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方案
应体现的原则
1、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提倡奉献精神和落实分配方案相结合的原则。
3、核编定员,因岗设人,依岗定量的原则。
4、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重点向班主任、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贡献
的教职工倾斜的原则。
5、实施绩效考核,改善管理的原则。
6、确保稳定,强化激励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的主要项目
1、工作量奖励 2、 出勤奖励 3、教育教学业绩奖励
4、荣誉、科研奖励奖 5、师德奖励 6、其它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的主要内容
关于工作量(课时津贴)的发放和奖励规定
一、教师工作量核定方法:
周课时
学科
相关文件规定 学校规定 课时津贴
语、数、外 12 12 14 元/节
理、化 12 一 14 13 元/节
政、史 13 一 15 14 12 元/节
地、生 14 一 16 15 元/节
体、音、美、劳、
信息、三防、心理
健康等
16—18 15 元/节
班主任 个标准量 个标准量 450
表中课时数为满工作量的周课时数(1 个标准量)
二、行管人员工作量的核定方法:
1、一般行管人员(指校内不担任中层及中层以上党政职务的政教处、教务
处、总务处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原则上,其工作量规定为:专任教师工作量
的平均值×;个别因工作量过大的行管人员,其工作量规定为:专任教师工作
量的平均值×()。
2、行政干部工作量的核定方法:
行政干部是指担任中层或中层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校长、书记除外),中
层副职的工作量按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 进行核算,中层正职的工作量按
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 进行核算,校级副职的工作量按专任教师工作量的
平均值× 进行核算;若兼任两项及两项以上行管职务,中层正职的工作量按专
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校级副职的工作量按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
进行核算; 若兼课则课时减半计入课时工作量;带班主任按 450 元每月的标准
计入总量。
三、教师及行管人员兼职,其工作量核定方法:
身兼两项或两项以上职务,最多只取两项兼职计算工作量。其办法为,取最
高的一项全量计入,其余兼职取半。安排工作时应尽量避免兼职过多。(兼职是
指:行管人员兼课;教师兼职是指:兼任行管工作)
四、交流教师奖励性绩效的核定方法:为同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
的 倍;支教援教教师奖励性绩效的核定方法:为同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
平均值的 倍;交流至社区的教职工的计算方法:为学校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平均值的 。
五、见习人员、待岗人员、长休人员、外借人员、正在办理调动手续人员等
其奖励性绩效,按政策及学校校情,分别酌情以个案处理。
六、在符合规定的产假时间内,其工作量为:同类人员的平均值。
注 1: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等职务
的教职工,以补贴的形式按月发放,不归入兼职之列。
注 2:以上专任教师工作量的平均值的计算不包括在外交流教师。
注 3:因个别班级参加各种课外活动冲了课,其任课老师仍认作上了课来计
算其课时津贴。
关于日常出勤的发放和奖励规定
一、规定原则:
鼓励教职工出全勤、出满勤,鼓励教职工克服困难,为学生着想,为学校解
忧。
二、出勤的发放和奖励规定:
(一)基础性绩效中关于出勤的发放规定:
1、事假:
①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工作满 1 年不满 5 年,每学期 天,工作满 5 年
以上的,每学期 天),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每月 天除月基本工资的
日工资进行扣发。
①本人申请调动,在申请或者办理有关手续期间,未经批准不上班达 5 日者,
停发一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
①旷课(工)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未经过学校批准而擅自离岗连续 15 天
或一年累计 30 天的),学校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并停发所有工资。
①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规定期限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事假三个月以
上的,不予评定考核等次。
2、病假:
①病假在一个月以内,其基本工资照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请假时间长短
酌情扣发。
①病假超过一个月,在两个月以内,其基本工资照发,扣发当月基础性绩效
工资。
①病假连续超过两个月,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
年限不满十年的,其基本工资按 90%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扣发。工作年限满十
年的,其基本工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扣发。
①病假连续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资从财政统发转二次发放。
①当年病假累计达六个月的不计算工龄,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3、旷课:
旷课(工)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未经学校批准而擅自离岗连续 15 天或一
