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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09 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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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特解读 | 谈万科对赌带来的风险
摘要:持续一年多的“万科股权之争”,近日又因深铁董事长林茂德的“对
赌”言论而再次引发关注。该言论一出,不论真假,都使万科的信任度受到考验。
而一旦该对赌协议真实存在,则万科将涉及信息披露违规,万科管理层也可能涉
及侵犯公司股东权益的行为。这都将使万科重组困难重重。
一、对赌协议事件始末
在 9月 8 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的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机制创新研
讨会上,深圳市地铁集团(以下简称“深铁”)董事长林茂德在发言中称:“大
家都知道我们正在参与一个上市公司的事,但是又不能多说,很多人问我为什么
要参与,第一,我跟他对赌,我们持你 20多亿股值后,必须保持每年分一块钱
给我,每年都要分 20 亿给我,相当于现金流很好。第二,他过去 20 多年增长
100 多倍,他未来十年增长 1倍我就赚 500 亿,增长 2倍我就赚 1000 亿,我
贷款就有还款来源了。”
市场和媒体普遍认为深铁董事长发言中所指的上市公司即为万科。而据中国
证券报新闻报道,万科于 6月份在其公布的重组预案中并未披露有关对赌协议的
内容。且万科于 9月 12日在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中否认对赌,“本公司与地
铁集团之间不存在以协议或其他任何形式达成的对赌安排或意向”,深铁董事长
的发言是“基于该上市公司以往优秀业绩表现及分红政策,以及对‘轨道+物业’
发展模式的信心,做出的投资回报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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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赌协议或将成为重组方案的又一大阻碍
对赌协议是否存在目前尚未可知,但从法律的视角而言,这一事件中的对赌
协议既关乎万科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又关乎该“对赌”对其他大股东和
中小股东权益的侵害问题。
首先,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角度来说,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其中第二条、第三条分别规定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就这一事件而言,如果双方
存在对赌协议,但万科在 6月公布的重组预案中却未做披露,则显然违反了上述
规定,构成了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证监会有权根据本法第五十九条采取监管措施
以及依《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罚款处罚。
其次,若存在对赌,该对赌很有可能会侵害公司股东权益。《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本办
法规定。”而本办法第五条指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重
大资产重组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保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据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应当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
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为前提。而根据但根据深铁董事长的发言来看,在深
铁持万科 20 多亿股值后,每年给深铁的分红即超过 20 亿元。也就是说,如果
万科实现重组后,在未来的对赌期限内,若出现其业绩不能保证对深铁超 20亿
元的分红,则万科需要根据该对赌协议对深铁进行赔偿,届时,这种潜在风险将
有可能会对其他股东的权益造成损害。显然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万科管理层此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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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如果对赌协议存在,还很可能会给万科
带来诉讼风险。
而综观万科重组的推进过程,万科的大股东华润、宝能原本就对重组方案持
反对态度,万科重组原本就困难重重。而今又曝光出了与深铁可能存在“对赌”。
如果对赌真实存在,则该对赌将很可能会使万科面临披露违规和侵害股东权益的
境况。退一步讲,不论该对赌是真是假,这一事件的曝光,都同样会使万科的信
任度受到考验。因此,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万科重组形势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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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特解读 | 谈万科对赌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