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
资格考评结合工作
浙江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 杨 世 兵
2009年3月
一、职称改革历程与发展趋势
(一)职称发展历程
了解历史,有助于我们深刻、系统地思考和把握职
称工作。我国的职称工作走过了近60年的历史,它在
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重点和特色,以不同的形式
和手段,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了特殊的、
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职称改革大致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
① 解放初期到60年代,专业职务任命制度(文革
期间停顿);
② 1978年至1983年的技术职称评定制度;
③ 1986年至今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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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解放初期至50、60年代
新中国成立后,基本沿用旧中国对专业人士的职务任用制度,
根据单位内部的职务岗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任命相应的专业技
术职务并兑现相应的工资。后来,职务任用制因分配制度方面的
变化等原因随之停顿。
1956年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制定了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
两个学衔条例。明确学衔是根据“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成
就所授于的学术职务称号。但因为56年后工资基本冻结,职务提
升限制,学衔条例没有实施。
1962年又着手建立一种有别于职务,用以标志学术、技术水
平的称号制度。当时由国家科委主持起草工、农、医卫、科技和
经济专业人员技术称号条例和办法。称号的特点:以学术、技术
水平为授于和晋升的主要依据;没有数量限制;一旦授于,终身
享有;作为确定工资、政治和生活待遇的依据。
由于种种原因,上述条例和办法,未能全部生效实行。1957
年至1966年十年中,仅仅对部分干部调整过一次工资。此后“文
革”十年,工资和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一直陷于停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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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78年至83年的技术职称评定制度
1977年9月全国科学大会提出“应该恢复技术职称,建立考核
制度,实行技术岗位责任制”。1979年邓小平同志提出:要
建立学位制度,也要搞学术和技术职称。先在高教、科研、
卫生、农业、工程五大系列中展开,以后共推出22个系列。
在学术和技术领域实行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充分体现了党和
国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知识分子政策,一时间成为广大知
识分子最为关注、热情最高涨的一项工作。 职称评定的
特点和做法:一是只按学术、技术水平和成果,经评委会评
审,政府主管部门授于职称,是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二
是评职称没有岗位和数量限制。三是职称没有职责。四是与
待遇不“挂钩”。五是一旦授于终身享有。
应该指出的是,当时是文革刚过的拨乱反正时期,恢复职称
不能同时全部解决工资问题,很自然继承了原来的学衔和称
号制度。由于评职称与工作岗位、职责完全脱钩,在评定中
暴露出许多问题,群众意见很大,因此,1983年中央决定暂
停职称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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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86年开始进行职称改革,实行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改革职称制度,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
任制。专业技术职务是在企事业单位中
与行政管理职务相并行的一类职务系列,
有明确的岗位、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和
相应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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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工作这三个阶段的发展,都是伴随着我国
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而前进和发展的,都与当
时的社会环境、用人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
相关,体现了党和政府的知识分子政策,体现
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需要澄清的概念
“职称”其实是现在社会上比较习惯和通行的
说法,包括一般群众、专业技术人员、甚至部
分从事人事工作的人员都这么说;报刊、杂志、
网络等新闻媒体有时候也按这种说法发表文章。
这里有习惯的因素,但也有很大成分的误解。
事实上职称是历史的产物,时间从1978年开始
到1983年停止。
1983年前的职称是“职务”和“称号”的混合体,
与岗位或工资待遇基本是脱钩的。自我国1986年
提出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以后,职称其实就已经不存在了。
回顾职称改革的历程,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是完全符合当前我国日益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
现在我们说的评“职称”,实际上是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的评价,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是职称工
作不可分割的重要环节之一,职称工作是专业技
术人员评价和使用工作的总称,专业技术人员通
过(或得到)相应的评价,是进入社会接受使用
挑选的资质凭证。
(三)职称改革孤军深入,问题不少, 但仍是有
效办法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大政方针绝对是
好的,但由于这项制度诞生与实行受到社会支
撑环境的限制,人事制度、工资分配制度、社
会保障制度等多项改革没有什么推进,职称改
革是孤军深入。制度本身设计的聘任制目标与
其它人事制度改革相脱节等多种原因,专业技
术职务聘任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不少困难
和问题。
职称改革初期,由于历史原因,欠帐多,参评
的多,年龄偏大,由于有指标(名额)限制,
职称评定很受重视,单位必先组织力量,仔细
比较其能力、其贡献。最后评上的,普遍受人
尊敬。
遂着职称评定走向经常化、制度化以后,
指标控制被结构比例代替,后又实行资
格与职务分开,被评上人逐步增多,而
聘任又缺少竞争机制,其它改革也没有
跟进,单位领导一般不会动真格的。评
委们面对的是一份份申报资料,看到的
只是文字和表格,对照标准给申报人“
画圈”,若是他们的资料齐全,填写的
内容丰富,“硬件”足,他就可能通过
晋升。不少地方或行业职称评定中还存
在论资排辈和降低标准现象,社会反响
很大。
虽然职称工作存在很多无奈,但如同高考一样,
在目前的中国,高考还是要考下去,职称还是要
继续评下去的,原因很多,职称是对一个人业务
水平的总体评价,目前社会分工细,人才流动频
繁,很难在短时间内把握一个人的技能和学术水
平,职称是一个相对客观的标准。评价一个高校
的水平、医院的等级、建设单位的资质等,高级
职称的数量和比例,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其他
的行业也大抵如此。对个人而言,职称还是与现
实利益挂钩,薪酬的多少还是次要的,没有职称,
你就不能担任某些职务,不能从事更高层次的研
究……而且,一个有知识的人,如果没有职称,
怎么让社会承认呢?
