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并未签劳动合同也不按约定发工资,怎么办
2016年09月09日下午在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始上班,职位为设计实习
生。实习期并未签劳动合同,刚开始老板承诺1个月包吃住2600的工资,
一个星期后老板说我并未设计出什么东西,所以无法给我2600元的工资。
工作期间正常上班,中秋假期并未按照国家规定放3天假,而是只放了14
号与15号两天假,中秋后从16号到24号连续上班,其余时间一周6日班,
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周六7小时。截止今日2016年09月30日下午,按照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我应该拿多少工资?如何计算?如果无法拿到深圳工资
标准计算的工资,我该如何保护我劳动者权益?
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
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应该自
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虽然你没有与单
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你已经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合法的劳动关
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用人单位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
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
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
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
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
三十六小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
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
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
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
资报酬。注意收集单位承诺1个月包吃住2600的工资的待遇的证据,以此
主张工资。行动建议您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单位拒绝支付
的话,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仲裁。