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国际航空运输
本章学习目标:
1.掌握国际航空运输的特点
2.熟悉并了解国际航空运输进出口流程
3.掌握航空运输费用的计算
4.熟悉国际航空运输单据方面的知识
重要概念
1.国际航空运输(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它是一种现代化的国
际运输形式,是由跨国航空承运人办理两国(地区)之间空运的全程运输,
并承担运输责任的运输形式。
2.集中托运方式: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将若干批单独发运的货物集中
成一批向航空公司办理托运,填写一份总运单送至同一目的地,货到国外后
由其委托当地的代理人负责收货、报关并分拨给各实际收货人。
第一节 国际航空运输概述
一、国际航空运输的特点
国际航空运输(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是一种现代化的国际运输
形式。它是由跨国航空承运人办理两国(地区)之间空运的全程运输,并承
担运输责任的运输形式。
国际航空运输为较长距离的物流提供了快速、便捷的运输服务,或者通
过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加快了物流的速度。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统计,1962-1973年,国际航空货运量平均每年增长
17%,2002年世界定期航班运输总周转量达到3918亿吨公里。其中货运量增
长最快的地区是亚洲到北美、欧洲的出口航线。从货运量预计,今后20年后
的航空货运量将以每年%的增长率增长,而货机的需求量也将是目前的3
倍,达到4500架。
我国的航空运输业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航空运输业快速发展,
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估计,中国国际航空货运在1999-2003年的年
平均增长率为%;《华尔街日报》预测,中国未来10年航空货运增长率
将达到10%,远远高于客运8%的增长速度,我国将成为亚洲最繁忙的航空
货运市场,从而为航空物流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据美国波音公司预测,2020年中国将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民用
航空市场,目前中国航空运输总量年增长率超过%,远远高于同期全球
%的平均水准。
航空运输之所以随着世界经济发展得到快速的增长,是由它与其他运输
方式相比具有不能比拟的优势决定的。
1.运输速度快
现代喷气式客机,巡航速度为800-900公里/小时,比汽车、火车快5-
10倍,比轮船快20-30倍,大大缩短了物流活动的时间。在快捷性方面更是
其他运输方式无法比拟的。对于那些易腐烂、变质的鲜活商品如鲜花、水
果、海鲜农副产品、小件急需品、贵重物品、精密仪器、电子产品和高科
技产品、时效性和季节性强的商品、抢险和救急品的运输,这一特点显得
尤为突出。
2.不受地面条件限制
航空运输可以深入铁路、公路、海洋、河流所不及的地区,受航线条
件限制的程度要比火车、汽车、轮船小的多,对于地面条件恶劣交通不便
的内陆地区非常合适。它可以将地面上任何距离的两个地方连接起来,尤
其在国际紧急援助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安全、准确
相对于其他运输方式而言,国际航空运输事故发生率和风险率都很小,
加之航空运输制度管理比较完善,货物的破损率相对也较低,若采用空运
集装箱的方式运送货物,则更为安全。
4.节省包装、保险、利息等费用
国际航空运输在空运过程中震荡性小,所以包装简单、包装成本较低,
而且货物缺损率较低,因而保险费用也相对较低,又由于国际航空运输节
约了大量的时间,因此货物占用的资金能较快回收,由此带来的利息费用
也会减少。另外,尽管国际航空运费一般较高,但由于空运比海运计算运
费的起点低,因此在运送一些小件急需品和贵重物品上采用航空运输更有
利。
5.跨行业、跨国家的联盟
现在的专业国际航空物流企业一般是由航空公司转型而来的,优势在
于航空公司原有的快捷而广泛的航线网络。因此,只要建立起跨行业、跨
国家的联盟,甚至合资公司,做到优势互补,共同提供物流服务,就能有
效地运营国际航空运输。
国际航空运输的主要缺点是:受天气变化影响较大;机舱容量相对较
小;运输成本高,不适于体积大、价值低的货物的运输。
二、国际航空运输的方式
1.班机运输方式
班机运输方式(scheduled airline)是指在固定的开航时间、固定的航
线、固定的始发站、目的站和途径站飞行的运输方式。
通常为客货混合型飞机(combination carrier),货舱容量较小,运价
较贵,难以满足大批量货物运输要求。但由于航期固定,可以确切掌握发货
和到货的时间,因此国际间货物流通多使用班机运输方式,能安全迅速地到
达世界上各通航地点。适用于运送急需物品、鲜活物品、贵重商品和技术资
料等。缺点是舱位有限,不能使大批量的货物及时出运,往往需要分期、分
批运输。
2.包机运输方式
(1)包机运输(chartered carrier)
分为整包机和部分包机两种。
整包机指航空公司或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费率,将整架