年累计 30 天的),学校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并停发所有工资。
在职人员严格执行病事假的请假制度且在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工
伤治疗或经组织同意外出学习期间,不影响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
(二)奖励性绩效中关于出勤的奖励规定:
缺勤处理:
1、教职工每迟到一次,扣出勤奖 10 元。
2、在上班期间进出校门,应在门房做好登记,一个月因私外出(每次在半
天以内)不超过 5 次,从第 6 次开始按事假处理,即每超出一次视为事假半天。
3、请病假一天,扣除出勤奖 20 元(若请假当天恰逢升旗晨会或教工大会,
则按 50 元扣除),并扣除当天的课时津贴,依天数累计计算。男 57 岁及以上,
女 52 岁及以上教职工出勤奖减半扣除。
4、请事假半天,扣除出勤奖 20 元(若请假的半天恰逢升旗晨会或教工大会,
则按 50 元扣除);请事假一天,扣除出勤奖 50 元,并扣除当天的课时津贴,依
天数累计计算。
5、婚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绩效奖励,但希望安排在寒暑假休息。
6、丧假 5 个工作日以内,视为全勤;超过 5 个工作日,不享受出勤奖。
7、符合规定的产假,基础性绩效工资照发,产假期间按同类人员的平均值
发放奖励性绩效。
注: 1.寒暑假期间不实行工作量、出勤奖等其它奖励。
2.经学校同意,批准的公假,不扣除出勤及工作量奖,视为全勤。
3. 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男 57 岁及以上,女 52 岁及以上的任
课教师可以提前半小时下班,错开下班高峰期,避免挤车。
4.此规定自 2012 年 9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关于教学绩效考核规定
教学过程:以常规检查为考评依据
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 奖项 奖励条件
奖励标
准
备 注
教学设计 全体教师 优秀奖 300
布置和批改作业
语数
英理化
优秀奖 200
《教师工作手册》 全体教师 优秀奖
详见《武汉市警予中学教学
管理细则》
100
评优比例为 30%左右;不合格倒扣 100/项
达标奖 完成规定听课节次 100 中考学科(含体育)本学科须听课 10 节
超 10 节以内 30 听课
全体教师、
行政干部 超额奖
超 10 节以上 50
校本研修:以主题活动为考评依据
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 奖项 奖励条件
奖励标
准
备 注
主题活动 全体教师 优秀奖 见活动相关评比条件 200 评优人数为 10%左右,不参加者扣 100 元
教学质量:以期末成绩为考评依据
类别 学 科 班级类型
考核指
标
奖项 奖励条件
奖励标
准
备 注
优秀率 优胜奖 优秀率领先 300
A 班
均分 优胜奖 均分领先 300
单班、班主任均分高于 3 分内不奖,政史高于 1 分内不
奖
校内
阅卷
中考学科
(不含体
育)
B 班 合格率 优胜奖 合格率领先 300
均分 优胜奖 均分领先 300
单班、班主任均分高于 3 分内不奖,一个老师
同类班均分大于 3 分不奖
均分 优胜奖 均分领先 300
单班、班主任均分高于 3 分内不奖,政史高于 1 分内不
奖
C 班
尾部生 转化奖
尾部生(后 10 名)均分
最高
300
各类班 离均差
中途接班
进步奖
较接班前进步 200 期限 1 学年
均分区排第九名 400
均分区排第八名 500
均分区排第七名 600
均分区排第四名至第六
名间
800
年级 均分
学科优胜
奖
均分区排名前三 1000
优秀率 优胜奖 优秀率领先 300 A 班
均分 优胜奖 均分领先 300
合格率 优胜奖 合格率领先 300 B 班
均分 优胜奖 均分领先 300
均分 优胜奖 均分领先 300
C 班
尾部生 转化奖
尾部生(后 10 名)均分
最高
300
合格率 合格率进步 300 只针对九年级D 班
尾部生
转化奖
全区倒数 10%人数减少 300
中考学科
(不含体
育)
各类班 离均差
中途接班
进步奖
较接班前进步 200 期限 1 学年
校外
阅卷
其他学科 合格率 达标奖 无不合格学生 300 地理、生物、劳技结业考试
关于对部分学科教师和行政人员
工作业绩的考核规定
一、对于部分学科教师工作业绩的考核
1、考核对象:
(1)所有非中考学科(生物、地理、音乐、美术、劳技、信息、健康等)教师。
(2)虽担任中考学科,但无法直接比较教学质量的教师。(如体育学科或一个年
级只有一位教师任教的情况等)
2、考核项目:课堂满意度优秀奖
3、考核比例:优秀占考核对象的 30%左右。
4、评选人员:学生、全体教师、行政干部
5、评选程序及依据
(1)评选依据:
①工作认真敬业,能较好的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①学生、教职工、干部的评价,课堂满意度领先的教师。
(2)评选程序:
①学生票选 ①全体教职工票选 ①行政干部票选 ①支委会审定
6、奖励方法:业绩优秀者每学期奖励 300 元
二、对于行政人员工作业绩的考核
1、考核对象:所有行政人员(不包括行政干部)
2、考核项目:服务质量优秀奖
3、考核比例:优秀占考核对象的 30%左右。
4、评选人员:全体教师、行政干部、教代会代表
5、评选程序及依据
(1)评选依据:
①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①服从指挥和调度,认真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①工作主动,服务热情,工作表现突出的行政人员。
(2)评选程序:
①全体教职工票选 ①教代会代表票选 ①行政干部票选 ①支委会审定
6、奖励方法:业绩优秀者每学期奖励 300 元
关于荣誉、科研奖励规定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
充分发挥考评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钻研
业务,积极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业绩,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充分体现奖勤奖优原则,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打
破平均主义,通过绩效考核改善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激发教职工工
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奖励原则