(四)职称改革的发展趋势
(一)职称正努力朝着科学公正、多层次、
操作规范的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体系的方向
发展。 职称工作的内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职称工作除了常规评审与聘任外,不少地方
或行业都尝试增加考试,实行考评结合的模
式,以规避传统评审制度的弊端。随着人事
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现行的29个职称
系列将呈现分解式的发展趋势。各种模式如
职务聘任、考评结合、以考代评、职业资格、
执业资格、荣誉称号、职业项目经理人等等
制度将根据不同地区或单位的特点同步呈现。
(二)职称工作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前两年中组部、人事部联合发文《关于加快推
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对职
称制度这样提出:对专业技术人员,坚持按照
岗位要求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
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通过深化职称改革,
强化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政府宏
观指导下的个人申请、社会化评价的机制,把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权交给用人单位。中科院早
在7、8年前就停止职称评审,全面推行岗位聘
任制;山东和上海的大学实行“只聘不评”已
经多年,反响良好;全国各地职称改革的有关
政策也纷纷出笼:如取消指标限制、实行评聘
分开,开展社会化评价试点等。岗位设置…
(三)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将成为今后职称改
革的趋势和重点,努力与国际社会接轨
发达国家执业资格制度的基本情况。现代执业资
格制度起源和发展于西方国家,以英国、美国、
加拿大和日本等国家发展的比较完备。据了解,
前三个国家在100多年前就相继在建筑师、会计师、
律师等行业中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建立了
执业资格制度。日本在明治维新后也在建筑士、
医士、工程师等行业中建立了执业资格制度。亚
洲的一些国家,如韩国、新加坡,他们基本上参
照了西方国家执业资格制度的模式,建立了执业
资格制度。
职业资格包括执业资格和从业资格两类, 有所区别:
执业资格制度是国家行使行政管理权的一种手段,
属于国家行政行为中行政许可的范畴。是政府对
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大,关系公共利益
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
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
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资格通过考试取得。
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工
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资格通过学历
认定或考试取得。(人事部关于印发《职业资格证
书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5〕6号)执
业资格相对于从业资格而言,对资格的条件更高、
责任更重大、管理更严格。
早在1997年,国家人事部的一位官员就说过:“
深化职称改革的一个目的,就是要强化执业资格制
度,淡化职称,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有些职
称系列,在条件成熟后,可以逐步向执业资格制度
转化。” 据资料统计,过去5年中,国家在推行
原有职业资格制度的基础上,又新增了26项专业技
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完成了40项、1600多万人次
的资格考试,还对港澳地区开放了60项资格考试,
对台湾地区开放了17项资格考试。已成趋势。
二、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办
法
(一)为什么要实行考评结合?
