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审计证据
• 审计证据是指注册
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
过程中,为了形成审计
意见所获得的证据。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
• ——审计证据
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
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
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
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
• 第四条 依据会计记录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
单位管理层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测试会计
记录以获取审计证据。
• 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本身并不足以提供充分
的审计证据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
础,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获取用作审计证据的其
他信息。
• 第五条 可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包括注册
会计师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获取的会计记
录以外的信息;通过询问、观察和检查等审计
程序获取的信息;以及自身编制或获取的可以
通过合理推断得出结论的信息。
•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以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
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一、审计证据的种类
• 注册会计师所获取的审
计证据可以按其外形特征分
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
头证据和环境证据四大类。
•(一)实物证据
• 实物证据是指通过实际
观察或盘点所取得、用以确
定某些实物资产是否确实存
在的证据。
• 对于取得实物证据的账
面资产,还应就其所有权归
属及其价值情况另行审计。
•(二)书面证据
• 书面证据是注册会计师
所获取的各种以书面为形式
的一类证据。
•包括与审计有关的各种原始
凭证、会计记录(记账凭证、
会计帐簿和各种明细表)、
各种会议记录、各种合同、
通知书、报告书及函件等。
•
• 书面证据是审计证据的重
要组成部分,也可称为基本
证据。
• 书面证据按其来源可以
分为外部证据和内部证据。
• 1、外部证据
• 外部证据是由被审计
单位以外的机构或人士所
编制的书面证据。
•它一般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 2、内部证据
• 内部证据是由被审计单
位内部机构或职员提供的书
面证据。它包括被审计单位
的会计记录、被审计单位管
理当局声明书,以及其他各
种由被审计单位编制和提供
的有关书面文件。
•(三)口头证据
• 口头证据是被审计单
位职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对
注册会计师的提问进行口
头答复所形成的一类证据。
•(四)环境证据
• 环境证据也称状况证
据,是指对被审计单位产
生影响的各种环境事实。
•
• 环境证据包括:
• 1、有关内部控制情况;
• 2、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素质
• 3、各种管理条件和管理水平
• 环境证据一般不属于基本证
据,但它可帮助注册会计师了解
被审计单位及其经济活动所处的
环境,是注册会计师进行判断所
必须掌握的资料。
•二、审计证据的特性
•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
应当在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后,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
•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专业判断,
确定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 第八条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
数量的衡量,主要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
样本量有关。
•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
衡量,即审计证据在支持各类交易、账
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的相
关认定,或发现其中存在错报方面具有
相关性和可靠性。
•(一)审计证据的的充分性
• 审计证据的的充分性
又称足够性。是指审计证据
的数量能足以支持注册会计
师的审计意见。
•因此,它是注册会计师为形
成审计意见所需审计证据的
最低数量要求。
• 注册会计师判断审计证据是否充分、
适当,应当考虑下列主要因素:
• ①审计风险;
• ②具体审计项目的重要性;
• ③注册会计师及其业务助理人员的审计
经验;
• ④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错误和舞弊;
• ⑤审计证据的类型与获取途径。
•(二)审计证据的适当性
•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指审
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前者是指审计证据应与审计
目标相关联;
•后者是指审计证据应能如实
地反映客观事实。
•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会影
响其充分性。
•一般而言,审计证据的相关
与可靠程度越高,则所需审
计证据的数量就可减少;
•反之,审计证据的数量就要
相应增加。
• 1、审计证据的相关性
• 注册会计师只能利用与审计目的
的相关联的审计证据来证实被审计单位
所认定的事项。
• 第十条 在确定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时,注册会
计师应当考虑:
• (一)特定的审计程序可能只为某些认定提供
相关的审计证据,而与其他认定无关;
• (二)针对同一项认定可以从不同来源获取审
计证据或获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
• (三)只与特定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并不能替
代与其他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
• 2、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 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受其来源、及
时性和客观性的影响。
• 不同来源的审计证据的可靠程度通常可用下列
标准来判断:
• (1)书面证据比口头证据可靠
• (2)注册会计师自行获得的证据,比由被审
计单位提供的证据可靠
• (3)取自第三方的外部证据,比取自被审计
单位内部的证据可靠。
• (4)已获独立的第三方确认的内部证据,比
未获独立的第三方确认的内部证据可靠
• (5)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较好时所提供的内
部证据,比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较差时所提供
的内部证据可靠
• (6)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相互印
证时,可靠性较高。
• 越及时的证据越可靠
• 客观证据比主观证据可靠
• 三、审计证据的获取
•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可以采用
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
和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或称审计方
法)获取审计证据。
• 第二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下列审
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
• (一)检查记录或文件;
• (二)检查有形资产;
• (三)观察;
• (四)询问;
• (五)函证;
• (六)重新计算;
• (七)重新执行;
• (八)分析程序。
• 1、检查
• 检查是指注册会计师对会计记录和
其他书面文件可靠程度的审阅与复核。
• 审阅会计记录和其他书面文件时,应注
意其是否真实、合法
• (1)查阅原始凭证
• (2)查阅会计帐簿
• (3)查阅会计报表
• 复核会计记录和其他书面文件时,应注
意检查各种书面文件是否一致。
• 2、监盘
• 监盘是指注册会计师现场监督被审
计单位各种实物资产及现金、有价证券
等的盘点,并进行适当的抽查。
• 一般,实物资产的盘点应由被审计单位
进行,注册会计师只进行现场监督。
• 3、观察
• 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实地察看被审
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
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以
获取证据的方法。
• 4、查询及函证
• 查询是指注册会计师对有关人员进行
书面或口头询问以获取审计证据的方法。
•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印证被审计单
位会计记录所记载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
询证的一种方法。
• 5、计算
• 计算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
的原始凭证及会计记录中的数据所进行
的验算或另行计算。
• 6、分析性复核
• 分析性复核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
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进行的分析,
包括调查异常变动以及这些重要比率或
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
• 分析性复核常用的方法又有比较分
析法、比率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三种。
• 四、审计证据的整理与分析
• 应注意以下事项:
• 1、审计证据的取舍
• 取舍标准大体有:金额大小、
• 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
• 2、分清事实的现象与本质
• 3、排除伪证
• 例题1:
• 注册会计师在对A公司进行审计时,
发现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具有严重缺陷,
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是否能依赖下
列证据:
• (1)销货发票副本;
• (2)实物证据
• (3)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声明书
• (4)分析性复核
• 例题2:
• 试分析下列每组证据中哪项证据更为
可靠,并简单说明理由。
• (1)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与律师
声明书
• (2)审计人员盘点存货的记录与客户自
编的存货盘点表
• (3)电脑打印的应收账款明细账与应收
账款询证函的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