1、绩效优先的原则。适度拉开等级差距,绩优者重奖、多奖者多得。
2、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各奖项标准公开,奖励情况公开,规范考评
奖励过程。
3、激励发展的原则。将奖励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倡导合作,引导竞
争,关注发展,科学评价。
三、奖励项目与奖励标准
奖励分四大类:
1、综合类奖
级
别
颁奖单位 获奖名称 奖励标准 奖励依据
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或政府机构颁发的各类
荣誉性奖励
武汉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
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
师、三八红旗手、优秀德育
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
600
(学校与
上级奖励
之和)
武汉市委市政府、
市教育局(党委)
等颁发的荣誉证
书或批文
市
级 市级以上教育学会或专
业委员会颁发的各类荣
誉性奖励
武汉市教育学会(专业委员
会)年度先进个人等 200
武汉市市级以上
教育学会(专业委
员会)颁发的荣
誉证书或批文
区
级
区政府机构、教育行政
部门颁发的各类荣誉性
奖励
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教师、三八红旗手、优
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
等、江岸区有影响的高水平
人才
400(学
校及上级
奖励之和)
江岸区委区政府、
区教育局(党委)
等颁发的荣誉证
书或批文
区级学会或专业委员会
颁发的各类荣誉性奖励
江岸区教育学会(专业委员
会)年度先进个人,如青年
教师成长之星、三八先进女
教师、五四青年突击手等
150
江岸区教育学会
(专业委员会)、
区教育局共青团、
区教育局工会等
颁发的荣誉证书
或批文
学校年度考核先进个人 200
校先进工作者(学期评优)、
优秀共产党员、校优秀年级
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优秀班主任等
150
学
校
学校颁发的荣誉性奖励
优秀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
校三八表彰的先进女教师等
100
学校颁奖证书和
公示名单
江岸区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三八红旗手、优秀
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青年突击手等的奖励,是指整个江岸区教育系统在教
师节、七一建党节综合表彰的综合类奖励荣誉。
教育局二级单位和各学科评选的如:优秀档案管理员、优秀报账员、优秀学
籍管理员、优秀资料员、继教工作先进个人、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学科教学
先进个人等的奖励,以教育局的名义盖章签发,学校认定为:等同于区级学会
(专业委员会)和学科的专项奖励。
2、教学教研业绩奖
(1)优质课:由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研究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
类公开课、研究课、主题班会比赛、说课比赛、职业技能竞赛的获奖。
等级与标准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奖励依据
市级以上 400 350 300
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研究部
门、教育学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批文
区级 300 250 200
江岸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研究部门、
教育学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批文
校级 150 学校颁奖证书或公示名单
注:在市、区上的各类公开课(包括主题班会)、示范课、研究课等认定为
市、区优质课三等奖。
(2)优秀论文:由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研究部门、中国教育学
会及下属各级学会、专业委员会和学校组织的各类优秀论文、教案、叙事研究、
案例分析、学情分析、读书活动等评比的获奖。
出版、发行教育教学专著、优秀学术论文:教师个人在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
的专著和在正规教育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优秀学术论文。
等级与标准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奖励依据
150 120 100
江岸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研究部门、
教育学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批文
区级以上
100
收录在区教育教学相关部门的各类专
题集中
校级 100 50 学校颁奖证书或公示名单
《远航》
稿费
投稿 50
元/篇
见每期《远航》期刊
出版、发行教育
教学专著、优秀
学术论文
参照区级以上优秀论文一等奖
标准执行。
国家正规出版社、正规教育学术刊物颁
发的证书和发行物
(3)优秀集体(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研
究部门和学校组织的评比活动的获奖。
等级与标准
级别 优秀
年级组
优秀
教研组
优秀
备课组
优秀处室、
班集体、优
秀团支部、
青年示范
岗
奖励依据
区级以上 1000 800 500 500
江岸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研
究部门颁发的证书
校级 800 500 300 300 学校颁奖证书或公示结果
(4)中考质量奖将根据中考专项奖励方案执行。
3、辅导学生竞赛奖
级别 市级以上 区级 奖励依据
标准 200 100
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教学业务部
门颁发的证书
备注
①由市教育局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按以上标准给予获奖辅导奖。非市教
