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资金清算业务
摘要:资金清算业务离不开信息系统的支持,
资金清算系统是支撑各种支付工具应用、实现
资金清算并完成资金最终结算划拨的通道。目
前,我国已初步建成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为
核心,以银行行内电子汇划系统为基础,票据
交换和票据影像系统、外币清算系统以及银行
卡支付系统并存的支付清算框架体系。
本章主要介绍了银行资金清算业务处理流程和
账务核算。通过学习,掌握电子汇划系统、
大小额支付系统、境外资金清算系统的业务处
理范围和基本做法,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对银
行资金清算业务的影响,了解国际资金清算发
展的趋势和新特点。
主要内容
资产清算业务概述
商业银行内部联行往来业务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往来
同业往来
6.1 资金清算业务概述
6.1.1 支付结算与资金清算
简单地讲,企业以及个人之间通过银
行进行的资金往来称为支付结算,
银行之间把支付业务往来所产生的资
金进行结清划拨称作资金清算,
所以支付结算与资金清算两者紧密联
系,相辅相成。
1.资金清算业务是支付结算业务的
延伸
通常情况下支付结算伴随着资金清算,比如
北京农行的一个客户办理电子汇划业务100万
元,将款项汇往上海工行(其实是支付信息报
文到达工行,工行就可以记账了),这时候办
理的业务叫支付结算;然后农行通过支付系统
将100万元划到上海工行,这时候的业务处理
就属于资金清算范畴。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资
金清算是支付结算业务的延伸,客户来银行办
理业务,往往集支付、汇划、结算、清算为一
体,通过清算系统将银行遍布全国各地网点联
成一个整体,实现资金往来及时到账。
2.资金清算业务为资金流动提供便捷
通道
如果银行没有开通资金清算业务,客户的支付
结算业务只能局限于有限的处理范围,如同一银
行内部或同一银行内部分支机构之间办理,势必
限制资金跨地区、跨银行、跨国界的流动。
银行开通资金清算服务后,通过配以先进的通讯
设备、发达的清算网络以及高素质的业务人员,
就可在全球范围内全天候24小时提供各类清算服
务。这样无论客户身处何时何地,办理何种业务,
只要向银行提出申请,即可凭借安全、快捷的清
算渠道,令资金流转四通八达、高效运作。
3.资金清算系统的发展促进支付工具的
创新
人们经常形象地把支付结算工具比喻为资金流通的“
车”,而把清算渠道比为资金流通的“路”。伴随支付
清算系统的创新,新的支付结算工具层出不穷。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三票一卡、一证、三方式”(汇票、
本票、支票;银行卡;信用证;汇兑、委托收款、
托收承付)为主体,以电子支付为发展方向的多样化
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体系。
近年来,随着网络通讯技术的发展,电子货币、网
上支付、移动支付等创新支付工具和方式不断涌现,
并呈现出较快的发展势头。。
4.资金清算体系的畅通提高了支付
结算的质量和效率
支付清算体系是经济金融的核心基础设施,
基本覆盖了所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连接着货
币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等多个金融市场,
其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可以密切各金融市场
间有机联系,加速社会资金周转,提高资源配
置效率。
资金清算业务的发展也将改变支付结算汇路不
畅、支付结算功能和手段匮乏、资金清算速度
慢、结算品种单一的局面,为客户提供更优质
金融服务。
6.1.2 资金清算业务分类
资金清算业务涵盖了资金支付调拨的所有环节,
按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业务种类。
通常意义上,按清算区域划分为同城清算和异地
清算,
按照资金流向划分为往账清算和来账清算,
按照货币种类分为本币清算和外币清算,
按资金划拨方式分为全额实时清算和差额定时清
算,
按是否跨行分为系统内清算和跨系统清算等。
1.同城清算和异地清算
同城清算是在同一城市不同银行之间的资金往
来,如北京市工商银行将款项划拨为北京市农业
银行就属于标准的同城清算。
随着经济发展和资金往来频繁,同城的概念逐步
扩大,已经突破同一城市的狭隘定义,产生了“
大同城”和“小同城”之说。同处于一个经济带的
若干城市群,如珠江三角洲、京津唐之间不同银
行之间的清算,属于“大同城”,而“小同城”是狭
义上的同一城市,如广州市、北京市。
同城清算一般通过中央银行或清算机构如同城票
据交换所来进行。
异地清算是不同地区之间的银行资
金往来,如北京市工商银行向西安市
农业银行调拨款项.
