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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制度演进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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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济制度的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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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制度的渗透
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的演进,并不以达到资本主义制度而告终。不仅如此,由于分工得到了充分的展开,从而需要更有效率的合作方式。为了适应这种新变化,人类社会的合作秩序不能不以更快的速度发生着演变。又由于社会中共同信息存量的上升,更快的制度演进也有了可能。
人类的历史在时间中演进。时间是单向变化的,是一个矢量(Coveney & Highfield,1990)。这意味着,从总体上说人类的历史并不会重复。但是,不重复并不意味着无规律。就时间而言,在不同的层次上也有重复与不重复两种。每天的24小时,也就是地球的自转时间是重复的,而反映宇宙整体变化的时间是不重复的。对我们正在研究的领域来说,在中国的前近代社会中,王朝的变化是重复的,而整体的演进则是不重复的,而这不重复的演进,正如本书上一章所分析的那样,又在不断地重复着一个基本规律,这个规律就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就是生产力的性质决定着生产关系;就是最稀缺生产要素的性质决定着经济制度的性质,就是最稀缺生产要素的变迁决定着经济制度的变迁。这些不断的重复告诉我们,只要最稀缺的生产要素这个序参量发生了变化,而且,只要这个变化趋势已经明朗,那么,对经济制度变化趋势的把握也就可以得出理性的结论,推导出这个结论的,也就是哈耶克再三宣称需要我们接受的“演进的理性”。
历史的进一步演进体现在,随着资本稀缺性的相对下降与绝对下降,知识这个新的更为稀缺的要素在经济过程中出现了。这不能不使经济制度发生新的变化。在这个历史阶段中,制度变化的形态本身也发生了变化:制度变迁从此前的制度替代为基本的或主要的形态,进入了以制度的相互渗透为主或为基本的形态。本章就是讨论这个过程。
首先,我们讨论经理企业的出现与发展,而后,我们从这个历史事实出发,探讨制度之间的渗透及其最终趋向——中间体组织等基本概念。在此基础上,我们进而分析在向知识主义经济过渡的进程中,企业所发生的具体变化及其趋势。最后我们分析,我们有什么理由并在什么范围内可以预期未来的社会制度,并有什么理由和在什么范围内可以把未来的经济制度称为知识主义社会。
业主企业的演变
经济制度继续按两种模式在演变。一种是按制度失效并由此而产生的制度替代式的演进,一种是以适应更稀缺生产要素的出现而在演进,而这两种模式在本质上又是一致的:对稀缺世界的适应。反映资本主义本质的制度形式是业主企业。在企业制度的演进中,前一种制度变迁模式表现为合作制企业与国有企业等等组织的出现。后一种变迁模式,则是经理企业的兴起。本小节先讨论前一种企业制度的变迁,而后讨论企业替代市场的过程与股份制企业的发展,最后分析经理企业形成与发展的制度经济学意义。
-1 业主企业的失效及其替代
私人企业制度的失效是由要素契约的不平等所引发的。这种失效导致了社会经济生活中过多的不平等,而资本主义在成长过程中,正是打着包括平等在内的理性旗号登上历史舞台的,但现实生活中却没有消除不平等。工业化早期还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不平等。为了克服这种失效,几乎就在业主企业制度成熟的同时,已经出现了一系列以非个人的企业产权来替代私人企业产权的制度装置。本书作为一个研究大纲,只讨论合作制企业以及更具有历史性影响的国有企业。
这些企业组织,改变了要素契约中交易双方的角色,或是以集体的企业产权,或是以国家的企业产权来替代私人产权。这一替代,在单个企业中肯定改变了交易双方的关系,有利于平等的出现,但是也不能保证平等一定出现。问题还在于,如果这种产权的替代普遍地发生,必然在总体上导致效率低下。因此,这类企业制度只能局部地发生,才能保持整体的效率。也因此,这一演化过程并不能从总体上和根本上解决私人企业制度的失效,更不可能从根本上替代资本主义经济制度。
合作企业
合作企业(cooperative enterprise)中的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要素的所有者,或者说劳动要素的所有者与劳动要素的使用者是同一的:企业成员既是前者又是后者。从制度上说,这个组织与业主企业相比,改变了成员规则。合作社的成员规则与自治组织的成员规则相同。与此同时,也就改变了企业的目标规则与职位规则。合作企业的目标规则是“剩余分享”,而其中的经理职位是由内部选举产生,或者经过一定的决策规则后外聘。
一般认为,合作企业的主要优点,在于这类企业的成员规则给劳动要素的所有者提供了较强的刺激或动力。这种激励来自于合作社成员不再感到自己受雇于某个人或公司,而是感受到他与合作者之间的集体义务。合作者之间是平等的,在交易剩余的分割时,在原则上也是平等的。因此,在合作企业内部提供了比较令人满意的合作氛围,从而有可能在这个范围内消除资本雇用劳动时经常出现的“异化”(alienation)现象。这也正是合作企业产生的动力或原因。这使合作企业从1844年英国罗虚代尔出现了规范的合作社组织:公平先锋社起,已延续了150年以上的历史,至今还在全世界的100多个国家中生存与发展着,合作组织总数也达到60多万个之众,参加合作组织的人数比重,在日本为%,意大利是%,法国则达到总人口的一半(洪远朋,1996。第2-3页)。而且,有一些合作企业还经营得十分成功,比如西班牙的蒙德拉贡合作社。
但是,这种经济形式,并没有如企业组织曾经在生产、流通等领域几乎完全替代了家庭组织那样,成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基本经济组织。从本质上说,这种组织是、也只是适应克服私人企业制度的一种失效而产生的,而这种失效又内在于资本稀缺性本身。只要资本仍然是最稀缺的生产要素,这种失效就必然会程度不同地在整个社会中存在。当为了克服这一失效而进行制度创新时,也就往往在一定程度上滞阻了资本要素的有效运作。具体来说,有以下两个方面。
企业的本质是交易剩余的定价制度,是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互相对应的产权结构。而合作社的本质是“剩余分享”,首先是剩余索取权中的分享制度。劳动者不仅是企业的成员,同时,也是资本的提供者。因此,合作企业的剩余索取权是不可转让或不可交换的:拥有这一权利的人,一定是、至少应该是该组织的成员。当合作社经营成功,其成员就可以获得投资的收益,分享市场中的交易剩余。所以,当工人快要退休时,或者是准备退出合作社时,他将不再愿意向合作企业投资,除非在短期内就能有相当诱人的收益率。要解决这个问题,合作企业成员的剩余索取权就必须是可以转让的,而这又背离了这个组织的基本成员规则。
更大的困难在于剩余控制权。控制权的分享,必然会产生“搭便车”现象。这既表现为对经营人员进行监督的集体权利得不到有效行使,也表现为工人尤其是内部产生的经理人员工作时的偷懒动机,因为产出所得不是归经理人员,而是归合作企业全体成员。解决合作企业在这方面的失效,靠经理市场提供的经理人员才会具有较强的剌激和动力,来自外部产品市场的竞争压力也会为合作制度提供剌激。但是,由于剩余索取权不可交换,外聘经理就不会存在被外部接管的风险。因此,合作企业会成为本身规模扩大的制度障碍(张军,1989,第190-191页)。
关于企业控制权在合作企业中分配的困难,汉斯曼给出了更为一般的分析(Hansmann,1990)。他强调的是工人队伍的异质性。他认为,当合作社工人队伍的异质性程度提高时,不同工人之间的利益差别,会使作出决策的成本与无效决策所产生的效率损失都会随之提高。如果,工人确以所有者自居,并认真参与决策,由于管理者与非管理者之间信息与知识方面所存在的差别,一方面需要管理者向无管理经验的工人提供足够的信息,而工人也需要有必要的投入来掌握相关的知识,这不仅提高了决策的成本而且往往使决策过程过于缓慢。反过来,如果工人采取搭便车的策略,则会影响决策以及实施决策的质量。其次,工人群体在利益、技能、素质与能力等方面均存在着差异,技术工人与非技术工人,企业新职工与老职工等对企业技术改变、投资战略往往持有非常不同的看法,这种不同有时反映在为取得同一目标而采取的不同手段上,但最重要的是不同的工人个体对以何种战略进行决策持不同观点。这种差异越大,即企业内部职工的异质性越高,意味着达成协议的成本越高,不能达成协议的危险性也越大。因此,他认为,工人合作社要能够成功,其必要的条件是个体成员之间持有大体相同的资本、拥有共同的理想或相似的思想方法、个体成员的技能相近,总之,需要企业内部成员整体具有同质性(苑鹏,1998,第22-23页)。
更引人注意的是,合作经营越是成功,合作企业的规模越大,参与合作的人数也就越多,由此而产生的控制权配置中的困难也就越突出。
综合正反两方面的分析,合作企业只有在由剩余索取权的分享导致内部凝聚力(包括有一个好带头人)所产生的效率增量,大于剩余控制权的分享所造成的效率损失时,才能够在市场上生存并取得发展。这个条件,可以在一定情况下成立,但相对来说,成立的条件显然要苛刻得多。因此,合作企业的规模一般都比较小,而且一般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比如,英国合作企业的平均人数不到10人,其中,一半以上的企业从事服务性行业,制造加工业的合作组织为35%左右,建筑业约占10%。而且,近来还逐渐趋于衰败。1987年,前联邦德国保留原有性质的合作社不到原来的30%。70年代英国合作社在全国商品流通额的比重为12%,而80年代后期已降到不足6%(洪远朋,1996。第103-104页)。
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的历史或许更早。广义地说,在中国,政府对盐铁的专卖就是一种国营经济,而盐铁专卖始于武帝元狩四年(朱伯康、施正康,1995,第307),即公元前119年。西欧也早在封建时代就已经有了国有企业(杨洁勉,1988,第18页)。国有企业在俄国十月革命以后,在前苏联得到了大规模的发展。在资本主义国家中,1929年大危机之后出现了一次国有化浪潮。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直至80年代末,国有企业不仅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得到了全面的发展,而且也在世界大部分国家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得到了程度不同的发展。本书还只是研究大纲,没有篇幅专题讨论社会主义国家中的国有企业。因此,只是以非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为主要分析对象。
对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以国家所有代替了私人所有的,就是国有企业。这是一种“政府拥有并经营企业的制度。在公有制下,政府代替私人业主作资本家。这样,就由政府供给资本并决定提供的设施。政府选定管理班子并担负起以下责任:支付工资,购买用品,制订商品和劳务的价格,获得利润以及弥补亏损。政府取消私人所有权并接收企业的业务称为国有化。在美国,公有制的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田纳西河流管理局,它负责田纳西河流域的水土保持和电力生产。”(Greenwald,1973.中文,第357页。)
问题是为什么需要进行私人产权的国有替代呢?
平等是一个理由,至少是一个可能的理由。合作企业虽然可以在企业范围内、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私人企业制度在剩余分割中不平等的失效,然而,国家拥有可以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实施平等的手段。投资来自于全体公民的税收,收益可以用于整个社会。但是,这仍然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这样做,如果在整个社会中这样做,就从整体上扭曲了要素的价格关系。这不过是以国家的强制力,调低资本价格,而这种思考的实质就是在否认资本的稀缺性。因此,在资本是最稀缺要素的历史时期,尤其是在资本主义国家中,是不会作为一个普遍理由的。因此在现代,论证国有企业在资本主义制度中存在的理由时,至少已不把它作为主要的了。
国有企业的必要性与市场结构的分析相关。“与完全竞争市场相比,一家使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垄断性工业企业,其产量较低,价格较高。因此,这家企业会出现社会(的)纯损(失)。从社会上有效分配资源的角度看,这种传统效果说明国家干预是有道理的。”(Lafar & Lecaillon,1992.中文,第90页。括号内的字是我加的。)由此,对于“自然垄断”的产业来说,“如果一个企业由政府代理人管理,那么它为什么不应为政府代理人所有呢?”(Posner,1987.中文,第639页。)这是国有企业存在的主要经济理由。
自50年代以后,尤其在发展中国家,“对资源耗损型企业广泛地实行了国有化”,“其目的部分是为了控制耗损率,部分是为了限制建立跨国公司的能力,否则它们很可能构成对自然资源的掠夺,但主要目的还是为了使东道国政府有这笔‘租金’收入。”(Posner,1987.中文,第638页。)这是第二个经济理由。
发展国有企业,还有更多的政治理由。“国家占有自然垄断地位或开办国有企业,可能是引人注目的行动:征购或将私人生产者从某个特定市场上排斥出去,只涉及少数人,获得的利润则是一种政治上有利的代用品,可以取代其他可能的资金来源特别是可以取代税收。更一般地说,国家占有乃是在形势逼迫下寻求人民支持和维持政治生命之战略的组成部分。”这类政治理由又主要分为稳定目标和再分配目标两类。就稳定而言,“政治领导人知道选民是根据经济形势来判断自己的,因此希望掌握在最佳情况下控制经济形势的手段。宏观经济稳定政策或许会显出一定的功效,但要把功效发挥出来却很费时间,而且选择性不大,需要多长时间也很难确定。”“存在一个重要的国有部门,可以像通常的直接干预一样,迅速发挥有选择的稳定作用但在政治上付出的代价却要小得多”(Lafar & Lecaillon,1992.中文,第99-100页)。
这里所说的再分配,是就政治意义而言的。“在任何选举制度下,明确的集团支持都可能是政府在政治上生存下去的决定因素。”当国有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利润的减少或亏损的增加,可能会被忽视,而由此“就可能实行对某些集团有利的区别对待(如在铁路运价和电价方面)、在大小地区之间进行再分配,等等。”(Lafar & Lecaillon,1992.中文,第101页)。
不论国有企业的存在有多少理由,由于其自身内在的制度缺陷,这种企业制度同样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与发展,而不可能成为普遍的生产制度。这个内在的缺陷从根本上说就是剩余权的不可转让性。
国家制度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政府。因此,只要国有企业仍然是国有企业,就意味着这类企业的剩余权是不可转让的。如果国有企业的剩余权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转让,那么,这个企业也就程度不同地不再是国有企业。只要国家不再拥有对企业的最终的剩余控制权(比如,国家只是拥有某个企业不具有控股权的股份),这个企业就不再是国有企业。因此,不可转让的剩余权是内在于国有企业的本质特征。
不可转让的剩余权,会对企业制度产生以下影响。
首先,在剩余权可转让的企业中,如果管理人员与工人不努力,企业有可能在还远没有出现失败(破产)前,就由于剩余权的被转让而被解除要素契约。但是,在剩余权不可转让时,这种可能性大大地减少了。从而,对企业的负激励与监督的力度降低了。
其次,企业的剩余权不在企业组织内部,而在国家这么一个外部的组织中,这样,企业自身的自主权就是不完全的。既然国家拥有企业的剩余权,因此,国家就不仅必须拥有充分的监督权,还需要拥有部分的包括投资计划、投资方向和筹资方式等等在内的资源决策权。这样,留在企业内部的自主权也就大大缩小了,而主要局限在生产、销售和库存等领域。这样的决策结构,使企业在处理不确定性时的灵活性大大下降,而这正是人类需要企业这个制度的本质因素之一。
以上两个方面是任何国有企业都必然或多或少会发生的问题。如果一个国家国有企业的规模比较大,那么还会产生更多的问题。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多部门管理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低效率。如果国有企业的规模相当大,往往不是一个部门能够管理的。那么,选择了多部门的管理模式后,国有企业的效率将大为下降。因为,这时对国有企业管理的效率不再是由一个部门的效率所决定。对一个企业来说,每一个政府部门只承担了部分的责任,因此,每个政府部门搞好一个企业也只有部分的激励。这就产生了“搭便车”现象,管理企业的部门越多,各个部门之间的责、权、利关系越是不明确,搭便车现象也就越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要能够生存下去并得到发展,几乎就依赖于是否能选择一个出色而又颇具责任心的管理者,依赖于一个具体的个人。更重要的是,选择得是否正确,只能在事后确知,总是滞后的。
当然,国有企业在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存在,不是因为需要它的效率,因此也就不会因为效率问题而消失。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在未来的一个时期中也必将仍然这样。不过,一个国家的整体却一定不能没有效率。因此,这个讨论的主旨只是为了证明:国有企业只会有一定规模的存在,不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生产制度。
80年代以来,由于科学技术的新发展,原来被看成是自然垄断的产业,同样面临着严峻的竞争态势。自然垄断的范围已经大大地缩小了。也由于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经济效率的不理想,非社会主义国家中的国有企业的总体规模也有了明显的下降。
小结
经过对替代业主企业的二种企业制度的分析,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更进一步地理解资本的稀缺性与业主企业制度之间的关系。业主企业是在资本为稀缺要素时,最具有适应性的制度形态。这种制度与任何一种存在着的制度一样,都有着某些方面的失灵。为了克服种种失灵,可以并也一定能够在制度上作出种种创新。但是,并没有由此而创造出新的替代,而只是出现了制度的补充:用合作制度与国有企业制度补充业主企业。这也是本书对资本主义之后的制度变迁,不再称为制度替代的一个重要理由。
在资本仍然是最稀缺的生产要素的历史时期,资本要素的所有者,更准确地说是企业主的契约地位与劳动要素所有者的契约地位是不同的,也不可能是相同的。如果一定要使两者完全相同,更不必说要使劳动要素的所有者处于更为有利的地位,就必然会导致最稀缺要素得不到合理利用。平等经常成为人们的理想,但平等从来是有条件的。在资本是最稀缺要素的历史条件下,实现资本要素所有者与劳动要素所有者在契约上的平等,并不会推动历史前进。只有当资本逐渐成为非最稀缺要素的历史条件出现时,提出这个问题才可能是恰当的。
-2业主企业的适应性变迁
在资本稀缺性日益凸现时,制度的适应性具体体现为企业替代家庭和企业替代市场的势头。生产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使市场失效与企业制度有效的反差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企业规模在量上的增长,达到一定的程度,就必然发生质的变化。问题是企业的规模为什么会扩张呢?
产权效率与企业规模
传统的说法是技术上的规模经济:随着技术的发展,生产中的固定成本越来越大,需要越来越大的生产量来分担这些沉入成本,以降低平均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因此,企业的经济规模也就会上升。
这个回答不论从历史上说,还是从逻辑上说,都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从历史上说,甚至在大机器出现之前,手工工场内部,不仅有分工的进一步发展,而且就已经把原来分开的手工工业合并在一个工场内了。亚当·斯密和之后的马克思,都只分析了分工对技术效率的影响,都没有分析过为什么不同的手工业需要合并在一个手工工场中。
即使在大机器出现之后,这个理论充其量也只能解释车间的生产规模,而不能说明企业的生产规模。梯罗尔就对此提出了责难(Tirole,1988)。他的主要观点,费方域概括为:“第一,为什么规模经济效益一定要在企业内才能获得呢?为什么我们就不能通过法律上相互独立的企业实体之间的合同来组织规模生产,获得规模效益呢?一家企业同时服务于几个市场,与几家企业分别服务于这些市场,然后通过合同按适当的价格转移产品,如果只考虑技术因素,结果应该是一样的。”“第二,我们凭什么一定要说平均成本在产量大到一定时候就会上升呢?如果生产q1+q2产量的成本大于分开生产q1与q2的成本总和,那么,假设一家企业想要生产q1+q2的话,它也可以建立两个独立的部门如两个分公司或两个分厂来进行运作。这样它的生产技术就不会出现规模不经济。因此,仅用技术,仅用规模效益来说明企业规模大小(确切说是企业的边界)是有困难的。”(费方域,1998,第140页。)
在现代企业理论发展了产权效率的概念后,才能对企业规模的扩张作出有说服力的说明。为此,需要介绍威廉姆森与哈特在这方面的主要贡献。
哈特定理
在迂回的生产方式中,产品面世之前,必须有资本的投入,或者称为资本的沉入。随着分工与专业化的深化,在不同的生产部门,甚至在同一部门的不同企业中,所投资本会逐步分化,即威廉姆森所说的资产日益具有专用性。生产要素越是专用的,提供同样生产能力的资产的制造费用就越低。虽然马尔沙克和拉德纳早已认为员工、工厂和港口等都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性(Marschak & Radner,1972),不过还是威廉姆森首先把资产专用性的概念引入了制度的分析。他把资产专用性定义为“在不牺牲生产价值的条件下,资产可用于不同用途和由不同使用者利用的程度。”(Williamson, 1988。中文,第70页。)这就是说,当一种资产在某一种用途中的价值,大大地高于在任何其它用途中的价值,那么,该种资产在该用途中是具有专用性的。
在他所提出的资产专用性的分类中(Williamson, ),本小节关心的是以下二种。一种是资产选址的专用性,如为了节省运输费用,生产设备一般以原料产地布局,而一旦建成,则迁移费用很高,甚至使迁移成为不可能。正如威廉姆森的定义所表达的,具有这些特征的资产,对于不同的用途或对于不同的使用者,其价值会有很大的差异。对上游的生产者具有很大价值的某些专用性资产,对下游的生产者来说可能就是缺乏价值的。以使用某一煤矿很有价值的坑口火力发电厂,如果不得不使用别的煤矿的煤,其经济价值就大大下降。其次是资产本身的专用性,如特殊设计能够一次性加工成某个部件的设备。这样的资产,是为了特殊的用途而设计与生产的,一方面使这项投资对该具体用途的价值大大上升,但同时也就使该项资产在不作此专门用途时的价值大大下降。前一项专用性产生于资产的自然属性,后一种则是人类生产知识进步的结果。
在威廉姆森的理论中,资产的专用性对理解企业的合并,并由此而理解企业规模的扩张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专用资产的出现,提高了对市场交易伙伴的依赖性:资产专用性程度越高,价值越大,拥有专用性资产的厂商对交易伙伴的依赖性也就越大。对交易伙伴具有更大依赖性的厂商,被交易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所损害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因此,使用专用性资产的厂商,虽然降低了生产费用,但同时却大大提高了市场的交易费用。这时,以企业制度替代市场组织,就会是比较普适的选择。而这种替代的具体表现,就是企业的兼并。而且,正如威廉姆森所分析的,这时的兼并形式主要是纵向的一体化(Williamson, & 7)。
哈特在此基础上作了重大的改进。哈特从资产的专用性出发,提出了关系专用性资产。就关系而言,又有资产的互补性与独立性这两类主要关系。所谓资产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哈特定义为:当投资者M1在一项投资(a1)中的边际收益,不因为他再获得另一项资产(a2)而增加;而且,另一个投资者M2在已经获得a2的条件下,也不能因再获得a1而增加,那么a1和a2就是互为独立的资产。由此,当M1为了使投资效率不受影响,不仅需要a1也需要a2,或者M2为了使投资效率不受影响,不仅需要a2也需要a1,那么,a1和a2就是严格互补的资产(Hart,1995.中文,第51页)。哈特在这些概念的基础上证明:“一个对剩余的创造是关键的当事人必须有所有权(这样,任何协议必须与他达成,因此没有必要将所有权给其他人而增加必要的协议的数目),而且高度互补的资产应该联合所有(由于这些资产的协作是必要的,让一个人控制它们会降低协议的总数)。”(Hart & Moore 1990.中文,第354页。)
稀缺性与专用性、替代性
在我们进一步讨论这个论题之前,有必要先来分析一下术语。资产“专用性”这个术语,在企业理论中越来越具有重要的地位。但是,在经济学的一般理论中却较少被使用。这个术语是否与更一般的经济学术语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所以才会如此重要呢?
