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院团委
学
生
干
部
培
训
策
划
书
一、活动主题: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院团委学生干部培训会
二、培训目的:为了加强院团委组织部新一届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明确学生干部的工作任
务、工作职责、工作要求,锻炼和塑造一支成绩优、作风好、能力
强的学生干部队伍,切实发挥学生干部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
我服务”中的作用,特对本部门学生干部进行培训。
三、主办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院团委
承办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院团委·组织部
四、培训形式:以讲座形式为主,问答为辅,可根据培训内容灵活
选取培训形式。
五、培训时间:2011 年 11 月 3 日 19:00---21:00
六、培训地点:行政楼 101 教室
七、培训对象: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院团委全体学生干部
八、主要负责人:李斯佳 王梓自 宋 睿 李 畅
九、培训具体安排:
培训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院团委各学生机构组织及其职能介绍
时间:40 分钟
主讲:李斯佳
主要内容:
(一)院团委组织机构
(二) 院团委各学生组织机构职能介绍
(一) 院团委组织机构
团 委
艺术团学生会青团
(二) 院团委各学生组织机构职能介绍
1、组织部:
(1)制定学期团的组织生活计划,指导各级团组织过好团的组织生
活,做好考核并及时组织交流总结。
(2)负责对院团委委员、各系团总支主要团干的考核与管理,加强
对全院各级团干部的培养、指导和考察,定期办好团干培训工作。
(3)定期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
(4)搞好团员登记、团籍注册和统计工作,收缴团费,接转团组织
关系,协助做好团籍档案管理工作。
(5)做好党校学生班的各项工作。
(6)按有关规定和院党委要求,有计划地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
的发展对象工作,同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建档和管理工作。
(7)领导各系组织部工作,定期与他们沟通,了解其工作情况。
(8)完成院党委、院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2、团委学生办公室:
(1)负责组织、安排团委学生会的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协
助主席团搞好阶段性工作布局。
(2)组织并参加会议,作好会议记录。
团委书记
团委学生副书记
组
织
部
团委
学生
办公
室
宣
传
部
青
志
总
队
学
生
会
艺
术
团
社团
联合
会
(3)按照会议决定督办每一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将工作进度向主席
团汇报。
(4)根据团委老师及主席团的安排,组织协调需几个部门共同完成
的综合性的工作,随时掌握工作进程,及时纠正不正确决议,统筹
人员、时间、地点等,及时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主席团汇
报。
(5)负责学生会各类文件(含工作计划、总结、规划、报告、策
划、通知、信函等)的起草,打印,发送。
(6)对团委各部门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记载院团委·学生会的重
大活动。
(7)与院学生会办公室配合,负责办公室的值班工作和工作日志记
录,办公室的布置和有关用具的使用管理。
(8)及时与团委各部门沟通情况,做好下情上报和上传下达的工
作。
(9)为各部门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保证信息在各部门之间的畅
通。
(10)掌握团委学生会工作的进展情况,积累各方面的材料和数
据。
(11)对院团委学生会各个部门的成员进行各项活动的考勤。
(12)负责团委主办的学院各项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工作,营
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13)留心收集校内大小事,每月制作学院团学简报。
(14)完成团委临时分派的任务。
3、宣传部:
(1)领导和发展一支宣传报道小组,积极为学院宣传橱窗做好策划
组稿和刊出工作。
(2)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团委、学生会各项宣传报道的规划和
组织工作。
及时准确的了解全院学生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工作和学习教育工
作的计划和建议、并负责具体实施。
(3)围绕院校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和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做好宣传
鼓动工作。
(4)结合实际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做好学院宣传文化活动。
(5)执行落实主席团所分配的任务,发挥部门的主观能动性,把宣
传工作做得有声有色。
(6)负责团委·学生会日常板展板、海报、通知、公告的布置和粘
贴,保证团委·学生会的一切工作迅速传达给同学们。
(7)负责组织院系宣传部开展有部门特色的活动,例如各种书画比
赛和展览,还有传达学校领导对宣传部的最新要求和指示,在各个
院系宣传部中充当统筹与协调的角色。
(8)在活动中听从主席团,执行好分配的任务。
4、青年志愿者总队
(1)组织策划志愿服务活动。