异地清算一般通过中央银行构建的现
代支付清算系统来办理。
异地清算还包括与国外银行之间的资
金往来,一般通过同时与清算双方有
合作的中间行即代理行来进行。
2.往账清算和来账清算
按资金流向可将资金清算划分为往账和
来账两大类。
作为资金付款人的银行,发出往账报单,
办理资金支付;作为资金收款人的银行即
收报行,办理资金来账。
当然,对于同一个行来说,在不同的业务
中,它既可以是付款行也可以收款行;既
要处理往账也要处理来账。这就要求往账
和来账必须严格划分清楚,准确进行资金
清算。
3.本币清算和外币清算清算业务
按币种分为本币清算和外币清算。
本币清算是以人民币为记账货币,人
民币清算通过各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
开立清算账户办理资金划拨;
外币清算则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
局相互划拨和清算外币资金,包括同
城和异地的外币资金划。
4.全额实时清算和差额定时清算
银行主要采取下面两种资金清算方法:
第一,全额实时清算(RTGS)。
即参加资金清算的各银行,采用实时处
理方式,对每一笔付款(借记)或收款(贷
记)业务实时转发,并对其清算户实时清
算。
第二,定时差额清算(DNS)。
差额是指银行按同一币种同一交易日
的交易金额的净差额,即各银行将各
自应付应收款项的金额进行轧差,得
到应贷差额或应借差额,然后在固定
时间通过人民银行的清算账户进行资
金划拨。
6.1.3 我国资金清算业务系统
框架体系
资金清算业务离不开信息系统的支持,
资金清算系统是支撑各种支付工具应用、
实现资金清算并完成资金最终结算划拨
的通道。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成以中国现代化支
付系统为核心,以银行行内电子汇划系
统为基础,票据交换和票据影像系统、
外币清算系统以及银行卡支付系统并存
的支付清算框架体系。
1.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是中国
人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清算需要,利用
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开发建设的,
能够高效、安全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
同城各种人民币支付业务及其资金清算
和货币市场交易资金清算的应用系统。
CNAPS主要由大额实时支付系统(HVPS)
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BEPS)两个业务应
用系统组成。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主要处理同城和
异地在规定金额起点以上的大额贷记
支付业务(目前为2 万以上)和紧急的
小额贷记支付业务。
大额支付指令逐笔实时发送,全额实
时清算资金,旨在为各银行和广大企
事业单位以及金融市场提供快速、高
效、安全的支付清算服务,防范支付
风险。
小额批量支付系统采取批量发送支
付指令,轧差净额(定时)清算资金,
实行7×24小时不间断运行,为银行业
金融机构的小金额、大批量跨行支付
清算业务提供了一个低成本的公共支
付平台。
同时小额支付系统还于2007年10月开
通了个人通存通兑业务,为个人提供
了更方便快捷的资金清算渠道。
2.银行系统内电子汇划系统
银行内部分支机构的资金清算通常
使用各银行自己开发的清算系统,国
内各银行都建立了以电子汇划为手段
的内部清算系统。
银行行内电子汇划系统在支付清算体
系中占基础地位。它是银行业金融机
构办理结算资金和银行内部资金往来
与清算的渠道,是集汇划业务、清算
业务、结算业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
性应用系统。
3.票据交换系统
票据交换系统是我国支付清算体系的
重要组成部分,指由人民银行当地分
支行组织的,在指定区域内遵循“先付
后收、收妥抵用、差额清算、银行不
垫款”的原则,定时定点集中交换、清
分人民银行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的