在哈特的企业理论中,不仅使用了“专用性资产”“关系专用性资产”这些术语,而且,与这些术语相关的还使用了“不可或缺的当事人”这个术语。比如,他的一个重要命题是:“如果一当事人对一资产是不可或缺的,则他应拥有它。”也即,“把资产交给不可或缺的当事人将是有效率的,即使他们并不一定进行重要的投资和努力的决策”(Hart & Moore 1990.中文,第332、321页)。哈特没有为这个术语下一个明确的定义,而这个术语在经济学的其它领域中,目前比“专用性资产”这个词更少被使用。我仍然认为,这个概念必然与某个基本的经济学概念有着本质的联系,才会在分析中占据如此重要的地位。
我以为,资产专用性是稀缺性的相对性的表现。所谓一项专用性资产,就是对某一用途、某一企业具有稀缺性,而在其它用途中,在其它企业中,其稀缺性大大下降的那种资产。相对价格结构是资产稀缺性的量度,因此,在不同的用途中该资产的价格不同,不过是该资产在不同用途中稀缺性不同的另一种表述方式。我也已经讨论过,可替代性是稀缺的量度方式之一。因此,在一项合作中可替代的当事人,意味着他所拥有的与他不可分离的要素,在该项用途中是不稀缺的;一项合作中不可或缺的当事人,则意味着与他不可分离的要素在该项合作中是稀缺的 。
在这个分析的基础上,我重新表述关于产权效率的哈持定理。
定义:关于实物资产产权效率的哈特定理可以表述为:在企业制度中,对于互相之间不存在稀缺关系的实物资产,应当分别所有;对于各自成为对方稀缺要素的实物资产,应当单独所有。
我重新表述哈特定理,也就是把第三章中主要是关于资本与劳动要素所有者之间合作的企业产权效率理论,引伸为资本要素与资本要素之间进行合作的企业产权效率理论。在此还需要作一个综合的叙述。
一个资本所有者不仅拥有资本,而且拥有对该资本投资的知识,才能是一个企业家。任何一项生产设施,当使用中所需要使用的劳动力超过了一个家庭的供给时,就需要有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合作。人类在这一类合作时的适应性制度形式就是业主企业。不过,人类还需要有资本与资本之间的合作,如中间产品的市场交易就是这一类合作。当资本已经与劳动形成了合作关系之后,资本与资本之间的合作也就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
当两种企业的生产品,在消费与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什么相互关系,那么,这两个生产该种产品的企业之间,也就没有什么合作关系。当一种产品成为另一个企业的使用品时,这两个企业之间就有了合作关系。当使用是偶然的,那么,市场合作就足矣。在这些场合,彼此之间都不需要有对方资本运行的信息作为共同信息。拥有这种相互信息,只是提高了制度总成本,但并不提供或只能提供极少的绩效,因此平均制度成本是上升的,所以也是非适应性的。这就是哈特定理的前半部分:相互独立的资产应当分别所有。
当两种资产是互补的,也就是这两种资产之间存在经常合作的必要,用威廉姆森的术语,就是交易的频率很高时,形成合作的共同信息的成本,就可以被交易的多次交易平均,高的总制度成本,就可能有低的平均成本。一种可能的形式就是长期契约。达成长期契约需要有多得多的共同信息,但是只要合作的绩效足够大,就能够是适应性的。
以上分析主要是事前的。当存在事后的制度成本时,尤其当事后的制度成本十分高昂时,市场合作就可能是非适应性的了。机会主义使合作者之间在事前难以形成真实的共同信息,从而会导致高昂的事后制度成本;而一种资产对另一种资产而言的相对稀缺性,则是资产之间合作中出现高昂事后成本的因素之二。如果资产之间虽然是高度互补的,但可以被竞争者所替代,这就从资产供给方说不是相对稀缺的;或者,虽然是难以被替代,但并不是高度互补的,这就从资产需求方说并不是相对稀缺的。相对不稀缺的资本之间的合作,不会产生高的事后成本。反之,不同资本之间存在相对的稀缺性时,合作时就可能产生高昂的事后成本。而且,事后成本的大小,也同样取决于合作资本之间的相对稀缺程度:如果该资产在其它使用中的价格下降得越大,那末由此而产生的事后成本也越高。哈特所说的“套牢问题”(hold-up problem),就是一项投资的资本所有者被事后的制度成本所束缚,而这样的事后成本又不能转换为事前成本,而无法作出在没有这种束缚时所能作出的适应性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制度正是处置市场交易尤其是要素交易的事后制度成本的适应性装置。这时,资产之间的合作采取要素契约,并在签约后进入企业制度,由企业中的权威来处置此后的合作,就能大大降低原来可能的事后成本。这也就是威廉姆森所说的企业替代市场的过程。或者,也就是哈特定理的下一半:高度互补的实物资产应当单独所有。
进一步的问题是,在联合所有中,企业权威属于谁才是有效率呢?哈特的回答是,“如果某一方的投资决策对激励不敏感,那么将所有权给予该方就是没有意义的。”并且,“把所有权给予投资是不重要的那一方,是没有意义的。”(Hart, 1990. 中文,第53页。)在我看来,所谓敏感或不敏感、重要或不重要都是相对的概念。其次,对激励的敏感程度或是投资过程中的重要程度,都是不同投资的资本在合作过程中相对稀缺程度的量度。因此,他的命题可以更恰当地表述为:在具有相对稀缺性的资产之间的合作中,应当联合所有。在联合所有中,相对最稀缺的资产应当拥有最终所有权,或者说,他(或她)最好是单独所有。
在企业合并后产权效率上升的场合,企业规模的扩张是适应性的演进。但是,企业规模的扩张不会是无限制的。科斯与威廉姆森的思路是,随着企业规模的逐步扩大,其内部的制度成本必然上升,当达到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那一点,企业规模的扩张就中止。哈特的思路是,“当企业规模扩展到一定程度时,资产之间的协同作用就会下降。”此时,企业家“和核心资产对于周边的运作来说变得不再那么重要了”,因为“周边的投资都不可能是专用性的(在一家大企业中,为了诸多目的,核心和周边几乎是互相独立地运作的)。另外,核心的投资也不可能由于周边的存在而得到很大的加强。”(Hart,1990.中文,第61页。)因此,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新合并入企业资产的相关性逐步下降,而独立性逐步上升,由此,合并的产权效率逐步下降,直至合并的产权效率为零的那一点,企业规模停止扩张。
我同样认为,企业家与企业的核心资产,首先需要对该资产运行中最稀缺的资产进行投资或合并,使其核心能力得到扩张,而后向相对稀缺程度较低的资产投资或合并。当存在这样的机会时,企业的规模就上升。当这样的机会不再存在,企业规模的扩张也就中止。当然,随着生产技术的变化、市场态势的变化,原来对核心资产不具有稀缺性的资产,有可能变得是稀缺的,那么,新的规模扩张就会发生。另一方面,也会使原来对核心资产具有稀缺性的资产,变得不再稀缺,那么,企业就会分立。
经理企业的形成与发展
业主企业向经理企业的演进,不仅是企业制度演变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阶段,而且,还是人类合作扩展秩序演进中的一个里程碑。而经理企业出现的历史前提,是股份制企业。
股份制企业的出现
企业规模不断地扩大,为股份制企业的出现创造了基本条件。股份制企业的出现是为了克服单个资本的有限与企业迅速扩大的矛盾。在企业的扩张过程中,单个资本积累跟不上企业规模扩张的速度,这对矛盾首先是以合伙企业的形式得以部分地解决了。但是,由于合伙企业自身的缺陷,更由于企业扩张的速度仍然超过了个别资本积累的速度,这时,股份制企业——公司企业就应运而生了。
不过,公司并不是从合伙企业中发展起来的。公司制度是从早期的特许垄断公司发展起来的。特许股份公司最早出现在航运业中,这是一个在当时风险最大的行业。为了分担风险,这些企业采取了股份的形式:每次出航之前以股份的形式集资,形成长途贸易的垫付资本,远航完成后按股还本分利,随即也就散伙。以后,这样的公司取得特许而长期存在。如1602年成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就是其中的一个。1856年,英国颁布了《联合股份公司法案》(Joint Stock Companies Act),放宽了特许,从而使股份公司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不过,这时的公司企业仍然具有家族企业的特点。一方面,公司股份往往被某一个家族所控制,只是在融资方式中,从债务融资部分转变为股权融资,也因此不仅出现了按股分红,更重要的是股东还拥有了部分的剩余控制权;不过另一方面,董事长往往兼任总经理,在实施一股一票和多数规则的治理结构下,剩余控制权还是基本上控制在家族手中。由此可见,这时的股份制企业与业主企业相比,对剩余权的支配并没有发生本质上的变化,或者说,这时的企业制度所发生的变异,并没有导致企业制度性质上的重要改变。因此,不宜把股份制企业等同于我在下面将分析的经理企业。
管理革命
决定企业制度将要发生的变化,重要的并不在于资本要素本身的形态变化,比如,从债权融资到股权融资的变化等;也并不仅仅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而采用了股份制的形式,而是在这同时,管理日益复杂化,并逐步形成了将管理经验上升为管理理论知识的需要,由此而产生了拥有并依赖这种理论知识的职业经理阶层。
刘易斯认为,“即使在1880年,工业革命的创新仍然是比较简单的,并没有超过几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具有的企业家能力。”(Lewis,1978b.中文,第226-227页。)管理复杂程度的变化,从简单到复杂的演变,是经历了一个渐进过程的。经理企业首先是在美国发展与成熟起来的。美国的企业发展史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个企业制度的演变轨迹。这方面又有了钱德勒的经典之作《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为我们提供了坚实的分析基础。在这两节中,我主要依赖他的成果。
十分复杂的管理,是在美国铁路的经营者中间逐步发展与成熟起来的。这是经理企业形成的关键时期。美国铁路企业因管理的复杂化而发展为经理企业的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与修建铁路的高峰时期一同发生的,即出现在19世纪50-60年代。在这个时期,铁路在组织上和技术上都出现了革新。“技术使得迅速且全天候的运输得以实现;但安全、准时并可靠的客、货运以及机车、车皮、铁轨、路基、车站、调车房和其它设备的长期保养与修理,则有赖于相当规模的管理组织。这意味着需要雇用一群经理来监督在地理上极为广阔的范围内的各种职能活动;以及任命中、上层管理执行人员来监督、评估和协调负责日常经营活动的经理的工作,这也意味着各种崭新的内部管理程序以及会计和统计监督的形成。从此以后,由于铁路经营的需要,产生了美国企业管理上最初的管理层级制。”(Chandler, 1977.中文,第97页。)在这个阶段中,由于铁路公司的复杂管理,使各铁路公司聘任了大批的高中级经理人员。“由于铁路管理人员需要特殊的技能和训练,也由于管理层级制的存在,使得铁路经理们不同于种植园的监工或纺织厂的代理人,他们把自己的工作视为终身事业。”“这种把工作视为终身事业的态度以及工作的专业性,使得铁路经理越来越把他们的工作看成一种专业职业。”(Chandler,1977.中文,第98页。)
美国铁路企业管理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发生在19世纪的60-70年代。在这个时期中,美国铁路实现了直达运输。在各个铁路公司分别建设起来的各段铁路,不仅没有连接起来,而且,各家铁路公司的轨距与所使用的设备也各不相同,因此,一家铁路公司的车辆无法转到另一家铁路公司的铁轨上行驶。这成为了当时进一步降低铁路运输成本的主要障碍。在那时的铁路运输中,提高管理水平对降低成本特别敏感。这是管理革命发生在铁路公司中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降低成本和减少运输时间,需要组织起各铁路公司之间的通力合作。“铁路企业之间的这种合作是一种完全新的现象。铁路设备以及操作程序上必要的标准化需要在各公司经理间进行仔细且长时间的协商。他们必须先设计出标准化的操作程序与设备,才能付诸实行。”(Chandler,1977.中文,第136页。)通过种种组织手段,美国铁路公司逐步将“原先由数百家小企业处理的活动和交易融合起来。美国的陆上运输,经由捷运公司、联营公司到最后大铁路公司的交通部门从而完成了从市场协调到通过管理加以协调的转变。无数的佣金代理商,货运业者,捷运公司以及篷车、驿马车公司,和运河、湖泊、河流及沿海岸的船舶运输公司都消失不见了。取代它们的是少数多单位的大铁路企业。”与这个过程相应的,由于“完善内部组织以及协调穿越几家大公司轨道的直达运输流量,主要是中层管理人员的事务”(Chandler,1977.中文,第163页),在这个时期中,也形成了对拥有必要专门知识的中层管理人员的大量需求。“为了使这业已成为全世界最庞大的运输网络成为一整体所需要的合作,促使铁路经理产生了一种专门职业的意识。中层经理定期聚会讨论他们在执行不同职能时所面临的一般问题,他们很快就成立了永久性的半职业性协会。”“因此,到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美国的铁路经理已具备了职业化人员所应有的标准条件。他们拥有自己的社团和刊物,他们毕生沿着一条确定不移的事业道路前进。这时,他们已自视、也被别人目为一种与众不同的新兴商业阶层——美国首次出现的职业化商业经理人员。”(Chandler,1977.中文,第145,147页。)
美国铁路企业管理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开始于19世纪80-90年代,并延续至20世纪初。这时是美国铁路建立起庞大的自给系统的年代。在铁路公司发展的第二阶段中,由于各个铁路公司之间的卡特尔式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无效的过度竞争,但是并不能完全消除竞争。市场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尤其是铁路公司之间的竞相杀价,产生了高昂的事后的交易成本。为了降低这一种制度成本,“为了加紧控制竞相减价和竞争性的修建铁路,一些最主要系统高阶层管理中的银行家和经理人员”,“在经营于同一地区的几个系统之间,发展一种他们所谓的‘利益共同体’。其具体作法是让某一系统购买邻近系统的股票”(Chandler,1977.中文,第198页)。这样,美国铁路业进行了最后的合并运动,而这项工作几乎完全是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到1906年,全美国三分之二的铁路,已经被七大财团所控制,基本完成了系统的合并。
经理阶层的出现
合并后的新铁路管理系统是如此之庞大,不能不在组织结构上进行创新,采用了前所未有的科层结构。小钱德勒指出,由于不同公司的初始条件不同,即在组织创新中是以银行家还是以高层管理经理起着主导作用的不同,结果形成了现在已经一般地称为功能型垂直结构(U型结构)与事业部型分权结构(M型结构)这样两种。不论采用了那一种组织结构,都需要把高层管理者的队伍大大扩充。
经过这几个发展环节,拥有专业知识的经理阶层,在铁路公司中已经成了不可或缺的,拥有了相当剩余控制权的组成部分。在采用M型结构的铁路企业中,“它的自主的子系统负责日常作业,它的高层经理人员则负责处理长远计划的制订和监督,其复杂程度已和任何一家现代的大规模工业企业不相上下。”在采用U型结构的铁路企业中,比如摩根“就知道要小心挑选有经验、并受过考验的职业经理担任他已经改组了的铁路公司的董事长。他给予他们在经营事务上几乎完全的自主权,但董事会仍然保留对财务事务,如股息政策和财务资源的分配的严密监督。”(Chandler,1977.中文,第205和210页。)一个拥有专业知识并拥有剩余权的企业中的新构成部分在铁路公司中确立了。这类企业就是所谓的经理企业。
经理企业一旦在铁路公司中完成创新过程,就显示了这种企业制度在大规模生产与大规模销售中的效率。在美国基本完成了现代的运输与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后,使大规模生产与大规模销售集中在一个企业中的做法,在其它产业中也成为可能。这时,这种企业制度就逐步扩展到美国的这些行业中,并于20世纪30年代在整个美国企业界得到成熟。
当大量生产与大量分配在企业中的结合有了可能时,在美国的一部分产业中提高管理水平对降低成本也就变得十分地敏感,也由此而产生了对拥有专业知识的经理阶层的迫切需要。一个产业对经理阶层的需要,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这个产业的规模经济特征。钱德勒在说到铁路以外的产业时,曾说:“航运业从管理协调所带来的收益比铁路业要少得多,所以对航运业来说,需要中层及高层经理人员服务的迫切性也就要少得多。”因此,“就所有新的运输和通讯形式而言,轮船公司对现代工商企业的发展所起的影响最小。” (Chandler,1977.中文,第221页。)
不过,这还需要在技术上成为可能。“这类大量生产技术,首先出现于流体或半流体(如原油)的加工处理。在金属生产业和金属加工业中则来得较慢,因为这些部门的大量生产需要更高的技术上的突破。不过一旦出现了这种突破,产量就会以惊人的速度增加,在这些制造厂里,为了协调经过几个生产过程的巨大流量,因而需要雇用支薪的经理人员并且发展出现代工厂的流程和组织。”(Chandler,1977.中文,第277页。)按照这个内在逻辑,经理企业在美国的一系列产业中逐步成长了起来。“到了1917年,(大量生产与大量销售相)结合的工业企业已经成为美国生意界最有力的机构,事实上,也是整个美国经济中最有力的机构。也就在那时,美国的一些最主要的工业和整个经济都已经具备它们的现代形式了。”(Chandler, 1977.中文,第329页。括号中的字是我加的。)
大量生产的企业,当面临现有的销售公司不能胜任销售所生产的大量产品时,这类企业就需要进一步扩大纵向的结合,建立起自己的多单位的销售组织,实行大量生产与大量分配在一个企业中的结合。“实行这种新的管理层级制的公司(它从原料的供应者一直延伸到最终消费者)从一开始就是全国性的企业;有许多很快还变成了多国企业。”“随着结合企业的工业企业的兴起,支薪经理成了美国经济管理中最主要的人物。”而且,这类企业“在经营的规模、复杂性和多样性上都超过了铁路企业。”(Chandler,1977.中文,第331,332页。)
现代企业在竞争中的发展,使企业内部出现了另一个重要的具有历史意义的新部门——研究与开发。这首先是由多样化经营的需要而产生的。“直到本世纪二十年代,多样化才成为一种明确的成长策略。(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只是当中层经理看到了某种相当明显的机会后,他才会作出特别决定来生产新产品。而在战后,高层经理开始有意识地开发新产品和新市场,以便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和管理能力。”(Chandler,1977.中文,第558页。括号内的字是我加的。)
在“实行多样化这一新策略时,经理们偶尔也买进一家能提供新的或补充的产品系列的公司,或者与之合并。不过在更多得多的情况下,这种扩充是经由内部成长的结果。这些经理还指望他们的研究机构(本来是为了改进产品和生产过程而建立这些研究机构的)能开发出特别适合于他们的生产过程或销售技术的新产品。”(Chandler,1977.中文,第559页。)
钱德勒指出,企业研究与开发这种新功能,首先发生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大企业就开始群集其内的那些产业中。1929年,三分之二以上的企业研究人员集中在电气机器、化学制品、电气机器以外的机器、金属冶炼和橡胶工业中(Chandler, 1977.中文,第559页)。研究与开发工作所带来的明显效益,使得越来越多的现代企业转向实施以多样化达到扩充的策略。
这样,随着拥有专业知识的经理在企业中日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以拥有专业知识的成员所组成的研究与开发部门在企业中地位的提高,私人资本的企业制度开始发生一场静悄悄的革命。
-3知识要素及其影响
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传统中,资本主义经济发生部分质变的主要依据是资本主义进入了垄断。在本书的理论框架中,私人资本是竞争的还是垄断的,这个区别不仅在理论上难以作出明确划分,而且还不是很重要的。不论是垄断的资本还是处于竞争中的资本,都是工业文明的经济形态,都是与大机器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经济形式。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直到19世纪末不仅仍然代表着最先进的生产力,而且也是无可争议的最稀缺生产要素。但是,正是从上个世纪末发端,一种更先进、更重要的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这就是经过发展和进一步整合之后的知识。正是知识作为生产要素的出现,使资本主义经济发生了部分的质变。
知识作为生产要素
什么是知识?贝尔说:“知识是对事实或思想的一套有系统的阐述提出合理的判断或者经验性的结果,它通过某种交流手段,以某种系统的方式传播给其它(他)人。”“知识包括新的判断(研究和学问)或者老判断的新提法(课本和教学)。”(Bell,1973.中文,第191页。括号中的“他”字是我加的。)他又说,“知识是一种客观上已认识的事物,一种精神财富,冠以一个或一组名字,由版权或其它一些社会承认的形式(如出版)所认可。”(Bell,1973.中文,第193页。)
有必要对知识与经验作出区分。知识是已认识的事物,如果仅从这一点来看,经验也是知识。但是经验有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而直接经验中有一部分是可以作出理论化表述的,从而可以转化为他人的间接经验。但是,在经验中也有一些是“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这一部分就不能被称为知识。“知识是经验通过有关概念的有选择整理——和再整理” (Bell,1973.中文,第461页。)正因为如此,知识不能简单地与经验等同。知识是已经上升为理性认识的那些经验。
也有必要对知识与信息作出区分。信息是“通讯系统传输和处理的对象,泛指消息和信号的具体内容和意义。通常须通过处理和分析来提取。” 因此,信息的外延是十分宽广的,而知识只是信息中的一种,是一种有组织的系统化了的信息。在大型企业的管理中,缺乏的不是关于企业经营流程中的信息,而是缺乏恰当处理这些信息的能力,即处理信息时所必要的知识。