飞机租给租机人,从一个或几个航空站装运货物至目的地。包机人一般要在
货物装运前一个月与航空公司联系,以便航空公司安排运载和向起降机场及
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办理过境或入境的有关手续。
适合大批量货物,费用一次一议,随国际市场供求情况变化。原则上包
机运费,是按每一飞行公里固定费率核收费用,并按每一飞行公里费用的80
%收取空放费。因此,大批量货物使用包机时,均要争取来回程都有货载,
这样费用比较低。只使用单程,则运费比较高。
(2)部分包机与班机的比较
部分包机指由几家航空货运公司或发货人联合包租一架飞机或者由航空
公司把一架飞机的舱位分别租给几家航空货运公司装载货物,主要用于托运
不足一整架飞机舱,但货量又较重的货物运输。
时间比班机长,尽管部分包机有固定时间表,往往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
起飞。各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航空公司利益常对从事包机业务的外国航空公
司实行各种限制。
例如,包机的活动范围比较狭窄,降落地点受到限制,需降落到非指定
地点外的其他地点时,一定要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同意后才能降落
(如申请入境、通过领空和降落地点)。
(3)包机的优点
解决班机舱位不足的矛盾。
货物全部由包机运出,节省时间和多次发货的手续。
弥补没有直达航班的不足,且不用中转。
减少货损、货差或丢失的现象。
在空运旺季缓解航班紧张状况。
解决海鲜、活动物的运输问题。
3.集中托运方式
集中托运方式(consolidation)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将若干批单独发
运的货物集中成一批向航空公司办理托运,填写一份总运单送至同一目的地,
货到国外后委托当地的代理人负责收货、报关并分拨给各实际收货人。
集中托运的货物越多,支付的运费越低。集中托运方式在世界范围内普
遍开展,形成了较完善、有效的服务系统,为促进国际贸易发展和国际科技
文化交流起了良好的作用。
集中托运是我国进出口货物的主要运输方式之一。
(1)集中托运的具体做法
将每一票货物分别制定航空运输分运单,即出具货运代理的运单
HAWB(house airway bill)。
将所有货物区分方向,按照其目的地相同的同一国家、同一城市来集中,
制定出航空公司的总运单MAWB(master airway bill)。总运单的发货人和收
货人均为航空货运代理公司。
打出该总运单项下的货运清单(manifest),即此总运单有几个分运单,
号码各是什么,其中件数、重量各多少等。
把该总运单和货运清单作为一整票货物交给航空公司。一个总运单可视
货物具体情况随附分运单(也可以是一个分运单,也可以是多个分运单)。例
如,一个MAWB内有10个HAWB,说明此总运单内有10个票货,发给10个不同
的收货人。
货物到达目的地站机场后,当地的货运代理公司作为总运单的收货人
负责接货、分拨,按不同的分运单制定各自的报关单据并代为报关、为实际
收货人办理有关接货送货事宜。
实际收货人在分运单上签收以后,目的站货运代理公司以此向发货的
货运代理公司反馈到货信息。
(2)集中委托的限制
集中托运只适合办理普通货物,对于等级运价的货物,如贵重物品、危险
品、活动物以及文物等不能办理集中托运。
目的地相同或临近的可以办理,如某一国家或地区,其他则不宜办理。例如,
不能把去日本的货发到欧洲。
(3)集中托运的特点
节省费用:航空货运公司的集中托运运价一般都低于航空协会的运价。发货
人可得到低于航空公司运价,从而节省费用。
提供方便:将货物集中托运,可使货物到达航空公司到达地点以外的地方,延
伸了航空公司的服务,方便了货主。
提早结汇:发货人将货物交与航空货物代理后,即可取得货物分运单,可持分
运单到银行尽早办理结汇。
4.联运方式
陆空联运(combined transport)是火车、飞机和卡车的联合运输方式,
包括陆空陆联运,简称TAT(train-air-truck);或火车、飞机的联合运输
方式,陆空联运,简称TA(train-air)。
我国空运出口货物通常采用陆空联运方式。我国幅员辽阔,而国际航空
港口岸主要有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虽然省会城市和一些主要城市每
天都有班机飞往上海、北京、广州,但班机所带货量有限,费用比较高。如
果采用国内包机,费用更贵。因此,在货量较大的情况下,往往采用陆运至
航空口岸,再与国际航班衔接。由于汽车具有机动灵活的特点,在运送时间
上更可掌握主动,因此一般都采用“TAT”方式组织出运。
5.急件专递
(air express)是由快递公司与航空公司合作,向货主提供的快递服务。
其业务包括:由快递公司派专人从发货人处提取货物后以最快航班将货物出
运,飞抵目的地后,由专人接机提货,办妥进关手续后直接送达收货人,称
为“桌到桌运输”(desk to desk service)。这是一种最为快捷的运输方式,
特别适用于急需的药品、贵重物品、货样及单证等传送。
由此可见,特快专递业务性质和运输方式与普通航空货运基本上是一致
的。可以视为航空货运的延续。实际上,大多数航空货运代理公司都经营快
递业务,即空运普货门到门服务。许多专门从事快递业务的公司也是从航空
货运代理公司派生出来的。以前从航空货运机场自提,现在,委托当地同行