结算票据的跨行支付清算系统。
票据交换系统主要处理纸票据不能截
留的支票、本票、跨行银行汇票,以
及跨行代收、代付纸质凭证。
其运行的主要机构是各地的票据交换
所,目前我国在县级以上城市共建有
票据交换所2000多个,北京和天津、
上海和南京、广州和深圳、西安和咸
阳等地票据交换所联合建成了区域性
票据交换中心。
为满足支票跨区域使用和全国流通
的迫切需求,我国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国支票影像交换
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是运用
影像技术将实物支票截留,转换为支
票影像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将支票
影像信息传递至出票人开户银行提示
付款的业务系统,是继大额实时支付
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后建成的又
一重要清算基础设施。
4.银行卡支付系统
由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及发卡银行行内银
行卡支付系统组成。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
是专门处理银行卡跨行数据的信息交换和
交易资金清算的业务系统,由中国银联股
份有限公司统一运营,是我国零售支付系
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已形成了以中国
银联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为主干,连接各
发卡银行行内银行卡支付系统的银行卡支
付网络架构,银行卡支付体系的重要基础
设施,实现了银行卡的联网通用。
2004年11月,中国银联银行卡跨行
支付系统实现了与CNAPS的连接,
通过在人民银行开设的特许清算账
户实现资金在银行之间实时划拨,
进一步提高了资金清算效率。
5.外币清算系统
目前我国还未建成统一的外币清算系统。
外币清算是通过代理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
7个城市设立的外汇清算中心完成。
由于外币清算与结算的环节较多,服务种类单
一,加之受时差影响,使得其结算效率低下,
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尤其是金融市
场的快速发展。目前人民银行正在建设境内外
币清算系统,该系统建设成功后,提高境内外
汇市场交易、银行问跨行外币清算等各类交易
的效率,降低外币清算风险。
商业银行内部联行往来
业务的核算
商业银行内部联行往来的
基本原理和分类
1.联行往来的基本原理——
“方向相反、金额相等”
2.联行往来的分类
系统内电子汇划系统
手工联行系统
全国联行往来(全国不同省
市区)
境内联行往来 分行辖内往来(省市区内)
支行辖内往来(同一市内不
同行处)
港澳及国外联行往来
手工联行往来
1.手工联行往来的基本做法
(1)直接往来,分别核算
(2)往来双向报告,集中对账
(3)轧计汇差,清算资金
(4)查清未达,年度结平
手工联行往来
2.手工联行往来的会计科目设置
(1)“联行往账”
(2)“联行来账”
手工联行往来
3.手工联行往来的核算
(1)发报行的处理
①编制和寄发报单
②编制联行往账报告表
(2)收报行的处理
①完整报单的处理
②能转账的错误报单的处理
(3)对账
手工联行往来
手工联行往来
4.联行汇差的清算
联行汇差是指联行间相互往来款项轧
抵后的差额,即将联行往来有关科目的
余额轧抵后的差额,它反映了联行间的
资金存、欠关系。
管辖行统一负责联行汇差资金的清算,
由应付(贷>借)汇差行向管辖行汇缴汇
差资金,再由管辖行将汇差资金拨付给
应收(借>贷)汇差行。
手工联行往来
(1)划分上下年度
(2)查清未达账项
(3)结平上年账务
5.联行账务的年度查清结平
.3 系统内电子汇划业务
通常意义上,系统是指相互联系,相
互作用的若干要素或部分结合在一起
并具有特定功能,达到同一目的的有
机整体。
人们习惯将同一银行称为同一系统,
银行内部的各分支行之间成为联行。