(2)组织协调各系的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3)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4)积极宣传传播志愿精神。
(5)负责我院青年志愿者的注册工作。
(6)负责制定和完善我院青年志愿者的管理制度。
(7)对各系推荐的“优秀青年志愿者”进行审核、评定。
(8)负责青年志愿者文件的管理归档工作。
(9)协助团委各部门工作,完成团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5、学生会
(1)主席团
(2)学生会办公室
(3)纪检部
(4)生活部
(5)文艺部
(6)体育部
(7)信息联络部
(8)学习部
6、艺术团
(1)办公室
(2)组织策划部
(3)财政部
(4)表演部
7、社团联合会
第二阶段:院团委规章制度
时间:50 分钟
主讲:李斯佳 李畅 宋睿 王梓自
主要内容:
(一) 规章总则
总则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院团委学生干部是在四川师范大学成
都学院院团委领导下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的,依靠广大
同学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
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我院的校规校纪,全力配合学院开展各类学
生工作。使同学们拥有丰富的学生生活。为了确保各部门的正常
工作,保证学生会成员廉洁公正, 提高院学生会工作效率,同
时使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院团委干部各部有一个完善的管理制
度和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制度如下:
宗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团的相关活动为我党提供
后备力量、全心全意为全院师生服务、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促
进同学全面素质的提高。
第一条 组织性质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院团委学生干部是学院团委领导下的全院性
学生组织。
第二条 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学生工作,促
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
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院团委全体学生干部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
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三)院团委学生干部成员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管理,服从院
团委学生干部管理体系的组织结构,不得出现越级情况,一经发
现,视其情况按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分
(四)做好学院党委、团委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坚决维护国
家利益和学院利益。
(五)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院创建良
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扬民主,密切联系同学,坚决维
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学习、文娱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倡导和组织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学
生全面发展。
(七)加强和发展同各高校,各系团总支·学生会的联系,促进
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博采众长,百花齐放。
(八)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实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
育,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人事制度
第三条 组织成员
在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院团委学生干部正式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
副书记、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副部长以及正式录用的储备干部
均视为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院团委学生干部的成员。
第四条 基本义务与权力
(一)成员有义务遵守院团委学生干部章程,执行本会各级组织的
决议和条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必须服从学院团委的领导和管
理,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违
背学生会宗旨进行活动。
(二)在院团委学生干部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成员有维护院团委学生干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
院团委学生干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四)对院团委学生干部的各级组织的工作有讨论、建议、监督和
批评的权利。
(五)有参加院团委学生干部组织的各项学术、文化、娱乐和体育
等方面的团体和活动的权利。