代理互为派送,这是市场的需求,也是货运发展的必然趋势。到目前出现的
第三方物流,直至最领先的第四方物流概念,都说明了这一点。
6.送交业务
(delivery business)通常用于样品、目录、宣传资料、书籍报刊之类
的空运业务,由国内空运代理委托国外代理办理报关、提取、转送和送交收
货人。有关费用由国内空运代理垫付,然后向委托人按货到付款总额的一定
百分比收取。
7.货到付款
(cash on delivery)由发货人与承运人事先达成协议,在货物到达目的
港后由承运人向收货人收取空运单上载明的货款并交货,后将货款寄交发货
人的运输方式。承运人的劳务费,运杂费及其付费办法按协议办理。
三、国际航运物流线路
1.世界主要航空物流线
(1)西欧-北美间的北大西洋航空线。该航线主要连接巴黎、伦敦、法兰克福、纽
约、芝加哥、蒙特利尔等航空枢纽。
(2)西欧-中东-远东航空线。该航线连接西欧各主要机场至远东香港、北京、东
京等机场,途径雅典、开罗、德黑兰、卡拉奇、新德里、曼谷、新加坡等航空站。
(3)远东-北美间的北太平洋航线。这是北京、香港、东京等机场经北太平洋上空
至北美西海岸的温哥华、西雅图、旧金山、洛杉矶等机场的航空线,并可延伸至北美
东海岸的机场。太平洋中部的火奴鲁鲁是该航线的主要中继加油站。
此外,还有北美-南美、西欧-南美、西欧-非洲、西欧-东南亚-澳新、远东-澳
新、北美-澳新等重要国际航空线。
2.我国的国际航空物流线和机场
目前主要在北京、上海、天津、沈阳、大连、哈尔滨、青岛、广州。而
南宁、昆明和乌鲁木齐等机场接办国际航空物流任务。
第二节 国际航空物流流程
一、出口程序
1.办理托运
(1)各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在备齐货物,收到开来的信用证经审核(或经修改)
无误后,就可办理托运。
(2)托运人向承运人填交货物托运单,并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随附必要的有
效证明文件。托运人应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3)托运人填交的货物托运单经承运人接受,并由承运人填发货运单后,航空
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4)托运人要求包用飞机运输货物,应填交包机申请书,经承运人同意接受并
签订包机运输协议书以后,航空包机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5)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没有
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当根据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按货物的性质和承载飞机等条
件包装。凡不符合上述包装要求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6)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件上标明发站、到站以及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单位、
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标志。
(7)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
(8)托运人应按照民航主管机关规定的费率缴付运费和其他费用。除托运人和
承运人另有协议外,运费及其他费用一律于承运人开具货物运单时一次付清。
2.安排货舱
外运公司收到托运单及有关单据后,同航空公司,根据配载原则、货物性质、
货运数量、目的地等情况,结合航班,安排舱位,后由航空公司签发航空运单。
3.申报海关
(1)报关单据一般为商业发票、装箱单、商检证、出口货物报关单,有的商品
则需要动植物检疫证书或产地证、出口外汇核销单、外销合同等。
(2)在海关验收完货物,在报关单上盖验收章后,缮制航空运单。
(3)将收货人提供的货物随行单据订在运单后面;如果是集中托运的货物,要
制作集中托运清单,并将清单、所有分运单及随行单据装入一个信袋,订在运单后。
(4)将制作好的运单标签贴在每一件货物上。如果是集中托运的货物,还必须
有分运单标签。
(5)持缮制完的航空运单到海关报关放行。
(6)将盖有海关放行章的运单与货物一起交给航空公司,航空公司验收单货无
误,在交接单上签字。
(7)集中托运的货物。需要电传通知国外代理内容:航班号、运单号、品名、
件数、毛重、收货人等。
4.装货、装机
外运公司根据航班,代各外贸公司或工贸企业往仓库提取货物送进机场,凭装货
单据将货物送到指定舱位待运。
5.签发运单
货物装机完毕,由航空公司签发航空总运单,外运公司签发航空分运单,航空分
运单有正本3份、副本12份。正本3份,第1份交给发货人,第2份由外运公司留存,
第3份随货同行交给收货人。副本12份作为报关、财务结算、国外代理、中转分拨等
用途。
6.发出装运通知
货物装机后,即可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对方准备付款、赎单、办理收货。
承运人应于货物运达到货地点后24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收货人应及时凭