资金清算业务按照是否在同一法人银
行区分为系统内清算和跨行清算。
目前,各家银行都开发了电子汇划系
统,系统内总分行、分行辖内之间因日
常结算、资金清算和经营管理需要而划
付、缴存、借贷款项的内部账务往来均
属于电子汇划业务。
系统内电子汇划系统,将发、收报行
之间横向的资金往来转换成纵向的资金
汇划,划拨快捷、清算及时、大大减少
载图资金,防止了行与行之间的资金存
欠。
1.电子汇划系统的架构
电子汇划系统由汇划业务经办行(以下
简称经办行)、清算行和总行清算中心
组成,各行间通过计算机网络联结如
图6—1所示。
总行清算中心
发报清算分中心 收报清算分中心
收报经办行发报经办行
图6-1 资金汇划清算系统的结构
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账户的各清算
行又称电子汇划清算分中心,清算分
中心一般设置在省或直辖市分行、总
行直属分行及二级分行。
在分中心开立账户,且具体办理汇
划业务的各级行处统称经办行;
发出汇划业务的经办行又称发报行;
收到汇划业务的经办行又称收报行。
清算分中心及经办行的设立、撤销,应由
主管分行向总行提出书面申请,总行核准
同意后颁发或撤销电子汇划联行号。电子
汇划联行号是参加电子汇划系统的专用标
识,经办行凭依电子汇划联行号办理资金
发报和收报。
总行清算中心负责办理系统内各经办行
之间的资金汇划、各清算行之间的资金清
算及资金拆借、清算账户对账等账务的核
算和管理。
清算分中心
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存款账户,
办理电子汇划业务往来的报文转发、账务
核算管理、资金清算,
对下属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各经办行负责电子汇划业务往来的收报、
发报以及办理有关查询查复业务。
2. 电子汇划业务的基本做法和基本流
程
电子汇划系统承担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
款(含商业汇票、国内信用证、储蓄委托收款等
)、银行汇票、银行卡、储蓄旅行支票、内部资
金划拨以及其他款项汇划及资金清算,对公、
储蓄、银行卡异地通存通兑业务的资金清算,
同时办理有关的查询查复业务,并通过汇划往
来,实现各分支机构之间代收代付资金的实际
清算。
. 基本做法
电子汇划业务的基本做法是:
实存资金,同步清算,
头寸控制,集中监督。
(1)实存资金。是指以清算分中心为单
位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存款账
户,用于汇划款项时的资金清算。
(2)同步清算
是指经办行汇出汇入资金要同时进行清
算,随发随收,即当发报经办行通过其
清算分中心经总行清算中心将款项汇划
至收报经办行的同时,总行清算中心每
天根据各行汇出汇入资金情况,从各清
算行备付金账户付出资金或存入资金,
从而实现各清算行之间的资金清算保持
同步。
(3)头寸控制
是指各清算分中心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的备
付金存款账户,保证足额存款,总行清算
中心对各行汇划资金实行集中清算。
清算行备付金存款不足,二级分行可向管
辖省区分行借款,省区分行和直辖市分行,
直属分行头寸不足可向总行借款。
集中清算→保证足额存款
(4)集中监督
集中监督是指电子汇划系统中,总行
清算中心对汇划往来数据发送、资金
清算、备付金存款账户资信情况和行
际间查询、查复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基本流程
电子汇划系统的运作流程是:发报
行将汇划信息经计算机加密处理后,
形成加密数据,通过通讯专用线路传
输至分中心、总中心;总中心将整理
后的加密数据,再通过通讯专用线路
传输至分中心,转收报行。
(1)发报经办行。各发报经办行根据
发生的结算等资金汇划业务录入数据,
全部及时发送至发报清算分中心;
(2)发报清算分中心。发报清算分中
心将辖属各发报经办行的资金汇划信
息传输给总行清算中心;所有经办行
的资金汇划,查询查复全部通过清算
分中心进出,清算分中心管理监督辖
属经办行的资金清算。
(3)总行清算中心。总行清算中心
将发报清算行传输来的汇划数据即
时传输给收报清算分中心;并当日