育局批准的其他市区级学科竞赛活动按以上标准的一半给予获奖辅导
奖。
①体育竞赛辅导教师奖:区级运动会每得一分奖指导教师 5 元;市级运
动会学生每得一分奖指导教师 8 元。
①同一奖项获多个级别奖励的,取最高级别发放,不重复奖励。
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结题奖
对独立承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部门下达的教育科研课题(或子课
题)并取得成果,按时结题。
级别 市级以上 区级
标准 1000 400
奖励依据 课题下达、验收部门的结题(或成果)证书。
教职员工师德考核规定
依据市区有关师德问题的文件精神以及绩效考核发放的相关要求,特
制订武汉市警予中学师德考核规定。
一、 评选等级:优秀、良好、较差
二、 比例:优秀占全体职工的 30%左右,其余为的良好和较差等级
三、 评选人员:学生、全体教师、行政干部、教代会代表
四、 评选程序及依据
1、依据:
①教职工平时师德表现情况
①学生、教职工、干部对每一位职工的评价
2、评选方法:
教师师德优秀者评选方法:
①学生票选 ①全体教职工票选
①行政干部票选 ①支委会审定
行政人员师德优秀者评选方法:
①全体教师票选 ①教代会代表票选
①行政干部票选 ①支委会审定
3、不能享受师德考核奖励的人员的确定办法:
①所任班级中,一个班级中有 5 名(包括 5 名)以上学生认定有下列所
附任何一项行为者。
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被查实有下列所附行为之一者。
4、奖励方法:
师德优秀者每学期奖励 400 元,良好者奖励 200 元,其它的不奖励。
附: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不能享受师德奖励:
教师(包括所有上课的教职工)
1.一学期中,因病假不参加政治学习、升旗仪式累计达 4 次者,因事假不参加政
治学习、升旗仪式累计达 2 次者,迟到累计达 4 次者。
2.一学期中,有旷工行为者。
3.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 4 天(包括 4 天)者。
4.被举报到学校、区、市的有偿家教行为的老师者。
5.被查实有不经过学校同意乱订资料的行为者。
6.被查实有不经过学校同意的乱收费行为者。
7.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被举报或被学校发现,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8.教师酒后上课者。
9.教学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妥善处理,造成事态恶性发展者。
10.教职员工对学生有打、骂、停课、赶出教室或训斥、讽刺、挖苦、侮辱等行
为;贬低、嫌弃、排斥、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各种方式打击报复
学生且被举报,经查实事实确凿者。
11.歧视后进生;给后进生单独编排座位;随意拒绝后进生上课,将其赶出教室
或学校;不给后进生批改作业,或胁迫其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者等。
12.由于教学指导和管理不当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使学生及其他人员受到伤
害者。因未履行好职责而造成的其它责任事故者。
13.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者。
14.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完成情况最差的老师。
15.不按程序心平气和地反应问题,解决问题,而是采用过激行动,如大声吵嚷,
爆粗口、斗狠等不文明行为者(不管是发生老师之间还是干群之间的此种行为,
均一票否决,发生在公共场合,尤其有学生在场时,有不文明语言的双方均视为
师德恶劣者,均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16.不听劝阻,不接受学校意见,执意违反学校规定,屡教不改者。
行政人员
1、一学期中,因病假不参加政治学习、升旗仪式累计达 4 次者,因事假不参加
政治学习、升旗仪式累计达 2 次者,迟到累计达 4 次者。
2、一学期中,有旷工行为者。
3、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 4 天(包括 4 天)者。
4、由于自身责任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开展并造成较坏影响的。
5、喜欢拨弄是非,闹不团结,涣散人心,损害学校或集体利益者。
6、不服从部门主任安排的临时工作或突击性任务的。
7、因未履行好职责而造成责任事故者。
8、擅自离开岗位,经常串门者。
9、 不听劝阻,不接受学校意见,执意违反学校规定,屡教不改者。
教职工兼任其它工作报酬发放规定
一、组长类工作量补贴金额:
年级组长 100 元/月;教研组长:80 元/月;备课组长:60 元/月;
工会委员、工会组长:30 元/月.
二、其它:
1、跨头补贴:语文、数学、外语、理化、政历,50 元/月,其它学科跨头补
贴:30 元/月;
2、跨学科补贴:语文、数学、外语、理化、政历,70 元/月;
3、心理辅导补贴:80 元/月;
4、微机维护及软件技术指导补贴:50 元/月。
5、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中途接班的班主任,每月奖励 50 元。九年级中途接
班的科任老师,每月奖励 30 元(时间为一学期,不足一学期的,认定为临时代
课,而非中途接班)。
6、凡男 57 岁及以上,女 52 岁及以上的任课教师其授课及班主任工作量之
和(不包括行政兼职工作量)大于或等于 1 的,学校每学期末慰问 200 元。
7、上班时间监考,各参与老师每小时按 14 元计酬,不超过 30 分钟的按 7
元计酬,超过 30 分钟但不足 1 小时按 14 元计酬。
8、平时常规体育、艺术训练按 15 元/次,突击训练按 30 元/次计酬。
注:以上报酬只按 5 个月发放。
三、对于加班补贴金额:
1、由学校安排的加班,每小时按 10 元计酬;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由学
校安排的加班,每小时按 20 元计酬。
特别说明:
1、出勤奖励和师德考核奖励的具体金额会随工作量奖励、教学业绩奖、
荣誉类奖励等实际已发放情况的作相应调整。若其它部分考核的奖励金额已
达到奖励性绩效总额,则出勤和师德的考核不奖励,但违反有关规定和制度
的,仍要扣除相应金额。
2、对个别同志只因工作量过少,而造成个人奖励性绩效总额不足 3500
元的情况,学校补足到 3500 元;个人奖励性绩效最高总额不超过 7800 元。
