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信息论与商标保护理论
摘要:在商品交易中,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在商品信息方面是的
不对称妨碍了商品交易的正常进行。为了克服信息不对称,就需要二者间进行通信。在工
业社会,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二者间的通信必然是一种高级通信,即必
然是一种包括商标在内的通信。作为一种通信,狭义信息论即通信理论对分析它就是有用
的。商标的本质及商标保护的有关理论问题几乎均可以通过通信理论得到解释。
一方面,生产者不仅要把其商品信息“浓缩”或“附载”在某一标记中,它还要把这种商
标中所“浓缩”或“附载”的商品信息让消费者了解到,这才是生产者通信的目的。而要
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商标成为消费者的“知识”,即让消费者能够了解到该商标标记能够代
表什么,在通信理论中就是确保信源和信宿信号信码的一致。这需要通过消费者不断消费
生产者生产的标有某种标记的商品,了解商品信息。由于该商品的“脸”是该标记,那
么,渐渐地,该商品就会被消费者认识为叫该标记的商品,消费者以后也就会按照这种商
品的“脸”即标记来识别该商品,此时该标记就成了商标(标记加商品信息),也成为了
消费者的“知识”,消费者知道使用这种标记的商品会具有他所预期的质量等信息。这是
该较高级通信的另一个方面。当这两个方面均具备时,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高级通信系
统也就形成了。
声小要求商标本身是确定的的稳定的,不仅商标标记本身的颜色、声音等物理性质,而且
它的含义均是确定的和稳定的,商标具有显著性则表明商标标记本身在声音、颜色和含义
上均具有确定性和稳定性,且除了代表商品外,较少其他含义。这可以说也是商标显著性
应有之义,它确保了商品信息通信的较小的剩余度。埃克森石油公司在选定“埃克森”时
之所以花费 1亿美元的高价,就是要让“埃克森”除了代表该石油公司外,在任何国家任
何语言中均无其他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