更新各分中心清算账户备付金存款。
(4)收报清算分中心。收报清算分
中心当天将汇划信息传输给收报经
办行,办理资金收付。
在这里,清算分中心处在信息中转站的地位,
既要向总行清算中心传输发报经办行的汇划信
息,又要向收报经办行传输总行清算中心发来
的汇划业务信息,资金汇划的出口、入口均反
映在分中心。
清算分中心受理的电子汇划业务,除辖内业务
外,只能直接发送总行。各清算分中心之间不
发生直接的横向关系,由总中心负责各清算分
中心之间汇划业务的转收转发。
在每日营业终了前的规定对账时间,从上到下,
由总中心和各分中心、各分中心和经办行核对
当日往、来账的笔数、金额无误后,结出当日
电子汇划往来账务余额。
.处理要求
电子汇划系统是银行的一项整体工作,
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资金快捷汇划,要集
中统一管理,明确各级行的要求,加速资金周
转、简化业务手续。
1)对经办行的要求
做到随发随收、当日核对、每日结平、
存欠反映。
①及时处理资金汇划往来报文数据,做到不积
压、不延误;
②汇划业务数据的录入必须换人复核,严格内
部控制;
③严格执行经办、复核、授权相分离的规
定。大额资金汇划业务逐笔授权;经各经
办行会计主管人员审核授权后办理;发报
业务在1亿元(含)以上的,经办行必须将原
始凭证送至管辖清算分中心,由清算分中
心双人办理特大额发报授权;
④坚持印、押、证分管、分用的原则;
⑤经办行应每日核对当日业务,结平账务,
准确反映资金存欠。
2)对清算分中心的要求
①办理资金的借出、借入、归还等
手续,计收计付内部资金利息;
②接收并负责处理总行发送对账差
错信息,并对辖属各行的对账业务
进行管理。
3)对总行清算中心的要求
①根据汇划业务信息,办理资金清算,
实时更新备付金账户;
②根据财务资金部门的调拨通知,及
时办理清算资金调度,计收计付内部
资金利息、资金的借出和归还等手续;
③及时核对账务,查清未达款项。
6.2.4 电子汇划业务的会计科
目 电子汇划系统是银行系统内各行
之间所有支付结算信息的承载工具和资
金清算通道,需要设置专用的会计科目
进行核算。
系统内电子汇划业务的科目设置
①“清算资金往来——辖内往来”科目
②“系统内上存款项”科目
③“系统内款项存放”科目
(1) ‘‘清算资金往来——辖内往来’’科目。
是清算资金往来的明细科目,用以
核算反映各发、收报经办行与清算行之
间的资金汇划往来与清算情况,属于资
产负债共同类会计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2)“系统内上存款项’’科目。
反映各清算行存放在总行以及各经
办行存放在清算行的清算备付金。下设“
上存总行备付金”和 “上存省分行调拨资
金”账户。
资产类,余额在借方。
(3)“系统内款项存放”科目。
反映在总行收到的各清算行上存的清
算备付金存款。
总行使用该科目按清算行和省区分行
设“备付金存款户”,省区分行以该科目
核算反映二级分行的调拨资金存款的
增减变动,在该科目下,按二级分行
设“调拨资金存款户”。
负债类,余额在贷方。
6.2.5 系统内电子汇划的日常账
务处理
(1)发报经办行
(2)发报清算行的核算
(3)总行清算中心
(4)收报清算行
(5)收报经办行
6.2.5.1 发报经办行的处理
发报经办行是资金汇划业务的发生
行,业务发生后,要经过录入、复
核和授权三个环节,发报员应作到
快速及时、不积压不延误。
1.业务受理
客户委托银行办理汇划业务时填写电子汇
划凭证与有关结算业务凭证提交银行。
经办人员按业务种类审核凭证无误后,将
汇划业务的内容、用途等录入计算机,并
经复核员全面审查、复核。
涉及电子汇划发报的业务主要有汇出汇款
(汇兑)、汇票解付、托收、内部划款等。
2.办理转账
经办人员根据客户填写的原始凭证
或内部转账指令,办理转账手续。
(1)汇兑、异地托收承付等贷方汇划业
务,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
贷:清算资金往来——辖内往来
(2)银行汇票等借方业务
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资金往来——辖内往来
贷:吸收存款——**银行汇票
6.2.5.2发报清算行的核算
1、收到经办行发来贷方汇划业务
借:清算资金往来——辖内往来