提货证明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货物从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3个月。收
货人逾期提取,应按运输规则缴纳保管费。
7.解除运输责任/索赔
收货人在提取货物时,对货物无异议,并在货运单上签收,承运人即解除运输
责任。因承运人的过失或故意造成托运人或收货人损失,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
应在填写货物运输事故记录的次日起18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提出,并附有关
证明文件。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基本作业
清洁舱单是货运公司的港区代理,在货物上船后,根据提单信息制作的货物舱
单数据,并将数据反馈给海关,海关收到数据后,才开始处理核销单退单,如果
数据与报关数据不一致,则不给予退单,并追究发货人责任。
预配舱单是船公司的港区代理,在货物上船前,根据订舱单信息制作的货物
舱单计划数据,也要反馈给海关,但这一步各地港口的操作不一样,如上海宁波
以及华北的港口,海关将对照预配舱单是否与报关数据一致,不一致则不予办理
退税;而在广东等华南口岸,海关一般不处理预配舱单,所以这些地方的出口,
订舱单填写较为简单,有简单信息即可。
香港国际机场
二、进口程序
1.进口公司将合同副本或订单一份寄交当地空运代理。
2.货物到达后,航空公司通知空运代理从机场或营业处取回运单。
3.空运代理根据进口公司提供的合同资料或订货单,与运单实货进行核对,对合
同号、唛头、标记品名、数量、收货人或通知人等核对无误后,缮制“进口货物申报
单”进行报关。
4.海关审单通过后,空运代理应按海关出具的税单缴纳关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5.海关放行后,属于当地货物立即送交货主,外地货物则立即通知货主提取或按
事先的委托送货上门。空运代理在机场或营业处提取货物时,发现货物短少破损等情
况时从航空公司取得商务事故记录,交收货人与航空公司交涉索赔,也可接受委托,
办理索赔。如包装完好,内部货物有质量或数量问题,收货人直接向商品检验局申请
商检,并向订货公司联系对外索赔。
三、空运物流注意事项
1.运费的计算
(1)计费重量
航空公司规定,在货物体积小、重量大时,按实际重量计算;在货物体积大、
重量小时,按体积计算。在集中托运时,一批货物由几件不同的货物组成,有轻货
也有重货。其计费重量则采用整批货物的总毛重或总的体积,按两者之中较高的一
个计算。
(2)航空公司运价和费用的种类
运价是承运人为运输货物对规定的重量单位(或体积)收取的费用。运价指机
场与机场间的空中费用,不包括承运人、代理人或机场收取的其他费用。
运费是根据适用运价计得的发货人或收货人应当支付的每批货物的运输费用。
航空公司按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所制定的3个区划费率收取国际航空运费:一区
主要指南北美洲、格陵兰等;二区主要指欧洲、非洲、伊朗等;三区主要指亚洲、
澳大利亚。
主要的航空货物运价有4类:一般货物运价、特种货物运价或指定商品运价、
等级货物运价和起码运费。
2.航空货物尺寸规定
(1)货物重量按毛重计算,计算单位为公斤。重量不足1公斤的尾数四舍五入。
每张航空货运单的货物重量不足1公斤时,按1公斤计算。贵重物品按实际毛重计算,
计算单位为公斤。
(2)非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公司,体积一般不超
过40厘米×60厘米×100厘米。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250
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100厘米×100厘米×140厘米。超过以上重量和体积的货物,
承运人可依据机型及出发地和目的地机场的装卸设备条件,确定可收运货物的最大
重量和体积。
(3)每件货物的长、宽、高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
(4)每公斤货物体积超过6000立方厘米的,为轻泡货物(轻货)。轻泡货物以
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计重。
3.几种特殊物品的运输
(1)活体动植物(或动植物制品)——需动植物检疫站颁发的动植物检疫证书。
注:南航急件仓不收活体动植物,应交至货台,由航空公司开单。
(2)麻醉药品——需卫生部药政管理局发的麻醉品运输凭证。
(3)音像制品——需省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签发的音像制品运输传递证明。
(4)灌装液体、粉状物品——需出产厂家的物品性质证明。
(5)海鲜——不同地方需要不同的海鲜包装箱。航空公司和机场分别要用其指
定的专用箱,单用泡沫箱不能装机,需外加纸箱并打包带。
(6)玻璃必须订封闭木箱,打三角架。
(7)违禁品——爆炸品(如炸药)、压缩气体和液压气体(如煤气)、易燃易
爆液体或固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乒乓球)、毒品和感染性物品(如白粉)、