(六)院团委学生干部有依据章程开展活动的权利。院团委学生干
部的成员有权了解学生会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学生会
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七)院团委学生干部负责执行通报表扬和通报批评权。对在各项
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会各级组织和个人,学生会有权通报表扬;
对于不执行本会决议,违反本会章程的成员,学生会有权进行通报
批评,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第五条 录用
(一)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院团委学生干部成员必须向院团委
学生干部提交书面申请,参加部内面试,经考察合格后,选拔进入
学生会工作。在例会中宣布为正式成员,并在部内记录中建立相关
成员记录,参加日后考勤登记。
(二)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留校察看
处分期间者除外),在每学 9 月份新学年初期,依照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面向全体新生吸取品学兼优的学生进入院团委学生干
部。
(三)新成员必须要经过试用,才能成为正式成员,试用期为一
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可酌情调整时间长度)
第六条 考核和任免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院团委学生干部副书记、主席团、各部
门部长、副部长,由院团委组织部考核任命,部门内其他成员由该部
门部长负责选拔,选拔结果必须上交组织部审核。
(一)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1.新录用人员(不含职务变更的人员)试用期满合格;
2.从其他部门调入院团委学生干部任职;
3.在学生会内部转任职位;
4.晋升或者降低职务;
5.因其他原因,经组织审核备案后,职务发生变化。
(二)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
1.未经批准转换职位任职;
2.受到严重警告及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期末考试出现挂科;
4.在任职期间未通过考核的。
(三)具体考核办法:
1.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 100 分,
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 考核对象:院团委学生干部所有成员;
3. 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
学期考核成绩在 90 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干部干事,80 分以
上的为合格,70 分以上的将做为降级使用,60 以下的分将免
去其职务。
(四)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 按以下办法施行:
(1)每学期初院团委学生干部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
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
总结。
1)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扣 3 分。
2)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扣 1~2 分。
3)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扣 1~2 分。
(2)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
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
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1) 缺席一次 扣 2 分。
2)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 3 分。
3)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 1 分。
(3)院团委学生干部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干部形象的视情节轻重
扣 2~4 分。
(4)院团委学生干部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
员汇报的扣 4 分。
(5)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
扣 3~5 分。
(6)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1) 无故不参加者:扣 4 分。
2)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 2-4 分。
3)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 1 分。
(7)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 2-5 分;
(8)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 2-5 分。
(五)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
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 5~10 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 5~10