贷:系统内上存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
2、收到经办行发来借方汇划业务
借:系统内上存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辖内往来
6.2.5.3总行清算中心
收到各发报清算行汇划款项,由计算机自动登
记后,奖款项传送至收报清算行。
每日营业终了更新各清算行在总行开立的备付
金存款账户。
如贷方汇划款项,会计分录为:
借:系统内款项存放——发报清算行营业部备付
金户
贷:系统内款项存放——收报清算行营业部
备付金户
借方汇划款项,会计分录相反,为:
借:系统内款项存放——收报清算行营业部备付
金户
贷:系统内款项存放——发报清算行营业部
备付金户
6.2.5.4收报清算行
收到总行传来实时汇划业务数据,核查无误,实
时处理。
贷方业务,会计分录
借:系统内上存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辖内往来
借方业务,会计分录
借:清算资金往来——辖内往来
贷:系统内上存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
6.2.5.4收报经办行
收到清算行传来的汇划业务,如为贷
方业务,则
借:清算资金往来——辖内往来
贷:吸收存款——收款人户
借方业务,则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付款人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辖内往来
6.2.6 系统内实存资金和拆解资金的
核算
1、备付金存款账户的开立和实存资金的核算
清算行和省区分行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存
款账户时,可通过人民银行将款项直接存入总行
清算中心。上存时,其会计分录
借:系统内上存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户
总行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户
贷:系统内款项存放——**分行存放备付金户
2、系统内拆解资金的核算
清算行如不能通过人民银行汇款补足在总行清算中
心的备付金存款,经有权人批准,可向管辖行申请
借入资金。设置“系统内借出”“系统内借入”科目。
省区分行接到二级分行(清算行)借款申请书,经
批准,向总行清算中心班里资金借出手续。
省区分行会计分录:
借:系统内借出
贷:系统内上存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
总行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系统内款项存放——**省区分行存放备付
金户
贷:系统内款项存放——**清算行存放备付金
户
清算行收到借款信息,其会计分录
借:系统内上存款项——上存总行备付金户
贷:系统内借入
6.2.7 电子汇划汇差资金管理
电子汇划汇差是指参加电子汇划往来业
务的各行处汇划与代收代付款项,在其电
子汇划往来账户实时结算后的差额。电子
汇划汇差在总中心叫做分中心汇差,在分
中心叫做经办行汇差。总分中心的电子汇
划往来账户的余额,在当日业务终了后,
反映在借方为应收汇差,即超存;反映在
贷方则为应付汇差,即出现透支。当贷方
余额超过核定的汇差额度时,为超额度汇
差。
6.2.7.1 汇 差实行额度管理
为了保障全行支付业务的畅通,总分中心
对于电子汇划往来账户实施借方汇差额度
管理,允许各电子汇划往来账户在规定额
度内透支支付。总中心对各电子汇划往来
账户的汇差实施监督与管理。当电子汇划
往来账户的借方余额超过核定的汇差额度
时,透支行必须及时通过中央银行或存放
系统内款项划拨资金,补足头寸。
6.2.7.2 汇差资金清算
汇差资金管理按照“共同管理、逐级
清算、及时清划”的原则,适时监控,
既保证支付需要,又不占用过多资金。
分中心及经办行调回分中心或经办行
汇差时,必须保证其调款后在上级中
心的电子汇划往来账户的余额为贷方
余额,并足够支付当日电子汇划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