3、对于行政干部的个人奖励性绩效最高总额做出如下规定:
(1)中层干部个人奖励性绩效最高总额不超过学校个人奖励性绩效工
资平均值的 倍;(担任班主任工作除外)
(2)副校级干部个人奖励性绩效最高总额不超过学校人均奖励性绩效
工资的 倍。(担任班主任工作除外)
4、集体奖励的归属问题由行政会作为个案商议决定。
5、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校长室 。
附 1:武汉市警予中学关于升旗晨会和教工大会纪律与考勤的规定
附 2:武汉市警予中学关于出勤考核的补充规定
附 3:武汉市警予中学考勤巡查制度
附 4:武汉市警予中学关于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办法
附 5:武汉市警予中学教学管理细则
武汉市警予中学
关于升旗晨会和教工大会纪律与考勤的规定
升旗晨会和教工大会是教师进行政治学习,提高思想水平和自身素质的重要
形式和载体。全校教职工应该对自己严格要求,认真参加学习,不得无故迟到、
缺会、旷会。
一、纪律要求
1、升旗晨会集合,应做到快、静、齐,为学生做出表率。
2、升旗晨会期间,应面向旗杆肃立,不随意走动,不议论喧哗,不看书报
杂志,肩上不挂包。
3、教工大会前,应将手机调为带振或关机,进入会议室后按指定区域有序
入座。
4、教工大会进行中,要认真听讲,不早退,不交头接耳,不发出异响,不
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情。
二、考勤规定
1、升旗晨会以学生主持人的讲话作为晨会开始,还未到操场的教职工视为
迟到。
2、升旗晨会的国旗下讲话已结束,还未到操场的教职工,事先请了假的视
为缺会,否则,视为旷会。
3、教工大会以打上课铃(或规定开会的时间)作为会议开始,第二轮考勤
还未到会场的教职工视为迟到。
4、教工大会已开始 15 分钟,还未到会场的教职工,视为缺会。
5、教职工因病假、事假不能参加教工大会,如果提前请假,视为缺会处理;
如果是事后请假或不作任何说明,则视为旷会处理。
三、处理规定
1、迟到一次扣 20 元,缺会一次扣 50 元,旷会一次扣 100 元。
2、升旗晨会和教工大会缺勤较多者(一学期有三次及以上者),不能参与学
校及市区综合性表彰评选。
注:此规定自 2012 年 9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武汉市警予中学关于出勤考核的补充规定
学校一直实行坐班制度,要求教职工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按时上下班,并严
格实行出入校登记制度。但经调查,学校以前和现在仍有个别教职工利用中午休
息时间及上班时间脱岗、外出打麻将,严重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和学校的管理规定,严重损害了教师个人和警予中学的形象,并造成了极其恶劣
的社会影响。有鉴于此,特制定如下处理规定:
一、上班期间,严禁教职工外出打麻将,如有违反,一经查实:
1、发现一次,本学期出勤奖取消、师德考核不奖励、并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中再扣除 1000 元。
2、发现第二次,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扣除,本学年年度考核结果为:
基本称职。
二、中午休息时间,虽在八小时以外,但聚众打麻将,仍有损教师和学校的
形象,故也要禁止,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本学期师德考核不奖励。
有以上违规行为者,不能参与本学期学校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任何评
优评先活动。 行政干部如有以上违规行为,除按上述规定执行外,立即免除相
应行政职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2012-9-17
武汉市警予中学
关于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办法
有偿家教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的公平,也损害了学校和教
师的形象。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依法从教的自觉性,坚决
抵制有偿家教行为,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市区教育局关于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含外借人员、长休人员,以下简称在职教师)。
二、行为认定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系指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文化课学科辅导和技能
培训为内容,以赢利为目的,在工作期间或正常工作之外,进行学科知识辅导和
技能培训的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从事有偿家教行为:
1.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有偿家教的。
2.在家中或租用场所举办辅导班收取学生费用的。
3.为他人介绍有偿家教生源从中获利的。
4.为他人举办的辅导班代课或兼课从中获取报酬的。
5.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服务的行为。
三、处理办法
在职教师从事各类有偿家教,被举报到学校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经
查实:
1. 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职称评审等资格。
2. 被举报一次,当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1000元,且奖励性绩效考核中
师德考核奖取消;被举报两次及以上者,当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扣除。
武汉市警予中学考勤巡查制度
学校实行坐班制度,老师们须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按时上下班,并严格
实行出入校登记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
有效开展,特建立武汉市警予中学考勤巡查制度。
一、巡查负责人:
袁野 殷楚沩 梅启华 田庆兰、熊国超
二、巡查时间:
每月至少两次(时间不定,采用抽查的方式)
三、巡查要求:
