被审计单位就审计结果进行
沟通;
__________21、准备离场会;
__________22、编写审计报告初稿;
__________23、讨论修改完善初稿,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__________24、向审计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人
提交审计报告;
__________25、向有关人员发送审计报告;
__________26、整理存档有关资料;
__________27、后续处理和跟踪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并视
情况安排后续审计。
附件 2:
_________审计实施方案
为_________,根据公司领导指示,我部门拟组织开
展对_________公司开展全面审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审计目标
_________
二、方案依据
本方案的依据为《_________规定》(文号)等有关
规定。
三、审计范围
(一)时间范围:
___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月,并可根
据需要追溯或下延。
(二)业务范围:
_________
四、审计组组成及小组分工
五、审计日程初步安排
_____月_____日到被审计单位报到;
……
_____月_____日进场;
……
_____月_____日提交审计分报告;
_____月_____日审计组解散。
六、各审计小组在现场审计中应予关注的事项和问题
(一)纪律要求
……
(二)工作质量要求:
1、工作底稿编制要求
2、审计报告编制要求
……
_____审计组
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3:
审计通知书
_____(被审计单位名称):
根据_____,我部门决定派出审计组,自_____年___
月__日起,对你单位_____(审计项目名称)进行审计。
请你分公司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见附件)。
审计组人员名单如下:
审计组长:__________
审计组成员:_________
_________
联系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
附件:被审计人员和单位须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工作条
件
_____(签章)
_____年__月__日
附件 4:
审计进(离)场见面会记录
被审计单位:_______________主谈人:_______________
会谈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谈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___ 时___分—___时___分
审计组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审计单位会谈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谈内容:
第__页共__页
审计组:________被审计单位:______记录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附件 5:
资料调阅清单
被审计单位:
序号 调阅资料名称 数量 资料日期 调阅日期 调阅人签名 归还日期 收回人签名
附件 6:
询问记录
询问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询问人:__________被询问人单位及职务:_____________
询问人:__________________记录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询问记录:
第___页共___页
被询问人签名:_______询问人签名:______记录人签名: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7:
现场勘验笔录
被审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验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验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至___时___分
勘验记录:
注: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交被审计机构。
第___页 共___页
勘验人签名:_______ 主审人:_________ 当事人签名: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8:
询证函
____________单位:
我公司正在接受______内容的专项审计,根据审计工作需要,现
就有关事项询证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上述情况与贵单位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情况证明无误”处
签章;如有不符,请在“情况不符及需要说明事项”处详加说明。
请尽快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本询证函寄回地址:_______
联系人:_______邮编:_______电话:_______。
_______公司(盖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情况证明无误。
签章: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情况不符及需要说明事项:(可另附页)
签章: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9:
事实确认书
__________(被审计单位名称):
本次审计事实如下:
你单位可以对本审计事实提出意见。提出意见后,请你单
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返回审
计组。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对事实确认书无异议。
审计组组长: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被审计单位: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件 10:
审计工作底稿
编号:_________
被审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计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审计人员:_____________
审计内容:
评价或结论:
相关证据名称及来源:
复核意见:
附件 11:审计报告(样本)
关于__________的审计报告
公司总经理室室(或其他收件人):
受公司总经理室委派,审计部组成审计组自______年
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对______省分公司
2014 年业务进行______审计。审计组按照内部审计准则
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本项内部审计工作,采取非现场审计和
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使用了个别谈话、现场测评、
登录财务、业务系统、听取并审阅述职报告、调阅相关文
件、抽取样本等审计组认为必要的审计方法,重点抽查了
______省分公司本部、______市分公司、省公司直属营业
部和______市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本次审计,______
省分公司承诺其对审计组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负责。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截止______年___月末,______省分公司内设___个部
门,下辖___个市分公司,全辖区有正式员工___人,其中:
省分公司本部___人。
(二)主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______年,该省分公司实现考核保费收入______万元,
完成年计划______万元的__%;实现考核利润______万元,
完成年计划的______万元的__%。
(三)险种结构和市场份额情况
该省分公司______年、______年在当地财产保险市场
份额分别为__%、__%;车险业务占比分别为__%、__%。
……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组认为,该省分公司在______年间,基本能够贯
彻执行总公司的各项方针政策,内控制度基本健全……。
但是审计发现,……。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
审计组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行为
