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收费的具体要求
及常见问题
王瑞秀
医疗服务收费的重要性
关系患者的切身利益
社会关注的焦点及热点问题
医院经营管理重点
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
常用医疗服务收费的类别
门诊类
住院类
检查、治疗、处置类
手术类:
检验类
放射类
一、门诊类收费说明:
门、急诊简易床位费
门诊急症科抢救费
救护车费
门急诊简易床位
门急诊简易床位费
(不得另收观察费和诊疗费,不足一天
按一天计算,单纯输液床 、椅按每次一
元收费)
门诊急症科抢救费
门诊急症科抢救费:专指急症科抢救病
人收费,住院病人抢救按实际发生项目
收费。
救护车费
起步价:
按往返里程,5公里起算,超过5公里每
公里元。
使用车载监护设备的另按规定收取费用。
等候费
二、住院床位费:
普通床位费:
普通母婴同室床位费:
收婴儿床位费和取暖费,空调费另收)
婴儿床位费:
婴儿暖箱:
暖气费、床位费)
普通待产床位费:
简易消毒病房:
监护病房
监护床位费:
心脏监护 ”( CCU)和 “重症监护
”(ICU),包括床位费、监护费、空调
费、氧饱和度测定、微量泵材料费。各
类监护仪器所具备的检查功能一律不得
以各种名义分解收费。)
特殊病房床位费
特需病房:
标配特需病房:
两室一床 :
一室一床 :
一室二床 :
温馨病房 :
康乐待产病房 :
普通病房冷暖费
空调费:
时收,不使用时不收)
取暖费:
时收,不使用时不收)
住院病人会诊费
*院内会诊:
助诊断,以会诊单及医嘱为准)
*院外会诊:
医院认为不需要邀请院外会诊的病人,而病
人家属或单位要求会诊的,一切费用由家人
或单位自负。由于院方医疗水平等原因请院
外专家会诊的,会诊费由院方承担。)
三、检查、治疗、处置类
患者在门诊、住院期间的各种治疗处置
费应按具体治疗和处置项目收费,不得
笼统称为治疗处置费,违者按乱收费处。
检查、治疗、处置类
各项治疗处置费中,凡注明“材料费另
收”的可按要求计价收费,未注明者一
律不得另收。
需要采集标本的,其收费已计入标准中,
不再单独收费。
四、手术类
手术费收费标准中包括常规消毒、各种
消耗性器械、固定架、体位架、敷料
(烧伤科除外)、酒精、碘酊、盐水、
一次性衣帽、口罩、空调器或降温取暖、
空气净化等设施的使用费。
手术类
手术中使用的其他一次性材料及输血、
输液、注射等一般治疗费用(含输血、
输液、注射材料费,规定另收的特殊材
料除外)按手术费的25%收取。
手术类
手术中使用的特殊材料(允许收费)均
按进价×(1+4%)计收。
手术中用氧、降温用冰、药品按规定另
收。
手术材料、治疗费(0537013)适用于
手术室收费。
手术类别收费
1、如在同一部位同时施行两种以上手
术,其主要手术按全价收费、次要手术
减半收费。
2、凡属探查性质的手术,术中改做其
他手术时,只收其他手术费,不得再收
探查手术费。
3、术中发现病情恶化、手术无法继续进
行时,按探查手术收费。
手术类
1、新开展的手术可在申报收费尚未批
准之前暂时比照同类手术标准收费,并
报市卫生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审批。
2、凡未经市卫生价格部门批准的特殊
一次性材料、手术仪器、设备等,一律
不得自行决定收费。
五、收费中的常见问题
非普通病房床位费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
常规项目无收费标准
手术类收费
一次性耗材
非普通病房床位费
该部分床位费收取比较混乱,有些科室
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致使标准不
统一。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应在新增医疗服
务项目获批准立项后,1月内按有关规
定拟订临时价格,并报市卫生和价格部
门备案后实行收费。附临时价格核定办
法
临时价格核定办法