不能说在业主企业的管理中不需要知识,如会计的知识、市场的知识、商品的生产与运输的知识、信贷过程的知识等。但是,在那里,知识还不是一个独立的生产要素。在业主企业中,经营管理所需要的知识在整个社会中是稀缺的,但是对于资本家来说,却是他的必备条件。不仅如此,他的经营知识与才能(才能也是知识)还需要由资本来担保。正如张维迎所说,“当局内人与局外人之间关于经营能力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时候,只有那些愿意充当企业家而同时又拥有足量个人资产的人才能被信赖为合格的企业家。”“一个资本所有者企业家的资本能够赚取‘纯粹’的利润,是因为资本可以传递有关经营能力的信息。”(张维迎,1995。第4,5页)也就是说,在业主企业的制度下,管理知识是从属于资本的 ,知识不过是资本的一种存在形式。资本所有者与资本所有者家族的成员所得到的正常的教育,不仅能使他拥有投资知识,而且能够使他具备必要的从事经营管理的知识。资本所有者在社会中的分布与经营管理才能在社会中的分布,不会出现太大的背离。
另一方面,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员工也还只是一名与别的员工没有本质区别的员工,只是按要素契约行事的劳动者。因此,在业主企业中,生产技术方面的知识也是从属于劳动要素的,还不是一种独立的生产要素。企业中的这类员工也还没有能够形成为一个社会的独立阶级。
但是,在大型的现代公司企业中,对经营管理才能的要求大大提高了。这时经营管理知识的专业程度也大大上升。这样的知识并不是只要接受过一般的教育就能够获得的,也不是拥有投资知识也就能拥有的了。管理知识从资本运营知识中分化独立出来,并且与资本运营知识中仍然由资本所有 者所拥有的投资知识,形成高度互补的关系。这时,“除非企业家家族的成员本身受过职业经理的训练,他们就很难在高阶层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由于家族式企业的利润通常总能保证他们能有一笔很大的个人收入,这些家族也就缺乏经济刺激,懒得在经理职位晋升的阶梯上多花时间了。”(Chandler,1977.中文,第580页。)因此,在现代公司企业中,资本分布与经营才能的分布出现了不一致性,拥有投资知识的人与拥有管理知识的人的分布也出现了不一致,并导致了所谓的“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谓“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其本质是管理知识作为一种新的独立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出现。另一方面,在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中,生产中的一部分专业知识,也通过研究与开发部门的独立化而逐步成为一种独立的生产要素。
知识在企业中作为生产要素的出现,必然会由此在整个社会中产生广泛的影响。首先,使教育事业的作用和意义出现了新的内涵。知识以及传授知识的教育是一项古已有之的社会功能。但是,这在保护劳动能力与土地为最稀缺生产要素的历史时期,教育主要是为参与政治生活作准备,为社会成员从政打基础,而不与生产直接相关。“学而优则仕”是那个历史时期教育功能的真实写照。在资本为最稀缺生产要素的历史时期,传授知识的教育主要是为了提高经营者与劳动者的素质,教育的经济功能开始显现。不过硕士与博士等高学历教育,仍然不与生产直接相关。但是,一旦知识在现代企业中成为一种独立的生产要素,不仅一般的大学教育,而且高学历的硕士(特别是如工商管理硕士)、博士的教育,在这种需求的拉动下得到了大发展。以贝尔所整理的美国获得硕士学位的人数为例(Bell,1973.中文,第244页),1880年授予879人,30年后的1920年授予2 113人,平均年增长率为%;到下一个30年的1940年,授予了26 731人,平均每年的增长率上升为%;再一个30年后,达到211 400人,年平均增长%。可见,以1920年为界,硕士授予的增长处于两个不同的数量级上。考虑到教育对市场反应的滞后,对硕士的需求的明显上升,是由知识在企业中成为独立要素推动的。
另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影响,是大大推动了独立的研究部门以及其它一系列以知识为产品形态的企业发展。在大型企业中,知识首先成为了独立的生产要素,并分享着企业剩余,而且,由于日益更多地使用知识这一更为有效率的生产要素,这类企业在市场上就更具竞争力。市场压力迫使其它企业对知识要素产生了需求,但往往囿于企业规模,单独形成知识的供给就不经济。这时,就产生了新的具有历史意义的社会分工:知识生产的场所终于超越了非赢利组织的范围,不仅老的以知识为最终产品形态的企业,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得到了更大的发展,而且,一类新企业:广告公司、咨询公司、产品设计事务所等等也纷纷涌现。这种分工的新发展不同于经典的工业文明时期所发生的社会分工。在那个生产力条件下,社会分工的发展所导致的是大机器迂回生产过程的拉长,必将产生对资本的进一步的需求。新的社会分工,却使迂回生产过程进入了主要使用知识的生产过程:主要依赖知识的投入,其产出同样是知识,一个基本上是以知识生产知识的企业出现了。知识要素独立于机器大生产而获得了具有剩余性质的收益。与此同时,在企业资产中技术入股、专利入股也逐渐普遍。在这些场合,知识具有了资本的形态。
这时,对知识的需求成为全社会的,知识作为独立的生产要素不仅在企业中形成,而且终于在社会中出现。一个以知识要素的重要性逐步替代资本要素重要性的新的历史时代开始了。
知识要素的基本特征
要对未来的以知识要素为基础的新历史时代有所理解,首先需要把握知识这种生产要素的基本特征。
首先,知识这一产品在消费时,具有不同于任何物质产品的特征。作为生产性的消费,知识具有十分广泛的替代作用。资本这一生产要素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替代土地与劳动:以资本密集的投入增加土地的产出,就等同于扩大了耕地面积;以资本密集的投入使用替代劳动的机器,就等同于增加了工人。不过,也仅此而已。然而知识这一要素,不仅可以替代劳动与土地,而且也可以替代资本,可以替代任何稀缺的物质资源:具有同样生产能力的设施,有了更精巧的设计,就可以减少投资;更先进的发动机,耗油量更低;采用新材料,可以使设施的使用寿命更长、更可靠等。这种广泛的替代性,决定了知识的稀缺性。一方面,知识的存量确实是浩瀚的,另一方面,知识“临到用时方恨少”,又是稀缺的。更需要注意的是,与无知领域相比,与人类面对着需要解决的无数问题相比,知识还是太少太少。
知识还有一个十分重要而又容易被人们忽视的一个方面,正如后现代的学者利奥塔尔所说,“人们使用知识一词时根本不是仅指全部指示性陈述,这个词中还掺杂着做事能力、处世能力、倾听能力等意义。”(Lyotard,1979.中文,第41页。)工商管理硕士,学习了不少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但是,并不能保证每个学成者都是出色的经理,在很大程度上还要依赖于他(或她)是否具备上述的种种必须的能力。而这一点,对如何理解未来的经济与社会十分重要。与陈述性知识相比,使用知识的能力是真正稀缺的要素。正如赖克所说,“符号分析人员可以通过按计算机键盘来利用已确立的一大堆知识。事实、代码、公式和法则都是唾手可得的。更有价值的是有效和创造性地使用这些的能力。”(Reich, 1991.中文,第183页。以粗体所表示的重点,是原文的。)
西蒙正确地指出,“当代世界上的信息处理系统,是浸泡在信息浓汁和符号浓汁之中的。在这样的世界上,稀缺的资源不是信息,而是信息处理的能力。”而这种能力,就属于知识的范围。因为,“知识在决策制定过程中的作用是用来确定哪些后果是由哪些备选策略所造成的。知识的任务,就是要从整整一大堆可能的结果当中,挑选出与某一策略相关联的一小批结果,或者(理想化地)挑选出唯一的一组结果。”因此,知识是一种稀缺资源。(Simon,1947.中文,第283,67页。)
知识在消费过程中,不论是生产性的还是生活性的消费,不仅不会如物质财富那样会在消费中被逐步耗损,而且,知识正是在使用过程中,才能得到更熟练地掌握。因此,一旦拥有某些知识,不仅可以永久性地使用,而且,在使用过程中,还能得到知识的扩展,这是一种越用越多、越用越能用的消费品。因此,知识不仅只属于拥有知识的人,而且还不会有折旧。正如舒尔茨所说,“一个人是不能出卖自己的教育资本的,也不能将自己拥有的教育存量作为礼品转赠他人。他的人力资本的存量,在有生之年可以被使用和保持。”(Schultz,1981.中文,第73页。)
知识在消费中还具有明显的外部性,或者说,在消费中,知识不具有争夺性与排他性。你获得了某些知识,并不影响别人得到同样的知识。知识是一种信息,“即使信息可以是一种商品,也只能在一个有限制的程度上是这样。”其重要原因之一是“信息不可独占,这是因为,一个人拥有某些信息,他永远不会因为传输这些信息而失去它们。与研究和开发的经济学相联系,我们不时可以看到,以很大的代价通过研究而获得的信息,其传输却要便宜得多。因此,如果信息只传输给一个买主,他转而可以很便宜地出售它,所以信息的市场价格要比生产成本低得多。”“既然信息作为一种商品并不能完全满足所有的新古典主义标准,那么政府在这个过程中起着很大的作用也就不足为奇了。”(Arrow,1984.中文,第164,187页。)阿罗的不足仅在于以为替代市场的只能是政府。因此,与自由主义者的预期正相反,在未来社会中,市场的作用不是上升,很可能是下降的;而政府与非赢利组织的作用不是下降,而很有可能是上升的。
要在拥有相近知识的人群中,知识拥有者才能够得到更多的乐趣与价值。对牛弹琴是十分乏味的;在学术研讨会上,只要有新思想、新观点,拥有相同至少是相近专业知识的与会者,都会兴趣盎然地参与讨论甚至争辩。知识拥有者之间的任何合作,都需要彼此形成某些方面的共识,然后才是不同知识的互补。拥有共同知识的范围越大,与其他知识所有者进行合作的可能也就越大,在合作中可能获得的利益也就会越多。
其次,知识这个产品在生产中也具有与其它任何物质产品不同的特征。知识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充满着创造性的过程。重复中是没有新知识的,新知识必然是创造的结果。这是知识生产与物质产品生产之间的一个重大差别。不论是农牧业生产还是工业生产,虽然也需要有随机应变能力,但是,更多地却是日复一日或者是年复一年的重复性劳动。而知识生产的创造性,决定了生产者会更多地关注生产过程本身,而且只有对知识生产的过程本身怀有强烈偏好的人,才会在某一个或某一些领域有所成就。赖克说,“符号分析人员保守得最好的秘密之一,是他们许多人欣赏他们的工作。实际上,就传统的意义来说,这种工作很多是根本不算工作的。常规生产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的工作一般是单调的;它引起肌肉疲劳或衰弱,并且没有多少独立性斟酌自理的自由。相反,符号分析人员的‘工作’常常含有难题、试验、运筹、相当多的争论,以及对下一步怎么办有很多斟酌自理的自由。如果常规生产人员或直接服务人员不需要挣钱,他们很少会去‘去工作’。而即使金钱不是目标,许多符号分析人员也会去‘工作’。”(Reich,1991.中文,第225页。)由此可以推论,知识生产中所需要的激励,不一定非物质不可。人类从出现生产以来,终于出现了主要依赖社会性激励的可能。
知识生产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很不同于土地或资本为最稀缺要素的生产过程。在那两个历史时期,生产要素是被不同的所有者拥有,整个生产需要有不同生产要素者之间的合作。不同的生产要素,由于各自的稀缺性存在质的差别,因此这种合作不可能是平等的。知识生产中所需要的投入主要也就是知识。因此,如果知识的生产过程是一种个体行为,他与其他知识生产者之间是以一定知识产权制度相联系的法理上的平等关系。如果知识的生产需要多人的合作,那么,这种合作就是知识要素所有者之间的直接合作,是同一种要素所有者之间的直接合作。他们所拥有的知识虽然会有差别,因为在没有差别的知识之间没有合作的必要。但是这种差别是量上的,而不是质上的。这就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生产中的不平等性,至少是为将来大大减少这种不平等性提供了可能。
知识生产过程中合作又必然主要是自愿的。每个人只可能拥有知识的一个片断。而片断的知识,如离开了其他人的知识,则很可能是无用的,在这种情况下,不仅需要别人的合作,而且需要的是恰好能和自己的知识片断形成有价值的知识组合。比如,我现在不仅需要与从事经济学研究的学者多沟通,而且还非常需要同从事历史学、人类学、哲学等研究工作的知识分子相交往,期望得到知识的互补。因此,知识生产中有效的合作,必须是能够形成互补关系,也因此,必然是双方愿意的。
总之,知识在生产与消费中的特殊性,使未来的以知识为最稀缺资源的“生产方式”,与以资本为最稀缺生产要素的生产方式相比,将发生革命性的变化。
资本稀缺性的相对下降
与知识要素在企业中地位的逐步上升相应,企业制度中资本要素的重要性开始相对地下降。托夫勒正确地指出,“传统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原料和资本——的重要性下降,因为它们逐步被符号化的知识所替代。”(Toffler,1990.中文,第262页。)
资本稀缺性相对下降的发生,甚至早于知识要素的独立。股份制的资本形式,使成为资本所有者的条件大大放松,不仅使相对小额的分散的资金得以直接成为资本,而且,也使只拥有小额积蓄的人能以拥有股票的方式成为资本所有者。拥有资本要素的人群扩大了,分布较广了。按我们对稀缺性的计量方法可知,资本的稀缺性相对下降了。
企业资本的股份化,还使资本所有者的产权内容发生了重要的变化。资本的所有权是对要素契约的控制与索取的剩余权。在股份制企业中,个别股票所有者的剩余索取权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他追求尽多投资收益的方式,既可以是在分红时得到剩余,也可以在股票市场中以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而取得利润。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对应的企业产权法则,必然使股份制企业的剩余控制权也发生相应的变化:企业剩余控制权在理论上仍然在股东中平等的分布,但在实际上却更有利于大股东,尤其是有利于拥有控股权的大股东。这种变化不仅没有改变企业产权的剩余权对应的基本要求,而且,恰好是这一产权要求的适应性回应。
从股东(也可能就是个人或家族)控制的股份制企业向经理企业的转形,使股份制企业开始的资本产权的变化,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经理在本质上并非一定是资本所有者,但他是企业的不可或缺成员,在实际上拥有了剩余控制权。按照企业的本质,他们或迟或早将拥有剩余索取权。这个问题在经理企业的董事会的实践中得到了解决:董事会在决定经理人选的同时,也需要决定他的报酬。经验证明,对现代大型企业来说,经理的报酬是由按照事前可评估的努力程度来决定经理的报酬和按照事后产出(公司运营绩效)来决定经理的报酬这样两部分组成。前者性质是工资,后者的性质则是剩余分享。
对于一般的经理人员来说,大多是按照努力程度来决定经理的报酬。从这个意义上说,这部分经理的这种或这部分收入与一般的劳动要素所有者的员工没有什么区别。另一方面,董事会的日益积累的经验,使他们认同了给于等级制中的高层经理一揽子的津贴,并使这些津贴取决于整个公司的经营绩效。这也就是按照公司事后的运营绩效来决定经理的报酬。实际上,董事会确定上层经理报酬的过程,就是对经理的专业知识给予定价的过程。经理知识的产权是模糊的,边界是不清晰的,是无法采用市场定价制度的。一方面,业主企业制度可以看成是对资本的定价制度,或者看成是对资本运营知识的定价制度,另一方面,在股东控制的经理企业中,不仅要对投资知识进行定价,而且,还是对管理知识进行内部定价的制度。这种决定经理报酬的方式,使上层经理人员参与了生产剩余的分配,经理人员也成了剩余索取者。这不仅标志着非资本所有者的企业成员成为生产剩余分享者的开始,也成为了资本不再是企业剩余的唯一所有者,资本在生产中的稀缺性已经相对下降的一个重要标志。
这种定价制度之所以是有效的,不能仅依赖于董事会成员的明智。而且,凡是适应性的制度就不能仅仅依赖于具体人员的明智。企业这个定价制度的有效性,首先依赖于产品市场中的竞争所提供的信息。产品市场中的广泛竞争,使企业的营运与经理人员的努力程度高度正相关。这样,依据企业的经营业绩决定他的报酬就是可靠的。此外,股票市场也提供着必要的定价信息。股票持有者为了以股权的买进卖出以获得自己的投资收益,会自愿地收集企业经营状况的信息,并通过股票市场无偿地向包括董事会成员在内的社会发布。因此,股票市场上公司股票的价格成了该公司经营状况的晴雨表。这不仅为董事会提供了评估经理努力程度的低成本信息,更重要的是,董事会就有可能以股票期权的形式,让经理分享剩余:经理有权在未来以现价购入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如果公司股票升值了,经理就可以得到这部分升值的盈余。
由于股票市场的作用,高层经理在某个公司有了相当任期后,就有可能成为该公司的股东,甚至是大股东。比如亚可卡在离开福特公司时,已经是福特公司中除福特家族之外的最大股东。这是知识要素升值的结果,是知识向资本转换的结果,这已经不同于原来意义下的股东。
企业对经理知识的定价,还依赖于已经形成的经理市场。经理知识的价值不仅取决于个别董事会的判断,而且,不可避免地在经理市场中得到参照。其他经理的收入,是各公司为自身经理定价的另一个重要的信息源。随着经理阶层的出现与经理市场的形成,个别董事会对经理知识的定价,就如个别厂商对产品的定价相似,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是价格的接受者。定价过低,就可能聘不到合适的经理人材。
而且,在经理阶层形成后,随着知识在整个社会中作为独立要素存在的拓展,还在社会中形成了独立的知识阶级。知识分子 已经是一种独立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已经不再仅仅是中产阶级中的一个阶层,已经不仅仅是依附于资产阶级的一个阶层,而是一个既不同于资产阶级也不同于工人阶级,更不同于以前任何一个阶级的独立的阶级。因此,经理市场只是知识市场中的一个部分,对经理知识的定价,还要受整个社会对知识定价的重大影响 。
不过,经理市场是一把双刃的剑,一方面约束着资本对知识的定价,防止资本对知识的侵蚀,或者说,防止投资知识对管理知识的侵蚀,同时,也约束着经理的机会主义行为,维护着资本权益不被知识权益过多的侵蚀,或者说,维护着投资知识不被管理知识过多的侵蚀。如果经理过多的机会主义行为,侵蚀了资本的或投资知识所有者的权益,一旦被董事会发现,这位经理就会被解雇,他在经理市场中的价位就要大大贬值,将使他未来的收益明显下降。这往往是得不偿失的。这就从另一方面确定了企业制度对经理知识定价的有效性。
-4 当代社会与未来社会的名称
经理的管理知识在企业成为独立的生产要素,开创了人类历史的一个崭新阶段。早在六、七十年代已经有学者提出了这个思想,但也引出了同样多的疑问。其中,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是:社会是否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现代社会究竟具有什么特征?有没有未来的新社会?这个新社会是什么?让我们首先回顾一下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些已有的观点。
学术史的简要回顾
对于知识这一新生产要素出现的认识,可以在学术界分为基本的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可以主流经济学者的观点为代表。
在我所掌握的文献中,对知识及其生产作了开创性研究的是马胥卢普。他早在1962年就发表了《美国的知识生产和分配》一书。在该成果的基础上,1980年出版了《知识:它的生产、分配和经济意义》的第一卷《知识和知识生产》(Machlup,1980),以后又分别在1982年与1983年出版了该书的第二卷《知识的分支》和第三卷《信息与人力资本经济学》。对知识或信息的经济学分析作出过重要贡献的还有施蒂格勒(Stigler,1961)和阿罗(Arrow, 1984)等。在本书讨论的范围内,以舒尔茨和贝克尔关于“人力资本”的分析,最具代表性。
舒尔茨与贝克尔注意到了我们所面对的时代特征,他们对教育与研究的经济意义作了杰出的分析。但他们由此所提出的关于新要素的基本概念是“人力资本”(Schultz,1971、Becker, 1964.)。这个概念,因为包含了新生产要素仍然不能替代资本地位的现实认定(在这个意义上取得了下面立即要讨论到的对加尔布雷思的进步),也因此,这个概念得到了经济学界的普遍认同。作为原由之一,舒尔茨还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但是,人力资本或人力资源,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它不仅是指生产者所拥有的知识,而且也包括了体力、健康等等 。既然舒尔茨在人力资本中所强调的是教育与研究(Schultz,1971),而贝克尔是强调教育(Becker, 1964),那么,以知识来概括他们所强调的那一部分人力资本,就会更为准确。最具代表性的是,他们与其他主流经济学家一样,“人力资本”这个术语,只意味着出现了一种新要素,而在他们看来,这个要素的出现只是使当今的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一个新阶段,或者如哈拉尔所断言的,只是将出现一个“新资本主义”(Halal,1988.),而不是由此必将开创出一个崭新的从根本上不同于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或社会结构。
本书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纲领在制度经济学中的新综合,当然应该提及新制度经济学派在这方面的观点。不过,遗憾的是这个学派在这方面并没有重要的贡献。包括以研究经济制度变迁称著的诺斯也只能是如此。他所作出的主要学术贡献是论证市场、私有产权及其扩展对人类社会的重大意义。另一方面,也由于其理论框架的局限性,比如没有宪法制度及其变迁的意识,因此,他没有可能研究我们现在正在分析的这个论题。