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审计组对前述
查实确证问题事实的定性分析意见如下:该行为违法了
《保险法》第___条和公司《___规定》第___条的规定,
建议予以……。
(二)……
四、被审计单位对问题事实定性的意见
______公司___负责人对审计组作出的问题事实定性
发表了意见。该公司的意见认为___。
……
五、其他关注事项
六、审计建议
…… (审计建议)
审计项目负责人:______
审计小组成员:______
______
______审计机构(签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XXXX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后续审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 XXXX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后续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后续审计,是指稽核审计部为检查被
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效果而
实施的审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审计机关、社会中介
组织、保险监管部门对公司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被审计对象管理层的责任是对审计中发现的问
题采取纠正措施。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是评价被审计对象管
理层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及时、合理、有效,具体的标准是
已经采取的纠正措施和达到的效果,以及不采取纠正措施而
产生的风险。
第五条 后续审计关注十分重要的或潜在的风险上,重
点对值得注意的具体问题进行后续审计。同时避免将个人偏
好带给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的责任仅限于审查、评价、建
议和报告。
第六条 稽核审计部负责人负责安排后续审计工作,并
把它作为年度审计计划的一部分。
第七条 稽核审计部负责人如果初步认定被审计对象管
理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采取了有效的纠正措施,后续审计
可以作为下次审计工作的一部分。
第八条 后续审计可采取现场审计、非现场审计、送达
审计等方式进行;在满足后续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经审
计机构同意,亦可采取其他审计方式。
第九条 被审计对象基于成本或其他考虑,决定对审计
发现的问题不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出书面承诺时,稽核审计
部负责人应向组织的适当管理层报告,而不是直接要求其进
行纠正。
第三章 后续审计程序
第十条 稽核审计部在后续审计时,被审计机构或部门
及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账册、凭证、
文件等有关材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收到《后续审计通知书》后,要
做好接受后续审计的准备工作。在审计组进驻后,应按照审
计组的要求,及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并在审计工作开始
的5日内,将落实整改工作的书面材料送交审计组。书面材
料的内容包括:上一次审计之后,对《审计意见书》提出的
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需要进一步改进之处及存在问题;其
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与问题。
第十二条 组织实施后续审计时,可有选择、有重点地
进行。后续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审计机关、社会中介机构、保监部门组织的审计
项目,应当检查、评价:
1.是否按规定对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审计决定及其建议
提交了书面审计回复;
2.是否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了整改方案或措施并付诸
实施;
3.选定特定纠正措施的理由,是否有效,效果可否量化,
是否有更好的方案和措施;
4.是否建立了防止审计发现问题继续存在和扩大的内部
控制制度;
5.采纳审计建议后的直接效果如何,可否量化,间接效
果如何;
6.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二)公司稽核审计部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应当检查、
评价:
1.是否按规定对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及其建议提交了书面
审计回复;
2.审计发现问题是否仍然存在;
3.是否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了整改方案或措施并付诸
实施;
4.选定特定纠正措施的理由,是否有效,效果可否量化,
是否有更好的方案和措施;
5.是否建立了防止审计发现问题继续存在和扩大的内部
控制制度;
6.审计建议是否可行,如不可行,其原因是什么;
7.不采纳审计建议的理由;
8.是否有被审计单位或部门承担不对审计发现问题采取
纠正措施的风险的书面承诺;
9.是否有必要修改审计建议,应当如何修改;
10.是否存在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的隐瞒行为;
11.是否存在重要的错审、漏审情况;
12.其它需要关注的问题。
第十三条 后续审计实施程序:
(一)稽核审计部负责人应根据被审计对象的反馈意见,
确定后续审计项目,编制审计方案,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批准后实施。
(二)编制后续审计方案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基本因素:
1.审计发现问题、审计决定和建议的重要性;
2.纠正措施的复杂性;
3.落实纠正措施所需要的期限和成本;
4.后续审计对被审计单位或部门正常业务可能的影响;
5.被审计单位的业务安排和时间要求;
6. 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三)稽核审计部在后续审计前应组成审计组,并于实
施审计的前3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后续审计通知书》。
(四)审计人员根据后续审计方案,运用审核、观察、
监盘、询问、函证、计算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充分、
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五)审计人员实施后续审计后,应归集审计工作底稿 ,
并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结果沟通。被审计单位如对审计结
果持有异议,审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内部审计人员应进行研
究、核实。
(六)经过必要沟通后,审计项目负责人编制后续审计
报告。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第十四条 稽核审计部实施后续审计后,应当在后续审
计报告中真实反映审计结果,针对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对审计
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效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
价,并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第十五条 对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有异议的,被审计单
位收到审计决定后,可在十五日内向审计单位申请复审,复
审后仍有意见的,可向上一级稽核审计部申请复查,复查期
间不停止原审计决定的执行。
第十六条 稽核审计部在后续审计中应当依法审计、坚持
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
审计回避制度的规定。
第十七条 后续审计的有关资料,按照《XXXX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立卷保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