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组织
部的调查属实的:扣 2~5 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该部长工作不佳或该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
团调查属实的:扣 2~5 分。
(六)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
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
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 2~4 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 3~5 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 2~4 分。
(七)纪检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
形式予以公布。
(八)例会出勤制度
每次例会由两个办公室分别通知各部门部长,部长负责通知部
门成员,不得延误。不得无故缺席,需要请假者,在例会开始 10 分
钟前将假条交与组织部,过期不交者按旷会处理,不收事后假条。
极特殊情况者,需先向副书记或者主席说明情况,由副书记或者主
席批准同意后通知组织部,方可事后补假。
请假顺序,部门成员对部长负责,各部门假条由部长审批签字
后上交至副书记或者主席团处签字后,交至组织部负责统一管理。
1.无故不参于例会者:扣 4 分。
2.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 2-4 分。
3.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 1 分。
4. 无故早退者:扣 3 分。
第七条 工作调动和退出
1.成员在院团委学生干部工作期间,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工
作部门,可直接向直属上级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2.在学生会换届前,各部长有义务对本部门接班人员进行重点
培养。换届时,将本部所有工作、资料全部移交给新任部长,不得
拖延、敷衍。
3.换届前,即将离任的学生会干部必须站好最后一班岗,不得
推卸责任,对工作不闻不问。
4.如有学生会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向院团委组织部报
告,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最终经由副书记、主席、组织部
部长批准后方可终止离职。
5.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院团委意见的基
础上,参照学生会规章制度,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
评优资格等处分。
第八条 管理体系与管理基本原则
(一)管理结构:(见附表一)
(二)管理基本原则:
1.院团委学生干部管理实行阶梯责任制:干事对直接副部长负
责;副部长直接对部长负责;部长直接对主管部门的副主席负责;
副主席对主席负责。团委各部门部长直接对副书记负责。某一级职
能人员一旦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除追究其本人责任外,还将追究其
直属上级领导责任。
2.日常工作过程中,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不得越权行
事。违反者,一经发现,由副书记、主席团、组织部根据具体情
况,追究其责任。
3.严禁院团委学生干部任何学生干部私自组织小团体,拉帮结
派,一经发现,相关人员予以撤职,并追究其直属上级领导责任,
其分管领导予以内部警告处分,并做出书面检讨。
4.院团委学生干部干事应认真听取上级安排,积极服从管理,
若在工作中出现分歧,双方因及时在私下沟通交流,不得发生语言
冲突。
5.院团委学生干部各部门间应相互帮助,积极配合上级安排的
工作,加强与书记和主席团的沟通交流,不得出现不良竞争的现
象,如有发现,相关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应严格处理。
(三)院团委学生干部例会制度
第一条 会议安排
1.院团委学生干部定期由院团委副书记主持召开常委会、全体
干部例会、全体干部干事例会、院团委学生干部主要干部及全院各
系主要干部例会,总结上阶段工作成果,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讨论院团委学生干部工作情况,交流思想,促进各级各部门之间的
相互了解和信任。与会人员不得无故旷会、迟到、早退等现象。如
遇特殊情况,副书记或主席可提前或推迟召开例会。
2.常委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周日晚上 20:40;地点:院团委
学生干部学生办公室;参会人员:副书记、主席团、组织部部长、
团委学生办公室主任、学生会办公室主任。
3.院团委学生干部全体干部例会每单周召开一次。时间:周四
21:10(夏时令)、20:40(冬时令);地点:2C204,副书记主持会
议,组织部点到。参与人员:副书记、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副部
长。
4.院团委学生干部主要干部及全院各系主要干部例会每双周召
开一次。时间:周四 21:10(夏时令)、20:40(冬时令);地点:
2C204,副书记主持会议,组织部点到。参与人员:副书记、主席
团、各部门部长、副部长以及各系副书记、主席团成员。
5.院团委学生干部全体干部干事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不
定,地点:2C204,副书记主持会议,组织部点到。参与人员:副
书记、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副部长以及干事。
6.会议记录由团委学生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