如果说,主流经济学家们对知识或信息作出了十分细致的研究,而缺乏社会与历史的视野的话,那么,另一些学者正好相反。以社会学家和未来学家为代表的学者,则强烈地感受到随着知识要素的出现,一个新时代正扑面而来。这部分学者,我又作了以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一类,与以其他未来学者为另一类的区分。
在本书的第2章第2节,我们已经讨论过加尔布雷思的观点。他认为当代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的权力,已经从资本家手中而转归为他所谓的“技术结构阶层”(Galbraith, 1967)。在当代,知识作为生产要素确实已经独立地出现了,但是,还并没有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取资本而代之。比如,至今在大部分企业中,经理不仅要接受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对最终剩余权的控制,而且,在经营中,他还必须保证股东的基本权益。甚至还得承担来自于股票市场的收购行动的最终压力:一旦企业被收购,董事会改组,他所占据的经理职位也就会丧失。资本是最稀缺资源的地位已经发生了改变,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被动摇。这就是我所说的:加尔布雷思的观点既不符合现实社会的状况,也与现代企业理论的进展不相吻合。
未来学家,比如贝尔则不同,他强烈地意识到知识要素的出现意味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他指出,“如果工业社会以机器技术为基础,后工业社会是由知识技术形成的。如果资本与劳动是工业社会的主要结构特征,那么信息和知识则是后工业社会的主要结构。”(Bell,1973.中文,第9页。)但是,他坚持把未来社会只称为“后工业社会”,并且强调,“我反对把出现的这些特征试图标定为‘服务业社会’、或‘信息社会’、或‘知识社会’,即使这些要素都存在,因为这种名称是片面的”(Bell,1973.中文,第5页)。“后工业社会”这个名词,据琼斯的介绍,是艺术史家阿南达·库马拉斯瓦美在1913年创造,并被基尔特社会主义者阿瑟·约瑟夫·潘特所采用的(Jones,1985.中文,第6页)。不过贝尔使用这个词在于强调未来社会不是什么,而不肯定未来社会是什么。贝尔的话说于1973或1976年,是学术严谨的表现,但是,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就不宜再沿用贝尔的“后工业社会”了,我们需要对未来社会有一个更为明确的表述。而且在今天看来,贝尔研究的主要不足,是没有研究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制度变迁过程的基本特征。他讨论了未来“是什么”的问题,但没有分析从现代走向未来的变迁路径。当然,他著作的那个时候,新制度经济学还没有发展起来。而且,这个不足,也是其他未来学家所没有能避免的。
托夫勒与贝尔相同,作为一个重要的未来学家,都认识到人类正面对一个崭新的未来世界。他十分清楚地认识到,“知识减少了原材料、劳动、时间、资本和其他投入的需要,它已成为最终的替代——即先进经济的主要资源。当这种情况发生时,知识的价值与日俱增”(Alvin and Heidi Toffler, 1995.中文,第27页。)不过,他对未来社会的认识也与贝尔相似,宁可含糊其辞地称之为“第三次浪潮”(Toffler, 1980)。他没有以“知识社会”命名未来社会,一个可能的理由是因为他强调了“所有的经济制度都是建立在‘知识基础’之上。所有的经济行为,都依赖于这一社会性资源的预先存在。” (Alvin and Heidi Toffler, 1995.中文,第23页。)这就使他难以认为,知识社会这个名称能够在过去与未来社会之间作出明确地区分。
另一个重要的未来学者奈斯比特的观点也十分相似,他同样地强调了人类社会的新的财富形式是技术知识,不过,他把未来社会称为“信息社会”(Naisbitt, 1982)。“信息社会”这个名称与“知识社会”相比,只会更不准确。任何社会都不可能离开信息,甚至任何人都不可能离开信息,即使他是一个文盲,是一个不拥有科学技术的从事简单体力活的劳动者。
虽然,这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回顾,但是,我们还是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对知识在现代社会中作用与其经济意义的上升,已经取得了相当的共识。但与此同时,在以下二个问题上,却还有待明确:一是现在是否能够为未来社会确定一个比较明确的名称,二是由此而能否对人类的现历史阶段作出一个判断。下面就是我的回答。
晚期资本主义与知识主义社会
多数未来学家都程度不同地强调了知识要素正在成长为比资本更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从另一个意义上说,也就是资本这一现代社会中最稀缺要素的重要性正在下降。由于这一替代至今还未最终完成,因此,我明确申称:这是关于未来社会的一个基本假设。
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研究纲领,最稀缺生产要素的改变,是生产力性质的改变,是决定一个社会的序参量的改变,这必将导致经济制度的宪法性质的变化。因此,由这个基本假设所推导出的直接结果,就是人类正面临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向新的社会制度的变化。
我把这个新的社会制度,称之为“知识主义社会”(knowledgeist society)。这个新社会不仅仅和其它社会同样,都是建立在知识的基础之上,而且,这时的知识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它不再是从属于简单劳动者的经验,也不再是从属于资本。知识不仅如目前社会中,已经成为了企业的和社会中的独立生产要素;而且,由于资本要素的稀缺性与重要性大大下降,知识这个要素已经在社会中终于具有了主导意义。这是人类社会经过以劳动力部分稀缺性为基础的氏族社会、以劳动保护能力为最稀缺要素的纳贡社会、以土地为最稀缺要素的土地主义社会和以资本为最稀缺要素的资本主义社会之后的一个新的社会形态。
这个名称与已经俗成的资本主义这个名称有很大的相似性。资本作为物质的存在形式,就是生产工具,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有了生产工具,也就有了资本。而生产生产工具的过程,也就可以被看成是工业生产过程。人类学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石器的生产为“工业”,也就有了原始人类的“奥杜韦工业”与“阿舍利工业”(Leakey,1995.中文,第71页)这样的说法。但是,这不能被称为是资本主义社会。当且仅当生产工具的发展出现了质的变化,从而资本成为物质资料生产中最稀缺的要素时,这个社会才能被称为资本主义。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提出了土地主义的概念,同时,我也就把未来的经济称之为知识主义经济。
从这个基本假说出发,还可以认为,当代正处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晚期阶段,或称为晚期资本主义(late capitalism)历史阶段。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发生、发展与消亡的过程,是由资本要素的地位上升、成为最稀缺要素及其稀缺性逐步下降并最终处于次要的地位所最终决定的。这个过程,不以任何个人与社会集团的意愿所转移,是一个客观过程。这个名称表明,马克思主义者历来所认为的,资本主义也和世界上一切事物一样,必然有一个发生、发展与消亡过程的伟大预言,是完全正确的。
马克思的一个重要观点,虽然是从分析一个在他之后颇引起争论的“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则”引出的,但却是直接从他的研究纲领的内核推导出来的。那就是他申言:“资本主义生产的真正限制是资本本身”,“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是资本的历史任务和存在理由。资本正是以此不自觉地为一个更高级的生产形式创造物质条件。使李嘉图感到不安的是:利润率,资本主义生产的剌激,积累的条件和动力,会受到生产本身发展的威胁。而且在这里,数量关系就是一切。实际上,成为基础的还有某种更为深刻的东西,他只是模糊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在这里,以纯粹经济学的方式,就是说,从资产阶级立场出发,在资本主义理解力的界限以内,从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立场出发,表现出资本主义生产的限制,它的相对性,即表现出资本主义生产不是绝对的生产方式,而只是一种历史的、和物质生产条件的某个有限的发展时期相适应的生产方式。”(马克思,1894。中文,第278,288-289页。粗体字是原文的。)马克思对李嘉图的利润率下降趋势的关心,在于期望从中发现资本这个生产要素本身的限制性条件。决定这种思路的研究规则是完全正确的。
马克思生活在工业文明的时代中,他的不少观点,甚至是他的立场,都不能不受他所在的那个历史条件的限制。他没有、也不可能发现替代资本的物质生产条件的出现;他只能认为大机器生产是最先进的生产力等。但是他的研究纲领的内核,即社会存在决定意识;生产力的性质决定经济制度等,却是突破了工业文明的,而且,是至今为止在社会科学研究纲领中,唯一真正突破了工业文明限制的。传统的马克思经济学者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为利润率是否真是下降了而曾经争论不休。对马克思主义者来说,一方面是上了论辩对方的当,另一方面也实在是没有能理解马克思思想的真谛。资本主义社会退出历史舞台,取决于资本历史价值的丧失。而资本历史价值的下降,必将会全方位地表现出来,而并不取决利润率是否下降这一点上的表现如何。而劳动价值论这个研究纲领保护带的动摇,使资本稀缺性的下降,是否必然表现为利润率下降,也是需要重新研究的。
我把股份制企业尤其是经理企业的出现,看作是资本稀缺性开始下降的标志,而这个时期约在1870-1920年期间。这也就意味着,从那个时候开始,资本主义发达国家进入了晚期资本主义。这个历史分期,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者有所不同。
列宁把意味着资本主义走向没落的新历史阶段,定义为垄断的资本主义或帝国主义阶段,也就是垂死的资本主义。从字面上说,晚期资本主义也就是临近死亡的资本主义,是垂死的资本主义。这个判断是与我并没有什么根本的不同。不过,他认为这个历史时期的经济基础是资本主义从竞争走向了垄断。他把垄断组织的发展史分为19世纪60-70年代、1873年经济危机之后、19世纪未到1900-1903年经济危机这样几个阶段(列宁,1916。中文,第744-745页)。可见,他对该历史阶段开始时间的确定也是与本书的判断差不多的。不过,论据却大不一样,甚至是相反。在我认为资本因为其分散而使稀缺性相对下降的地方,他却强调着资本的集中。
对同一事物,为什么作出了相反的判断呢?列宁所分析的都是由垄断走向竞争后所会产生的种种政治矛盾,也因此,他正确地预言了发生帝国主义战争的可能性。而我所关注的是资本要素本身的限制性条件的出现。一个更为不同的是,他和马克思一样,受到工业文明的限制,总以为使资本主义走出历史舞台的基本政治力量是与大机器相联系的工人阶级。所以,他对时代分析的结论是帝国主义与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而我却不能不认为,能够把资本请出历史舞台的只能是新兴的知识阶级。
我愿意再强调一次,关于知识要素最终将替代资本要素,从而出现一个新的社会制度,还只是一个假说。而且,只要这一社会还未最终地到来,这就仍然是一个假说。正因为是一个假说,就是可以不断证实,也可能被证伪的。我的任务之一,是把这个假说勾勒得更清晰,从而也更方便于验证。这是下一小节的目的。而后,对未来制度变迁的轨迹或路径,在可能的范围内作一些观察与分析。
由此,我对晚期资本主义与知识主义社会作以下的定义。
定义:以经理拥有管理知识而取得企业的所有权为标志,支配人类社会的序参量开始发生新的历史性变化。资本作为最稀缺的生产要素,正在被知识这一生产中独立而又更具生产力的要素逐步取代。这既标志着资本主义经济开始进入晚期,也预示了未来的经济是由知识要素所支配,并由此而可以称之为知识主义经济。由这个经济形态所决定的社会,可以称之为知识主义社会。
组织之间的渗透与中间体组织
我们已经从研究中得到如下结论:在人类历史的前资本主义阶段中,制度变迁的基本特征是制度的替代。从氏族社会向纳贡社会逐步过渡时,人类的制度结构是在从大家庭向核心家庭过渡的同时,先后出现了市场、国家和非赢利的自治组织的替代轨迹。从纳贡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时,最重要的特征是克服家庭与市场失效的同时,出现的企业制度的替代。可惜,当我们把握了这个规律后,这个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已经改变了。在知识要素的重要性不断上升时,我们并没有发现什么新的组织制度出现。而克服私人企业制度某些失效的企业产权的替代,却只有局部的效果,而并没有普遍的意义。
本书对此所作的基本假设是,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适应知识要素稀缺性上升的制度变迁的基本形式是组织的相互渗透,并出现了中间体组织。
-1 基本概念
提出制度或组织之间“渗透”(interpenetration)以及“中间体组织”(intermediate organization)这两个概念的,是日本经济学家今井贤一和伊丹敬之(Imai & Itami, 1984)。他们是在进行美国与日本这两个国家中的企业与市场之间进行比较时,发现了渗透和中间体组织这种现象种的。我们需要从大体介绍该项成果开始。
今井与伊丹的研究
他们指出,任何组织都具有“场所”与“规则”两个方面。一种组织比如市场,当发生失效时,克服失效的办法是一方面改变场所,一方面也改变规则。比如,市场失效的企业替代就是这样,当发生市场失效时,不仅人类合作场所要从市场改变为企业,而且,合作者之间的行为规则,也就从市场规则转变为企业规则。
如果制度只有替代这一种形式,当人类合作过程中既存在市场失效又存在企业失效的场合,那就只能在企业与市场之间反复震荡,而不会出现稳定的结果了。目前我国的改革实践之一,就是由于既存在政府失效与也存在市场失效,既存在政府失效又存在企业失效,结果,只是在市场与政府之间、在企业与政府之间反复震荡,而没有走出困境。
但在现实生活中并不会永远如此。一个新的制度创新现象出现了,这就是组织之间的渗透。所谓组织之间的渗透,按今井与伊丹的说法,就是为了克服市场与企业的失效,采取不改变场所,而只改变部分规则的制度创新方式。
今井与伊丹分析了美国与日本两国现实经济生活中,已经出现的这种制度创新。比如,在日本,由于外部劳动力市场的失效,使企业解雇员工的事后成本十分高昂,以至不能解雇。由此,不能不实行非正式的终身雇佣制度。但这又会引发出企业失效。这时,制度创新就表现在日本企业由内部的中央人事部门模拟“劳动力市场”。即在企业内部,工人们经常根据中央人事部门的要求或建议,从企业内的一种职业转移到另一种职业。企业的场所没有改变而运行的规则却发生了某些变化。今井与伊丹认为,这是市场向(企业)组织的渗透。
还比如,日本公司的自有资本较少,也较少地依赖证券市场,而大量地依赖银行贷款,自然也就被银行广泛而深入地卷入。加上有影响的银行数量与美国相比要少得多,这样,一种非常密切和长期的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就形成了,并有了银企之间频繁的信息沟通。在日本的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资本市场,仍然是资本市场,但是它的成员规则发生了变化,两者之间有了长期的借贷关系,借者与贷者之间自然地形成了“准组织的”或“准内部的”关系。这是组织向市场的渗透。
今井与伊丹还指出,这类渗透也出现在美国,虽然具体内容很不一样。美国大公司内部投资利润配置的基本体制,就有些象价格机制。集权的公司总部从不同的部门征集投资利润,并按一定的标准再分配给相关部门。在这里首席财务员的行动如一个内部市场的拍卖商。
在今井与伊丹的研究中,只分析了组织与市场之间的渗透关系,他们分别以O与M表示组织与市场。每种制度又分析两种规则,又分别用下标1与2表示,因此,在他们那里就有了以下四种规则:
M1 =自主的私人利益最大化。读者应该想到,这相当于本书的市场组织的目标规则Mo。
M2 =自主的进入与退出。这相当于本书的市场的成员规则Me。
O1 =以权威为基础的导向,为使公共利益最大化。这相当于本书的Eo规则。
O2 =稳定而连续的关系。这就是本书的Ee规则。
在这样的理论框架下,今井与伊丹的渗透理论就可能有以下9种结果,见表:
表 组织与市场的渗透
M2
M2 + O2
O2
M1
纯粹市场
类 组 织 的市 场
M1 + O1
类组织的 市 场
中 间 体 组 织
类市场的组 织
O1
类 市 场 的 组 织
纯粹组织
在市场这个场所中,实行的规则是M1+M2,这就是纯粹市场。如果在实际的运作中,有一项组织规则加入其中,不论是成员规则还是目标规则,那就演变成类组织的市场:场所还是市场,而在规则中出现了类似组织的部分。同样,实施O1+O2规则的是纯粹组织,如果有任何一个市场规则加入其中,则就成了类市场的组织。应该引起重视的是在M1+O1与M2+O2相交的那个格子。具有这种规则集合的就成为了中间体组织。在这种组织中,既实施市场的规则,又实施着组织的规则,因此,它既是组织,又不是组织;既是市场,又不是市场,所以称之为中间体组织。另有两种可能,处于表格的右上方与左下方,在今井与伊丹看来是并不存在的,所以被删去。
这里需要稍加说明的是,intermediate organization这个词,是否译为“中间体组织”还可以讨论,但是,译为中介组织,则一定是不妥的。中介组织的含义太宽,任何介于生产与流通之间的组织,任何介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组织等等,都可以称之为中介组织,而这些组织与这里抽象分析的组织之间渗透所产生的一种新的组织形态,是完全不同的。
再定义“渗透”与“中间体组织”
以上就是今井与伊丹在这个领域中的主要研究成果。本书吸纳他们的主要成果,并作了较大的延伸与扩展,经过整合而成为自己的研究纲领的重要保护带。
今井与伊丹只是把组织之间的渗透与中间体组织的出现,作为经济领域中的局部现象,而我则强调这种制度变迁是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基本的和主要的制度创新形式。比如,股份制与经理企业就是在不改变场所的情况下的这一类制度创新。
股东大会采取的是一种自愿组织的形式。董事会,则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当然也属自愿组织的范围。这两个组织在目标规则上,都需要有权威,不过,这种权威也只是自愿组织中的那种类型,而不同于企业组织。在这个自愿组织的监控下,运作着一个企业组织。也正是以这个自愿组织,而不是市场组织,来具体地为经理的知识定价。因此,从这类企业的内部看,就是一个自愿组织与企业组织的渗透和整合。
不仅如此,股权集资的形式,必须要以股票的二级市场的存在为基本条件。而股票交易的场所是证券交易所。作为交易所,首先是一个自愿组织,具体的形式对实行会员制的是俱乐部,其成员资格是严格的会员制度,必须是会员、并且要穿上红马夹才能进入该交易场所。同时,这个组织本身是非赢利的,实行公司制的交易所,其入市经纪人也有明确限定而且也是相当固定的,不过,这不是自愿组织,而是企业组织。交易所决定着交易的规则,在决定这些规则时,不论是公司形式还是会员制形式,都按公共选择的原则进行,也就是按自愿组织的目标规则行事。其实,这里的企业不过是一个自愿性的赢利组织,或者称为赢利的自愿组织。交易所还是一个科层组织,其工作人员从事着授权于他的工作,实施的是这一类自愿组织中的职位规则。
不过,这个组织还有另外一方面。比如,会员们在其中所从事的却是正式的市场交易,这是一个交易场所。每个会员到这里来的目的就是赢利。任何一个人,只要通过某个会员或某个经纪人,就可以自由地进出这个市场,这又是不折不扣的市场成员规则。每个参加交易的人,只以自己的利益最大为参与买卖的依据,这又是经典的市场目标规则。
概括起来,证券交易所既是一个自愿组织(或企业组织)又不是原来意义下的自愿组织(或企业组织),既是一个市场组织,又不是原来意义下的市场组织。这正是今井与伊丹所命名的一个中间体组织。
因此,我对组织之间的渗透与中间体组织作如下的一般性定义:
定义:当人们为了适应环境的变化,不改变彼此之间进行合作的场所,而只是改变着该组织的博弈规则时,这一种制度变迁称之为制度渗透。当有A与B二种不同的组织,为了适应新的稀缺要素相对重要性的变化或生产技术、交易技术的变化,出现博弈规则的变更,相互渗透并达到一定程度,即这一组织的博弈规则既是组织A,又是组织B;同时,既不是组织A,又不是组织B时,这一组织就被称为中间体组织。从这个意义上说,制度的渗透都可以看成是现存组织向中间体组织过渡的中间形式。制度的渗透与向中间体组织的过渡,是晚期资本主义历史时期中最基本或最主要的制度变迁形式。
制度变迁新路径的意义
认识当代制度演进的新路径十分重要。拥有知识要素的知识阶级,不同于资产阶级在其发展早期那样,知识阶级并不是在现存的企业组织之外,发展出一种新的组织,以此更充分地发挥自己所拥有的要素的作用,与此同时,使这一组织得到成熟和壮大,并最终替代资本的核心组织:企业。不是的。它恰恰是在企业组织的内部,通过逐步地改变组织的博弈规则,并进一步向企业外部扩展从而实现自己的经济要求的。
从另一个视角可以把这个问题说得更透彻一些。到了资本主义历史阶段,人类一切可能的组织形式都已经创造出来了,已经没有了整体创新的空间。人类已经有了丰富的组织资源:血缘与非血缘的,后者又有自组织的市场与非市场的,非市场的又有国家与民间的,民间的又发展出赢利与非赢利的,而非赢利的组织又发展出利益集团与公益性的不同等。至此,这似乎是人类面对着新组织形式的资源枯竭;但是,一旦引入渗透,却意味着人类制度创新有了更多的选择。在今井与伊丹只考虑二种制度,每种制度只考虑二种规则时,就有了7种可能的制度形式。而本书现阶段的研究已经包括了5种基本组织,每种组织已经分析了3种基本规则。这为制度创新的渗透方式,提供了远为更多的资源。这样丰富的制度资源,使人类在适应稀缺的世界时,有了大得多的选择空间,而未来社会组织将会是何等的多样化!