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XXXX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 XXXX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审计人员的管理,确保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
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从事审计工作的审计人
员。
第三条 审计人员的配备,应坚持政治素质好、原则性
强、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业务能力较强的原则,审计人员
应不少于辖内员工总数的千分之五。
第四条 审计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准则,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
第五条 审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对不适合审计岗位
工作的人员,稽核审计部门可提出调整建议。
第六条 审计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准则:
(一)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内审师协会其他规
定;
(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
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三)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
观、正直和勤勉;
(四)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廉洁,不
得从被审计单位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益;
(五)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合理
使用职业判断;
(六)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
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七)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的为组织服务,不做任何违
反诚信原则的事情;
(八)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原则,按规定使用其
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九)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当客观地披露所了
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十)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妥善
处理好与组织内外部相关机构和人士的关系;
(十一)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
质量。
第二章 审计人员从业条件
第七条 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从业条件:
(一)专业水平。审计人员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经济、
会计、审计、计算机类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熟悉保险、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具备一
定的保险、金融机构内部审计专业知识。
(二)从业经验。从事保险金融业务工作三年以上,熟
悉保险、金融业务,具有一定的写作水平。审计项目负责人
至少应具有三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或六年以上保险、金融业
务工作从业经验。
(三)道德准则。审计人员应具有正直、客观、廉洁、
公正、守纪的职业操守。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遵纪守法。
第三章 审计人员管理
第八条 建立和完善审计培训制度。
审计人员应积极参加审计培训,公司应建立健全审计人员
培训档案。
第九条 建立和完善审计工作定期考核、奖励及问责制。
(一)考核。审计工作由总公司稽核审计部在每一年度
终了后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审计工作合规性、有效性,从审
计工作质量、审计成果、审计整改落实及审计工作纪律等方
面对审计人员的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奖励。审计人员的岗位工资系数不得低于同级别
岗位人员的岗位工资系数,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业
绩较好,为促进合规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发挥了较好作用
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问责。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漏
秘密,违反审计工作准则、操作规程和不认真履行职责等,
造成风险隐患或经济损失的,应予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
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 XXXX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
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XXXX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 XXXX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审计档案管理,维护审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加强公
司审计基础工作的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档案是指稽核审计部门在在项
目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
的以纸质、磁质、光盘和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历史记录。审
计工作终结后,审计组应及时将在履行审计职能活动中直接
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
各类审计记录文件进行整理,建立审计文件档案,并妥善保
管。
第二章 管理体制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审计档案实行谁主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
归档的责任制。
第三章 审计档案的分类及内容
第四条 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包括制度、管理类文件
材料,立项性文件材料,结论性文件材料,备查类文件材料。
(一)制度、管理类文件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工作
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年度审计工作会议文件,年度审计工
作计划、工作总结,年度审计统计报表等;
(二)立项性文件材料内容包括:审计工作方案,审计
通知(含经理经济责任审计或重大项目审计的申报批件),
审计授权通知,有关审计项目的请示、批复、批示等;
(三)结论性文件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审计报告(含审
计报告初稿、修改稿、终审稿),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的
书面反馈意见,审定审计报告的会议记录,被审计对象根据
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后续审计报告;
(四)证明性文件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审计证据,审计
工作底稿,被审计对象提供的述职报告、工作总结等;
(五)备查类文件材料,主要是不能归入前三项的其他
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纸质、磁质、光盘和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
历史记录文件材料。
第五条 归档的审计案卷应编写卷内材料目录,卷内材料
目录格式统一,放在卷首。立卷责任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则排