录。并于开会次日上传至院团委学生干部交流群。
7.院团委学生干部各部须定期召开本部会议,团委部门开会前
将时间地点通知副书记、学生会各部门开会前将时间地点通知分管
副主席,总结本部上阶段工作,布置下阶段的工作。
8.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每周定期向院团委老师汇报学生
会工作情况及本周学生会工作安排。
9.各部在学期初做学期工作计划,并交团委学生办公室、学生
会办公室存档。
10.各部在学期末做学期工作总结,并交团委学生办公室、学生
会办公室存档。
第二条 会议通知
1.所有院团委、学生会会议都由团委学生办公室、学生会办公
室负责通知;
2.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会议的,应通过团委学生办公室、
学生会办公室,以会议召集部门的名义发出专门会议通知,并做存档
记录;
3.召开全体会议时,应先由团委学生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通
知到副书记、主席团、各部长,再由各部长通知部内所有成员。
4.出现会议传达失误等问题,追究相关人员及相关负责人责
任。
第三条 会议考勤
1.全体与会人员须提前 10 分钟到达开会地点,以确保会议准时
进行,到会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将各种通讯工具调至静音或震动
档。
2.院团委学生干部各种各级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会议开始
前 10 分钟收取假条,开会前 10 分钟由组织部负责与会人员的点到,
并保留记录。
3.成员在会议中要认真听取上级的批评和工作指导,大胆发
言,对部内问题及部内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主张。
第四条 会议进行
1.会议人员应当严肃认真,不得大声喧哗及谈论与会议无关的内
容;
2.不得翻阅与会议无关的书籍、报纸,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3.会议由团委学生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做记录,并存档。
第五条 请假及处罚
1.确有原因不能与会者,应在会前做出申请交至组织部,不得会
后请假。
2.组织部负责记录并上报会议缺席情况。应到会人员,无故缺
席 3 次以上,视为自动退出院团委学生干部。
(四)财务制度
第一条 资金、财务管理
1.院团委学生干部日常财务资金的收入与支出均受学院办公室
监督审核。
2.各部门活动凡涉及资金问题,均须向团委申请、汇报并备
案。
3.任何部门或个人向学生会外借物品必须写清借据,借据由借
方、由经手人和主席或副书记共同签字后生效。借方有责任和义务
在使用后第一时间归还物品。
4.做到专款专用、申请有理、使用有据,杜绝弄虚作假、铺张
浪费等现象,严格申请报销手续及发票审查程序,使每一笔经费都
有账可查,有理可依。
第二条 实施细则
1.承办活动时若需其它额外资金使用,需审核通过。
2.非院团委、主席团指定,活动车费不包括在报销范围之内。
3.当报销金额过少或销售商无法开具有效凭证时,应由经销商
开列证明,可内部调解解决。
4.各部门开具的发票付款单位统一为: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学生会。发票填写所购物品、时间要符合实际。背面需部门负责人
和经手人签字,所购具体物品及用途。做到详实具体,以便登记入
账。
5.严禁使用餐饮、娱乐场所发票充当办公发票。
6.团委学生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财物账目向上对副书记、主
席团负责,每月应作账目整理,并向副书记、主席团汇报批示,接
受副书记、主席团监督。应每半学期在常务会议上对账目情况进行
通报。
第三条 报销
1.报销时,由报销责任人在有效发票后加盖报销专用章。有效
发票,应同时具备:正确的报销单位、责任人签字及报销内容。
2.如发现实际采购行为和所填写的表单不一致等情况,报销责
任人有权拒绝给予其报销;
3.发票缺失、发票填写不当或无购物清单的,报销责任人有权
拒绝给予报销;若出现伪造,变造发票和相关报销凭证的,一经发
现,立即除名;情节严重者,按院规着重处理。
4.我院团委学生干部采用统一报销制度。发票上交时间统一为
每周三中午值班时间,上交至院团委学生干部学生办公室,团委学
生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处。由工作人员报销后统一返
还。
5.特殊情况,副书记、主席团有权调查并决定是否驳回申报账
目。
(五) 办公室使用制度
第一条 办公室管理使用制度
1.自觉维护办公室的清洁,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以及吃一切有
果壳的食物。
2.办公室钥匙由办公室主任配发,不得随意转借。且不得擅自
配置。
3.办公室内的物品为公共财务,任何学生不得私自拿走;办公
室的物品必须经许可后方可借出,并做好登记,及时归还;不得在
室内存放私人物品。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须穿着大方得体,禁止在办公室内嬉戏
打闹,大声喧哗。
5.主席团和办公室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出现
问题的个人,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
6.各部在使用办公室后应保持办公室整洁,摆好桌椅,清理垃
圾,关好电源门窗等。
第二条 办公室值班制度
1.各部门值班时间参照值班表。(见附表二)
2.按时到岗,及时签到,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若因故不能
按时到岗,需提前与其他工作人员调换值班时间并上报相关负责人批
准。若因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到岗,且无人替岗,须立即向副书记、主
席团汇报并事后补假。请假及补假者应在值班日志上注明请假时间
和事由,并交由负责人签名。
3.在岗时认真负责,礼待来访及来电人员,做好相关记录,及时汇
报转达。
4.遇有人借用团委学生会物品,值班人员确认其事由正当后,让其
在值班日志中注明所借物品、事由、借用期限、借用人姓名(非团