在资本主义经济发生的过程中,封建的生产,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比如庄园这样的环境中进行的。因此,以企业为核心的新制度有可能在这个相对封闭的体制之外逐步发展起来,直至有能力对旧制度进行挑战。但是,在晚期资本主义经济中,各种组织与制度已经被整合成为一体。这时,就已经不存在体制外的生存空间。新的制度或规则,只能在资本主义的体制内部,以渗透的形式,逐步地却又是稳定地成长起来。
虽然,在此之前的制度演进中也会有一些以组织之间的渗透而进行的制度创新,但是,毕竟在那个历史时期中这并不是制度创新的主流。而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渗透与向中间体组织过渡,已经成了制度创新主要的和基本的形式。
其实,人类在政治制度的选择方面,更早地进入了渗透与中间体组织的创新路径。在资产阶级成为政治上的统治阶级时,需要参政的人数大大高于封建主义社会。这时的国家制度,要降低目标规则中的实施权威的成本,传统的提高权威可信性的手段已经不敷需要。经济的发展,使国家支付较多的事前制度成本也有了可能。这时,以多数规则作为权威可信性的形式不仅有了需要,也已经有了可能。具体地,以自愿组织形式出现的由全社会参与公共选择的政治组织不仅是需要,而且也有了可能。与此同时,在英国和欧洲正好存在一种当时即能利用的现成的制度遗产:议会。不过,国家作为权威的强制性的全民组织又不可能被完全替代。从此,国家制度就由议会这个自愿组织与不可能没有的行使权威的行政机构共同组成,或者说,国家制度开始了以国家与自治组织相互渗透方式的演进过程,也由此,国家的规则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当然,这个论题大大超出了本书的任务,只能满足于指出这一点而已。
正因为当代制度演进的基本特点是渗透与中间体组织的出现,那么,从一个长的历史过程来看,每一种具体的组织,都可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被渗透,而这种种渗透,又可以渐进的方式,过渡到中间体组织去。因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把当代制度整体演进的路径,概括为任何一种现有组织逐步向某种形式的中间体组织演变的过程。
以渗透为主要形式的制度变迁路径,深深地影响着这个时代的经济与政治。首先需要强调的一个特征,就是制度演变过程的和平性。历史上的制度演进中,新的最稀缺要素的所有者集团,作为初始行动团体,不一定,而且往往不能够得到原最稀缺要素所有者的支持。在这个非帕累托的改变中,原最稀缺要素的所有者在剩余中的份额相对地甚至是绝对地下降了。更重要的是,比如,资产阶级是在原制度之外的企业制度中,发挥自己要素的经济价值,而原最稀缺要素就不一定能够直接分享剩余。因此,往往发生尖锐的利益冲突,甚至需要(但也仍然不一定)经过政治革命乃至暴力的革命,才能为新的经济制度开辟道路。
在新的正在进行与将继续进行的制度演进路径中,宪法制度变迁中的初始行动团体,当然是知识要素的所有者,即知识阶级。知识分子是否已经是一个独立的阶级是有争议的。我认为,知识分子日益不再是依附于大机器生产的阶层,这是一个拥有新生产要素的社会集团。列宁对阶级所下的基本定义是,“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报酬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列宁,1919。中文,第10页。)经理作为社会成员,已经不同于工人阶级,因为,他们不仅与工人阶级一样领取工资,而且,还获得了剩余的索取权。另一方面,虽然他与资产阶级相似,拥有剩余的索取权,但是,他们同时又领取着工资。因此,他们与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都不同,而且,他们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报酬的方式和多寡也与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都不同。依此,我才说经理企业的出现,标志着知识分子开始成为一个独立的阶级。
把知识阶级称之为新工人阶级,不仅改变了“工人阶级”这个名词原来已经形成共识的定义,而且,也抹煞了这两个阶级所依赖的生产要素的根本不同。如果可以把知识阶级定义为工人阶级,那么,就更有理由把农民阶级也定义为工人阶级。然而,这样定义的“工人阶级”还有什么概念价值呢?贝尔介绍过如法国的独立激进派人士马莱等人,都曾经提出过把知识分子定义为“新”工人阶级的类似观点,但是,最后还是都失去了社会影响 (Bell,1973.中文,第162-169页)。
我需要指出的是,知识阶级有着与以前各阶级所不同的基本特征。知识这一要素是非排它性的,这使任何社会成员,不论是资产阶级、工人阶级还是农民,或者是他们的后代,都有平等的机会拥有该要素。这一要素又具有广泛的替代作用,有可能使任何生产过程与生产环节提高效率、改善工作环境。因此,几乎一切社会成员都能够分享知识的成果。因此,在人类历史上,为适应新生产要素而进行的制度创新中诺斯所说的第二行动集团(secondary action group),从来也没有如现在这样的广泛。更重要的是,知识要素是和知识要素进行合作的,知识阶级是人类历史上唯一一个没有对立面的阶级。因此,只有这个阶级才可能成为最终使阶级消亡的阶级:随着物质生产领域在人类生活中所占比重的下降,自动设备越来越多,人类自身需要参与物质生产过程的需要越来越少,而与此同时,知识阶级的人数会越来越多,最后,所有的人都是知识阶级,知识作为生产要素的含义也就不再存在——社会中不再存在阶级,就能成为现实。未来的知识主义社会,将是一个没有了阶级的社会。
有意思的是,在以渗透与中间体组织为基本路径的制度创新中,属于第二行动集团的,不仅是包括了资产阶级在内的几乎所有各社会阶级与其中的大部分阶层,而且,资产阶级还是第二行动集团中最重要的成员之一。当对经理只提供按事前评价的努力程度支付薪水时,经理的知识要素很可能没有、甚至是不愿意有效而充分地发挥出来。资本所有者也就得不到原来有可能得到的那么多收益。董事会之所以决定放弃部分的剩余索取权,他们的相对利益可能减少了,但是,由于经理的知识要素真正发挥了作用,资本所有者的绝对收益一般还是增加的。正是这种可能性,使资产阶级成了知识阶级制度创新的第二行动集团,资产阶级在这个过程中,才是真正地在革着自己的命。正是资产阶级,支持着埋葬自己的知识阶级所逐步采取的导致埋葬自己的具体行动。这就是历史过程的客观性。但,正是这种行动的必然性,使晚期资本主义的制度变迁是和平地进行着的。这是一场静悄悄的革命。
这是邓小平把当代的时代特征,与列宁的判断绝然不同地概括为“和平与发展”的最本源性的根据。这也是发展中国家有可能与晚期资本主义国家长期和平共处的最本源性的根据 。
需要强调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当代的制度变迁就是一种广义的帕累托改善了。虽然,知识阶级在制度变迁中,在分配中的地位上升的同时,其它社会成员也能分享到经济增量的剩余,但是,只要这种剩余分配的格局不同于过去(如果等同于过去,就无所谓变革),就有社会成员会有所不满,甚至反对、直至强烈地反对。制度变迁是一种共用物品,在共用物品的供给与需求中的任何变化,都不可能是广义的帕累托改善。因此,我在陈述当代的制度变迁中知识阶级能够得到最广泛的第二行动集团的支持时,并不意味着我认为当代或者未来是一个没有矛盾与冲突的社会。我不是在设想一个新的乌托邦。
-2 几种重要的制度变迁
对晚期资本主义时期制度演变的基本特征有了理解之后,我们就来进一步讨论这个历史时期中的某些制度变化。本小节进一步讨论企业制度的新变化,而后讨论市场制度的被渗透与自愿组织向其它组织渗透的重要意义。
企业制度的若干新变化
企业制度经过股份制企业,演化为经理企业后,并没有终止企业制度的变化趋势。演变的推动力,仍然来自于技术的进步,以及由此而派生的社会与经济的进步。
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生产技术与生产设备的一个重要变化,是企业专有设备与企业专有技术的发展。这些设备本身就是该企业专有知识的体现。知识经过整合与分化,对一个企业而言,一部分知识是稀缺的,而另一部分知识则并不是稀缺的。使用与维护这些设备的企业员工,也就拥有着企业的专有知识。企业的专用知识意味着在该企业中是稀缺的。企业专有设备与专有知识的出现,不仅如已经分析的那样影响着企业替代市场的过程,而且,也影响着企业制度本身。在出现专有设备与专有知识的状况下,企业对使用这种专用设备与拥有这些专有技术的员工的依赖性提高了,而这些员工对企业的依赖性也大为提高。托夫勒说,“工人之间变得越来越难以互相替代。在工业时代,工人几乎不拥有任何生产工具;今天,扩大财富的最有力工具是工人头脑中的信息符号,因此说,工人掌握了一种至关重要的、并且常常是难以取代的‘生产手段’。”(Toffler,1990.中文,第263页。)这些员工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成了该企业的缺乏替代性的成员,或者如哈特与穆尔所称为的“不可或缺的当事人”(Hart & Moore 1990),也就是我所说的,在企业中这一部分劳动者也成为是稀缺的了。
随着知识要素在生产中作用的上升,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使人类历史自氏族社会之后,直接生产者群体在物质生活中有了真正意义下的剩余,社会平均收入水平提高,居民消费层次不断上升,使社会进入了居民“追求生活质量”的发展阶段(Rostow,1971)。这个经济成长阶段的出现,决定了消费者对产品的要求,从数量进入了质量。消费者对质量的要求大大不同了。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达到这样的产品质量要求,生产者发展出了全面质量管理。这种管理,要求有员工的广泛参与,需要员工比较普遍地具有主动的积极性。在这种条件下,甚至生产线上的员工也并不都是可以替代的,至少是其中真正能够主动参与的员工,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了企业的“不可或缺的当事人”,或者,对企业来说这部分员工的知识是稀缺的要素了。
以上的讨论表明,在原来意义下只是雇员的企业成员,由于拥有了企业所稀缺的知识,按哈特关于企业产权效率的分析,在一定条件下,他们也成为企业的所有者可能是有效率的 。
另一方面,金融市场又有了新发展。在资本的筹集方面,养老基金、商业银行信托部、投资银行和人寿保险公司等机构日益成了投资的主体,尤其是养老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与人寿保险基金的主要进入者都是普通民众,使资本的实际拥有者更为广泛了,甚至成为是全民的。这意味着资本相对稀缺性有了新的下降。
金融市场的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金融衍生物的不断涌现,实物资本不断地派生出种种以金融衍生物为形式的虚拟资本。企业股票也衍生出了股票指数期权这个交易商品。而在期权交易中,进行同样的交易,占用的资本要少得多。股票持有者,尤其是其中的风险中性者,为实现自己投资收益最大化的手段,日益脱离了企业自身的经营。个人资本的保值、增值与企业长期发展的关系更为疏远化。这也意味着在企业制度内部,资本相对稀缺性的进一步下降。
企业专有人材的出现,使长期员工成为是合理的。成员规则的新发展,使企业内部识别经营才能的能力大大上升。对经理人员素质的要求大大提高,经理知识进一步得到整理和系统化,使学校系统培养经营才能的能力明显上升。工商管理硕士教育的专门化以及逐步扩大,也使经理人员不能不从资本所有者中来选择的必要性显著下降,选择经理人员的依据越来越与他是否拥有资本无关。这也是使资本的最终的剩余控制权又有所下降的因素之一。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研究与开发在企业与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有了进一步的提高。研究与开发部门在企业中的地位、尤其是在大型企业中作用,已越来越重要,其所占用的经费也占着越来越大的比重。在研究与开发这一精神生产中的行为规则,正在越来越多地影响着整个现代企业。具体说,不仅企业的技术开发与基础科学的关系越来越紧密,而且,也出现了以科学为基础的产业:以电子学与固体物理学为基础的计算机产业已经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生物工程产业正方兴未艾,还有以核物理学为基础的核能工业,以激光理论研究为基础的激光计算机等。贝尔就曾强调:“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一国的科学能力成为其潜力和力量的一种决定因素,‘研究与开发’已经取代钢铁而成为各国力量对比标准。”(Bell,1973.中文,第129页。)在这些产业中,企业的行为规则,会更多地受到生产精神产品的规则的影响。
企业组织的被渗透
越来越多的企业内部成员关注着企业的长期状况,与此同时,资本对企业长期利益的一致性却有所下降,以至他们对企业长期发展的关注也相应有所下降。这些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使业主企业制度以及与此相应的博弈结构不再适应新的条件,不能不发生适应性的变化。而新变化的形式则是博弈结构的变化或组织的被渗透。
企业组织的成员规则被渗透着。拥有企业专有知识的企业成员正逐步增加,拥有这种或那种专有知识的成员,也就程度不同地成为了企业的不可或缺的成员,对企业来说,具有这类知识的员工都是稀缺的,这时,中止要素契约对双方都不是合意的,双方都会由此而产生稀缺资源的损失。逐步地,在企业中出现了一部分长期的固定成员。企业成员规则,正在被自愿组织的成员规则所渗透。
这个规则的变化,往往是非正式的。但这并不影响这个变化的深远意义。企业制度的博弈结构从此发生了重要的渐进变迁。这部分企业成员,不仅成为了长期的、稳定的成员,有了影响企业的可能,而且他们实际上所拥有的剩余控制权,成为了他们在谈判中筹码,并通过谈判而渐进地改变着企业中的其它规则。因此,企业的博弈结构中其它规则的变化,归根到底都是由企业的成员规则的变化所引发、所派生的。
一个比较直接的结果就是企业的目标规则在被渗透。业主企业制度的目标规则是由资本的权威决定的,并具体表现为利润的最大化。对企业的长期成员来说,他们的利益在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利润的上升,甚至由此而可能增加工资,也比不上企业的长期与稳定的发展对他们的重要性。由于他们又是实际地拥有着(至少是部分地拥有着)剩余控制权的企业成员,因此,在他们所控制的领域中,实际地贯彻着他们的目标:使企业的市场销售上升,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开发有利于占有市场的技术与新产品等。这些行动都在实际上改变和影响着企业的目标。
企业的剩余索取权迟早要与剩余控制权相对应,而且,也已经从资本所有者所独有,逐步转换为资本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能力所有者分割,进一步转换为由企业全体不可或缺成员以一定的方式共同分享。哈特与穆尔的企业模型,已经对此作出了相当严谨的分析与说明。他们所提出的命题中,以下这些是我所关注的。他们指出,如果某资产对某当事人是特异的,或者当事人对某资产是不可或缺的,那么,按照效率原理,他就应该拥有它(Hart & Moore 1990.中文,第332页)。如果有一组当事人,由于拥有专门技术或知识而成为一个项目或一个企业成功的关键,而他们又占全体成员一半以上的话,就可以称为该资产的关键组。而如果一组当事人对某资产是关键的话,那末,对资产的控制应由他们中间的简单多数原则决定(Hart & Moore 1990.中文,第334页)。
剩余分享和具体形式目前已经有诸如退休制度、奖金制度、企业福利制度等。重要的是在制定这些制度时的规则,逐步地不再单独由资本的权威来决定,而出现了种种以企业成员或部分成员之间谈判的协商形式。青木认为“股票持有者和准终生雇员在日本厂商中的地位是对称的。双方都贡献给日本厂商不可缺少的信息和金融财产,并分享由这些资产的结合所产生的不确定的收益。就此意义来说,可以说厂商是这两个组成成员的结合体。”(Aoki,1988.中文,第167页。)不仅日本是这样,而且,哈拉尔引证了不少于6个文献而作出了如下的判断:“欧洲经济共同体正在走向一种把大部分所有权和管理权转移到雇员手中的制度。”(Halal,1988.中文,第253页。)企业的目标规则正在从资本所有者的利润最大化,逐步转换为企业成员共同收益某种组合的最大化。
此外,政府采购的不断扩大,也影响着企业的目标规则。“空间航行公司是私人公司,然而联邦政府购买它们全部产品的94%。它们超过成本的收入不是作为利润保留下来,而要把超出议定金额以上的利润都交回政府;它们的利润率、甚至它们的生存,都是由政府、而不是市场决定的。”(Bell,1973.中文,第354页。)这种企业,已经很难与非赢利组织区分清楚了。而政府采购的上升,是与知识要素的上升直接和间接相关的。在这个例中,航天产业是一个以知识为基础的新兴产业,然而,其产品却主要是由政府所购买的。
同样,企业的职位规则也在被渗透。在传统企业制度中,决策权与剩余控制权是以金字塔式在企业中分布的。在成员规则与目标规则的决定作用下,企业组织形成了这种被称为科层组织的职位结构。在当代的企业制度中,后科层组织正在开始出现。伯恩斯和斯陶克早已经指出,相当一部分创新活动,往往不是以传统的科层组织的方式,而是以集体参与为基础的(Burns & Stalkers,1961)。为了采用技术、开发新产品,打破科层结构传统的项目小组,在不少企业中出现。在生产的一线,为了解决所面对的质量问题,产生出在相当程度上是自愿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也已经不是新鲜事。在大企业中,重视相互磋商的方式,而不迷信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当发生分歧时,更多地试图通过面对面地商榷和说服,在利益各异的不同部门或不同员工之间,达成一致,而不主张简单地向“头儿”讨主意(Heckscher & Applegate, 1994,)等,也不再是罕见的现象。瑟罗也指出,“看一下90年代初有突破性进展的公司,很明显,它们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是通过推倒研究开发、设计、制造或销售各部门之间的传统功能的阻隔而获得的,也是把决策下放到公司组织的底层,减少公司管理等级所致,然而所有这些做法都要求基层职工具备更好的教育水平和更高的技能。在公司组织底层工作的人必须能够很好地理解公司的策略,加上他们对当地的知识了解得最直接、最透彻,他们做出的决定会比原先体制下‘老板’做出的决定更好。”(Thurow,1996.中文,第74页。)
科学技术发展的本身,也对企业的职位规则带来了挑战。当公司建立起信息与通讯中心,已经使每一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它所提供的服务,而电脑联网又把分散在各部门中的人们紧紧地联系了起来。传统的“办公室”与“部门”的距离与公文渠道等界线,不再是组织结构的约束条件,不同部门与工作人员之间职能的交叉,就是不可避免的 。总之,自愿组织中的职位规则也正在向企业组织渗透。
逐步渗透,这是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企业制度变迁的基本形式。当然,不论是企业的成员规则、目标规则还是职位规则,都还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正因为如此,企业制度仍然还被称为企业。不过,企业的本质已经在发生悄然的变化。这给原来就已经够复杂的企业理论造成了新的困难。不少企业理论中的混乱,就是因为对正在发生的革命性变化没有能理解所致。为此,我们需要再一次回到企业理论中来。
关于现代企业本质的若干文献
经理企业可以称之为后业主企业。经理企业仍然是一种企业制度,只是这类企业的产权结构发生了重要的变化。而我进一步认为,还存在“后经理企业”(post-managerial firm),这类企业的产权结构更为复杂。我把经理企业与后经理企业统称为现代企业。
学术界已经有不少文献注意到了现代企业中产权结构的复杂变化。关于企业产权结构分析的文献,这里只讨论与本书主题密切相关的三种主要观点。
两权分离理论
早在18世纪,亚当·斯密曾明确指出,从他的假设出发,经理企业的绩效是可疑的。他说,“在钱财的处理上,股份公司的董事是为他人尽力,而私人合伙公司的伙员,则纯为自己打算。所以,要想股份公司的董事们监视钱财用途,像私人合伙公司伙员那样用意周到,那是很难做到的。”“于是,疏忽和浪费,常为股份公司业务经营上多少难免的弊端。”“所以,股份公司没有取得专营的特权,成功的固少,即使取得了专营权,成功的亦不多见。”(Smith,1776.中文,下卷,第303页。)
然而据张军的介绍,凡勃伦在1923年发表的《无主所有制》(absentee ownership)一文中,就讨论了联合股份公司中所有权与控制分离的趋势(张军,1989)。伯利与米恩斯通过对1930年美国大企业的实证分析,进一步证明了经理企业的成功(Berle & Means 1932)。而拉纳则分析了此后到1963年200家最大的非金融公司的数据(Larner, 1966),在此基础上他指出,其中没有一家公司的股份是由某一个人所控制的,只有5家公司是由某一家族或某一集团通过掌握50%的股份以多数实现控制。在另外的26家公司中,则由某一家族或某一集团通过掌握10%以上(但少于50%)的股份、或者利用控股公司或其它合法手段而以少数实现控制。而其中有169家即占总数的%是由经理所控制。这部分企业就被一部分文献称之为所有权与控制的分离,也被称为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分析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理论工具是代理理论或称委托-代理理论。其中的一个代表性文献是由法马与詹森于1983年所提出的。他们认为,在复杂的组织内,“通过将决策功能授权予具有有关特定知识的各个组织层次的代理人,而不是将决策经营与决策控制分配给剩余要求者,人们可以获得更多的决策收益。这种扩散的决策制度的代理问题可以通过分离决策的认可和监督(决策控制)与提议和贯彻(决策经营)来解决。通过奖励决策提议和贯彻的代理人和其他认可与监督决策经营的代理人这种激励机制,上述决策制度的效率得以加强。”(Fama & Jensen 1983.中文,第190页。)
法马和詹森注意到了特定的知识在所谓的两权分离中的根本意义,这是十分有价值的贡献。但是,由于经理不仅拥有剩余控制权而且拥有剩余索取权,所以当已经把企业所有权定义为要素契约的剩余权利时,经理所拥有的就是企业的所有权。因此,不仅所有者与经营权分离的说法不再妥当,而且,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说法也已经不妥当了。
更重要的是,要分析现代企业中的产权结构,代理理论并不是一个恰当的工具,至少不能用它作为主要的分析工具。委托与代理的关系,是人们相互合作的一种方式。这种合作方式的特点之一是这种合作的不对称性:合作的一方是委托方,另一方则是代理方。因此,在分析代理问题之前首先需要分析哪一方是委托,为什么?哪一方是代理,为什么?而这并不是委托-代理理论本身能够分析的。而这些前提如果能够分析清楚了,也就没有多少可以留给代理理论去分析的了。比如,本书没有提出在企业理论中似乎是十分重要的一个问题:“资本雇佣劳动,还是劳动雇佣资本?”这也正是委托-代理的企业理论进行分析的前提。只有明确了资本雇佣劳动,才能确定资本所有者是委托人。而后才能进行这个条件下的委托-代理分析。我认为问题的这种提法就是不妥的。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该问题的回答会完全不同,而并不存在一切制度环境下都正确的唯一的答案。真要把这个问题按制度环境的不同分析清楚,那么,还有多少内容需要和可以由代理理论进行分析,我是很怀疑的。
在现代企业中,产权结构如此之复杂,从资本为最稀缺要素、资本稀缺性逐步下降而知识要素稀缺性的相对而言的上升,通过不改变场所条件下修改规则,使企业的所有权结构日益复杂。用所有者、经营权、控制权等等术语,已经难以概括要素契约中剩余权利的分配。因此,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这样的概念也就产生了 。
相关利益者理论
在世界各地,公司治理结构如此的多样化,已经不是两权分离这样的概念所能涵盖的。经济民主的要求与实践,也要求得到自己的经济学阐解。由此,相关利益者理论产生了。比如,布莱尔在《所有和控制:21世纪公司治理结构的再思考》一书中,经过分析而认为,公众公司的经理人员不能只对股东(stockholders)负责,他们还应当对所有的相关利益者(stakeholders)负责(Blair,1995)。
这个理论的重点之一,在于指出股东已经不是公众企业也即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比如,布莱尔指出,股东“对于公司任何有形或无形资产并不直接拥有,无权控制这些资产,甚至无权直接控制经理人员们的决策制定。即便在技术上他们拥有这些权力,但因在大型公司里股东人数众多、数以千计、经常变换、对公司经理人员们而言无名无姓,他们要想行使这些权力也极为艰难。股东还收益于‘有限责任’,我们的意思是个人股东永远也不用亲自负担公司的债务。因此,尽管在交易活跃的大型上市公司中,称股东们‘拥有’其股份完全符合惯例说法,但是,这些股东几乎没有任何我们所期望的、其作为公司所有者本身所应有的典型的权利和责任。”(Blair,中文,1996,第37页。)
如果股东不是所有者,那么谁是公众公司的所有者?布莱尔甚至认为,这样提出问题就反映着一个错误的概念。重要的是回答公司创造财富的方式。她认为,“公司并非简单的实物资产的集合,而是一种法律框架结构,其作用在于治理所有在企业的财富创造活动中作出特殊投资的主体间的相互关系。当然,其中包括了股东,并且,权益资本是总体投入组合中极为重要的构成部分之一。但投入并不仅限于股东。供应商、贷款人、顾客,尤其是企业雇员往往都作出了特殊的投资,这些投资的价值在极大程度上依赖于他们与那家公司的持续长久的关系。”(Blair,中文,1996,第39页。)
这就是说,布莱尔认为由于在公众公司中,由于有众多的人都作了哈特所说的那种关系投资,使公司成为了她称为“联合专业化”(co-specialized)资产,或者说,公司正“是一种治理和管理着专业化投资的制度安排”(Blair,中文,1996,第39页)。因此,所有参与了关系投资的合作者,都是“相关利益者”,都应该从资产的联合运用所创造的利润中获得相应份额的收益。
布莱尔从关系投资入手来证明相关利益者在公司企业中的地位。在这一点上,她与哈特的分析有着相当的一致性。哈特定理告诉我们,高度相关的资产应当联合所有。而且,布莱尔也正确地要求打破以对物的所有权观念来对待企业的产权关系,打破仅仅把股东看成是企业所有者的观念等方面,都作出了有价值的贡献。
但是,简单地说企业所有权已经不是一个恰当的概念,并不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要还存在产权问题,所有权就是重要的。她所面对的更为重要的问题是,没有能就什么是高度相关,什么不能算是高度相关作出可操作的界定,由此,就会产生理论上的混乱。由于任何企业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种种关系投资。因此,不仅在公众公司中,而且在非上市公司、甚至在业主企业中,顾客、供货者尤其是雇员也存在种种与企业相关的关系投资。他们是否也是布莱尔所说的企业中的相关利益者呢?是不是他们也应当成为非上市公司甚至是业主企业的联合所有者呢?