严格按照武汉市警予中学出勤、作息有关规定进行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及时向学校行政会反馈检查情况。
四、有关请假的规定:
有事要请假。请假半天及半天以上,需要向校长写书面请假条;请假在半天
以内,需要向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或处室主任)事前口头请假,并在门房出入
登记本上做出详细记载。
1.在巡查过程(和日常工作中)中,发现以下情形视为旷工:
①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也未在门房出入登记本做出详细记载者;
①在门房出入登记本做了记载,但影响了工作者。
①未经学校同意,不按要求参加学校或处室安排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者;
①上课脱岗者;
①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接受任务分配,影响学校工作者;
①其它严重违规行为。
以上行为均按旷工处理,每次扣100元,一学期超过两次(含2次),师德考
核不奖励,且一学期考勤奖取消。
2. 巡查过程(和日常工作)中,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
①上班时间严禁教职工在躺椅、折叠床上休息、睡觉(除非身体确实不适),发
现一次扣50元,一学期超过三次(含3次),师德考核不奖励,且一学期考勤奖取
消。
①教职工要克服自由散漫行为,上班时间不能影响他人工作,不准上与办公、教
育教学无关的网站、玩游戏、炒股、购物等,发现一次扣50元,一学期超过三次
(含3次),师德考核不奖励,且一学期考勤奖取消。
①上班时间教职工不准在各年级组、总务处、保管室、教务处、医务室等处室串
岗(串岗:即在其它办公室,长时间与他人闲聊,谈论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发现一次,所有参与闲聊的人员每人扣50元,一学期累计超过三次(含3次),师
德考核不奖励,且一学期考勤奖取消。
注:此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教学管理细则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各项常规工作的规范落实是教学质量的有力
保障。为了加强教学管理,贯彻落实《江岸区中小学教学管理规程》,规范教学
行为,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促使我校的教学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的轨道,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个人备课
(一)要求
教学设计一般包括:本课时的教学目标、教材分析和教学的重难点、学情分
析、课堂教学设计理念、教学流程,课后反思等方面。
1、各学科教师要认真钻研课程标准、教材,明确各章节的教学目的和任务,
积极挖掘教材的教育因素,把握教材的重难点,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关键点。
2、教师个人备课应从学生实际出发,面向全体学生,预计学生学习过程中
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途径,确定能体现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启发思维、讲练结合、培养能力的最佳教学方法,做到脑中有课标,胸中有教材,
目中有学生,心中有教法。
3、教师应根据各学科特点,在课前分课时书写教案,一节课一个教案。严
禁无教案上课。适量超前备课。
4、教案的编写应做到:教学流程清晰,教学内容饱满。格式规范,字迹、
图表工整,突出教学过程中的问题设计。
5、不允许用旧教案代替新课教案上课,不允许以课本、资料的评注圈点代
替教案。
6、正确对待教学参考资料和他人经验,反对生搬硬套,照章抄袭,应以联
系实际、分析研究、消化吸收的态度,先钻研、后参考,不能单纯以“参”代
“钻”,应多方面收集处理信息,不断充实完善备课资料,做到与时俱进。
7、上课前要“复备”,以便进一步熟悉教案并作必要的修改。授课前一天准
备好实验器材和教学用具,课堂演示实验至少在课前完整地操作一遍,确保演示
效果,避免课堂上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学生实验必须认真填写《实验通知单》,
按规定提前通知实验室,作好上课准备。
8、九年级教师尤其要求认真备课,明确每一节课的教学要求和目标,复习
课、练习课、讲评课要求做到一课一案,确保质量。晚自习的备课量减半检查。
(二)检查评价
1、教案每学期检查2——3次,主要采取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由
教务处负责组织,各教研组长负责检查。
2、对备课不符合要求、敷衍了事者,由教研组长负责个别谈话,采取批评
教育等帮助措施,指导督促其改进。
3、教案检查必须作好情况记载,由教务处汇总,及时通报。
4、在预备周、期中检查、随机抽查的基础上,学期末,由各教研组长对本
教研组教师教案本进行全面检查,填写相应的检查情况记载表,写出客观、公正
的书面评价,并结合学期检查情况评定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优秀:备课总量达到规定值(要求一课一案),以上各个方面在教案中有所
体现,完成情况好。
合格:备课总量达到规定值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各个方面在教案中有所体现,
完成情况较好。
不合格:备课总量不到规定值百分之八十,教学内容不饱满,书写过于简略。
二、校本研修
(一)要求
1、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备课组长(教研组长)要认真组织好校本研修,
按时做好研修活动情况和教师出勤情况的记载。校本研修要做到:“四定”、“五
备”、“五议”、“五统一”、处理好“五个关系”,突出“一个重点”。
①“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研究主题,定中心发言人。中心发言人要提
前准备好书面材料。在中心发言人发言后,其他成员要充分发言和讨论。
①“五备”:
备课标:应认真学习课程标准与要求,明确各章节、各单元、每课时的教学
目的和要求,上课、复习、考试应按考试说明的要求进行。
备教材:认真钻研教材,掌握重点、难点和关键所在,掌握教学过程中的深
度广度。
备教法:根据教材、学生特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形式和教学手段。
备学法:考虑学生知识状况,从学生实际出发,确定最佳的教学方案、方法。