列文件材料:
(一)审计项目案卷内的文件材料按照结论类、证明类、
立项类和备查类的顺序排列;
(二)结论类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
度排列;
(三)证明类按照审计工作底稿及所附审计证据与审计
报告所列审计事项对应的顺序排列;
(四)立项类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
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五)备查类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
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六)审计案卷内每份或每组文件之间的排列顺序规则
是: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批复在
前,请示在后;批示在前,报告在后;重要文件在前,次要
文件在后;汇总性文件在前,原始性文件在后。
第六条 审计组成员对文件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
负责。立卷责任人对卷内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归档的规范性
负责。审计组组长对审查验收意见负责。稽核审计部负责人
对归档的及时性负责。
第七条 在审计活动中,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红笔书
写文件和材料(包括拟稿签署意见等),以确保档案字迹清
楚,具有耐久性。
第八条 审计文件材料按项目立卷,每个审计项目应单
独立一个或几个卷,但不得将数个项目合并立为一卷。经理经
济责任审计项目按人立卷。审计档案应先按年度后按审计项
目进行分类。
当年完成的审计项目应在本年度立卷归档;跨年度的审
计项目,在审计项目终结的年度立卷归档;被授权审计单位,
应于审计终结后 15 日之内,将整理齐全、完整的审计项目
档案交授权单位归档。
第四章 档案管理
第九条 审计项目一经实施,立卷责任人(即该项目主
审)应及时收集本项目的文件材料;审计终结时,立卷责任
人应对本审计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进行整理、鉴别和取
舍,并按立卷的方法和规则进行组卷,经审计组组长复查后,
并经档案管理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检查后,依照有关规定
进行案卷的编目和装订。审计组组长按照有关规定对文件材
料进行审查验收,并签署审查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
责成有关人员改正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审计组应当按照规定期限将检查合格的审计项目案卷
移交稽核审计部或组织内部有关部门保管。审计档案的移交
时间不得迟于审计项目结束后的次年 6 月底。
使用计算机存储和管理审计档案的,应参照上述相同要
求进行管理,并考虑存储、备份、安全控制等其他要求。
第十条 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审计项目案卷的保存
价值确定,分为永久、长期(16—50 年)和短期(15 年及
以下)三种。
第十一条 审计档案的销毁,由稽核审计部门根据保管
期限提出销毁意见,与公司综合档案管理部门共同鉴定和清
点核对,编造审计档案销毁清册,经稽核审计部门负责人审
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毁。销毁时,稽核审计部门派人
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审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
存。
第十二条 借阅审计档案,仅限定在稽核审计部门内部,
稽核审计部门以外的单位不得查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查阅
审计档案或者要求出具审计档案证明的,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借阅审计档案,应向稽核审计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借阅
的理由,经稽核审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档案管理员办理借
阅登记手续。借阅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按时归还档案资料,
并保持审计档案的完好。
第十三条 对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出卖、转卖、
擅自提供审计档案者或者因玩忽职守造成审计档案损失的
人员,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
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 XXXX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
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XXXX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回避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独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和《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的审计人员。
第二章 回避原则
第三条 审计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
当申请回避:
(一)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业务管
理部门负责人、业务经办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有夫妻关系的;
2.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
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
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
4.有姻亲关系的(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
配偶兄弟姐妹的子女、子女配偶的父母);
5.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二) 审计人员曾在被审计单位担任过领导职务或在
其相关业务部门工作过、调离被审计单位或其相关业务部门
不满一年的。
(三)审计事项涉及审计人员,且可能影响到客观性、
公正性和独立性的。
(四)被审计对象申请要求回避,派出部门批准回避的。
第四条 审计人员遇有上述情形时,应当在确定审计组成
员前,主动写出书面回避申请,并报请稽核审计部门负责人
审批;对符合回避条件,但审计人员未提出申请的,稽核审
计部门负责人或审计组组长可要求其回避,并由稽核审计部
门或审计组写出审计回避请示,报请分管审计工作的领导或
稽核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 被审计对象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派出
部门对被审计对象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
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做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
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
人员,不停止参与审计工作。派出部门对复议申请,应当在
三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第六条 被审计对象不得基于不当目的,以任何不正当理
由,随意提出回避申请,干扰或阻挠审计人员正常履行职务。
第七条 审计人员按规定批准回避后,对所涉及的审计
事项实行全过程回避。
第八条 应回避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以其他方式,指使
或暗示其他审计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审计工作进行干预
或施加影响。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审计人员,视其情节轻重,予
以问责。
第十条 本办法由 XXXX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
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