如果回答“是”,那末,这个理论就会被事实所证伪。因为,如果业主企业的利润被非业主分享,企业的绩效将只能下降。如果回答“不是”,那末,为什么同样的关系投资,在公众公司中应当成为相关利益者,应当成为企业的联合所有者,而在非上市公司与业主企业中就不是、也不能是呢?其实,“相关利益者”这个术语就是十分含糊的。这个理论只是发现了问题,但并没有能真正解决问题。
与布莱尔相似,周其仁主张企业是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可见,他的理论框架也是一个契约论的企业论。而后,他讨论了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从这个理论架构出发,非资本所有者就有了拥有企业所有权的可能(周其仁,1996)。可以说,他已经看到了(至少在现实的晚期资本主义经济中)单一的资本所有权结构已经不能解释现代企业。
但是,由于人力资本这个概念的含糊性,任何人都拥有某种人力资本,那么,即使在业主企业中,工人也应该拥有部分所有权了。都是所有者,也就没有了所有者。这个理论的不足之处,与布莱尔是相同的。这个分析视角受到了张维迎的批评,也就难免了。
状态依存所有权理论
由于企业的所有权,是一种对要素契约事后的不确定产权的剩余权利,因此,企业的融资方式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对剩余权的配置。由此,阿洪与博尔顿的模型讨论了以下论点:如果融资是采取发行带有投票权的股票方式,那么企业的剩余控制权配置给投资者;如果融资是采取发行不带有投票权的股票方式,那么企业的剩余控制权配置给企业经理;如果融资是采取发行债券方式,那么企业的剩余控制权配置给企业经理,假如他能按期偿还债务,否则,剩余控制权便由企业经理转移到信贷者手中(Aghion & Bolton 1992)。这种观点,也被概括为企业的“状态依存所有权”(state-contingent ownership)。
张维迎用了一个十分简单的方式,叙述了这种“状态依存所有权”。他说,“令x为企业的总收入,w为应该支付工人的合同工资,r为对债权人的合同支付(本金加利息)。假定x在0到X之间分布(其中X是最大可能的收入),工人的索取权优先于债权人。那么状态依存所有权说的是,如果企业处于“x≥w+r”的状态,股东是所有者;如果企业处于“w≤x<r+w”的状态,债权人是所有者;如果企业处于“x<w”的状态,工人是所有者。进一步,由于监督经理是需要成本的,股东只要求一个“满意利润”(存在代理成本下的最大利润),只要企业利润大于这个满意利润,股东就没有兴趣干涉经理,经理就可能随意支配超额利润(如用于在职消费)。假定π是这样一个满意利润,那么,我们还可以说,如果企业处于“x≥w+r+π”的状态,经理就是实际的所有者。”(张维迎,1996b,第12页。)他的阐述似乎比阿洪与博尔顿更为完整。
在这些模型中,有一个对原先的企业理论的重要发展,那就是肯定了企业经理拥有了剩余权,从这个意义上,经理不仅拥有企业的经营权,而且是企业的联合所有者中的一员。然而,在这个理论中,该权利只是依存于状态的,有时候是,有时候不是,而不是一种常态的权利。这经不起实证的检验。
更需要推敲的是,“状态依存所有权”在论证或叙述的逻辑上是混乱的。首先,这种观点所说的剩余权只是剩余索取权,而不可能是剩余控制权。企业收入流的分配确实是以支付工资、归还借债、股权分利与经理(薪金之外的)所得的次序来分配的。就这一点而言,这个说法大体不错,的确存在着这种次序。但是,这并不是控制权的次序:剩余控制权是不依收入流的状态而改变次序的,决不是一种“状态依存所有权”。在业主企业中,拥有控制权的始终是签约时就已经确定的所有者:业主;在经理企业中,始终是在股东、经理与其他企业专有知识的拥有者之间,按事前确定的规则行使其所分配到的控制权。比如说,即使企业在收入流如此之低,只有工人获得工资时,企业的控制权仍然决不是在工人手中。当企业主失去了支付能力而进入清算时,债权人与工人有了控制权,但这仍然只是合同权利,债权人与工人所拥有的权利与任何一种商品契约或劳务契约不能兑现时的权利相同,而不是一种对企业的控制权。
由此,这个逻辑还带来了第二个混乱:在企业中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是不对应的了:索取权是状态依存的,而控制权是要素契约所确定的,是非状态依存的。这个混乱来之于“状态依存所有权”这个概念,混淆了合同权利与剩余权利,也即我所区分的交易剩余Ⅲ和交易剩余Ⅳ。比如,工人获得工资与债权人取回其本金加利息的权利,都只是合同权利,如果从交易剩余来说,他们获得的是交易剩余Ⅲ,而根本不能称之为交易剩余Ⅳ的企业所有权。当收入流很低时,企业只有兑现工资要素合同(包括经理的基本薪资)的能力时,业主或股东的剩余则为零甚至有时为负;当收入流有所增加,企业有了兑现工资要素合同和借贷合同的能力时,业主与股东的剩余仍然为零。直到这时,企业兑现的都是合同权利。当企业收入流足够高,企业有了兑现股金分红的能力时,业主与股东才有了剩余收入;只有当经理的经营能力足以为股东提供满意收益之后,才有可能兑现董事会对经理才能的定价。这两种情况下,企业兑现的才是剩余权利。所以,并不是所有权归谁是状态依存的,而是企业的剩余量是状态依存的,这本来就是要素合约是剩余权这个本质规定的表现。合同权利当然在剩余权利之前,否则也就不叫剩余权利了。在业主企业中,当在事后支付了合同权利后已经没有了剩余,那也只不过证明该企业主不具备获得这笔收入的才能。在经理企业中,经理的知识要素还仍然从属于资本要素,具体体现为是由股东(董事会)在事前给经理管理知识定价。而且,在股东的权利没有基本实现时,股东是不会支付除基本薪水之外的那一部分的。这仅仅是因为,在事后,经理证明了自己不具有得到这笔收入的管理知识。“状态依存所有权”不仅无助于对经理企业产权结构的理解,而且,还把已经搞得比较清楚的基本的企业所有权理论的核心:企业所有权是要素契约的剩余权利,而当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对应时,有高的企业产权效率等这些正确的命题搞模糊了。如果说前两个理论还有一定的学术价值,至少还有学术史的价值,那么,这个理论却只能是一个错误。
企业制度的谱系分析
以上几种理论的一个共同缺陷,就是都没有意识到新的生产要素已经在经理企业与此后的现代企业中出现这一事实。正是这种新要素的进入,才使企业的本质及其产权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使企业产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因素是知识要素的出现。在我之前的企业理论,已经注意到了人力资本在企业产权中的意义作用。在威廉姆森的分析中已经有人力资本的概念,包括专用的人力资本的概念。哈特也沿用了人力资本这个概念,不过在在哈特看来,人力资本不能独立于物质资本,而且,物质资本总是比人力资本更为重要,因此,在他的模型中,总是把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结合起来分析的。在我的分析框架中,知识已经是一个独立的生产要素,而且在资本主义晚期中,在生产中知识要素与物质资本要素相对稀缺性的地位是处于逐步转换中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知识要素是与拥有该要素的人不可分的,而且,在知识方面的分工又是必然的。当生产中稀缺的知识分别由不同的人所拥有,那么,在提高产权效率时并不可能如物质资本那样,采取合并为一个人所有。这时,知识所有者之间的联合所有,是唯一可能的方式。这样,我还可以重新表述知识要素产权效率的哈特定理。
定义:关于知识要素产权效率的哈特定理可以表述为:在企业制度中,对于互相之间不存在稀缺关系的知识要素,应当分别所有;对于严格互补的稀缺知识需要一个人拥有;对于各自成为对方稀缺要素的独立知识,应当联合所有。
虽然,企业仍然是企业,仍然是一个降低要素契约的事后成本的制度装置,也因此,企业所有权仍然是剩余权,是在控制权与索取权对应时具有最高效率的制度装置。不过,这时的企业不仅是资本与劳动的要素合约,而且已经是劳动、知识与资本之间的要素合约。与此同时,拥有剩余权的,除了资本,还有已经得到了发展的知识。杨小凯也认为,“企业经理的私人财产是他的管理知识,而股东的私人财产,是他们的财务资产。”“股东与经理之间的关系,是不同的私人财产之间的交换关系,他们用管理知识交换财务资产。”(杨小凯,1991,第162页。)因此,杨小凯把这一种企业理论称之为“间接定价理论”(杨小凯,1993b,第104页)。对企业来说,发展了的知识是一种稀缺甚至最终发展为比资本更稀缺的要素。而这种要素与资本相似,同样在市场中难以订价,只能留作为要素契约的事后成本来处理。业主企业是对资本要素进行内部订价的制度;而现代企业,则是对资本与知识要素进行内部订价的制度。
更为重要的是,在产权结构发生变化的同时,企业制度中的博弈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对业主企业的理解,不仅要从要素契约入手,也要深入到企业内部的博弈结构中去。对经理企业与后经理企业,更必须如此。这样才能不被契约论所局限。现代企业的博弈结构,具体地表现在治理结构中,而治理结构的本质则是对剩余权利的分配。
其实,要素契约之外的剩余控制权的范围是无限的。从一定意义上说,任何企业中的任何人,都拥有一定的剩余控制权。即使是业主企业的一个普通生产工人,在企业中的每件事、每个举动都由业主作出详尽的安排,毫无任何可以自主的决策与控制权,这也是根本不可能的。正因为如此,哈特这段写在注释中的话才显得具有关键的意义:“重要的并不是所有者拥有全部的剩余控制权,而是所有者拥有部分在经济上最为重要的剩余控制权。”(Hart,1990.中文,第62页。)然而,什么是最重要的剩余控制权呢?哈特没有说。这正是理解现代企业中治理结构的关键。
我的假说是:对于不同的所有者、对联合所有者中的不同的人来说,什么是最重要的剩余控制权是不同的。企业的治理结构存在众多形态,但是从本质上说,可以看成是从资本为最稀缺要素直至知识成为最稀缺要素的一系列过渡。在这个谱系的不同阶段,对不同的人来说,最重要的剩余控制权也不同,由此也决定了企业产权博弈结构的不同。而治理结构的不同,只是企业产权中不同博弈结构的具体体现。对此,我按企业中最稀缺要素从资本逐步向知识转换过程,对主要不同过渡形态的企业形式,分别作出说明。
对资本要素而言,“将本求利”是天经地义的。作为资本的人格化,资本所有者所追求的是利润,是货币化的最大剩余。在业主企业中,只有资本所有者拥有剩余控制权。虽然在这种企业中不仅需要投资知识,而且也需要相当的管理知识,需要的是资本运营的整个知识。不过,在企业的这个发展阶段中,投资知识与管理知识还处于严格互补的状态下。按哈特定理,这个产权必须一个人所有,才是有效率的。又由于对资本来说,最重要的是实现货币剩余最大,也因此,在业主企业中最重要的剩余控制权是对现金流量的控制权,其中,既包括现金流量的支出(成本控制),也包括现金流量的收入(销售控制)。拥有了这个控制权,也就拥有了业主企业的产权。与这个控制权没有直接关系的,或关系不大的剩余权利,则有可能分散在不同层次的员工手中。这一部分剩余控制权也不需要与剩余索取权对应。
企业谱系中的第二种,是由于知识的发展,使资本的投资知识与资本的营运管理知识之间形成既相互独立又高度互补的关系。这时,资本(以及与此相应的投资知识)与管理知识都成为稀缺要素,而资本又处于最稀缺要素地位。因此,这时的企业也就是资本所有者与主要经理者联合所有的企业,而资本所有者又在联合所有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它的经典形态是家族控制下的股份制企业。作为资本所有者,之所以认可了经理成为剩余权利的所有者,归根到底是因为管理者在实际上拥有着现金流量(此时还主要是现金支出量)的控制权。在这个条件下的博弈,由资本给管理知识定价时必须包括有一部分的剩余索取权,而且,这个索取权当与经理对现金流量的控制权对应时,具有最大的产权效率。在这一类企业中,经理拥有的其它剩余控制权,是并不需要与剩余索取权对应的。而企业中的其他员工,也可以拥有种种剩余控制权,也就更不需要与剩余索取权对应,剩余索取权不与这一部分剩余控制权对应恰能有最高的产权效率。这时,从企业产权的定义出发,经理已经在资本所有者之后,成为了企业的联合所有者之一。
企业谱系中的第三种,是由于社会经济条件与知识的进一步发展,使管理知识成为了企业中的最稀缺生产要素,虽然资本仍然是十分稀缺的生产要素。通常所说的经理企业,是这一类企业的经典形态。这时,市场销售是如此之复杂,已经成为管理知识中不可忽视而且往往成为最重要的部分。这意味着经理不仅在实际上控制着现金流量中的支出,而且也已经实际上控制着现金流量中的收入。或者说,资本要素最关心的剩余控制权,实际上都已经掌握在经理手中。这是经理成为剩余权利的主要控制者,也因此,经理成为了企业产权的主要所有者的最重要的前提。严格地说,只是到这个企业形态,才是知识阶级成为了主要所有者。
当股东对现金流量失去了事实上的控制后,他们的投资收益权就很难稳定在现有资本残值的贴现之上。一方面在现有资本残值以上的现金流量,经理都有能力转移。另一方面,当经理把现金流量控制在投资残值之下时,投资者就有可能撤走投资,并表现为该公司股票的大幅下跌,并使公司的融资能力大大下降。另一种对经理发生更大影响的可能是,当股东收益低于现有资本残值以下后,该企业被接管的概率大大上升。只要避免了这一点,经理对现金流的控制与转移,就不会危及自身的地位。股东对公司实际控制能力的下降,不过是公司中最稀缺要素的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具体表现。
经理一旦成为主要的所有者,在公司企业中什么是最重要的剩余控制权也相应地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经理作为知识阶级中的一部分,自身的价值并不表现为利润的最大化。在短期内,经理的支配欲作为一种社会性需求而得到了满足。这时,作为工具的管理权威,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目的自身。长期来看,经理的自身价值则具体体现为销售额的最大化,或更准确地说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这不仅是地位稳固的必要基础,而且生产经营的技术水平、在社会中的公司形象等,也是经理自身价值的外部表现。这些因素都有利于提高该经理在经理市场中的地位。因此,在经理企业中,员工对有利于市场开拓、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拥有的剩余控制权也就是重要的了。在这时,公司企业中与此相关的知识与经理的管理知识之间也就是高度互补的,依据哈特定理,企业中的这一部分成员,也应该成为联合所有者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由此,经理愿意把所控制的现金流的一部分,作为剩余索取权分配给这一部分企业成员。所以,只有在经理企业中,这一些社会成员才成为布莱尔所说的“相关利益者”。在这之前,只有对现金流拥有剩余控制权的人,才可能是她所说的“相关利益者”,除此之外的人,都是与剩余之间没有重要关系的人员,也就不该拥有剩余索取权,虽然他们多少拥有一定的剩余控制权。
在本书企业谱系中的最后一种企业,可以称为后经理企业。在这类企业中,最重要的生产投入是知识,产出也是知识产品。因此,拥有与所生产的知识产品相关知识的人,成为了企业中最重要的所有者。比如,高技术产业中就有相当一部分是这一类企业,尤以比尔·盖茨的微软为代表。在这一类企业中,知识的重要性、需要不断更新的知识产品,使这一部分知识的所有者,如果不是比作为经纪人的经理更重要,也至少与经理具有同等的地位。当然,作为经纪人的经理(也即管理知识)仍然十分重要,甚至资本(当然,也意味着投资知识)也仍然十分重要,对企业来说这此都仍然是稀缺的资源,因此,必须处于共同所有的关系。这时,用传统的概念作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就成为了不仅是知识“雇佣”着资本,甚至也还是知识“雇佣”着经理了。
在这类企业中,最重要的剩余控制权又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在这类企业中,知识产品开发中互补知识的重要性占到了第一位,成为了对企业发展中具有最重要影响的因素。知识生产中的合作过程与基础知识发展过程中合作过程十分相似。在这类企业中,学术带头人也成了企业的领头人。他不仅分配着剩余控制权,也配置着与这一种控制权相应的剩余索取权。如果使用布莱尔的术语,那么,这时的相关利益者有可能更为广泛。用我的术语,则是这一类企业向自由人的联合体更趋近了一步。
概括以上的分析,可以一般地作出如下推论:
推论:由于最稀缺的生产要素逐步从资本转向知识,企业作为体现资本主义本质的具体制度形态,在进入晚期资本主义之后,其所有权也从资本所有者的业主与股东所有,经过股东为主的股东与经理的联合所有、经理为主的经理与股东的联合所有、以经理为主的多种知识要素与股东的联合所有,到以知识为产品形态的企业中以最稀缺的知识所有者为主的知识所有者与股东的联合所有这样一系列过渡形式,最终向知识所有者之间的自由人联合体形态演进。
这个推论,再一次地重申了企业是最能反映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本质的组织。它不仅曾是资本这个序参量存在的适应性形式,而且,在进入晚期资本主义时代后,整个社会中序参量逐步变迁,都主要通过企业内部序参量的变迁而得到具体的体现。当然,我们目前无法知道这个变化的具体结果究竟是什么,以及何时会完成这种变化。
自治组织向其它组织渗透的意义
上一节关于企业制度的一些新情况,进一步证实着我关于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制度变迁的路径的假说。我已经指出了,国家制度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在二个世纪以前就开始了以渗透为具体形态的演进路径。家庭制度的变化不复杂,我将在以后适当的地方给以评说。因此,这里需要分析的就是自治组织与市场组织了。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自治组织的数量大大增加了。其中,除了我们已经指出的教育部门的迅速发展外,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进入追求生活质量的成长阶段,人们对健康的要求显著地上升了,由此,医疗部门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而与这类服务相应的,多为自治组织。此外,科学研究部门、社区服务部门等也多以自愿组织的形态出现。进入70年代以来,公益性的自愿组织大量涌现。这些大多是随着知识要素地位的上升而产生的新部门。
在晚期资本主义的制度变迁中,最具有历史意义的,就是自治组织向其它组织的渗透。其实,在上一小段所论述的企业制度变化的总趋向,就是被自治组织渗透的过程。而国家组织也是在并将在更大的范围、更多的国家中,被某种形式的自治组织所渗透。贝尔指出,“群体(宜译为社群)社会(communal society)的产生以下面两个事实为其滥觞:非市场性的公众决策方式开始得到发展;社会权利开始从群体(而非个人)的角度加以诠释。……所谓非市场性的公众决策方式,就是指产生的问题必须由公众的权威予以解决,而不再通过市场的途径。道路的铺设、城市的规划、保健服务的组织、教育的投资、环境污染的消除、房屋的建设,都已成为与公众利害攸关的事情。没有人能够在市场上买到他应享有的‘清新空气’,人们必须采用公社(宜译为‘社群’)组织的手段来对付这种污染。”(Bell,1978.中文,第250页。关于译文说明的两个括号内的字是我加的。)
我即将讨论市场组织被自治组织与其它组织所渗透的问题,而由于这些组织又是在被自治组织渗透的过程中,因此,市场组织被其它组织的渗透,也将归根到底是在逐步被自治组织所渗透。为什么在这个历史时代自治组织的各个规则有如此的生命力,能够如此广泛地向各种组织渗透呢?我的假说是:说到底这是由知识要素这个序参量的基本特征所决定的。
我们一再强调知识要素拥有者在未来的合作者,也是知识要素的所有者。之所以称知识分子为“知识阶级”,这是因为资本的稀缺性仍然存在,是因为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还存在,往往还有农民阶级的存在,所以才需要也应该称为它为“阶级”。不过,它本身并没有自己的对立面。所以,在以知识生产为主的经济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自愿的结合,结合者在所拥有的生产要素的质上,是平等的。正如贝尔所说,“后工业化社会的中心是服务——人的服务、职业和技术的服务,因而它的首要目标是处理人际关系(game Between persons)。从一个研究室的组织,一直到医生和病人、教师同学生、政府官员与请愿者之间的关系——一言以蔽之,它的模式就是科学知识、高等教育的团体组织合成的世界——其中的原则是合作和互惠,而不是协调和等级。因此,后工业社会也是一个群体(communal)(宜译为‘社群’)社会。”(Bell,1978.中文,第198-199页。)一个合作和互惠的组织,就是一种自治组织或称自愿组织。或者,也完全可以用马克思的一个表达:这是一种“自由人的联合体”。
可以说,甚至于家庭组织也在向自愿组织过渡。
很可能如托夫勒所预言的,人们正更多地“回到家里工作”(Toffler,1980.中文,第264-269页)。不过即使真是这样,也与原来意义的“在家里工作”不同,场所是家庭,但合作的对象却往往不是在家庭内,其职位规则现在是按企业的规则在实施,而未来,承担这些现在由企业所承担的协调任务的,就可能是自愿组织了。