委学生会内部人员借用物品,必须在其后附上借用人班级、联系方
式),最后由值班人员签名作为保证人;若所借物品逾期未归还,
由该值班人员负责追还;借用人拒不归还物品或者所借物品丢失
时,由该值班人员承担部分责任;如遇有人交还物品,值班人员需
登记好其交还的物品、时间,检查交换时物品状况,并记录。
5.务必真实、及时地记好当天的值班日志。
6.值班时间内不得无故缺签、早签、迟签、代签、补签;不得
无故缺班、迟到、早退;主席团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
7.保持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清扫地面、擦拭办
公桌等)
8.值班结束时应检查各办公室的门窗、窗帘、电灯是否关好,
确保办公室安全。
(六)档案管理制度
行科学化、系统化的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是实现干部个人资
料和工作资料管理合理化、制度化的必要手段。有利于提高学生会
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更好地总结经验,为今后的学生会工作提
供必备的依据。
(一)院团委学生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团委学生办公室、学生
会办公室共同负责,对院团委学生干部的文件、会议记录、简报、
各部门重大活动方案及其形成的材料分类归档管理。为院团委学生
干部的大型活动提供咨询,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性。
(二)各部门的工作档案应由部长指派专人保管,凡大型活动的
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的纸质以及电子文档。除本部门存档还须送
两份送至组织部、相关办公室存档。
(三)院团委学生干部各职能部门每学期之初,需要上交详细的
工作计划;每次大型活动及期末,均需上交工作总结。学期末均交
由团委学生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存档。
(四)送档的资料应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备、条理清楚,手写
的应用碳素墨水工整誊写。
(五)副书记、主席团成员、组织部有权直接查阅文档,经由副
书记、主席、组织部部长当场授权,其他工作人员可以查阅文档。
(六)因工作需要外借文档,时间最长不超过 15 天。若要求继
续使用,应办理续借手续。经办人应做出借出登记,归还时撤销登
记。借用人在日用过程中应保证文档完好无缺,到期归还或续借。
(七) 学生会档案分类为:
1.规章制度类:学生会章程,学生会工作制度,学生会各部门
职责等。
2.计划总结类:学生会以及各部门的学期计划,总结,各项活
动的计划和总结。
3.名单联系类:院老师,团委,学生会干部(包括基层班级的
干部)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其它各系学生会联系方式。
4.内部刊物类:院团委学生干部院简报等。
5.外部交流类:学校文件以及系科文件、刊物。
6.获奖评优类:优秀学生会评比材料,各类评优活动以及院
内、系内各项活动获奖资料(包括获奖人,获奖时间,项目等)
7.其他:会议记录,活动留影等。
(八)归属学生会的报刊、杂志,由秘书处统一管理,任何人不
得私自占有。
(七)活动开展及参与制
第一条 开展制度
1.大型活动开始前,由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共同主持召
开会议,统一思想,分配任务,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院团委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
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
义,同时申请还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期费用。
3.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
申请书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
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4.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组织本部门针对活动设想与实际结果
进行总结,吸取经验。
第二条 参与制度
1.学院组织的活动,如需院团委学生干部各部人员参加,由组
织部、团委学生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共同安排无课的成员参加,
参加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请假。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席者,必须向直
管上级提出书面申请,先由分管部长签字确认后再经主席团分管主
席批准后方可终止活动。
2.活动参与采用轮流制度,由团委学生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
统筹管理名单,做到公平公正。
3.参与活动组织工作突出的部门或个人,视情况给予一定奖
励;玩忽职守,工作上出现较大失误者,要在学生会例会上做出书
面检讨并接受相关惩罚。
(八)工作证使用管理制度
1.工作证为院团委学生干部成员的身份证明,所有学院院团委
学生干部成员必须爱护并妥善保管。
2.工作证供学院院团委学生干部成员在日常工作中以及对外工
作时使用,应佩带规范、得体。
3.由副书记、主席团、组织部负责监督检查学院院团委学生干
部成员的工作证佩带情况。
4.工作证仅供学院院团委学生干部成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
人或做抵押之用。
5.工作证若遗失应及时向相关办公室声明,新工作证的费用由
其本人负担。
6.在任期工作结束时或人员中途退出,其工作证由办公室负责
统一收回。