备训练:根据教学情况和学生实际,选择适当的作业和训练试题,要体现“分
层教学”的思想,要符合“刚性作业+弹性作业”的作业布置要求。
①“五议”:
议学生学习状况;议备课中疑难问题;议最佳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议课
后的心得体会;议教改动态、教改信息和学习体会。
①“五统一”:
同类班级要统一教学目标;统一重难点;统一教学进度;统一作业内容;统
一测试内容。
①处理好“五个关系”:
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关系;(2)夯实基础与发展能力的关系;(3)教
材中重点与一般的关系;(4)教学三维目标之间的关系;(5)趣味性与科学性、
系统性的关系。
①突出“一个重点”:针对教学中的问题展开研修,力求实效。
2、原则上每周要进行一次校内校本研修活动。校本研修以备课组(教研组)
为单位,由备课组(教研组)组长负责主持,并安排人员认真作好记载。
3、研修时教师要认真参加、积极发言,不得做与研修无关的事,不接待客
人及家长来访,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按要求亲自签到(迟到15分钟算缺
席),请假须经学校批准。
4、校本研修可以采用的形式:组织学习、听课、说课、评课、讨论、交流
等。
(二)检查考评
1、每月底,备课组长将《校本研修记载本》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检查。
2、对填写不规范者,由教务处督促备课组长负责改进完善。
3、非因公不参加校本研修活动者,扣除奖励性绩效10元/次。无故不组织校
本研修活动,备课组长一次扣除绩效奖励20元,并提出批评。
4、未按要求交《校本研修记载本》,扣备考组长津贴10元。
三、课堂教学管理
学校工作以教学工作为中心,课堂教学是进行教与学活动的主要渠道,是提
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良好素质的主阵地,严格规范的教学常规是开展正常教学
活动、提高课堂效益、维护学生正当的学习权益的必要前提。为了加强课堂教学
常规管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体现广大学生的主体地位,特作如下规定:
(一)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必须做到:
1、上课不迟到。预备铃响后,上课铃响前,上课教师应站在教室门口,组
织学生作好准备,静候上课。
2、上课期间教师应自始自终坚守教学岗位,除特殊原因外,中途不得擅自
离开课堂。
3、下课不拖堂,把握好授课的进度时间,下课铃响应立即下课。
4、上课时间不接待客人,上课教师必须关闭通讯工具。
5、课前无教案不得进课堂上课。
6、不得私下随意换课。若有特殊原因确需换课者,必须通过教务处同意并
做出调课安排(教务员对变动作出记载)。
7、不得随意停课或将正课改为自习,确需改为自习的教师必须在教室内组
织管理好学生。体育课时间内,学生的安全责任由体育教师负责。
8、上课期间,教师不应坐着讲课(带病坚持上课者除外)或采取容易分散
注意力,有损教师形象的姿态上课。
9、不准将学生赶出课堂,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不布置惩罚性的机械重复式的作业,不布置未经选择的的撒网式的作业。
11、教师有责任及时有效处理课堂上的突发事件,防止课堂事故的发生。
12、教师应组织学生做好眼保操。眼保操未完,教师不得擅自离开教室。
(二)执行措施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奖励性绩效20元并在组长会上通报批评。
①上课迟到达3分钟以上者。
②上课期间擅自离开课堂。
①拖堂5分钟以上,致使学生下节课课堂教学受影响者。
①上课期间手机铃声响起影响课堂教学者。
①私自换课者(扣主动邀约者)。
①上课期间将学生赶出教室,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
①上课期间课堂纪律混乱,致使学生疯闹者。
①上课期间私自将正课改为自习者。
①上课期间有多名学生未上课在外玩耍又未向班主任及时反映者。
①不履行组织学生眼保操离开教室者。
四、作业布置与批改
(一)要求
1、教师应遵循教学常规及学生的认知规律,结合学科特点,教学内容和学
情精心筛选、设计和布置作业,作业应体现巩固基础、拓展思维、以点带面、勾
联新知的原则,作业应容量适中。禁止不加选择地布置大量机械重复、低效、没
有梯度的作业;禁止布置惩罚性作业。
2、作业可以形式多样,如:口头作业、书面作业、手工制作等。教师应根
据学生不同情况,分层布置作业。作业可分为:必做作业和选做作业。必做作业
应突出双基训练,强化基础知识的巩固和落实;选做作业应突出思维拓展、能力
提升训练,侧重于学生建构知识框架和应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3、教师应根据学科特点和作业类型,对学生作业的格式、完成时间及订正
方法等提出明确要求。教师批改作业应包含以下内容:(1)对答题对错的判断
(打“√”或打“×”);(2)作业等级或分数;(3)批改日期;(4)纠错及简短评
语(可酌情进行)。
4、教师应及时收发和规范批改作业。批改作业应遵循的基本程序是:教师
批改——学生订正——教师检查——课堂讲评。必做作业要求教师全批全改——
即由教师用红笔标出作业中每一题的对错;选做作业可以采取面批面改,或少量
其他有效的作业批改方式。对学生作业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要求教师及时在教学
中进行补救;对学生作业中出现的个性问题,教师应个别指导。对作业中的错题,
教师应督促学生订正。
(二)检查评价
1、学校每学期将集中检查1-2次教师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所有学生的作
业),并将不定期进行个别抽查。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检查。
2、对检查情况教务处要做好记录、评价和反馈。检查情况将记入教师个人
业务档案,并将与年终考核、评优挂钩。
3、学期末,由各教研组长对本教研组教师作业批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填
写相应的检查情况记载表,并结合学期检查情况评定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
等级。
优秀: 教师能结合学科特点、教学内容和学情,精心筛选、设计和布置作
业,作业量适中,并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书写端正、错题及时纠正等。
批改作业规范,做到了全批全改。有对错的判别,有评讲(通过学生纠错体现)、
简短评语或等级、批改日期等。