电脑、多媒体以及国际互联网的发展,教育也可能较多地回到了家庭中。同样不同的是,在家庭中实施教育的,已经不完全是家庭自己,而且有着十分广泛的社会参与。
一般地说,十分严格的结婚与离婚的法定规则,正在逐步放松。婚姻正日益建立在双方出于情感基础之上的自愿。家长的权威也正在逐步消退,代之更多的家庭内部的协商。家庭组织的功能日益被取代,家庭的形式已经发生并必将发生新变化,变得更为多样化,并越来越象一个自愿组织。但是,这并不意味家庭组织正在“淡化”,甚至“消失”。只要人类还要繁衍下去,就要有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社会化过程中的种种成本,指导他们学习社会行为规则,并对他们的行为负责。承担这些责任的具体的人,与这些未成年人之间的关系,就是某种形式的家庭。
这种自由人的联合体,并不是在现有组织之外的某处成长起来,并在以后的某个时期,取现有组织而代之。而是就在一切现成的组织中,以渗透的方式逐步地成长起来。因此,晚期资本主义的整个历史过程,就是自由人的联合体的渐进的成长过程。这就是自治组织向其它组织渗透的历史意义。
市场组织被其它组织渗透的意义
市场组织是一种人类间接合作的有效组织形态。这个组织形态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中,发展到了它的顶峰。之后,在晚期资本主义时期,市场也正在被种种其它组织的规则在渗透着。
首先,市场正在被企业组织所渗透。
希克斯很早就注意到市场的重大变化。他认为,仅由供需决定的市场称为没有组织的市场,而把由于垄断企业等所控制的市场,称为固定价格的市场或称为有组织的市场。他说,“有组织的市场在某些特殊场合还继续存在,其竞争性更强。所以,总的来看,它确实是以一种明显的供求方式活动的。但没有组织的弹性价格市场,即那种老的市场类型则正趋于消亡。”(Hicks 1977.中文,第5-6页。)阿罗也说,“运用价格工具的地方越来越少,即使在价格可能发挥最大作用的地方也是如此”(Arrow,1984.中文,第96页)。虽然这些提法,还没有涵盖一些新的现象,但在理论上已经有了明确的开端。
在迂回生产中,上游企业与下游企业之间的供货关系,当然是市场关系。不过,如果经过长期的合作过程,这两类企业之间就有可能建立起企业之间的信任,存储着增加了的共同信息,逐步地形成了长期的合同关系。在这种市场关系中,退出就并不再是自由的。
这种关系在日本的发展,更成为了准企业的内部关系。青木昌彦介绍,“根据‘中小企业局’在1977年进行的一项调查,一个未具名的主要汽车制造厂商(可能是丰田)与122个一级供应商直接联系,与5 437个二级供应商及41 703个三级供应商有间接联系。在调整了双重计算之后,我们发现这个制造商站在一个有35 768个供应者的分层集团的顶点。这个主要制造商与一级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就象日本厂商与准终生雇员的关系一样是准长期的。在1973至1984年之间只有三个厂商脱离了丰田的一级供应商协作组织,而同时有21个厂商加入了这个协作组织。”(Aoki, 1988.中文,第219-220页。)这种关系的形成,至少其中的部分是与知识要素的重要性上升相关。青木是这样分析的:有“一类供应商相对来说仅有唯一的一种生产知识的贮存,并直接为主要制造商供应基本的部件。这些部件是经主要制造商批准由供应商自行设计的。”“虽然这样的供应商在技术方面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它们的资本经常部分地由主要制造商所拥有。”(Aoki, 1988.中文,第224页。)这是企业专有知识已经发展,但并不采取一体化的方式,也就是说并没有采取企业替代市场,而是采取企业规则向市场组织渗透的方式所进行的合作关系。由此,青木昌彦称这种关系是“协作合同集团”或“协作合同者”。
企业向市场渗透的另一种重要形式,就是在国际市场中跨国公司内部调拨的比重不断在增加。比如,在美国1977年的进口总额中,有%是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其中,美国的母公司内部的贸易额占%,由外国母公司进行的内部贸易额占%。在出口总额中,则有%是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其中,由美国的母公司所进行的内部贸易占%,由外国母公司进行的内部则占%。尤其是技术贸易,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比重就更大。以美国出让技术(不包括影片和磁带的租金)所得的酬金和提成费收入计算,在1960年,跨国公司内部的出口占美国该项总出口的%,1970年,上升为%,1978年,则达到%(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1983。中文,第586和237页)。这后一种市场被企业渗透形式,就与知识要素的分配或流通不宜采用市场组织有着直接的关系。
其次,市场也在被国家组织所渗透。
我已经指出,货币不是单纯的市场产物,而是由市场与国家共同构造又发生在市场这个场所的关系,或者说它在市场中发挥作用,但是已经被国家的规则所渗透:至少,货币的发行量的决定,是一个公共选择过程,是按国家组织的规则操作的,这是目标规则的渗透。
各个国家,都已经在不少行业中实行了种种的许可证制度。随着知识在产品中的含量日益提高,这必然使一般并不可能拥有这些知识的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对产品信息的差别扩大,信息不对称日益严重。这使市场的事后交易费用上升。许可证制度则是以事前的成本替代着相应的事后成本。这个制度意味着,在这些行业中,市场的成员规则已经发生了变化,已经不再完全是自由进出的成员规则了。这种渗透的出现,也是直接与知识要素的出现相关的。
而且,市场也在被自愿组织所渗透。
这产生于知识要素的出现,并使劳动生产率迅速提高之后,使社会进入了追求生活质量的成长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价格信号的意义已经大大下降,在市场竞争中,价格竞争日益从主要的竞争手段的地位上退下来。这本身就已经意味着市场组织在人类合作秩序中地位的相对下降。为了克服市场的这种带有根本意义的失效,企业的市场信息正越来越多地来源于非价格信息。企业向市场所提供的,日益不再仅仅是产品,而是完整意义下的服务。为此,一方面企业尤其是大企业,不能不适时作一些广泛的消费者意愿的直接调查,与消费者建立生产前的直接联系。另一方面,在不断延伸售后服务的同时,也与消费者之间建立起种种的产后的直接联系。在这些关系中,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成员规则也正在发生重要的变化,而逐步地更象处在自愿组织之中。
随着更多的居民进入追求生活质量的阶段,人们对共用物品的要求日益上升。不论是环境还是安全,不论是受教育还是提高健康水平,共用物品与准共用物品在居民消费中的比重是上升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最适合由市场来组织人类合作秩序的场所正在相对地减少。虽然面对稀缺,提供这些物品也要有效率,因此,市场规则也在向提供共用物品或准共用物品的组织(比如,国家和大学等)渗透,但毕竟仍然不是在市场这个场所中。
市场组织从各个方面被渗透,是另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深刻变化。市场组织是一种自组织过程,是人们通过交换而实现的非直接的合作秩序。它在合作秩序的扩展中一直起着十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不过,这个组织的有效运行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界定所交易之物的产权的成本是比较低的。这样才能把所交易物作为个人用物品在市场中进行交易。然而,自从知识引起学界的关注之后,知识是一种不宜仅仅通过市场进行交易的物品,已经取得了相当的共识。比如阿罗就说,“即使信息可以是一种商品,也只能在一个有限制的程度上是这样。在这种情况下,认为市场将导致资源的有效配置,这个假设是站不住脚的。如果不考虑其它方面,至少,信息存在着两个显著的特征使我们不能够把它完全地认同为一般均衡的抽象模型中所体现的一种商品:(1)根据定义,信息的使用是不可分割的;(2)信息很难被独占使用。”(Arrow,1984.中文,第164页。)如果,知识真的将成为人类社会中主要的、甚至是基本的生产与分配的物品时,市场即使不会完全退出历史舞台,也必将会从现在占据的相当一部分场所中退出去。但是,几乎对经济学稍有研习的人,对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都难以理解。
哈耶克尤其推崇市场制度,在他那里,市场正是他所说的人类合作扩展秩序的代表。他的推崇也确有很多极深刻的道理。但是,随着知识要素的上升,产权边界不甚清晰的物品在人类之间的合作过程中更多地出现着。间接合作方式的事后成本明显上升,直接合作的方式,虽然会有较高的事前成本,却会更多地降低事后的成本。这一趋势的具体体现,就是市场组织的被渗透。
关于这一演进的走向,我的假说是:当市场运作的场所大部分已经被各种组织所渗透,甚至在其中已经出现了相当部分的中间体组织时,如果确有需要,在那时,也只可能在那时,放弃或部分放弃市场组织,才不会出现人们行为规则的真空,这种放弃也才有现实的可能。当然,这个假说是可以被历史事实所验证的,虽然我们仍然无法知道,这个可能出现的变革会发生于何时,及具体会如何发生。
知识主义经济的来临
以上所分析的,是根据已经发生的现象所归纳出的关于未来制度演进轨迹的一些基本假说。在这节中我所要分析的是,我们可以根据一些怎样的发展与变化,可以继续证实或证伪这些假设,可以证实或证伪未来的经济是否是我所说的知识主义经济。
-1资本稀缺性的相对与绝对下降
正如资本主义在其上升时期,要素的价格结构发生过重大的变化相似,近几十年来,要素价格正在发生重大的变化。以产品价格的分配结构为例,“生产工人所占的比重日渐减少。同样,利润占的比重也在缩减。而那些善于思考问题的人则得到愈来愈多的薪金和各种报酬。1920年,一辆汽车成本的85%以上是支付给从事常规生产的劳工和投资者的。到1990年,这两种人得到的份额不到60%,其余部分则给了设计人员、工程师装潢设计师、计划人员战略家、金融专家、经理人员、律师、广告商和销售商等。今天,在一个半导体芯片的价格中至多3%归原材料和能源的主人,5%归拥有设备和设施的人,6%归常规劳工。85%以上用于专门设计和工程服务,以及用于在提供这种服务过程中为过去的发现而规定的专利和版权。”(Reich,1991.中文,第104页。)
可见,知识要素的稀缺性正在明显地上升。这首先是因为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中需要越来越多的知识投入,也因为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不再具有物质生活要求的含义,而越来越具有精神生活的意义。满足这些需要,最需要的是知识。其次,随着物质生活资料得到比较充分的满足,人们的社会性需要将成为他们的迫切的需要。满足这一类的需要,会使知识的重要性进一步上升。解决人们在精神生活方面的要求将是未来社会中的主要问题。
需要强调的是,知识要素是无形的,它没有明确的边界,它的流动更无法受国界的制约。因此,它在社会经济中地位的上升及其它变化,都必然是一个全球现象。全球经济一体化,是知识要素作用上升的必然结果。
不过,除非资本的稀缺性进一步下降,那么,知识主义经济的时代,就不可能到来。因为,在资本仍然十分稀缺的条件下,知识对资本的从属性,就不可能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新的经济因素,也就还只能是资本主义经济的补充。
那么,人类社会继续发生一些什么变化,才会导致资本要素稀缺性的进一步下降呢?
资本要素稀缺性进一步相对下降
首先,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会导致资本稀缺性的进一步下降。经济发达国家,由于收入水平的提高,使国民收入中可积累的部分有可能增加,资本的存量也大大上升,因此,资本积累的能力大大高于发展中国家。但是,发展中国家的资本形成能力,也是在变化中的。随着这些国家的经济取得了发展,这些国家的资本形成能力就会逐步上升,依赖外部资本的需要就有可能下降。从世界范围看,这就会使资本的稀缺性相对下降。
在资本稀缺性上升的历史时期中,资本稀缺性的变化是就个别国家或地区而言的。但是资本自身的发展,已经使资本的世界市场形成,这使对资本稀缺性是否在下降的判断必须从整个世界来量度。只要世界还有某些国家或地区明显地存在资本的稀缺性,那么,资本的稀缺性就不可能进入绝对的下降,而只能是相对的下降。在现实中,资本存量在世界的分布是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人均资本存量仍然处于相当低的水平。更重要的是资本增长的潜力,同样处于十分落后的水平。因此,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在当代是使资本稀缺性进一步下降的关键条件之一。其具体的观察与判别的指标,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人均资本存量与人均收入水平的差距。这些指标,尤其是后一个指标至今尚在进一步扩大,无法令人乐观。关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是本书下一章的中心论题,这里就不具体讨论了。
其次,人类是否会全面地进入追求生活质量的成长阶段,是资本稀缺性进一步下降的另一个重要条件。可以说,这个条件是上面那个条件的延伸: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会使日益增多的人口,经过大众消费阶段进入追求生活质量的成长阶段。世界人口平均的国民生产总值上升,就会有更多的人口进入追求生活质量的阶段。根据世界银行各年度发展报告的资料,对这方面的观察与判断的主要指标:世界平均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数,还可以抱一种谨慎的乐观态度。从1985-1994的十年间,虽然比60年代到80年代的增长速度明显放慢,但也仍然有年平均增长%的水平。
但是,这个条件不仅仅是第一个条件的延伸。因为,即使是当今的最发达的国家,也存在大量的贫困人口。美国处于贫困线以下的人口,从1959到1978年间是下降的,然而从那时以后却又有稳定的回升。据赖克说,“到了20世纪90年代,许多工作不能提供维持生活所需要的工资。收入在官方贫困线以下的有3250万美国人,有半数以上——以及所有贫困儿童的将近2/3——生活在至少有一个工作的家庭。有工作的穷人的这一比率比战后任何其他时候更高。在1978年和1987年间(在经济周期相似点上的年份),陷于贫困的有工作的美国人人数上升了将近200万,或23%。在一年到头全天工作的工作者中,穷人的人数甚至上升得更快——达43%。实际上,只有一个全天工作者的双亲家庭,比起单亲的、靠福利救济过活的家庭在内的任何其他类型的家庭来,平均落在贫困线的更下方。”(Reich,1991.中文,第206页。)有工作而生活陷入贫困,这是美国社会的新现实。这表明了工作收入中的不平等扩大了。
分配的严重不平等,不仅是资本主义经济中并没有克服的问题,在晚期资本主义时代也仍然严重地存在,而且,如果在知识要素重要性上升的同时,不克服现存制度在分配方面的缺陷,诸如仍然单纯地或过多地依赖市场制度,那么,不平等看来还有可能扩大。既然象比尔·盖茨这样的人能依靠以知识为主的要素,在很短的时间内通过市场而成为百亿富豪,与现在仍然处于贫困潦倒的美国人比较,分配的不平等存在着比资本稀缺性时代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可能。知识要素的上升只是为减少不平等提供了可能,但是否能解决分配中的问题,我以为是走向知识主义经济时代中,人类所面对的最重大的挑战之一。如果真是解决不了分配中过于不平等的问题,也就仍然难以实现让居民中更大比例的人口分享经济成长的好处,也就难以使尽可能多的人进入追求生活质量的水平。如果解决不好这个问题,资本稀缺性的进一步下降就会被滞缓。
因此,在向未来社会前进时,人类不仅对科学技术有着紧迫的需要,亟待在科学技术方面的创新,利用这些知识把生产搞上去,使物质财富更快的增长;而且,对制度知识与其它社会科学知识也有着紧迫的需要,亟待在制度方面的创新,利用这些知识,使我们的制度能够在不减少对努力程度激励的同时,使更多的人能够分享经济成长的好处。在社会中消除贫困人口,在世界范围内,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是我们十分关注的发展标志之一。
第三,物质生产不再占据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主要地位。这可以说是以上二个条件得到满足后的进一步延伸。反映这一状况的基本指标是基本的物质生产领域——农业与工业中所使用的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
这个指标所提供的信息,是令人乐观的。从本世纪60年代以来,不同发展水平国家的这个指标,都在向知识主义经济稳定过渡。根据世界银行各年度的发展报告所提供的资料表明,在1960-1980年间,低收入国家中,农业与工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人口的比重从86%,下降到85%;中等收入国家的这个比例,从77%下降为67%;发达国家中,则从56%下降为44%。到了1990年,这个比重分别下降为84%、58%和36%。全世界的平均水平则下降到59%。
根据同一资料来源,就美国这么一个国家而言,农业与工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总数的比重在1960年为43%,1980年为34%,1990年进一步下降为31%,平均每10年下降4个百分点。而几个新兴国家的变化可能更快。日本是从1960年的63%,经过1980年51%,下降到1990年的41%。平均每10年下降个百分点。墨西哥则由1960年的75%,下降到1990年的52%;韩国则与墨西哥十分相似地从1960年的75%,下降到1990年的53%。平均每十年下降约7个多百分点。
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不过,大部分学者在面对这一事实时,认为其重要性在于就业正在向服务等业的转变。而我的着重点却是强调物质生产部门中就业的下降。这似乎只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这两个不同角度的差别,会是重要的吗?
确实是重要的。在第三产业中,有着很不相同的具体部门。为了看出在这个部门中,对未来具有重要的方面,不少学者已经对这个大部门作了进一步的分类。这些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对于未来将“不是什么”而言,农业与工业部门劳动者人数的下降本身,就是最重要的指标。
物质生活资料的稀缺性是至今为止人类文明史中的最基本问题。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就被物质资料的生产所左右。在进入资本稀缺性的社会后,不仅劳动者的生活开始了比较普遍的好转,而且,人们用于物质资料生产所占用的劳动在总劳动中的比重也开始下降。这意味着:物质资料的生产,在人类整个生活中的地位正在下降。如果这个进程确在继续,那么终有一天,能使人类的物质生活资料得到极大的丰富,实现真正的丰裕,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物质资料的生产(更广义的则是生计)将重新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一个次要的部分。
在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中,知识再重要,也总是依附于资本的投入。而在知识的生产中,资本即使仍然是重要的,也总是依附于知识的投入。因此,当且仅当物质资料的生产,在人类社会生活中不再占据主要地位时,资本稀缺性的地位就要从根本上让位于知识了。
下降到什么水平,将发生这个位置的转换呢?我把这个数量界线定在农业与工业的劳动者在总劳动人口中的比重下降到25%左右。我的理由实际上在本书第二章就已经给出了。在那里的第一节中,我介绍了人类学家的成果,他们认定,在狩猎与采集为生的人类原始队群中,用于生计的时间,平均每周为15-20小时,是整个生存(吃、睡等)以外时间(如果以每天10小时计算)的%。在已经发生了发达的分工条件下,这就相当于社会劳动力的%。这就是我所认定的标准:25%左右。
看来,对发达国家来说,已经十分接近这个比重了。对美国来说,1990年时,已经只距离这个标准6个百分点了。保守一点说,美国在下个世纪初的2020年以前达到这个标准,是完全可能的。那么,我们为什么仍然不能直接看到发生重大变化的迹象呢?
问题是,如果原始社会是在一个队群的几十个人中来安排生计的,那么,在晚期资本主义经济已经构建成一个全球大市场的条件下,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所占用的劳动量,也就必须以全球计。我可以推断,当世界劳动者中,只有25%在从事农业与工业的劳动时,就能大体判断资本的相对稀缺性,已经低于知识要素的地位了。这意味着知识主义社会的来临!