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如硫酸)、磁性物品、麻醉物品、电池等。
四、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险别及责任起讫
航空运输保险有两个基本险别:航空运输险和航空一切险。
航空运输险,对被保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击、火灾、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
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难事故而被放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轻浮、坠落或失踪等意
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负赔偿责任。
航空一切险,除包括上述航空运输险的责任外,还负责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
部或部分损失。
投保上述任何一种基本险别外,经过协商还可以加保附加险。
航空运输保险的责任起迄是“仓至仓”,即自被保货物运离保单上所载明的起
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至货物到达保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
存处为止。
如果未进仓,以被保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30天为止;
如果不卸离飞机,以飞机到达目的地当日午夜起满15天为止;
如在中途港转运,以飞机到达转运地的当日午夜起满15天为止,装上续运的飞
机时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五、与国际航空物流有关的运输单据
与国际航空物流有关的运输单据主要是航空运单(airway bill),它是航空
公司或其代理人收货后签发的一种货运单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的运
输契约。其内容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航空运单不可转让,持有航空运单也并不
能说明可以对货物要求所有权。
1.航空运单的性质和作用
(1)航空运单是发货人与航空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
航空运单不仅证明航空运输合同的存在,而且航空运单本身就是发货人与航空
运输承运人之间缔结的货物运输合同,在双方共同签署后产生效力,并在货物到达
目的地交付给运单上所记载的收货人后失效。
(2)航空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已接收货物的证明
航空运单也是货物收据,在发货人将货物发运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就会将其
中一份交给发货人(即发货人联),作为已经接收货物的证明。
(3)航空运单是承运人据以核收运费的账单
航空运单分别记载着属于收货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应支付给承运人的费用和应
支付给代理人的费用,并详细列明费用的种类、金额,因此可作为运费账单和发票。
承运人往往也将其中的承运人联作为记账凭证。
(4)航空运单是报关单证之一
出口时航空运单是报关单证之一。在货物到达目的地机场进行进口报关时,航
空运单也通常是海关查验放行的基本单证。
(5)航空运单同时可作为保险证书
如果承运人承办保险或发货人要求承运人代办保险,则航空运单也可用来作为
保险证书。
(6)航空运单是承运人内部业务的依据
航空运单随货同行,证明了货物的身份。运单上载有有关该票货物发送、转运、
交付的事项,承运人会据此对货物的运输作出相应安排。
2.航空运单的分类
(1)航空主运单
凡由航空运输公司签发的航空运单就称为航空主运单(master air waybill,
MAWB)。它是航空运输公司据以办理货物运输和交付的依据,是航空公司和托运
人订立的运输合同,每一批航空运输的货物都有自己相对应的航空主运单。
(2)航空分运单
集中托运人在办理集中托运业务时签发的航空运单被称作航空分运单(house
air waybill, HAWB)。
在集中托运的情况下,除了航空运输公司签发主运单外,集中托运人还要签发航
空分运单。
在这中间,航空分运单作为集中托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货物运输合同,合同双方
分别为货主A、B和集中托运人;
航空主运单作为航空运输公司与集中托运人之间的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则为集
中托运人和航空运输公司。货主与航空运输公司没有直接的契约关系。
由于在起运地货物由集中托运人将货物交付航空运输公司,在目的地由集中托运
人或其代理从航空运输公司处提取货物,再转交给收货人,因而货主与航空运输公司
也没有直接的货物交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