合格:作业量适中,批改较认真,基本能做到全批全改。学生书写、纠错情
况较好。
不合格:作业量严重超量或严重不足,批改作业不规范:作业批改量不足
1/2;没有对错的判别,没有评讲(通过学生纠错体现)等。
五、阅卷与评分
(一)阅卷、评分的要求
1、阅卷工作由各备课组长负责组织完成。阅卷前由备课组长召集组内所有
教师认真研究试题及标答,统一评分标准,杜绝评分的随意性。必要时,个别学
科可采用年级交叉阅卷的方法,具体科目由教务处决定。
2、阅卷一律采取“密封阅卷,流水作业,集体总分”的办法。严防遗失、漏
改试卷试题。
3、交教务处登分前,不得拆开密封条,以确保阅卷、评分的公平公正性。
(二)执行措施
1、不遵守阅卷纪律,在交教务处登分前,私自拆开密封条阅卷者,给予批
评教育,并扣除奖励性绩效10元。
2、不根据经备课组讨论研究的统一评分标准阅卷而是随意评分,情节较轻
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扣除奖励性绩效10元。情节较重者,给予全校大会通报批
评,并扣除奖励性绩效20元。
3、外出阅卷迟到者,通报批评并扣除奖励性绩效20元。
六、监考管理
(一)要求
1、监考人员由教务处安排,无特殊原因,任何人不得拒绝监考。因故不能
参加监考,须向校长室请假。
2、监考教师、备课组长分别按规定的时间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做试卷,
不得迟到。
3、监考教师进入考室要关闭通讯工具或置于振动状态。
4、监考教师严禁在教室内吸烟。
5、考试时要按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从严监考,不静坐不动,严禁看书
看报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
6、各科考试时,监考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考场,特殊情况应有其他教师代理
方可暂时离开。
7、发现学生违纪、舞弊,应坚决制止,并作好记载,报教务处处理。
8、考试结束铃响,要要求学生立即停止作答,有秩序退场。监考人员要认
真收回试卷、清点试卷。严防丢失试卷的重大事故发生。
9、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试卷收齐,按要求认真进行清理,交考务组指
定的质检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
(二)执行措施
1、未经学校批准,擅自不参加监考的,按旷工处理。
2、监考教师、备课组长未按规定的时间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迟到3分钟
以内(含3分钟),全校通报批评。迟到达3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者,扣除奖励性
绩效20元。迟到超过10分钟(含10分钟),作扣除奖励性绩效30元。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奖励性绩效30元并在组长会上通报批评。
① 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在没有其它教师代理的情况下擅自离开考场。
① 考试时未认真监考,有看书看报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等行为者。
① 私自调换监考场次和时间者(扣主动邀约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奖励性绩效50元,并通报批评。
① 出现丢失试卷等重大事故发生者。
① 监考不严,造成学生成绩严重失真者。
七、听课
(一)要求
1、听课活动是学校的经常性工作,是学校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和教师取
长补短、共同探索教学改革、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培养提高新教师业
务能力的重要途径。除公开课外,每位教师都有听课的责任和被听课的义务,教
师应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展示自己最好的教学水平。
2、教师听课时要集中注意力,带着目的、问题认真听课,不得干其它事情。
听课教师应详尽记录教学过程。并认真对被听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方法、教学
过程、教学效果等做出评价。
(二)各类人员每学期听课量规定:
1、领导类
校长:不低于20节 分管教学校长:不低于25节
其他校级干部:不低于20节
教务主任:不低于20节
其他中层干部(不含总务主任) :不低于15节
2、组长类
年级组长:不低于12节 教研组长:不低于15节
备课组长:不低于15节
3、教师类
所有教师每学期听课节次不得低于10节。
3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节次不得低于15节。
见习生每学期听课节次不得低于25节。
特别说明:
中考学科教师本学科听课须达10节。
(三)考核办法
1、每学期期中、期末由教务处收取听课本检查完成情况(期中检查要求完
成听课量一半)。
2、检查方式:采取检查听课本与核查听课记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性
的听课活动,将核查教务处或教研组记载的听课教师名单与听课人数;对教师自
主性听课活动,将通过各班值日生记载,教导处按月进行核查落实。
(四)奖惩
1、学校鼓励教师开展听课活动,对完成或超额完成听课任务教师进行奖励。
对超额完成并确保质量者,具体奖励办法见《武汉市警予中学关于教学绩效考核
规定》。对虽超额完成,但质量不高(记录过简或无评价)者,奖励将实行降档
处理。
2、对未能完成者(含中考学科教师本学科听课未达10节),除大会批评外,
差额按每节10元从奖励性绩效中扣除。
3、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其公开批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
八、《教师教学工作手册》
(一)要求
教师要认真填写《教师教学工作手册》各项内容,学期完毕,做到不空项,
且字迹工整(非中考学科教师,可以不填写班级教导会内容)。
(二)执行措施
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将对教师《教师教学工作手册》情况进行检查,学期末
将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进行评比。
201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