资本要素稀缺性的绝对下降
对资本稀缺性的下降起着更为重要意义的指标,是世界人口从持续增长终于转换为持续下降。
在旧石器时代初期,原始人的人口数为万人,到距今1万年旧石器时代未期,即农业革命前夕,人类的人口增加为532万人,增长42倍以上(Stavrianos,1970.中文,第76页)。正是这个人口压力,促发了农业革命。“在前1万年-前5000年间全球总人口增长甚小保持稳定状态。从前5000年起增长速度逐渐加快,在第5千纪世界总人口增加了50%,在之后的3000年中平均每千年翻一番。在公元前的最后1000年中,人口翻番的时间间隔又从千年缩短为500年。这次全球性人口增长浪潮持续到约公元2世纪,全球总人口增至约2亿人。”“公元3世纪后,全球人口总数出现暂时下跌,公元6世纪跌到谷底,随后又保持了几百年的相对停滞状态。”(王渊明,1995,第1-2页。)
大约从公元十世纪起开始了第二次人口增长浪潮。1000年时的人口总数为亿人,1500年为亿人,大约每百年人口增长12%。第三次人口增长的浪潮,大约从15和16世纪开始,而且,增长的速度也在不断地加快。1600年,世界人口为亿人,每百年增长率为25%;1700年人口为亿人,增长率为11%;1800年人口为亿,增长率为47%;1900年人口为亿人,增长率为81%(McEvedy & Jones 1978)。
本世纪上半叶,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人口的增长开始放慢,但是,工业化过程却在发展中国家加速推进,因此,世界人口的总体,出现了第四次增长的浪潮。根据联合国《人口年鉴》的资料,1950年,世界人口总数为亿,从1900年至此的平均年增长率为‰;1970年人口为亿人,该期间的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980年的人口为亿,该期间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990年的人口为亿,该期间的年均增长率为‰,远高于人类历史上的任何时期。
这四次人口增长浪潮的发生,都与人类所拥有的生产力性质的变化相关。前二次是农耕生产的发生、发展或普及所推动的。后二次则是资本要素的稀缺性上升,工业化由此发生、发展或普及所推动的。可见,在物质生活资料稀缺历史时期,新生产要素的出现与发展,大大提高了人类物质生产的能力,从而,提高了承担人口负担的能力,导致人口数量的增长。一旦生产力相对停滞,而影响生育的其它因素不变时,人口数量的增长势头就被遏止。在这个时期,马尔萨斯所揭示的人口规律(Malthus,1933.),是有一定道理的。
然而,发达国家人口的增长在本世纪中期开始明显放慢。这是什么原因呢?它对人口增长放慢的影响是暂时的,还是根本性的呢?贝克尔早已对这个问题作了明确的回答。他认为有以下两个原因,使最近一百多年来西方国家随着家庭收入的极大上升而每个家庭的平均孩子数目却有较大的减少。
第一个原因是“妇女挣钱能力的提高是已婚妇女劳动力参加率有较大增加和生育率有较大下降的一个主要原因。”因为,这大大地提高了生育孩子的成本,“孩子的相对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受已婚妇女的时间价值变化的影响”,“而母亲的时间成本是生产和抚养孩子全部成本中一个重要部分(美国这种成本构成全部成本的2/3)”(Becker,1981.中文,第110、109页)。可以说,这是工业化过程扩散到妇女,妇女也进入了要素交易关系后所产生的一个变化。妇女广泛参与经济活动,是生产活动中体力的意义在下降,而智力的因素在上升,使妇女从事经济活动的边际收益达到合理水平的结果。因此,这间接地表达了晚期资本主义中资本稀缺性相对下降的要求。
其次,贝克尔假定了家庭对孩子的数量与质量之间有着一定的替代关系。那么,对孩子数量需求的减少,使人口出生率下降,也就会导致对孩子质量需求的上升。“由于受过教育的妇女对孩子数量的需求比较少,数量与质量的相互影响意味着他们更愿意在她们孩子的教育和其它训练方面更多的投资。”而“质量需求提高会提高数量成本(降低数量的价值),并且进一步降低对出生人数的需求。”(Becker,1981.中文,第124、123页。)
贝克尔的结论是:“在发达国家,与不同家庭收益率有系统差别相结合的一个同样的分析指明,较富的家庭比穷的家庭有较少的孩子,即使在欠发达国家,较富的家庭比较穷苦的家庭有较多的孩子。”因此,“经济发展影响生育率和孩子的质量,不仅因为收入增加,而且因为教育投资和其它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率的提高。”(Becker,1981.中文,第127页。)我已经指出,所谓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率的提高,是知识要素重要性上升的标志。因此,家庭对孩子质量的提高,是在晚期资本主义时代对知识要素重要性上升的适应性反应。
概括起来说,进入晚期资本主义后,人口增长率的变化,发生了一个根本的改变,而这种改变是由最稀缺要素正在发生变化而导致的适应性反应,这种变化将有稳定的趋势。从统计资料上来看,世界人口的增长率,在进入90年代以后已经发生了第一个重要的转折,即增长速度开始下降,已经从80年代的17‰以上,下落为15‰以下。
关于人口增长的第二个重要转折,也是最根本的转变,是人口增长率下降至替代水平,即每对夫妇的孩子不超过二个,或者说,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下降至2。在相当一部分发达国家,在70年代已经实现了这一点,其中如德国、丹麦、瑞士与瑞典在70年代的上半叶已经实现这个转折,而奥地利、比利时、法国、意大利、荷兰、挪威等国家,在70年代下半叶也实现了这个转折(王渊明,1995。第275页)。
发展中国家也已经日益认识到当代人口与发展关系的基本趋势,先后采取了人口计划与控制政策。在1975年,已经有大约34个发展中国家,采取了直接的人口计划与控制政策。在这些国家的领土上居住着亚、非、拉美77%的人口。另外还有29个国家的政府为了保护母亲和儿童的健康,对家庭计划规划也正式表示赞助。到了80年代,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支持家庭计划和人口控制,这样的国家和地区在1980年就约有117个,总计人口31亿,占发展中国家总人口的96%。人口增长向第二个转折点过渡的必然性,已经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明确。
人口增长率的下降甚至进入负增长,对资本需求与资本稀缺性有什么影响呢?在物质生活资料稀缺,尤其是以迂回的生产方式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历史条件下,生产物质生活资料所不可缺的资本,不仅要提供人们的物质生活资料,而且要提供新增人口所必须的物质生活资料,以及新增劳动者从事物质生产的生产资料。资本的生产,一方面使人口得以增长,另一方面,人口的增长又对资本产生了新的需求。人口增长放慢,在不改变物质生活水平时,对资本的需求也就相应减少,如果人口进入负增长,那么在同样的条件下,人们对物质生活资料的需求下降,就会导致对资本需求的绝对下降。
居民积累能力的普遍上升,是资本稀缺性绝对下降的另一个重要条件。随着生产的普遍增长,在晚期资本主义时代,尤其是在其后期,社会大部分成员都已经进入追求生活质量的阶段,人们的储蓄能力普遍提高。随着人口进入负增长,平均期望寿命的延长,人们对健康的要求上升,居民储蓄的愿望更会上升,并具体表现为社会的养老保险基金与健康保险基金都会有极大的增长。
在现代发达国家中,股权所有权已经越来越多地转移到这类基金的手中。随着发展中国家进入当代发达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这类基金总量将可大到足以满足社会对作为物质生产资料的资本的需要。资本的绝大部分将为养老保险基金与健康保险基金所拥有,这也就在事实上为全体公民所有。按本书已经讨论过的稀缺性量度标准来判断,资本在这种条件下,即使还存在,也不再是稀缺的了。或者说,资本的稀缺性绝对地下降了。
总之,资本要素稀缺性下降是一个全球性要求。不会一个国家或地区首先进入知识主义经济的时代。人类需要创造出,在全世界范围内资本稀缺性下降与知识要素重要性上升,并最终取而代之的历史条件。
-3知识主义经济的社会特征
目前,人类还处于晚期资本主义历史阶段,而且,向知识主义经济的过渡必然是全球的现象。这就是说,知识要素成长需要经过一个量的积累,才能使整个社会发生质的根本转变。在当前,我们对将可能发生的质变,能够作出一些怎样的预期?进一步地说,对发生质变之后的社会特征,能不能有一些初步的判断呢?这一小段,就讨论这样两个问题。
制度渗透到达演变的分叉点
今天,我们对社会系统的演进,已经有了比过去更为透彻的把握。本书已经分析了整个人类社会系统演进过程中先后取得支配地位的序参量:性、劳动、保护劳动能力、土地、资本。我们也已经大体明确了,当代的基本演进轨迹是知识要素正在替代资本要素,并逐步取得社会系统序参量的地位。不同组织中博弈结构互相渗透,也即向中间体组织演进,是人类向一个新的耗散结构的分叉点过渡的具体形态。而且,我们也可以肯定,当这两个要素对社会的支配力量逐步接近时,分叉点中的失序必然发生。这个过程是必然的,是决定性的。而且,渗透所产生的大量中间体组织,也为那时人们作出新的制度选择提供了全部可能。不过,分叉将在何时、如何发生,在分叉之后人类社会的具体组织形态,将出现怎样的规则体系等等,我们都是无法知道,取决于分叉发生时的具体环境以及人们由此而作出的具体选择。这里存在的是偶然性世界。
不过,现在可以预言的是,新一轮序参量转变过程的本质,是由资本对社会生活的支配向知识对社会生活的支配的根本性转换。以前的转换,只是一种物质生产要素向另一种物质生产要素的转换,而这一次,将是物质的生产要素,向精神的生产要素的转换。因此,这一次转换与以前任何一次转换相比,其影响更为深远,其变化的幅度更为宽阔。
就以知识生产的本身为例。直至今天,知识的生产,尤其是技术本身的生产,大多是被资本所支配的。正如后现代主义者利奥塔尔所说,“知识的供应者和使用者与知识的这种关系,越来越具有商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与商品的关系所具有的形式,即价值形式。不论现在还是将来,知识为了出售而被生产,为了在新的生产中增殖而被消费:它在这两种情形中都是为了交换。它不再以自身为目的,它失去了自己的‘使用价值’。”“强迫技术改善性能并且获得收益的要求首先来自发财的欲望,而不是求知的欲望。技术与利润的‘有机’结合先于技术与科学的结合。”(Lyotard,1979.中文,第3,94页。)
人们经常以比尔·盖茨在短短20多年就积累了数百亿财富,走过了在过去需要几代人才能完成的资本积累的道路,表明了知识要素的重要意义。但是,财富如此高速度地集中,为什么成为了可能呢?可以有的一个解释是,在物质生产要素时代,任何人使用这些生产要素都需要付费。但是,在知识的生产或以知识为要素的生产中,所使用的相当一部分知识,是根本不需要付费的。基础知识在生产过程中的非市场配置,与一部分知识生产又处于市场化的地位,这种二元机制,使知识生产有了暴富的可能。因此,这一类暴富正是一种失序的表现。
进一步的问题是,实用知识也一定要市场化吗?知识生产的过程与物质生产过程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其工作的创造性,工作的本身就会是一种乐趣。知识生产历来就有其规则,形成这些规则虽然是缓慢的,但从知识成为独立的生产要素开始,这些规则无可阻挡地会进入物质生产领域。知识生产过程中不仅会有自愿(因为要素合约总是自愿达成的),而且更会有自愿的直接合作。在过去,人们在知识生产中的自愿合作,因为缺少形成相互联系的通讯工具而十分的罕见,而自从有了网络之后,情况就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现在,两种序参量在知识生产中的支配力量,正在进行直接的较量。
我们就以比尔·盖茨的产品:计算机软件的生产为例。据报导,Linux是一种在全球范围内装机已达900万的网上软件,而微软的看家法宝WindowsNT则只有700万的装机量。这个程序起先是芬兰的一个叫Linus Yorvalds的大学生为自己开发的。他只是在赫尔辛基技术大学的一台文件传输服务器上发了一则消息,说用户可以下载Linux公开版本。
意想不到的是,Linux激发了全世界的编程序狂们的想象力,他们大多数是网上极具创造精神的人,使该软件从开始时一个人的思想产品,变成了一场动人心魄的自愿合作过程。这些充满智慧的程序员自愿地给予未成形的Linux编写代码和驱动程序,进行测试和文档编写工作。在世界各地的高手自愿参与下,英特尔平台上最好的操作系统就这么诞生了。版正式发布时,罗列了一大批为Linux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士,仅提到姓名者就有100余位。以后,Linux转向了GPL版权,这一版权除了规定有自由软件的各项许可权外,还允许用户出售自己的程序拷贝。从此以后,便有多家技术力量雄厚又善于市场运作的商业软件公司加入原先完全由业余爱好者和网络用户所参与的这场软件编写运动,极大地拓展了Linux的全球用户基础。
Linux与微软的比试,还刚刚开始,其历程也一定会反反复复,但是,从目前看,Linux在全球拥有一群人数众多又勤奋热情的开发者,而微软的几万名开发者与此相比,就显得人丁单薄了。更重要的是,正如托夫勒所说,在未来的社会中,“正是那些关于知识本身的知识,才最有价值。”(Toffler,1990.中文,第143页。)也因此,我预言,生产关于知识的知识的规则,将取得最后的胜利。分配方式的变化是在物质生活资料不再稀缺时,个人对知识生产中所作的贡献将由社会性激励取代物质性激励而完成的。
我假定,资本这个序参量的支配作用,会逐步地下降,而知识这个序参量的影响终将上升为支配性因素。在资本的支配作用下降,逐步失去支配作用,而知识的这个要素还不具备决定性的支配作用时,就会出现某种失序状态或称混沌状态。我现在可以想象的是,这个混沌状态的具体形态一定不同于人类社会过去所曾经面对过的混沌状态。不会是战争,没有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革命。很可能的起点是:仍然存在的比较适应资本稀缺性而不太适应知识稀缺性的制度,受到了新的挑战,发生了一次又一次比近年发生的亚洲金融风暴更不能被接受的经济动荡。瑟罗就说过,“如果历史还有任何指导意义,全球金融市场迟早会经历一场类似90年代日本股市崩溃或者相当于30年代美国股市崩溃的大崩溃。到了那一时刻,会发生什么还不清楚。世界也许会发现全球金融体制需要某种管理,就像许多国家的政府在30年代发现的那样,它们国家的金融市场需要管理,但是现在世界上没有一个相当于国家政府那样的全球政府,有能力去进行管理,制定规则,或者成为最后放款人。”(Thurow,1996.中文,第225页。)对此,全球的人们最终将集体地作出决定,进行重大的制度变革。当然,这仍然只是猜想。
知识主义社会的可预期特征
我还想对知识主义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作出某些预测。
我已经肯定,对于混沌之后的系统是不可预测、不可能预知的。那么我为什么还要对它作预测呢?首先,我主要讨论这个社会将不是什么,而不是精确地预测那个社会将是什么。而且,这些讨论大多已经在前面进行过了,这里只是再作一些简单的概括。更重要的是我觉得可以把现在对未来社会的预想与马克思当年的一些预想作一个大体的比较。
在那个社会,物质财富已经极大的丰富,物质生活资料的稀缺性已经处于次要的地位,否则,资本的稀缺性不可能下降为处于次要要素的地位。不过,稀缺仍然存在,知识成为是最稀缺的了。贝尔认为,在未来社会中,“时间成了最最稀缺的一个因素。”(Bell,1973.中文,第519页。)但是,如果知识不稀缺,时间仅是为了度过闲暇,时间的稀缺性就没有多大的意义。时间从来是稀缺的,这种稀缺性也从来只是最稀缺要素稀缺性的具体表现。劳动的稀缺性,决定了劳动时间的稀缺性。资本的稀缺性,导致了时间就是金钱概念的出现,才有了加快资本周转速度的要求。知识要素价格的上升,也即知识稀缺性的上升,决定了学习知识的时间的稀缺,因而才有了时间的稀缺性。当然,人类合作仍然不能没有规则,制度仍然存在,制度也仍然是稀缺的。
其次,在未来的社会中,阶级对立已经不存在,所有的成员,都是拥有知识要素的合作者,已经是一个无阶级的社会 。不过,人与人之间在拥有知识的多少方面仍然会有差别,至少在新社会的某个阶段里,经济不平等或许会有所减弱,但不平等现象仍然可能存在。
再次,物质资料生产重要性下降,精神生产就处于最重要的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说,至少是社会上的大部分成员,都是从事着知识的生产、精神产品的生产,也就都是程度不同的脑力劳动者。因此,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与差别,或者已不存在,或者已不对人际关系产生重要影响。
在知识主义经济时代,知识的传递比物质的输送更为重要。而知识的传输,通过比现代的光缆具有更强大输送能力的“信息高速公路”,使得人们居住地的地理位置对拥有稀缺要素之间关系的重要性大大下降。城乡之间的对立不再存在,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即使存在,也不再是重要的。
在知识主义社会的生产合作秩序中,人与人之间已不存在因拥有不同生产要素而导致的的利益对立,因此,人类的相互关系就可以被称为自由人的联合体。这正是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一书中所说的,“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Marx & Engels,1848.中文,第273页。)这正是知识所有者合作形式的恰当表述。虽然,我们今天还不知道,这个联合体的具体形态究竟是怎样的。
未来社会是否废除了私有制度呢?首先需要说明,马克思所主张的废除私有制,并不是要求废除任何形式的私有制,而是要废除物质生活资料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资料的排他性所有。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就说,“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马克思和恩格斯,1848。中文,第267页。)如果明确所讨论的内涵是这个意义,那么,回答也就可以是明确的。在知识主义社会中,生活消费资料、对知识的某种个人的“产权制度”,或许还会程度不同的存在,但这已经不是马克思所主张废除的那种私人财产制度。而马克思所主张的废除资本的私人所有制,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马克思和恩格斯,1848。中文,第265页),则无疑将实现。资本的所有制还可能存在,但将不再与现代相同,而是某种我们现在还不清楚的某种形式的全体公民所有。至少,资本的排他性拥有已经不再对社会关系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未来社会对物质生活资料的分配方式又将会是什么呢?由于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在整个人类的社会生活中已经只占有很小的比重,因此,物质生活资料的分配方式,必然将是取决于某种更有利于知识生产或精神生产过程的方式。具体的方式,将对未来所发生的混沌时的初始条件十分敏感。这是现在无法预知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分配方式,将无法再依据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所作的贡献,比如说,不再是按各人在物质生产过程中所支出的劳动来分配,不可能是按劳分配。可以说,这就是现代人所能理解的某种意义上的按需分配。
我们很容易地发现,知识主义经济的社会与马克思当年所预言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何等的相似。对未来社会,马克思在他的那个时代,作出了现在已经可以作出的有相当一部分是肯定的、正确的评价,这是具有何等的远见呵!我们不能苛求处于一百多年前的马克思,会有比这更准确的判断。那些一再以肯定的语气申言:共产主义已经被消灭、不再存在的人们,怎么可能与马克思的预言相比呢?笑得最后的,才笑得最好!
本书的作者因为坚信马克思主义研究纲领内核中的基本规则,所以愿意自称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现在,可以进一步说,因为我对未来社会的判断与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基本判断十分相近,所以愿意自称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并也由此而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愿意自称是一个共产主义者。不过,本书仍然不一般地把未来的社会就称为共产主义社会,而宁可称之为知识主义经济的社会或称知识主义社会。这是基于以下两个认真的考虑。
首先,我所说的知识主义社会,不是以任何不以事实为基础的价值判断为前提的,不是一种先于存在的理想,而是从对社会这个自组织大系统中,序参量演进数万年历程的必然性认识,进行实证性的研究所得到的人类社会将不是什么的理性判断。因此,其名称应该能准确地反映出这个变动的自在力量:序参量。氏族社会中的序参量是性,因此,唯一地只存在血缘组织,氏族社会这个名称至少反映了这个方面,所以,可以不变。奴隶社会、封建主义这两个名称完全没有反映那个时代的经济的与制度的本质,所以,不太准确。但由于已经俗成,是否需要改动,应该由进一步讨论与研究来形成共识。我采用了“纳贡社会”的提法,供进一步研究的参考。土地主义以前没有被具体地区分出来,也因此,也还没有明确地被命名。所以,我是按这个社会的序参量来命名了。资本主义这个名称已经与这个社会的序参量相适应了,已经是科学的了,无需改动。也由此,未来社会的科学术语,还是以“知识主义社会”为妥。
其二,“共产主义”这个术语,从整体上正确地反映了未来社会不可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不再是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物质的生产资料的产权制度制约着人类基本生活的社会,所以也就是大体正确的。而马克思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后继者历来所反对的那些以为资本主义社会将永存的观点才是从根本上错误的。但是,囿于工业文明的时代局限,马克思关于实现这个社会的制度演进路径的假说,已经被晚期资本主义的实践、被知识要素重要性不断上升的历史事实所修正。而当代的马克思主义者,已经处于走向未来社会的具体实践之中,不仅需要明确对目标的认识,而且尤其需要明确制度演进的具体路径。因此,马克思主义的知识主义社会论者,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论者,在总体目标基本一致的同时,就如何实现未来社会的路径方面,存在着重大的不同。因此,马克思主义的知识主义社会论者,是也只是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论者中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部。
我以为,邓小平同志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知识主义社会论者中的第一个最重要的政治家。这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新生命的开始。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只是在这个意义上说,这同时是共产主义新生命的开始。因此,作出传统的共产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中的知识主义之间的区分,还是重要的。
这样,我以给知识主义经济下一个定义的方式,结束本章。
定义:知识主义经济形态是继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后人类生存与合作的基本方式。支配这个社会形态基本性质与结构的,是知识这个要素的性质。达到这个经济形态的基本条件是资本要素稀缺性的相对与绝对的下降,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物质生产资料稀缺性的下降、物质生活资料稀缺性的下降以及物质生活资料分配方式的相应变革。这样的条件,需要在全世界的范围内实现,因此,不存在由一个国家或一部分国家先行进入该社会的可能。这个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由知识生产过程的性质与要求所决定,是一种自由人联合体的形态。这是一个没有阶级、不再存在因为对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要素的排他性占有而产生不平等的社会。
与此相应的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概念,即“可监督性”。比如,张维迎在分析为什么是资本雇佣劳动而不是相反时,讨论了这个概念。他的观点是:经营者的努力是更难以监督的,而劳动者则容易监督,因此,把剩余索取权给难以监督者是有效率的(张维迎,1995,第2章)。其实,容易监督的企业成员,必然是可替代的企业成员,因为通过监督,不同的人可以干得同样好,任何人经过监督就能鉴别出是否能够干得同样好。也因此,容易监督的岗位,也意味该岗位所必要的知识与才能是企业不稀缺的。而很难监督的岗位所必要的知识与才能是该企业中的稀缺要素。如果一定要使用“雇佣”这个词,那么,更难监督者雇佣可监督者,也就是最稀缺的要素雇佣不稀缺的要素。
福格尔以为美国建设铁路比如与发展航运相比,并没有推动美国经济更多的成长(Fogel,1964)。他的研究至少忽略了美国在发展铁路的过程中,对制度创新的历史性意义,而经理企业的发展正是使美国经济走到世界前列,并率先向本书下面将提出的晚期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并由此而能占据经济领先地位经久不衰的基本原因。
《辞海》(1989年)缩印本,第280页。
更准确的提法,我将在下面给出。
政治学家利普塞特说:“我所说的知识分子是指那些创造、传播、动用文化的人,即人类象征世界包括艺术、科学、宗教方面的人。在这一群体内有两个主要层次:核心分子或文化的创造者,包括学者、艺术家、哲学家、作家、某些编辑以及某些记者;另一层次是各种传播者——各种艺术表演者,大多数教师、记者等。还有一个边缘群体是以运用文化作为其部分职业的那些人,包括医生、律师等自由职业者。”(Lipset,1960.中文,第248-249页。)显然,我把经理阶层列入了他所说的知识分子的“边缘群体”。
请注意,这种种都并不意味着是由市场直接给经理知识定价。市场是给形成企业的要素契约中的剩余直接定价,如果企业所有者是一个人,比如在业主企业中,这个定价过程也就是给该所有者的资本运营知识定了价。如果企业不是一个所有者,市场给企业定价后还要由股东与经理决定对剩余的分割,比如,在现在所讨论的阶段中,具体表现为股东对经理定价。产品市场、股票市场与经理市场都为股东给经理和管理知识定价提供了必要的信息,但是股东仍然对具体定价拥有相当的空间。
舒尔茨指出,“增加人力资本的主要活动包括儿童保育、家庭和工作经验、教育以及保健。”(Schultz,1981.中文,第19页。)
这样,一个不能不提出、而大大超出了本书范围、又是十分复杂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代表着什么阶级呢?如果仅看明文写着的纲领的话,马克思主义政党都是代表工人阶级的。在马克思的时代,他所可能认识到的最先进的生产力,只能是大机器。也因此,他所能认识到的能够代表这个生产力,又不是旧社会的统治阶级的,只能是工人阶级了。但是,如果看实际行动的话,事情可能就不完全是如此。
我的看法是,凡是成功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知识主义经济上升着的客观要求。马克思主义研究纲领的本质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马克思又强调了人类社会的历史性,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作为推动历史前进的物质力量而出现的。这决定了成功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定会采取有利于知识要素的决策与行动。这才是最根本的。
此外,马克思与列宁都多次强调了工人阶级是“自在的”还是“自为的”区别。比如,列宁曾说,“工人本来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各国的历史都证明:工人阶级单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只能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即必须结成工会、必须同厂主斗争、必须向政府争取颁布工人所必要的某些法律等等的信念。而社会主义学说则是由有产阶级的有教养的人即知识分子创造的哲学、历史和经济的理论中成长起来的。现代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本人,按他们的社会地位来说,也是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同样,俄国社会民主主义的理论学说也是不依赖于工人运动的自发增长而产生的,它的产生是革命的社会主义知识分子的思想发展的自然和必然的结果。”(列宁,1902。中文,第247-248页。)这正反映着自在的工人阶级,也就是工人阶级自身,并不具有代表历史前进的能力,只是经过党的领导与教育,才有可能是“自为的”。而列宁式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一批“职业革命家”,其组成大部分是知识分子。这正说明了,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者看来,在资本主义向未来社会推进中的制度创新,其初级行动团体并不是工人阶级,而是知识阶级。
即使在革命成功之后,能够代替资本家来把握迂回生产中的不确定性的,也是国民经济计划等等必须由知识分子来运作的过程,而不是,也不可能是由工人阶级所操作的大机器生产本身。至于邓小平果敢地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教兴国”等,正是这个政党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能”而发出的呼喊,而这一呼喊并非是偶然地恰好代表着知识阶级的历史性要求。而且,这些呼喊也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终于突破了工业文明的历史局限性,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政党作为知识阶级的代表已经形成了具有实质性内容的纲领。也因此可以说,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政党已经发生了一次重大的变化,标志着这个政党已经从大机器文明跨入了知识主义经济时代的新文明。
不过,我并不主张在现代、在已经处于执政党的地位后,马克思主义政党仍然需要明确自己所代表的阶级。现代政治学理论已经揭示,执政者需要有一个平等对待所有社会成员的形象。当社会不同利益集团在发生利益冲突时,他需要作为一个公平、公正的仲裁者身份出现。因此,一个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需要代表全国各民族、各阶级民众的共同利益,而不是代表任何一个阶级或代表任何一个利益集团。这正是共党产这个政党的特征之一。享廷顿曾说,“共产党员的特征就是它的无阶级性。他们献身于党,而不是任何社会集团。知识分子之所以被赋予突出的作用就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与其他大部分社会成员相比,知识分子较少依附于任何特定的社会集团。”(Huntington,1968.中文,第309页。)这个说法至少是部分正确的。
关于后一个判断,本书将在下一章中给出适当的分析。
对此,我将在后面作出更准确的阐述。
甚至如托夫勒这样的未来学者还预言,家庭组织正整体地向企业组织渗透。他说,“我们可以预料,公司将雇用夫妇一起工作。不久,我们肯定会看到一支由夫妇组成的小队负责管理利润中心,而且,公司还将允许他们,或者说鼓励他们象家庭企业那样地经营这些公司。”(Toffler,1990.中文,第207页。)但是,这些中心又不过是该公司的一个部分。
关于“公司治理结构”这个概念,可参见费方域《企业的产权分析》一书的第3章第4节。
汪丁丁说,“知识社会要出现了。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它,随着分工深入和广泛,技术与制度知识日积月累,反过来又促进分工发展,物质资本会极大地丰富,人的知识会越来越占据生产的主导地位。据说资本家和工人的分野将要被知识阶级和无知识阶级的分野取代。可是在知识社会里,怎么会有无知识的阶级呢?我不同意这个说法。如前述,事实上每个人都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知识,没有人知道所有人知道的知识。所以,在知识社会里没有阶级的区分,只有不同知识的区分。没有不同资源所有者的合作,只有不同知识者的合作。权威永远都有,你知道别人不知道的知识,你就有权威。可是既然所有人都有权威,就没有人可以压迫其他人,因为他的正确推论将告诉他‘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汪丁丁,1995,130页。)汪丁丁有很多精采的思想,这里就是一段。不过常常被他所直率地坚持的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片面性所掩盖。比如,如果仍然坚持方法论个体主义,那么,他在本注中所引述的话,将如他自己所说,只能是“梦话,夏天夜里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