水利高工的评审办法虽然近年来也一直在不断地调整
和改进,但或多或少存在前面所述的一些问题,水利
专业技术人员、评委以及出自水利工作本身需要要求
改革的愿望十分迫切。为此,2008年我们就评审改革
组织开展了广泛的调研。调研主要方式采用专业技术
人员座谈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到杭州、温
州、台州、金华、衢州等地区12个水利部门(单位)
和省水电勘测设计院、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等厅属单位
实地了解情况,累计访谈90多人。通过调研,普遍认
为要规避目前职称评审工作的普遍弊端,最大可能地
回避人为因素,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评价体系,
引导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强化专业素养,考评结合
是现实而有效的途径。
工作架构
考 试 评 审
报
考
条
件
考
试
范
围
试
题
设
置
考
试
组
织
考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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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评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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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申
报
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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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评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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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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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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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出
题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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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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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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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布
成
绩
公
布
组织分工组织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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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分工:
全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由
省人事厅、省经贸委和省水利厅共同组织实施。
省人事厅、省经贸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评审
对象的资格审查、抽取高评委专家、公布评审
结果、证书发放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省水利
厅承担考试和评审的组织工作。成立浙江省水
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考试办公室,办公
室设在省水利厅,做好具体考试考务工作。
工作依据:“1+5”:考评结合文件+评价条件、
量化评分标准、考试大纲、考题组织、考务安
排。
(三)工作环节:考试与评审两个环节
凡申报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的人
员,必须参加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
资格评价业务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按评
价条件申报评审,考试成绩作为资格评价
的重要组成部分。
1、考试环节:5个事项
(1)报考条件: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具
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工程
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水
利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
加考试。
(2)考试范围:为《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
程师资格评价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重点考
核水利发展理念和思路、国内外水利科技发展
情况,以及运用水利知识和理论、政策法规,
分析、判断、解决水利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实
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3)试题设置:分为公共题和专业题两部分,
试卷按照评审类别分为水利科学研究、水利规
划设计、水利施工建设管理、水利生产运行4
类,报考者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性质,选择
考试类别。选择的考试类别要与申报评审的类
别一致。
(4)考试组织:考试每年举办一次,考点统一设
在杭州市。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80分
钟。考试阅卷结束后,由省水利厅、省人事厅公
布考试结果。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
由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考试办公室核
发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业务考试成绩合格证,
该证在全省范围3年内有效。
(5)考试报名:由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
价考试办公室另行通知。考试报名前,各考试管
理机构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各市
报考人员名单经当地水利(水务)、人事部门审
查后统一报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考试
办公室。省级单位报考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查后统
一报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考试办公室。
2、评审环节:4个事项
(1)评审条件:依照《浙江省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
人专〔2006〕351号)和《浙江省水利工
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
行)》的规定执行。评审资历计算截止
到申报当年年底。
(2)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两类:
一类是《浙江省水利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
价条件(试行)》中所列条款规定的相应材料及相
关的证明材料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等。其中
成果业绩、著作论文等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受理
材料的截止时间;
第二类是相关证书 ,包括申报评审人员应按要求
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
技术职务聘任书、考核材料、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
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以及有
效的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
合格证书等。
(3)申报程序:
①考试合格并符合评审(包括破格)条件的人员, 按规
定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
性质,从水利科学研究、水利规划设计、水利施工
建设管理、水利生产运行4个类别中选择评审类别;
②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真实性审查并公示后,向所
在市水利(水务)局报送,由所在市水利(水务)
局、经济贸易局、人事局资格审查并经所在市水利
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推荐后,由各市水利
(水务)局统一报省水利厅 ;在杭省直单位由主管部
门资格审查并经水利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推
荐后统一向省水利厅申报;
③申报对象评审资格由省水利厅、省经贸委、省人
事厅核准后,提交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
员会评审。
(4)评申程序:
①省水利厅组织对申报对象的工程技术
能力、业绩和理论水平等进行量化打分
和专家网络送审,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
资格评价业务考试成绩、量化打分结果
和专家网络送审意见作为省水利专业高
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重要依
据。
②省水利厅、省经贸委、省人事厅按要
求共同组建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在评审会议前,由
省人事厅从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当年
度高级工程师资格执行评审委员会。
③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人员,经省水利厅以
适当方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经贸委、
省人事厅发文公布评审结果。颁发省人
事厅统一鉴章的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
格证书。
3、其他规定
全省水利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实行评聘分开,经考评取得水利高级工程师资格,
不与工资等待遇挂钩。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作
为聘任水利高级工程师职务的主要任职条件。
申报参加水利高级工程师考评的人员,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评审资格,已取得考试合格
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其
相应证书,从考试、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水
利高级工程师评价: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
(2)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3)其他严重违反考试和评审规定的行为。
(三)今年“考评结合”工作时间安排
1、4月中旬前,完成《考试大纲》的修改; 4月底
前,印发《考试大纲》,并发文布置2009年考评结
合工作;
2、争取在5月底前举办参评人员知识更新培训;
3、6月上旬前组织完成考试(成绩公布、证书);
4、6中旬至10月底,各市中评推荐,向省厅报送考
试通过人员申报材料;(网络视进程待定)
5、11月,省水利厅、省经贸委、省人事厅依次进
行资格审查;
6、12月召开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
果公示后,报省人事厅。
7、2010年1月,公布评审结果。
(四)将来要进一步实施的办法
───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
申报人员网上填报,扫描有关
证明材料上传单位人事部门
单位人事部门网上资格审查,
同意后上传所在地水利局
所在水利局网上审查同意后,
逐级上传上级水利局
最后上报至厅职改办
厅职改办组织网上“背靠背”评审
(五)工作事项
1、传达、学习文件内容;
2、拟申报人员严格按考评结合程序要求做
好申报工作;
3、所属单位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配合做
好考试报名工作;严格材料审查和评审推荐
工作;
4、认真学习宣传《评价条件》有关规定,
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促进
队伍建设。
TEL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