项目成本=仪器设备费+药品卫生材料费
+医疗业务及行政管理费
仪器设备费
仪器设备费=各仪器应摊仪器折旧费+大修费
应摊仪器折旧费=[仪器原值×10%(电子仪器
20%)/280天×8小时×60分钟] ×每人次占用机
时间(分)
应摊仪器大修费=仪器原值×5%×每人次占用
该机时间(分)/280天×8小时×60分
药物卫生材料费
药物卫生材料费=药品试剂费+
卫生材料费
医疗业务及行政管理费
医疗业务及行政管理费=
作时间(小时)×操作人数
常规项目与收费不一致
① 医嘱或护理记录与收费项目不同名
称者,如新生儿脐部护理、尿道口擦洗、
涂烧伤膏等,这类医疗服务项目可将医
嘱或护理记录与收费项目名称统一起来,
改为:新生儿脐部换药、会阴冲洗、烧
伤膏换药等。
常规项目与收费不一致
有收费标准无医疗护理文书记录者,尤
其是临床实施了医疗服务项目而无医嘱
者,造成多收费的假象。
应及时做好沟通,使医疗服务项目有执
行,有记录, 有收费,达到三者统一,
避免跑漏帐。
常规项目与收费不一致
有些医疗服务项目已包括在其他项目内,
确实不应再另行收费者,如测体温、血
压、晨晚间护理、引流管护理、卫生处
置等。均已包括在护理级别收费中,不
能另立项目收费,只能收进行该类操作
中的一次性材料费。
手术类收费
手术收费中由于术方式不同而致同一脏
器(部位)手术的名称不同者,可参照
同类手术标准收费。
手术类收费
肺大泡结扎术——切除术
腹股沟疝高位结扎术——修补术
指骨清创缩骨术——清创+截指术
一次性消耗性材料
个别科室存在不按器械科提供材料进价
及加价标准,图收费方便自行定价现象。
一次性卫生材料
患者在门诊、住院的各项处置治疗费中的一次
性卫生材料费用收取标准:
购入单价在50元以上的按进价×(1+5%)计
价收取,购入单价在50元以内(含50元)的
按进价×(1+10%)计价收取。
病人在住院期间病房应对收费的一次性卫生材
料实际消耗数量做好记录,填写“病人一次
性材料消耗明细表”、载明患者住院号、姓
名、床号、使用的一次性物品名称、单价、
数量,送住院处记帐。
兖矿集团第三医院
关于住院病人出院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住院病人管理,便于经费核算,切实实行经费月清月结,同时为
了加强医保病人管理措施的落实,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将出院病人管理办法通
知如下:
一、 医保住院病人出院时,主班护士将病人费用结算单送至医保科,医保科
建立登记本,双方交接,并签字;医保病人费用清单必须经医保科审核同意后
方准办理出院结算;对医保大额费需要控制的,严格审查核实后方可办理出院
手续,费用正式结算后医保科及时通知科室,并双方签字确认,不得长期积压
病人费用。
二、 工伤及其他大额费用病人,应根据医院统一安排及时结算。
三、 非医保住院病人出院后,科室应及时办理结帐手续,不得擅自积压出院
病人费用。
四、 分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每月定时对全院出院病人费用结算情况进行
检查。
本办法自通知之日起执行。
兖矿集团第三医院
二00五年十一月七日
兖矿集团第三医院
关于工伤病人结帐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住院病人管理,提高病床使用率及周转率,避免跑、
漏帐现象,经与各单位协商,将工伤病人住院费用结算办法通
知如下:
一、济宁三号煤矿的工伤,除“”事故工伤人员及矿领导签
字外,均于住院期间交付住院押金,每月一次结算,出院时结
清费用。
二、济宁二号煤矿、泗河煤矿、济北煤矿的工伤,每月办理周转
时,只重新书写住院病历,不结算费用,出院时一并结清费用。
三、里彦及任城监狱的工伤费用结算,按原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通知之日起执行。
兖矿集团第三医院
二00五年十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