7.每次召开的各种例会以及团委·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中,学生干
部必须佩带好自己的工作证,由两办统一进行检查。
(九)换届制度
第一条 换届周期
1.院团委学生干部每一学年进行一次换届,换届产生每一届院
团委学生干部委员的组成。
2.院团委学生干部副书记、主席团的人选在自荐和民主推荐的
基础上,由学院团委老师确定人选,一般情况下有担任院团委学生干
部部长以上干部经历,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学担任。
3.院团委学生干部的各部部长,由每一学年换届民主选举产
生,要求院团委学生干部部长要有具备相关能力,熟悉本部门开展
各项活动的同学担任,一般情况下担任过副部长的干部担任。
4.院团委学生干部各部门副部长,在院团委学生干部成员中择
优选出,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5.院团委学生干部各部门内部干事应和睦相处,团结一致,不
得出现相互排挤,相互斗争的现象,一经发现,立即严格处理。
第二条 院团委学生干部换届选举方法和程序
1.院团委学生干部任届期满后必须将所管辖的院团委学生干部
文件资料完整移交下一届,方正式退会。
2.院团委学生干部各干部在公布的候选人名单中公开竞选产
生。
3.选举人由院团委老师指定代表组成。
4.院团委学生干部学生干部公开竞选采用演讲——答辩——选
举的形式。
5.对于新一届的院团委学生干部全体成员名单进行张榜公布。
(十)奖惩制度
院团委学生干部成员是经过院团委学生干部选举、层层选拔而
产生的,他们代表着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是学院和学生之间联系
的桥梁纽带。为了更好地体现院团委学生干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
务”宗旨,使每位院团委学生干部成员严格要求自己,在岗位上发挥
自己的作用,特定《奖惩制度》如下:
1.院团委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院团委学生干部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包括院团委学生干部全体人员,根据《四川师范大学成都
学院院团委学生干部先进个人评选细则》来民主推荐评定。(《细
则》另附)
2.不认真处理本部门工作,无故拖延,做事推诿,不努力探求工
作新思路者,予以除名;个人言行在校园中产生严重不良影响者,
予以除名。
3.院团委学生干部内部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能力
强、素质高的成员予以重用,能力欠缺、素质不高的成员及时调换
岗位,情况严重的按《退会细则》处理。(《退会细则》另附)
附:《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院团委学生干部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1.贯彻上级领导部门的工作精神,及时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各
项工作任务。
2.准时参加每次例会,及时反馈学生需求,会上积极交流工作
经验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3.认真处理本部门工作,不拖延,不推卸,努力探求工作新思
路。
4.配合好院团委、副书记、主席团搞好各项竞赛、文艺汇演等
大型活动。
5.团结同学,善于工作,在同学中有较好的影响,无违纪现象
发生。
6.协调好与院团委学生干部其他部门的关系,开好工作例会,
做好例会记录,会议记录详细。
7.严格遵守管理系院团委学生干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8.主动向分管副主席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9.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综合测评成绩需在班级平均线以
上。
10.能积极主动完成团委老师及副书记、主席团临时分配的任
务。
11.例会、值班没有无故缺勤。
12.获得相关荣誉证书和优秀成绩
注:1、本《细则》适用于管理系院团委学生干部全体成员,
2、此项考核由副书记、主席团与办公室共同完成。
(十一)退会细则
1.凡不认真处理本部门工作,无故拖延,做事推诿,不努力探
求工作新思路者,作退会处理。
2.凡个人自愿申请辞退书送院团委学生干部副书记、主席团,
再由主席交院团委老师批复,同意后即可脱离院团委学生干部。
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校级处分者自动离职。工作中出现重
大失误者,由本人提出申请,自动离职。
4.如本部成员因各种原因申请离职,应由本人递交辞职信,由
负责人审批。
注:1、本《细则》适用于管理系院团委学生干部全体成员,
2、此项考核由副书记、主席团与办公室共同完成。
(十二) 附则
1. 本制度由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院院团委学生干部副书记、主席
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2. 院团委学生干部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
相抵触。
3. 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阶段:活动及其他事务的申请程序
时间:20 分钟
主讲:李斯佳 李畅
主要内容:
(一)
(二)
十、培训流程:
1、18:50 全体团委学生干部在行政楼前操场集合并组织其他系的学
生干部入场
2、19:00 组织部正式开始点名,并做好考勤
3、19:10 培训开始
4、第一阶段讲座 19:10—19:50
5、第二阶段讲座 19:50—20:40
6、第三阶段讲座及培训结束:20:40—21:00
十一、注意事项:
1、 各系的座位安排应当于 3 日中午由组织部全部安排完毕
2、 学生会纪检部,生活部以及青年志愿者总队负责各系学生干部
的进出场次序
3、 场地的申请等由组织部提前于 2 日准备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